思维的基本方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思维的基本方法
思维是智力结构的核心成分,是智力活动的关键要素。思维又是认识活动的高级阶段,同时思维活动也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心理过程,有着不同种类、不同水平。思维反映的客观事物是十分复杂的,而且能够揭露事物的本质和内部规律性联系。我们必须分析了解并掌握思维活动的过程、活动形式、运作规律及有关原理,并学会运用思维的方法,才能提高智力水平。思维的基本过程和运行规律是分析和综合、比较和归类、抽象和概括、系统化和具体化、归纳和演绎。其实人的思维过程,也被称之为思维操作或智力操作。因此也可作为人的思维方法,我们就称之为思维的基本方法之一。思维是人脑对客观现实的能动反映。思维是人脑的产物,大脑是思维的器官。思维活动的特点离不开大脑的功能特点。近年来研究发现,大脑两半球功能优势不同,大脑左半球负责语言、文字、分析、计算、写作、数理逻辑,即数理逻辑推理和抽象思维占优势,而右半球则负责情感、态度、空间感觉、音乐、节奏、动作协调、想象创造,即形象思维和创造性思维占优势。依照大脑功能特点来看,思维的活动类型主要分为抽象思维与形象思维,根据不同种类思维的运行规律,我们将抽象思维方法和形象思维方法也当作思维的基本方法之二加以探讨。
思维的基本方法(之一)
思维的基本方法之一包括以下十种方法:分析法、综合法、比较法、归类法、抽象法、概括法、系统化法和具体化法以及归纳法和演绎法等。
一、分析法与综合法
(一)分析法
是在头脑中把整体分解为各个部分或各个方面,把整体的个别特征或个别属性分离出来。如把植物分解为根、茎、叶、花、果实等组成部分;把花分为色、香、味等不同特征或属性。把一篇文章分成若干段来领会,阅读时常把书的内容分解成若干部分、若干方面、若干知识点,从不同的层次结构上去掌握。分析是认识事物的必然阶段,如植物学家只有确认了某种植物的花与果实,才能将其归类。又如老师教小学生认字,就是将字分解成笔划教给孩子的。
(二)综合法
是在头脑中把一个事物的各个部分(各个方面)或个别属性(个别特征)有机地结合为一个整体。如把根、茎、叶、花、果实综合成一株植物,进行考察。把文艺作品的各个情节联成完整的场面等,都是思维的综合过程。在阅读中把知识的不同方面、层次和知识点综合为系统性的知识,或建构为整体知识结构,都是综合法的运用。综合法的应用有利于从整体上把握事物,有助于知识的贮存和提取。如果把已有的知识进行分解,进行新的组合,使之形成新的知识,则是知识创新的表现。
(三)分析法与综合法协调运用
分析和综合虽然是彼此相反的过程,但是,它们常常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组成统一的分析和综合的思维过程。
1.对整体的分析;同时也是对它的综合。在思维活动中,分析和综合往往
是交互进行的。因为分析不仅要分出整体的部分、方面和特征,同时还要揭示存在于整体之中的各部分之间的联系、关系和存在性。例如,在阅读一本书时,总是要分章节、分段落地学习领会,之后,还要把各章节段的意思和要点,以及知识的不同部分、不同方面、不同层次加以综合,联成一体,融会贯通,构成整体知识结构。经验证明,有分析地阅读,能够了解知识的细节,学得深透,不致囫囵吞枣,一知半解。分析之后,又进行综合,能够融会贯通,获得系统而完整的知识结构,不至于断章取义,以偏概全。任何智力活动都是这样进行的。
2.分析和综合的统一性在于有机地建构整体认识。分析是从整体开始的(最初的综合),分析(对整体的部分、方面和特征的分解)又是达到认识整体的手段、途径和方法,再通过分析就对整体认识得更深入和更充分(再次的综合)。例如,在讲解一篇文章时,先把文章的主题意思和内容层次结构及总体概貌告诉学生(最初综合);然后,教师讲述各段、各句的意思,即内容的构成层次,部分和方面及知识要点
(分析);再指出各段落的联系,文章的主要思想和精神实质,艺术特点和表现手法,以及文章内容的逻辑系统性和整体知识结构(再次的综合)。
3.在任何思维过程中,都包括这三个环节:最初的综合一分析一再次的综合。如果保持这三个环节相互协调一致地进行,就能使思维过程进行得顺利,就能使揭示事物和事物间的本质特征和本质联系的任务得到解决。使人掌握系统化的知识,建构整体的知识结构,从而获得系统而又完整的认知架构。如果这三个环节之间脱节或分裂,思维过程就难以进行,提出的任务难以解决,就不能获得系统而又完整的知识结构。
高度分化和高度综合是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大趋势,在掌握和发展现代科学的过程中,它要求人们应具有高度分析和综合的能力。人类的思维活动总是循着“综合一分析一再综合”的道路而不断前进的。
要记住:任何一种思维活动既需要分析,也需要综合。分析与综合贯彻思维的整个过程,分析法与综合法也是思维的基本方法,分析与综合也是多层次、多角度的思考。
二、比较法与归类法
(一)比较法
是在头脑中,把事物的个别部分、个别方面或个别特征以及事物整体之间加以比较,确定它们之间的相同点和不同点及其关系。比较是在分析综合的基础上进行的。比较又是抽象概括的前提。要进行比较,首先就是要对事物进行分析,分解出事物的各个部分、方面及特征,明确它们在整体之中的关系和作用;尔后再把不同事物的部分、方面和特征分别或联系起来加以对比,确定事物彼此间的相同点和不同点,这也是综合。所以比较离不开分析综合,分析综合又是比较的组成部分。
在认识事物和学习活动中,比较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人认识事物都是通过比较来实现的。有比较才有鉴别,只有通过比较,才能抓住事物的特点,才能精确地掌握知识。在学习中常出现的比较情况有:
(1)新旧知识的比较;(2)新知识与新知识的比较;(3)旧知识与旧知识的比较;
(4)知识理论与事实的比较。比较必须有共同的标准和基础,否则,既无意义,更难有结论。
俗话说,“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只有比较才能识好坏,辨真伪。比较法对于学习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只有通过比较才能区分事物的不同特点,辨别
它们之间的差异。比较法是优秀学生常用的学习方法。心理学的研究指出,一些学生成绩差的原因之一,说在于他们的思维方法,特别是对比较的方法缺乏完善的培养。因此,为了搞好学习,必须很好掌握和运用比较的思维方法。
请记住一位教育家的话:比较是一切理解和思维的基础,我们正是通过比较来了解世界上的一切的。
伟大的生理学家谢切诺夫曾把比较看做是“人的最珍贵的智力宝藏”。
(二)归类法
是按照一定的标准,依据事物的特性,把事物组合成不同类别的过程。如对一个班的学生依年龄、性别、身高、成绩和品德等,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组。一般来说只有认识了事物的共同的一般属性和共同的本质属性之后,通过比较,才能对事物进行归类。在学习中采用归类法进行类化,能使知识更加趋于系统化、、条理化。美国心理学家布鲁纳说:归类能完成五件大事,即:
1.归类能简化环境的复杂性,使我们对一类事物不必一个一个地分别对待;
2.归类能简化我们的学习,使我们对同一类事物不必一个一个从头学起;
3.归类是我们认知周围物体的一种工具;4.归类能指导我们的工具性活动;
5.归类为我们料理事物、理出事物的层次与关系创造机会。
归类法是重要的学习方法,对那些纷繁复杂的知识,对那些杂乱无章的材料,如果不加以比较和分类,使之组织有序,有条理、有系统,那就难以掌握,大脑无法接受,仍然是无意义的内容。只有比较归类后,才能使庞杂的知识或事物变得类化、序化、有条理、有层次、有系统,才便于掌握,有益于储存和提取,使之成为个体的认知结构,变得有意义。
可以说,比较和归类是认识事物和辨别事物的必由之路。
三、抽象法与概括法
(一)抽象法
是在头脑中,把事物的本质特征和非本质特征区分开来,从而舍弃非本质特征,并抽取出本质特征的思维过程。抽象是在分析比较的基础上进行的。我们必须先分析同类事物的各种属性,然后进行比较,找出什么是本质属性,什么是非本质属性,然后才能对本质特性进行抽象。抽象是比分析更高级的思维过程。因为,分析对事物的各种属性(本质的和非本质的)都加以考察,抽象则只考察某种共同的属性或本质特征,可以说目标明确,重点突出。
例如,人这个概念,已不是白人、黑人或黄种人,也不是张三、李四或王五,而是指一切能制造工具、有生产能力、有抽象思维和创造能力的人了。能制造工具、有生产能力、有抽象思维和创造能力是通过对人的各种属性加以分析、比较,从而抽象出来的所有人的共同本质属性,进而由这一共同属性形成人这一概念,人的本质属性就是人这一概念的内涵。
在学习活动中,无论是认识客观事物,还是阅读科学书籍都要重视分析比较事物的各种属性,掌握知识概念的共同本质特征,把握概念的内涵,从而获得概念性的知识。而不要只抓住事物的表面现象和外部联系,丢掉事物的本质。所以运用抽象法就是抓本质,掌握内在规律的学习法,是深层次的学习法。许多学生不会运用这一学习法,因此他们的学习往往只停留在表面上,总是抓不住问题的实质,掌握不住科学的概念。
(二)概括法
是在头脑中把抽取出来的事物的一般属性或本质属性联合起来加以考察的思维过程。概括又是在抽象的基础上进行的。例如,我们对各种笔进行分析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