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管理若干规定知识讲解
市政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管理若干规定
![市政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管理若干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9426e3ed5022aaea998f0fc2.png)
市政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管理若干规定第一条为保护市政公共设施,加强公共场所的管理,发挥使用效能,更好地为生产和人民生活服务,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城内的市城区公共场所和市政公共设施均受本规定的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公共场所指:承旭广场、承旭公园、新城区广场、站前广场、步行街、寺庙、四野指挥部旧址等部位。
第四条市政公共设施指:(一)道路、桥梁、道路护坡石、护栏、路边石、桥涵照明、路灯、公交车停靠站、亭等城市道桥附属设施;(二)排水泵站、管道、出水口、雨水井、检查井盖、篦子等城市排水设施;(三)供水管道、检查井、水栓、水表、消防水鹤等城市供水设施;(四)栅栏、甬路、雕塑、喷泉、花坛、栅架、凉亭、坐椅、灯饰等城市园林设施;(五)公厕及公厕内部设施、垃圾箱、果皮箱、卫生宣传板等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六)供热管网、井盖、阀门、仪表、爬梯、散热器等城市供热设施;(七)健身器材、走步机、单双杠、秋千、滑梯、上肢、下肢健身器、跷跷板等休闲娱乐器材;(八)其它市政公共设施。
第五条本规定由市政公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当密切配合。
第六条保持公共场所秩序,保护市政公共设施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或制止盗窃、危害公共场所,损坏市政公共设施的行为。
第七条机关、部队、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学校应当教育本单位职工、在校学生,保持公共场所的秩序,爱护公共设施。
第八条公安部门应当主动协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和市政公共设施产权单位,保护市政公共设施,接到群众举报盗窃,破坏市政公共设施案件后,应当立即派人前往现场,认真调查处理。
第九条市政公用管理部门及行政执法人员,有权持行政执法证件到物资回收单位和个人的回收场地检查,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
第十条对举报、制止盗窃、损坏市政公共设施或破案有功人员,由市政公共设施产权单位给予奖励。
公共区域的法律规定(3篇)
![公共区域的法律规定(3篇)](https://img.taocdn.com/s3/m/0f4c482bff4733687e21af45b307e87101f6f8e9.png)
第1篇一、引言公共区域是指由政府或者公共机构管理的,供公众使用的场所。
在我国,公共区域包括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公共道路、公共绿地等。
公共区域的法律规定是为了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公共区域的法律规定进行阐述。
二、公共场所的法律规定1. 公共场所的定义公共场所是指供公众参观、游览、观赏、娱乐、购物、餐饮、休息、体育活动等用途的场所,如公园、广场、电影院、商场、餐厅等。
2. 公共场所的法律规定(1)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并按照规定进行卫生管理,确保公共场所的卫生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应当依法进行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
(2)公共场所的安全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有义务维护社会治安,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报警。
(3)公共场所的禁止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共场所内禁止下列行为:①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共安全;②损坏公共设施,损害他人财物;③侮辱、诽谤他人;④酗酒、闹事、寻衅滋事;⑤其他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三、公共设施的法律规定1. 公共设施的定义公共设施是指由政府或者公共机构投资建设,供公众使用的设施,如交通设施、水利设施、电力设施、通信设施等。
2. 公共设施的法律规定(1)公共设施的建设与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公共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并依法进行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规定,城市道路的建设、养护、维修和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方便群众、保护环境的原则。
(2)公共设施的使用与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公共设施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
公共设施管理规定
![公共设施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6f0051e52dc58bd63186bceb19e8b8f67c1cefdb.png)
公共设施管理规定公共设施管理规定公共设施管理是指各级政府部门对公共设施的规划和管理,包括市政设施管理、供水设施管理、公交设施管理、园林设施管理、环卫设施管理等。
下面为您整理的是公共设施管理规定,希望对您有帮助! 公共设施管理规定一、居民要自觉维护公共设施、设备,确保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二、严禁擅自开启一切公共设施的井盖、电箱门、水表总闸,如因装修或维修需要,必须先征得管理部门的同意,由管理部门派专人开关闸门、井盖。
三、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损坏、拆动小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
四、任何人不得砍伐、攀折花木、践踏草坪、向绿化地带倾倒污水杂物、焚烧纸屑和物品等。
五、禁止在道路路面、人行道及楼梯平台等公共场所搅拌沙浆、堆放建筑材料和零星杂物。
六、禁止私自接引和改变各类管线设施、设备,严禁私自挖掘道路,如需要时必须报物业管理批准后方能施工。
七、加强对监控系统的管理,禁止非专业人员或非管理人员随意使用,防止损坏系统的正常运行。
无关人员不得调看监控录像。
八、对违反本规定者将依法责令修复,并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公共设施管理规定为搞好村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管理,更好地方便村民的工作与生活,特制订本规定:一、村内公共配套设施设备为全体村民共同使用和维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占有或占用,严重违反者递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村内公共配套设施设备分有偿和无偿两类,使用有偿设施时,应按价交费,并自觉遵守有关管理规定。
三、要自觉维护公共配套设施内的各种设施,遵循各种设施的使用、操作规程或有关规定,不得损害、破坏,因使用不当而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四、公共场所内只能进行健康、合法的活动,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违法、违纪行为,否则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在使用有关公共配套设施时,大家要互相尊重、文明使用、不得推拉、抢争,不得高声喧哗。
六、公共配套设施内要讲究卫生,不得乱丢、乱吐、乱涂、乱划,违者除负责清理、恢复原貌外,还处以一定的罚款。
市政公用管理基础知识(325).doc
![市政公用管理基础知识(325).doc](https://img.taocdn.com/s3/m/cf32f0e302020740be1e9bf6.png)
市政公用管理基础知识城市道路,是指城市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具有一定技术条件的快速道、主干道、次干道、支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
市政管护一、市政设施养护:(一)概念:城镇道路的养护包括道路设施的检测评定、养护工程和档案资料。
道路设施包拆车行道、人行道、路基、停车场、广场、分隔带及其他附属设施(如雨水管等)。
本次主要介绍道路养护的相关基础知识。
(二)养护工程的分类:1、保养小修:即日常保养,是对路面轻微损坏的零星修补,工程数量不大于4002、中修工程:对一般性磨损和局部损坏进行定期的维修,以恢复道路原有技术状况,工程数量在400卅一8000 m203、大修工程:对道路的较大损坏进行的全面综合维修、加固,已恢复到原设计标准或进行局部改善以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工程数量大于80004、改扩建工程:对道路及其设施不适应交通量及载重要求而需要提高技术等级和提高通行能力的工程。
(三)道路损坏类型:分沥青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人行道路面损坏等三种类型。
下面主要介绍沥青路面和人行道路面损坏的几种类型。
1、沥青路面:裂缝类一一线裂(单条裂缝,包括横缝、纵缝、斜缝)、网裂(交错裂缝,把路面分割成近似矩形的块)、碎裂(裂缝成片出现,缝间路面已裂成碎块)。
变形类一一车辙(在行车作用下沿车轮带形成的相对于两侧的凹槽)、沉陷(路面局部下沉)、拥包(路面面层材料在车辆推挤作用下形成的路面局部拱起)。
松散类一一剥落(面层细料散失)、坑槽(路面材料散失后形成的凹坑)、啃边(由于行车荷载作用致使路面边缘出现损坏)。
其他类一一路框差(路表与检查井框顶面的相对高差)、修补损坏(路面在修补位置产生的损坏或病害)。
2、人行道路面:裂缝一一路面上出现的各类裂缝。
松动或变形一一人行道块件出现松动、脱空、下陷或拱起。
残缺一一人行道块件破碎散失。
(四)巡查要求:由专职道路管理人员或养护技术人员负责,对道路结构变化、施工作业情况、各种标志及其附属设施等状况进行检查。
民法典对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
![民法典对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https://img.taocdn.com/s3/m/b37f0d2df08583d049649b6648d7c1c708a10bd4.png)
民法典对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公共设施设备是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运营和管理对于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经济发展都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因此,对于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和监管。
本文将从民法典对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方面,深入探讨其相关规定和实践应用。
一、公共设施设备的定义和分类公共设施设备是指为居民和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设施和设备,包括道路、桥梁、水利设施、供热、供水、供电、供气、公共厕所、公共停车场、公园、绿化带、文化设施等。
按照使用范围,公共设施设备可以分为市政公用设施和社会公用设施两类。
市政公用设施是指由政府或政府代表机构出资建设、管理、维护和运营的公共设施设备,包括道路、桥梁、公共交通设施、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社会公用设施是指由社会公众出资建设、管理、维护和运营的公共设施设备,包括公园、文化设施、社会福利设施等。
二、民法典对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规定1.公共设施设备的产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公共设施设备的产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制单位,不能被转让、出租或者抵押。
对于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其产权归属于城市的集体所有制单位,由政府或政府代表机构负责管理和运营;对于社会公用设施,其产权归属于社会公众,由社会公众出资建设、管理、维护和运营。
2.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权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权属于居民和社会公众。
居民和社会公众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使用市政公用设施和社会公用设施,但不得损害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管理。
3.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修缮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修缮是保障其正常运营和使用的重要措施。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和修缮由政府或政府代表机构负责;社会公用设施的维护和修缮由社会公众出资建设、管理、维护和运营。
同时,对于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修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保障其安全、可靠和高效运行。
4.公共设施设备的保险公共设施设备的保险是保障其正常运营和使用的重要措施之一。
公用设施管理制度规定
![公用设施管理制度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0608db57640e52ea551810a6f524ccbff121cac0.png)
公用设施管理制度规定(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实用资料,如管理制度、企业管理、岗位职责、心得体会、工作总结、工作计划、演讲稿、合同范本、作文大全、其他资料等等,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And, this store provides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for everyone, such as management systems, enterprise management, job responsibilities, experiences, work summaries, work plans, speech drafts, contract templates, essay compilations, and other materials. If you want to learn about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公用设施管理制度规定第1篇公用设施管理制度规定公用设施管理制度1、公用设施指商场内所有公用设施(电梯、楼梯、中央空调、消防系统、配电发电系统、供水设备设施、公用照明等)。
城市管理中的公共场所与设施管理
![城市管理中的公共场所与设施管理](https://img.taocdn.com/s3/m/f72d778cba4cf7ec4afe04a1b0717fd5360cb236.png)
城市管理中的公共场所与设施管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公共场所和设施的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
公共场所和设施的良好管理不仅关乎城市形象,也直接影响着市民的生活质量。
本文将从公共场所和设施的定义、重要性以及管理策略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公共场所和设施的定义公共场所和设施是指供市民集会、交流和休闲娱乐等活动使用的场所和设施,如公园、广场、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馆等。
这些场所和设施的特点是对所有市民开放,并且承载着满足市民基本需求的功能。
二、公共场所和设施的重要性1. 促进社会交流和融合公共场所和设施是市民进行社交和交流的重要场所。
在这些场所,市民可以结识新朋友、分享经验和知识,促进社会交流和融合。
例如,公园和广场是人们休闲娱乐的好去处,人们可以在这里放松身心,结交志同道合的朋友。
2. 提升城市形象公共场所和设施的管理直接关系到城市形象的塑造。
如果这些场所和设施被良好地管理和维护,不仅能给市民带来美好的体验,还能吸引外来游客,提升城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相反,如果这些场所和设施管理不善,脏乱差的现象频繁出现,将给城市形象带来负面影响。
3. 满足市民的基本需求公共场所和设施的存在是为了满足市民的基本需求。
例如,图书馆和博物馆提供了学习和文化交流的场所,体育场馆和游泳池则满足了市民进行体育锻炼的需求。
良好的公共场所和设施管理能够保证市民在生活中得到更好的满足。
三、公共场所和设施的管理策略1. 加强维护和保养公共场所和设施的维护和保养是管理的基础。
城市管理者应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加强对公共场所和设施的巡查和维护工作,及时修复和更换损坏的设施,确保市民能够安全、舒适地使用这些场所和设施。
2. 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城市管理者应加强对公共场所和设施管理人员的培训,提升其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管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能够及时解决市民的问题和反馈。
同时,应加强对市民的宣传教育,提高市民对公共场所和设施的使用规范和文明意识。
公交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公交设施、设备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0d1e7f5df08583d049649b6648d7c1c708a10b24.png)
公交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在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中,公交设施和设备的管理对于提供高效、便捷的公共交通服务至关重要。
为了保障公交设施的正常运营和维护,各地都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公交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一、公交设施管理制度公交设施管理制度是指对公交车站、候车亭、公共广场、自行车停车场等公交设施进行管理的规定和要求。
该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公交设施的安全、整洁、有序,并提供一个舒适、便捷的出行环境。
1.程序流程公交设施管理制度明确了设施管理的程序流程,包括设施巡查、维护、修复和更新等各个环节。
例如,在设施巡查环节,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公交设施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治。
在维护、修复和更新环节,应制定相应的计划和预算,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营和维护。
2.责任分工公交设施管理制度还明确了各级管理部门的责任分工。
例如,在城市公交站点管理中,市、区两级管理部门各负责一部分公交站点的管理工作。
市级管理部门负责对主干道公交站点的管理,而区级管理部门则负责对辅助道路公交站点的管理。
这样可以确保各级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明确,提高了管理效率。
3.设施标准公交设施管理制度还规定了设施的标准和要求。
例如,公交车站的标准包括车站面积、候车亭设施、站牌规格等。
管理部门应根据城市规模和交通需求确定相应的标准,并与建设、维护单位进行配合和监督,确保设施的标准和质量。
二、公交设备管理制度公交设备管理制度是指对公交车辆、车载设备、车站设备等设备进行管理的规定和要求。
该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公交设备的正常运营和安全,提供稳定可靠的公共交通服务。
1.设备保养公交设备管理制度明确了设备的保养要求。
公交车辆的保养应按照规定的保养周期进行,包括机油更换、零部件检修等。
车载设备的保养也十分重要,例如车载广告屏、票务系统等设备的运行状态应及时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2.设备更新公交设备管理制度还规定了设备的更新要求。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公交设备的更新是必要的。
新安全生产法中关于市政设施维修维护的知识
![新安全生产法中关于市政设施维修维护的知识](https://img.taocdn.com/s3/m/3425d3854128915f804d2b160b4e767f5acf8036.png)
新安全生产法中关于市政设施维修维护的知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市政设施的维修和维护工作显得愈发重要。
新《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法》)作为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重要法律法规,对市政设施的维修维护工作做出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就《法》中关于市政设施维修维护的知识进行深入探讨。
一、市政设施的定义1. 市政设施是指为了保障城市正常运行和居民生活所必需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梁、水利工程、排水系统、供水系统、供电系统、通信系统等。
二、市政设施维修维护的义务2. 根据《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市政设施的所有者应当对市政设施的维修维护承担相应的义务。
而市政设施维修维护的具体范围和标准,应当根据市政设施的实际情况和安全生产的要求进行具体规定。
3. 对于道路、桥梁等市政设施,其维修维护应当符合城市交通管理的要求,确保道路畅通、安全。
对于水利工程、排水系统等市政设施,其维修维护应当能够确保城市的排水畅通,避免水灾事件的发生。
对于供水系统、供电系统等市政设施,其维修维护应当能够保障城市居民的正常生活和生产。
三、市政设施维修维护的标准4. 《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市政设施的维修维护应当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确保市政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居民生活的需要。
市政设施维修维护应当及时、全面、有效,不得因怠于维修维护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5. 根据《法》的规定,市政设施维修维护的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对于老化、损坏严重的市政设施,应当及时进行整改和更换,以确保市政设施的安全和可靠。
6. 《法》还规定,市政设施的维修维护应当进行记录和备案,做好相关安全生产的档案资料。
对于维修维护的情况、工作人员和方法,应当建立相应的档案和台账,以备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查验。
四、对市政设施维修维护的监督检查7. 《法》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对市政设施维修维护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市政设施的维修维护工作得到落实。
市政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管理若干规定
![市政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管理若干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8cb4573324c52cc58bd63186bceb19e8b9f6ec75.png)
市政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管理若干规定市政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是城市运行和居民生活的重要基础,对于保障城市的正常运转、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加强对市政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的管理,维护城市的良好秩序和形象,特制定以下若干规定。
一、市政公共设施管理(一)道路设施1、城市道路应保持平整、完好,无坑洼、积水和破损现象。
道路养护部门应定期进行巡查和维护,及时修复损坏的路面。
2、严禁在道路上擅自挖掘、占用或者破坏道路设施。
因工程建设等特殊情况需要挖掘、占用道路的,必须事先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恢复原状。
3、道路上的交通标志、标线应清晰、准确,交通信号灯应正常运行。
如有损坏或故障,相关部门应及时维修和更换。
(二)桥梁设施1、桥梁应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结构安全。
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桥梁,应及时采取加固或限行等措施。
2、禁止在桥梁上乱涂乱画、张贴广告或者悬挂重物。
不得在桥梁保护区内进行违法建设和挖掘作业。
(三)排水设施1、排水管道应保持畅通,无堵塞和渗漏现象。
排水部门应定期进行清淤和疏通工作,确保雨季排水顺畅。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排水管道内倾倒垃圾、杂物或者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
3、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按照规定配套建设排水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四)照明设施1、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应保持正常运行,亮度符合规定标准。
照明设施出现故障时,应及时修复。
2、严禁私自拆卸、损坏照明灯具和线路。
不得在照明设施上晾晒衣物、悬挂物品等。
(五)供水、供气、供热设施1、供水、供气、供热单位应确保设施的安全运行,按照规定进行检测和维护。
2、严禁擅自改动供水、供气、供热管道和设施,不得私接管道盗用资源。
二、公共场所管理(一)公园1、游客应爱护公园内的花草树木,不得随意践踏草坪、采摘花朵。
2、禁止在公园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影响他人休息和游玩。
3、公园内的游乐设施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游客的人身安全。
市政设施管理条例讲解
![市政设施管理条例讲解](https://img.taocdn.com/s3/m/1e05f09584868762caaed59f.png)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三章:养护和维修 第四章:城市道路设施管理 第五章:城市桥涵设施管理 第六章:城市公共停车场及临时占道停车点管理 第七章:城市排水设施管理 第八章:城市照明设施管理 第九章:法律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十二条 市政设施的养护维修应当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 加强日常巡查,定期进行养护维修和检测,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保证市政 设施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市政设施的养护维修工程质量依照国家和本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有 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市政设施的养护维修应当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实行招标投标。 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及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专 用养护维修设备。
第七条 编制市政设施专业规划应当遵照城乡总体规划,与控制性详细规划互 相衔接。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书面征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城市供水、供电、供气、消防、防洪、通信、园林绿化和道路交通管 理等公共设施专业规划应当与市政设施专业规划互相协调。
第八条 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应当把城市规划确定的市政设施建设项目 纳入综合开发和改造计划,配套建设。 城市新区开发中市政设施建设应当与基本建设工程总体上同步设计、 施工、验收;旧城改造应当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已有资源,做到市政设施 与原有建筑的有机统一。 市政设施建设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实行招标投标制度。
第二十七条 因紧急抢修供水、供气、供电、通信、轨道交通等设施需要挖掘城市 道路设施不能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的,应当立即通知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并 且自挖掘道路设施后二十四小时内补办手续,补缴挖掘修复费。 因意外事故损坏城市道路设施的,责任人在采取应急保护措施的同时, 应当及时向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八条 铁轮车、履带车以及超高、超宽、超长和超重的车辆通过城市道路设 施的,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行驶、停车;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 物品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 停车,并悬挂明显标志。 承运人不能按照前款规定采取防护措施的,由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单位 帮助其采取防护措施,所需费用由承运人承担。
公用设施管理制度规定
![公用设施管理制度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fd4effc7bdeb19e8b8f67c1cfad6195f312be88b.png)
公用设施管理制度规定1.引言公用设施管理制度是保障公共设施安全、维持公共设施运行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必要手段。
公用设施管理制度主要是针对城市公用设施运行过程中涉及的公共场所设施、行人通道、生活垃圾清理、市政道路与桥梁、水道及给排水管道、电力通讯线路以及公共园林绿地等都需要进行统一规范的管理。
2.管理机构根据《城市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各地应设立公用设施管理委员会,以统一管理公用设施的运行和维护。
管理委员会可以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实行不同分类管理。
例如,可以设立城市绿化管理局、市政行车道管理局、市政水利管理局、市政广场与公园管理局等。
3.责任机制在公用设施管理机构中需要明确责任机制,如此才能更好地指导公用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
包括对涉及到公用设施管理行为的主体进行明确分类,并规定对应的管理责任。
4.公共场所设施市政场所设施主要涉及到市区内的公共场所的厕所、垃圾清理、托运等服务设施。
针对这方面,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进行规范管理:1.城市厕所的管理:制定城市厕所标准,保证其卫生措施得以贯彻实施。
同时,对公共厕所环境进行定期清理,保证其卫生洁净;2.垃圾收集与清理: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管理制度,定期清理垃圾处理设施,确保垃圾排放的规范化;3.托运服务:对市区内的物品托运服务进行认定,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管理,建立完善的管理档案。
5.市政道路与桥梁市政道路与桥梁是市民生活中非常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其常规管理主要涉及到道路及桥梁的运行检查、维护管理和改造升级等方面的工作,需要建立相应的管理标准和工作流程。
针对市政道路及其桥梁的管理,需要着重考虑道路沿线保洁、道路交通事故等情况的处理、城市道路绿化的管理,以及道路的改造施工管理等。
6.水道及给排水管道水道及给排水管道的管理与维护是市政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其管理主要涉及到水源及水质管理、供水和排水的维护管理等方面,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流程。
公共设施使用管理规定
![公共设施使用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33ebbf5453ea551810a6f524ccbff121dc36c501.png)
公共设施使用管理规定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我们都会使用各种公共设施,比如公园、图书馆、体育馆等等。
这些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和管理,对于建设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至关重要。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规范公共设施的使用管理呢?明确权责,落实管理需要明确公共设施的管理责任主体。
一般来说,政府部门或者产权单位应当负责公共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他们应该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细则,并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人员。
使用公共设施的市民也应当自觉遵守相关的使用规定。
比如在公园里不能随意破坏绿化,在图书馆里要保持安静有序等。
这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配合,形成良好的公共行为习惯。
完善硬件设施,提升服务质量要实现公共设施的高效管理,除了明确管理责任,还需要不断完善硬件设施。
政府部门要加大投入,确保公共设施的硬件配置达到使用标准,如维修破损设施、增加停车位等。
还要提升管理服务的软实力,培训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建立健全的投诉反馈机制,及时了解群众需求,提高满意度。
强化安全监管,确保使用安全公共设施的安全管理也是一个重要方面。
管理部门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演练,确保公众在使用时的人身财产安全。
要加大安全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管理部门还要加强对违规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以此树立公共设施使用的规矩意识,营造良好的使用秩序。
鼓励公众参与,增强社会责任公众作为公共设施的直接使用者,其参与管理也是非常重要的。
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开放沟通渠道,鼓励公众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在管理中充分吸纳群众的智慧。
还要加强公众的使用意识教育,让大家自觉爱护公共设施,增强公众的社会责任感。
公共设施的管理需要政府部门、管理单位和广大公众的共同参与与努力。
只有做到权责明确、硬件完善、安全有保障、公众参与,才能真正实现公共设施的优质高效管理,营造良好的公共环境。
南昌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讲解
![南昌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讲解](https://img.taocdn.com/s3/m/bffe4363168884868662d607.png)
南昌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1994年7月26日南昌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1994年8月15日江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根据1997年5月30日南昌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7年6月20日江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的修正案修正2003年8月29日南昌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003年9月26日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修订2003年10月8日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7号公布)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三章城市道路管理第四章城市桥涵管理第五章城市排水设施管理第六章城市照明设施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保障市政工程设施完好,充分发挥市政工程设施功能,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市城市规划区内市政工程设施的规划、建设、养护、维修、使用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市政工程设施是指:(一)城市道路:车行道、人行道、路肩、路坡、广场、公共停车场、规划道路用地以及路名牌等附属设施;(二)城市桥涵:跨河桥、涵洞、立交桥、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等及其附属设施;(三)城市排水设施:雨水管渠、污水管渠、排水(涝)泵站、污水处理工程等及其附属设施;(四)城市照明设施:城市道路、桥涵、街巷、住宅小区、不收费的公共绿地等处的照明设施及其附属设备。
第四条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工作;区市政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市政工程设施行政管理工作。
市政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市政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市政工程设施行政管理的具体工作。
市、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市政工程设施行政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政工程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协调发展和建设、养护、管理并重的原则。
公共设施管理使用规定
![公共设施管理使用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e5f65c896394dd88d0d233d4b14e852458fb39d9.png)
公共设施管理使用规定在当今社会中,公共设施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这些设施不仅为人们提供了便利,也成为了社区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要确保这些设施得到合理的使用和管理并非易事。
本文将探讨公共设施管理使用的相关规定,以期为大家提供一些有价值的洞见。
确保公共设施的可持续利用良好的公共设施管理离不开明确的使用规定。
这不仅有助于保护这些设施的完整性,也能够确保它们能够持续为大众服务。
一般来说,使用规定应该涵盖以下几个方面:使用时间和限制:为了确保所有人都能公平地使用公共设施,通常会规定设施的开放时间,并限制单次使用时长。
这有助于防止独占和滥用的情况发生。
维护要求:定期的清洁和维修对于保证公共设施的良好状态至关重要。
使用规定应当明确用户在使用后的清理责任,以及设施管理方在定期检查和维护方面的义务。
安全措施:公共设施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安全标准,以确保使用者的人身安全。
规定应当包括禁止危险行为、设置警示标识,并明确管理方在安全保障方面的责任。
违规处理:为了强化使用规定的执行力,还应当制定相应的违规处理机制,如罚款、暂时禁止使用等。
这不仅能够及时制止不当行为,也能起到警示作用。
提升公共设施使用效率除了基本的使用规定,公共设施管理还应当关注提高使用效率的措施。
这不仅可以满足更多人的需求,也能够促进社区资源的合理配置。
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预约和登记系统:建立在线预约和登记系统,可以帮助管理方合理安排使用时间,并为使用者提供便利。
动态价格调整:根据使用高峰和淡季的变化,适当调整使用费用,可以引导用户合理选择使用时段,提高整体使用效率。
智能调度系统: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如sensors和大数据分析,实时监测和调度公共设施的使用情况,以优化资源配置。
多元化服务:除了基本的设施使用,管理方还可以提供培训、活动组织等增值服务,进一步提升公共设施的使用价值。
增强使用者的参与感除了管理方的努力,公众的主动参与也是确保公共设施可持续利用的关键。
市政工程中的公共场所规范要求
![市政工程中的公共场所规范要求](https://img.taocdn.com/s3/m/8090b797185f312b3169a45177232f60ddcce79f.png)
市政工程中的公共场所规范要求市政工程建设是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场所是市民休闲、交流的重要场所。
为了保证公共场所的安全、卫生和便利性,市政工程中对公共场所有一系列的规范要求。
本文将从设计、建设、管理等多个角度探讨市政工程中公共场所的规范要求。
(第一段:引言)公共场所如公园、广场、体育场馆等是城市中重要的休闲娱乐场所,广泛应用于市政工程建设中。
为确保市民的利益和方便,市政工程中对公共场所有一系列的规范要求,以确保公共场所的安全性、便利性和美观性。
本文将对市政工程中公共场所规范要求进行深入探讨。
(第二段:设计要求)在市政工程中,公共场所的设计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设计时需考虑场所的功能性、通行流线、空间布局等因素。
首先,公共场所的功能性要求能够满足市民的需求,如公园需要有适宜的休闲设施、景观元素等;其次,通行流线要顺畅,便于市民进出和游览,避免拥堵和安全隐患;最后,空间布局要合理,考虑景观与功能之间的协调性,保证场所的美观性。
(第三段:建设要求)公共场所的建设需符合相关的建设要求和标准。
首先,施工过程中要符合安全施工的要求,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其次,材料选择要符合环保标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最后,建设工期和质量要能够得到有效控制,按时交付使用,确保市民的利益。
(第四段:管理要求)公共场所的管理对于保证其良好运营至关重要。
管理要求包括保洁管理、安全管理、设施的定期维护等方面。
首先,保洁管理要做到及时、细致,保持场所的整洁,提供良好的环境给市民;其次,安全管理要做到严格,设立警示标识、安全防护措施等,确保市民在使用公共场所时的安全;最后,设施的定期维护要做到规范,定期检查和维修,保持设施的良好状态。
(第五段:总结)市政工程中的公共场所规范要求涉及设计、建设和管理等多个方面,旨在保证市民使用公共场所的便利和安全。
设计要合理突出功能性和美观性,建设要符合建设要求和标准,管理要做到保洁、安全和设施维护的全面管理。
公共设施管理规定
![公共设施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6d413246eef9aef8941ea76e58fafab069dc44e7.png)
公共设施管理规定公共设施管理规定为了保障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转,提高公众的生活质量,制定以下管理规定:一、公共设施的使用1. 公共设施的使用范围为所有市民,但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使用。
2. 使用公共设施时,市民应当遵守公共秩序,保持设施的整洁和安全。
3. 禁止私自拆卸、破坏或污损公共设施,如需维修或更换,应咨询相关部门。
二、公共设施的维护与保养1. 公共设施的维护由相关管理部门负责,市民应当配合并提供必要的支持。
2. 如发现公共设施有损坏或异常情况,市民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3. 为保证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严禁占用或私自改造公共设施,如有需求,应事先向相关部门申请并经批准。
三、公共设施的安全管理1. 公共设施的安全管理由相关部门负责,市民应提高安全意识并自觉遵守安全规定。
2. 在使用公共设施时,市民应注意自身的安全,避免发生事故。
3. 发现公共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市民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切勿擅自处理。
四、公共设施的环境卫生1. 公共设施的环境卫生由相关管理部门负责,市民应保持卫生,不可随意乱扔垃圾或污染环境。
2. 使用公共设施时,市民应主动清理垃圾并保持设施干净。
3. 发现公共设施环境卫生问题,市民可向相关部门举报,共同维护公共环境的整洁。
五、公共设施的节约使用1. 移动公共设施时,应确保设施完好,并尽量避免造成损坏。
2. 在使用公共设施时,应尽量节约资源,避免浪费。
3. 发现公共设施的滥用或浪费行为,市民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六、公共设施的违规行为处理1. 对于违反公共设施管理规定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并可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2. 严重违规行为将被记录,并可能影响市民享受公共设施的权利。
本管理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市民应严格遵守以上规定。
公共设施管理部门将加大对公共设施管理的监督力度,确保公共设施的安全、便利和可持续使用,为市民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
同时,希望市民们积极参与和支持公共设施的管理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北京市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管理若干规定(2007修改)-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00号令
![北京市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管理若干规定(2007修改)-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00号令](https://img.taocdn.com/s3/m/105adc04fbd6195f312b3169a45177232f60e494.png)
北京市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管理若干规定(2007修改)正文:---------------------------------------------------------------------------------------------------------------------------------------------------- 北京市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管理若干规定(1989年11月5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32号令发布根据1994年9月5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0号令第一次修改根据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号令第二次修改根据2002年11月1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13号令第三次修改根据2007年11月2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00号令第四次修改)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和维护市容环境整洁,根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按照本规定管理。
第三条市和区、县市政管理委员会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条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责任区域,按照《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执行。
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设置的交通、电信、邮政、电力、环境卫生等各类设施的清洗保洁责任,按照《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执行。
第五条环境卫生清扫、清洗保洁的具体范围和责任要求,由区、县市政管理委员会书面告知责任人。
第六条负责城市道路及其相关设施和公共场所清扫、清洗保洁工作的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责任人必须按照作业规范和环境卫生标准要求,遵守下列规定:(一)每日清扫作业时间为21∶00时至次日6∶00时(冬季7∶30时,下同)。
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应当实行夜间清扫,白天保洁。
(二)做好保洁工作,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无暴露垃圾、污物和废弃物。
公共场所管理规定
![公共场所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c4a9e207366baf1ffc4ffe4733687e21af45fff5.png)
公共场所管理规定公共场所管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为了维护公共场所的良好秩序,各地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管理规定。
本文将从人员管理、设施设备、卫生环境、安全保障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人员管理公共场所的管理规定首先应包括人员管理方面的内容。
人员管理是公共场所秩序维护的基础,要求公共场所内的工作人员持有相关岗位证书,并接受相关培训。
此外,公共场所管理者还应制定出入场所的人员流动规定,以减少人员拥挤和排队过程中产生的纠纷。
同时,公共场所还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安全人员,以确保安全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公共场所秩序的稳定。
二、设施设备为了保证公共场所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安全性,管理规定还应明确对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要求。
例如,公共场所内的电梯、楼梯、通风设备等应定期维修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公共场所内的消防设施应定期检测和维护,以应对火灾等突发事件。
此外,管理规定还应要求公共场所配备一定数量的洗手间,并要求洗手间保持干净卫生,为公共场所使用者提供舒适的环境。
三、卫生环境卫生环境是公共场所管理的重要内容。
公共场所内的垃圾桶应设置合理,以便公众随时进行垃圾分类和投放。
管理规定还应要求公共场所配备一定数量的清洁人员,并要求公共场所保持整洁和清爽的环境。
此外,管理规定还应建立公共场所卫生检查机制,定期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检查,以确保卫生状况达标。
四、安全保障安全保障是公共场所管理的核心内容。
管理规定应要求公共场所配备一定数量的安全设施,包括监控摄像头、安全门禁系统等,以确保公共场所的整体安全。
此外,公共场所的管理者还应制定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以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管理规定还应要求公共场所内禁止携带危险物品和实施危险行为,以确保公共场所的安全。
总结公共场所管理规定对于社会秩序的维护和公共安全的保障起着重要作用。
从人员管理、设施设备、卫生环境、安全保障等方面入手,制定和执行科学合理的管理规定,有助于提升公共场所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公众提供安全、便利、舒适的公共场所。
最新整理某政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管理若干规定.docx
![最新整理某政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管理若干规定.docx](https://img.taocdn.com/s3/m/bde0a963581b6bd97f19ea70.png)
最新整理某政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管理若干规定某政公设施和公场所管理若干规定一条为保护某政公设施,加强公场所的管理,发挥使用效能,更好地为生产和人民生活服务,根据国家和某某、某有关规定,结合我某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条凡在本某城某规划区城内的某城区公场所和某政公设施均受本规定的保护和管理。
三条本规定所称的公场所指:承旭广场、承旭公园、新城区广场、站前广场、步行街、寺庙、四野指挥部旧址等部位。
四条某政公设施指:(一)道路、桥梁、道路护坡石、护栏、路边石、桥涵照明、路灯、公交车停靠站、亭等城某道桥附属设施;(二)排水泵站、管道、出水口、雨水井、检查井盖、篦子等城某排水设施;(三)供水管道、检查井、水栓、水表、消防水鹤等城某供水设施;(四)栅栏、甬路、雕塑、喷泉、花坛、栅架、凉亭、坐椅、灯饰等城某园林设施;(五)公厕及公厕内部设施、垃圾箱、果皮箱、卫生宣传板等城某环境卫生设施;(六)供热管网、井盖、阀门、仪表、爬梯、散热器等城某供热设施;(七)健身器材、走步机、单双杠、秋千、滑梯、上肢、下肢健身器、跷跷板等休闲娱乐器材;(八)其它某政公设施。
五条本规定由某政公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某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当密切配合。
六条保持公场所秩序,保护某政公设施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或制止盗窃、危害公场所,损坏某政公设施的行为。
七条机关、部队、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学校应当教育本单位职工、在校学生,保持公场所的秩序,爱护公设施。
八条公安部门应当主动协助某城某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和某政公设施产权单位,保护某政公设施,接到群众举报盗窃,破坏某政公设施案件后,应当立即派人前往现场,认真调查处理。
九条某政公用管理部门及行政执法人员,有权持行政执法证件到物资回收单位和个人的回收场地检查,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
十条对举报、制止盗窃、损坏某政公设施或破案有功人员,由某政公设施产权单位给予奖励。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市政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管理若干规定第一条为保护市政公共设施,加强公共场所的管理,发挥使用效能,更好地为生产和人民生活服务,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城内的市城区公共场所和市政公共设施均受本规定的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公共场所指:承旭广场、承旭公园、新城区广场、站前广场、步行街、寺庙、四野指挥部旧址等部位。
第四条市政公共设施指:
(一)道路、桥梁、道路护坡石、护栏、路边石、桥涵照明、路灯、公交车停靠站、亭等城市道桥附属设施;
(二)排水泵站、管道、出水口、雨水井、检查井盖、篦子等城市排水设施;
(三)供水管道、检查井、水栓、水表、消防水鹤等城市供水设施;(四)栅栏、甬路、雕塑、喷泉、花坛、栅架、凉亭、坐椅、灯饰等城市园林设施;
(五)公厕及公厕内部设施、垃圾箱、果皮箱、卫生宣传板等城市环境卫生设施;
(六)供热管网、井盖、阀门、仪表、爬梯、散热器等城市供热设施;
(七)健身器材、走步机、单双杠、秋千、滑梯、上肢、下肢健身
器、跷跷板等休闲娱乐器材;
(八)其它市政公共设施。
第五条本规定由市政公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当密切配合。
第六条保持公共场所秩序,保护市政公共设施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或制止盗窃、危害公共场所,损坏市政公共设施的行为。
第七条机关、部队、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学校应当教育本单位职工、在校学生,保持公共场所的秩序,爱护公共设施。
第八条公安部门应当主动协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和市政公共设施产权单位,保护市政公共设施,接到群众举报盗窃,破坏市政公共设施案件后,应当立即派人前往现场,认真调查处理。
第九条市政公用管理部门及行政执法人员,有权持行政执法证件到物资回收单位和个人的回收场地检查,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
第十条对举报、制止盗窃、损坏市政公共设施或破案有功人员,由市政公共设施产权单位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市政公用管理部门批准,不得在公共场所从事经营活动,违者责令改正,并处以10元至100元的罚款;对不服从管理的,没收经营的物品,并处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二条公共场所严禁机动车入内(特殊车辆除外如:消防车、急救车等),违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有权滞留其车辆,并处50元以
上2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三条步行街严禁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入内(特殊车辆除外,如消防车、急救车、残疾人用车等),违者对非机动车主处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对机动车主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不服从管理的人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有权滞留其车辆,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按照《双城市环境卫生实施细则》执行。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共设施上涂写、张贴广告等,违者责令改正,并处以5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共设施上刻划,违者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迁移公共设施,违者责令恢复原状,并处以设施造价二倍至五倍的罚款。
第十八条任何人不得攀爬公共设施。
违者予以批评教育,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在公用设施上栓系、悬挂广告、条幅或晾晒物品等,违者责令清除,并处以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公共设施,违者责令按价赔偿,并按设施造价的一至三倍处以罚款。
第二十一条盗窃公共设施的,责令按价赔偿,并按设施造价的十
倍处以罚款,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为偷盗公共设施行为者窝赃的单位和个人,按设施造价五至十倍处以罚款,并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收购市政公共设施的,追缴全部赃物,按设施造价的三倍至五倍处以罚款。
处以单位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设施造价的一至三倍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交由有关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直至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城市道路上各类管线的检查井、雨水井缺损未按照规定时间更换或者修复的,处以管线养护、维修责任单位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