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机械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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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申远一体化项目 220kV 变电站工程
施工机械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编写:时间:年月日
审核:时间:年月日
批准:时间:年月日
福建省第一电力建设公司
福建申远一体化项目 220kV 变电站工程施工项目部
出版日期:年月日
目录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3事件分级
4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5组织机构及职责
5.1应急组织体系
5.2指挥机构及职责
6预防与预警
6.1风险监测
6.2预警发布与行动
6.3预警调整
6.4预警结束
7应急响应
7.1先期处置
7.2响应启动
7.4响应调整
7.5应急结束
8信息报告
8.1报告程序
8.2报告内容
8.3报告要求
9后期处置
9.1善后处置
9.2事件调查
9.3改进措施
10应急保障
10.1 应急队伍
10.2 应急物资与装备
10.3 通信与信息10.4 经费
11培训和演练11.1培训
11.2演练
12附则
12.2预案修订12.3制定与解释12.4预案实施13附件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项目部防范和应对施工机械事故的能力,在发生施工机械引起的事故突发事件中,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施工机械事故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保证项目部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以下法律法规、标准制度及相关文件,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电监安全〔2009〕22 号《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监局)
《福建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闽政〔2006〕
13 号)
《福建省第一电力建设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闽一电建总〔2011〕号)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项目部应对和处置安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施工机械事故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预防为主,有效控制;以人为本,群防群治;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分
级负责,属地管理;区分性质,妥善处置。
3事件分级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根据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施工机械设备(本案指机电类特种设备的起重机械),设备事故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和V 级(记录事故)五个等级:
3.1Ⅰ级(特别重大事件):
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0 人以上死亡,或者100 人以上重伤,或者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3.2Ⅱ级(重大事件):
特种设备事故造成10 人以上30 人以下死亡,或者50 人以上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3.3Ⅲ级(较大事件):
3.3.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 人以上10 人以下死亡,或者10 人以上50 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 万元以上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3.3.2起重机械整体倾覆的;
3.4Ⅳ级(一般事件):
3.4.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 人以下死亡,或者10 人以下重伤,或者1 万元以上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3.4.2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折断或者起升机构坠落的
4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根据项目部施工机械在生产中危险源分布情况及施工特点,经营活动过程中的施工机械事故包括以下几类:
4.1大中型起重设备作业过程中发生吊物坠落或严重溜钩事
故;
4.2大中型起重设备在工作过程中基础下沉事故;
4.3大中型起重设备发生制动器失灵,电器控制系统失灵或安全保护装置故障;
4.4大中型机械起重设备大车(小车)车轮脱轨引发倾翻事故;
4.5大中型机械设备作业过程中,严重过载,主要结构件载荷和应力突然增加,造成主要结构严重变形或断裂,严重时出现失稳、倒塌的
4.6大中型机械设备的门柱、悬臂架、平衡梁等主要金属结构疲劳、腐蚀,焊口缺陷,高强度螺栓松动、蠕变,主要结构变形或断裂,严重时出现失稳、倒塌的机械、人员伤亡恶性事故;
4.7大中型机械设备的大车行走装置、回转装置、上部金属结构顶起作业时,检修工艺不当,支承工装的强度和刚度不够,工装失稳或破断,支点不正确,导致机械构件损坏,严重时造成设备倾覆;
4.8大中型机械设备在外力或重力作用下,超过自身的强度极限或因结构稳定性破坏而造成坍塌事故;
4.9施工机械设备的液压系统、液压管路、液压油缸爆裂,主
要结构变形或断裂,主要零部件损害,严重时出现暴炸伤人的恶性事故;
4.10施工机械经过暴风、地震事故后,强度、刚度、稳定等性能下降,而未经过检验、修复继续投入使用,造成结构损坏或整机失衡坍塌;
4.11施工机械设备在作业中发生火灾事故;
4.13 施工机械设备在作业中发生触电事故及其它原因引起的事故灾害。
以上危险源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破坏和影响工程建设,项目部负责本项目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工作,对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估,在技术和管理措施上加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防止事故发生。
5组织机构及职责
5.1应急组织体系
项目部成立现场施工机械事故处置应急救援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项目经理任组长,负责对施工机械事故处置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5.2指挥机构及职责
5.2.1项目部现场施工机械事故处置应急救援小组指挥机构:
组长:彭才华
成员:唐景程、王志福、邹长城、张健康、程忠祥、黄沈生、颜学
敢、江豪、林灵、陈光、颜榕坚、钟爱清、颜学春、赵文场、黄自艳、李磊、黄忠成、叶乐彪
5.2.2项目部现场施工机械事故处置应急救援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发生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后,项目部应及时了解事故情况,立即向公司应急办报告,积极开展事故救援工作。负责应急求援过程中的车辆运输保障;负责为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提供经费保障;负责本项目管辖范围内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应急处理的配合工作;根据需要参加施工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及其善后工作。掌握工程建设及施工机械设备使用等各类信息。对突发事件必须记录在案,同时要对应急行动过程的活动进行综合评价,整理记录(包括谈话记录、摄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