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关于学校老师请假与代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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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考勤管理制度及教职工请假待遇规定(2017年5月)

教师考勤管理制度及教职工请假待遇规定(2017年5月)

关于印发《教师考勤管理制度及教职工请假待遇规定》的通知各处(室)、教职工:为加强管理学校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教代会代表讨论,校务会议研究决定,制定了《教师考勤管理制度及教职工请假待遇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教师考勤管理制度及教职工请假待遇规定二0一七年五月三日主题词:考勤制度规定佛山市南海区信息技术学校2017年5月3日印发附件教师考勤管理制度及教职工请假待遇规定为了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规范学校管理,根据南教人〔2011〕5号关于南海区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后教职员假期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广东省粤人社2013年156号文件《关于广东省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重新修订教师考勤制度:一、教职工的工作时间:(一)在校历规定的时间内,除法定节假日外,均为教职工工作时间。

(二)根据有关规定,在节假日、寒暑假进行的政治、业务学习、进修、培训也作为教职工工作时间。

(三)教职工在工作时间实行坐班制。

坐班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4:30—16:50(周五下午下班时间为16:00 有工作安排除外)。

二、相关批假及待遇规定:A.事假规定事假是指教职员在国家规定的各种假期以外,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由本人向单位请假获得批准的假期。

(一)审批权限1、教师请事假半天以内的,如没有工作任务,告知专业部长并由部长登记备案(行政、部长请假由分管副校长审批并备案);有工作任务的必须由教务处审批,交办公室登记备案。

2、教师请事假半天以上1天以内的,由专业部、教务处审批,交办公室登记备案。

3、职员请事假1天以内的由主管部门审批,交办公室登记备案。

请事假1天以上2天以内由主管副校长审批,交办公室登记备案。

4、教师请事假1天以上2天内的,由专业部、教务处和主管副校长审批, 交办公室登记备案。

5、教职工事假3天(含3天)以上20天以内的,由专业部、教务处、主管部门逐一核实签名,由正校长审批,交办公室登记备案。

学校教师请假最新制度规定(3篇)

学校教师请假最新制度规定(3篇)

学校教师请假最新制度规定1、请假程序:办公室领取请假单→填写→校长审核→教导处安排、备案→办公室存档2.请假一天以上(含____天)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病假附上医院证明,事假应写清事由。

如遇急并急事不能事先书面请假的,事后应及时补办。

3.请假到期不能上班者,必须再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能续假。

不能来校续假的,可以用各种方式提出申请,返校后补填请假单。

4.请假手续不完备,不予请假。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5.考勤由办公室主管,请假期满后,要履行销假手续,未销假造成考勤上失误的,由请假者负责。

6.教职工例会上将定期公布考勤情况。

7.病假须持医院证明(急诊除外)及本人请假条,经校长签字批准方能生效,无医院证明及本人请假手续,擅不到岗,以旷工论处。

8.鉴于教职工有寒暑假,结婚一般应安排在假期,如确须在教学时间举行婚礼,学校给婚假三天(举行婚礼当天和前后各一天),可视为出勤。

9.女教职工生产假:按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10.丧假:教职工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可准假____天(从死亡之日起连续____天、路途时间除外)。

视为出勤。

11.教职工因公负伤或因工负伤,治疗期间,视为出勤。

12.教职工子女婚嫁,准假二天(婚嫁当日和前一天),视为出勤。

13.经学校同意或安排的教职工外出学习、办公事或公益活动,可视为出勤。

14.教职工离校在离校期间保持通讯畅通,离校未安排好工作、未登记、或通讯不畅,视为工作失误。

离校在半天以上需具备请假手续,记入考勤。

15、教职工要按要求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性教育教学活动(如上课、组织学生课外活动、教师会议、升旗仪式、两操、教研活动等),活动开始后____分钟后视为迟到,____分钟后到达视为旷工,各类活动结束前离开视为早退。

16.教职工在教学期间内休假、外出学习在两天以内(含两天),需安排好本职工作,办好交接,并报教导处备案,方能离校,否则视为工作失误(遇急重事除外)。

学校请假代课制度管理规定(2篇)

学校请假代课制度管理规定(2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规范请假代课行为,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包括教师、教辅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学校请假代课制度坚持原则性、规范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请假管理第四条教职工请假,应当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校。

第五条请假类型分为:(一)事假:因个人原因需要暂时离校的,包括婚丧嫁娶、探亲访友、就医等。

(二)病假:因病需要暂时离校的,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

(三)公假:因公事需要暂时离校的,包括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考察、学术交流等。

(四)调休:因工作需要,经批准调整工作时间的。

(五)其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

第六条请假期限:(一)事假:累计请假天数不超过本人当月应出勤天数的三分之一。

(二)病假:根据病情,按照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执行。

(三)公假: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执行。

(四)调休: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教职工请假,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

(二)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学校相关负责人审批。

(三)请假批准后,教职工需将请假条交至教务处备案。

第八条教职工请假期间,应自觉遵守请假规定,不得擅自离校或改变请假事由。

第三章代课管理第九条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设立代课教师库,为请假教师提供代课服务。

第十条代课教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二)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

(三)服从学校安排,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代课教师选聘程序:(一)学校教务处根据请假教师的教学科目、年级和班级,从代课教师库中选取合适人选。

(二)选取的代课教师需与请假教师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确认代课安排。

(三)代课教师需与请假教师所在班级的班主任进行沟通,了解班级情况。

学校请假代课制度

学校请假代课制度

学校请假代课制度学校请假代课制度为了加强学生工作的管理,规范学生的请假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规则1、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

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病假同时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公假,因参加学校开展的重大活动,并经学校有关领导证实后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原则上,上课期间非特殊情况不予请假,确需请假的,班主任应与家长联系确认后方可准假或要求其家长来接。

3、学生因病、因事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4、学生请假超过两天或隔夜的,需由其监护人来接。

5、考试期间,一般不得请假。

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须经家长同意后方可准假。

二、请假程序1、请假条由班主任负责管理。

请假的同学应到班主任处领取请假条,如实填写。

2、学生请假,应事先由学生本人当着班主任面联系家长并经家长许可,学生亲自填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计划出校与预计返校时间,经班主任同意后准确填写。

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

请假条填好后,交-班主任签署意见,班主任同意请假人数用中文大写填写,不准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人数,人数涂改无效。

班主任保留存根。

三、准假权限1、无论是病假还是事假,都必须由班主任(或代理班主任)审批。

2、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

四、补假手续1、学生因急事但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代为办理补假手续,并通过电话等方式在最快的时间里向班主任说明情况(必须是家长或监护人)。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及时由家长或其监护人直接向班主任请假,归校后补齐请假手续。

五、销假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到政教处注明返校时间,并及时到班主任处销假。

六、其他1、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一经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学校的请假代课制度

学校的请假代课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学校请假代课管理,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请假范围1. 教职工因工作、个人原因需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应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2. 请假范围包括: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陪护假、调休、休假等。

三、请假流程1. 教职工请假前应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 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将请假申请报送至学校教务处。

3. 教务处对请假申请进行审核,如符合请假条件,将批准请假申请,并通知相关教师代课。

四、代课安排1. 教职工请假期间,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其他教师代课。

2. 代课教师由教务处统一安排,确保教学质量。

3. 代课教师应提前了解所代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进度和要求,做好备课工作。

4. 代课教师应遵守学校纪律,认真履行教学职责,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五、请假代课待遇1. 教职工请假期间,工资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 代课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按学校规定给予相应的补贴。

六、请假代课监督1. 教职工请假期间,所在部门应加强对请假代课工作的监督,确保请假手续完备、代课教师安排合理。

2. 教职工请假期间,教务处应定期检查代课教师的教学情况,确保教学质量。

七、违反规定的处理1. 教职工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2. 教职工请假期间,代课教师未履行教学职责,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的,由教务处责令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

3. 教职工在请假期间,弄虚作假、骗取请假待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教师请假后调课代课规定

教师请假后调课代课规定

教师请假后调课代课规定教师因公因私请假经校长批准后,应向值周教导(报告时的值周教导)报告并填表备案备查。

1、公假:请假人向值周教导人员报告并填写“公假代课报告与安排表”,一般由请假人按照所缺的课先联系好代课教师(因比较熟悉相互空堂情况并且便于衔接代课内容),自己找不到代课人员时,由值周教导联系分管教导直接安排代课人员,立即或事后及时签发公假代课通知单。

2、非公假(事假、病假等):缺课代课或调课的双方自行协调课程,双方或其中一方向值周教导人员报告并填写“非公假代课调课报告表”,如果出现到时无教师上课,则由报告方承担责任和后果。

未报告则将课表上缺课方记作旷工。

附:表样另外,各班上课5分钟仍无教师到课堂的,由班长或学习委员到分管教导处报告(教导处无人时向班主任报告),分管教导(或班主任)立即安排教师代课(班主任安排后及时报告分管教导)。

同时还需填写下表(中途无教师也照此办理):附代课通知单格式:教师调课及请假制度为了稳定教学秩序,保证课堂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调课、请假制度。

1、全校各课程教师严格按照“三表”(课程表、教学进度表、作息时间表)进行教学。

2、因公、因事、因病确需请假,不能如期上课者,需履行以下调课手续:1) 时间较长的:要先向教务处申报,经分管校长、校长逐级审批,批准后,先在教研组内调剂,由同课头教师代课;如本组不能解决者,可在校内教师中解决,校内教师一时无法兼代的,再到校外聘请代课教师。

2) 短时间的:由教师到教务处填写调课申请单,包括:事由、时间、调课班级、拟与何课程对调等项,申请单需经教务处主任批准(特殊事由,则需由分管校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3) 教务员持批准后的调课申请单,填写调课通知单,并及时通知调课班级、被调课教师及调课教师本人。

4) 未履行调课手续,擅自调课者,均作旷课处理。

(特殊情况例外,手续可后补;但如无请假手续,均作旷课处理)3、教师不论因公、因事、因病外出或不能上课者,在向校办公室填写请假单时,均需经教务处逐级审批,安排好课程(含考试、考察)后,方可请假,确保教学秩序的稳定。

教师请假制度

教师请假制度

教师请假制度关于教师请假制度近期我校出现请假教师所代班级无人代课现象,特别是早、晚自习缺勤现象严重,对此校务会制定本补充制度。

一、因事(病)请假的教师需按规定严格履行《玛沁县藏文中学请销假制度》,填写统一制定的《请假单》,并按程序逐一审批。

二、根据学校师资实际情况,在学校同意的情况下,原则上同意请假教师自行找好代课教师,并按要求向教务处支付代课教师的代课费用。

三、代课教师一经确定,必须按照原班级教师的正常课时安排进行上课,如有课时冲突,需自行协调解决。

四、代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出现迟到、旷课、早退等现象,特别要注重早、晚自习的到岗工作,否则不予支付代课费以及按照《考勤制度》有关规定予以迟到、旷课、早退等情节的经济处罚。

五、请假教师的代课费必须在请假离岗前按照请假天数一次性向教务处上交代课费,代课教师的代课费由教务处根据代课教师的到岗情况实施发放。

玛沁县藏文中学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一日关于班级教师请假补贴制度2015-11-18 8:51 | #2楼为了让入园幼儿在园内得到更好的照顾,教师做到工作不间断,我园特立以下规定:一、补贴情况:1、以班级为单位,当班内3位教师中有一位因有事请假。

2、请假1天以上起算(含1天)二、享受补贴人员:1、班内主班教师、配班教师、保育员2、其它调配在班内真正起到做用的教师。

三、补贴金额:1、班级一位教师请假,其他两位教师享受补贴①、保育员请假,主班教师补、配班教师享受基本补贴补10元/天②、班级任意一位教师请假,保育员只享受基本补贴10元/天③、一位教师请假5天以上,另外教师增加补10元/天四、补贴规范:1、接受补贴教师需完成补贴岗位的工作,不得有任何借口。

2、接受补贴教师必须完成请假教师的日常工作,3、接受补贴教师必须完成请假教师的教学工作,4、班内3位教师,一次批假只批一个。

如果班内同时两人请假,余下教师只享受一位教师补贴。

五、影响补贴发放的因素:1、如助理批准一个班级内2位教师同时请假,助理进班顶岗,并不享受补贴。

学校请假代课制度

学校请假代课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了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学生能够正常接受教育,同时充分调动教师队伍的积极性,我校特制定本请假代课制度。

二、请假范围1. 教师因个人原因(如病假、事假、产假、婚假等)需要请假时,应按照本制度执行。

2. 教师因学校工作需要(如教研活动、培训、会议等)需要请假时,应按照本制度执行。

三、请假程序1. 教师请假前,应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请假原因、时间及代课安排。

2. 部门负责人审核请假申请,如有特殊情况,应报请学校领导审批。

3. 学校领导审批通过后,教师需将请假条交至教务处备案。

四、代课安排1. 教师请假期间,应由学校统一安排代课教师,确保课堂教学秩序。

2. 代课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知识,能够胜任所代课程的教学任务。

3. 代课教师需提前与原任课教师沟通,了解所代课程的教学进度、教学内容及学生情况。

4. 代课教师应按照原任课教师的要求,完成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

五、请假代课期间的管理1. 教师请假期间,应保持手机畅通,随时接受学校及部门负责人的电话通知。

2. 教师请假期间,不得擅自离校,如因特殊情况需离校,应向所在部门负责人请假。

3. 教师请假期间,应关注班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向班主任或部门负责人报告。

六、请假代课制度的监督与考核1. 学校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对请假代课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 对违反请假代课制度的教师,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处罚。

3. 对请假代课期间表现优秀的教师,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其他规章制度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其他规章制度为准。

通过以上请假代课制度的实施,我校旨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生正常接受教育,同时激发教师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共同为学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小学教师请假代课制度模版(三篇)

小学教师请假代课制度模版(三篇)

小学教师请假代课制度模版一、请假程序与规定1. 教职人员如需请假,应提前向学校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明确请假原因及具体时间。

2. 一般情况下,请假不得超过____个工作日。

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假期,需提交详细报告,并经学校批准后方可执行。

3. 教师请假前需通知其所在班级的代课教师、班主任及行政管理部门,以确保教学工作的连续性。

4. 请假结束后,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请假条及医疗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证明。

二、代课安排及规定1. 学校将指派具有相应资格和教学经验的教师进行代课。

2. 代课教师需遵循学校行政管理部门的安排和指导,不得擅自更改教学内容或形式。

3. 代课教师应尽量保持原教师的教学风格和进度,以维护学生学习的连贯性。

4. 代课教师需全程参与教学,或录制课程视频,以便原教师和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评估和反馈。

三、代课教师的职责与权益1. 代课教师应遵守学校教学计划,确保教学质量。

2. 代课教师需使用学校指定的教材和教学大纲,不得随意变更。

3. 代课教师享有与正式教师同等的待遇和福利,包括薪酬和假期。

4. 在确保教学效果的前提下,代课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度调整教学方式。

四、请假代课的评估与反馈1. 学校行政管理部门将定期评估代课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习进度。

2. 教师请假后,学校会收集学生和家长对代课教师的反馈意见。

3. 学校将与代课教师定期沟通,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以提升其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

五、奖惩制度1. 对于未按规定请假或未提供有效证明的教师,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 如发现原教师教学质量存在问题或违规行为,代课教师可向行政管理部门反映,学校将对原教师进行考核和处理。

3. 学校将根据代课教师的教学表现和学生的学习效果进行评估,对表现优秀的代课教师给予奖励和激励。

六、其他补充规定1. 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优化教师请假代课的具体流程,同时对相关制度进行解释和修改。

2. 任课教师、代课教师及行政管理部门应共同遵守请假代课的纪律和教学规范,以维护教学质量和学校的正常运行。

小学教师请假代课制度

小学教师请假代课制度

小学教师请假代课制度
是指小学教师因个人原因无法上课时,可以请假,并由其他合格的教师代课。

该制度旨在确保教学工作的连续性和质量。

以下是小学教师请假代课制度的一般规定:
1. 请假程序:教师需要提前向学校行政部门提交请假申请,并说明请假原因和请假日期。

2. 代课安排:学校行政部门会根据教师请假的原因和日期,安排合适的代课教师。

一般情况下,代课教师应具备相同或相关的教学资质。

3. 教师补课:请假期间,代课教师会按照原教师的教学安排进行教学工作。

原教师在返校后应及时补上请假期间的课程。

4. 请假审批:请假申请需要经过校方的审批。

校方会根据教师的请假原因、请假时间、代课教师的能力等因素,综合考虑是否批准请假。

5. 假期限制:一般情况下,学校会规定每位教师每学期的请假天数限制,超过该限制的请假需特殊审批或扣除工资等。

请注意,不同学校可能会有不同的具体规定,请根据实际情况参考学校相关文件和请假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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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请假制度

学校教师请假制度

学校教师请假制度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

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校教师请假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校教师请假制度1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工作者的组织纪律性,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重新拟定以下教师请假暂行条例,望各位教师遵照执行。

一、事假:1、教师事假原则上每学期最多三天,全年六天。

教师请假天数在规定期限内,绩效考核只扣除奖励分,超过规定天数,按绩效考核办法扣分,并与绩效考核挂钩。

2、教师请假要书面履行请假手续,校长签字后,交教导处记录并安排教师顶课等有关事宜。

3、教师凡未按请假报批程序办理好请假手续而离开工作岗位,或请假到期未办理续假而超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病假:1、教师因病不能出勤的,可以请病假,病假3天以上7天以内的应由主管医生出具病假证明。

变相请病假,经查实按旷工处理,并责令作书面检查。

7天以上不足一个月的,由医院证明,一个月以上的由县级医院证明。

到教育局办理请假手续,学校负责安排代课等事宜。

2、教师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按国发[1981]52号文件规定执行,并酌情扣发工资与奖励性绩效工资。

3、经查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4、长期病假康复后要求工作的,应由医院出具健康证明。

三、旷课:教师连续旷工7—14天,全年累计旷工15天,当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连续旷工15天,全年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学校辞退,连续旷工超过30天,全年累计超过90天的,学校必须上报自动离职手续。

四、其他法定假期规定:教职工的探亲假应安排在寒暑假期间,其他时间不予安排,若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探亲的,由教育局领导审批。

1、法定假期。

婚、丧、产假在法定时间以内的假期,国家规定的工资奖金照发。

学校内部的考核奖不享受,超过法定时间的,按事假处理。

学校教师请假代课制度

学校教师请假代课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了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提高教学质量,确保学生接受优质教育,结合我国教育部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2. 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教师专业成长;3. 规范教师请假和代课行为,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师,包括在编教师、合同制教师及临时聘用教师。

四、请假流程1. 教师因个人原因需请假时,应提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及代课安排;2. 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周,特殊情况需延长请假时间者,应提前向学校申请,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延长;3. 请假期间,教师应按照学校规定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

五、代课安排1. 学校应根据教师请假情况,合理调配其他教师代课,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2. 代课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熟悉所代课程内容;3. 代课教师应在原教师请假期间,严格按照原教师的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进行教学,确保教学质量;4. 代课教师与原教师应保持良好沟通,共同解决教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六、请假与代课考核1. 学校将对教师请假和代课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请假原因、请假时间、代课质量等;2. 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定及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3. 对请假、代课行为不符合规定的教师,学校将进行相应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2. 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通过实施本制度,我校将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生权益,促进教师队伍建设,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学校的请假代课制度(2篇)

学校的请假代课制度(2篇)

第1篇一、引言为了规范学校请假代课管理,确保教学工作有序进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师。

三、请假流程1. 请假申请(1)教师因个人原因需要请假时,应提前向所在年级组长或教研组长提出书面请假申请,并说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及请假期间的教学安排。

(2)请假时间一般应提前一天向学校领导报告,特殊情况可提前两天。

2. 请假审批(1)年级组长或教研组长收到请假申请后,应在第一时间内对请假申请进行审核,并报请学校领导审批。

(2)学校领导在接到请假申请后,应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

3. 请假记录(1)教师请假期间,年级组长或教研组长应做好请假记录,包括请假原因、请假时间、请假批准情况等。

(2)请假记录应妥善保管,以便查阅。

四、代课安排1. 代课教师选拔(1)学校根据教学需要,在全校范围内选拔代课教师。

(2)选拔代课教师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代课教师具备一定的教学能力和素养。

2. 代课教师职责(1)代课教师应按照原教师的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进行教学。

(2)代课教师应尊重学生,关心学生,维护良好的课堂纪律。

(3)代课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

3. 代课教师待遇(1)代课教师按照学校规定享受相应的代课补贴。

(2)代课教师享有与其他教师同等的教学资源。

五、请假代课制度执行1. 学校领导应高度重视请假代课制度的执行,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2. 各部门应密切配合,加强对请假代课制度的宣传和落实。

3. 教师应自觉遵守请假代课制度,确保请假、代课工作有序进行。

4. 对违反请假代课制度的教师,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七、请假代课制度的具体规定1. 请假类型(1)事假:因个人原因需请假,如生病、家庭原因等。

(2)病假:因身体原因需请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

(3)产假:女教师因生育需要请假,需提供相关证明。

教师的请假规章制度范则

教师的请假规章制度范则

教师的请假规章制度范则关于教师的请假规章制度范则为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努力创建幸福和谐校园,学校需要制定完善的教师请假制度,做好请假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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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师的请假规章制度范文一1、事假(1)、教职工婚假七天。

其他特殊条件的教师经学区同意可以适当延长。

(2)、教职工直系亲属,丧假七天。

(3)、其他特殊原因请假,一学期最多不超过七天。

2、教职工请病假,必须出具医院证明,否则不予准许。

教职工在病休期间,必须专心治病、养病,不得从事以获取利润和报酬为目的的第二职业。

凡有借治病休养为名从事第二职业者,可按旷工的有关规定处理。

3、产假(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者,女职工产假一般为90天,特殊原因可适当延长。

(2)、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或不假自假者,一律按旷工的有关规定论处。

除正常的事、病、产、婚、丧等假之外,凡超过假期或非正常请假者,每学期假期累计计算。

二、审批权限:教师请假三天以内由校长审批,三天以上由本人申请学校负责人签字后,报学区审批。

三、请假程序:1、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来校工作(包括各类活动),都必须办理正式请假手续。

2、请假必须先填写请假条,病假除具有医院医师出具的建议病休的签字外,同时填写请假条。

请假条由本人交校长室签署。

如遇急事、急病不能事先填写请假条,事后应及时补办相关请假手续。

3、教师在请假前,要与其他代课教师通报,妥善安排好自己的课堂、代课、代职等,不影响学校的`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方可准许,否则出现责任事故由该教师承担。

4、请假到期仍不能回校上班,应以一定方式(如电话、委托亲友代办等)提出续假申请,返校后补填请假条。

5、因公去外地出差属公假,公假结束回校后,要写简要的出差工作汇报,经主管部门领导和校长审阅后,由负责考勤的校领导存档。

6、请假手续不完备(如未填写请假条或病假无正式证明或各级考核人未签署意见),均属没有请假;凡未获批准擅自不上班(紧急情况除外),按旷工旷职处理。

教师的请假规章制度条例

教师的请假规章制度条例

教师的请假规章制度条例关于教师的请假规章制度条例请假制度是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学校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提供了保障条件,学校需要制定完善的教师请假制度,做好请假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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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的请假规章制度条例1一、公假:学校行政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派出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

公假期间不扣除教职工奖励。

二、事假:1、教职工事假原则上每学期最多4天,全年8天,如遇特殊情况,确实要超假者,由单位核实后,教职工应办理好请假手续,所有假期均应报批后方可执行。

2、教职工因事请假,,应提前办理好请假手续。

请假时间1天以内的,直接向教导主任主任申请,并有教导主任批准;请假1天以上的,须向校长申请,并校长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时,了不语准假或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

3、事假每次不得超过3天,一学期不得超过7天,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事假超过规定天数一般不予准假,特殊情况必须经校委会研究决定。

4、教职工凡未按请假报批程序办理好请假手续而离开工作岗位,或请假到期未办理续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5、事假天数的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事假的绩效工资扣除按《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执行。

6、因请假不能正常上课的,所所带课程由本人自行安排,特殊情况。

三、病假:1、教职工因病不能出勤的,可以请病假,病假2天以内有教导主任批准,2天以上的应由医院出具病假证明,报请校长批准。

变相请病假,如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7天以上的,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后,到教育局办理请假手续,学校负责安排代课。

2、教职工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执行。

3、经查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4、长期病假康复后要求工作的,应由医院出具健康证明。

5、教职工因探亲或在外出差是生病,应提交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6、病假天数的计算是1天按半天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15天以上的除外)。

教师请假的相关法律规定(3篇)

教师请假的相关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教师作为教育工作者,肩负着培养下一代的重要责任。

在我国,教师的职业地位和社会地位日益提高,但与此同时,教师的劳动强度和工作压力也日益增大。

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关于教师请假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我国教师请假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详细解读。

二、教师请假的基本原则1. 依法请假。

教师请假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申请。

2. 尊重事实。

教师请假应当如实反映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3. 合理安排。

学校应当合理安排教师的工作,确保教育教学工作不受影响。

4. 保障权益。

教师享有依法请假的权益,学校不得无故拒绝教师的请假申请。

三、教师请假的条件1. 因病请假。

教师因疾病需要治疗或休息的,可以申请病假。

病假应当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证明。

2. 因事请假。

教师因家庭、个人等原因需要请假,可以申请事假。

事假包括婚假、丧假、产假、陪护假等。

3. 因公请假。

教师因公出差、参加会议、参加培训等需要请假,可以申请因公假。

4. 特殊情况。

根据国家规定,教师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

四、教师请假的手续1. 提前申请。

教师请假应当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一般至少提前一天。

2. 提供相关证明。

教师请假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病假证明、结婚证、出生证明等。

3. 经批准。

学校对教师的请假申请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批准或不予批准。

4. 登记备案。

学校应当将教师请假的有关情况登记备案。

五、教师请假的期限1. 病假。

病假期限根据病情和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证明确定。

一般而言,病假期限为3个月以内,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2. 事假。

事假期限根据请假事由和学校规定确定。

一般而言,事假期限为15天以内。

3. 因公假。

因公假期限根据工作任务和学校规定确定。

4. 特殊情况。

特殊情况下的请假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六、教师请假的待遇1. 病假待遇。

教师病假期间,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病假工资或病假津贴。

请假_代课管理规定(3篇)

请假_代课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请假代课工作,确保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师生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体教师。

第三条请假代课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2. 尊重教师个人意愿;3. 确保教育教学质量;4. 便于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请假类型及审批程序第四条教师请假分为以下类型:1. 事假:因个人原因需要请假的事宜;2. 病假:因患病需要请假的事宜;3. 婚假:结婚需要请假的事宜;4. 丧假:直系亲属去世需要请假的事宜;5. 公假: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考察等活动需要请假的事宜;6. 其他假: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事宜。

第五条教师请假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1. 教师向所在教研组提出请假申请,说明请假原因、时间及所需代课教师;2. 教研组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3. 教务处审核同意后,通知被代课教师;4. 被代课教师接受代课任务,并与请假教师沟通,确保教学质量;5. 教师请假结束后,应及时将代课情况反馈给教务处。

第六条请假教师应提前向学校提出请假申请,特殊情况需在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第七条教师请假期间,如遇紧急情况需延长请假时间,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

第八条教师请假期间,学校应确保其工资待遇不受影响。

第三章代课教师选聘及职责第九条代课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2. 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3. 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4. 能够按时完成代课任务。

第十条代课教师选聘程序:1. 教研组根据请假教师所任教的科目、年级,提出代课教师人选;2. 教务处审核人选,报学校领导批准;3. 学校领导批准后,通知被选聘的代课教师。

第十一条代课教师职责:1. 按时到岗,认真备课,保证教学质量;2. 积极与学生沟通交流,关心学生成长;3.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声誉;4. 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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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对教师请假与代课的规定
一、连续请假2天之内(包括2天)自行调课;连续3天以上
(包括3天)见校长批条再由学校统一调课。

二、请假期间,如由学校统一调课,代课费由请假人支付;并
扣除未上课的课量费。

三、上课代课费每节8元。

早晚坐班按学校规定费用支付。

四、本人病假扣除未上课的课量费,代课费由学校支付。

五、上级组织批假及法定假不扣除课量费,代课费由学校支付。

六、学校公务连续2天以上(包括2天)由学校统一调课,代
课费由学校支付。

另注:上级组织批假须见领导批条和公章印。

中洲初中
201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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