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低压配电与照明工程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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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工程概况: (2)
二、编制依据 (2)
三、低压配电与照明系统施工监理的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 (4)
四、低压配电与照明工程的特点 (4)
五、监理工作的流程 (4)
六、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5)
七、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8)
八、监理工作的质量检查要求、评定标准及验收要求 (12)
二、编制依据
1、成都地铁7号线工程车站机电安装及装修监理A标招标文件;
2、成都地铁7号线工程车站机电安装及装修监理A标投标文件;
3、成都衡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地铁7号线工程车站机电安装及装修监理监理规划》;
4、成都衡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成都地铁工程建设总部所签订的“成都地铁7号线车站机电设备安装监理A标段监理服务合同”;
5、承包商与成都地铁工程总部所签订的施工合同书(同上合同);
6、与成都地铁7号线地铁车站“低压配电与照明系统”专业相关的施工规划,施工图图纸及技术总部所发的工作联系单等有关资料及文件;
7、施工总承包商编制的《成都地铁7号线A标段施工组织设计》;
8、《地下铁道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GB50299-1999
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96-2006
10、《电气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4-2014
1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11
12、《电气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2012
1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5-2014
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8-2006
15、《铝合金电缆桥架技术规程》CECS106:2000
1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7-2014
1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0-2006
1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1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验收规范》GB50172-2012
2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照明装置施工验收规范》GB50259-96
21、《低压母线槽选用安装及验收规程》CECS170:2004
参考上述文件及资料进行编制本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三、低压配电与照明系统施工监理的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
1、监理工作范围:
成都地铁7号线A标段的车站及与之相对应的施工承包合同范围内的低压配电与照明系统的施工监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量的核查、电气工程材料及设备的资质审核和抽检、设计变更、各专业之间及有关单位间的协调关系、填写监理月报、参与设计交底、施工验收、及监理工作总结等,均属于本监理范围。

低压配电与照明系统工程范围包括A标段车站及其相邻半个区间的所有用电设备的动力及照明配电的安装、调试。

2、监理工作内容:
以监理规划为指导文件,对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围内的低压配电与照明系统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工程竣工验收进行事前控制和主动控制,确保电气工程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及投入运行。

四、低压配电与照明工程的特点
地下铁道车站的低压配电与照明系统,由于其重要性,必须为地下铁道车站提供安全可靠的供电电源,车站设备用电负荷分为三级,对于重要的用电设备场所需提供一级负荷电源,以确保供电畅通,车站降压变电所低压母线送到车站两端环控电控室的配线,一般采用密集型绝缘母线槽,其余各馈线采用电缆沿桥架敷设和电线管敷设。

为此、施工监理必须认真审核电气安装工程的设计图纸,审核电气安装工程分包单位的资质证书,电气安装工程中所用的器材及设备,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审查主要电气材料的合格证及有关电气测试调整
记录,做到质量、资料完整可信、并符合要求。

五、监理工作的流程
根据本专业的工程特点,注重监理工作的效果,特制定具体的监理工作流程,见图一监理工作流程图。

图一监理工作流程图
六、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地铁工程低压配电及照明系统监理工作的重点在于事前控制(预控),因此要认真做好施工监理的前期准备工作和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要严把几道关:分包单位的资格审查→承包单位对分项工程的技术交底→施工过程的巡检
和旁站→竣工前的预检。

做到控制目标明确,控制措施有效,工程程序合理,工作制度健全,职责分工明确,对监理工作的实施有指导作用、可操作性强。

地铁工程低压配电及照明系统的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是:电气材料如母线槽、电力电缆、电力电线,要严把质量关,其必须有电工产品认证合格证书。

如配电箱及低压开关柜、必须经国家有关工业部门认可的定点厂生产。

其次要把好施工工艺关,认真审查预检工作记录及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及时检查施工单位填写的《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报验认可单》;及时对《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及质量保证资料》签署审查意见,并对其质量等级作出认定,及时整理监理工作技术资料,进行编目建档立案,特别对电气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的测试记录,电气照明全负荷运行记录,动力试运行记录,电气设备安装和调整试验,试运转记录等资料需及时整理归档。

总之施工监理需严把质量关,实现监理工作的四大目标值,即:
1、投资控制目标:工程造价不超过合同价
2、进度控制目标:达到合同要求的关键工期和总工期。

3、质量控制目标:满足本工程合同的各项要求,杜绝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本工程达到优良工程的目标,见图二质量控制监理工作流程。

4、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确保安全施工,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争创文明工地,并符合业主的规定要求。

图二质量控制监理工作流程
七、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坚持工作利益第一,业主利益第一的原则,积极主动配合业主,抓住工程的重点和难点,争取强有力和规范化的监理措施,依据监理合同,圆满顺利完成业主委托的监理任务。

监理工作的方法采用“三控、二管、一协调”的方法进行。

(即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协调有关单位发生争端、分歧的问题)
(一)工程质量控制的原则
⑴ 以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验评标准等为依据,督促承包单位全面实现工程项目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

⑵ 以质量预检为重点。

⑶ 对工程项目的人、机、料、法、环等因素,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监督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到位。

⑷ 坚持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准在工程上使用。

⑸ 坚持本工序质量不合格或未进行验收,不予签认,下一道工序不得施工。

(二)工程质量控制监理工作流程,见图二“低压配电及照明系统安装工程质量控制监理工作流程。


(三)工程进度控制监理工作流程
工程进度控制的依据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工期目标。

原则是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原则下控制进度。

应采用动态的控制方法,对工程进度进行主动控制。

工程进度控制监理工作流程,见图三“低压配电及照明系统安装工程进度控制监理工作流程”
(四)工程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工程协调及监理文件管理制度。

(1)工程投资控制
本次工程以施工总承包的合同办理。

投资控制的总目标是:在保证质量、工期和安全的前提下,尽最大可能节约工程投资,确保工程总造价不超过合同总价。

投资控制主要依椐是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

监理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审核工程量和付款签证,协调处理工程投资的调整、工程竣工决算等。

• 审核工程量和付款签证。

• 协调处理工程投资的调整。

• 工程竣工决算的审查
• 投资控制工作流程,见图四“投资控制工作流程图”
图四投资控制工作流程图
(2)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的目标是:在保证业主和承包单位对施工合同中所承诺的权利和义务得到实现的前提下,保质保量按期地完成合同工程。

合同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1)熟悉合同管理的法律依据、合同文件
2)掌握合同实施过程中业主和承包单位的各自责任,并能作出正确的判断
3)合同的变更管理
4)合同的违约管理
5)合同的索赔管理
(3)、信息管理
信息管理的目标是:信息掌握全面,反映事实准确,传递信息快速,存取信息高效。

信息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主要包括:规范监理内部的信息管理,检查和督促承包单位准确、及时、规范化地提交文件或信息,主动获取信息,科学管理信息。

(4)工程协调
开展协调的目标是:协调工作贯穿于工程施工的全过程,通过协调,解决矛盾,达到相互配合,制造良好的工程氛围,使工作在任何时候都能顺利地进行,切实履行合同义务。

开展协调工作的范围和内容:
1)协调工作的范围:可分成合同内协调和合同外协调。

2)协调工作内容主要围绕解决工程开工、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文明、合同索赔、竣工验收等一系列目标与环节上的工作落实和协调配合问题。

协调的方法:主要是会议,同时应保持会外有关联系渠道畅通,会议必须形成各方签认的纪要。

(5)监理文件管理制度
监理资料必须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并指定专人具体实施。

施工过程所有监理部内部文件及业主、承包单位往来文件均须分类归档。

八、监理工作的质量检查要求、评定标准及验收要求
(一)低压配电及照明系统进场材料、设备的监理及技术要求:
(1)设备材料管理
1)承包商对所用设备、材料以及设施的维护保管应遵循国家、部颁有关规定及设备说明书、设备采购合同、施工图纸等的有关规定。

2)交货的设备,由地铁物资公司组织,在仓库或工地现场进行。

地铁物质公司、安装承包商、业主、监理工程师、供货商代表参加。

由安装承包商负责卸货及开箱前的保管,到货开箱检验,并作好检验记录。

检查设备及其零配件或备件数量和随机文件,如发现不符、遗缺或损伤,应当场提出。

开箱检验后,设备管理的全部责任由承包商承担。

3)文件必须包括产品清单、产品出厂合格证,各主要部件及设备检测报告、原产地证明文件等。

进场的设备材料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证书等证明文件。

检验后,不合格及无材质证明的设备、材料必须退货。

4)安装承包商在工程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监理工程师即发出书面通知,承包商应立即按通知进行更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监理工程师对安装承包商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设备的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进行抽检。

6)检查无异议,各代表应在开箱检验记录上(按D4-1进场材料报验单)填写,签字确认。

(2)设备、材料的技术要求
所有电力用的设备、材料的技术要求应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

1)密集型母线槽采用的技术标准:IEC439-1.2; BCEN60439-1.2;
2)铝合金电缆桥架,应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

3)钢制电缆支架,采用等边角钢焊接,需经热浸锌处理。

4)灯具选用以荧光灯具为主,个别地方配以其它类型灯具,并应符合有关的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

5)电缆电线,均选用阻燃型或阻燃耐火型。

阻燃性能不能低于B类。

特殊场所加注低烟无卤要求。

6)管材:
①钢管:区间及车站吊顶内电线、电缆套管均需采用镀锌钢管。

管径DN50以下的采用薄壁电线管,管径DN50以上(含50)的采用普通镀锌钢管,潮湿场所或埋地安装无论管径大小均采用厚壁镀锌钢管。

钢管的机械性能及技术规格应符合YB242-63标准。

②PVC管及线槽,应具有优越的电气绝缘性。

绝缘强度应在15分钟内不被击穿。

PVC管的试验标准应符合Q/HDS07-95≈IEC-614标准。

③重要材料产品进场要求
为加强对建材产品的进场管理,根据穗建筑[1999]387号文件要求对本专业进场的PVC线槽线管、铝合金型材、电线电缆及漏电开关等需应按照进场材料数量抽样检验,见附表一,进场检验产品的质量要求及抽样规则。

附表一低压配电专业主要进场检验产品的质量要求及抽样规则
*注:对于塑料管材管件、电线电缆这几类产品的组批抽样,同一厂家、同一品牌、不同规格型号的产品,可作为一批抽样,抽取最大规格的样品检验。

(2)相关的检验单位名称及检验分工附表二《成都地区建材检验单位名册》
附表二成都地区建材检验单位名册(成都市建设委员会2001-6)
产品进场时,施工单位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的见证下,按附表一的要求对该批产品见证取样并委托有资格的检验单位进行现场检验。

进场检验合格者方可使用。

进场检验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需重新加倍取样复检的,仍然按见证取样和送检程序进行。

供需双方对检验结果有争议时,由双方协商在附表二列明的有资格的检验单位中确定一家进行仲裁检验。

各施工单位应将进入工地产品的各种质检报告和见证取样送检的资料统一收存,并存入工程技术档案,作为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的质量保证资料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条件之一。

资料不全的,不得进行分部、分项及单位工程的验收。

(二)低压配电及照明系统安装施工要求
(1)低压配电柜的安装
1)盘面器件应有标注,颜色应正确、清晰,内部设备元件应齐全完整,每个元件必须有铭牌和产品合格证,一次结线应标注回路名称。

2)基础型钢应可靠接地,盘柜的接地应牢固良好,装有电器的可开启的盘、柜门,应该以软导线与接地的金属构架可靠地连接。

3)配电屏、柜体的基础型钢应平直,其偏差每米不大于1mm,全长不应大于5mm,柜体应安装牢固。

4)配电屏的上方不应敷设管道,屏底座周围应采取封闭措施,并能防止鼠、蛇等小动物进入箱内。

5)1000V以下的交、直流母线及分支线,其不同相或极的裸露载流部份之间及裸露载流部份与未经绝缘的金属之间的电气间隙不应小于12mm,漏电距离不应小于20mm;400V 及以下的二次回路的带电体之间或带电体与接地间的电气间隙不应小于4mm,漏电距离不应小于6mm。

6)二次回路接线必需按设计图施工,按总体要求的控制电缆编号(k1∽k6)
接线正确、连接可靠,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其回路编号,导线绝缘良好,不应有接头,盘内配线截面应符合设计要求,敷设时应有合适的裕量。

7)引进柜内的控制电缆应排列整齐,避免交叉,电缆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电缆固定牢靠,不得使所接的端子排受到机械应力。

电缆头一般宜固定于最低端子排150mm∽200mm处。

电缆应按设计编号要求挂牌。

8)所有二次回路应经通断检查、耐压试验及模拟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2)配电箱的安装
1)配电箱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位置正确,定位牢靠,部件齐全,箱体尺寸符合要求,箱体开孔合适,切口整齐,暗式配电箱箱盖紧贴墙面,零线经汇流排连接,无绞接现象,油漆完整,箱内外清洁,箱面标牌正确,箱盖应开关灵活,器件回路编号齐全,端子排接线整齐,PE线安装明显牢固。

2)配电箱全部电器及其相关回路安装完毕后,先用万用表检测线路通断,再用500V兆欧表对线路进行绝缘测量,项目包括相线与相线之间、相线与零线之间、零线与地线之间,绝缘电阻应大于0.5MΩ,并做好记录。

(3)电缆线路的敷设
1)电缆在电缆沟内敷设
①电缆在电缆沟内敷设及沿墙敷设时水平距离:同级电压电缆为35mm,控制电缆间应不少于电缆外径,1KV以下电缆与照明导线间为150 mm。

②电缆支架安装应牢固、横平竖直、防腐层完好。

支架层间的垂直净距:10KV及以下为150mm,控制电缆为100mm,电缆支架至沟顶、楼板或沟底的距离:最上层横档至沟顶或楼板为150mm最下层横档至沟底或地面为50mm。

金属电缆支架应接地。

③两侧有支架时,低压电缆及控制电缆应与高压电缆分别敷设在不同的支架上。

④电缆各支持点间距应符合规范要求
2)电缆在桥架上敷设
①桥架上电缆的敷设,立柱和托臂所用材料应平直、无显著扭曲,全部配件应进行防腐处理,桥架安装应牢固,保证横平竖直。

在有坡度的建筑物上安装
时,应与建筑物有相同的坡度。

电缆桥架水平敷设时,宜负荷曲线选取最佳跨距进行支撑,跨距一般为1.5-- 3米,垂直敷设时,其固定点间距不宜大于2米。

②金属桥架系统应有可靠电气连接并接地,梯架、托盘应至少有一点与接地干线可靠连接。

梯架、托盘的直线段超过30米(钢制)或15米(铝合金或玻璃钢制)长度时,应留20mm的伸缩缝。

③电缆桥架内每根电缆每隔50米处、电缆的首端、尾端及转弯处应设标记,注明电缆编号、型号、规格、起点和终点。

④强电和弱电线路在同一竖井内敷设时,应分别在竖井的两侧敷设或采取隔离措施。

⑤桥架距离地面的高度:不宜低于2.5米,(在专用电缆廊道内除外)
3)电缆在保护套管内敷设
①从桥架、支架引至设备、墙外表面或屋内行人容易接近处和其它可能受到机械损伤的地方,电缆应有一定机械强度的保护管保护,采用电缆穿管敷设方式。

②保护套管要求:管口光滑,内部应无积水且无杂物堵塞。

穿电缆时,不得损伤电缆保护层,可采用无腐蚀性的润滑剂(粉),管道表面防腐层应完好。

③电缆管长度在30米以下时,管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4)电缆头与电缆连接的要求
①电缆终端头与电缆接头的制作:应严格遵守工艺规程,电缆终端头应按设计安装在指定位置,带电部份对地净距离应满足室内配电装置最小安全净距的要求,并牢固地固定在支架或框架上。

②电力电缆的终端头、接头的外壳与该处的电缆金属护套及铠装层均应良好接地,接地线采用铜铰线,截面不小于10mm2。

(10mm2以下的低压电缆的接地线截面可适当减小,但不宜小于4mm2)
③电缆芯线连接时,其连接管和线鼻子的规格应与线芯规格相符。

④控制电缆终端头可采用塑料电缆端头套管方式,电缆接头应有防潮措施。

⑤电缆的试验与检查:电缆敷设前必须进行绝缘电阻试验,1KV以下的电缆使用1KV 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值。

⑥电缆线路的相位相序应与电网相符。

用三节一号干电池及一块零值在中央
的±5V直流电压表组成核相器,进行校核电缆相位或用相位表测量。

(4)室内管线的敷设
1)配电线路的一般要求:
①配线规格、型号及敷设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配线起点、终端按设计回路编号挂牌。

②配线与通风、上下水管等之间的最小距离:穿管配线平行为100mm,交叉为50㎜,绝缘导线明配平行为200mm,交叉为100mm。

③配线工程的支持件固定牢靠,线路在经过建筑物的伸缩缝及沉降缝处应有补偿装置,在跨越处的两侧应将导线固定并留有适当裕量。

2)密集型母线槽的安装
①母线槽适用干燥的室内,水平敷设的高度不应小于2.2m,支持点间距不宜大于2m。

应有出厂合格证等,分段标志应清晰、齐全、外观无损伤变形,母线间绝缘电阻用1000V摇表测试,应大于10MΩ。

②密集型母线槽型号、规格及支架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平直,牢固可靠,接头紧密,导电良好,接头件紧固螺栓要求使用专用工具,并做好记录以备查。

③线槽的所有非导电部份的铁件均应用专用铜导线相互连接和跨接,使之成为一连续导体,并做好整体接地。

④支架制作和安装应按设计和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⑤线槽的拐弯处,以及与柜连接处必须加支架。

直线段的支架间距不应大于2m。

⑥安装完毕后应整理、清扫干净,用摇表检测相间、相对地的绝缘电阻值,并做好记录。

检查测试应符合设计要求,送电空载运行24h,无异常现象。

3)室内配管
①室内配管的一般要求:
A、敷设于多尘和潮湿场所的电线套管、管口、管子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

B、埋入墙或混凝土内的管子离表面的净距离不应小于15mm。

C、进入落地式配电箱的电线管套,排列应整齐,管口应高于基础面不小于
50mm。

D、电线套管弯曲半径:明、暗配时均不应小于管外径的6倍;当埋设于地下或混凝土楼板内时,不应小于管外径10倍。

E、电线套管中间加装接线盒,应符合国际《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8-96.2.6.7)的规定,在TN-S系统中,金属电线管和金属盒(箱)必须与保护地线(PE线)有可靠的电气连接。

②钢套管敷设
A、明配于潮湿场所和埋入地下的钢管均应使用镀锌厚壁钢管。

B、明配钢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点的距离应均匀,间距应符合规定要求。

C、钢管进入灯头盒、开关盒、拉线盒及配电箱时,管口露出盒(箱)应小于5mm。

明配管应锁螺母或护圈帽固定,露出锁紧螺母的丝口为2—4扣。

D、钢管与设备连接时,应将钢管敷设至设备内,当不能直接进入时,应在钢管出口处加保护软管引入设备,金属软管长度不宜大于2m,管口包扎严密。

E、在建筑物的顶棚内必须采用金属管、金属线槽布线,吊顶内金属软管长度不应大于2m。

③ 管内穿线
A、穿在管内绝缘导线的额定电压不应低于500V。

导线应按设计技术标准采用铜芯阻燃(或阻燃耐火)电线或电缆。

B、不同回路的导线不应穿于同一根管子内。

但对同类照明的几回路,在满足管内足够空间的前提下,导线总数不多于8根时,允许穿于同一根管内。

C、导线在管内不得有接头和扭结,其接头应在接线盒内连接。

D、导线穿入钢管后,在导线出口处,应有护线套保护导线。

(5)室内照明及配电
1)灯具安装的一般要求:
①灯具的型号、规格,安装形式及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照明灯具金属外壳均应接地。

②同一室内成排安装的灯具应整齐,其中心偏差不应大于5mm。

③事故照明灯具应有特殊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应标明走行方向及距安全出口的距离。

④在变电所内,高压、低压配电设备的正上方,不应安装灯具。

⑤AC36V灯照明变压器,电源侧应有短路保护,其开关的额定电流不应大于变压器的额定电流。

变压器外壳、铁芯和低压侧的一端或中心点,均应接地或接零。

2)嵌入顶棚内的装饰灯具安装要求:
①灯具应固定在专设的框架上,电源线不应贴近灯具外壳,灯线应留有余量,固定灯罩的边框边缘应紧贴在顶棚面上。

②矩形灯具的边缘应与顶棚面的装修直线平行,如灯具对称安装时,其纵横中心轴线应在同一条直线上,偏斜不应大于5mm。

③日光灯管组合的开启式灯具,灯管排列应整齐,其金属间隔片不应有弯曲扭斜等。

④与嵌入式灯具连接的金属软管,其未端的固定管卡宜安装在灯具、器具边缘起沿软管长度1米处。

⑤固定花灯的吊钩,其圆钢直径不应小于灯具吊挂销钉的直径,且不得小于6mm。

⑥采用钢管作灯具吊杆时,钢管的内径不应小于是10mm,钢管壁厚度不小于
1.5mm。

3)插座及开关的安装
①插座及开关的型号、规格、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并列安装的相应型号的面板距地面高度的误差不得大于是1mm,同一房间安装的相同型号的面板距地面高度误差不得大于5mm,插座接线时,单相双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接相线,左孔接接零线。

单相三孔及三相四孔(五孔)的接地或接零线均应在上方。

盖面应端正。

暗插座、暗开关的盖板紧贴墙面,四周无缝隙。

②交、直流或不同电压的插座安装在同一场所时,应有明显区别,且其插头与插座不能互相插入,同一场所的三相插座,其接线的相位必须一致。

③同一场所的开关应安装一致,且操作灵活,接点接触可靠,搬把开关应为上合下分,切断位置应一致,安装高度符合高度要求。

④电器、灯具的相线应经开关控制、灯具安装符合规定,位置正确。

(6)设备房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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