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纪律、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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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纪律、安全要求
一、我院学生参加实习活动相关纪律要求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规范学生的实习行为,提高实习的质量,使每位学生都能安全、圆满地完成实习计划,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就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纪律提出如下要求:
1、实习活动实行领队负责制,各学院建立实习分队并设领队一名,实习分队设实习小组若干。实习成员要服从领队和实习组长的统筹管理。
2、参加学生须树立高度的集体荣誉感和实习协作精神,在实习活动中互帮互助。
3、实习学生须持学校的单位介绍信或证明、本人学生证,到实习单位报到。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劳动纪律和生产经营现场的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分配,服从现场管理。
4、实习期间,一般不得请假,如需请假时,必须向实习单位及领队老师履行请假手续,经同意后方可离岗。
5、自觉接受实习单位的各项安全教育,在实习期间,发现有不安全的隐患或防护设施不齐全、违章指挥等现象,应及时向领队老师提出或拒绝上危险的地方进行操作作业,不得擅自盲目操作作业。
6、严格遵守实习单位信息保密制度,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发布实习单位的各类信息。
7、衣着得体,举止文明,谦虚有礼,展示当代大学生风采,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形象。
8、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人身财产安全,注意饮食卫生,禁止到危险场所活动。
9、保持通讯和信息畅通,实习小组要定期召开阶段小结会,积极组织开展特色活动。
10、坚守岗位,不得中途退出实践活动。如确因意外需临时中断或终止实习,应向领队和实习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退出。
11、如有违反上述条例规定者,根据情节轻重,由领队给予口头警告,或报院、校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给予相应处理。因个人违反上述注意事项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
二、我院学生参加实习活动的安全事项和应对措施
在学生参加实习前,重视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尤其是要学生了解安全隐患下的各种应对措施。警示事项及应对措施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