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家利益与民族团结
客体
从客体上看,一切能够满足或能够满足国家生存发展等方面需要并且对国家具有好处的事物,都是国家利益;任何国家利益也都是满足或能够满足国家生存发展需要并且对国家有好处的事物。当然,这种事物既可以是实体性的实物存在,也可以是过程性的事件存在;既可以是物质性的存在,也可以是精神性的存在;既可以是已经或正在满足国家需要的存在,也可以是能够满足国家需要的存在;既可以是现实的存在,也可以是潜在的存在。国家利益因此可以根据利益客体的不同分为不同的类型,例如物质利益与精神利益、实物利益与过程利益、现实利益与潜在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等等。
主体
从主体来看,国家利益只能是以国家为利益主体的利益。因此,国家利益虽然与帝王利益、官吏利益、朝廷利益、政府利益、统治者利益、被统治者利益、国民利益等等密切相关,并且在不同时代具有不同的复杂关系,但由于国家利益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因而不同于如上的任何一种利益,甚至在外延上属于具有全异关系的不同概念。当然,对于国家利益与这些不同主体的利益之间的现实关系,还需要根据其复杂多变的各种不同表现形式,历史地、具体地、客观地进行深入研究与分析。
2 利益产生
对于国家利益的产生,有两点必须注意:(1)国家利益不同于民族国家利益,民族国家及民族国家利益出现于近代西方这一事实并不说明国家利益是在西方近代才形成的;(2)国家利益是客观的,它的产生或形成不以人们是否形成国家利益意识或国家利益观念为转移。
3 划清界限
除了需要严格区分“国家利益”与“民族国家利益”的不同、国家利益本身的出现与国家利益意识的不同之外,在国家利益的问题上,还有几个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讨论,并划清相应的界限。
第一,国家利益与统治者利益及被统治者利益
由于政治国家(state)具有阶级性,因而长期存在着一种情况,即把国家利益说成是统治者或统治阶级的利益,也就是把国家利益等同于统治者的利益。这种做法包括了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历史上的某些统治者,特别是帝王们,在“朕即国家”思想的支配下,从“应然性”和“肯定性”上,把国家利益看成等同于其个人的利益,在思想上和行为上或多或少地以自己的个人利益(有时是一部分统治者的利益)代替国家利益——这种思维方式对把国家利益等同于统治者个人利益当然是持肯定态度的,认为理应如此;另一方面是历史上的被统治者,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赞成者和实行者,从“必然性”和“批判性”的角度上,指出在阶级社会中,国家利益就是帝王的个人利益,或者说在本质上就是统治者的利益,国家因此剥夺了被统治者的利益——这种观点对国家特别是剥削阶级的国家,是持批判和否定态度的,认为不应如此。
然而事实是,国家——无论是政治国家state还是民族国家nation,虽然其都具有阶级性(当然它们具有阶级性的程度是不一样的),国家利益在更多更大的程度上反映着或体现着统治者的利益,但是它并非完全等同于统治者的利益。无论是历史上的剥削阶级的国家,还是现实的社会主义国家,甚至是曾经出现过的暴君专制国家,国家利益与统治者利益之间都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这种差距有时较小,有时较大,在某种形式的国家中较小,在另外形式的国家中较大,但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完全等同。对于历史上剥削阶级统治的国家来说,所谓国家“本质上”是统治者的国家,国家利益“本质上”是统治者的利益,这也只能说明国家被掌握在剥削阶级的统治者手中,被其当做了实现其个人或其统治集团一己私利的工具,因而在很大甚至极大的程度上反映着和体现着统治者的利益,在很大甚至极大的程度上忽略甚至侵
害了被统治者的利益,而并不说明掌握在剥削阶级手中的国家除了反映统治者的利益之外,丝毫也不反映被统治者的利益。在历史上各种各样的剥削阶级国家中,统治者可能是“开明君主”也可能是“暴君”,统治方式可能是集权专制也可能是分权民主,这些区别表明了统治者以自己个人利益或集团利益代替国家利益的程度的区别,但无论在什么情况下,统治者个人利益或统治者集团利益都不可能完全替代或等于由其统治着的国家的国家利益。一些国际政治研究专家关于国家利益与帝王利益、朝廷利益、政府利益等等的区别的论述,深刻地说明了统治者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区别,但此外还有两点却被忽略了,
一是统治者利益与国家利益不仅有区别,而且还有联系,国家利益在不等于统治者的利益的同时,另外又总在不同程度上体现着统治者的利益;
二是国家利益与统治者利益的这种关系,并非专指民族国家利益与统治者利益之间的关系,而是包括了一切形式的国家利益与统治者的利益之间的关系。
当然,还有一点也要注意,即在强调国家利益不等于统治者利益的同时,还必须明确,国家利益更不等于被统治者利益。由于国家对被统治者的统治,国家利益对被统治者利益的反映和体现要远远小于对统治者利益的反映,从而造成了国家利益与被统治者利益的巨大差别,这也就使人们很容易看到国家利益与被统治者利益的不同。但是对此需要注意的另一个方面是,虽然被统治者利益在国家利益中的体现程度大大小于统治者利益在国家利益中的体现程度,但国家利益在任何时候都或多或少地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着被统治者的利益,而不可能完全不体现被统治者的利益。如果国家利益只体现统治者利益而对被统治者利益没有任何体现,那么这样的国家就不可能存在下去。历史上被推翻和被消灭的国家,其“亡国之道”各不相同,但也有一些是由于统治者在国家利益中对被统治者的剥夺达到了被统治者能够忍受的极限,从而使被统治者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冒着生命危险把其推翻了,甚至是帮助异国把本国消灭了。
因此,我们一方面要看到,国家利益既不等于统治者的利益,也不等于被统治者的利益;另一方面也要看到,国家利益既体现着统治者的利益,也体现着被统治者的利益。这里存在的差别不是质上体现与不体现的差别,而是量上体现得多与体现得少的差别。一般来说,甚至可以说是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国家利益都是体现统治者的利益多,体现被统治者的利益少。但无论何时,国家利益都不可能完全体现统治者的利益而完全不体现被统治者的利益,因而不可能完全等同于统治者的利益而完全不反映被统治者的利益。
如果从理论上看国家利益与统治者利益及被统治者利益的不同,那么这是因为国家利益的主体是国家,而统治者利益的主体是统治者,被统治者利益的主体是被统治者,这些主体之间的差别,必然造成利益的差别。无论对于肯定者和赞扬者来说,还是对于否定者和批判者来说,在客观上,就像国家中的统治者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完全等同于国家一样,统治者的利益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与国家利益完全相同;也如同国家中的被统治者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完全脱离国家一样,被统治者的利益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与国家利益完全相异。
第二,国家利益与国民个体利益及国民整体利益
国家利益不同于统治者的利益,不仅是指国家利益不同于统治者的个人利益,也包括国家利益不同于统治者的集团利益。同时,国家利益与被统治者利益的差别,不仅是国家利益有别于被统治者的个人利益,也指国家利益有别于被统治者的群体利益。这也就是说,国家利益与国人利益之间是有区别的——其中的利益主体无论是统治者还是被统治者,也无论是个体还是群体。
国家利益是以国家为完整主体的利益,因而它既不同于国家内部以国民个体为主体的国民个体利益(包括从帝王到平民的不同层次上的个体),也不同于由国家内部以不同的国民群体为主体的国民群体利益,甚至不同于以全体国民为主体的国民整体利益。更概括地讲,国家利益与国家内部的任何个人利益以及任何形式的利益群体的利益都是有区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