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和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依法规范、疏堵结合、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原则,依法开展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专项整治,取缔非法营运三轮车,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畅通、便捷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整治对象

(一)非法生产、组装、改装、销售三轮车的企业和个人。

(二)无号牌、无驾驶证、无行车证、无保险凭证上路行驶的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老年(残疾人)代步车。

(三)在禁行路段行驶的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老年(残疾人)代步车以及乱停乱放、闯红灯、逆行、超载的三轮车。

(四)未经交通部门审批,没有营运手续,非法运营的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老年(残疾人)代步车。

三、组织领导

成立××镇电动车、三轮车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挥专项整治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联合执法中队,办公室主任由中队长兼任,负责“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专项整治工作”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各村电动自行车的注册登记和路面管控工作实施督导检查。

四、方法步骤

“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专项整治工作”从4月1日起至12月3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4月1日至5月31日)。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一是要摸清底数,要认真清理排查本辖区未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的数量;二是积极宣传注册登记时间和流程,确保广大群众能顺利注册登记。

(二)实施阶段(6月1日至8月31日)。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和路面整治工作。依法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的日常监督,督促销售企业建立并切实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核查整车质量、外形尺寸等参数,确保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三)检查整治阶段(9月1日至11月30日)。依法严肃查处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无牌无证上道路行驶等违法行为,确保道路秩序,维护安全稳定。

(四)督查总结、完善制度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系统总结,提炼固化经验、做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出现反复。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疏堵结合,完成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专项整治任务,取缔非法营运三轮车。

(二)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任务和目标分解细化到具体责任人,加大检查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确保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三)强化监督,确保成效。各级各部门要定期对开展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取得成效。

(四)长效管理,巩固成果。各级各部门要研究制定加强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专项整治长效机制,联合执法,统一行动,加强巡查,常抓不懈,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和道路运输秩序,建设平安东升,建设和谐社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学习资料

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和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依法规范、疏堵结合、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原则,依法开展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专项整治,取缔非法营运三轮车,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畅通、便捷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整治对象 (一)非法生产、组装、改装、销售三轮车的企业和个人。 (二)无号牌、无驾驶证、无行车证、无保险凭证上路行驶的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老年(残疾人)代步车。 (三)在禁行路段行驶的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老年(残疾人)代步车以及乱停乱放、闯红灯、逆行、超载的三轮车。 (四)未经交通部门审批,没有营运手续,非法运营的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老年(残疾人)代步车。 三、组织领导 成立××镇电动车、三轮车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挥专项整治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联合执法中队,办公室主任由中队长兼任,负责“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专项整治工作”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各村电动自行车的注册登记和路面管控工作实施督导检查。 四、方法步骤 “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专项整治工作”从4月1日起至12月3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4月1日至5月31日)。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一是要摸清底数,要认真清理排查本辖区未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的数量;二是积极宣传注册登记时间和流程,确保广大群众能顺利注册登记。 (二)实施阶段(6月1日至8月31日)。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和路面整治工作。依法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的日常监督,督促销售企业建立并切实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核查整车质量、外形尺寸等参数,确保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三)检查整治阶段(9月1日至11月30日)。依法严肃查处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无牌无证上道路行驶等违法行为,确保道路秩序,维护安全稳定。 (四)督查总结、完善制度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系统总结,提炼固化经验、做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出现反复。 五、工作要求

物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方案

区物业行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 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8]13号)要求和5月18日全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 作视频会议精神,根据省、市、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 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区房产局决定,在全区物业行业组 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全区物业行业范围内,全面排查整治将电动自行车 停放在住宅小区门厅、楼梯间、过道、安全出口等位置, 以及上楼、入户充电或从楼上拉飞线充电等违规现象,对 此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履 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落实电动车管理责任,重点推动建 设一批智能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强化日常消防管理, 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按照公安部及省、市、区安委会 统一工作部署,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力争通过综合治理,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 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 群死群伤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 二、治理重点 (一)电动自行车消防宣传教育。加强电动自行车停 放充电引发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

在住宅小区门口楼梯间等公共区域广泛张贴公安部《关于 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等,大力普及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指导使用者按照规定要求配合 做好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工作,同时教育使用者一旦遇 到电动火灾切勿盲目逃生,要选择正确的路线和方法,增 加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逃生能力。 (二)电动自行车规范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 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公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 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电动自行车在人员密集场所、“群租房”、“三合一”场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员经常活动的空间内停放或充电,占用汽车 停车库与汽车混合停放,与相邻建筑物保持安全距离。电 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 及“飞线”充电现象,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三)电动自行车设施规划建设。要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在住宅小区建立电动车停放充电统一规划、集中管 理的机制,按照《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技术要点》,建设具备定时充电护、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 的智能充电装置,集中停放车棚要采用不燃材料。对于受 条件限制、一时难以建设集中电动车停放和充电安置点的,相关企业要设置电动车临时停放点。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 控和可视监测系统,加强安保人员巡查或做好安防监控措施。

X镇电动车电气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X镇电动车电气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村居(社区)、镇直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x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全县电动车电气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镇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电动车电气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现将行动方案下发给你们,请各村居(社区)、镇直各部门、各单位抓好落实。 x镇电动车电气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全县电动车电气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车电气火灾事故,确保今冬明春安全形势稳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发动派出所民警、消防中队、社区管理人员开展巡逻检查,加强对居(村)民住宅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的管理,落实电动车火灾防范措施,发现并消除电动车火灾隐患。 二、专项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住宅小区、出租房、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宿舍以及其他供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 (二)重点内容:检查电动自行车是否停放在楼道、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处,是否存在电气线路私拉乱接

充电现象;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设置是否规范合理,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与住宅、疏散区域采用不燃材料隔断或保持安全距离,是否配置简易喷淋、干粉灭火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充电装置是否符合用电安全,是否采用专用插座(带自动断电装置),电气线路是否安装短路和漏电保护装置,并固定设置、穿管保护;是否落实人员开展巡查检查,对发现问题是否能及时有效处理。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各部门要定期开展专门检查,社区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要开展经常性检查,督促业主、及主管单位、出租房房东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组织发动基层网格力量加强对电动车管理巡查。社区、小区管理单位要加强防火检查和夜间巡查,按照“电瓶车一律不停放楼道间等区域,电瓶车一律不过夜充电”的要求,组织人员开展巡查,对违规停放的电动车进行搬离,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充电行为。 (二)推广电动车集中停放点和智能充电桩建设。要积极推广电动车集中停放点建设工作,推广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2018年12月前,各社区、建成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集中停放点。在此基础上,要根据电动车实际保有量,合理新建、扩建,满足停放需求,并在新(扩)建停放点安装智能充电桩。对新建项目

电动车自行车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电动车自行车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落实泉城经典区域内电动车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根据临泉县房产局《关于开展电动车自行车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房办[2018]230号)的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本小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责任,全面查找各种安全隐患,切实消除影响安全稳定的因素和隐患,强化安全措施,切实加强小区安全工作的管理,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组织开展对小区内的自行车电动车停放和充电的安全管理排查整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成立工作小组 为了加强对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物业管理处成立了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针对消防安全现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治理工作方案,确保了治理工作有计划、有组织的进行。 组长:李洪山 副组长:张涛 组员:物业管理处全体员工 三、排查整治内容 1、排查小区内的电动车自行车停放、充电是否有违规现象; 2、排查小区内是否存在违章封堵、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

道的现象; 3、排查楼道内是否存在易燃、可燃物品的现象,消防通道是否存在被占用、堵塞的现象; 4、排查小区内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5、排查小区内是否存在乱拉乱接电线及其它违章用电现象行为; 四、整治步骤和工作措施 1、动员部署阶段 召开物业管理公司全员大会,进行宣传动员、发动业主共同参与针对开展电动车自行车的综合整治工作,认清当前消防安全形势,提高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明确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和要求。落实电动车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和公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组织物业工作人员与业主共同学习《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使专项整治工作家喻户晓,人人参与。 2、检查整治阶段 组织物业工作小组人员对小区的消防安全隐患和公共消防设施存在的隐患开展自查自纠,排查小区的每栋楼单元门口非机动车辆的有序停放,电动车充电超时,电线乱拉乱接现象,排查发现当场整改并对车辆住户进行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排查楼梯间内电动车自行车停放堵塞安全通道现象,排查电动车在楼道内、室内充电现象,排查发现当场整改,并对在楼道内电动车充电的车辆,强制搬离及没收充电器及电源线,对车辆住户宣传消防安全教育知识。对不听

最新关于积极响应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的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 目前我市电动车保有量巨大,部分驾驶者乱停乱放、闯红灯、违章行驶,导致交通事故频发,此外,超标电动车充电起火事故屡有发生,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为规范城区电动车管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规定,市政府决定在菏泽市城区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 正所谓,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市民群众是良好交通环境的最大受益者。希望大家立即行动起来,积极响应市政府关于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共同建设畅通、安全、文明、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市文明办、市公安局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 要做文明出行的宣传者 向身边人宣传超标电动车的严重社会危害,宣传市政府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的信心和决心,宣传市政府关于严格生产和销售源头监管、二轮电动车登记管理、限时限行政策等要求,为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 要做文明出行的践行者 努力学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不断增强文明出行意识,大力践行机动车礼让斑马线、行人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等文明交通行为,全力打造人人参与文明交通、处处彰显交通文明的良好氛围。 三 要做文明出行的引领者 各级文明单位、文明家庭、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要在电动车专项整治中做表率,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工作,不购买超标电动车,不在市区限行范围内使用超标电动车,带头淘汰现有超标电动车,优先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引领文明出行新风尚。 菏泽市文明办 菏泽市公安局

年月日 文明养犬倡议书 翠海明苑社区居民: 随着居民生活品质的日渐提高,小区养犬的人越来越多,但少数人对宠物犬缺乏管理,从而影响了周围居民的工作和生活,也给环境卫生清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为了引导社区居民文明饲养宠物犬,爱护环境卫生,营造文明有序的人居环境,翠海明苑社区向广大居民朋友发出以下倡议: 1、携带爱犬出户时,请不要践踏草坪、花坛,请不要让你的爱犬占用公共设施,请不要在公共区域梳理犬毛等。 2、每年定期为狗狗注射相关疫苗及进行常规体检。关爱宠物健康的同时也是对其他居民健康负责的行为。 3、外出遛狗请使用牵引带(狗链)。请尽量少带入公共场所,避免近距离(1-2米)接触小孩、老人、孕妇等人群。 4、管好自己的狗狗,深夜、清晨避免因爱犬叫影响他人生活,尽量避免发生扰民或伤人等负面事件的发生。 5、请勿让爱犬在小区的楼道、草地等公共场所及设施随地大小便,如有排泄物,请及时清理,并妥善处置(如用报纸或卫生纸妥善包好并放置进垃圾箱)保持小区环境卫生。 希望所有养狗的居民,从今天做起,从我做起,为了我们有一个美丽和谐的社区,做一个文明的养犬人! 翠海明苑社区 年月日 文明养犬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饲养宠物犬已成为我区广大市民的普遍现象,随之而来的是不文明的养犬行为也大量出现,引起了市民群众的广泛关注和不满。

新华学校非标电动车整治总结

新华学校开展校园及周边非标电动车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校园周边非标电动车管理,维护学校及周边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确保学生上下学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我校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非标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宣传发动阶段工作进行小结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我校成立由吴华校长为组长,江主席为副组长,其他班子人员为成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机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把专项整治行动与日常安全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按照方案要求,切实抓好落实 (二)摸底调查提供信息 通过发放问卷调查的形式,对家长接送学生上、放学的方式进行摸底调查,为非标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开展提供有针对性的信息资料。并归纳整理成安全台帐。 (三)积极开展对学生交通安全教育 1、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黑板报、等宣传阵地以及利用开学第一课、国旗下的讲话、班队会、张贴宣传标语、,广泛深入地开展拒绝乘坐非标电动车等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2、以班级为单位,通过发放问卷调查的形式,对家长接送学生上、放学的方式进行摸底调查,为非标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开展提供有针对性的信息资料。要求学生拒绝乘坐非标电动车、超载、拼装及无证无牌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3、集中开展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重点开展一次活动启动仪式;悬挂一条交通安全宣传横幅、标语;开展一次“小手牵大手,共走平安路”主题体验或交通安全实践活动;出一期“关爱生命,平安出行”专题宣传栏或黑板报; 4、邀请交警或法制副校长来学校举办讲座,为学生宣讲交通安全知识,强

化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对乘坐非标电动车危害性的认识。 5、加强护送工作 我校严格护送制度,合理制定护送路线,安排好护送教师,加强护送工作,维持放学交通秩序,指挥学生安全过马路,确保学生放学安全。 (四)倡议购买保险规范驾驶 学校通过印发《致家长一封信》、《走读生安全责任状》组织家访、召开家长会、利用QQ群、校讯通等形式积极宣传,倡议驾驶电动车的家长自行购买人身及车辆保险。提醒家长不要违规驾驶二轮、三轮、四轮电动车,不使用超标助力车、老年代步车、三轮摩托车、报废车辆、未年检车辆等违规车辆接送孩子上、下学,切实增强家长预防交通事故的安全意识,逐步形成家长接送孩子以步行。(五)加强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 开学前,对校园及周边地区的交通安全现状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校园周边特别是校门口的交通警示标志、减速带、斑马线等交通安全设施不齐全,立即向相关部门打报告处理。对排查出的交通安全隐患,建立台账,争取校政府,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六)加强校园内交通和私家车的管理 严格校园内交通安全制度,针对学校私家车日益增多的情况,加强对本校私家车驾驶人的安全教育,促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教职工驾车进出校园要主动接受门卫查验,服从引导,主动避让学生,不与学生抢道,校内停车场必须避开大门、教学楼、学生公寓、食堂、操场出入口等人员密集区域和消防通道。校园内设立限速、车辆在校园内停放合理、有序,不得影响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师生人身安全。 新华学校 2015年9月30日

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致学生及家长告知书 1

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致学生及家长告知书 各位家长、同学: 随着电动自行车使用的增多,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逐渐呈上升的趋势。家长或学生违规骑电动车上、下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学生骑电动车有五个方面的危害: 一是很多中学生骑电动车完全是处于攀比的心理,虚荣心作祟,盲目跟风,这样很不利于学生品行的培养。 二是电动车虽便捷,但稳定性和安全性能不如自行车,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 三是中学生往往性格冲动,骑行电动车一般车速很快,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四是某些中学生骑电动车还经常搭载其他同学,如若因骑车带人引发了安全事故,还会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矛盾纠纷,给彼此家庭带来伤害。 五是学生骑电动车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 希望各位家长监管好自己的孩子,不给孩子购买电动车、助力

车,也严禁孩子骑电动车、助力车、搭乘电动车,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尊重自己的生命,尊重他人的生命! 同时也希望家长为孩子做好榜样,骑行电动自行车时,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占用机动车道,规范停车、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回执单请裁下交给班主任 回执单 尊敬的XX小学: 我已与孩子共同学习了你校印发的《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致学生及家长告知书》,承诺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遵守安全交规,做文明好市民。 学校(盖章):XX小学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2020年11月23日

电动自行车治理方案

??医院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切实从源头上消除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根据***文件要求,中心将于7月-12月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结合中心实际,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集中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方面问题,全面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确保无论是医院工作人员,还是服务对象,都规范有序,平安无事。 二、组织领导 为扎实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工作,特成立中心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措施 1、强化重点区域的火灾隐患整治。排查治理公共区域、楼道、楼梯间的电动车,坚决清除违规停放在消防车通道、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的电动车,彻底整治电动车充电线路私拉乱接、超时充电等安全隐患,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不间断加强巡查看护,严防清理后出现反弹。 2、认真开展“三清三查”工作。查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

全出口是否畅通,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查初起火灾扑救准备工作是否到位;清理疏散楼梯、走廊、食堂等公共区域可燃杂物,清理交通工具违规存放问题,清理管道竖井防火封堵不严以及堆放可燃杂物问题。 3、加强停车棚和充电的管理。对电动自行车实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职工电动车统一停放到医院食堂东侧停车棚,群众电动自行车统一停放在门诊楼南侧停车棚,门卫定期进行巡逻,对违规停放电动车进行记录并上报;职工不能私拉乱接充电线路、充电超过6小时,且不应在夜间充电,发现违规充电者将严肃处理。 4、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运用网络平台(公众号、钉钉),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火灾事故,普及电动自行车火灾危险性、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方法等消防安全常识;在重点场所张贴《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进一步提高中心职工和群众电动车消防安全意识。 四、治理时间和步骤 2018年7月开始至2018年底,分两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7月20日前)。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职责,细化工作标准,广泛宣传发动,迅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2、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7月21日至12月31日)。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门诊、病房、药房、值班室、仓库、配电室、消防控制室、大厅、楼道、楼梯间、电梯口、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进行集中排查整治,分门别类,逐一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切实解决在公共走道、

电动自行车调查报告

新时代的马路杀手——关于定海电动自行车乱象之调查 电动自行车在我国从起步至普及尚十年有余。然其作为一种新型的交通工具自问世以来便广受欢迎,以致一时之间,从东到西,由南至北,在中国大地之上如雨后春笋般疯狂成长。 究其原因,我总结为六点:一、节能二、轻便三、环保四、省事五、省钱六、安全。当然有些或许是相对的,因为这次我的调查主要是关于电动自行车乱象之调查,所以关于其诸多优点就不在多提。总而言之,电动自行车的出现在某种程度上呼应了二十一世纪绿色时代与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同时也与胡主席在十七大提出的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理念相互协调共进。 那么,我首先来谈一下我为什么要选择这个课题吧。作为学生,我在学校主要步行,作为舟山居民一份子,我一般到市区会选择自行车,当然考虑到时间问题时,我会选择巴士喽。定海路面状况不甚理想这是我的一个感受,柏油马路感觉像是大街小巷,且不平整,甚至可以用扭曲来形容,这在一定会程度上也限制了车辆的平稳运行。如果你沿着文化路一路往南,你会看到一座高架,下面有两个红灯,根据以往经验,人们一般会在第一个红灯静静等候,但第二个则直接闯之,当然因为路面上也多以电动自行车为主,所以…… 再往南有环城东路、环城北路、昌国路、解放路等等。十字路口的交通情况实在不敢恭维,我以“乱象”二字许之最为恰当。 乱,体现在何处呢?电动自行车是乱象之源,可能说道此话,会有失偏颇,大家会问:难道每一个其电动自行车的车主都会闯红灯,都会不遵守交通规矩。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事实上闯红灯之现象由来已久,但至今已大为改善,毕竟教育起了很重要的作用。只是不得不说,电动自行车使用的广泛性使得各个问题都变得更为突出。尤其是在文化广场那边,解放路与人民路交叉口,那边的交通现象最能体现“乱”字,路口窄,行人多,车辆杂,随意性大,也使得这里成为了“火药桶”。 由此经历,我便萌生出这样的一种想法,做这样的一个调查,关于电动自行车乱象之调查。 下面我来对“乱象”做一个完整的、自己的见解和阐释吧。 我先来对电动自行车的定义做一个阐述吧。国家颁布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对电动自行车的性能标准有明确规定,一是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二是以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三是整车质量不大于40公斤;四是最高车速不大于20KM/H。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规定,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对电动自行车外观和使用特性也进行了明确定义:即以蓄电池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力辅助动力功能的特种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相关主要技术标准主要有:一是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公里/时;二是的整车质量(重)应不大于40公斤;三是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行驶能力,30分钟的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公里;四是电动自行车以最高车速作电动匀速骑行时(电助动的以15公里/时—18公里/时速度电动助力骑行)的噪音应不大于62分贝。同时,国家对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也有明确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8条规定,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

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最新)

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X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安委办〔X〕60号)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上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针对电动车行业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预防因电动车使用不当引发的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维护全镇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等环节监管责任,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引起火灾事故明显减少,不发生较大以上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成立专项领导工作小组 为确保此次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专项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

成员:X 三、工作内容 本次综合治理所涉及的电动自行车是指两轮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不含电动汽车。 (一)打击不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及配件销售。严查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和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等行为。 (二)打击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严查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行为。 (三)规范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排查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隐患。对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进行警示教育。 四、时间安排 从X年6月开始至X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X年6月底前)。召开专项会议传达部署,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广泛开展宣传发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X年6月底至11月底)。按照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量化工作任务、分步推进,开展专题消防安全检查,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

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总结(共3篇)

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总结(共3篇) 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总结1为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发展势头,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常识,努力消除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根据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莲花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莲消委字(2020)文件精神,县水务局扎实开展了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大排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落实。我局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使命感,切实加强领导,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全力抓好消防安全各项工作落实。成立了水务系统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指导和督促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全面铺开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行动。 二是严格督导检查,加强排查。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安全隐患大排查,特别是对电动车充电安全隐患开展了整治活动。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现象列为整治重点。在电动车停放点通过口头教育、张贴紧急通知等形式告知广大车主在晚上12点以后不要充电,电动车充电不能连续超过6个小 时等安全知识,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同时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不间断加强巡查看护,严防清理后出现反弹。 三是强化宣传,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利用短信、微信工作群、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大力普及消防常识,强化消防安全

活动重要性。 二是建立“全链条、制度化、长效性”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全力确保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2为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 财产安全,支队紧盯问题源头,多举措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确保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抓严场所检查,排除安全隐患。支队联合住建、安监等职能部门,深入城中村、住宅小区非机动车车库(棚)、小区楼道等场所进 行排查整治,重点检查各社区电动车是否占用并堵塞消防通道、是否私拉乱接电源线路、停车点周围是否堆放可燃易燃物品、各场所楼道消防通道有无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和违规充电,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是否配齐并完好有效等。对停车库(棚)设置充电区域电气线路未按规定敷设,以及乱接乱拉电 线和使用移动插线板的,督促单位和小区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隐患,防止电动自行车在停放和充电环节发生火灾。抓细监督管理,落实主体责任。支队以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和“消防平安社区”创建活动为抓手,推动社会单位、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等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将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管理纳入常态化防火巡查、宣传教育的内容,广泛开展自查自纠。特别是要加大夜间巡查频率,禁止用户私拉乱接电线,督促用户在安全区域停放充电。发动村(居)委会排查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情况,狠抓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抓好宣传教育,营造防火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台、支队“双微”平台等,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警示性宣传,播放电动自行车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片,以案例警示教育群众,引导群众自觉加强火灾防范。印制一批电动自行车火灾宣传提示挂图分发给物

全市城区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最新)

全市城区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最新)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秩序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打击“涉摩”违法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X实际,市政府决定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在X市城区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遏制和防范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根本出发点,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进一步强化摩托车电动车源头管理,建立健全摩托车电动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先清理、后整治”原则。先行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全面掌握全城无牌电动车、无牌无证摩托车底数并建立相应台账后,组织开展综合整治。 (二)“边纳入、边规范”原则。对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等有关规定的,纳入规范管理;对不符合纳入规范管理条例的无牌无证摩托车边纳入、边规范。 (三)“文明整治、确保稳定”原则。紧紧围绕“保民生、促和谐、保稳定、促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强执法监管,始终坚持依法整治、文明整治、人性化执法;对涉及社会稳定等敏感问题,要统筹考虑、

稳妥处置,既严格执法又确保社会稳定,实现整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整治范围 (一)严打涉摩违法犯罪行为。以摩托车为作案工具或作案目标,实施飞车抢夺、盗抢车辆、暴力抗法、追逐竞驶(飙车)等违法犯罪行为和涉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团伙;非法营运团伙以及唆使、煽动非法营运者抗拒执法、危害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组织者;经执法部门多次教育查处拒不改正,以及采取暴力方式抗拒执法的非法营运者。 (二)整治非法营运、经营行为。非法载客的摩托车、电动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及其他社会车辆;非法经营、拼装、改装(赛摩)摩托车、电动车的企业、商户;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 (三)严查突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无牌无证、酒驾毒驾、超员超速、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乱掉头、逆向行驶、乱停乱放、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驾驶改(拼)装(赛摩)及报废车辆等突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四)规范快递三轮车管理。各快递企业车辆由交运部门、快递行业协会对其外观、广告进行统一规范设计,市快递行业协会负责对车辆进行登记管理并发放《X市快递车辆证》,市交运局监管,同时报公安交警部门备案。 (五)严格城区三轮车限行管理。1.限行时间:工作日上午8:00至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 灌经发〔2018〕62号 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各企业: 为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灌云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灌安办〔2018〕3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18年底,在全区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6月25日灌云经济开发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 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吸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区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灌云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灌安办〔2018〕33号)精神,经开发区领导同意,开发区管委会决定自即日起至2018年底,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重点推动建设一批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 二、治理重点 (一)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无证非法生产、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二)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结

普宁市城西中学 摩托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小结 我校一贯高度重视摩托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贯彻《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集中整治摩托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普教通知【2019】12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排查整治力度。现将我校4月份以来开展摩托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结如下: 一、组建机构,加强领导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构。我校对开展摩托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非常重视,多次召开学校摩托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全面部署整治工作。成立了城西中学摩托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杨校长担任,副组长为分管政教工作副校长余锦年担任,郑荣辉主任、周海坤副主任及各班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郑荣辉同志担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指导学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排查整治工作。 (二)领导亲自带队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检查整治。4月19日接到通知以来,副校长余锦年同志坚持带队在校园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检查、隐患排查,坚持对摩托车

电动自行车车主认真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在办公室认真总结开展整治工作情况,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安全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领导重视,加强硬件设施建设。我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得到了校领导的高度重视,为规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停放,防止校园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我校投入经费约5000多元,专门修建了一所摩托车、电动车停放车棚,大大促进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增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4月19日接到通知以来,学校通过教职工大会、学生集会、升国旗等活动进行宣传教育;通过印发上级文件下发年级组等方式,切实有效地宣传县安委办、正宁县教体局关于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 三、全面排查、重点整治 (一)全面排查。4月19日以来,政教处认真围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中心,针对我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状况进行严格排查,多次进门入户与教职工商谈,与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学生接触,对我校整治要求等进行宣传,并按规定进行登记,对存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存在隐患的车主令限期整改。

XX医院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XX医院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 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从源头上消除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按照《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院委会决定自2018年6月开始至2018年底在全院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抓源头、治违法、促规范”,集中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方面问题,全面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知识宣传教育,确保无论是医院工作人员,还是服务对象,都规范有序,平安无事。 二、组织领导 医院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科,主要承担日常协调工作。各科室要定期开展自查自纠,积极配合好安全生产科工作。 三、治理时间 2018年6月开始至2018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6月30日前)。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综合治理组织机构,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职责,细化工作标准,广泛宣传发动,迅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1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7月1日至11月30日)。安监科负责定期组织人员对门诊、病房、药房、值班室、仓库、配电室、消防控制室、大厅、楼道、楼梯间、电梯口、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进行集中排查整治,分门别类,逐一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切实解决在公共走道、办公区域规停放、充电等问题。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12月)。于12月20日前完成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总结工作。迎接局安委会的检查考评,对局安委会查出的问题,医院将根据责任分工严肃追究相关科室及个人责任。 四、工作要求 全院职工电动自行车实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统一停放到医院东南侧固定位置,机动车辆禁停在此处和消防通道停放,堵塞进出口,违者罚款100元。 全院职工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后勤科室负责做好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管理维护;各科室负责人要加强对科室职工的宣传教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存放、充电引起火灾事故的,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依法追究责任科室和人员的责任,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

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和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依法规范、疏堵结合、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原则,依法开展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专项整治,取缔非法营运三轮车,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畅通、便捷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整治对象 (一)非法生产、组装、改装、销售三轮车的企业和个人。 (二)无号牌、无驾驶证、无行车证、无保险凭证上路行驶的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老年(残疾人)代步车。 (三)在禁行路段行驶的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老年(残疾人)代步车以及乱停乱放、闯红灯、逆行、超载的三轮车。 (四)未经交通部门审批,没有营运手续,非法运营的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老年(残疾人)代步车。 三、组织领导 成立××镇电动车、三轮车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挥专项整治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联合执法中队,办公室主任由中队长兼任,负责“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专项整治工作”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各村电动自行车的注册登记和路面管控工作实施督导检查。 四、方法步骤 “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专项整治工作”从4月1日起至12月3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4月1日至5月31日)。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一是要摸清底数,要认真清理排查本辖区未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的数量;二是积极宣传注册登记时间和流程,确保广大群众能顺利注册登记。 (二)实施阶段(6月1日至8月31日)。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和路面整治工作。依法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的日常监督,督促销售企业建立并切实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核查整车质量、外形尺寸等参数,确保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三)检查整治阶段(9月1日至11月30日)。依法严肃查处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无牌无证上道路行驶等违法行为,确保道路秩序,维护安全稳定。 (四)督查总结、完善制度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系统总结,提炼固化经验、做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出现反复。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疏堵结合,完成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专项整治任务,取缔非法营运三轮车。

工作方案:镇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镇××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规范全镇电动自行车管理,深刻汲取全国各地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根据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保障安全、重在教育规范行为、突出重点分类处置、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相结合,全力推进全镇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全面排查整治辖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推动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重点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镇政府成立××镇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戴建强任组长,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陈正

勇担任副组长,镇党政办、派出所、安监站、综治办、社事办、财政所、文服中心、市监分局、综合执法局、司法所和村(居)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站,由岳清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镇安监站工作人员任联络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及日常事务工作。 四、工作步骤 即日起至××年12月底。 (一)宣传教育阶段(××年7月25日) 向村(居)发布整治公告,广泛宣传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和政策措施。采用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把这次整治宣传工作深入到每个社区、每个车辆销售企业、网点,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整治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组织人员发放宣传资料,开展面对面的劝导教育。 (二)集中整治阶段(××年7月26日-11月) 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并进行整改。 (三)常态化机制建立阶段(××年11月-12月) 各村(居)、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总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成效,研究制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切实提高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管理能力。建立日常联动制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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