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建议

合集下载

浅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问题及对策

浅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问题及对策
究 方向 :人 民代表 大会期
浅论 人 大预 算 审查监 督 的 问题及 对 策
但 没有达 到预算 内外统 筹安排 、预算外 资金收 支脱钩的要
求。
本级政府提请本级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第 六十六条规定 : 县级 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 员会对本级和下级政府预算 、决算进行监 督 。第六十七 条规 定 :各级人 民代表大会和县级 以上各级人 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 员会有 权就预 算 、决算 中的重 大事项 或者特 定问题组 织调 查 ,有关的政府 、部门 、单位和个人应 当如实反映情况和提 供必要的材料 。第六十八条规定 :各级 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 以上各级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时 ,人 民代表大 会代表或 者常务 委员会组 成人 员 ,依照 法律规 定程序 就预 算 、决算 中的有关问题提 出询 问或者质询 ,受询 问或者受质 询的有关政府或者财政部 门必须及时给予答复 。第六十九条 规定 :各级政府应当在每一预算年度内至少二次向本级人民 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 员会作预算执行情 况的报告 。第t十 六条规定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要加强对预算外资金使用的监
关 键 词 : 预 算 审 查 ; 监 督 ; 问题 ; 对 策
中图分 类号 :D 3 . 60 9 文 献标 识码 :A 文 章编 号 :1 7 — 9 2(0 ) 1 0 8 一 5 2 0 6 2 1 0 — 0 8 O 6 0
近年来,预算审查监督的问题逐渐 为人大 、政府 、新闻 媒体及社会各界所广泛关注 。2 0 年 1 月 l 0 9 0 6日,广州市财 政局将广州市 2 0 0 9年本级政府 1 4个部门的预算全部都在 1 “ 广州财政 网”上公开 。此举 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再 次引发了对政府预算监督这一话题的热议 。应该说 ,人大及

关于加强预算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督的建议

关于加强预算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督的建议

上海人大2023年第12期近年来,嘉定区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工作,健全程序,创新方法,着力加强预决算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

把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作为抓手,在拓宽审查监督内容、创新审查监督方式、增强审查监督实效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同时,注重财政预算的全过程监督,预算支出的均衡性不断增强,尤其是部门预算和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更趋均衡。

但从实践来看,要真正实现“实质性”审查,还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推动改革的深化和监督实效的提升。

一、应加快社保基金信息共享实质性推动一是政府层面要加快社保资金信息在本市区级层面共享的必要性、可行性研究,既可以设定时间表分步推进,也可以先在个别或部分区先行先试后再逐步推进,还可以先共享部分信息再推动全部信息共享。

二是要加快社保资金信息共享的技术准备。

市级层面和区级层面有必要同步研究,共同推进。

三是要重视研究社保资金信息共享的制度保障。

社保资金涉及私密信息,确保安全是第一位的,必须要有严格的制度保障。

四是人大层面要积极参与推动社保资金信息共享的工作。

同时重视研究区级和市区两级人大上下联动加强社保资金信息共享监督的细则安排,推动社保资金信息共享的健康发展。

二、要加快集体企业预算监督工作落地要加快制定镇级人大加强镇级集体企业预算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镇人大在镇级集体企业预算监督管理中的责任担当。

区级人大一方面要指导好镇级人大做好集体企业预算编制和纳入人大监督的工作进展,另一方面要做好镇级集体企业预算资金逐步纳入区级预算代编总预算的前期研究,以完善区级预算全口径审查工作。

要加强镇级集体资产的全面清理,摸清家底,促进监督工作有的放矢。

三、要重视应急管理资金使用的制度研究要认真总结应急资金在使用、管理、监督过程中暴露的问题和经验教训,特别要从制度建设上找原因、议不足。

一是资金使用的范围是否符合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有无超范围或不当支出等。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省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2022年)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省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2022年)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省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2022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2.05.26•【字号】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15号•【施行日期】2022.05.26•【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三百一十五号《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省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已由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5月26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5月26日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省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2001年1月14日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2022年5月26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职能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依法加强省级预算审查监督,规范预算行为,强化预算约束,提高预算绩效,充分发挥预算在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更好服务和保障高质量发展,推动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法律规定,特作以下决定:一、加强全口径审查。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服务大局,坚持依法审查监督,坚持聚焦重点,实现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审查监督全覆盖,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

主要内容是:(一)一般公共预算。

支出总量和结构与国家宏观调控总体要求、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规划、中期财政规划的衔接匹配情况;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等情况。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基金项目征收、使用和期限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况;支出预算保障特定公共事业发展、保障重大投资项目建设情况;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决定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决定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2.06.04•【字号】•【施行日期】2002.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财务制度正文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颁布施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决定》的公告《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决定》已由福建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02年5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2年6月4日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决定(2002年5月31日建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为保证预算编制的合法性、合理性与可行性,强化预算的约束力,保障预算执行的真实、有效,发挥预算在促进本省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中的作用,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就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作如下决定:一、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加强对预算的审查和监督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授权省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负责初步审查省级预算草案、省级预算调整或者变更草案、省级决算草案和全省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承担全省总预算和省级预算执行监督的具体日常工作。

二、省人民政府要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细化编制省级预算草案,组织编制部门预算和单位预算。

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将省级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原则要求和进度安排,以及经省人民政府审核后的省级预算收支安排的总体意见,以书面或者其他方式及时报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

三、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省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的一个月前,将省级预算草案的下列主要内容及其他有关材料提交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一)全省和省级一般预算收支总表、省级基金预算收支总表、省级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表、省级分部门预算表;(二)省级预算安排对下转移支付的情况;(三)省级预算专项资金支出、基金支出的主要项目情况;(四)省级预算编制的简要说明和预算实现的具体措施;(五)初步审查预算需要的其他材料。

人大预算监督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人大预算监督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人大预算监督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根据所学知识及日常生活了解,我知道了全国人大是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对公共财政的预算具有法定的监督权力,但实际工作中,人大财政监督制度不能得到有效的施行,从而使人大所拥有的这项权力实际上处于“纸上谈兵”的状态。

具体表现为:(1)财政年度和审批时间不一致。

从我国的公历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为止为我国的财政年度。

而全国人大的预算审批,每一年召开一次会议,会期固定在每年三月初,延续时间为十天或者十五天。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会期也规定在全国人代召开之前举行,政府的财政预算在还没被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之前,有几个月财政预算是处于“真空”状态之下的,在这样的情形下,人大的预算审批时间纰漏较大。

(2)预算案审议时间不充足。

对于初步预算草案以及上年度执行情况的报告,先行惯例是在人大会议正式召开时才发给各位代表,在这段时间里代表们要完成审议行政机关工作报告、常委会工作报告以及法检系统工作报告,经过相关议案审议程序,完成预算审查的期间还不足两天,想要细致审查这么多内容的预算草案,根本不能在预期时间内完成。

加上多数人大代表没有专业的会计审计和税务等相关金融财会知识,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人大的预算监督审查结果是不能令人满意的。

(3)预算审查报告的法律效力不明晰。

按照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预算草案的流程,在全面考虑人大代表的审查意见基础上,拟定对本年度预算的审查报告,交给大会主席团审议。

在实际操作中,其报告直接由主席团通过即宣告结束,根本不交给人大代表审查,也不给人大会议表决。

当然对于该审查报告政府是否重视,就可想而知了,更谈不上落实代表的审议建议了。

(4)否定预决算案的法律后果缺失。

预算、决算案被人大否决是人大行使财政监督权的应有表现。

实践表明,明确规定预决算案否决权的法律后果非常必要。

但在我国,财政法案如果被人大否决,将使政府的正常工作受到严重影响,从而影响到国家的正常运转。

(5)没有明确规定对预算草案的审批程序。

人大监督工作存在问题建议

人大监督工作存在问题建议

人大监督工作存在问题建议一、人大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人大监督工作认识不够。

人大有的同志开展监督工作顾虑较多,对发现的深层次矛盾和实质性问题不敢动真碰硬,缺乏持续监督的韧劲,监督工作中存在重程序、轻实效的问题。

“一府一委两院”有的同志把人大监督看成软任务,对决议决定的执行刚性认识不足,对常委会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重视不够,有的办理落实效果不是很理想。

(二)监督形式刚性不强。

《监督法》明确规定了人大监督的七种形式,但在具体实践中往往选择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审查和批准、考察调研等“柔性”监督形式。

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手段很少运用。

(三)监督重点与新时代的要求存有差距。

监督议题选定不精的现象依然存在,监督内容有时不能及时抓准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社会反映强烈的难点、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经济监督重点不够突出,切入点不够精准,如对产业政策论证评估、国有资产使用效率提升、营商环境量化评估、财政引导基金使用绩效、大企业集团培育等领域的问题关注较少。

(四)监督方式整合不足。

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纪检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种监督力量未能有机结合形成监督合力。

(五)监督成果转化机制不完善。

长期以来,人大的监督活动主要停留于发现问题和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对于是否整改以及整改成效如何,缺少规范化、刚性化的测评制度。

因此,“一府一委两院”对人大监督整改的动力不足,达不到监督预期的效果。

二、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建议。

(一)找准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重点。

X、要紧紧围绕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中心工作,聚焦法律法规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创造性地开展监督工作。

X、要落实对政府预算决算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督,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重点审查支出预算总量与结构、重点支出与重点投资项目、部门预算、财政转移支付、政府债务、政府预算收入。

关于加强本市预算审查监督的几点建议

关于加强本市预算审查监督的几点建议

关于加强本市预算审查监督的几点建议第一篇:关于加强本市预算审查监督的几点建议关于加强本市预算审查监督的几点建议为促进新预算法的有效实施,课题组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的重要文件,梳理总结本市预算审查监督的基本实践和成功经验,赴徐汇、青浦、宝山、嘉定和闵行等区开展调查研究,借鉴各区预算审查监督的有效做法,特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预算审查监督的基本经验近年来,本市预算审查监督围绕增强实效不断规范、细化,取得了明显进展。

一是选准切入点,将审查监督做实。

根据市委中心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选准切入点和突破口,推进政府完善财政基础管理。

监督部门预算制度实施、跟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检查“三公”经费支出使用情况查等取得良好效果。

二是细化操作,将法律规范落实。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已形成包括预算预审、初审和大会审查三个阶段的规范,在跟踪预算编制、审批、批复、执行、调整、决算审批等方面,均有较为成熟有效的工作流程。

三是加强联动,将监督成效夯实。

形成合力,化解政府财政管理瓶颈。

联合跟踪向区县转移支付情况,推动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

举办各级人大代表预算审查专题培训,增强代表履职能力,交流总结预算审查监督经验。

二、实施新预算法面临的主要问题应该说,当前本市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离代表的要求和市民的期望尚有一定的差距,按照新预算法规定,还有一些难点问题和瓶颈需要突破和解决。

第一,提升预算审查质量尚有较大空间。

新预算法对预算审查程序进行了完善,并作出了具体规定。

在较短的法定时间内进行有效的初步审查和互动反馈,其前期的信息积累、准确研判,而后的文件往来,都要求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尽可能完整准确,要求人大相关部门密切协同,与政府财政部门保持良性互动,为代表提供有效服务等,这需要深化和细化相应规范。

第二,预算执行监督尚需要进一步深化规范。

新预算法不仅强化了预算约索,也大幅度拓展了预算审查监督的内容。

在监督领域和纵深都有拓展的情况下,增强监督实效更要突出重点。

湖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市本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

湖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市本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

湖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市本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正文:----------------------------------------------------------------------------------------------------------------------------------------------------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市本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2000年12月22日湖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通过)为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职责,加强对市本级预算的审查和监督,更好地发挥市本级预算在发展国民经济、促进社会进步、改善人民生活和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中的作用,参照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作如下决定:一、加强和改进预算编制工作。

要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按预算支出的原则,细化预算和提前编制预算。

年度预算应当包括:一般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

一般预算的科目列到类,重要的列到款;基金预算按照类别编列。

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预算法的规定和本级政府的指导和要求,以及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的部署,编制好部门预算和单位预算,部门预算和单位预算应综合预算内、外资金,编列到目。

市政府及财政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在每个财政年度开始前,将市本级预算草案编制完毕。

二、加强和改进预算的初步审查工作。

对市本级预算的审查,应当按照真实、合法、效益和具有预测性的原则进行。

市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向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财经委员会)通报有关市本级预算编制的情况,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的一个月前(特殊情况另定),将市本级预算的初步方案提交财经委员会,由财经委员会对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市本级预算草案的重要内容进行初审。

审查的重点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指导思想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与本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计划和实际需要相适应;是否符合可持续发展的方针以及有关的经济政策;是否真实、完整、收支平衡;为实现预算拟采取的各项措施是否可行;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2021年修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2021年修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2021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04.29•【文号】•【施行日期】2021.04.29•【效力等级】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订)为履行宪法法律赋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预算审查监督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职能的部署要求,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预算审查监督制度,规范预算行为,提高预算绩效,厉行节约,更好地发挥中央预算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社会进步、改善人民生活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中的重要作用,必须进一步加强对中央预算的审查监督。

为此,特作如下决定:一、加强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政府预算决算开展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围绕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依法审查监督,聚焦重点,注重实效,保障宪法和法律贯彻实施,保障国家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一)加强财政政策审查监督。

审查监督重点包括:财政政策贯彻落实国家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情况;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宏观调控总体要求相衔接的情况;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工作,对国家重大战略任务保障的情况;财政政策制定过程中充分听取人大代表与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情况;财政政策的合理性、可行性、可持续性等情况。

(二)加强一般公共预算审查监督。

审查监督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和结构的重点包括:支出总量和结构贯彻落实国家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情况;支出总量及其增减的情况,财政赤字规模及其占年度预计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的情况;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绩效等情况。

石家庄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的意见-

石家庄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的意见-

石家庄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的意见正文:---------------------------------------------------------------------------------------------------------------------------------------------------- 石家庄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的意见(2013年6月27日石家庄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为充分发挥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能,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宪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和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监督工作的基本要求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监督“一府两院”工作是人大常委会最基本的工作职能。

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是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工作水平、增强工作实效的客观需要。

做好监督工作,对于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更好地推进市“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快转型升级、跨越赶超、建设幸福石家庄步伐,确保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要把握以下基本要求。

一是要坚持正确方向,自觉在党委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发展主题,紧贴民生民意,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二是要坚持依法监督,健全监督制度,完善监督方式,确保监督工作在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上进行。

三是要坚持突出重点,紧紧围绕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集中监督力量,不断强化监督工作。

四是要坚持讲求实效,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前延后展、连续监督、追踪问效,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触动性和实效性。

五是要坚持与时俱进,紧密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和人大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实践,不断促进监督工作创新发展。

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市级预算审查监督的暂行办法

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市级预算审查监督的暂行办法

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市级预算审查监督的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饶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3.04.29•【字号】•【施行日期】2003.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财务制度正文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市级预算审查监督的暂行办法(2003年4月29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级预算审查监督,规范预算审批,保障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参照《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省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市级总预算草案及其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市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报告。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市级总预算和市级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市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市级决算。

第三条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人大财经委)协助市人民代表大会的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承担人民代表大会审查预算及承担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决算、审查预算调整方案和监督预算执行方面的具体工作。

第四条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市级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

第二章预算的审查与批准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和改善预算编制工作,要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按预算支出的原则,细化预算和提前编制预算。

市人民政府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市级预算草案编制完毕。

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预算法》的要求编制部门预算和单位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

各部门、各单位应当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将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纳入政府采购。

预算外资金应当纳入本级综合预算,实行统一管理。

第六条市人大财经委在对市级预算进行初步审查前,应及时了解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本年度预算草案编制情况和有关部门对预算安排的意见;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有关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收支初步安排、结算办法的变化、可用财力预测等方面的情况。

我国人大预算监督制度存在问题及完善对策

我国人大预算监督制度存在问题及完善对策

我国人大预算监督制度存在问题及完善对策作者:张晓明来源:《人大研究》2009年第08期我国的预算监督制度还处于由形式监督向实质监督的过渡时期,还有很多需要完善之处。

特别是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处在我国预算监督体系的最高层,负有重要监督职责,其相关制度和机制需要进一步深化和改革,只有这样才能不辜负人民的期待。

一、我国现行人大预算监督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国现行的人大预算监督制度还存在很多不足,综合归纳,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财政透明度低,信息公开不全面、不具体、不及时财政透明度低,预算信息不公开,是制约我国人大预算监督的首要问题。

作为一名普通老百姓和纳税人,对于每年人代会通过的预算案很难通过已有的信息渠道搜集到,想知道自己所在市或区的预算情况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虽然广大人民群众作为国家预算收入的承担者,有权知道和监督上缴收入的使用情况,但在我国,目前只有中央和个别省级预算在通过后能及时公开,老百姓对自己上缴的钱具体怎么花的,花在哪里根本不清楚。

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主要是我国财政透明度仍处于较低水平。

虽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于2008年5月在我国正式实施,但是目前财政透明度离保障人民知情权的要求还有很大距离。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对我国31个省级政府财政进行过调查,调查表明,在这项研究所指定的113项调查信息中,公众能获得的信息平均为22项,不到所调查信息的1/5。

也就是说,如果以100分为满分的话,从公民层面来看,31个省级财政的透明度得分仅为20分。

与此同时,该项目组也向各省级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发出调查函,用同样的调查指标,了解作为预算审批和监督的立法机构能在多大程度上知晓它们履职所必需的财政信息。

结果令人意外,从反馈的调查结果来看,各省级人大财经委所能获得的财政信息的平均状况与普通公民几乎不相上下[1]。

同时,我国财政信息公开还存在三大不足:①政府公开的财政信息不全面。

人民共同拥有并委托政府进行管理的资金从性质上来说应该包括三类:一是政府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使用的资金;二是政府为保障社会成员基本生活标准、进行收入再分配的资金;三是政府投资于生产经营活动所占用的资金,即营业性的国有资产。

街道人大财政监督的做法和建议

街道人大财政监督的做法和建议

街道人大财政监督的做法和建议一、基本情况和做法城西街道辖21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区划面积近19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4万。

年初编制预算时,在编行政人员36人,事业人员28人,其他各类人员40多人。

全年预算支出1600万元,为全市最少,是全市的百分之一。

虽然预算资金不多,但街道人大工委还是严格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部署,认真实施街道预算民主恳谈,积极开展参与式预算,力求预算编制前深入调研,编制过程中认真审查,预算批复后跟踪问效,确保预算执行到位,保证街道人大的财政监督在程序和实体上得到落实。

1、主动参与预算编制。

街道人大工委按照温人大办[2010]27号文件《关于开展预算初审民主恳谈,加强镇级预算审查监督的指导意见》,把开展预算初审民主恳谈,加强预算审查监督,作为加强人大财政监督、改进街道人大工作的重要内容。

一是认真组织市人大代表、民情联络员和村民代表,召开民主恳谈会,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对街道预算编制的意见;对收集到的建议意见,进行归类汇总,认真分析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把处理意见及时反馈给办事处,要求认真吸收落实。

二是认真把好预算编制审查关。

预算编制完成后,人大街道工委进行讨论审查。

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再次要求办事处解释答复,切实履行起监督职责。

在审批程序上,必须由人大街道工委主任签字后才能上报市财政部门;否则,街道的预算编制和上报审批均视为越权无效。

2、依法监督预算执行。

首先,要求公开批复预算。

预算批复后,要求办事处在政务公开栏公开年度预算安排,公布包括人员情况、办公设备购置等在内的批复预算,使各线负责人和机关同志知晓全年的预算资金究竟安排多少,各线可用资金多少,大家心中有数。

其次,办事处每月向街道人大工委报送街道预算执行情况表,便于及时发现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保证预算的规范执行。

3、加强日常财政监督。

除了法定要求外,街道人大工委还注重日常的财政监督工作,对群众和机关同志反映的问题,一般运用3种方法开展监督。

预算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建议

预算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建议

预算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建议审计内容:预算管理一、违纪问题表现:预算编制不完整,未将以前年度结余资金或转移支付资金等纳入预算管理整改建议:1 .召开党委(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形成会议记录;2 .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决算与评价等预算内部管理制度;3 .编制下年预算时充分考虑以前年度结余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等因素。

二、违纪问题表现:部分项目支出未列入年初预算,执行中追加额度较大整改建议:1.召开党委(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形成会议记录;4 .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决算与评价等预算内部管理制度;5 .编制下年预算时充分参考往年预算执行情况,提前与财政部门沟通,将已确定的项目纳入年初预算。

三、违纪问题表现:未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或个别项目未实现绩效目标整改建议:1 .召开党委(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形成会议记录;2 .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决算与评价等预算内部管理制度;3 .在今后工作中将所有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合理编制绩效目标,遇到变化时,及时调整预算或绩效目标,提高绩效目标的可行性。

四、违纪问题表现:预算执行率低整改建议:1 .召开党委(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形成会议记录;2 .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决算与评价等预算内部管理制度;3 .已经实施尚未完成的跨年度项目,加大项目执行推进力度,尽快落实完成;4 .确定不能执行的,及时向财政部门申请调减指标;5 .在今后工作中按实际支出事项制定用款计划,提高预算执行率。

五、违纪问题表现: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整改建议:1.召开党委(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形成会议记录;2 .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决算与评价等预算内部管理制度;3 .已将滞留的财政资金全部拨付到位。

六、违纪问题表现:非税收入或结转结余资金未上缴财政整改建议:1 .召开党委(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形成会议记录;2 .建立健全收入内部管理制度;3 .已缴纳应当上缴的款项。

关于提高人大代表审议预决算质量的建议

关于提高人大代表审议预决算质量的建议

关于提高人大代表审议预决算质量的建议九三上海金融委员会李迅雷一年一度的全国两会召开在即,而全国各地方的两会也都已经开完,留下了许多值得思考的话题。

其中一个重要话题是,随着我国财政透明度的不断提高,如何有效提高人大代表审议预算、决算的质量,以便各级政府更好地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提高资金的效益。

从以往的会议审议情况看,存在以下问题:1、人民代表大会普遍会期短、议程多,一份预决算报告,开会第一天发到代表手上,会议议程专门安排的审议讨论的预决算的时间不足两天,且几天之后就要表决,大部分代表都没有充裕的时间去研究。

2、由于政府提交人代会审议的财政预决算报告过于笼统,专业术语较多,缺乏概括和归纳,多个项目和数字混在一起,缺少详实的文字说明,大部分代表望而却步,难以了解财政资金到底是如何分配和使用;由此导致在大会审议中难以对预算报告进行专门、深入、细致的审议,难以对预算草案提出一些实质性的意见。

本人已经连续7年参加两会的小组审议活动,观察到很少有代表在翻阅集中放置在会议室内的政府各个部门提供的预决算报告。

3、从政府提供的预决算材料看,涉及资金使用绩效方面的内容很少,只是简单说明用于某个领域的资金同比增减多少,例如用于民生领域的资金多了,似乎就表明重视民生了,但这些投入资金的使用绩效究竟如何,代表们却不知情。

4、目前我国在推行全预算管理,部分省市的人大已经试行四本账的预决算审议,即财政、政府性基金、国资及社保收支的预决算,这意味着目前或今后代表们将需要审议的预决算报告将比之前要多出两项内容,为此要花费的审议时间也理应更长。

鉴于以上人大代表在政府预决算的审议时存在的诸多不足和问题,且有的问题已经长期化,为此,呼吁改进人大审议政府预决算的流程,提高审议质量,加强对预决算过程的监督,使得财政的透明度和绩效能够进一步提高。

具体的建议如下:1、全国或各地召开两会的一个月前在全国或当地的“人大代表网”上发布政府的预决算报告及相关附件,供代表们及早阅读并提意见。

关于加强人大财经监督工作的对策与思考

关于加强人大财经监督工作的对策与思考

关于加强人大财经监督工作的对策与思考汇报人:日期:•引言•人大财经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加强人大财经监督工作的对策目录•对加强人大财经监督工作的思考•加强人大财经监督工作的实践案例分析•结论与展望01引言1 2 3人大财经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是确保国家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的重要保障。

人大财经监督工作的重要性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财政资金规模不断扩大,人大财经监督工作面临着更加复杂和严峻的挑战。

当前人大财经监督面临的挑战为了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加强人大财经监督工作,提高监督质量和效率,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加强人大财经监督工作的必要性背景介绍本研究旨在探讨加强人大财经监督工作的对策与思考,为提高人大财经监督质量和效率提供参考。

本研究对于推动人大财经监督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研究目的与意义研究意义研究目的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研究方法本研究采用文献资料法、案例分析法、专家访谈法等多种研究方法,对人大财经监督工作进行深入分析和探讨。

数据来源本研究主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案例资料等数据来源,对人大财经监督工作进行实证分析和研究。

02人大财经监督工作的重要性人大财经监督工作通过对政府预算、财政收支、国有资产等领域的监督,确保国家财经法规的贯彻执行,维护国家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确保财经法规的贯彻执行通过监督政府部门的财经行为,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保障公共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人大财经监督工作可以促使政府部门依法行政,遵守财经法规,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维护国家财经纪律03确保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效果人大财经监督工作可以加强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使用,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01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人大财经监督工作通过对政府预算的审查和监督,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有效性,防止预算浪费和滥用。

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提升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权

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提升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权

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提升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权作者:王泽春来源:《人大研究》2017年第11期一、问题的提出2017年3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修文在接受记者提问时透露:两个月前,中央10家主要新闻媒体对广东省人大开展的预算联网监督工作进行了集中采访,《新闻联播》和《焦点访谈》都作了专门报道,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良好反响[1]。

通过宣传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取得的实效,将人大监督与网络舆情有机结合,以增强人大监督工作透明度来提升公信力。

报道之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刘昆主任率队赴广东调研,并且在春节后立即召开座谈会,深入研究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

2017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地方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了推动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的顺利运行,7月4日至5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财政部联合在广州召开推进地方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座谈会。

无论是从一开始的中央新闻媒体报道,到紧密的高规格实地调研和座谈,再到多部门联合参与工作座谈会,都显示出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是201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点工作。

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可以提升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权。

为了更好地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需要明确分析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相比较于传统的人大预算审核监督有什么特征优势?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从局部的实行,到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如何把握时间程度上的缓与急?如何统筹并协调基本方略与实际情况?如何在推行中进一步优化人大预算联网监督?这些问题都有必要梳理,也需要从多角度进行比较来进一步分析和反思。

二、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的实践探索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由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在2004年首创,迄今已经运行了13年。

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既覆盖四个监督面,又横跨省市县三个层级,呈现出纵横联网监督新格局。

分别而言:在资金范围上,从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扩展到“四本预算”资金全覆盖;在单位数量上,覆盖省级全部 1000 多家预算单位;在联网内容上,从财政总预算、部门预算执行、项目明细支出层层细化深入[2]。

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经验与推进建议

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经验与推进建议

第8期(总第429期) 2019年8月财经问题研究Research on Financial and Economic Issues Number8(General Serial No.429)August,2019㊃财政与税收㊃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①改革经验与推进建议汪德华1,李 苗2(1.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北京 100027;2.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北京 100872)摘 要:过去各级人大对政府预算审查监督的重点是赤字规模和预算收支平衡状况㊂随着2018年3月‘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的出台,改进这方面的工作显得日益重要㊂本文阐述了支出预算审查监督和政策审查监督的概念与相互关系,分析了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必要性㊂在此基础上,从审查监督的参与主体㊁审查监督的流程㊁审查监督的内容㊁审查监督的方法以及审查监督中人大与政府部门的合作等维度分别总结了全国人大和若干省份地方人大的改革经验,并提出了改革的推进建议㊂关键词: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支出预算;公共政策中图分类号:F81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19)08⁃0080⁃07一㊁引 言现代预算制度有两个最基本的支柱:政府内部集中统一的预算控制,立法机构的预算监督[1]㊂对政府财政预决算行为进行预算监督是代议制国家议会的重要职能,也是预算民主的题中之意[2]㊂2018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部署了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改革任务㊂此举回应了新时代人大监督制度及财政制度改革的需要,这将在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制度发展历程中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㊂对照以往全国人民大表大会(以下简称 全国人大”)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下①作者感谢汤林闽㊁于树一㊁赵早早等对本文的有益帮助,以及全国人大预算工作委员会预决算审查室㊁北京市人大预算工作委员会㊁安徽省人大预算工作委员会对调研的支持㊂文责自负㊂收稿日期:2019⁃04⁃14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以奖代补’:中国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设计中的激励导向及影响评估”(71773139);中国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A类项目 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研究”(2018CJY01-A002)作者简介:汪德华(1974-),男,安徽安庆人,研究员,博士,主要从事财税理论与政策㊁国家审计等研究㊂E⁃mail:wangdh@ 李 苗(1990-),男,湖南常德人,博士研究生,主要从公共财政与公共政策研究㊂E⁃mail:miao.li@简称 地方人大”)的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安排,可以发现,突出人大对支出预算和政策的审查监督之所以说具有重要节点意义,其原因在于其跳出了以往重点关注赤字规模和预算收支平衡状况的视野,增添了预算绩效管理的新元素,强调了公共政策对支出预算的指导和约束作用,也为今后一段时期内完善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实践工作和理论研究指明了方向㊂现有文献对预算审查监督的研究主要侧重于整体框架或理论层面㊂林尚立[3]通过对全国人大预算审查报告的比较分析认为,人大预算审查制度运行的效度不完全取决于制度的健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制度的行动者㊂周振超[4]用 行政主导下的简约治理”解释了人大在监督政府 钱袋子”方面的虚置现象,提出通过扩大公民参与㊁提升人大预算监督能力㊁修订公共预算的法律框架等有助于落实省级人大的预算监督权㊂林慕华和马骏[1]从政治问责的三要素 信息㊁对话与强制出发,分析了地方人大预算监督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㊂朱大旗[5]从修订预算法宗旨㊁细化预算编制规定㊁完善预决算实质性审查的相关配套措施㊁引入公民参与预算㊁补充预算法律责任规定㊁财税立法步伐等方面,对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提出了建议㊂许聪[2]通过对省级人大关于预算监督的条例或决定的文本进行分析,考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修订后省级人大预算监督权力的运行情况㊂显然,现有文献尚未涉及到人大预算审查如何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问题㊂实践中,近些年来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均在积极探索如何有效提升预算审查监督的实际效果㊂各级人大从审查监督的参与主体㊁审查流程㊁审查内容㊁审查方法,以及审查监督中的人大与政府部门合作等维度出发,在实质上推动了预算审查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㊂因此,‘指导意见“的发布有其相应的实践基础㊂考虑到现有文献中的欠缺及实践中的丰富经验,根据对全国人大㊁安徽省人大及北京市人大的实地调研,本文专门从支出预算审查监督和政策审查监督视角出发,对如何推进‘指导意见“落地提出若干建议㊂二、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内涵和改革必要性(一)支出预算审查监督与政策审查监督的内涵与相互关系理解人大支出预算审查监督的内涵需要对支出和支出预算的含义进行阐述㊂根据2015年1月修订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第三十六条规定,支出预算可以理解为保障政府机构运转和履行政府职能的预算安排活动㊂其中,保障政府机构运转的支出对应的是基本支出,而履行政府职能的支出对应的是项目支出㊂由此,人大支出预算审查监督就是人大部门对保障政府机构运转和履行职能的资金分配与使用活动开展的审查监督工作㊂相似地,在理解人大政策审查监督的内涵之前需要对公共政策的含义进行阐述㊂谢明[6]对公共政策的概念进行了梳理,从关注政府职能与公共政策间的联系而言,美国学者内格尔对公共政策的定义具有代表意义,他认为 公共政策是政府为解决各种各样社会问题所作出的决定”㊂从预算审查监督的视角出发,人大审查监督的政策还应该与政府预算管理活动密切关联㊂也就是说,那些不具有公共政策特点,以及虽然属于公共政策但与政府预算管理活动缺乏密切关联的政策,都不在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向政策拓展的主要范畴之内㊂由此,人大政策审查就是人大部门对那些与政府预算管理活动密切关联的公共政策开展的审查监督工作㊂预算支出审查监督与政策审查监督的关系可以概括为:预算支出审查监督往往伴随着政策审查监督,但政策审查则不一定伴随支出预算审查监督㊂一方面,政策是预算支出的重要依据,且政策安排对于预算支出的规模㊁结构㊁效果与绩效都将产生重要的影响㊂为此,在支出预算审查监督时不仅需要关注支出预算本身的绩效情况,还要关注预算支出背后是否有相应的政策依据㊁预算支出是否能够满足政策目标,并进一步审查相应的政策出台是否具有合法性㊁可行性和有效性等㊂另一方面,虽然总体上政策的执行往往需要预算支出作为重要的实施条件,但由于具体的政策领域不同,有政策不一定产生预算支出㊂如税收改革政策,其主要影响的是预算管理的收入端,而不是预算管理的支出端㊂所以说,人大部门在进行政策审查监督时并不必然要进行预算支出审查监督,也并不完全依附于对支出预算的审查监督,可以单独进行㊂(二)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改革必要性以往的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中存在一系列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重点在18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 改革经验与推进建议28财经问题研究 2019年第8期 总第429期于赤字规模和预算收支平衡,对预算支出关注不够;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对政策关注不够,出现了预算支出与政策相脱节的情况,弱化了政策对支出预算编制的指导和约束作用㊂由此,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是党中央作出的有针对性的改革举措㊂第一,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应然之举㊂在财政收入增速持续高增长甚至超GDP增速的时期,财政资金相对充裕,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问题并不突出㊂随着财政资金日趋紧张,稀缺的财政资金配置必然要求提高支出绩效[7]㊂事实上,在经济新常态下,中国财政在收支上出现了一系列新的变化:财政收入增速急剧下滑,税收弹性系数快速走低;财政支出逆势上扬,刚性增长格局日趋强化[8]㊂由此带来预算支出持续大于预算收入的结果,解决这一差距的可能方案有三个:一是增税,二是扩大赤字规模,三是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㊂当前,方案三是政府和学界的普遍共识㊂故而,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向支出拓展,正是新常态下重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㊁落实绩效预算理念的应然之举㊂第二,确保国家政策落实的重要安排㊂政府要履行职能㊁应对公共问题必须要制定政策,而在执行政策与政府收支行为具有直接联系的公共政策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到政府预算安排,这些公共政策需要在预算编制中得到反映,并通过预算执行得以落实㊂由此,政策与预算行为形成这样的逻辑链条:履行政府政策 制定政府政策 编制政府预算㊁执行政府预算㊂人大预算审查向政策拓展,不仅能增强政策对支出预算编制的指导和约束作用,通过对政策本身的审查监督也有助于强化政策制定的合法性㊁可行性和有效性,帮助政府修正政策或调整政策执行的方式,从而使得政策更好地服务于政府职能的履行和公共问题的解决㊂第三,加强人大监督制度的创新举措㊂预算和权力密切关联及权力的扩张性决定了权力预算管理权的运行必须得到控制[9]㊂实际上,当代的政府预算已经从单纯的政府财政收支计划,发展成为制约政府权力㊁保障人民权利的制度安排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预算法“等相关法律赋予了人大进行预算审查监督的权力,预算审查监督也一直是人大的重点工作㊂但长期以来,中国行政主导型预算审查监督使得人大对预算审查监督的有效性有待提高㊂因此,强化人大对预算支出和政策的审查监督,有利于通过外部力量推动实现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这也是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创新举措之一㊂第四,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有效手段㊂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这要求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而现代预算制度是现代财政制度的核心内容,必将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发挥基础与保障性的作用[10]㊂在推动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目标指引下,人大想要了解政府 应该做什么”的问题就必须抓住政策导向,由此人大加强政策审查监督有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人大想要了解政府 做了什么” 做的怎么样”的问题就必须抓住支出预算,由此人大加强对支出审查监督有助于提升国家治理能力㊂三、全国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改革经验全国人大高度重视预算审查监督在治国理政中的作用,积累了很多改革经验:在审查监督的内容上,全国人大拓展‘预算法“中预算审查的重点内容㊁围绕中央重大决策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在审查监督的方法上,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意见建议制度㊁听取和审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㊂(一)拓展‘预算法“中预算审查的重点内容‘预算法“规定了人大对预算草案及报告㊁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重点审查的内容,全国人大对其进一步拓展,增强了‘预算法“相关规定的可操作性:从落实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报告意见㊁预算支出顺序㊁报批预算调整及超收收入合法性出发,拓展了预算执行情况符合预算决议的要求;对一般公共预算㊁政府性基金预算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㊁社会保障基金预算及部门预算编制提出了详细规定,拓展了预算安排符合‘预算法“的要求;从中央经济会议重大方针㊁国务院预算编制要求㊁经济社会发展以及财政政策相适应和统筹兼顾原则等方面出发,拓展了预算安排贯彻经济社会发展方针及预算收支切实可行的要求;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重点任务要求㊁政府职能范围,以及央地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出发,拓展了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适当性的要求;从全口径㊁预算功能性与经济性分类编制出发,拓展了预算编制完整细化的要求;从转移支付目标原则与结构㊁专项设立以及退出机制和预算编制出发,拓展了转移支付规范性与适当性的要求;从举借债务的合法性㊁合理性以及计划性出发,拓展了预算举借债务的相关要求;从上年预算执行情况说明㊁当前预算情况安排说明㊁部门预算安排说明以及跨年度预算安排出发,拓展了预算事项说明清晰的要求㊂(二)围绕中央重大决策开展预算审查监督中央决策是中央政策的现实表现,落实中央重大决策是用好财政资金的重要目标,也是判断财政资金是否有效的关键标准㊂全国人大积极围绕中央决策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工作,这有利于明确预算审查监督的重点方向,有助于支出预算更好地体现中央政策,继而推动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政策拓展㊂在2016年预算审查过程中,全国人大预算工作委员会紧密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重大决策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工作,预算分析报告从规范预算行为㊁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㊁实施精准扶贫提高资金使用效果以及增强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性等四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审查结果报告围绕充分发挥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作用㊁积极推进财税改革与立法㊁着力提高财政支出绩效㊁高度重视和防范政府债务风险㊁严格按预算法要求规范预算管理以及加强审计监督等六个方面提出意见建议㊂(三)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意见建议制度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是贯彻人民民主的重要方式,在这个过程中应该充分尊重人大代表的主体地位,积极借助社会各界力量,以此搜集和回应人民群众的预算支出和政策需求㊂2016年全国人大出台的‘关于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机制的意见“在预算编制工作通报㊁听取有关方面专家意见建议㊁听取部门预算意见建议㊁预算草案和预算报告通报㊁人大代表参加预算初步审查会议,以及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网络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作出了明确部署㊂在2017年预算审查监督的前期准备中,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与预算工作委员会积极听取了部分全国人大代表㊁各专门委员会委派人员㊁财政等有关部门㊁专家学者及利益相关方代表的意见建议㊂(四)听取和审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有利于推动落实审计查出突出情况整改,有助于全国人大于借助审计力量对支出预算和政策揭露的问题加以重点关注,进而督促政府相关部门落实审计整改,借以完善支出预算和政策的长效机制㊂2015年通过的‘关于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报告机制的意见“在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时间㊁报告主体㊁报告形式㊁报告内容㊁被审计部门单位派人到会听取意见安排及跟踪调研等方面作出了明确部署,自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成为一项常态化监督工作㊂四、地方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改革经验根据北京市㊁安徽省人大预算工作委员会的调研资料,总结出典型的改革经验主要有以下八点:第一,成立专门的部门预算审查小组㊂预算审查工作任务繁重,而作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主要负责机构 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与预算工作委员会 人员相对不足㊂在人大代表为兼职性质的情况下,安徽省人大成立专门的部门预算审查小组,是充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力量的重要探索㊂安徽省人大抽调30 40名审计㊁税务㊁人民银行㊁财政部专员,以及市县区人大等部门的人员组成部门预算审查小组㊂部门预算审查小组中加入市县区的人大工作人员,有助于通过 以审代训”的方式提升下级人大的预算审查监督能力㊂部门预算审查小组重点关注财政资金使用量较大的政府部门,并以审计底稿的形式呈现㊁分析部门预算编制中的经验与问题,最终汇总为初步审查报告㊂安徽省人大还拟邀请院校专家加入,以进一步优化部门预算审查小组的人员结构㊂第二,重视各专门委员会和人大代表的作用㊂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参与主体除了财政经济委员会与预算工作委员会之外,还需要各专门委员会和人大代表积极参与,以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业务优势和人大代表的客观性㊂北京市人大预算工作委员会与各专门委员会就各专门委员会重点工作中的支出政策进行沟通,将人大支出预算和政策审查监督嵌入到各专门委员会的业务工作之中,增强了各专门委员会参与预算审查监督的积极性㊂同时,北京市人大预算工作委员会建立财经代表小组,选择各区县中具有财经背景㊁来自基层㊁非领导职务㊁对预算审查监督感兴趣的人大代表,以及政协委员以专家组成员的身份参与到财经代表小组,开展重要项目的事前评估工作㊂并且,重要项目只有通过事前评38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 改革经验与推进建议48财经问题研究 2019年第8期 总第429期估,才能纳入政府预算㊂第三,实施部门决算编制试点改革㊂决算对预算的回应程度直接影响财政资金能否有效落实原有的预算安排,而开展决算编制改革是决算审查监督的重要条件㊂安徽省人大选取省直单位实行分项目部门决算编制试点改革,改变以往将所有项目支出混在一起再按功能分类进行编制的方法,增强了部门决算的可读性㊂细化每个项目的经济性质分类,便于分析财政支出的真实性与合理性,也为项目的绩效审查监督奠定了基础㊂此外,试点改革要求将决算数与预算数㊁预算调整数进行对比列示,有助于在决算中反映预算的落实情况㊂第四,实行财政政策的全过程审查监督㊂财政政策是财政支出的重要依据,财政政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也决定着财政支出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为此加强对财政政策的审查监督是落实政策审查监督的重要内容㊂2015年出台的‘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规定,重大财政政策出台前,财政部门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征求意见;重大财政政策出台后,财政部门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备;财政收支政策出台后,财政部门应抄送本级人大预算工作机构㊂同时,安徽省人大积极介入财政政策制度过程之中㊂近年,安徽省人大参与了省财政厅开展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公共交通示范城市创建补助两项财政政策的评审工作㊂第五,细化预算支出审查监督标准㊂细化对支出审查监督标准,可以为人大支出预算审查监督提供可操作化的评价尺度㊂安徽省人大积极推动基本支出标准化体系建设,实行人员支出预算据实核定到人,定额公用预算按照综合定额和单项定额标准,保障了各政府部门顺利运转,也为人大对基本支出审查监督提供了参考标准㊂与此同时,北京市人大明确重点支出和重点投资项目界定标准㊂2017年出台的‘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将重点支出界定为与北京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和重点事项相对应的财力支出,这体现了支出政策是支出预算的依据,并将重点投资项目界定为单项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占比在当年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总量1%以上,或者固定投资总额排序前10位的投资项目,这有助于人大明确对财政资金重点项目的审查监督㊂第六,选取重点支出开展专题审议㊂在预算审查监督中加强预算审查监督主体与财政资金使用部门的互动,有利于明确财政资金使用部门的支出责任,有助于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㊂北京市人大预算工作委员会在初步审查过程中引入专题审议㊂在初步审查之前,北京市人大预算工作委员会与政府部门㊁各专门委员会㊁人大代表等沟通,选取人民群众关心㊁项目资金中的重点支出,以专题询问的形式进行专题审议㊂被审议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听取审议意见,解读项目资金预算情况,并接受参会人大代表㊁人大工作人员㊁专家乃至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询问㊂北京市人大预算工作委员会还拟引进第三方对专题审议的重点支出进行技术性审查,且拟通过听证会的方式开展专题审议㊂第七,重视初审环节与政府部门沟通㊂人大要加强与政府部门,特别是与政府综合性部门的沟通,有利于人大以更加综合的视角谋划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工作,也有助于将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嵌入到政府权力运行之中㊂在初步审查会议前,北京市人大加强与财政局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㊁税务局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综合性部门交流㊂在召开初步审查时会议时,邀请上述政府综合性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到会听取审议意见,对市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进行说明,并接受询问;在初步审查会议后,北京市人大以人大党组的名义将初步审查意见提交给市委,为市委下年工作决策提供重要参考㊂第八,借力政府审计进行预算审查监督㊂审计监督在改进财政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㊁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重大政策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借力政府审计为人大开展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提供了有力的抓手㊂安徽省人大预算工作委员会基于自身本年度预算审查监督的工作重点,在审计部门确定下年度工作计划之前征询预算工作委员会的建议时提出工作建议,这有助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工作内嵌到政府审计之中㊂同时,安徽省人大积极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㊂2011年安徽省人大将审计整改报告形式从书面改为口头,并安排被审计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㊁接受询问㊂2016年安徽省人大起草的‘关于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规定,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要以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名义报送省委,此举进一步增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建议
作者:刘建伟
来源:《公民与法治》 2017年第16期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

党的十八大提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政府全
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确立的全口径预算体系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
监督预算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本文针对河北省人大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

一、当前河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预算审查监督的组织机构不健全。

自200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设立预算工作委员会以来,各省级人大常委会也陆续设立了预算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

据统计,目前省级人大常委会中设立预算工委的已有24个。

其中,组织机构较全的山东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下设三个处室,编制21人;四川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设置预算审查处、预算监督处;云南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设置综合处、预算审查监督处。

目前,河北省尚未设立人大常
委会的预算工作机构,只是在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中内设了一个预算处,且人员老化、专业
技术人才缺乏、监督力量严重不足,相对于省财政厅近50人的预算局而言,工作中难以形成有效对接。

2.人大代表和财经委委员构成不合理。

在河北省人大代表构成中,经济口的人大代表以企业界人士居多,有过财政、审计工作经历、能看懂财政预决算的代表人数很少。

大部分代表对
于财政收入的来源,财政支出如何安排,为什么这么安排,财政预决算是否有什么违规的情况
搞不清楚。

对预算的关注仅仅是自己熟悉的部分,全面监督预算能力欠缺,这使得部分人大代
表主动参与预算审查监督的积极性不高。

河北省人大财经委委员兼职的多,专职的少。

兼职委
员们平时忙于本职工作,主要履职方式是参加省人大常委会会议。

他们对参加预算和经济监督
方面的财经委会议、调研、检查等任务较重的工作,请假率较高。

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预算
审查监督的效果。

3.人大常委会初步审查的预算草案编制细化不够。

根据新预算法的规定,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三十日前,将本级预算草案的初步方案提交本级人大常委
会进行初步审查。

然而根据以往的惯例,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开会时间是每年的1月上甸。

而每年的1月3日,财政部门才能统计出上年度相关财政预算数据的快报数。

由于财政部门编
制预算草案的时间距离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时间非常近,这使得预算草案文本的起草非常仓促,
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到预算草案的编制质量。

省人大常委会初步审查的预算草案有的只有项目没
有资金,大多是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当年预算安排的一些设想,一些项目和重大资金的安排没
有细化,相关附表缺乏详细的说明,缺少相关背景情况的介绍。

另外,省人大常委会相关机构
组织代表对本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进行审查以及省人大常委会对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时,财
政部门也在对预算草案进行修改完善,这使得省人大常委会初步审查的预算草案与财政部门提
交的预算草案有时大相径庭。

预算草案编制的过粗以及预算草案的不稳定,导致人大常委会难
以对政府预算进行实质性审查,影响了人大的权威。

4.人民代表大会用于审查预算报告的时间过短。

根据惯例,每年人民代表大会用于审议预算报告的时间只有半天,而且这半天一般是和省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发改委的计划报告
同时审议,人大代表们对于大几百页的省本级政府预算、近200页的预算解读根本没有时间翻看,更别说审议上万页的127个省本级一级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了。

5.预算审查信息不对称。

从实践经验看,有的民生预算能享受政策的条件过于苛刻,能受益的群众范围过窄;有的预算政策内部循环,政策受众不知情,导致惠民政策落地难;有的预
算延续前次确定预算时预估的定额标准,未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预算制定往往都不是根据群众
需要确定的,而是政府估计的,这些情况都会导致将来预算执行率低。

可是,由于政府部门对
预算执行信息公开不够,人大代表很难掌握上年度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

同时,人大也不能通
过审计来了解预算执行情况。

人大对审计部门上年度对哪些预算项目进行了审计,对审计中查
出的上年度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都不清楚,因而不能把审计结果作为批准预决算的参考依据。

这样势必会削弱人大的预算监督权。

此外,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预算报告和报表中所罗列的项
目预算依据依然过于简单,重大项目缺少前期论证情况的说明。

部分预算资金不能落实到具体
项目,只能形成捆绑预算,这样就增加了财政或发改等部门资金调配的权力。

总之,由于预算
编制中的“专业壁垒”现象,使得人大代表很难发挥监督作用,人大的预算审查监督权受到了
严重的削弱。

一、加强河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建议
1.省人大常委会应适时设立预算工作委员会。

省人大常委会设立预算工作委员会是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权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新预算法的需要。

建议将省人大常委会的财经工委更
名为“财经预算工作委员会”或“预算工作委员会”。

这样,一方面有利于与全国人大常委会
预算工作委员会在工作上的对接,接受上级人大的工作指导;另一方面有利于对内部力量进行
整合。

可以通过机关内部调整、从财政或审计部门引进专业人才等方式,提高干部队伍的业务
素质,提升人大预算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建议在预算工委下设的处室中包括国有资产监督处。

国有资产不仅数量庞大,而且管理非常复杂,社会十分关注,监管任务工作量大、难度大。


照河北省委深化改革任务要求,2017年河北省将出台政府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具体
制度办法,人大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将成为今后人大财经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责和内容。

设立国有资产监督处将更有效地落实人大对国有资产的监督职能。

2.完善人大代表的构成,加强财经专委队伍建设。

增加人大代表中有财政预算、审计工作经历的人员比例,探讨建立代表的履职约束和激励机制,以更好地发挥代表在监督中的主体作用。

同时,完善财经委员会的组成,适当增加中青年委员比例,注重有专业经验和专业素质的
专家学者委员比例,逐步扩大专职委员的比重。

为了发挥好现有人大代表和财经委委员的作用,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加强对人大代表和财经委委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履职能力。

3.完善省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制度。

首先,改变现有的预算审查程序。

财政汇总后的预算草案经省政府常务会通过后,应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初审,之后再提交省委常委
会研究讨论。

现在的程序是省委常委会定了以后再报人大履行法定的初审程序,由于一些大的
资金安排已经省委决定,人大就难以再提出实质性的修改意见了。

其次,合理调整人民代表大
会召开时间。

财政部门编制的预算草案提交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之前,需要经过政府常务会讨论、省委常委会讨论、省人大常委会初步审查等环节。

目前,财政部门统计出上年度相关财政
预算数据距离省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时间间隔过短,这既违反预算法关于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
行三十日前本级人大常委会对预算草案的初步方案进行初步审查的规定,又影响预算草案的编
制质量。

因此,建议将每年的省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时间由每年的1月上旬延迟到2月上旬,以
给财政部门预算的编制、政府常务会讨论、省委常委会讨论、省人大常委会初步审查等环节留
出充分的时间。

同时,适当延长省人民代表大会的会期,建议每次会议至少留出一天的时间专
门讨论财政预算问题。

预算的初审时间延长后,财政预算草案编制不细的问题也可以在一定程
度上得到缓解。

最后,恢复预算的口头报告制度。

口头报告,有利于代表们集中注意力阅读预
算报告和文本,也给代表们提出与预算有关的意见建议提供了相应的时间。

4.加强人大网络信息平台建设,提高预决算信息公开化水平。

目前,河北省已经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本省工作实际,开始推进河北省人大系统预算联网监督工作。


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信息化工作的一部分,预算联网监督要贯彻围绕中心、依法监督、聚焦应用、安全可靠、统筹推进的原则,力争用三年时间,稳妥推进,建立功能完备的预算联网监督
系统,逐步形成横向联通、纵向贯通的预算联网监督网络。

横向上,各级人大系统首先与本级
政府财政部门实现联网互通,再逐步与税务、人社等政府收入征管部门和国资、人行等财经监
督部门联网,实现预算收支信息的横向联通比对;纵向上,逐步形成由省人大、市级人大和有
条件的县级人大的预算监督三级网络结构,三级网络使用统一的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软件)和统一的网络硬件设计架构,各级平台主要服务于本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同时上、下级人大
网络间实行纵向数据传输和业务应用,满足上下级间的数据汇总分析、业务指导交互、数据共
享交流等功能。

(作者单位:河北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