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补缴养老保险费新规定

合集下载

2017农村养老保险参保新政策与补交规定

2017农村养老保险参保新政策与补交规定

2017农村养老保险参保新政策与补交规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规定,已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根基养老保险报酬的,不需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若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与补缴;参保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一、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参保人群: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门生)、未介入城镇职工根基养老保险的农村住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介入新农保。

参保手续及流程:①参保治理以村(社区、居委)为单元,参保单元治理挂号手续,初次参保时应填写《介入养老保障(险)单元挂号表》。

②切合参保前提的职员随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到村(含居委、社区,下同)劳动保障打点处事站提出参保申请,由村认真初审参保资格并填写《农夫根基养老保险参保职员公示单》公示一周,无贰言的职员填写《农夫根基养老保险参保职员根基环境挂号表》(以下简称”《挂号表》“);参保职员若为现已武士或退伍武士,提供人武部出具的从军证明,填写《农夫根基养老保险服役士兵当局补贴申请表》,报镇(街道)劳动保障打点处事所。

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介入新农保的农村住民该当按划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缴费尺度今朝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处所可以按照现实环境增设缴费档次。

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国度依据农村住民人均纯收入增添等环境当令调解缴费档次。

三、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保障制度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根基养老保险报酬的农村有户籍的晚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验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根基养老保险报酬的,不消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但其切合参保前提的后世该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年数不敷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应承补缴,累计缴费不高出15年;距领取年数高出15年的,新农保试点地域,凡已介入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调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本养老金;对已介入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小我私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小我私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尺度继承缴费,待切合划定前提时享受响应报酬。

2017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精

2017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精

2017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1•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加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答: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未在企事业单位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身份到各人事代理机构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冀政函〔2014〕88号文件规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其雇主和雇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按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部分按20%缴纳。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达到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待遇。

根据冀人社发〔2011〕72号规定,从2011年10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己的收入状况,申请选择按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至300%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缴费基数调整后,仍实行低缴费低待遇、高缴费高待遇的原则。

因此,个人在选择缴费基数时,应根据自己的承担能力,尽可能选择较高的缴费基数,以利于到达领取养老金年龄时,能够领取较高的养老金。

2•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需符合什么条件可以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在单位应保未保和中断缴费期间的养老保险费?答:(1用人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单位注册成立之日起为职工全员参保。

需为职工补缴在单位期间养老保险费的,补缴起止时间不早于我省规定不同性质企业原职工身份实行个人缴费起始时间(劳动合同制职工1986年10月;原临时工1990年3月;原固定工1993年1月;乡镇企业职工2003年1月。

(2用人单位未及时为职工办理参保造成应保未保的,用人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等材料,经确认后,从规定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之月起,补缴在单位期间的养老保险费(3职工参保缴费后中断缴费的,单位或本人申请,可按照我省规定不同性质企业原职工身份实行个人缴费制度起始时间,补缴在单位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原行业统筹企业的原固定职工,按照原行业开始实行个人缴费制度起始时间补缴养老保险费。

石家庄2017年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石家庄2017年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石家庄2017年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2017年,石家庄市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做出了一些调整,以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需求。

根据最新规定,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个人工资的8%,其中单位和个人各缴纳4%。

而对于城乡居民,其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则按照当地居
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确定,具体标准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在石家庄市,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调整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城乡居民的养老权益,确保他们在老年时能够获得基本的养老金待遇。

同时,这也是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保障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新的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需要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以确保自己在老年时能够享受到相应的养老金待遇。

对于城镇职工来说,单位和个人各自承担一部分缴费责任,共同为自己的养老保障努力。

而对于城乡居民来说,养老保险费的缴纳将根据其经济实力确定,以减轻负担,确保他们也能够享受到应有的养老保障。

此外,石家庄市还对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调整进行了宣传和解释工作,帮助城
乡居民了解新的缴费标准,并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养老保险制度,共同为养老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总的来说,石家庄市2017年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调整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城乡
居民的养老保障需求,保障他们在老年时能够享受到基本的养老金待遇。

这一举措也是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保障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通过这些努力,能够让更多的人能够在老年时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

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流程_2017年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详解

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流程_2017年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详解

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流程_2017年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详解只要您准备齐全材料,就可以去相应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缴费手续了。

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流程,希望对您有帮助。

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流程如下如何办理补缴手续?想要补缴养老保险的居民。

这里可以参考!★申请人需提交个人参保补费申请,提供证明与本人工作经历相应的原始档案资料,填写《申请审批表》。

★申请人所在街道(社区)或原单位接到其申报材料后,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在街道(社区)或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同时公布举报监督电话,公示期满后,街道(社区)或单位在《申请审批表》中签署意见,并将相关材料一并报县、市人社部门审核。

★县、市人社部门接到申报材料后,要进行严格审查、审批,并在《申请审批表》中签署审批意见后上报地区人社部门进行复核,签署意见,加盖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用章,及时批复,县、市接到上级审核批复结果后,应再次向社会公示已审核人员名单10天,地、县、街道都要设立公开的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街道(社区)和单位应及时通知符合纳入条件人员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手续。

对超龄人员纳入统筹情况还要报送自治区人社厅备案。

已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未达到领取待遇条件的,符合85号文件规定要求参保补费人员,可以参保。

参保后,原参加的新农保或城居保个人账户封存,待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做好衔接工作;上述人员已领取新农保或城居保养老保险待遇的,按文件通知参保补费后,从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之月起停发其原新农保或城居保待遇,个人账户中剩余储存额退还本人。

谁能够享受补缴政策?有三类群体的诉求呼声愈来愈高:★中断缴费的参保人员要求补缴养老保险;★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原国有身份职工要求解决养老保险问题;★各类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并已脱离原单位的城镇劳动者要求参保补费。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武汉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缴暂行办法》的通知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武汉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缴暂行办法》的通知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武汉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缴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7.03.10•【字号】武人社规〔2017〕2号•【施行日期】2017.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养老保险正文关于印发《武汉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缴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湖分局、各社会保险管理处:《武汉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缴暂行办法》已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复同意,并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3月10日武汉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缴暂行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缴工作,根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武汉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缴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一、适用范围及对象(一)应保而未保的用人单位职工,具体包括三类情形:一是自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本市统筹范围内在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办理了正式招工录用手续、具有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因历史客观因素应保而未保的职工(含劳动合同制工人);二是本市统筹范围内自1996年1月1日以来与用人单位建立或事实上形成了劳动关系、因用人单位未依法履行参保缴费义务应保而未保的职工;三是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依法判定存在劳动关系、因用人单位未依法履行参保缴费义务应保而未保的职工。

(二)中断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在个人窗口缴费期间发生中断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因正常原因离职的人员,是指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启动实施前从原机关事业单位流动进入企业就职或从原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后从事个体灵活就业的人员。

(四)缴费工资基数调整补缴的用人单位职工,是指因申报核定和调整缴费工资基数而申请补缴以前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职工。

2017年7月社保缴费标准

2017年7月社保缴费标准

2017年7月社保缴费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2017年7月社保缴费标准有所调整。

以下是具体的缴费标准及相关内容: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根据参保人员的工资收入确定,具体规定如下:1. 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个人缴费8%,单位缴费20%,合计28%。

2. 缴费基数为参保人员上年度的工资收入,最低缴费基数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最高缴费基数为当地最高工资标准的300%。

3. 个人缴费部分可由单位代缴,也可由个人自行缴纳。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也根据参保人员的工资收入确定,具体规定如下:1. 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为个人缴费2%,单位缴费10%,合计12%。

2. 缴费基数同样为参保人员上年度的工资收入,最低缴费基数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最高缴费基数为当地最高工资标准的300%。

3. 个人缴费部分可由单位代缴,也可由个人自行缴纳。

三、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缴费标准相对较低,具体规定如下:1. 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为个人缴费1%,单位缴费2%,合计3%。

2. 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为单位全额缴纳。

四、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为单位全额缴纳,个人无需缴纳。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以上缴费标准仅为最低标准,各地区具体的缴费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地政策规定为准。

同时,参保人员在享受各项社保待遇时,还需满足一定的缴费年限和条件,具体情况也需要根据当地政策规定进行核实。

总之,社保缴费标准的调整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希望各位参保人员能够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以便在将来享受到更多的社保待遇。

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进一步完善社保制度,让更多的人能够受益于社保政策。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全文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全文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全文2017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全文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也就是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经建立,社保管理机构就为其提供终身服务,无论在哪里缴费,也无论是否间断性缴费,个人账户都累计记录参保人权益。

如果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意见规定,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即使是参加了其他的社保制度(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也可以全额转移。

除个人缴费外,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和其他资助也都计入个人账户,体现了国家对参保人缴费的支持。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省(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依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标准。

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衔接根据《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后,可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只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就可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如不满15年,可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闽政〔2017〕27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闽政〔2017〕27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闽政〔2017〕27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社厅、财政厅: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0号)精神,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对我省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的批复意见,经省政府研究,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水平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6年12月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确定。

三、调整办法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月增加标准由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构成,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予以适当倾斜。

(一)定额调整部分。

退休人员每人按35元调整。

(二)挂钩调整部分。

1.与退休人员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退休人员按本人2016年12月发放基本养老金标准的3.33%调整增加。

2.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挂钩部分,月增加标准按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元。

缴费年限累计后剩余月数为6个月以内的,按半年计算;7个月以上、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退休人员的入伍时间以退休审批时组织认定的为准。

2017劳动法社保缴纳规定

2017劳动法社保缴纳规定

2017劳动法社保缴纳规定劳动法关于社保缴纳有哪些规定呢?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呢?下面店铺就给大家介绍2017劳动法社保缴纳规定,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2017劳动法关于社保缴纳的规定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它劳动权利。

第五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七十条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一条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负伤;(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由法律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

第七十五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

第七十六条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推荐:北京市社保补缴系数是怎样规定的?

推荐:北京市社保补缴系数是怎样规定的?

北京市社保补缴系数是怎样规定的?
小编希望北京市社保补缴系数是怎样规定的?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必要请您下载收藏以便备查,接下来我们继续阅读。

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岗位工资病假工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试用期工资标准
社会保险在我国一直以来都是处于非常重要的一个地位。

因为他是国家对于老百姓们的一种福利政策,因次备受关注。

而在现实生活中,社会保险缴纳,它是有一个系数要求的。

很多人想要了解一下北京市社保补缴系数是怎样规定的?下面为大家介绍。

一、关于统一2017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
京社保发〔2017〕12号
各区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管理中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社会保险代办机构,各参保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16年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京人社规发[2017]112号)文件,2016年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92477元,月平均工资为7706元。

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现就统一2017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7706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规范(2017)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规范(2017)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规范(2017)养老保险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规范,欢迎大家阅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参保信息变更、养老保险费收缴、个人账户权益记录、待遇支付、保险关系转移、保险关系终止、服务监督、评价与改进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机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行政村(居)民委员会协办人员(以下简称协办员)、合作金融机构。

2术语和定义2.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国家为保障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筹资模式,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方式。

2.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中央和地方政府确定计发标准,并为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支付的养老金。

2.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符合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时,按照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计发系数计算并支付的养老金。

3参保登记服务3.1基本要求符合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申请参保。

3.2参保申请申请参保人员应提供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特殊参保群体另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参保申请可向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和乡镇(街道)事务所提出。

协办员应接收辖区居民提出的参保申请,并指导其填写参保表格。

若其本人无法填写,可由受托亲属或协办员代填,但应有其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协办员检查参保人员相关材料后,按规定时限上报事务所。

事务所也可直接接收参保申请。

3.3审核与登记事务所应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参保登记信息录入信息系统,按规定时限上报当地县(自治县、市、区、旗)级社保机构或直接经办业务的地市级社保机构。

2017温州社保缴费标准

2017温州社保缴费标准

2017温州社保缴费标准
2017年温州社保缴费标准。

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2017年温州地区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为,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为8%,缴费基数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2017年温州地区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为,单位缴费比例为10%,个人缴
费比例为2%,缴费基数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三、失业保险缴费标准。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2017年温州地区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为,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缴费比例为0.5%,缴费基数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四、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标准。

2017年温州地区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为,单位缴费比例分别为0.5%和0.8%,个人无需缴纳。

五、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2017年温州地区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为,单位和个人各自缴费比例为8%,缴费基数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六、特殊行业社保缴费标准。

对于特殊行业,如煤矿、建筑等,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其社保缴费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执行以当地规定为准。

总结:
以上便是2017年温州地区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希望广大单位和个人能
够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自身权益的同时,也为社会稳定和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同时,也要时刻关注相关政策的调整和变化,做好社保缴费工作。

养老保险2017交费标准

养老保险2017交费标准

养老保险2017交费标准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险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参保人员提供了老年生活的基本保障。

养老保险的交费标准一直备受关注,2017年的养老保险交费标准也是大家关心的焦点之一。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交费标准。

按照国家规定,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单位和职工个人各占一半,单位缴费比例为20%,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

具体缴费标准则根据参保人员的工资收入确定,一般来说,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不得高于当地最高工资标准的300%,具体标准可向当地社保部门咨询。

其次,针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17年的交费标准也有所调整。

根据国家政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由政府和个人共同承担,政府给予一定的补贴,个人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缴费。

具体的缴费标准也是根据参保人员的收入情况来确定的,一般来说,缴费比例在10%左右。

除了基本的养老保险,个人还可以选择进行商业养老保险的投保,商业养老保险的交费标准则由保险公司根据产品设计来确定,一般来说,商业养老保险的缴费灵活多样,可以根据个人的需求和财务状况进行选择。

需要注意的是,养老保险的交费标准是根据国家政策和地方规定来执行的,具体的标准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因此在缴纳养老保险费用时,务必要向当地社保部门或保险公司进行咨询,了解最新的政策和标准,以免出现缴费不足或过多的情况。

总的来说,2017年的养老保险交费标准与往年相比并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但在实际操作中仍需根据个人情况和当地政策来确定具体的缴费标准。

养老保险是每个人都需要关注的问题,希望大家能够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为自己的未来生活做好充分的准备。

无忧保—2017年长春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补缴政策

无忧保—2017年长春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补缴政策

无忧保—2017年长春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补缴政策根据《通知》要求,高校毕业生从事灵活就业或个体经营期间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份,个人自愿,可从毕业当月起,按照对应年度使用的社会平均工资补缴养老保险费,补缴时间不得早于1996年。

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补缴年限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此项政策期限至2017年底。

根据吉林省人社厅《关于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养老保险扶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6]40号)规定:高校毕业生从事灵活就业或个体经营期间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份,个人自愿,可从毕业当月起,按对应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补缴养老保险费,补缴时间不得早于1996年。

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补缴年限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此项政策期限至2017年底。

记者获悉,此项惠及多年因灵活就业未及时参保缴费的大学生新政策,已于近日在长春市社会保险局启动运行。

人员范围:长春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教育、开放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的毕业生(不含技工学校毕业生)。

缴费标准:从毕业当月起,按照历年使用的社会平均工资核定基数补缴养老保险费,最早不得早于1996年1月。

参保所需提供材料有:《毕业证》、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授权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身份证、《户口簿》。

经办地点: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个体分局(长春市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一楼12-17号窗口)。

相关阅读:根据《通知》要求,高校毕业生从事灵活就业或个体经营期间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份,个人自愿,可从毕业当月起,按照对应年度使用的社会平均工资补缴养老保险费,补缴时间不得早于1996年。

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补缴年限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此项政策期限至2017年底。

关注一:人员范围长春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教育、开放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的毕业生。

2017年186号文关于社保补缴

2017年186号文关于社保补缴

2017年186号文关于社保补缴
员工到达退休年龄,没有养老保险的,可以一次性交满15年的
养老保险以后再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以后按月养老金的待遇。

国家出台补缴养老保险费新政策,对未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和人员及中断缴费企业和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做出明确规定,为各类人员补缴以前中断期间的养老保险费,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提供了政策依据。

补缴范围。

这次享受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优惠政策的,包括未参保企业和人员及中断缴费的企业和人员。

不包括按规定核定了缴费基数但有历史欠费的企业和人员,对已核定过缴费基数的历史欠费的滞纳金,仍由地税部门按规定确定和征收。

关于未参保单位和人员补缴。

实行个人缴费后,未核定过缴费基数、未缴费人员为未参保人员;单位一直未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为未参保单位。

关于中断缴费人员补缴。

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后,核定过缴费基数,也曾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再申报缴费基数,也不再缴费的,为中断缴费企业和人员。

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单位,应按国家和省规定,为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由于用人单位原因部分人员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

2017农村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规定

2017农村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规定

专注社保代理12年
30家分公司覆盖四川.重庆.贵阳…
2017农村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规定
一、农村养老保险的补缴要求
只要男满45岁、女满40岁的农民就能够进行补缴,最高只能够补缴10年,而男满60岁、女满55岁的农民,则能够补缴15年。

二、补缴的算法
所要补缴的费用一般执行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并且按照20%的比例进行补缴养老保险费。

这种文邹邹的话不好理解,这样吧,举个例子来说,山东部分地区补缴1年需要6295.2元,补缴10年6295.2元,以此类推。

三、农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
农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基础养老金由政府补贴,补贴标准如下:
1、按照缴费档次每月补贴标准为:第一档15元,第二档35元,第三档50元,第四档60元,第五档70元,第六档75元,第七档80元。

2、按照集体经济组织补助每月补贴标准为:第一档5元,第二档10元,第三档20元,第四档25元,第五档30元,第六档35元,第七档40元。

3、政府补贴累计不超过每人21600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发放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139。

举例来说,假设王大叔今年50岁,缴费档次每年500元,缴费到60岁,那么退休后王大叔每月的养老金发放标准=(500元+30元)×10年/139+55元=93元假设小王30岁每年缴纳养老保险500元,一直缴纳到60岁,那么小王退休后每月老金发放标准= (500元+30元)×30年/139+55元+(30-15年)×(1+1%)=184元。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办理一次性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办理一次性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办理一次性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及补缴人员跨省转移有关问题的通知【法规类别】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发文字号】黑人社规[2017]18号【发布部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日期】2017.07.21【实施日期】2017.07.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办理一次性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及补缴人员跨省转移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规〔2017〕18号)各市(地)、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局,省森工总局劳动局、社保局:根据人社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5号),现就办理一次性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及补缴人员跨省转移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参保人员办理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3年)时,需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由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

无人民法院、审计部门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相应文书的,应填报《黑龙江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补费审核表》(附件1)并提供相应原始材料,经同级养老保险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确认其劳动关系后,由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

补缴后需跨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由社保经办机构凭黑龙江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补费审核表》(附件1)办理跨省转移。

二、在本通知实施前,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3年)的参保人员跨省转移时,根据人民法院、审计部门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办理补缴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办理跨省转移。

不是根据人民法院、审计部门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相应文书办理补缴的,应填报《黑龙江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已办理补缴情况审核表》(附件2),并提供相应原始材料,经同级养老保险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确认其劳动关系后,再由社保经办机构凭《黑龙江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已办理补缴情况审核表》(附件2)办理跨省转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7补缴养老保险费新规定
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法》规定,养老金需要缴满15年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才可以领取,如果退休时没有缴满15年可以继续缴存,直到满足年限,退休后每个月领一次养老金。

根据养老金的计算方法,退休后能领多少钱与四个因素相关:所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个人工作历年来的指数化月平均工资、
缴费年限和退休时个人账户余额。

由此看来,缴得越多时间越长,
退休后领到的养老金就会越多。

但需要注意的前提是,领取人员必
须得保证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一直良好,起码要在退休后的139个
月的个人账户领取期限内一直健在,才能把本来就属于自己个人积
累的养老金领取完。

这也正是近期“多缴长缴未必划算”的观点起因。

不少网友认为,已经缴满15年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且“最终可能不能领完自己缴纳的所有金额”,因此缴满15年就可以停止缴费。

低于社会平均工资水平者多缴划算
缴多长时间才划算不能一概而论。

“打个比方,如果你是正常工作的职工,身体状况良好,那么退休后不仅可以享受个人缴纳的部分,还能享受单位缴纳的部分,后者要远高于前者,少缴养老金可能会有损失。


如果从事的是社会基层工作,比如清洁工、服务员等,个人工资水平要低于社会平均工资水平,那么就会从养老金制度中获益———工作中缴纳很少的养老金,在退休后反而能获取较高的养老金。

从这方面来看,养老金制度也有一点“劫富济贫”的意思。

寿命问题确实会使“多缴多得”的说法存变数
相反,如果是高知识分子、从事技术性工作、个人工资水平远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可能会比较“吃亏”。

寿命问题确实会使“多缴多得”的说法存在变数。

现行政策下,养老金领取人去世后,统筹账户中单位缴纳部分划归公共财政,所以很多人觉得与其最后“充公”,还不如少缴一点,反正有财政
兜底,拿最低档养老金也无所谓,至少没“损失”。

一次性补缴15年社保到底划算不划算?
有媒体报道称,个人可以一次性补缴15年养老保险。

补缴
的政策是:一次性补缴近9万元,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可
以每个月领1100元左右的养老金。

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月的养老金还会增长。

这种一次性补缴划不划算?问理财君综合各方数据比较发现,68岁左右的时候,可以把养老金赚回来。

具体的数据详见表格:
如果一次性把这9万交给政府,每月领养老金,每年的养老金预计有5%的涨幅(根据历史规律)。

也就是说,大约第8年的时候,投资收益+本金与领取到的养老金大约持平,也就是说个人到68岁左右的时候,可以把养老金赚回来。

综上所述,如果参加这次养老金补办好处:
1、考虑到现在的平均寿命等,10年内把养老金赚回来还是
没问题的。

之后领到的都是赚到的。

2、每个月有1000多块钱的“工资”可领,生活水平可以保障,心理上也更有安全感。

而且每年1万多的养老金,比投资收益
每年4500元多很多,生活水平可以更高。

当然,坏处主要是:
1、万一生病,尤其是大病,需要大笔资金的时候比较麻烦。

投资的话,至少本金9万是可以备用的。

2、如果有不测,虽说会退回部分养老金中的个人部分,但
只有很少的8%(约7200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