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审计常见问题及审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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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审计常见问题及审计方
工程结算审计是强化经济监督的一种具体体现,也是重点搞好效益审计的一种具体方法。所谓工程结算审计,是以国家规定的计算规则,在以设计文件、变更文件及签证为依据准确计算工程数量的基础上,参考国家及地方定额站颁发的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对发包单位所做的工程结算费用进行审计。通过几年来对工程结算审计的实践,发现工程结算普遍存在的问题有高估冒算、虚假结算、重复结算、结算工程量大于实际工程量等。下面谈谈在工程结算审计时常见的主要问题、审计的难点、以及审计的有效方法。
1 工程结算审计常见的问题。
1.1工程招标工作不严谨,趋于形式化。
工程招标的主要作用除了择优选取合适的施工单位外,还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合理的工程价格,从而起到控制投资的作用。但是,有些工程在实施过程中,招标文件编制不严密、矛盾或歧义现象较多,限制性用语不准确、开口价或暂定内容过多,对合同的签订没有约束力,招标工作实际上流于形式。招标工作不严谨,标书内容不规范,使得签订合同时要重谈条件,重新定价、重新解释招标文件的某些约定,甚至改变结算方法、或者产生大量的未纳入招标范围内的增加工程等,导致结算价大大超过中标价。
1.2合同签定管理不到位,合同内容不规范。
审计发现,分包工程合同常见的问题主要有:合同签订滞后,有些工程管理跟不上;合同工程内容涵盖面不够,合同工程内容与结算工程内容不一致,结算工程内容超出分包合同工程内容;工程合同内容不规范、漏洞较多,工程结算的依据难以确定。
1.3结算时没有按照合同中约定条款进行结算。
结算时对合同内容及相关条款不熟悉,没有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工作量、工作内容、计价依据及结算条件进行结算,审计经常发现,如某项目部安装工程分包合同规定使用2001年***省安装估价表,而结算采用2000年石油建设安装预算定额。又如合同约定按合同附件综合费率表取费,结算时却另计合同综合费率表之外的费用,造成结算价超高的不合理现象。
1.4签证单、变更单虚假,内容含糊不清楚。
主要问题有签证内容虚假、恶意篡改、只增不减、内容含糊不清楚等情况。审计时常发现签证工作量超出施工现场实际工作量或常规,对签字的人进行调查落实,签字确认的人对现场的情况竟不清楚。如有某项目分包工程,签证单中草袋护坡6523m3,约26万元,审计时发现没有图纸或相关的技术依据,联系现场验收人和技术员竟发现都不是该工程实际负责人,也不清楚情况,经现场查证后属虚假签证。变更或签证内容含糊,如某***厂增加φ159×7管线安装500m,没有其他相关施工的说明,是埋地还是架空,其运输方式、安装方式、防腐方式、检测方式等都没有说明,给结算留下活口。
1.5违反工程量计算规则,重算、多算工程量。
违反工程量计算规则,重算、多算工程量。违反规定,混淆各分项工程的尺寸界限,重算工程量;应扣除的工程量不扣除,不同规格的分项工程混合计算,按规定应合并计算的工程量分开计算;定额中已包括在一起的工作内容分开项目,另计工程量;预算中已计算的工程量实际未施工,结算时不扣除等;当项目组成比较复杂或由不同施工单位分别实施时,交接部位或跨工种部位最容易发生重复结算。
1.6对定额的工作内容和使用说明不熟悉,看到相关的定额随意套用,重复套用。
违反定额规定,高套定额,重复套定额,多计工程直接费。违反定额规定,同一类分项工程高套定额,定额中包括的工作内容,工程量分开计算,套用两个定额单价;结构相似而定额分别定价,则就高不就低,高套定额单价;不同规格的分项工程,工程量混合计算,造成高套定额;自行提高定额单价强调材料规格与定额不同;定额允许换算的分项工程,任意提高材料消耗量,造成换算定额不合规定;多算钢筋调整量,加大钢筋砼的含钢量等。
1.7材料价格结算。
材料价格结算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有:合同约定甲供材料没有在结算中扣除,或没有全部扣除,也没有相关的协议;结算材料价格没有依据,超出了合同约定的材料最高限价范围.对于按系数法计算的材差部分,结算材差系数及材差计算的基数与地方有关主管部门每季度下发的文件不一致;材料损耗系数没有按定额或规范执行,尤其在抽换定额中的材料时,有意提高材料的损耗系数等。
2 工程结算审计难点。
2.1由于审计工作的的滞后,增加审计难度。
结算审计多数是事后审计,由于审计专业人员没有参加现场跟踪审计,而结算审计又必须依据第一手材料,又由于建设工程的单件性、复杂性、长期性,审计人员只能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物力进行资料的收集核对工作,对其真伪和是否全
面(容易遗漏对施工方有利的证据)很难判定;对于隐蔽工程、变更工程等无法从外表面看出来的工程项目,就只能是凭经验推断其合理性。
2.2建设单位不正常的举动,增加审计难度。
审计的根本目的是帮助建设单位节省建设费用,降低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但工程结算审计并不受所有建设单位的欢迎,因为有些建设单位的管理人员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与施工单位逐渐产生经济瓜葛,或是担心影响其声誉,因而这些人思想上有顾虑,认为基建审计核减额越大,说明自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越多,甚至出现施工单位都予以认可的核减,而建设单位反不认可的咄咄怪事。此外,建设单位打着“降低工程成本,节约建设资金”的旗号,肢解工程项目,将一个本应完整的单项工程肢解成若干子项发包给多个施工单位施工,除了要支付总承包单位服务费,增加工程成本外,有的还指定基建材料,指定材料供货商,甚至干脆代施工单位采购建筑材料等。所有这些建设单位不正常的举动,都增加了工程造价的审计难度。
3 工程结算审计的重点及方法。
3.1审查取费标准。
工程结算是由直接费、措施费、规费和税金等费用组成,取费额在工程造价中占很大比例的。因此,确定取费标准,准确套用各项费率,取费基数是否正确是很重要的。取费费率是按照规定由合同双方协商或招标确定的。进行审计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费用项目及各项费用的计取条件、适用范围、计算基数及取费费率,结合实际情况加以审查,审查有无随意扩大取费基数或费率的问题,费用项目有无重复计算的问题等。
3.2定额套价的审核。
把好套用定额审计关。首先,审计定额的选用是否正确、合理。如新建的建筑工程与改建的建筑工程使用的定额不同,前者以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为主,后者以修缮定额为主。
套用定额分为直接套用与换算套用。对直接套用的审计,通过对实际套用定额价格与定额规定的价格是否相符加以对比进行审查,着重应对主要材料、主要机械、人工等价格进行审计,审查套用定额有无就高不就低或多套定额的问题。错套定额在结算中经常出现,如某工程竣工结算书中,将梁和现浇板分别套取定额,按定额规定这两项工程量应合并套取定额有梁板一项,施工单位由于错套了定额多计取直接费;重复套取定额,有些施工单位在套用工程预算定额时,本来定额中已包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