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T 584-2006 建(构)筑物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检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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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5.6.1检测竖直金属管道接地,低压配电保护、重复接地,电缆铠皮、设备外壳、配线桥架、地下供水管道、电梯导轨及机座等金属物与防雷装置的连接状况。
5.6.2检查有设计要求的外墙门、窗、栏杆、幕墙框架等较大金属物就近与接地干线的电气连接情况,连接处不同金属间应有防电化腐蚀措施。
5.6.3检测屋面冷却塔、广告牌等金属设施与屋面防雷装置的连接状况。
检测主筋的焊接长度和质量。
测量土壤电阻率、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测量方法见本规范附录A、附录B。
5.2.2人工(基础)接地装置
检测人工接地体的用材规格、间距,测量接地装置在地面以下的埋设深度、垂直接地体实际长度,并检查其是否有防腐处理。
检测人工接地体的安装形式、焊接长度和质量。
测量土壤电阻率、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
5.3.3当利用建筑物内钢筋、钢柱作自然引下线时,检查是否设置了若干供检测用的连接板;当引下线明设时,测量断接卡离地面的高度,检查接地线是否按要求设置了保护措施。无设计要求时,断接卡距地面高度为0.3m~1.8m,连接板距地面高度不低于0.3m。
5.3.4测量引下线与附近金属物或电气线路的距离,无设计要求时,应符合GB50057-1994(200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中第3.2.1条第五款、第3.3.8条、第3.4.8 条的要求。
5.7.3检测电源电涌保护器(SPD)的连接线最小截面积是否符合表2的要求。电源电涌保护器(SPD)连接线应尽量短,且长度不宜大于0.5m。
表2 电源电涌保护器(SPD)连接线最小截面积
防护级别
SPD类型
导线截面积(mm2)
SPD连接相线铜导线
SPD接地端连接铜导线
第一级
开关型或限压型
10
25
第二级
ICS 07.060
A 47
四 川 省 地 方 标 准
DB51/T584-2006
建(构)筑物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检测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on Inspection for Final Acceptance of Lightning Protection Installations in Structures
5.5.5避雷针应逐根检测;避雷带的测试点次应根据避雷带所包围的屋面面积确定,面积小于400m2时,至少选择二个测试点,每增加200m2增加一个测试点;避雷网的测试点次应根据建筑物防雷类别确定,一类按5m×5m或6m×4m、二类按10m×10m或12m×8m、三类按20m×20m或24m×16m至少测试一点;避雷线每根支柱至少测试一点。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接闪器
直接截受雷击的避雷针、避雷带(线)、避雷网,以及用作接闪的金属屋面和金属构件等。
3.2
引下线
连接接闪器与接地装置的金属导体。
3.3
接地装置
接地体和接地线的总合。
3.4
接地体
埋入土壤中或混凝土基础中作散流用的导体。
3.5
接地线
从引下线断接卡或换线处至接地体的连接导体;或从接地端子、等电位连接带至接地装置的连接导体。
本规范适用于新、改、扩建建(构)筑物防雷装置隐蔽工程分段的检测和整体竣工验收时的检测。
本规范不适用于在用的建(构)筑物防雷装置的定期检测,以及天线塔、油罐、化工等户外防雷装置的定期检测和竣工验收检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5.2.3接地装置的敷设
检查接地装置是否围绕建筑物敷设成环型接地体,测量其几何尺寸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测量补加水平接地体的长度或垂直接地体的长度。
检查与相邻接地装置和埋地金属管是否相连,不相连时,测量其地中距离;相连时,检测其连接点焊接长度和质量。
5.3
5.3.1检测引下线连接处的焊接长度和质量(如果是消防梯、钢柱等金属构件作为防雷引下线时,只检测焊接质量),并测量其过渡电阻。
5.2
5.2.1 自然基础接地装置
当基础内钢筋作为接地装置时,应首先查验相关资料,基础使用的水泥应采用硅酸盐水泥;利用土壤含水量测试仪测得的基础周围的土壤含水量不应小于4%;检查基础外表面,应无防腐层或仅有沥青质的防腐层。
测量作为基础接地体的主钢筋直径或箍筋连接的钢筋的截面积总和,应满足本规范5.1.6条规定。
2006-03-27发布2006-05-01实施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目 次
前 言
鉴于目前建(构)筑物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工作在四川省内广泛开展,而在验收检测技术标准方面尚无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规范四川省境内建(构)筑物防雷装置竣工验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地方标准。
5.5.4测量接闪器的规格,检测接闪器与引下线的焊接长度、质量和过渡电阻;当接闪器为避雷针时,尚应测量针高;当接闪器为暗敷避雷带时,尚应测量敷设深度;当接闪器为明设避雷带时,尚应测量有效高度和支撑件距离;当接闪器为避雷网时,尚应测量网格尺寸;当接闪器为独立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线(网)时,尚应测量支柱和线(网)与被保护物的最小距离。
5.5.2测量接闪器的有效高度,确定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5.5.3检查接闪器是否沿屋檐、屋角、屋脊、檐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避雷带在过变形缝时应设置补偿装置;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所有避雷针应采用避雷带相互连接;
第二、三类防雷建筑物:当避雷带为暗敷时,其抹灰层敷设厚度平均不能大于20mm,最深处不能大于30mm,并应在屋角、檐角等部位设立避雷针加以保护。避雷针的规格应符合本规范5.5.1条的要求。
5.1.2防雷装置的安装应位置正确、固定牢靠、防腐良好、标志清晰。
5.1.3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及均压环等应采用焊接或其它可靠连接方式,其过渡电阻应小于0.03Ω。焊接应饱满牢固,不应有夹渣虚焊、气孔及未焊透现象;螺拴连接应紧密、牢固、有防松措施。
5.1.4当搭(焊)接材料为扁钢时,搭(焊)接长度为其宽度的2倍(进行焊接的扁钢宽度不同时,以宽度大的为准),至少3面焊接。
3.10
共用接地系统
一建筑物接至接地装置的所有互相连接的金属装置,包括防雷装置。
3.11
电涌保护器(SPD)连接线
相线与电涌保护器(SPD)之间的导线,以及电涌保护器(SPD)与总接地端子或保护线之间的导线。
3.12
接地电阻
接地体对地电阻和接地线电阻的总和,称为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接地电阻的数值等于接地装置对地点电压与通过接地体流入地中电流的比值。
接地装置的主体
允许值/Ω
接地装置的主体
允许值/Ω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雷装置
≤10ª
电力调度通信综合楼
≤1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防雷装置
≤10ª
雷达站共用接地
≤4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防雷装置
≤30ª
综合通信大楼共用接地系统
≤1
智能建筑联合接地体
≤1
卫星地球站
≤5
a:凡加a者为冲击接地电阻值,换算方法见附录C;共用接地系统按最小阻值确定。
本规范起草单位:四川省防雷中心、成都市防雷中心。
本规范由四川省气象局政策法规处负责解释。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徐志敏、唐其能、季海、魏强、余勇、王基全。
建(构)筑物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检测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GB50057—1994(200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中划定为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及其它安装了防雷装置的新建建(构)筑物中防雷装置分段检测及竣工验收的检测方法和程序。
3.6
均压环
较高建筑物为均衡电位和防侧击雷而沿建筑物四周设置的水平避雷带。
3.7
等电位连接
将分开的装置、各导电物体用等电位连接导体或电涌保护器连接起来以减小雷电流在它们之间产生的电位差。
3.8
电涌保护器(SPD)
用于限制瞬态过电压和分走电涌电流的器件,它至少含有一非线性元件。
3.9
防雷装置
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SPD)及其他连接导体的总合。
5.4.3检查均压环与引下线、金属结构、金属设备、金属栏杆、金属门窗等较大金属物是否相连,检测相连处的连接质量;检测均压环的闭合情况、焊接长度和质量,并测量其过渡电阻;检查均压环与竖直金属管是否相连,并检查其连接方式和质量。
5.5
5.5.1测量接闪器的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GB50057-1994(200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中第4.1.1条和第4.1.2条的规定。
4 检测项目及检测目的
4.1检测的主要项目为:接地装置、引下线、均压环、等电位连接、接闪器、SPD。
4.2检测的目的是:判定防雷装置与设计的一致性;防雷装置的所有部件是良好的,能实现所指定的功能,有防腐措施。
5 检测技术要求
5.1
5.1.1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表1的规定及设计要求。
表1 接地电阻(或冲击接地电阻)允许值
6.1.5检测时,各类测试仪器的接地引线和其他导线应避开高、低压供电线路。
6.1.6现场检测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校准并正确使用各类仪器、仪表。
6.1.2检测应选择非降水日或降水后晴一日进行,如遇降水后或因浇灌等使土壤潮湿的情况,应采用季节修正系数(见本规范附录B)对所测得的接地电阻值进行订正。
6.1.3检测前应查验全部申报材料,弄清检测对象防雷装置的设计类别、构造组成、实施项目及接地电阻设计值等情况。
6.1.4检测现场应具备保障检测人员和设备安全的防护措施。
限压型
10
16
第三级
限压型
6
10
第四级
限压型
4
6
注:组合型SPD参照相应保护级别的截面积选择
6 检测作业要求
6.1
6.1.1防雷装置检测是按照各类防雷装置相应的设计规范,确定防雷装置是否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而进行的检查、测试、测量及信息综合分析处理的全过程。其中检查是对防雷装置的外观部份进行目测、对施工资料和质量监督资料进行查验的定性判断;而测试、测量是用专用仪器设备和辅助工具对防雷装置的各种技术参数进行的定量判断。
当搭(焊)接材料为圆钢时,搭(焊)接长度为其直径的6倍(当直径不同时,以直径大的为准),且应双面焊接;当仅能进行单面焊接时,搭(焊)接长度为其直径的12倍;
当搭(焊)为圆钢和扁钢混合型时,按圆钢直径确定搭(焊)接长度。
5.1.5直接埋入土壤中的所有接地装置的金属件均应采取热镀锌处理或加大截面积。
5.1.6敷设在混凝土中作为防雷装置的钢筋或圆钢的直径,当仅一根时,其直径不得小于10mm。被利用作为防雷装置的混凝土构件内有箍筋连接的钢筋,其截面积总和不得小于80mm2。
5.3.5当引下线明设时,应检查是否平直敷设,无急弯,与支架焊接处应油漆防腐,且无遗漏。
5.4
5.4.1检查建筑物是否按设计正确设置了均压环。
5.4.2检查均压环的用材,并测量其规格是否符合本规范5.1.6条的要求。明设时,圆钢直径不应小于8mm;扁钢截面积不应小于48mm2,其厚度不应小于4mm。
本规范的第五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规范按GB/T1.1-2000《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1.2-2002《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进行编写。
本规范的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
本规范由四川省气象局提出。
本规范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规范由四川省气象局归口。
5.3.2检查引下线的材型,测量其规格,当敷设在混凝土内作为防雷引下线的钢筋或圆钢仅有1根时,测量其直径;当利用混凝土构件内有箍筋连接的钢筋作为引下线,测量其截面积总和;当防雷引下线采用扁钢时,测量其厚度和截面积;测量结果应符合本规范5.1.6条的要求。当利用建筑物的消防梯、钢柱等金属构件作为防雷引下线时,只检查其用材。
5.6.4有设计要求时,检查平行敷设的管道、构架和电缆金属外皮等长金属物,其净距小于100mm时的金属跨接线的连接情况;交叉净距小于100mm时,其交叉处的金属跨接线的连接情况。
5.7
5.7.1检查是否按照设计要求正确安装了电源电涌保护器(SPD)。
5.7.2检查电源电涌保护器(SPD)的选型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GB 50057-1994(200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343-2004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T 17949.1-2000接地系统的土壤电阻率、接地阻抗和地面电位测量导则第1部分:常规测量
DL/T 845.2-2004电阻测量装置通用技术条件第2部分:工频接地电阻测试仪
3 术语和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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