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度室各种规章制度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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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度室人员管理制度
一、各班要提前十分钟到接班室报到,(八点班、四点班、零点班分别7:
30、15:30、22:30报到,出井不早于15:30、22:30、7:30),对迟到、早出井者扣5—10分或停工处理,接班后八点班、四点班、零点班分别在8:30、16:30、23:30前入井,打卡未入井者勾工,打卡迟入井者,扣5分(以劳人科打卡时间及人员定位监控情况为准)。
二、各班值班长要根据工作安排,及时深入现场,了解反馈生产中的信息,落实不清或反馈不及时扣5—10分,在工作中不得脱岗、漏岗、睡觉,否则,取消当班评分,严重者勾工或送三违学习班。
三、各班值班长要如实认真按要求填写入井路线图内容,及时了解反馈线路上的工作内容及隐患,与实际不符、瞎报者,扣5—10分。
四、各值班长要随时与调度员保持联系,进行汇报,每班汇报4次以上,少汇报一次扣2分,随时听从调度员的工作调遣,否则,扣除当班评分,直至罚款处理。
五、各班调度员要按调度标准化要求,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台账,漏记、误记、记录不清或者对需了解的问题了解不清,不按时或不及时汇报,发生误报、漏报扣分2—5分/次。
六、调度员交接班务必认真交清接明,交不清不接班,接不清不接班,否则扣5分。
七、每月出勤天数必须服从当月安排,多出勤部分全部予以报工。
八、资料室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对迟到早退者或班中脱岗者,扣5—10分。要求完成当日统计、上报、资料整理等工作,
否则扣5—10分。
九、保洁员上班时间早7:30,下午16:00,迟到者,扣5分/次,打扫卫生有一处不干净,桌、椅等物件有一处摆放不整齐,扣2—5分。打扫、整理完毕方可离岗,否则扣5—10分。
十、所有人员在岗时间内不能听音乐,玩游戏,否则罚款200元。
十一、调度正、副组长职责:
每日必须检查调度台账、各种记录、卫生情况等,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否则扣5分/次,每月下井天数不够者,补助减半且开基本工资,对每日生产动态、交办事项了解及落实不清,扣10分。
十二、以上处罚(包括集团公司标准化检查处罚)视具体情况对各组组长进行连带处罚。
十三、奖分项:
1、值班长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或延点,加5—10分。
2、及时发现大隐患并汇报有关领导或处理井下隐患、事故等,表现积极,奖20—50分。
3、资料室人员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完成有关安排任务,加班时间小于30分钟,加3分;加班时间30分钟—60分钟,加5分;60分钟以上加8分。
4、保洁员因工作需要多做工作内容(洗窗帘、沙发套等),加分5—10分。
注:1、奖分项经主任核实,方可予以加分。
2、本制度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双柳煤矿关于进一步加强调度信息管理的规定调度室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集中指挥中心,是连接煤炭生产各个环节的纽带,是组织生产、技术、管理等各部门共同完成企业计划的重要机构。调度工作是各级领导加强企业生产管理、组织完成生产计划的重要手段,起着承上启下、上传下达、监督和掌握平衡各生产环节关系的重要作用;调度工作是否严密直接关系着生产过程的顺畅程度;调度命令是否畅通体现着矿领导意图的落实情况。因此,必须进一步树立调度权威,加强调度管理,当好领导参谋,为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起到应有的作用。根据领导指示特作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值班制度
当日值班领导坚持24小时值班,值班期间主、副值班领导要随时了解安全及各生产系统运行情况,定时、不定时抽查井下、地面重点工作岗位在岗和工作情况,并进行记录。要认真解决值班期间的挡手问题,通风值班领导在值班期间重点要解决、处理“一通三防”存在的问题,并做好记录,机电、运输值班重点解决值班期间井下、地面、供电、运输及设备的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做好记录,当日值班领导对处理不了的重大事情要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做好交接班记录。
二、汇报制度
1、一班两汇报制度
值班调度员接班时首先要详细了解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认真交接遗留问题,然后即时全面地了解生产情况,向上级调度作第一次汇报。交班之前30分钟要把本班总体情况作一系统概括向上级调度作第二次详细汇报。班中随时汇报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事故和影响生产的各种情况。
2、产量、进尺、外运、库存汇报
⑴每日17时必须把全天的原煤产量、进尺、精煤产量、库存和地销(与报运销科数据相同)情况如实汇报公司总调度室。所上报的产量必须以验收员(或
皮带称显示)的数字为依据、进尺以验收的成巷为准,同时经生产矿长认可。
3、事故汇报
⑴一般事故
影响生产和正常作业的一般事故要在20分钟内即时上报,超过两小时仍未上报将作隐瞒不报处理。事后要查明原因,责任事故要通知事故追查组追查。
⑵重大生产事故
发生重大生产事故时,调度员要在值班领导和调度主任的指挥下迅速做出应急措施,快速了解发生事故的准确时间、具体地点、事故性质及事故涉及和影响的范围等情况,即时地向上级调度汇报,超过20分钟属迟报,超过两个小时属瞒报。
⑶伤亡事故
发生重伤以上人身伤亡事故,调度室接到事故电话后,要立即组织抢救,并在20分钟内将事故概况汇报上级总调度室。死亡事故要认真了解和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死者姓名、年龄、籍贯、家庭等情况,由调度室会同有关单位赴现场详细察看,定性后绘制死亡事故现场示意图,填写死亡事故报告表,在22小时内向上级调度传真汇报。
⑷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
各生产单位要在每月25日前把本月各类事故及影响时间分类向总调度室汇报。
对各类事故不得迟报和隐瞒不报,否则将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并同时进行经济处罚。
⑸日旬汇报
每天17点在上报产量的同时要把影响生产的主要因素及洗煤、准备回收、公路外运、地销、上站情况通过局域网即时上报,完不成生产指标的,要把具体影响因素详细叙述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