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工程造价计价模式发展史及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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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发展历程与现状
摘要:现阶段,在我国工程造价领域,定额和工程量清单两种计价模式并存。定额计价模式是我国传统的量价合一的工程计价模式,这种计价模式已在我国建筑工程领域使用了几十年,该计价模式快捷方便,在一定范围内还会长期运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于2003年在我国推广应用,是量价分离的计价模式,主要应用于工程招标阶段。工程量计价模式已成为一种主流,但目前该计价模式在我国的发展还存在着问题,需要制定相应措施来解决。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定额;问题;措施
一、定额计价模式向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转变的历史必然
1.1 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定额计价制度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三年经济恢复时期和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中国内地面临着大规模的恢复重建工作,基本建设任务十分繁重。如何将有限的基本建设资金更加合理地利用,成为该阶段工程造价管理的核心任务。此时的中国内地工程造价管理体现出以下特点:
(1)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是工程项目的惟一投资主体;
(2)建筑业不是生产部门,而是消费部门;
(3)工程造价管理被简单地理解为投资的节约。
在这种工程造价管理制度下,中国内地引进了前苏联的一套定额计价制度。所有的工程项目均是按照事先编制好的国家统一颁发的各项工程建设定额标准进行计价,体现了政府对工程项目的投资管理。由于中国内地长期“管制价格”影响,各种建设要素(例如人工、材料、机械等)的价格长期保持固定不变。因此要素价格和消耗量标准被长期固定下来,由政府主管部门统一颁布,实现对工程造价的有效管理[1]。
1.2 市场经济体制下计价模式的改革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伴随我国建设市场的不断改革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我国推行的计价模式经历了从定额计价到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转变[2]。
定额计价制度从产生到完善的数十年中,对中国内地的工程造价管理发挥了巨大作用,为政府进行工程项目的投资控制提供了很好的工具。但是随着中国内地市
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增加,传统的定额计价制度受到了冲击[3]。自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开始,建设要素市场的放开,各种建筑材料不再统购统销,随之人力、机械市场等也逐步放开,导致了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要素价格随市场供求的变化而上下浮动。而定额的编制和颁布需要一定的周期,因此在定额中所提供的要素价格资料总是与市场实际价格不相符合。可见,按照统一定额计算出的工程造价已经不能很好的实现投资控制的目的,从而引起了定额计价制度的改革[4]。
(1)工程计价模式改革的第一阶段的核心思想是“量价分离”。“量价分离”是指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并反映一定时期施工水平、材料、机械等消耗量标准,实现国家对消耗量标准的宏观管理[5]。
(2)工程计价模式改革的第二阶段的核心问题是推行彻底的市场定价模式。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是中国内地建设市场迅猛发展的时期。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颁布标志着中国内地建设市场基本形成,人们充分认识到建筑产品的商品属性,并且随着计划经济制度的不断弱化,政府已经不再是工程项目惟一的或主要的投资者。而定额计价制度依然保留着政府对工程造价统一管理的色彩。因此在建设市场的交易过程中,传统的定额计价制度与市场主体要求拥有自主定价权之间发生了矛盾和冲突,主要表现为[6]:
1)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招投标双方存在着大量的重复劳动。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按照同一定额、同一图纸、相同的施工方案、相同的技术规范重复工程量和工程造价的计算工作,没有反映出投标单位“价”的竞争和工程管理水平。
2)投标单位的报价按统一定额计算,不能按照自己的具体施工条件、施工设备和技术专长来确定报价;不能按照自己的采购优势来确定材料预算价格;不能按照企业的管理水平来确定工程的费用开支;企业的优势体现不到投标报价中。
3)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建立和发展。随着《招标投标法》在2000年的实施,标准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以及由于加入WTO导致的与国际市场接轨速度的加快,这些客观条件催生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我国的建立[7]。
中国工程造价计价模式发展可由如下框图[8]表示:
二、现阶段我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建筑市场运行部规范以及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投资体制等方面的原因,加之工程量清单模式现处于理论研究与实践相结合的初步阶段,在推行过程中仍存在不少问题[9]。
2.1 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并存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的初步阶段,人们的思想和观念还停留在使用计价定额的习惯上,部分发包方和承包商仍然在采用定额计价,招标文件中也没有按规定提供工程量清单。对非政府投资和非国有投资的工程计价,仍然允许使用定额计价。而传统的定额计价计划经济色彩非常浓厚,既违背了市场规律,也无法使企业展开良性竞争。
2.2 施工企业没有自己的企业定额
虽然工程量清单计价允许企业自主报价,但现阶段很多企业尚未形成自己的企业内部定额,依旧使用国家颁布的定额。而现行的国家定额其取费标准长期不变,不符合市场的实际情况,迫使主管部门不断进行定额调整,结果是系数套系数,计算方法复杂,计算不精确,给专业计价人员增加了困难。
2.3 施工企业未能形成有个性特色的报价体系
由于习惯使用定额,施工企业不在研究市场价格方面下功夫,没有通过提高
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来降低工程成本,没有通过采用新材料、新机械、新的施工方法来降低投标报价,提高竞争能力,创造最佳经济效益,使得我国的施工企业在信息、管理、高科技方面落后于国际先进水平。
2.4 工程造价信息管理方式落后
体现在人工、材料、机械价值、新工艺、新技术费用数据等资料精度不高,不及时也不全面。现在是信息化的时代,没有信息,信息更新慢,就无法为决策者提供可靠的判断。
2.5 评标办法不利于合理低价中标
工程量清单计价将改变招投标的模式,最适合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招投标模式是采用不低于成本的合理低价中标评标方法。目前还存在很多分歧。由于编制标底的单位和人员业务水平的差异以及其评标专家的专业、经验、职业道德等问题,如何保证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以及在市场作用下的良性竞争等方面有待创新和突破[10]。
三、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措施
3.1 建立完善的工程造价管理法律法规体系
虽然我国政府有关部门为加强工程计价管理出台了一系列的规范、规定和办法,但相比建设项目管理的其他方面,如规划、设计、质量、监理等领域,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是较为薄弱的,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是工程造价管理。因此,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或相关法律法规时,应该增加工程造价计价模式、招标控制价评审、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等内容。同时,应像国家建立建设项目管理的“四制”一样,增加“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3.2 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的措施和力度
按照“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竞争形成价格加强市场监管”的工程造价管理改革思路。在我国的工程建设中,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仍然占建设市场的多数份额,因此,在今后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控制好政府投资项目的造价,是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任务。一方面,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熟练运用市场规律,对建设项目的工程计价采用市场竞争形成,促进施工企业的优胜劣汰;另一方面,在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遏制无序、恶意竞争,规范工程计价行为,还需要政府加强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