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
国家教委关于印发《关于当前积极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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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关于印发《关于当前积极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公布日期】1997.10.29•【文号】教办[1997]29号•【施行日期】1997.10.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国家教委关于印发《关于当前积极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通知(1997年10月29日教办〔1997〕29号)为了贯彻党的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的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迎接21世纪的挑战,同时为深入贯彻全国中小学素质教育经验交流会精神,深化基础教育改革,指导和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工作,现将《关于当前积极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推进本地实施素质教育工作。
关于当前积极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中小学要由‘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
”党的十五大报告强调指出:“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重视受教育者素质的提高,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由“应试教育”向全面素质教育转变,这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中小学教育提出的要求,是基础教育面临的一项重大任务。
现就当前积极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提出以下意见:一、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是中小学的紧迫任务(一)实施素质教育是迎接21世纪挑战,提高国民素质,培养跨世纪人才的战略举措。
为在下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我国正在实行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
我国面临人均资源占有率低,科技、教育、文化相对落后和人口素质亟待提高的严峻挑战,面临国际综合国力激烈竞争的严峻挑战。
要加快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意见
![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b29b853b6c85ec3a87c2c5e4.png)
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意见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现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中小学教师培训,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1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
有好的教师,才有好的教育。
教师培训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
近年来,各地各校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教师培训,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但从总体上看,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教育改革发展需要,教师培训发展不平衡,特别是农村教师培训机会较少,教师培训制度有待完善,支持保障能力建设亟待加强。
教育规划纲要对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大力加强教师培训,是新时期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和紧迫要求。
2 .新时期中小学教师培训的总体要求是: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紧扣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战略目标,以提高教师师德素养和业务水平为核心,以提升培训质量为主线,以农村教师为重点,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努力构建开放灵活的教师终身学习体系,加大教师培训支持力度,全面提高教师素质,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提供师资保障。
要按照“统筹规划、改革创新、按需施训、注重实效”的原则,完善培训制度,统筹城乡教师培训,创新培训模式机制,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全员培训与骨干研修相结合,远程培训与集中培训相结合,脱产进修与校本研修相结合,境内培训和境外研修相结合,非学历培训与学历提升相结合,促进中小学教师培训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取得新突破。
二、紧紧围绕新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3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以实施“国培计划”为抓手,推动各地通过多种有效途径,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全体中小学教师进行分类、分层、分岗培训。
今后五年,对全国1000 多万教师进行每人不少于360 学时的全员培训;支持100 万名骨干教师进行国家级培训;选派 1 万名优秀骨干教师海外研修培训;组织200 万名教师进行学历提升;采取研修培训、学术交流、项目资助等方式,促进中小学名师和教育家的培养,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教育部关于加强在职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加强在职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783ff9c60508763231121295.png)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在职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基础教育的师资队伍承担着我国近两亿在校青少年教育的重任,他们辛勤工作,为培育一代又一代新人做出了重大贡献。
但是,这支队伍还很不适应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当前,教师数量不足,队伍不稳定,尤其是教师的业务文化水平比较低,已成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提高基础教育水平的突出矛盾。
我国基础教育师资队伍的这种状况必须迅速加以改变。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的“争取在五年或者更长一点的时间内使绝大多数教师能够胜任教学工作”的任务,现对师资培训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师资培训的任务和要求在中小学和农职业中学教师中,不具备国家规定学历的约占半数,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所占比例较大,有相当数量的教师亟需培训提高。
在今后五年或者更长一点时间内,师资培训工作的重点,是通过认真的培训,使现有不具备合格学历或不胜任教学的教师,绝大多数能够胜任教学工作,并取得考核合格证书或合格学历。
对于少数不具备最基本的文化基础知识和初步教学能力的教师,应组织他们参加教材、教法进修,使他们熟悉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和教材,掌握基本的教学原则和方法,具有初步的教学能力。
与此同时,为了适应“三个面向”的要求和进一步提高我国基础教育的水平,对于已经具有合格学历和胜任教学的教师,要组织他们学习新知识,学习和掌握新的教育理论和教学方法,总结教育、教学的经验,不断提高政治、文化和业务水平,并培养一批各学科的带头人和教育、教学的专家。
各地要根据上述要求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培训规划,采取有效措施,争取按期完成培训任务。
在制订规划时,要注意加强中小学“短线”学科教师、初中教师和职业中学教师的培训。
对于经济文化落后地区,基础教育薄弱地区,实现上述要求的期限可以延长。
二、师资培训的渠道和形式鉴于中小学和农职业中学师资培训任务十分繁重和艰巨,为了争取按期完成培训任务,必须充分调动各教师进修院校、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以及广播、电视、电化教育机构和社会各方面力量的积极性,广开渠道,举办多种层次、多种形式的培训。
国家教委印发《关于开展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意见》的通知
![国家教委印发《关于开展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意见》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6249106af342336c1eb91a37f111f18583d00c2b.png)
国家教委印发《关于开展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公布日期】1991.12.03•【文号】教师[1991]8号•【施行日期】1991.12.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教育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2月24日,实施日期:2011年2月24日)废止国家教委印发《关于开展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意见》的通知(教师[1991]8号1991年12月3日)现将《关于开展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意见》印发你们,请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研究、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和问题及时报我委。
关于开展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意见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发布后,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把发展师范教育和培训在职教师作为发展教育事业的战略措施,建立了培养和培训师资的基地和网络,中小学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工作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经过调整、补充和培训,我国小学教师达到国家规定合格学历的比率,已由1977年的47.1%上升到1990年的73.9%;另有32万人取得了小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
广大教师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改变了十多年前大量教师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局面。
但必须看到,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所取得的成绩只是初步的。
未来的十年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关键时期。
我们面临着和平演变和新技术革命的挑战,我们要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要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基础教育承担着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奠基任务。
这就对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即要求他们不仅是学历合格,而且政治思想、师德修养、教育理论、教学艺术、工作能力等方面都合格。
用此标准衡量,目前仍有不少教师存在一定的差距,就是优秀的骨干教师也需要进一步培训和提高。
因此,今后十年在有计划地提高小学教师学历层次的同时,要大力开展小学教师的继续教育,这是加强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与培训工作的一项重点工程,既是当务之急,也是长期任务。
中小学教师培训的10个关键词-推荐下载
![中小学教师培训的10个关键词-推荐下载](https://img.taocdn.com/s3/m/091428693b3567ec102d8a91.png)
2013年:中小学教师培训的10个关键词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师工作会议精神的启动年,也是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站在更高更新的角度来审视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认真研究和把握培训的规律,以新的思路新的举措来推动培训工作。
我认为,当前的培训工作要思考和把握好10个关键词。
第一个关键词:专业化。
专业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要进一步明确教师培训的目标是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
专业化是教师职业发展的必然,20世纪80年代以后,很多国家都加快教师专业化的建设步伐。
随着我国教师资格和继续教育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教师专业化的地位和进程得到了确立。
新时期的教育改革和发展,对中小学教师专业化的要求越来越高,《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培养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目标,为教师培训工作指明了方向。
因此,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应该成为新时期教师培训工作的总体目标。
从我国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发展的历程看,长期以来,教师培训主要是定位在解决现实工作的突出问题上,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做法,是一种短期行为,教师专业化发展的水平还处于低位。
如:改革开放初期的专业合格证、教学基本功、学历补偿到新课程改革阶段的的培训,主要是从现实的需要出发,通过培训的手段,解决教育教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培训的目标不够高远,没有明确和稳定的指向性,缺乏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教师培训的基础性、先导性、引领性没有较好地体现。
我们知道,教师的素质和能力提升是伴随着职业生涯的,专业化发展也是呈现阶段性特征。
因此,教师培训要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以终身学习的理念结合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阶段来设计和规划,面向未来,立足当下。
当前,转变教育发展方式,实现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是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来支撑。
因此,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是教师培训的出发点和归宿。
教育部发布中小学教师培训改革方案
![教育部发布中小学教师培训改革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55be70cca1116c175f0e7cd184254b35eefd1af7.png)
教育部发布中小学教师培训改革方案教育是国家的希望,中小学教师作为培养未来人才的重要力量,其培训与发展至关重要。
近日,教育部发布了中小学教师培训改革方案,旨在提升教师培训水平,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本文将就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教师培训改革方案进行详细分析。
一、培训模式改革教育部提出了以“素质导向、教学中心”为核心的培训模式改革。
传统的培训模式注重知识传授,重视教师的学科专业能力,而新的培训模式则更加注重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教学能力的提升。
在培训过程中,将聚焦教师在教学实践中的问题,并通过案例研讨、实地观摩等方式,促使教师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不断成长。
同时,通过将课堂教学质量纳入考核体系,激励教师积极参与培训并将学到的知识应用于实际教学中,以提升整体教学质量。
二、培训内容更新教育部提出了更新培训内容的要求。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科技的不断进步,教学环境和教学方式也在不断变化,因此培训内容需要与时俱进。
新的培训方案要求将教师培训内容与学科知识结合,注重教师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的创新。
同时,引入现代教育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提供教育资源与教学工具,帮助教师更好地利用技术手段开展教学活动。
此外,培训内容还将注重教师的心理健康、职业道德和文化素养的提高,以全面提升教师的综合素质。
三、培训机制改革教育部还提出了改革培训机制的措施。
传统的培训机制通常以集中培训为主,由专家授课,缺乏跟踪服务和个性化培养的特点。
针对这一问题,新方案将推动建立多元化的培训机制。
除了集中培训外,还将引入分层次、分岗位的培训形式,满足不同教师的培训需求。
此外,通过构建师德师风考核体系,加强对培训效果的评估,进一步推动教师培训的有效性和实效性。
四、培训责任转移教育部还将在中小学教师培训中进行责任转移的改革。
根据新的改革方案,教育部将与地方教育部门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机制,共同推动教师培训的开展。
地方教育部门将承担更大的责任和主导地位,负责具体的培训安排和实施。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f85dd21ddf80d4d8d15abe23482fb4daa58d1d7d.png)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08.20•【字号】粤教师函[2012]88号•【施行日期】2012.08.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粤教师函〔2012〕88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省属中小学、幼儿园:根据《关于备案发布广东省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粤人社函〔2012〕3314号)要求,现将《广东省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广东省教育厅2012年8月20日广东省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十二五”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培训工作的要求,制定本指南。
一、学习目的紧扣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战略目标,以提高教师师德素养和业务水平为核心,重点是帮助教师更新教育理念,深入钻研教学业务,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提高教育教学实际能力。
通过学习,使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有较大的提升,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促进我省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为建设教育强省,推进教育现代化,打造我国南方教育高地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二、学习对象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的全体专业技术人员。
三、学习内容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专业科目根据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层次,采用“统一性+灵活性”的课程设置模式,形成专业基础课与学科专业课相结合,必修课与选修课相结合的课程结构。
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
![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658fd523192e45361066f5af.png)
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现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中小学教师培训,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1.教育大计,教师为本。
有好的教师,才有好的教育。
教师培训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
近年来,各地各校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教师培训,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但从总体上看,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教育改革发展需要,教师培训发展不平衡,特别是农村教师培训机会较少,教师培训制度有待完善,支持保障能力建设亟待加强。
教育规划纲要对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大力加强教师培训,是新时期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和紧迫要求。
2.新时期中小学教师培训的总体要求是: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紧扣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战略目标,以提高教师师德素养和业务水平为核心,以提升培训质量为主线,以农村教师为重点,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努力构建开放灵活的教师终身学习体系,加大教师培训支持力度,全面提高教师素质,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提供师资保障。
要按照“统筹规划、改革创新、按需施训、注重实效”的原则,完善培训制度,统筹城乡教师培训,创新培训模式机制,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全员培训与骨干研修相结合,远程培训与集中培训相结合,脱产进修与校本研修相结合,境内培训和境外研修相结合,非学历培训与学历提升相结合,促进中小学教师培训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取得新突破。
二、紧紧围绕新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3.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以实施“国培计划”为抓手,推动各地通过多种有效途径,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全体中小学教师进行分类、分层、分岗培训。
[VIP专享]2015年广东省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中等职业学校)教育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
![[VIP专享]2015年广东省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中等职业学校)教育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https://img.taocdn.com/s3/m/3e20b39f05087632311212ed.png)
2015年广东省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中等职业学校)教育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有关精神,结合我省中小学教师、校(园)长年度培训工作计划,制定本指南。
一、学习目的以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目标,提高师德素养和教书育人能力为核心,通过开展继续教育,帮助教师进一步提升教育理念、更新和拓展学科知识、掌握现代教学方法和教育信息技术,提高教研能力、创新能力和实施素质教育能力,为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提供优质师资和人才支撑。
二、学习对象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中等职业学校)的全体专业技术人员。
三、学习内容中小学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培训,按照分层、分类的原则,由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省负责省级骨干教师、紧缺急需学科教师和培训者培训,市县负责全员培训。
其中省级培训内容包括:(一)幼儿园园长、教师专业科目学习内容。
幼儿园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内容以“因地制宜、按需施教、讲求实效、开放灵活”为原则,强化技能学习和实践操作,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
项目主要包括农村幼儿骨干教师培训、欠发达地区小学转岗幼儿园教师培训、园长高级研修和任职资格培训等;培训形式主要是集中理论学习、跟岗实践、成果展示、总结反思等环节;理论课程有《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师师德修养、环境的创设与利用、一日生活的组织与保育、游戏活动的支持与引导、幼儿园科学管理等课程。
省级培训项目及内容见附表。
(二)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省级培训项目及内容。
为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围绕“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学科教学能力和专业自主发展能力”的总体目标,启动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省级培训项目;主要包括“提升工程”市县管理者及骨干教师培训、英特尔未来教育项目培训和乐高“技术教育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快中学教师学历培训步伐的意见-教师[1992]5号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快中学教师学历培训步伐的意见-教师[1992]5号](https://img.taocdn.com/s3/m/90ad18f318e8b8f67c1cfad6195f312b3169eb15.png)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快中学教师学历培训步伐的意见正文:----------------------------------------------------------------------------------------------------------------------------------------------------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快中学教师学历培训步伐的意见(教师[1992]5号1992年5月19日)1985年全国中小学师资工作会议以来,通过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我国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基础教育培训了大批的师资。
到1991年底,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合格学历的比例已分别达到80·7%、51·8%、47·2%,另有60多万中小学教师取得《专业合格证书》,中小学教师的政治业务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
但是,必须看到,师资培训工作与国家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中学教师队伍中不具备国家规定学历的仍占较大比例,尤其是农村和“短线”学科的中学教师不具备国家规定学历的比例就更大。
这种状况直接影响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实施和基础教育质量的提高,因此,中学教师培训工作必须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培训步伐。
为此,特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快初中教师学历培训的步伐1.开设初中教师进修高等师范专科自学考试系列。
建立函授、卫星电视教育、自学考试相沟通培训初中教师的办学模式,最大限度地把不具备合格学历能够参加自学的初中教师组织起来,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分期分批开展全员培训。
2.函授、卫星电视教育、自学考试相沟通培训初中教师,要执行国家教委颁发的中学教师进修高等师范专科教学计划(1990年发)和教学大纲(1991年发),采用国家教委委托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卫星电视教育师专教材和由中国电视师院组织编制的与之配套的电教教材。
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培训模式改革全面提升培训质量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培训模式改革全面提升培训质量的指导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3b84cf5df342336c1eb91a37f111f18583d00c8b.png)
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培训模式改革全面提升培训质量的
指导意见
佚名
【期刊名称】《师资建设》
【年(卷),期】2013(000)003
【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根据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对教师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要求,近年来中央和地方不断加大培训力度,教师培训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但也存在着针对性不强、内容泛化、方式单一、质量监控薄弱等突出问题。
【总页数】2页(PF0002-F0002,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451.2
【相关文献】
1.深化中小学教师培训模式改革,全面提升培训质量
2.教育部下发指导意见深化中小学教师培训模式改革
3.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培训模式改革全面提升培训质量的指导意见
4.教育部下发指导意见深化中小学教师培训模式改革
5.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培训模式改革全面提升培训质量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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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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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现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中小学教师培训,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1.教育大计,教师为本。
有好的教师,才有好的教育。
教师培训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
近年来,各地各校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教师培训,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但从总体上看,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教育改革发展需要,教师培训发展不平衡,特别是农村教师培训机会较少,教师培训制度有待完善,支持保障能力建设亟待加强。
教育规划纲要对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大力加强教师培训,是新时期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和紧迫要求。
2.新时期中小学教师培训的总体要求是: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紧扣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战略目标,以提高教师师德素养和业务水平为核心,以提升培训质量为主线,以农村教师为重点,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努力构建开放灵活的教师终身学习体系,加大教师培训支持力度,全面提高教师素质,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提供师资保障。
要按照“统筹规划、改革创新、按需施训、注重实效”的原则,完善培训制度,统筹城乡教师培训,创新培训模式机制,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全员培训与骨干研修相结合,远程培训与集中培训相结合,脱产进修与校本研修相结合,境内培训和境外研修相结合,非学历培训与学历提升相结合,促进中小学教师培训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取得新突破。
二、紧紧围绕新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3.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以实施“国培计划”为抓手,推动各地通过多种有效途径,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全体中小学教师进行分类、分层、分岗培训。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项目和证书(电子版)管理办法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项目和证书(电子版)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7956e1c710661ed9ac51f36f.png)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项目和证书(电子版)管理办法(试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是中小学教师接受继续教育的凭证。
为适应教师培训管理信息化、制度化的要求,切实方便教师,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依据《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十二五”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实施意见〉的通知》(赣教发[2011]12号)精神,现就我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项目和证书(电子版)管理制定如下办法:一、建立全省统一运行管理平台(一)省教育厅作为我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主管部门,统筹我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项目和证书(电子版)管理工作,在建立全省统一的中小学教师管理信息库的基础上,负责开发培训项目和证书管理系统,规范电子档案操作流程和管理办法,建立分级审核、分级管理、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省内统一管理系统平台(以下简称系统平台)。
(二)教师培训信息,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培训谁登记的原则。
(三)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资质的省、市、县培训机构所实施的教师培训项目,进入系统平台,统一管理。
(四)纳入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库管理,经教育主管部门分级审核编号管理的教师,进入系统平台,逐人建立教师培训信息档案。
(五)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的学时互认信息,记入教师培训信息档案,进入系统管理。
(六)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电子版)分为:五年周期培训合格证书、年度培训合格证书、单项培训合格证书三种,全省统一编号管理。
二、分级管理及操作流程(一)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按财政经费来源和教育部门层次,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四级.系统平台在保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文号的同时,对各级培训项目实施统一编号管理。
在江西实施的国家级培训项目由省教育厅在教育部的指导下负责管理;省、市、县级培训项目分别由同级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统筹管理,下级对上级负责,层层建立责任制,依法确保教师接受培训的权利和义务。
顺德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超市”系统20152016年信息化建设规划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顺德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超市”系统20152016年信息化建设规划项目采购需求公示](https://img.taocdn.com/s3/m/e67cebb2f12d2af90342e63a.png)
采购项目内容注:1、“采购项目内容”中所有带★项是实质性响应要求。
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回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
否则若有一项“★”的指标未响应、负偏离或缺漏,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须对“采购项目内容”中的其他技术内容(“★”项除外)”逐条响应。
如有缺漏,缺漏项视同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
Ⅰ、供应商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直属分支机构;投标人若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投标,须出具其所属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2、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Ⅱ、采购项目技术要求一、项目概况(一)规划名称顺德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超市”系统2015-2016年信息化建设规划项目。
(二)规划性质信息化建设项目。
(三)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建设单位:顺德区教育发展中心(四)规划编制依据1.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教师培训的政策文件(1)《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2)《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3)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4)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教师[2011]6号);(5)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6)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教师〔2013〕13号);(7)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加强“十二五”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教继函〔2011〕22号);(8)《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2009年11月26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2010年1月1日起施行);(9)《广东省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和(粤府办〔2011〕30号)。
国家教委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国家教委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37a4ab936429647d27284b73f242336c1eb93099.png)
国家教委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公布日期】1993.07.26•【文号】教师[1993]5号•【施行日期】1993.07.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教育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2月24日,实施日期:2011年2月24日)废止国家教委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师[1993]5号1993年7月26日)现将《关于加强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本《意见》精神,切实搞好骨干教师培训工作。
关于加强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一《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指出:“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
建设一支具有良好政治业务素质、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大计。
”骨干教师是教师队伍的中坚力量,在教师队伍建设中,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
骨干教师的质量和数量不仅体现教师队伍的总体水平,而且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小学教师队伍中骨干力量比较薄弱,青年教师所占比例较大,如不重视并做好骨干教师的培训与补充工作,将严重影响小学教师队伍结构的优化和整体水平的提高,影响基础教育的质量。
因此,各地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委《关于开展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意见》(教师〔1991〕8号)中提出的继续教育任务:“通过教育教学实践与培训,使每个教师的政治业务素质不断得到提高,从中成长出一批教育教学骨干。
”“当前,要把骨干教师培训放在重要的位置。
”各地在面向全体教师,搞好职务培训的同时,应着重加强对骨干教师的培训。
应该看到,我国小学教师队伍中的中青年教师,大部分在中师接受过系统的培养,具有较好的基础;他们精力旺盛,进取心强,只要我们切实抓好对他们的继续教育,促使他们迅速成长,形成一支跨世纪的骨干教师队伍,是完全能够实现的。
小学教师专业标准(教师〔2012〕1号)
![小学教师专业标准(教师〔2012〕1号)](https://img.taocdn.com/s3/m/c3f0441bba1aa8114431d938.png)
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201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师范大学:为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构建教师专业标准体系,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教育部研究制定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幼儿园、小学和中学合格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教师实施教育教学行为的基本规范,是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教师教育的院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把贯彻落实《专业标准》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和举措,认真制订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各地、各校要采取宣讲、讨论、座谈、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专业标准》专题学习活动。
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专业标准》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教师专业特性的认识。
通过学习宣传,帮助广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师范生准确理解《专业标准》的基本理念,全面把握《专业标准》的内容要求,切实增强专业发展的自觉性,把《专业标准》作为开展教育教学实践、提升专业发展水平的行为准则。
各地、各校要紧密结合实际,抓紧制订贯彻落实《专业标准》的具体措施。
要依据《专业标准》调整教师培养方案,编写教育教学类课程教材,作为教师教育类课程的重要内容。
将《专业标准》作为"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等各级培训的重要内容,依据《专业标准》制定教师培训课程指南。
将《专业标准》作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考核的重要依据,进一步细化考核的内容和指标。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甘肃省201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省级培训项目的通知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甘肃省201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省级培训项目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cacc2701640e52ea551810a6f524ccbff121cafd.png)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甘肃省201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省级培训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09.12•【字号】甘教师[2012]29号•【施行日期】2012.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甘肃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甘肃省201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省级培训项目的通知(甘教师【2012】29号)各市(州)教育局、各承办院校及有关单位和学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根据我省今年教师培训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实施好“国培计划(2012)”基础上,组织实施甘肃省201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省级培训项目。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主要项目201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省级培训项目主要包括“名师提升引领”、“教师素质提高”、“教学支持服务”、“管理能力提升”、“项目监测管理”等五个模块25个子项目(详见附件1)。
二、项目承办单位我厅采取邀标方式,经专家评审,确定西北师范大学等15所院校(机构)承办甘肃省201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省级培训项目(承办名单详见附件2)。
三、项目实施时间及地点实施时间:2012年9月-2013年6月。
培训地点:各承办高校、培训机构。
各承训单位具体开班日期、培训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培训对象遴选(一)总体遴选要求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养;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教研能力;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2.参加“国培计划(2012)”项目的教师,原则上不再选派参加省级培训项目。
3.除以上条件以外,其他条件按各子项目条件具体要求执行。
(详见附件2及有关通知)(二)名额分配甘肃省2012年中小学(幼儿园)省级培训项目各子项目名额分配及遴选人员上报时间,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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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现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中小学教师培训,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1.教育大计,教师为本。
有好的教师,才有好的教育。
教师培训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
近年来,各地各校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教师培训,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但从总体上看,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教育改革发展需要,教师培训发展不平衡,特别是农村教师培训机会较少,教师培训制度有待完善,支持保障能力建设亟待加强。
教育规划纲要对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大力加强教师培训,是新时期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和紧迫要求。
2.新时期中小学教师培训的总体要求是: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紧扣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战略目标,以提高教师师德素养和业务水平为核心,以提升培训质量为主线,以农村教师为重点,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努力构建开放灵活的教师终身学习体系,加大教师培训支持力度,全面提高教师素质,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提供师资保障。
要按照“统筹规划、改革创新、按需施训、注重实效”的原则,完善培训制度,统筹城乡教师培训,创新培训模式机制,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全员培训与骨干研修相结合,远程培训与集中培训相结合,脱产进修与校本研修相结合,境内培训和境外研修相结合,非学历培训与学历提升相结合,促进中小学教师培训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取得新突破。
二、紧紧围绕新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 3.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以实施“国培计划”为抓手,推动各地通过多种有效途径,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全体中小学教师进行分类、分层、分岗培训。
今后五年,对全国1000多万教师进行每人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支持100万名骨干教师进行国家级培训;选派1万名优秀骨干教师海外研修培训;组织200万名教师进行学历提升;采取研修培训、学术交流、项目资助等方式,促进中小学名师和教育家的培养,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4.以农村教师为重点,有计划地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
全员培训要按照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遵循教师成长规律,着力抓好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在职教师岗位培训和骨干教师研修提高。
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对所有新任教师进行岗前适应性培训,帮助新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
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
在职教师岗位培训:重点是帮助教师更新教育理念,深入钻研业务,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提高教育教学实际能力。
每五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360学时。
骨干教师研修提高:重点是帮助骨干教师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探索教育教学规律,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能力、教研能力、培训和指导青年教师的能力,在推进素质教育和教师全员培训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要加强农村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科学课程等紧缺学科教师培训。
重视幼儿教师和特殊教育师资培训。
加强民族地区双语教师培训。
适应教育现代化和教育信息化的新要求,进一步推进“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有效整合,提高教师在教育教学中有效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和水平。
5.以中青年教师为重点,努力提升教师学历水平。
在有计划地补充优质师资的同时,重点鼓励支持45岁以下中小学教师通过在职学习、脱产进修、远程教育、自学考试、攻读教育硕士等多种学习途径提高学历水平,特别是对专科学历以下小学教师进行学历提高教育。
到2012年,小学教师学历逐步达到专科以上水平,初中教师基本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中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者的比例有明显提高。
在职教师进行学历进修,应坚持学用一致、学以致用的原则。
6.以师德教育为重点,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能力水平。
大力加强师德教育。
重视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将师德教育作为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
学习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创新师德教育的方式方法,增强师德教育的实效性。
开展丰富多彩的师德教育活动,广泛宣传模范教师先进事迹,弘扬人民教师高尚师德。
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教师资格定期登记紧密挂钩,形成师德教育和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
大力加强班主任教师培训。
深入实施中小学班主任教师培训计划,建立健全班主任培训制度,所有班主任教师每五年须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专题培训。
针对班主任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加强班主任工作基本规范、班级管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等专题培训,不断增强班主任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书育人的本领。
7.以实施“国培计划”为抓手,推动大规模教师培训的开展。
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国培计划”),发挥示范引领、雪中送炭和促进改革的作用。
“国培计划”包括优秀骨干教师示范性培训、中西部农村教师培训、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培训、班主任教师培训等重要项目。
通过实施“国培计划”,为各地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和开展教师培训输送一批“种子”教师;探索创新教师培训模式,开发教师培训优质资源,建设教师培训重点基地;为中小学教师特别是中西部农村教师创造更多更好的培训机会,提供优质培训服务。
各地要以实施“国培计划”为契机,根据当地实际,制定教师培训规划,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
三、创新教师培训模式方法,提高教师培训质量8.积极创新培训模式。
适应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变化,采取集中培训、置换脱产研修、远程培训、送教上门、校本研修、组织名师讲学团和海外研修等多种有效途径进行教师培训。
9.不断优化培训内容。
加强教师培训需求调研。
根据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并针对不同类别、层次、岗位教师的需求,以问题为中心,案例为载体,科学设计培训课程,丰富和优化培训内容,不断提高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0. 努力改进培训方式方法。
改进教师培训的教学组织方式,倡导小班教学,采取案例式、探究式、参与式、情景式、讨论式等多种方式开展培训。
鼓励教师自主选学,在培训课程内容、培训时间、培训途径、培训机构等方面,为教师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选择机会,增强培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11.积极开展教师远程培训。
适应现代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新形势,充分发挥现代远程教育手段在教师培训中的作用,将集中培训与远程培训相结合,采取混合学习模式,开展大规模的教师培训。
12.建立和完善校本研修制度。
加强校本研修的指导和管理,促进校本研修与教研活动相结合,远程教育与校本研修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教学实践相结合,提高校本研修的质量和水平。
鼓励和支持高师院校和中小学合作,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四、完善教师培训制度,促进教师不断学习和专业发展13.完善五年一个周期的教师培训制度。
规范教师培训证书制度。
建立教师培训管理档案,逐步实现教师培训管理信息化、制度化。
14.建立严格的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制度。
教师在五年周期内,需修满规定学分(学时)的培训课程。
探索建立教师非学历培训与学历教育课程衔接、学分互认的机制。
将教师完成培训学分(学时)和培训考核情况作为教师资格再注册、教师考核和职务聘任的必备条件和重要依据。
15.建立教师培训机构资质认证制度。
制定教师培训机构资质认证标准。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教师培训机构资质认证。
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资质的培训机构所实施的教师培训项目,方可记入教师培训学分管理档案。
16. 实行教师培训项目招投标制。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遴选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承担培训项目,确保培训机构公平参与、规范运作、能进能出,形成教师培训机构竞争择优机制。
17.强化教师培训质量监管。
建立教师培训质量评估机制,完善教师培训质量评估体系,加强项目过程评价和绩效评估。
将教师培训工作纳入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各地教师培训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五、加强教师培训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教师培训支持服务体系18. 充分发挥师范院校在教师培训方面的主体作用。
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综合大学特别是高水平大学培训中小学教师。
支持建设一批高水平的教师培训基地。
鼓励具备资质的社会教育机构参与教师培训。
积极开展教师培训国际合作项目。
构建开放灵活的教师终身学习支持服务体系。
19.深入推进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
充分利用卫星电视、计算机网络等现代远程教育手段优势,加强政府、高校、教师培训专业机构、中小学校分工合作,构建开放兼容、资源共享、规范高效、覆盖全国城乡、“天网”“地网”“人网”相结合的中小学教师培训公共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教师多样化的学习需求。
20.充分发挥区县教师培训机构的服务与支撑作用。
积极推进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改革建设,促进县级教师进修学校与相关机构的整合和联合,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基础能力建设,促进资源整合,形成上联高校、下联中小学的区域性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在集中培训、远程培训和校本研修的组织协调、服务支持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21.加强教师培训师资队伍建设。
按照专兼结合的原则,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教师培训者队伍。
实行培训项目首席专家制度。
建立教师培训项目专家库。
遴选高水平专家和一线优秀教师组成培训团队。
聘请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和中小学优秀教师担任兼职教师。
加强教师培训团队研修,每年研修时间不少于72学时。
完善培训者考核评价制度,形成培训者队伍动态管理机制。
22.加强培训课程资源建设。
采取政府购买、组织开发、引进等方式,形成多样化的优质培训课程资源。
实施教师培训精品课程资源建设计划。
建立优质教师培训课程资源库,促进优质培训资源共建共享。
完善优质课程资源评审与推荐制度。
经教育部授权组织评审并推荐的优质教师培训课程资源,方可在全国范围推荐使用。
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授权组织评审的教师培训课程资源,方可在本地区范围推荐使用。
六、加强组织领导,为教师全员培训提供有力保障23.切实加强教师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要摆上重要日程,做到认识到位、政策到位、管理到位。
要将中小学教师培训纳入地方教育发展整体规划,统筹安排,优先保证。
相关职能部门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中小学教师培训的规划,落实教师培训计划和专项培训经费,加强教师培训体系能力建设,指导检查督促本地区教师培训工作;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订教师培训实施计划,落实培训经费,加强组织协调管理,确保教师培训计划落到实处。
中小学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参加培训,严格执行教师培训学分登记制度,为教师学习进修提供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