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住宅与单元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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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设计人员认为,单元式住宅就是一梯两户,否则就是塔式。但这种说法显然找不到规范条文的支持。《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06SJ812)P83之6.2.3图示4是关于“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的,采用的是一梯三户的例子,这就推翻了上述设计人员的习惯思维。但一梯四户或一梯更多户呢?

一、关于单元式住宅的定义:

1、住宅单元 residential building unit

由多套住宅组成的建筑部分,该部分内的住户可通过共用楼梯和安全出口进行疏散。(《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之2.0.3)

二、单元式住宅和塔式住宅的区别:

1、概念的澄清:两者的定义都有“多套”的概念,说明套数的多少不是区分的要点。除了表述不很清晰的“以……为核心”的字眼,“塔式住宅”的概念等同于“住宅单元”。而“单元式高层住宅由多个住宅单元组合而成”的说法是“塔式住宅”的概念中没有的。

综合两者的定义,由多个住宅单元组合而成的的住宅是单元住宅,由一个住宅单元组成的的住宅是塔式住宅。

“塔式住宅”应该就是平时惯称的“点式住宅”

2、规范要求的区别:

基于上述概念的澄清,更容易理解规范中对两者的不同要求。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之6.2.3:

6.2.3 单元式住宅每个单元的疏散楼梯均应通至屋顶,其疏散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6.2.3.1 十一层及十一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可不设封闭楼梯间,但开向楼梯间的户门应为乙级防火门,且楼梯间应靠外墙,并应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6.2.3.2 十二层及十八层的单元式住宅应设封闭楼梯间。

6.2.3.3 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应设防烟楼梯间。

而6.2.1 ……塔式住宅,均应设防烟楼梯间。

塔式住宅的规定要严得多!

最重要的区别在于:单元式住宅的疏散楼梯均通至屋顶,可以互相借用。

3、问题

①规范并没有对相邻的住宅单元的层数差提出要求,如果相邻的住宅单元层数差大于两层时,较高单元的顶层无法借用相邻单元的疏散楼梯,那么,是否较高单元应套用有关“塔式住宅”的条文?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之6.1.1:

6.1.1 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设一个安全出口:

……

6.1.1.2 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单元之间的楼梯通过屋顶连通,……

如果相邻的住宅单元层数差大于两层时,单元之间的楼梯就无法通过屋顶连通,就意味着要增加疏散楼梯了。

②假设:一栋一梯两户的住宅建筑,仅由一个住宅单元组成,层数11。

A. 套用高规

B. 如套用单元式住宅的条文,要求较低:

6.2.3 单元式住宅每个单元的疏散楼梯均应通至屋顶,其疏散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6.2.3.1 十一层及十一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可不设封闭楼梯间,但开向楼梯间的户门应为乙级防火门,且楼梯间应靠外墙,并应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

但因为仅有一个住宅单元,无法满足前述“单元之间的楼梯通过屋顶连通,……”,要增加安全出口;

C. 这时候套用塔式住宅的条文,反而只需一个安全出口:

6.1.1 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设一个安全出口:

6.1.1.1 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m2,且设有一座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的塔式住宅。

根据《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2.4.4条

板式建筑:指主要朝向建筑长度大于次要朝向建筑长度2倍以上的建筑;

塔式建筑:指长高比小于1的建筑,塔式建筑的各朝向均为长边。

另外,十层以上的塔式住宅还要求设消防电梯,十二层以上则需设两部电梯。参考一下ABBS上的讨论:规范学习--单元式和塔式住宅的概念澄清

可以归纳为两种概念:

1.单元式、塔式、通廊式的本质区别;

2.塔式和板式的本质区别。第2个问题比较容易回答,但却不是出自规范的解释--《民用建筑技术措施》

2.4.4板式建筑。指主要朝向建筑长度大于次要朝向建筑长度2倍以上的建筑。塔式建筑。指长高比小于1的建筑,塔式建筑的各朝向均为长边。

第1个问题很重要,但却是规范有意“模糊化”的条文,给出了定义,却不是很明晰--一梯两户肯定是单元式住宅;一梯三户基本上也很难排出“塔式”平面的住宅;但从一梯四户开始,单元式、塔式、通廊式都有可能

“塔式并联”的情况不利于消防--往往是由于不想把单元式做成“屋面连通”,才打了擦边球。

上海允许“50M以下的塔式住宅、单元式住宅、坡屋顶连通困难时,可设置屋顶开敞的平台”--《住宅设计标准》DGJ08-20-2007第5.1.4条条文解释。

依据是“利用屋顶逃生是火灾时常见的逃生方式。为保证人员及时借助屋顶从相邻单元疏散到安全区域,或将屋顶作为避难平台等待救援。”--《住宅设计标准应用指南》。

消防上,塔式住宅应相对于单元式住宅来讲,应该以垂直交通体系来区分,

规划上,塔式住宅是相对于板式住宅来讲的,那就按技术措施2.4.4条来区分。规划上的板式住宅也可以是消防上的塔式。

高规的相关条文说明:

一、塔式住宅布置的主要特点是,以疏散楼梯为中心,向各个方向布置住户,因此其疏散路线较相同面积的通廊式住宅要短,疏散路线也较简捷。

二、原条文要求单元式住宅从第十层起,每层相邻单元之间都要设置连通阳台或凹廊,在工程实践中执行困难较大又没有其它做法。为此,本次修订对这一规定进行了适当调整,对于采取一定措施的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也允许设置一个安全出口;超过十八层的单元式住宅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部分采取同样的措施,十八层以上部分每层通过阳台或凹廊连通相邻单元的楼梯同样允许设置—个安全出口。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从第十层起,每层相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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