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银行2016信贷政策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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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2016年授信指导意见
风险管理部
2016/4/3
目录
**银行2016年授信指导意见 (2)
一、授信指导思想 (3)
二、行业政策 (3)
(一)行业分类 (4)
(二)投放策略 (5)
三、客户政策 (6)
(一)大型客户 (7)
(二)中型客户 (9)
(三)机构客户 (11)
(四)小微型客户 (12)
(五)非小微零售客户 (15)
(六)15类客户准入底线 (15)
四、产品政策 (22)
(一)积极配置“拳头”产品 (22)
(二)探索研究新产品,逐步推广 (26)
五、区域政策 (27)
(一)滨海新区(含*市自贸区) (27)
(二)主城六区 (28)
(三)远郊区县 (28)
**银行2016年授信指导意见
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2016年的主要工作是努力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切实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到转方式调结构上来,逐步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的支撑作用,着力推动传统产业向中高端迈进。
要进一步开放制造业,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同步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加强对实体经济的支持。
*市作为“一路一带”、“京津冀协同发展”、“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三大国家战略叠加在一起的唯一区域,亚欧大陆桥东部起点,中蒙俄经济走廊主要节点和海上合作战略支点,桥头堡作用更加凸显,*市经济注定有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市银行业面临重要发展机遇。
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当前银行业面临的困难:一是随着新一轮降息降准制度的实施和利率市场化的推开,市场资金供给量将大大增加,银行的盈利性难以把握;二是新三板市场的扩容以及资本市场由核准制向注册制的改革,都降低了企业直接从资本市场融资的难度,势必造成银行业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三是当前中国经济已进入经济增速换档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阶段,国家提出了经济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政策,使得传统银行业粗放型增长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发展需要。
这些都极大地考验着我们的市场判断力和风险把控能力。
为抓住银行业发展的新机遇,积极应对“中国经济新常态”带来的新挑战,促进我行资产业务的良性发展,
特制定本授信指导意见。
一、授信指导思想
积极应对经济变化新形势,狠抓两优(即积极营销优势行业和优质客户。
所谓优势行业是指风险可控、综合收益较高的行业;所谓优质客户是指资产业务定价水平高、负债业务收益高的客户)、严守两线(即合规底线和风险底线。
合规底线是指办理业务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要合乎我行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风险底线是指所办理业务要风险可控,否则,收益再高也不得介入)、着力提高三个能力(即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为银行创造较高价值的能力,以及科学平衡风险、收益的能力),实现资产业务规模、质量、效益的均衡发展,并以此带动其他各项业务的快速发展。
坚守风险底线,以质量效益为导向,按照“风险可控,效益优先”的原则,将有限的授信资源,投向我行积极支持的项目和企业,投向信用风险可控、盈利能力强、综合收益较高的项目,使信贷资源发挥最大的效能。
二、行业政策
紧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方向,突出“绿色信贷”导向,围绕“国家政策、行业前景、带动能力、整体回报和风险趋势”五项标准对全行信贷业务涉及行业(按国标)进行筛选,划分为“优先支持、适度支持、禁止介入”三类。
(一)行业分类
1.优先支持类
(1)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等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战略新兴产业。
(2)*市市重点基础设施、公用公益事业、节能环保产业。
(3)具有资源优势、技术优势、垄断特征,产品可替代程度低的环保型科技创新类行业。
(4)国家重点支持项目,*市市八大优势产业航空航天、石油化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国防科技、轻工纺织。
(5)2016年工信部重点支持的七大行业:智能化建设、互联网管理、钢铁落后产能淘汰、新能源车推广、军民融合、盐业改革、海洋工程。
2.适度支持类
(1)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房地产融资项目。
(2)杠杆率过高,短期风险上升的批发和零售行业。
(3)股权结构复杂,负债率较高,以及“两头在外”的原材料加工、制造业;
(4)监管控制严格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
3.禁止介入类
(1)“两高一剩”行业,即国家严格调控的产能严重过剩,高污染、高耗能行业,钢铁(炼铁、炼钢、钢压延加工)、水泥、船舶、
造纸、纺织、电解铝、平板玻璃、炼焦、铁合金、电石、多晶硅、铜冶炼、铅锌冶炼等行业。
(2)钢铁贸易、煤炭贸易、铁矿石贸易、铁精粉贸易等批发零售行业中风险很高的子行业;
(3)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一小”1行业;
(4)“黑名单”企业,包括银监会和银行业协会公布的黑名单,征信系统显示的信用不良客户,淘汰落后产能名单,违法违规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
(二)投放策略
根据行业分类,选择不同的投放策略,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确保信贷投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信贷资源综合收益。
1.优先重点支持
把握现代物流、高科技服务、民生(文化、卫生、教育、养老、社保等)、绿色经济等领域发展中的业务机遇,优先支持市场发展前景较好的先进制造业、4G通讯服务及相关设备制造业、现代信息技术产业;结合《“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重点支持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中技术与市场成熟、具备商业持续性的项目。
围绕海上丝绸之路、京津冀一体化、*市自贸区的建设,立足环渤海经济圈海洋功能区,优先支持海洋油气、海洋运输、海洋渔业、
1小钢铁、小水电、小水泥、小炼油、小煤窑、小玻璃、小造纸、小矿山、小化工、小药厂、小火电
滨海旅游等海洋传统产业,重点支持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可再生能源等海洋新兴产业中核心技术、市场需求和商业运作成熟的客户和项目。
对“优先支持类”客户要优先给予贷款资源配置,鼓励快速大力拓展,积极参与,深入挖掘优势企业和潜力客户,加大资产配置比重。
2.适度选择支持
借助国家政策支持,拓展传统制造业中部分综合回报高、带动作用大的子行业,对批发零售领域内资金承接率较高、上下游产业链条较长、资产质量较好的子行业给予合理信贷支持,抢占部分信贷市场。
积极落实国家产业转型升级,对产能过剩行业区分不同情况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
对产品有竞争力、有市场、有效益的优势骨干企业,要选择性给予信贷支持;对合理向境外转移产能的企业和相关设备、技术、产品出口项目,要积极运用多种产品,提供多功能金融服务。
积极顺应汽车、稀土、电子信息、医药等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推动信贷资源向优势骨干企业集中。
在信贷资源稀缺的情况下,择优选择“适度支持类”客户,合理配置信贷资源。
3.原则上不介入
做好市场研判、客户甄别和风险排序,避免盲目涉足前景不明朗、自身不擅长、风险收益不平衡的行业或领域。
原则上不介入“禁止介入类”客户。
三、客户政策
以“扩大客户基础、加强客户选择、提高综合收益、防范系统风险”为原则,在守住风险底线、符合客户准入底线和确保风险收益平衡的前提下,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和业务拓展需要择优选择客户。
(一)大型客户
战略合作,支持供应链融资。
鉴于大型客户融资渠道多、价格敏感、个性需求强的特点,我行应积极主动推进产品创新研发、流程优化,提高市场响应速度和客户服务水平,形成自身竞争优势,争求与其建立长期战略合作。
利用大型客户庞大产业链条,围绕其核心企业的产业链,在有效控制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基础上,以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为抓手,“一链一策”为其上下游企业提供整体金融服务,积极拓展客户群体,提高我行综合收益。
1.管理要求
一是获取最大限度的综合收益。
对于信用良好、综合贡献突出、资金流量大、存款贡献多的集团型客户或单一客户,实行“多品种、小额度”的营销策略,争取以较小额度的授信支持取得最大限度的综合收益。
二是深入挖掘合作机会。
借助此类客户较高的市场地位、较强的竞争优势、较广的社会资源,在深挖合作渠道、提高客户对我行的依赖度及综合贡献度的同时,深挖其背后的产业链条及利益关联方,尽可能地扩充客户资源,拓宽业务渠道。
对于融资需求超过我行承受能力的项目应主动采用银团贷款的方式以支持客户重要开发项目的融资需求,并积极争当牵头行。
三是加强集团客户管理。
凡是在我行取得授信的集团客户,其所有集团成员均必须纳入集团小组,按照集团授信统一管理;严格执行我行对单户(包括单一集团客户和单一客户)的限额管理,坚决杜绝多头授信、过度授信以及集团客户内部的关联担保。
2.授信思路
充分利用国内信用证、商票保贴、项目投资保函、银团贷款等授信方式;发挥好融资顾问、资产管理的中介职能,使传统信贷业务与投行、金融市场等新兴业务相互补充,为客户畅通债券、信托、租赁、并购等多种融资渠道,提供传统信贷产品、对公理财、现金管理、私募债、并购贷款等综合化、多元化服务。
3.投放策略
优先支持类
(1)企业资金实力强、治理结构科学、经营业绩良好、财务透明度较高、投资合理、主营业务突出的大型客户(包括集团客户);
(2)*市市政府重点支持的航天航空、石油化工、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国防科技等优势优质产业内大型企业;
(3)抗周期波动性强的行业、核心竞争力强的行业(或子行业)龙头企业、资源垄断及政策优先扶持的行业内大型企业;
(4)支持能耗、环保水平达到国家要求,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新兴产业内大型企业;
(5)已列入国家规划的清洁可再生能源以及满足环保要求且国家补贴政策到位的能源类项目承载主体类大型企业;
(6)具有政府背景,且主要从事于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的大型企业;
(7)*市市销售收入排名前200位的优质生产型、贸易型大型企业;
(8)优质大型上市公司。
适度支持类
(1)非我行重点支持行业,但企业经营状况较好,在该行业内具有规模和产品优势效应;
(2)无不良信用记录,如汽车、纺织、文化产业内大型企业;
(3)化工、钢铁等规模较大、拥有资源、靠近市场、股东背景良好、上下游渠道稳定的区域支柱型企业;
(4)全国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地方龙头性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优质楼盘项目。
(二)中型客户
重点发展,择优支持。
考虑我行资本金规模及相关监管规定,我行应将中型客户做为拓展客户基础的重点,将收益有效覆盖风险做为客户选择的主要依据,大力营销中型客户。
1.管理要求
一是着重于扩大客户基础,培育客户关系。
立足滨海新区、*市自贸区,在风险可控、收益可观的情况下,快速挖掘客户资源,抢占市场份额,拓宽业务渠道,培育我行中心客户群。
二是丰富服务内容,提升客户忠诚度。
将开立基本结算账户作为
中型客户经营的重要管理手段,在加强资金归集能力的同时,更加有效地掌握客户经营状况、资金流向、贷款用途,提高主动管控风险的能力。
同时,提升客户贡献度,培育客户忠诚度。
2.授信思路
充分利用国内信用证、商票保贴、项目投资保函、项目贷款等授信方式;发挥好融资顾问、资产管理的中介职能,使传统信贷业务与投行、金融市场等新兴业务相互补充,为客户畅通债券、信托、租赁、并购等多种融资渠道,提供传统信贷产品、对公理财、现金管理、私募债、并购贷款等综合化、多元化服务。
3.投放策略
优先支持类
(1)市场发育成熟、主营业务突出、产品需求旺盛、销售渠道稳定、市场份额稳固的中型客户;
(2)战略规划清晰、财务状况健康、工艺技术领先、能够持续研发的中型客户;
(3)竞争优势突出、定位清晰、管理规范、处于上升期、综合收益高于客户平均水平的优质客户;
(4)当地利税排名靠前、细分市场及地方优势行业排头兵企业客户;
(5)处于产业链核心地位或我行认定的核心优质企业,产业链稳定、交易度活跃、信用状况良好的供应链融资客户。
适度支持类
(1)非我行优先支持行业,属地方政府支持、具有较大影响力、无不良记录、财务状况良好的地方性企业;
(2)发展前景较好,可规避行业周期风险的中型企业。
(三)机构客户
创新服务模式,提供综合服务。
借助新的业态发展机遇,开展金融服务模式创新,提高客户综合贡献。
1.管理要求
抓住机构类客户系统性、业务延伸性和扩张性强的特点,充分分析不同客户业态发生转变后对银行服务能力提出的新要求,借机做好金融创新服务工作,抢占部分市场份额。
以综合服务为主、信贷支持为辅,紧抓核心客户并做好上下游成批营销工作,提升客户综合贡献水平。
2.授信思路
围绕基本账户日常结算、项目贷款融资等基础业务开展创新型金融服务。
3.投放策略
优先支持类
(1)示范效应大、产业拉动能力强、产业链完整的大型文化产业基地及特色文化产业群;
(2)市场占有率高、盈利稳定的全国性或区域性院线企业,支持其改造升级、新建扩建项目;
(3)负债相对合理,属于公办普通本科院校中纳入国家“211”、
“985”工程、国家部委所属的高校、科研排名居前、生源稳定的省级重点高校;
(4)影响力大、日诊疗人数多、病床使用率高、近三年财务及收支情况良好的三级甲等医院。
适度支持类
(1)运作成熟、配套完善的“5A”级旅游景区开发升级项目;
(2)具有品牌、师资及生源优势,财务风险较低,融资需求合理的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3)财务状况良好、当地具有龙头地位的二甲医院;
(4)股东背景强、具有品牌优势、财务状况良好、纳入医保定点范围的优质民营医院、公立医院民营化等营利性医院。
(四)小微型客户
响应国家号召,支持小微发展。
积极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大优质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实现小微企业贷款规模快速发展,实现我行小微企业贷款“小额化、标准化、批量化”经营。
1.管理要求
一是搭建小微企业合作平台。
积极开展与当地政府、工商联、商会、市科委等的沟通合作,组织参加银企对接活动,疏通与企业的沟通渠道,搭建一个乃至多个信息充分、交流活跃、有潜力可挖、有市场可做的小微企业服务平台,以点带面,通过有效的平台带动链式金融和圈式金融。
二是发展小微企业高端客户。
积极拓展营销产业园区内、工业园
区内的优质企业及高新科技企业,培养和发展高端小微客户群体。
三是夯实小微金融创新基础。
在进行小微企业营销的同时,注重对区域特色、行业特点、企业融资问题等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尤其关注园区内、商圈内、商会内等具有明显共性及特点的客户群体,通过实际工作中的调研分析,明确小微金融产品创新方向,夯实小微金融产品创新基础。
2.授信思路
坚持批量营销、批量审批的工厂化运作模式,以供应链融资为纽带,深度挖掘核心企业(优质项目)上下游配套的优质小微企业市场,选择适当的授信业务品种,锁定供应链融资中的核心客户,吸收沉淀结算类、保证金类存款。
3.投放策略
优先支持类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契合区域资源特色,盈利能力强、销售稳定的小微企业;
(2)依托专业市场、工业园区等平台的集群化发展的小微企业;*市市滨海新区、高新区等高科技企业密集的特定区域内科技型小微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
(3)围绕*市市八大优势支柱产业、省级(含)以上重点项目、国有大型企事业、行业龙头企业、医院、学校、军队、政府部门等优质客户配套产业链上下游的生产型、服务型、贸易型小微企业;总产值较大、为区域主导产业和重点扶持的产业,上下游产业链较长、配
套服务成熟、集聚效应明显的产业集群的集聚型小微企业;
(4)具有竞争优势、以国内为主要市场的传统制造类小微企业及有订单、成本优势突出的外向型生产企业;发展优势明显的物流和商贸小微企业,包括具有自主品牌和自主销售渠道,抗风险能力强的外贸小微企业;具有经济特色,拥有较高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的区域生产品牌的集聚型小微企业;
(5)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具有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已转化为生产力的科技型小微企业;
(6)开展低碳、节能减排、环保工程、新能源投资的新兴产业小微企业;
(7)小微企业板、创业板、新三板上市的小微企业;
(8)由市场管理方、协会、商会、工业园区等第三方机构增信的专业市场、产业集群中批量营销的客户;
(9)列入政府扶持计划,享受政府补贴或贴息政策的企业,以及由政府园区帮助筛选并提供增信和风险补偿的客户;
(10)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征信,交易稳定、诚信度高的电子商务小微企业客户。
适度支持类
(1)具有良好成长性的小微企业客户;
(2)在产业聚集区、工业示范园等园区内支柱产业配套的小微企业;
(3)具备高附加值、污染少、服务社区化特点的新兴服务业和
都市化服务行业内小型企业;
(4)依托专业化市场,特别是全国性专业化市场,区域产业链与市场终端紧密联系,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集聚型小微企业;
(5)经营行为清晰、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现金流表现正常的制造类、商贸类小微企业。
(五)非小微零售客户
顺应经济发展,适度支持零售客户。
业务拓展初期,受制于人力资源和业务系统的限制,适度拓展非小微零售客户。
1.管理要求
坚持小额、分散,平衡风险收益。
将有限的信贷资源与人力、物力资源,投放给优中更优的高净值非小微零售客户,以实现信贷收益最大化。
标准化、集中化、自动化,注重群体特征、弱化个体特性,进行标准化营销、集中化管理和自动化处理,提升业务处理效率和风险管理水平。
2.授信思路
以非小微零售客户消费贷款、住房贷款、汽车贷款等贷款业务为核心,为其提供结算、存款、理财等全方位金融服务方案。
3.投放策略
坚持选择信用状况良好,收入来源可靠、稳定的高净值客户给予信贷支持。
(六)15类客户准入底线
根据我行优先支持及适度支持类行业,设定部分行业内客户准入底线。
1.电力生产
(1)主要在建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及淘汰类;
(2)公司盈利能力看好,相关补贴及时到位;
(3)火电:燃料供应稳定可靠,年发电小时不低于4500小时;
(4)水电:最近三个年度设备平均年利用小时数不低于3000小时,运转良好、水能资源丰富、抗风险能力强、经营状况良好;
(5)风电:总装机容量在1万千瓦及以上,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可保证项目顺利建设,拥有运行管理、专业检修队伍;
(6)太阳能发电:大型央企及其成员公司、市级国有重点大型能源投资集团公司及其控股的成员企业,以发电为主业、拥有运行太阳能发电站的丰富经验。
2.石油炼制
(1)常减压装置规模不低于200万吨/年;
(2)未出现连续两年亏损(新组建企业或项目法人不适用此条);
(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节能环保政策;
(4)有稳定的原油保障、具备明显竞争优势、产品议价能力较强;
(5)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6)战略清晰、规模扩张与经营规模匹配、治理结构合理。
3.港口
(1)纳入国家和地区港口规划的港口客户;
(2)近两年连续实现盈利(新建港口要求有一年实现盈利),且经营前景看好;
(3)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4)上年度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新建港口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经营现金流量净额为正值;
(5)投资人的港口建设运营经验丰富,相关建设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经有权部门批准的港口总体规划;符合国家相关环保管理要求。
4.铁路
(1)以铁路运输为主页的企业客户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2)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3)上两个会计年度至少有一年经营现金流量净额为正值;(4)非民营类客户主导的项目公司;
(5)对于各路局下属的多元化经营非运输企业,须为各铁路局重点扶持、围绕铁路运输开展业务、具有区域市场垄断地位、信用状况良好的客户。
5.公路
(1)国有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项目法人客户;
(2)公路建设或运营管理公司如为政府组建、行政级别须为地市级以上的政府交通主管部门;
(3)公司治理规范、财务制度完善,具备较强的公路建设能力,
发展规划明确,未涉足民间借贷或非法集资;
(4)在项目立项、土地审批、环评、公路设计标准、区域地质条件、项目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等方面,符合国家政策及监管部门要求;
(5)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
(6)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企业无作为被告方,无对其偿债能力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未决法律诉讼。
6.航空
(1)年旅客吞吐量在80万人次以上;
(2)近三年每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
(3)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4)近两年经营形势向好,上年度实现盈利,且经营前景看好;(5)治理结构合理,战略较为清晰。
7.房地产开发
(1)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2)在我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3)借款人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较好,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上年度或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
(4)住宅类客户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非住宅类客户净资产不低于1亿元;
(5)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借款人在行业系统五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等不良行为记录,主要股东及关联企业经营正常,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