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互联网 ”新模式打造法治宣传“信息高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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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互联网+”新模式打造法治宣传“信息高铁”

一、运用“互联网+”开展法治宣传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

当前,我国已全面进入信息化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格局、社会舆论生态和公众参与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要适应新媒体新技术发展带来的新情况、新挑战,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在于运用“互联网+”法治宣传新模式,采取一系列以网络、手机客户端、广告宣传媒体机为载体的媒体法治新手段,着力构建“全媒体普法体系”,打造法治宣传“信息高铁”。

二、运用“互联网+”开展法治宣传具有独特优势

相对于报刊、广播、电视这三大传统媒体,网络、手机、微博、微信、微电影等新兴网络媒体又被称为“第四媒体”,具有获取快捷、信息丰富、互动充分、容易存储、方便检索等鲜明的特性和独特的优势。

首先,网络传播受众的广泛性有利于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率。网络在我国的普及速度日益加快,普及范围越来越广,对社会生活的影响力不断增强。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3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68亿,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5.94亿,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人群占比由2014年12月的85.8%提升至88.9%,互联网普及率达到48.8%。做好普法宣传工作,网络等新媒体传播的影响力不可忽视。

其次,网络传播时间的自由性和空间的无限性有利拓展了法治宣传的阵地。近年来,网络已超越电视、广播、报纸,成为报道国内外重大新闻特别是突发性新闻最为及时的第一媒体。与传统媒体相比,网络在传播时间上更自由、快捷,不受版面和档期的影响,人们随时都可以利用网络来学习法律知识,参加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网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具有更大的灵活性、更为广阔的空间和信息容量上的无限性,极大地拓展了法治宣传的阵地。

最后,网络传播方式的交互性有利于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互动性。网络媒体打破了传统媒体单向的传播方式,可以实现法制宣传双向甚至多向传播,具有很强的交互性,人们可以就法治问题即时沟通,展开讨论互动。法制宣传教育的网络传播集文字、图片、音频、视频于一体,可以提供更为真实的表现效果,营造活跃、轻松、愉悦的交互情境,使严肃的法制宣传教育变得生动有趣,变传统的被动式接受“灌输”教育为主动的参与交流互动,极大提高法制宣传“传输”的有效性。

三、运用“互联网+”打造法治宣传“信息高铁”的方法途径

(一)紧抓受众特点和关注点,统筹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技术手段

普法宣传的对象群体庞大,需求和关注点各部相同,要认真分析研究各类受众群体

接受信息的特点,有目的、有重点、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手段和方式开展普法工作将增强普法宣传的实效。已有研究分析指出,不同群体对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使用率差别很大,机关干部、公务员主要通过党报、政务平台、互联网获取信息;网络及相关论坛、手机app、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是年轻人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而老年人则主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获取信息;进城务工人员主要通过广播、书籍资料获取信息等等。针对不同普法工作对象,设计、创新、运用并推广相应的各种载体。对领导干部,可以推广“任前法律考试制度”、“职务罪犯以案说法”等;对年轻人,推广社会治安、权益保障、婚姻法、劳动法等相应的法律普及;对社区普法教育,可以推广“送法进万家”、“培养法律明白人”的做法;青少年法制教育中,重点推广“模拟法庭”、“现身说法”、“法制夏令营”等形式。运用不同的宣传媒体进行法律普及时,还要考虑到主要受众群体普遍比较关心的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在深入调查了解各类群体最关注的法律热点问题的基础上,有重点、有区分地利用各类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各类资源优势,最大限度地提高法制宣传的实际效果。

(二)着眼于规范与创新,实现法制宣传全媒体整合覆盖

全媒体时代,普法工作的重点在于两方面。一是规范宣传途径。一直以来,普法工作的宣传范围广泛,相关网页繁多、质量良莠不齐、内容鱼龙混杂,对于每一个处于信息爆炸时代的个体来说,信息的权威性和真实性不易得到保障。因此,规范普法工作宣传就显得十分必要。现有的普法网站、博客、手机报、微信的运营都应该由专人运作,

对发布的信息进行把关和处理,及时更新网页内容,对于重要的活动、法制宣传工作的新观点、新思路、新方法等能够进行及时、突出、重点介绍,维持网络的人气和生命力。二是运用“互联网+”真正实现互联互通。普法工作应以服务对象为本,在现有普法网站和栏目的基础上,及时开设官方微博、微信,增强法制宣传的延展度和整合度。同时,充分发挥其手机移动客户端的优势,做好移动终端普法信息推送和信息反馈,保障需求与供给的互联互通,实现“法律信息传下去,意见需求传上来”。四川省绵羊市在这一方面大胆创新、积极尝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在推广应用“绵阳司法”政务微博、微信平台比较成熟的基础上,研发运用“绵阳司法”手机客户端APP。构建了网络+手机APP+微信公众号“三合一”的后台运行支撑系统,基本形成了手机APP线上全覆盖法治动态、精典案例、法治作品、法律服务等的网络化完整查询服务体系。通过“绵阳司法”手机APP客户端,可以实现免费在线学习查询各类法律法规知识,与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公证、鉴定等法律工作者进行“零时间”、“零距离”的互动交流等多项功能,还能满足群众法律业务预约、证据资料留存、投诉建议上传、司法培训考试等需求。目前,通过政务微博、微信以及APP,发布法治宣传信息16000余条,阅读量近千万,提供法律帮助近2万人次,有效实现了网络、手机、普法对象的无缝对接,使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的“一键接入”,推动法治工作互联网化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化。

(三)积极开展法治实践,推进宣传效果踏实落地

法治实践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普法教育途径。让人们熟知法律的最好办法就是让其身历其中,仅仅靠普法宣传、单向灌输、空洞说教,是难以使所有人相信法律、记住法律进而来服从法律、崇拜法治的。法治实践本身就是最好的普法宣传活动,最容易形成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的结合和互动。已有研究发现,参加过村委会竞选的普通居民的法律知识比一般人显著增多;参与过经济官司的领导者,其的法制观念比以前显著提高;通过参加过“模拟法庭”“法治进社区”等活动的青少年,其法律知识明显超过比同龄人。因此,在普法宣传中应积极开展法治实践。通过组织普法对象直接参与法治实践,让普法对象通过参加法律活动,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和监督权利,结合身边所见所闻的人和事来学好用好法律知识,有利于深层次地理解法治活动及其法律意义,有助于促进法律观念的内化,进而逐渐养成和外化为崇尚法治的行为习惯。例如,某市中院邀请十万群众进法庭旁听真实的庭审活动,力改传统“模拟法庭”宣传模式,让人民群众走进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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