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不闻与有偿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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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不闻
定义及其表现形式
所谓有偿不闻,是指新闻从业人员在履行舆论监督职责的过程中或者是借舆论监督之名,接受或变相接受被监督方的贿赂而使舆论监督活动中止或改变的行为。
有偿不闻的实质是新闻敲诈。
有偿不闻分为三类:
一是新闻从业人员在履行舆论监督职责的过程中,由于接受或变相接受了被监督方的贿赂,就对他们的问题不闻不问,不予报道。
这种情况可以称之为被动受偿。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繁峙矿难中记者受贿事件。
二是借舆论监督之名,索要赞助、强拉广告、推销报刊。
这种情况可以称之为主动出击。
三是借舆论监督之名进行敲诈勒索、敛钱聚财。
这已经属于违法犯罪的范畴。
这里面以聘用和假冒记者居多。
产生的根源
1.部分新闻从业人员理想信念不坚定,缺乏社会责任感。
2,办报办刊理念不端正,片面追求经济效益。
3.对采访活动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
防范和治理
有偿不闻是新闻战线的腐败行为,它严重腐蚀新闻队伍,败坏社会风气,影响基层正常工作。
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有偿不闻从根本上进行治理。
1,深入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切实解决思想认识问题。
2.严格队伍管理,严肃宣传纪律,规范舆论监督行为。
3.加强行业自律和媒体他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有偿新闻
定义:有偿新闻是新闻机构向要求刊播新闻者收取一定费用的新闻。
一些新闻机构为解决经费不足或赚钱,以及其他目的,按占用版面大小(报纸)、播出时间长短和录制费用(广播、电视)向要求刊播新闻者收费。
表现形式:
1、接受劳务费等红包、有价证券、礼品,获取各类消费、好处,如餐饮、旅游、入学、住房和为亲友解决工作问题等,这是最为典型的有偿新闻行为;
2、以新闻为诱饵换取经营利益(如广告、发行)、赞助;
3、以内参、曝光等为要挟,迫使对方提供钱、物、好处;
4、媒体给采编人员下达创收指标,从而使有偿新闻堂而皇之地成为经营创收手
段(如有偿组版、联办节目);
5、不同媒体、新闻单位(包括记者编辑)之间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背景而互相交换新闻;
6、某些中介、公关公司以赢利为目的,非法运作(实为经营)新闻。
产生原因
外因:
1、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地深入,拜金主义对我国新闻媒介产生巨大冲击。
2、在改革和市场经济发展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促使“有偿新闻”盛行。
比如在改革中出现的利益分配不均,教育、医疗和住房等领域的消费压力沉重,以及社会保障不很健全,迫使新闻工作者想法设法增加自己收入,利用新闻资源收取钱财就成为首选。
3、舆论环境不健全,舆论监督体制不完善。
4、新闻法制不健全。
内因:
1、传媒市场竞争激烈,媒介机构在社会责任和行业利益的权衡上不够稳妥。
2、新闻记者收入不高且地域差别较大。
3、记者自身素质不高,新闻职业道德教育不强,新闻专业化不够。
危害
1、危害社会和人民群众,损害党和政府的威信。
2、败坏媒体自身的信誉。
3、腐蚀新闻从业人员队伍。
解决方法
1、加快经济发展,规范市场经济体制,构建和谐经济发展体系是解决“有偿新闻”问题的基础。
2、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发展。
3、健全新闻法制,把新闻活动约束在法律范围内
4、加强新闻理想教育和新闻职业教育,内化新闻道德教育,广泛推行新闻专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