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修缮章节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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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说明

一、《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以下简称本修缮定额)包括建筑分册、装饰装修分册、城镇控制爆破分册、暖通分册、电气分册、电梯分册。

二、本修缮定额是编制房屋修缮工程预算、确定房屋修缮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房屋修缮工程招标文件、确定标底的基础,亦可作为施工企业制定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三、本修缮定额适用于各类房屋建筑和附属设备的修缮工程,以及随同房屋修缮工程施工的零星添建工程(300平方米以内)、重新装饰装修工程、抗震加固工程、一般单层房屋的翻建工程、建(构)筑物拆除爆破工程、城镇石方浅孔控制爆破工程。不适用于新建、扩建工程和临时性工程。

四、本修缮定额的编制依据。

1.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房屋修缮工程、抗震加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爆破工程的设计,施工、质量、安全操作等规范、规程及标准。

2.现行标准图集和典型设计图纸资料。

3.各个时期有关房屋建筑方面的文献资料。

4.有关的全国统一及地区统一定额。

5.其他有关资料。

五、本修缮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在确定定额水平时,已考虑了房屋修缮工程中普遍存在的施工地点分散、现场狭小、连续作业差、保护原有建筑物及环境设施等造成的不利因素的影响。

六、本修缮定额未包括工程水电费,所发生的工程水电费用应由建设单位承担,并据实结算。

七、本修缮定额除个别章节另有说明外,均以手工操作或配合中小型机械作业为准。

八、本修缮定额各子目均包括全部施工过程中的主要工序和工料消耗量,次要工序或工作内容虽未一一列出,但均已包括在定额内。

九、本修缮定额规定应计取的项目,由于施工单位采取了技术措施,

改变了生产工艺又能按工程质量要求完成且保证安全操作,其项目仍按本基价表计算。

十、本修缮定额中现场搅拌的混凝土、砂浆等配合比按2008年《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的规定执行。并在建筑分册和装饰分册中增加了部分预拌砂浆子目,使用时应执行个分册的规定。

十一、本修缮定额中的人工工日单价取定为:普工42元/工日,技工48元/工日,高级技工60元/工日。

十二、执行本修缮定额(城镇控制爆破分册除外)时,如发生大型机械安装、拆卸和场外运输费用,按《湖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执行。

十三、本修缮定额有关费用的说明。

1.超高增加费:分为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其计算方法详见各分册说明。

2.中小型机械费:指除定额中规定使用的机械外,所有的搅拌机械、提升机械、空压机(除爆破工程外)、电焊机、木工机械等各种中小型机械的折旧费、大修费、安拆费、进退厂费以及机上人员工资、动力费等项目费用按各分册说明确定的费率计取。

3.施工困难增加费:指在营业性用房不停止使用(营业)或建筑物地处繁华街道两侧不断绝交通的情况下进行施工,而增加施工难度和影响生产效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发生时按各分册说明确定的费率计取。虽属营业性房屋,但已停止使用(含分层分段停止)或建筑物虽在繁华街道两侧,但已做现场围栏,断绝交通并与街道隔绝的,不执行本定额。

4.高级装修及设备保护费:指为防止在施工过程中损坏、玷污原有建筑物的高级装修、文物及设备而采取的支搭、遮盖、拦挡等的各种防护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发生时按各分册说明确定的费率计取。

5.脚手架搭拆费:指暖通工程、电气工程、电梯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简易脚手架搭拆费用,按各分册说明确定的费率计取。

6.采暖、通风系统更新调试费:指采暖系统或通风系统全部拆改或更新以及安装工程,在原有建筑上增设暖卫、通风系统工程所发生的调试费用,发生时按暖通分册说明确定的费率计取。

十四、本修缮定额缺项部分可根据实际情况编制一次性补充定额,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下称总站)审批后执行,各地工程报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审批并报总站备案。

十五、本修缮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

“××”本身;注有“××”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建筑分册

一、本分册包括拆除工程(土建),土方工程,基础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抗震加固工程,木结构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防腐、隔热、保温工程,其他工程,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等共12章。

二、本分册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修缮、改建、抗震加固的土建工程。

三、各项修缮工程定额中均包括必要的支顶保护等措施和利用旧料、成品保护、清理现场等工作。

四、本定额板枋材规格分类如下。

1.板材:宽≥3×厚度

薄板:厚度≤18mm 中板:19mm≤厚度≤35mm 厚板:36mm≤厚度≤65mm

2.枋材:宽<3×厚度小

枋:厚度≤54mm 中枋:55mm≤厚度≤100mm 大枋:101mm≤厚度≤225mm

五、本分册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主要材料以各地发布的主要材料信息价格办理价差调整;辅助材料按各地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

综合调整系数调整。

六、本分册中对周转性的模板、脚手架及工具等建筑材料,已包括同一城市的工地之间的场外运输费用。

七、本分册中未包括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制作废品率、运输堆放损耗及周转损耗,编制预算时,应按施工图计算构件工程量后,再按下表分别增加废品及损耗率。

注:A为按施工图计算构件的工程量。

八、本分册中的混凝土养护和木材干燥均按自然养护、自然干燥制定的,如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制作采用其他方法养护和木材采用烘干法,其费用另行计算。

九、本分册中的混凝土塌落度取定如下:预制混凝土10~30,现浇混凝土30~50,如使用商品混凝土仍执行本分册定额,商品混凝土的价格与本分册定额中混凝土取定价格的差价按价差处理。

十、本分册垂直运输以建筑物檐高在20米以下为准。檐高超过20米时,各种材料、构件、配件、周转性材料及工具用具的垂直运输、逐层搬运增加的用工和人工降效可计取超高增加费,按本分册说明第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十一、本分册定额中的相关定额直接费按下表计取:

十二、本说明未尽者,以各章说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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