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解读:中关村示范区调整空间规模和布局 建设一区十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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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示范区调整空间规模和布局建设一区十六园2012年12月26日 09:37:25 来源:千龙网
《北京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调整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空间
规模和布局的批复〉的实施意见日前发布。
记者从中关村管委会了解到,《实
施意见》规定了调整优化示范区空间资源布局工作,要求落实示范区空间规模
和布局调整方案、加强产业规划布局调控,以及加强政策覆盖落地和优化创新
资源布局,推动政策、创新服务体系在十六个分园的覆盖对接和落地,实现技术、人才、资本等创新要素资源在分园优化配置。
据中关村管委会副主任杨建华此前透露,北京市16个区县都将各有一个中关村园区。
此前中关村“一区十园”的总规划面积是232平方公里,而“十六园”的总规划面积将达488平方公里。
近日,北京雁栖经济开发区即怀柔园已
经率先宣布正式纳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跻身“一区十六园”行列。
《实施意见》指出,各分园将实施“双重领导、以区(县)为主”的领导
体制,强化中关村管委会的统筹职能,加强市、区(县)工作的有效对接、园
区与行政区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中关村管委会与各分园管委会的协同工作机制,中关村管委会对各分园整体发展规划、空间规划、产业布局、项目准入标
准等重要业务实施统一领导,各区(县)政府分管园区工作的副区(县)长兼
任中关村管委会副主任。
《实施意见》还要求各区(县)在资金、政策、服务
上聚焦园区建设发展,优先布局并加快建设交通、教育、医疗、居住、商业服
务等园区配套基础设施。
根据《实施意见》总体思路,中关村示范区将调整优化空间资源布局,强
化中关村示范区统筹协调发展体制机制,加快中关村示范区创新发展步伐,把
中关村示范区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高技术产业基地,为首都
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提供有力支撑,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实施意见》用三个“显著”勾勒了中关村示范区的发展目标。
中关村创新发展布局将显著优化。
到2015年,中关村示范区各分园的产业特色鲜明、功能定位明确,基本建成一批特色产业基地,初步形成“一区多园”、各具特色、重点建设“两城两带”的发展格局。
到2020年,中关村示范区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能力全面提升,基本形成以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为主
要形态,以“两城两带”为重点,各分园之间分工明确、布局合理、相互联动、协同发展的“一区多园”发展格局。
创新驱动能力显著提升。
中关村示范区高端产业集群发展,产业规模持续
扩大。
到2015年,企业总收入超过3 5万亿元,对全市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
到25%以上,形成一批能够推动行业重大变革的创新成果和一批对市场有影响力、有话语权的品牌企业。
到2020年,企业总收入达到10万亿元,收入亿元
以上企业超过2500家,收入十亿元以上企业超过500家,形成2至3个具有技术主导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人均和地均产出明显提升,对首都经济增长、产业结构升级、能耗降低和生态环境建设发挥显著带动作用。
创新示范效应显著增强。
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深入,形成符合“一区多园”
特点的管理体制和建设模式。
中关村创新平台的统筹协调、资源整合和服务能
力进一步提升,形成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格局。
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产
业化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创新创业环境显著优化。
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自
主创新道路,充分发挥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方案涉及北京城市总体规划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空间规模和布局调整方案要求组织开展中关村
示范区地块的落桩定界工作,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做好《中国开发区审
核公告目录》与中关村示范区空间规模和布局调整工作的衔接。
方案还要求按照国务院批复的统筹规划,启动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组织编制《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局部修改方案并报国务院批准,确保将方案落实。
针对十六区县中各个园区的具体规划,方案要求各区县依据全市规划和中关村示范区优化产业布局指导意见、布局方案,结合区域资
源禀赋、发展基础和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科学编制、不断完善各分园发展规划、空间规划、产业布局规划以及综合交通专项规划,抓紧制定园区开发建设
实施方案并加快组织实施。
方案同时要求探索符合中关村示范区特点的园区开发建设模式,强化示范
区土地集约节约利用,设立中关村示范区土地储备分中心,探索土地供给方式
创新,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建设。
中关村示范区调整空间规模和布局关键词
“两城两带”
示范区将推进中关村科学城建设、未来科技城建设,打造北部研发服务和
高技术产业聚集区以及南部高技术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区,发挥中关
村“一区多园”创新引擎作用。
特色产业基地
示范区将以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现代服务业为目标,从各区县功能
定位、发展优势和需求入手,加强顶层规划和市级统筹,谋划新建、升级一批
开发试验区正式成立。
1994年4月,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将丰台园、昌平
园纳入实验区政策区范围。
1999年1月,经国家科委批准,试验区区域再次调整,将电子城、亦庄园纳入实验区政策区范围。
从此,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
试验区形成“一区五园”的空间格局。
一区十园
1999年6月5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建设中关村科技园区有关问题的批复》,原则同意北京市政府和科技部《关于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快建设中关
村科技园区的请示》中关于加快建设中关村科技园区的意见和关于中关村科技
园区的发展规划。
8月10日,北京市政府发出通知,决定将北京市新技术产业
开发试验区管理委员会更名为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06年1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第五批通过审批的20家国家级开发区(2006年第3号)。
调整后的中关村科技园区总面积为23252.29公顷,包括
海淀园、丰台园、昌平园、德胜园(含雍和园)、电子城(含健翔园)、亦庄
园(包括通州光机电一体化园区和通州环保园区、石景山园、大兴生物医药产
业基地等,形成了“一区十园”的空间格局)。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2009年3月13日,国务院《关于同意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
创新示范区的批复》发布,明确中关村科技园区的新定位是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目标是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2010年12月23日,北京市
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
该条例明确规定:“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由海淀园、丰台园、昌
平园、电子城、亦庄园、德胜园、石景山园、雍和园、通州园、大兴生物医药
产业基地以及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批准划定的其他区域等多园构成。
”
一区十六园
2012年10月13日,《国务院关于同意调整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空
间规模和布局批复》正式下发。
2012年12月25日,北京市发布《北京市贯彻
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调整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空间规模和布局的批复〉的实施意见》,要求落实示范区空间规模和布局调整方案、加强产业规划布局
调控,以及加强政策覆盖落地和优化创新资源布局,推动政策、创新服务体系
在十六个分园的覆盖对接和落地,实现技术、人才、资本等创新要素资源在分
园优化配置,把中关村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高技术产业
基地。
中关村示范区创新发展再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