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风险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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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新区科技金融环境介绍
为加速资本要素快速聚集,促进科技与金融融合发 展,优化产业发展环境,贯彻落实《关于促进科技和 金融结合加快实施自主创新战略的若干意见》(国科 发财[2011]540号),根据《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加 快创新驱动和促进企业提质增效的专项资金管理办 法》,特制定本政策。
西安高新区科技金融环境介绍
7、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补贴
对于为高新技术企业、双软认证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 文化创意企业、留学人员企业(非贸易类)、市科技局认定 的小巨人企业及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等进行 贷款担保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及保险机构给予担保补贴。对单 个企业年平均担保额或提供履约保证保险支持在500万元以 下的,给予不超过担保额或保险额2%的补贴;500-1000万 元的(不含1000万元),给予不超过担保额1.5%的补贴; 1000-2000万元的,给予不超过担保额1%的补贴;2000万 元以上的,补贴担保额按不超过2000万元的1%计算;对中 小企业发行债券、信托等新型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补贴按 本政策上限执行。
西安高新区科技金融环境介绍
3、科技企业债务融资贴息
1. 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双软认证企业、新三板挂牌 企业、文化创意企业、留学人员企业(非贸易类)、创新创业企业、市科 技局认定的小巨人企业银行流动资金贷款进行贴息,按照不超过贷款入账 日人民银行基准利率计算利息的50%给予补贴。
2. 直接债务融资贴息。对于成功发行“区域集优”债券、私募债、企业 债、集合票据、信托等直接债务融资产品的高新技术企业、双软认证企业、 新三板挂牌企业、文化创意企业、留学人员企业(非贸易类)、创新创业 企业、市科技局认定的小巨人企业,根据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募集资金的规 模,按照不超过募集资金入账日的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票面利率低于入账 日的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按实际票面利率)计算利息的50%给予补贴。
2、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贴
对本年度出口总额在5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给予不超过出 口信用保险费用总额60%的补贴;对本年度出口总额在500万美 元-1000万美元企业,给予不超过出口信用保险费用总额50%的 补贴;对本年度出口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给予不超 过保费总额40%的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50万元。(此 项补贴与科技保险补贴中出口信保一项不得重复享受)
上述2项,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支持100万元。
4、鼓励企业上市发展
对于在国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按实际发生费 用,给予每家企业最高100万元的支持。对高新区辖区以外 的上市公司迁入西安高新区的,给予经营管理团队最高10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5、鼓励企业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下称 “新三板”)挂牌交易
对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进行天使投资的 创业投资机构,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额5%的比例给予补偿, 每个投资项目最高20万元,每家机构每年累计最高100万元。
合作金融机构在提供债务融资、融资担保服务后,当企 业债务融资本金逾期3个月以上或融资担保发生代偿180天 后,按照坏账金额给予30%的风险补偿,单户企业代偿额最 高不超过300万。
1、 科技企业保险补贴
鼓励企业参加科技保险,对保费在10万元以内的企业,给予 不超过实际缴纳保费60%的补贴;对保费在10万元以上的企业, 给予不超过实际缴纳保费的50%的补贴;对参加《西安高新区 科技企业集合投保方案》的企业,保费补贴再上浮10%,每家 企业每年最高补贴20万元。
西安高新区科技金融环境介绍
对于选择与高新区战略合作的信用服务机构进行综合信 用等级评价的企业,给予不超过购买信用服务费用50%的资 金补贴,对连续进行信用评价并获得A级的企业给予一定的 奖励。
10、统一受理和兑现
每年二季度,通过高新区电子政务网、高新区企业信息 网统一发布政策申报通知,由高新ຫໍສະໝຸດ Baidu信用服务中心利用信用 与金融服务平台(http://cfsp.xdz.gov.cn)统一受理,经政 策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报主任办公会集中审议。对经主任 办公会审议确定的支持名单,在高新区电子政务网、高新区 企业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由财政局拨付资金。
对于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企业,给予每家最高70万 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于主办券商推荐的区内企业在“新三板” 成功挂牌的,每成功挂牌一家企业,给予主办券商项目团队 最高10万元奖励。
6、建立风险补偿机制
管委会设立1亿元风险补偿资金,对天使投资机构首轮 投资的区内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以及合作金融机构为高新 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债务融资、融资担保服务所产生的 风险损失,可按坏账金额给予一定补偿。
8、融资租赁机构补贴
鼓励融资租赁机构为区内企业提供服务,按其当年为区 内企业提供的融资总额给予最高0.5%的补贴,每家机构每 年最高补贴100万元。
9、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补贴
对于参与综合信用等级评价的企业,金融办将优先推荐 给人民银行,享受人民银行各种针对中小科技企业的融资创 新工具,拓展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为加速资本要素快速聚集,促进科技与金融融合发 展,优化产业发展环境,贯彻落实《关于促进科技和 金融结合加快实施自主创新战略的若干意见》(国科 发财[2011]540号),根据《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加 快创新驱动和促进企业提质增效的专项资金管理办 法》,特制定本政策。
西安高新区科技金融环境介绍
7、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补贴
对于为高新技术企业、双软认证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 文化创意企业、留学人员企业(非贸易类)、市科技局认定 的小巨人企业及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等进行 贷款担保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及保险机构给予担保补贴。对单 个企业年平均担保额或提供履约保证保险支持在500万元以 下的,给予不超过担保额或保险额2%的补贴;500-1000万 元的(不含1000万元),给予不超过担保额1.5%的补贴; 1000-2000万元的,给予不超过担保额1%的补贴;2000万 元以上的,补贴担保额按不超过2000万元的1%计算;对中 小企业发行债券、信托等新型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补贴按 本政策上限执行。
西安高新区科技金融环境介绍
3、科技企业债务融资贴息
1. 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双软认证企业、新三板挂牌 企业、文化创意企业、留学人员企业(非贸易类)、创新创业企业、市科 技局认定的小巨人企业银行流动资金贷款进行贴息,按照不超过贷款入账 日人民银行基准利率计算利息的50%给予补贴。
2. 直接债务融资贴息。对于成功发行“区域集优”债券、私募债、企业 债、集合票据、信托等直接债务融资产品的高新技术企业、双软认证企业、 新三板挂牌企业、文化创意企业、留学人员企业(非贸易类)、创新创业 企业、市科技局认定的小巨人企业,根据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募集资金的规 模,按照不超过募集资金入账日的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票面利率低于入账 日的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按实际票面利率)计算利息的50%给予补贴。
2、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贴
对本年度出口总额在5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给予不超过出 口信用保险费用总额60%的补贴;对本年度出口总额在500万美 元-1000万美元企业,给予不超过出口信用保险费用总额50%的 补贴;对本年度出口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给予不超 过保费总额40%的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50万元。(此 项补贴与科技保险补贴中出口信保一项不得重复享受)
上述2项,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支持100万元。
4、鼓励企业上市发展
对于在国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按实际发生费 用,给予每家企业最高100万元的支持。对高新区辖区以外 的上市公司迁入西安高新区的,给予经营管理团队最高10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5、鼓励企业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下称 “新三板”)挂牌交易
对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进行天使投资的 创业投资机构,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额5%的比例给予补偿, 每个投资项目最高20万元,每家机构每年累计最高100万元。
合作金融机构在提供债务融资、融资担保服务后,当企 业债务融资本金逾期3个月以上或融资担保发生代偿180天 后,按照坏账金额给予30%的风险补偿,单户企业代偿额最 高不超过300万。
1、 科技企业保险补贴
鼓励企业参加科技保险,对保费在10万元以内的企业,给予 不超过实际缴纳保费60%的补贴;对保费在10万元以上的企业, 给予不超过实际缴纳保费的50%的补贴;对参加《西安高新区 科技企业集合投保方案》的企业,保费补贴再上浮10%,每家 企业每年最高补贴20万元。
西安高新区科技金融环境介绍
对于选择与高新区战略合作的信用服务机构进行综合信 用等级评价的企业,给予不超过购买信用服务费用50%的资 金补贴,对连续进行信用评价并获得A级的企业给予一定的 奖励。
10、统一受理和兑现
每年二季度,通过高新区电子政务网、高新区企业信息 网统一发布政策申报通知,由高新ຫໍສະໝຸດ Baidu信用服务中心利用信用 与金融服务平台(http://cfsp.xdz.gov.cn)统一受理,经政 策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报主任办公会集中审议。对经主任 办公会审议确定的支持名单,在高新区电子政务网、高新区 企业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由财政局拨付资金。
对于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企业,给予每家最高70万 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于主办券商推荐的区内企业在“新三板” 成功挂牌的,每成功挂牌一家企业,给予主办券商项目团队 最高10万元奖励。
6、建立风险补偿机制
管委会设立1亿元风险补偿资金,对天使投资机构首轮 投资的区内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以及合作金融机构为高新 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债务融资、融资担保服务所产生的 风险损失,可按坏账金额给予一定补偿。
8、融资租赁机构补贴
鼓励融资租赁机构为区内企业提供服务,按其当年为区 内企业提供的融资总额给予最高0.5%的补贴,每家机构每 年最高补贴100万元。
9、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补贴
对于参与综合信用等级评价的企业,金融办将优先推荐 给人民银行,享受人民银行各种针对中小科技企业的融资创 新工具,拓展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