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谈严复与泰特勒的翻译观点之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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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谈严复与泰特勒的翻译观点之差异
英本07-5 马丽
摘要
国内学界提到严复的翻译圭臬「信达雅」时,常常会与苏格兰的泰特勒在《翻译原理论》中所揭橥的「三条翻译通律」相提;不过,多半都说严氏「信达雅」观念之形成是受到泰特勒氏之影响。

而这类「影响」论述,又常流于历史性的巧合或自传式的主观判断,或表象上的模拟,较缺乏就两者间对翻译的本质性认知的客观探讨。

本文首先介绍严复“信达雅”说和泰特勒翻译原则,然后对二者做一横向比较,从文化渊源和理论内容本身的差异来论述,对比二者的异同,以此证明两者分属中西方传统译论的宝贵遗产,从而阐释相似及抄袭说出现的原因。

一、严复的“信达雅”和泰特勒的三原则
(一)严复的“信达雅”
众所周知,“信、达、雅”是1898年严复在其译作《天演论·译例言》中提出的“译事三难”。

“信”由“修辞立诚”中的“诚”演化而来,它含义广泛,既包括对原文思想内容的信,也包括对原作风格神韵的信。

“达”则指“辞达而已”中的“达”,即“达旨”,其前提是汉语表现要通顺。

他说:“译事三难,信达雅。

求其信,已大难矣。

顾信矣不达,虽译犹不译也,则达尚矣。

” 这显然是在说“达”比“信”更重要,严复是不是由此就不要“信”了呢?非也,请往下看:“……凡此经营,皆以为达,为达即所以为信也。

”即“达”的目的还是“信”。

严复的“雅”则是用“汉以前的字法句法”目的是“为达易”,“实则刻意求显”,是为“达”服务并最终服务于“信”的,是追求“达”的手段,而不是并列于“信”和“达”的第三个标准。

因为严复预设的读者是士大夫和知识分子阶层,故而他要“求其尔雅”以迎合其读者的口味,或如王佐良先生所言,此为其“招徕术”。

他认为用“近世利俗”的文字来翻译“则求达难”。

他是在用自己认为最恰当的表现手段来达到其求“信”,求“达”的目的。

由此可见,自“信”至“达”至“雅”都是在追求“达旨”即“意义不倍于本文”。

“为达,即所以产信也”,求雅,“实则刻意求显”,亦即为达。

求“雅”为“达”,求“达”为“信”,最后的落脚点在“信”上,既一元论,同时又我中有你,你中有我,既互为条件,又各自为独立的副标准。

此可谓“信、达、雅”之真谛所在。

(二)泰特勒的翻译三原则
1790年,英国著名翻译理论家亚历山大·弗雷泽·泰特勒在他的著作《论翻译的原则》中指出:“我想这样描述以下好的翻译:原作的长处应完全无损地移入另一种语言,使移入语所属国的本地人能够明白地领悟,鲜明地感受,如同使用原作语言的人所领悟,所感受一样。

”(王宏印,2003:103)
泰特勒翻译三原则的具体内容是在这个定义的基础上提出来的,而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泰特勒非常注重对原文的忠实。

泰特勒提出的三原则为:“(1)That the Translation should give a complete transcript of the ideas of the original work;(2)That the style and manner of writing should be of the same character with that of the original;(3)That the Translation should have all the ease of original composition.”“(1)译作应完全复写出原作的思想;(2)译作的风格和手法应和原作属于同一性质;(3)译作应具备原作所具有的通顺。

”(谭载喜,2006:129)泰特勒指出,这三项原则是好的翻译所必备的条件,它们次序的排列是恰当的、自然的,是按重要顺序排列的,如果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要牺牲某一个原则就要注意到它们的次第和比较上的重要性,决不能颠倒主次,以牺牲思想内容的忠实来求得译文的优美和流畅。

在国内对严复(1854-1921) 的翻译观之研究可说是个老议题。

但诚如山间行草在<文学上最
有影响力的翻译家:改变一个时代的译者严复>里写到:「而历史上所不会忘记的严复,是翻译家严复。

戊戌变法失败后,严复开始大量译述西方重要思想著作,...而他为译事所立下的『信达雅』三原则,解读歧义虽多,恐怕迄今仍是最多人奉行的原则。

」[1] 一个老议题,却仍为多数人所奉行,就值得我们再探讨。

今天谈「再探严复与泰特勒的翻译观点之差异」,就是想走出一般对他们之间的「三难」与「三通律」表象上的模拟,进而探索他们内在观念与结构上之差异。

二、两种理论的文化渊源
(一)严复翻译的文化渊源
国内有学者认为“信达雅”受到泰特勒三原则的影响。

其实信、达、雅的思想早见与1700多年前中国佛经翻译家支谦的理论。

据钱钟书先生考证,严复的“信、达、雅”三字,在三国时支谦写的《句法经序》中,皆已见到,问云:“仆初嫌其词不雅。

维祗难曰:…佛言依其义不用饰,取其法不以严,其传经者,令易晓勿失厥以,是则为善。

‟座中咸曰:老氏称…美言不信,信言不美‟;………今传梵义,实宜径达。

‟是以自偈受译人口,因顺本旨,不加文饰。

”按“严”即“庄严”之“严”,与“饰”变文同义。

可见,信、达、雅这三个字,早在1700多年前支谦的这段文字中逐字拈出。

此后,“信达雅”仍零散地出现于其他翻译家的译论中。

清朝时期,另一位被人忽略的翻译理论家马建中在1894年,即严复的“信达雅”发表的前五年,在《拟设翻译书院》提出了好的翻译必须具备的三个要求:(1)译者精通洋语洋文兼善华文,知道两种语言的相似处和差异;(2)译者应该全面了解原文的意思、精神和风格,并把这些在译文中准确地表达出来;(3)译文和原文应没有差异,即译文和原文是一样的。

这些要求概况起来就是“信”,从内容意指到风格效果无所不信。

与严复的原则相比,马建中对翻译的要求更为普遍,被认为是翻译的最高原则。

由于马建中是位语法学家而非翻译学家,加之他没有任何翻译实践,因此,他的理论长久以来一直被人们忽视。

(二)泰特勒翻译原则的理论背景
对于翻译实践的方法和原则的概况早期较为典型的法国多莱所提出的成功翻译的四原则;随后是德国路德提出的翻译修补七规则;18世纪的巴托提出句法调整十二法;1680年,德莱顿提出:(1)翻译必须掌握原作特征;(2)译者译诗,不仅要掌握目的语和来源语,还必须懂得作诗的艺术;(3)翻译时要特别注意表面修饰成分,即词语;(4)译者必须绝对服从原作的意思;(5)翻译分为三类:逐字译、意译、拟译。

三、两种理论的对比
(一)具体内容的差异
严复翻译标准的最大特点之一便是语义含混,对“信、达、雅”没有做出明确的界定。

泰特勒氏的第一重要:完整的转写原著的思想(属于内容的范畴);第二重要:写作的风格与笔触应该和原著的特性一样(属于形式的范畴);第三重要:要模拟原作者之心创造相同的文气和效力(force and effect),达成译文的精准和泰然自若(ease with fidelity)(属于文体的范畴)。

翻译过程中如不得已要「牺牲」其中之一的话,泰特勒建议应从「重要性低」的开始;换句话说,就是首先牺牲原作的「文气和效力」(文体);然后不得已再是原作的「风格与笔触」(形式),凡此都是「为了传达原文意义的忠实面貌」(in order to convey a faithful picture of the sense);如非得已,最后被牺牲才是原著的「思想和精神」(内容)。

[18] 因为严复并没有清楚地表列重要性,若从他的文本上来推论,在翻译过程中,唯一要守住的是「而意义则不倍(悖)本文」,在此前提下,其他有碍达成此「表意」目标的顾虑、写作要素皆可妥协。

例如译者可以在「词句之间,时有所傎倒附益」,因为「假令仿此(指西文句法)为译,则恐必不可通」。

换句话说,原作的风格与笔触特性一致等等写作元素皆
可被牺牲(泰特勒的第二通律里的要素)。

总之,都是为了要能「通」「达」原文之「深义」。

因此我们要在守住「原文意义」这个总原则下,才会有合理的逻辑来就「信达雅」的重要性给个次序(order)。

诗人罗青也持相同的看法:「我们仔细阅读严氏的文章,便可发现,他最注重的还是『达』。

」不过,罗青后来又说:「信与达应该分属两个平行相联的范畴,有些字辞,译得『信』也就等于『达』了。

有些根本无法停留在『信』的范畴,迟早要进入『达』的范围。

沈苏儒在这里犯了一个逻辑的矛盾,即「信达雅」应该摆在同一的「情况」下来评量的,「信」与「达」哪个重要,只能同时择其一,不能另设个「情况」(即退而求其次时)再来谈「达」的。

再者,「信」与「达」在翻译的过程中,并不是「二元矛盾对立的运作」(a binary-opposition operation),他们是相互相辅的;因此在同一的「整体性」平台上。

(二)价值取向的差异
中国翻译理论传统的侧重点,历来在于立论的实用性。

翻译思想的提出要能指导翻译实践,对实践有参考价值。

严复的“信达雅”原本是用来描述翻译之难,并非作为翻译标准而提出来的。

他是从自己的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所关心的是实践而不是理论问题。

而泰特勒的三原则是忠实的三个层次的详细界说,从内容忠实到风格手法一致再到语言表达自然流畅,步步深入、层次井然。

反映出的逻辑形式清晰明了,与洗练含蓄、充满暗示的“信达雅”的重大不同。

西方哲学从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起,就开始强调哲学的在于它满足了人性自在的思辨兴趣,体现了人的自有本性,不在于征服自然的实用目的。

即西方学术是本着“认知”的目的,为着严肃的“科学”追求而建立的。

西方译论重细致分析,理性抽象及理论推演,语言表述上注重逻辑的条理性,层次性及内容上的清晰明确。

西方译论受传统哲学的影响,自始至终贯穿者强烈的主客体意识,如从多莱到泰特勒都强调译文应以原文为指归,突出原文的重要地位,字面上也交代得一清二楚。

以“达”为例,严复的“达”和泰特勒的第三条原则“译作应具备原作所具有的通顺”意思大致相同,只是思维方式的差异表现得更为明显。

在这最为接近的原则中,最能反应出悟性思维和理性思维的差异,以及对原文的尊重程度的不同。

严复不具体阐释“信达雅”的具体含义,不是语义疏漏,而是受我国传统思想影响,心领神会,点到为止。

四、结论及启示
从以上简单分析可以看出,严复的“信达雅”和泰特勒三原则在具体内容、价值取向和思维方式都有差异。

对这些差异如不加以分析,很容易认为这两者之间大体相符,这也是造成抄袭之说的重要原因。

其次,它忽视了中西译论丰富的自有传统,人为割裂了中西译论各自内在的传承性、连续性。

再次,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它是西方译论本位,过于崇拜西方译论思想的体现,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中西译论交流中的极度不平衡状态,是对西方译论盲目崇拜,对我们自有的译论缺乏信心的一种表现。

即西方学术是本着“认知”的目的,为着严肃的“科学”追求而建立的。

西方译论重细致分析,理性抽象及理论推演,语言表述上注重逻辑的条理性,层次性及内容上的清晰明确。

而严复认为「信」是第一困难,其次是「达」;在其次是「雅」。

在此,我们更可明白地看出,严复在<天演论译例言>一开头就说:「译事三难信达雅」之清晰逻辑;原来他是依照难度最高次序来排列「信达雅」的。

为了达到“信达雅”三者和谐的统一,关键的和首要的一条是准确理解原文的思想内容和深切感悟原作的风貌,后者主要指语言特色,当然也包括作者的写作风格。

原文中的疑点、难点和译文中的误译、硬译,产生的主要原因就在这里。

因此译者首先要精通原作的语言,特别是语法,否则一切译法都无从谈起!但无论译者外语水平多高,总很难真正地、完全地做到“准确理解”和“深切感悟”。

这就要求译者具有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的译风;上面讲的“微调”,这种方法本身就要求译者不怕辛苦,不怕麻烦,对译文字斟句酌,反复琢磨,精益求精。

至于勤查词典(无论译者掌握多少词汇),考究资料,那是起码应该做到的。

除了外语水平,译者的中文水平和文化功底,理论修养和生活经验也十分重要。

正是:学外语切忌死记硬背,搞翻译光靠外语不成。

这两句是我最近应中国中外名人文化研究会之邀为《中华名人格言》一书写的两句顺口溜。

既是人生感悟,也是经验之谈。

是资深专家和学者对提醒初学者与外行人,也许不是无用的废话或虚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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