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警犬技术工作规定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用下级公安机关 的警犬技术人员和 警犬 。
格认证 ,实行持 证上岗制度 。 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人 民警察是使 用警犬技术从事 警 务活动 的主体 。
第 七章
警犬繁育 .疾病防治 .饲养管理
第 二十四条 警犬繁育实行全 国统一管理 的两级繁
从事 警犬气 味鉴 别 、搜 爆 、搜 毒等 执法 工作 的人 育体 系。公 安部 直属 警犬 基地、研 究所 为公安 部一级 员应 当为人 民警 察 ,其 中从事 警犬气 味 鉴别 工作 的应 警 犬繁育 单位 ,经公安 部刑 事侦查 局考核 达标 的省级 当具备专 业技术 资格 。
要 ,配 备警犬训练 、使 用等所需装备。
第二十八条 各级公 安机关 应保 障警犬技 术工作 经 第二十九条 省级公安机关应 当建 立警犬基地 ,设
第 十 六条 警 犬技 术教 育 训练 是 指警 犬 的基 础训 费 ,将 警犬技 术经费列入本级公安机关年度预 算。 练 、专业训练和复训f 及警犬技术人员 的教育培训。
第七条 各省、 自治 区、直辖市公 安厅、局和新疆
训I 练使 用、警 犬 繁育、疾 病 防治 、饲 养 管理、装 备保 事侦查局 的领导下 ,分片管理全国警犬技术工作 。 第三条 各级公安机 关应 当将警犬作为技术 装备配 生产建设 兵 团公 安局应 当指 定一个部 门,负责管理 本 辖 区警犬 技术工作 。 第八条 公安部边 防管理 局、消防局、警卫局参照
第 四条 各级公安机 关应 当注重警犬技术工作 的技
6 l 国工作犬业 。 中 们’ ’ ’
资料 ・ 考 参
本 规 定 ,分 别 负责管 理边 防、消 防、 警卫部 队 的警犬 搜捕 、搜毒 、搜爆 、巡逻、警戒、守候 、抓捕 、防暴、
技术工作 。
第三章 警犬技术人员
救援等 。
中 国工作犬业 2 ’ ’I 1 0・ ’1 6
公安部
二 0一 一 年 八 月二 十 二 日
公安机关警犬技术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术创新 ,提高服务公安工作 、服务 实战的水平 。 第二章
管理。 第一条 为 了规范全 国公 安机关 警犬技术工作 ,充 分 发挥 警犬 技术 对于预 防打 击犯 罪、维 护社会 稳定 、
组织管理
犬 繁育 、疾 病 防治和 饲养 管理等 工作 细则 ,由公 安部 第六章 警犬使用
刑事侦查局制定。 第 三十二条 本规定 自印发之 日起施行 , 《 警犬工 作暂行规定 》 (8] [5 公发 2 ) 号 同时废止。
第二十条 警 犬使用是指警犬技术人 员利用警犬开 展警务工作 的活动 ,包括气 味鉴别 、追踪 、物证搜 索、
第十 七条 警犬技术教育训练 由公安部直属 警犬基 区的市 ( ) 地 级公安机关可以建立 用于训练的警犬基 地 ,
地 、研 究所 、学校 ,以及 其他 具备 培训 资 质的 警犬技 执行 《 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标准 》。 公 术教学训练部 门承担。 第十八 条 警犬技术教育训练应 当纳入省级公 安机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第二十一条 警犬使用应 当遵循依法 、及 时、科学、 安全 的原则 。警犬应 当随警作战。
第二十二条 警犬使 用中,警犬技术人 员应 当与其
第九条 警犬技 术人员是指从事 警犬技术管理 、教 工作 的人 员。
第十条 警犬技术人 员 由省级 以上公 安机关进行资
育训 练、使 用 以及 警 犬繁 育、疾病 防 治、饲养 管理等 他 警务人 员相互配合。 第二十三条 上级公安机关根据工作 需要 ,可以调
关年度教育培训计划 ,警犬复训每年不少于 3 O天。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铁路 、交通运输 、民航 、森林公 安机关
第十九 条 公安部刑事侦 查局按 照教育训练 的相关 和 海关 缉私 部 门有关主 管部 门可以结 合实际 ,根 据本
规定 ,指定 专 门机 构 对警犬 技术 教师 教 官进 行培 训和 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 资格认证。 第三十~条 警犬技术 的教育训练 、使 用程序和 警
资料 l 卷 …
公安部文件
公通字 [0 ]0 2 1 3 号 1
公安部关于印发 公安机关警犬技术工作规定 的通知
各省 、 自治 区、直辖市公安厅 、局 ,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公 安局 :
为规 范全国公安机关警犬技术 工作 ,公安部制定 了 《 公安机关 警犬技术工作规定 》,现 印发给 你们 。请结合工作实际 ,认 真贯彻执行 。
第十 三条 警犬是指公 安机 关 用于繁育 、训 练和使 警犬的健康和安全 。
用的各类犬 的总称 。 第十 四条 警犬由省级以上公安机关进行资格认证。 第十 五条 全 国实行统一的警犬档案 、身份管理。 第五章 警 犬技术教育训练
第八章
装备保障
第二十七条 各级公 安机关 应当根 据各警种工作 需
第十二条 警犬技术人 员可以 由文职或 者其他辅助 警犬基地为二级警犬繁育单位 。
第二十 五条 警犬疾病防治应 当坚持预防为主 、防
治疗水平。
人 员担任 。 除在人 民警察带领下 , 不得直接从事执法活动。 重 于治、养 防并 重 的方针 ,提 高犬 病 的预 防 、诊 断和 第四章 警 犬 第二十 六条 警犬饲养管理应 当科学 、规范 ,保障
保 护人 民群众 生命 财产 安全 的作 用,根 据 《中华 人 民 共和 国人 民警察法 》 其他 有关 法律 法规 , 及 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警犬技术 工作是 指警犬技术的组织管理 、 障等 工作 。
发, 各警种应当根据警务工作需要按一定 比例装备警犬。
~
第五 条 全 国警犬技术工作 由公安部刑事侦 查局统 第六条 公安部直属警犬基地 、研究所 在公 安部刑
格认证 ,实行持 证上岗制度 。 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人 民警察是使 用警犬技术从事 警 务活动 的主体 。
第 七章
警犬繁育 .疾病防治 .饲养管理
第 二十四条 警犬繁育实行全 国统一管理 的两级繁
从事 警犬气 味鉴 别 、搜 爆 、搜 毒等 执法 工作 的人 育体 系。公 安部 直属 警犬 基地、研 究所 为公安 部一级 员应 当为人 民警 察 ,其 中从事 警犬气 味 鉴别 工作 的应 警 犬繁育 单位 ,经公安 部刑 事侦查 局考核 达标 的省级 当具备专 业技术 资格 。
要 ,配 备警犬训练 、使 用等所需装备。
第二十八条 各级公 安机关 应保 障警犬技 术工作 经 第二十九条 省级公安机关应 当建 立警犬基地 ,设
第 十 六条 警 犬技 术教 育 训练 是 指警 犬 的基 础训 费 ,将 警犬技 术经费列入本级公安机关年度预 算。 练 、专业训练和复训f 及警犬技术人员 的教育培训。
第七条 各省、 自治 区、直辖市公 安厅、局和新疆
训I 练使 用、警 犬 繁育、疾 病 防治 、饲 养 管理、装 备保 事侦查局 的领导下 ,分片管理全国警犬技术工作 。 第三条 各级公安机 关应 当将警犬作为技术 装备配 生产建设 兵 团公 安局应 当指 定一个部 门,负责管理 本 辖 区警犬 技术工作 。 第八条 公安部边 防管理 局、消防局、警卫局参照
第 四条 各级公安机 关应 当注重警犬技术工作 的技
6 l 国工作犬业 。 中 们’ ’ ’
资料 ・ 考 参
本 规 定 ,分 别 负责管 理边 防、消 防、 警卫部 队 的警犬 搜捕 、搜毒 、搜爆 、巡逻、警戒、守候 、抓捕 、防暴、
技术工作 。
第三章 警犬技术人员
救援等 。
中 国工作犬业 2 ’ ’I 1 0・ ’1 6
公安部
二 0一 一 年 八 月二 十 二 日
公安机关警犬技术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术创新 ,提高服务公安工作 、服务 实战的水平 。 第二章
管理。 第一条 为 了规范全 国公 安机关 警犬技术工作 ,充 分 发挥 警犬 技术 对于预 防打 击犯 罪、维 护社会 稳定 、
组织管理
犬 繁育 、疾 病 防治和 饲养 管理等 工作 细则 ,由公 安部 第六章 警犬使用
刑事侦查局制定。 第 三十二条 本规定 自印发之 日起施行 , 《 警犬工 作暂行规定 》 (8] [5 公发 2 ) 号 同时废止。
第二十条 警 犬使用是指警犬技术人 员利用警犬开 展警务工作 的活动 ,包括气 味鉴别 、追踪 、物证搜 索、
第十 七条 警犬技术教育训练 由公安部直属 警犬基 区的市 ( ) 地 级公安机关可以建立 用于训练的警犬基 地 ,
地 、研 究所 、学校 ,以及 其他 具备 培训 资 质的 警犬技 执行 《 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标准 》。 公 术教学训练部 门承担。 第十八 条 警犬技术教育训练应 当纳入省级公 安机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第二十一条 警犬使用应 当遵循依法 、及 时、科学、 安全 的原则 。警犬应 当随警作战。
第二十二条 警犬使 用中,警犬技术人 员应 当与其
第九条 警犬技 术人员是指从事 警犬技术管理 、教 工作 的人 员。
第十条 警犬技术人 员 由省级 以上公 安机关进行资
育训 练、使 用 以及 警 犬繁 育、疾病 防 治、饲养 管理等 他 警务人 员相互配合。 第二十三条 上级公安机关根据工作 需要 ,可以调
关年度教育培训计划 ,警犬复训每年不少于 3 O天。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铁路 、交通运输 、民航 、森林公 安机关
第十九 条 公安部刑事侦 查局按 照教育训练 的相关 和 海关 缉私 部 门有关主 管部 门可以结 合实际 ,根 据本
规定 ,指定 专 门机 构 对警犬 技术 教师 教 官进 行培 训和 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 资格认证。 第三十~条 警犬技术 的教育训练 、使 用程序和 警
资料 l 卷 …
公安部文件
公通字 [0 ]0 2 1 3 号 1
公安部关于印发 公安机关警犬技术工作规定 的通知
各省 、 自治 区、直辖市公安厅 、局 ,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公 安局 :
为规 范全国公安机关警犬技术 工作 ,公安部制定 了 《 公安机关 警犬技术工作规定 》,现 印发给 你们 。请结合工作实际 ,认 真贯彻执行 。
第十 三条 警犬是指公 安机 关 用于繁育 、训 练和使 警犬的健康和安全 。
用的各类犬 的总称 。 第十 四条 警犬由省级以上公安机关进行资格认证。 第十 五条 全 国实行统一的警犬档案 、身份管理。 第五章 警 犬技术教育训练
第八章
装备保障
第二十七条 各级公 安机关 应当根 据各警种工作 需
第十二条 警犬技术人 员可以 由文职或 者其他辅助 警犬基地为二级警犬繁育单位 。
第二十 五条 警犬疾病防治应 当坚持预防为主 、防
治疗水平。
人 员担任 。 除在人 民警察带领下 , 不得直接从事执法活动。 重 于治、养 防并 重 的方针 ,提 高犬 病 的预 防 、诊 断和 第四章 警 犬 第二十 六条 警犬饲养管理应 当科学 、规范 ,保障
保 护人 民群众 生命 财产 安全 的作 用,根 据 《中华 人 民 共和 国人 民警察法 》 其他 有关 法律 法规 , 及 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警犬技术 工作是 指警犬技术的组织管理 、 障等 工作 。
发, 各警种应当根据警务工作需要按一定 比例装备警犬。
~
第五 条 全 国警犬技术工作 由公安部刑事侦 查局统 第六条 公安部直属警犬基地 、研究所 在公 安部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