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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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森林植被恢复费项
目实施方案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一、基本情况
(一)全县基本情况
1、自然条件
纳雍县位于贵州西北部、毕节地区中南部,是滇东高原向黔中山原的过渡地带,地处东经104°55′40″—105°38′04″,北纬26°30′16″—27°05′54″之间。北抵毕节市,东北邻大方县,东南接织金县,南毗六枝特区,西与赫章、水城县接壤。国土总面积2448平方公里。
县内最高海拔米,最低海拔1052米,相对高差米。山地面积占%(25度以上的陡坡面积超过70%),丘陵面积占36%,山间坝地占%。以喀斯特地貌为主,喀斯特面积占%。
县内河流属长江水系乌江流域的上游,主要河流有六仲河、三岔河,是乌江一级支流。河流总长公里,积水面积1776平方公里,流域面积632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其中:三岔河积水面积672平方公里,流域面积301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
气候属北亚热带低纬度高海拔温凉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3—14℃,年均日照时数小时,大于10℃年积温4062℃,无霜期226—267天,年平均降雨量1226毫米,相对湿度81%。具有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水热同季、暖湿共节的特点。灾害性天气有低温、冰雹、洪涝、干旱等。
主要岩性为石灰岩、白云岩、砂岩、页岩、泥岩、粘土岩、玄武岩等,其中砂岩、页岩、泥岩、粘土岩、玄武岩等非可溶性岩类占全县面积的30%,碳酸盐岩可溶性岩类的面积占70%。成土母岩多以砂岩、页岩、碳酸岩、玄武岩为主,形成的土壤主要有黄壤、黄棕壤、石灰土、紫色土。
植被属湿润性常绿阔叶林带,常绿与落叶混交林,原生植被多被破坏,由人工植被所替代。常见树种有杉、桦木、云南松、华山松、柏木、毛白杨、响叶杨、山茶等100余种。
纳雍县矿藏丰富,已探明的地下资源有煤、铅锌、大理石、硫、铁、硅石、硫磺、铜、锑、钼、镍、锰、磷、重晶石、高岭土等。是全省无烟煤的主要产区,储量位居全省第四位,全县22个乡(镇)均有分布,可开采量为68亿吨,属低硫及特低硫煤,是贵州省“西电东送”发展火电及化工用煤的能源基地。
2、社会经济概况
纳雍县行政区划上隶属毕节地区,全县辖25个乡(镇),479个村,4003个村民组,18个居委会。总户数204286户,总人口818222人,人口密度334人/平方公里,其中:农业人口万,农村劳动力万。全县有22个民族,是一个汉、苗、彝、白、布依、回、侗、壮等多民族聚居县。
2010年,全县国民生产总值亿元,其中:第一产业16亿元,第二产业亿元,第三产业亿元。财政总收入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160元。粮食总产量272847吨。大牲畜存栏万头,其中:牛、生猪、羊出栏分别为万头、万头和万头。通过实施安全饮水工程,解决了全县农村万人的饮水问题。
3、土地利用概况
(1)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2010年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全县土地总面积万亩。其中:农用地万亩,占%,建设用地万亩,占%,未利用地万亩,占%。在农用地中:耕地万亩,占%,林地万亩,占%,牧草地万亩,占%。
(2)森林资源现状
根据第三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全县林业用地面积万亩,占%。其中:有林地万亩,占%,疏林地亩,占%,灌木林地万亩,占%,未成林造林万亩,占%,无立木林地万亩,占%,宜林地万亩,占%,苗圃地亩,占%,辅助生产用地亩,占%。
有林地按林种划分:防护林万亩,占%,特种用途林万亩,占%,用材林万亩,占%,经济林万亩,占%。
全县活立木蓄积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
(3)生态环境现状
据调查:全县水土流失面积为万亩,占国土面积的%。平均侵蚀模数为吨/平方公里·年,年土壤侵蚀量万吨。全县石漠化和潜在石漠化土地面积为万亩,占国土面积的%,其中:潜在石漠化面积81. 7万亩,占%;石漠化土地面积万亩,占%。在石漠化土地面积中,轻度石漠化面积万亩,占%;中度石漠化面积万亩,占%;强度石漠化面积万亩,占%;极强度石漠化面积5607亩,占%。
(二)项目区基本情况
项目区涉及3个乡(镇),6个村,土地总面积万亩。农业户数万户,人口万人。项目区人均耕地面积2亩,粮食平均亩产303公斤,农民人均收入2224元。项目区林业用地面积24万亩,其中:有林地万亩,灌木林地12万亩,疏林地万亩,宜林荒山1万亩,其它林地万亩。森林覆盖率%。2008--2010年,项目区共营造经果林4123万亩,其中:老凹坝乡3038亩,王家寨镇1094亩。
二、编案的指导思想、原则与依据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结构性调整为主线,以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林产品行业协会、创建林产品现代营销体系为重点,以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和生态建设为根本出发点,大力推行生态经济型造林模式。通过市场引导、龙头带动、农民参与、政策扶持政府服务,走出一条产业发展与生态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新路子,在确保森林资源总量增加的前提下,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造林科技含量和森林资源管理水平,实现农民增收和生态建设“双赢”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集中连片、服务配套、创新机制、示范带动的原则。
2、坚持发展名特优产品,促进农民增收的原则;
3、坚持优先安排具备建设条件的贫困农户的原则;
4、坚持以人为本,体现农户意愿的原则;
5、坚持国家支持与农户自我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6、结合高速公路、主干道沿线的重点城镇、村寨绿化的原则;
7、坚持与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原则;
8、植树造林面积不得少于因占用、征用林地而减少的森林植被面积的原则。
(三)主要依据
1、国家林业局《营造林工程建设项目文件组成及深度要求(试行)》(LY5141—99);
2、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2003);
3、《造林技术规程》(GB/T 15776-2006);
4、《名特优经济林基地建设技术规程》(LY/T1557-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