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竞争性谈判评分标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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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指标
一、证券公司整体实力评价指标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7月披露的《2019年度证券公司分类评级结果》--证监会权威评定,综合反应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市场竞争力及合规管理等得水平。
详见附件一
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12月对外公布《2017年度企业债券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发改委权威评定,通过信用行为指标、业务能力指标、专家及机构评价指标三个板块对证券公司进行评分。
详见附件二
3、承销能力评估--评价证券公司债券承销能力
(1)综合承销能力
2018年度各类债券承销总额排行榜,见附件三
(2)发改委口径企业债券承销能力
2018年度企业债券承销总额排行榜,见附件四
二、其他指标
1、技术能力,项目收益债券承做经验--项目收益债券不同于一般的企业债券,结构复杂。
见附件五
2、沟通能力,河南地区企业债券承做经验--反应主承销商与当地发改委等机构沟通。
见附件六
3、团队经验,可结合2.1,2.2设置
(1)基础分,通过对各券商的项目团队的资历进行评分。
(2)加分项1,在基础分的基础上,团队中成员如有项目收益债券承做经验的加分
(3)加分项2,在基础分的基础上,团队中成员如有河南地区企业
债券发行经验的加分。
三、服务与发行方案
1、前期对公司的服务与支持
2、对各证券公司的发行方案是否合理可行、重点突出、措施得当、符合实际情况、实施思路明确、项目组织得当、进度安排合理等因素综合评定
四、对服务的承诺项
1、余额报销承诺
2、发行成本承诺(或有)
3、发行周期承诺(或有)
4、其他各参与竞争性谈的证券公司给与的承诺
五、报价
报价
附件一
中国证监会公布2019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
中国证监会 时间:2019-07-26 来源:证监会
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经证券公司自评、证监局初审、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复核,以及证监局、自律组织、证券公司代表等组成的证券公司分类评价专家评审委员会审议,确定了2019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
证券公司分类结果不是对证券公司资信状况及等级的评价,而是证券监管部门根据审慎监管的需要,以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为基础,结合公司市场竞争力和合规管理水平,对证券公司进行的综合性评价,主要体现的是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的整体状况。
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证券公司分为A(AAA、AA、A)、B(BBB、BB、B)、C(CCC、CC、C)、D、E等5大类11个级别。A、B、C三大类中各级别公司均为正常经营公司,其类别、级别的划分仅反映公司在行业内风险管理能力及合规管理水平的相对水平。D类、E类公司分别为潜在风险可能超过公司可承受范围及被依法采取风险处置措施的公司。
证监会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结果对不同类别的证券公司在行政许可、监管资源分配、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频率等方面实施区别对待的监管政策。分类结果主要供证券监管部门使用,证券公司不得将分类结果用于广告、宣传、营销等商业目的。
2019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如下(按公司名称拼音顺序排序):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母公司华鑫证券),中泰证券资产管理(母公司中泰证券),中德证券(母公司山西证券),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申万宏源西部(母公司申万宏源),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母公司兴业证券),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母公司银河证券),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母公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母公司浙商证券),中投证券(母公司中金公司),中信证券(山东)、金通证券(母公司中信证券)。
附件二
2017 年度企业债券主承销商信用评价结果
一、全面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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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点评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