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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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日前出台,提出了湖南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意见》始终贯彻了市场化改革这一主线,这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指导我省深化国企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湖南新一轮国企改革的帷幕正式拉开。”3月18日,省国资委副主任张美诚对《意见》进行了解读。

主要任务: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竞争力和影响力

到2020年竞争类省属国企资产证券化率达80%左右

我省深化国企改革的主要任务,归纳起来就是“结旧、立新”。

“结旧”,即2014年全面完成上一轮国企改革任务,2015年基本解决国企改革历史遗留问题;“立新”,即从2014年起,全面启动新一轮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按照清理退出一批、重组整合一批、发展壮大一批的思路,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到2020年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国资监管体制等方面取得突破和进展。

体现在具体指标上:目前省属监管企业层面国有资产证券化率达到了50%左右,到2020年竞争类省属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率要达到80%左右;培育10家以上主营业务收入过百亿、行业领先、品牌知名、

国内一流的优势企业,2至3家主营业务收入过千亿、具有国际竞争力、跨国经营的大型国有控股集团。用2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上一轮国企改革任务和遗留问题处理。

张美诚表示,要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理顺国资管理体制、加强企业重组整合,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国内一流的新型国有企业,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竞争力和影响力

突破重点: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使上市公司成为国企的重要组织形态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归纳起来就是“上市为主、三个引进、三个允许”。

“上市为主”,即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使上市公司成为国有企业的重要组织形态。

“三个引进”,即重点引进中央企业、引进大型民企、引进国内外其他优势企业,推动国有企业开放性市场化重组整合。

“三个允许”,即允许国有资本准备退出企业,允许改制为混合所有制且国有资本处于相对控股或参股地位的企业,允许创新型、研发类、基金类国有企业实行经营者员工持股,构建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张美诚表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深化国企改革的“重头戏”,是对国有企业相对单一的所有制结构的突破和创新。但也要认识到,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不是“一混就灵”、“一混就成”,要准确把握好定位,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遵循企业发展规律,推动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融合发展。

一是积极稳妥。在具体制订方案和实施过程中,要统筹企业、职工和投资者等各方面情况,有计划分步骤稳步推进,看得清、有把握的就抓紧进行;看不清、有争议的要先探讨或通过试点再铺开。

二是创新突破。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不仅是为了吸引资本,更重要的是引进多元股东,包括民营企业和社会资本,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相互融合,打破所有制壁垒,让各种所有制共生共荣。

三是规范操作。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要以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为目标,加强产权保护,既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又要保护其他资本的权益。在操作过程中,要强化公开透明和规范运作,从明晰产权关系、强化资产评估、规范产权流转和加强资产监管等重要环节来建章立制,杜绝“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谋取暴利的机会”的现象发生。

四是一企一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主要形式是企业整体上市,但也要根据企业发展阶段、结合企业实际来加以推进,不能搞“一

刀切”,要探索混合所有制的多种形式、多种模式。发展混合所有制要循序渐进,切忌“一哄而上”、“遍地开花”。

创新关键: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推进国企领导人员专业化、去行政化改革

“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归纳起来就是一项还原、两个职业化、三能用工、四类激励。”张美诚说。

“一项还原”,即还原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功能。在国有独资企业中全面推进以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建设,逐步落实董事会业绩考核、薪酬管理和经理层选聘等职权。

“两个职业化”,即建立国有资本职业产权代表制度,对国有控股、参股企业派出职业化、专业化产权代表;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

“三能用工”,即深化国有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制度改革。

“四类激励”,即对公益类和功能类企业,实施目标管理,负责人薪酬与目标完成情况挂钩;对竞争类企业,负责人薪酬与业绩完全挂钩,并实施期股期权、岗位分红、激励基金等中长期激励,到期根据考核结果行权或兑现;对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实施项目收益分红、

科技成果入股等激励方案;对国有创投企业,鼓励采用市场化项目收益分成、项目团队跟投等方式。

张美诚指出,《意见》旗帜鲜明地提出了“推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专业化、去行政化改革”。《意见》明确公益类和功能类企业,省管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由省委管理,其余省属企业由国资监管机构党委管理;竞争类企业,建立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省委对竞争类省管企业只任免党委书记、提名董事长人选,其余省属企业由国资监管机构党委管理董事长、党委书记。

重要支撑: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集中统一全覆盖

深化国企改革和深化国资管理体制改革相辅相成、互为促进。张美诚归纳为“一统一、一优化、两主体、三分类”。

“一统一”,即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集中统一全覆盖。今年要完成党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与下属企业政企分开、政资分开,逐步实现统一监管,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集中统一全覆盖。

“一优化”,即优化国资监管方式方法。要积极探索“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的新模式和新方法。主要以产权关系为纽带,依法通过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落实好出资人职责,依法行使资产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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