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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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推土机推土和铲运机铲运土方,当上坡坡度大于 5%时,其运距按斜坡长度乘以下表系数计算。
坡度(%) 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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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3) 计算规则
25、淤泥、流砂以设计图示部位、界限以体积计算。
26、基底钎探按深度以 m 计算。
二、调整系数
1、土壤含水率均以天然湿度为准,若挖土时含水率达到或超过 25%时,应将定额相应项目的人 工、机械用量乘系数 1.18。
2、单位工程的机械挖土方,工程量小于 2000 m3 和地基强夯面积小于 600m2 时,将各自相应定 额项目的人工、材料、机械用量乘系数 1.05。
15、挖沟槽、基坑土方需放坡时,放坡系数按下表规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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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3) 计算规则
16、挖沟槽、基坑因支挡土板增加工作面,其挖土工程量按地槽、地沟、地坑增加工作面以后 底宽,单面加 0.10m,双面加 0.20m 计算,对支挡土板的土方工程,不再计算放坡的工程量。 17、人工挖桩孔土方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桩孔中心线深度(至扩大头底)分段乘以不同断面积后的 体积计算。 18、石方一般开挖及平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 m3 计算。 19、石方沟槽或地坑开挖,按设计图示尺寸另加允许超挖量以 m3 计算。允许超挖厚度:较软岩 按 0.20m 计算,较硬岩按 0.18m 计算,坚硬岩按 0.15m 计算。 20、土、石方运输的运距,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装载机、推土机推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回填区(或堆放地点)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 算。 (2)铲运机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卸土区重心加转向距离 45m 计算。 (3)自卸汽车运土、石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土区(或堆放地点)重心的最短距离计算。 21、挖掘机挖土方的定额项目内已综合了机械挖不到需人工开挖的工日数,不再计算人工挖土 方。 22、地基强夯(包括低锤平拍)按设计图示的强夯有效面积、不同的夯击能和每点夯击数以㎡ 计算。需要分遍强夯时,按不同的夯击能和每点夯击数分遍计算。 23、地基土深层注水增湿按注水孔实际深度以 m 计算。 24、支挡土板的工程量以挡土板垂直支撑面积以㎡计算。
(1)块石基础的地槽,可按块石基础底宽每边增加 0.15m 工作面计算。
(2)砖基础的地槽,可按砖基础底宽每边增加 0.20m 工作面计算。
(3)需支模板的混凝土基础或垫层,可按基础或垫层底宽每边增加 0.30m 工作面计算。
(4)基础需用卷材或防水砂浆做垂直防水或防潮层时,可将基础有防水层或防潮层的一侧增加 1.00m 工作面计算。
项目பைடு நூலகம்
钢管 铸铁管 混凝土及钢筋 混凝土管
管 道 直 径(mm)
501~600
601~800 801~1000 1001~1200 1201~1400 1401~1600
应减去土方体积(m3)
0.21
0.44 0.71
-
-
-
0.24
0.49 0.77
-
-
-
0.33
0.60 0.92
1.15
1.35
1.55
3、挖土应按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计算。设计标高与自然标高差所发生的挖土或填土应另行计 算。
4、土方运输体积=挖土体积-(回填土体积×1.2),计算结果是正值时为余土外运,计算结果 是负值时为土方回运。
5、回填土体积=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砌(浇)筑物所占的体积。计算管道沟的回 填土时,应减去直径在 500mm 以上的管道所占的体积,直径在 500mm 以下的管道所占体积可不 扣除。每 m 长管道应减去土方的体积,按下表计算:
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3) 计算规则
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3) 计算规则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说明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土石方工程定额中的土壤及岩石类别,依据勘察设计单位的勘察资料和下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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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3) 计算规则
2、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以 m3 计算。
(5)管沟的宽度可按下表计算。
管 径(mm)
50~75 100~200 250~350 400~450 500~600 700~800 900~1000 1100~1200 1300~1400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管 管沟底宽度 0.80 0.90 1.00 1.30 1.50 1.80 2.00 2.30 2.60
其他材质管 (m)
0.60 0.70 0.80 1.00 1.30 1.60 1.80 2.00 2.20
13、挖土底部为斜坡形时,其挖土深度按平均深度计算。
14、计算放坡挖土工程量时,在交接处所产生重复工程量可不予扣除。在同一槽(沟)或坑内, 如遇土壤类别不同时,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分别计算,其放坡系数可按各类土壤的放坡系数与 各类土壤占其全部深度的百分比加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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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3) 计算规则
接口等处需加宽增加的土方量,除底面积大于 20 ㎡的井类挖土可将增加工程量并入管沟内计算 外,其他均不应增加计算。
(3)地沟中铺设铸铁管时,其管道接口处增加的挖土工程量,应按铸铁管道沟槽全部土方工程量 增加 2.5%计算。
12、地槽、地沟底部宽度应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可按下列规定计算:
6、平整场地是指厚度在 0.30m 以内的挖、填、找平,以㎡计算。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平整场地工 程量应按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 2m 计算。 7、原土夯实、碾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计算。 8、填土夯实、碾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 m3 计算。 9、凡平整场地厚度在 0.30m 以上,地槽(沟)底宽度在 7m 以上及地坑底面积在 150 ㎡以上的 挖土,均按挖土方计算。凡坑底面积在 150 ㎡以内的挖土,按挖地坑计算。 10、凡地槽、地沟底宽在 7m 以内,且地槽、地沟长度大于地槽、地沟底宽 3 倍的挖土,应按挖 地槽、地沟土方计算。 11、地槽、地沟的长度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外墙的地槽按地槽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的地槽按地槽底部净长度计算,地槽边突出部分 的体积应并入地槽内计算。 (2)主地沟按中心线长度计算,支地沟按净长度计算。地沟中各种井类及管道(不含铸铁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