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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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办法
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加快推进我县棚户区改造(以下简称“棚改”)货币化安置工作,满足棚改居民多元化需求,消化存量商品住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健全完善住房保障
和供应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晋政办发?20XX?103号)、《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晋建保字?20XX?14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棚户区是指由政府主导实施的、已经列入省、市棚改计划的项目,包括城市棚户区、重点镇棚户
区。
城中村改造还迁安置房和城市危房改造纳入城市棚改范围。
第三条棚改货币化安置遵循政府主导、群众自愿、让利于民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执行国家、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程序,在尊重群众自主选择补偿方式的前提下,鼓励棚改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
第四条对本办法实施后批准的棚改项目,应积极引导棚改居民优先选择货币化安置。
原已审批的棚改项目,具备实行货币化安置条件的,也可采取货币化安置。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棚改货币化安置,包括以下三种方式:(一)政府购买房源安置。
指政府集中购买商品房对棚改居民进行安置;
(二)政府搭建平台组织棚改居民选购商品房安置。
指政府搭建交易平台,组织有购房需求的棚改居民自主购买存量商品房进行安置,政府将补偿资金直接支付给售房的企业或个人;
(三)纯货币安置。
指政府直接将补偿资金支付给棚改居民,由棚改居民自行通过房地产市场购买、租赁住房或用于其他支出。
第六条政府购买和搭建平台组织棚改居民购买的商品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90㎡~145㎡范
围内;
(二)属于期房的,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交付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属于现房的,取得销售备案证或房屋权属登记证;
(三)建设手续齐全,质量安全合格,基础设施完备,满足基本使用需求;
(四)无抵押、冻结、查封、权属纠纷等情况;
(五)出售房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且近3年开发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法律纠纷,企业信用良好;出售房屋的个人未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第七条政府购买房源安置的,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拟定方案。
县政府指定的实施单位根据棚改项目征收安置的具体情况,依法依规拟定安置房采购方案,并报县审核;
(二)实施采购。
安置房采购方案审核批准后,按政府采购程序开展采购工作,明确安置房源区位、房屋套数、户型面积、采购价格等,并按照程序报县政府确定;
(三)锁定房源。
安置房源采购工作结束后,根据财政局出具的采购确认文件,实施单位与开发企业签订安置房购买合同,约定以下事项:所购安置房的基本情况、套数与面积、购买价格、交付标准、房款支付时间、安置房质量要求、
交付时间等。
合同签订后,实施单位和开发企业持购买合同到市、县房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锁定房源;
(四)选房安置。
棚改居民按照征收补偿方案规定选房,并与实施单位、开发企业签订三方安置协议;
(五)付款结算。
实施单位根据征收补偿方案、补偿协议和三方安置协议,与棚改居民结算征收补偿差价;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棚改居民实际选购情况及三方安置协议,结算购房款。
实施单位按照安置房购买合同支付购房款,并合理控制支付进度,确保居民得到及时、妥善安置。
第八条政府搭建平台组织棚改居民自主购买安置房的,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县住建局搭建主要面向棚改居民的服务平台;
(二)实施单位向棚改居民征集房源需求信息,并将信息整理核实后报住建局;
(三)住建局通过平台统一对外发布征集商品房作为安置房房源需求公告,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均可到服务平台登记房源、房价、户型、位置等信息并明确售房优惠条件,房源价格应当低于区域内同类房地产市场平均销售价格;
(四)住建局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提供的房源信息进行核实后,实施单位通过公开招标、公开竞价、竞争性谈判、政策性优惠等措施,选择合适房源。
房源确定后,实
施单位将相关信息报住建局,由住建局统一在平台公布,供棚改居民选购;
(五)棚改居民按照征收安置补偿协议约定的补偿金额,自主通过服务平台购买商品住房。
货币安置补偿额度低于商品住房价格的,不足部分由棚改居民自行补足;货币安置补偿额度高于商品住房价格的,购房后的余款部分,由棚改居民凭房产证到实施单位办理拨付手续;
(六)棚改居民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个人签订购房合同后,由实施单位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个人按网签购房合同及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兑现结算。
第九条纯货币安置的,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按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补偿额度,与棚改居民签订补偿协议;
(二)棚改居民持补偿协议到实施单位领取补偿款。
第十条棚改货币化安置资金来源主要包括:
(一)国家和省安排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奖励资金;
(二)县政府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收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等渠道中安排的资金;
(三)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支持棚改的政策性贷款、专项建设基金;
(四)通过省级政府代发地方政府债券及其它渠道筹集的资金。
第十一条优惠政策:
(一)棚改实行货币化安置的,计入年度棚改目标任务,同等享受各级专项资金补助并按规定享受税费减免等政策。
中央预算内投资可按规定用于政府集中购置棚改安置住房
的配套基础设施投资;
篇二:太原市七平房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策划
太原市七平房棚户区改造
工程项目策划书
1.工程概况及工程特点1.1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太原市尖草坪区七平房棚户区改造工程c组团,位于太原市尖草坪区北固碾村以北,太原二电厂以南,大同路以西,包括6#、7#、8#楼,地上30/31层,地下二层。
结构形式为剪力墙结构,地基采用预应力管桩静压桩基础,基础采用筏板基础。
总建筑面积68243.925㎡。
其中6#楼总建筑面积为17972.57㎡,地下建筑面积1071.14㎡,地上建
筑面积16901.43㎡;7#楼总建筑面积为24729.08㎡,地下建筑面积1668.19㎡,地上建筑面积23060.89㎡;8#楼总
建筑面积为25542.275㎡,地下建筑面积1894.71㎡,地上建筑面积23647.565㎡。
建设单位:管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工程地点:下图红旗位置
1.2工程特点
1.2.1本工程占地面积小,地库边线离楼座位置比较近,且甲方要求地库工期紧,施工用地紧张,因此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是施工组织的关键。
1.2.2板的优化设计,剪力墙模板方案的优化,是本工程施工的重要环节。
1.2.3地下水位较高,地下工程采用结构自防水和外包卷材防水相结合,防水施工为本工程的关键工序。
1.2.4外墙保温和屋面保温均采用挤塑聚苯保温,外墙保温板的施工质量,直接影响到本工程的节能效果,因此外墙保温施工是本工程的关键工序。
1.2.5地下室底板为大体积混凝土,必须采取相应措施,做好温度控制,避免裂缝渗漏。
1.2.6专业工种之间和地方政府部门之间配合多。
本工程涉及土建结构、装修、电气、给排水、弱电、通风等专业,且交叉时间长;因此施工的配合与协调将是本工程成败的关键。
1.2.7本工程与我公司总部相距很近,空间距离很近,可使资源调配周期缩短、项目管理成本减少,这将是我公司承建本工程一大优势。
2、项目管理目标
质量目标:达到合格工程;
达到太原市结构“迎泽杯”和结构优质样板工程;争创“汾水杯”工程;
安全目标:确保无重大工伤事故,杜绝死亡事故
轻伤频率控制在千分之三内;
文明施工目标:争创山西省安全文明标化工地;绿色施工目标:确保达到绿色施工标准工期目标:6#楼、7#楼、8#楼;
计划20XX年9月1日开始桩基施工,20XX年11月30日主体结构完,20XX年8月30日竣工。
利润目标:7.58%
成本目标:控制和降低工程总成本,确保项目收益率。
技术创新目标:申报省级工法1篇,实用新型专利1个。
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总工负责,主要从民建高层项目的筏板大体积砼浇筑、模板安装、外墙节能保温等方面寻求新的突破,争取做出一些技术方面的创新,并在过程中应用bIm 技术。
3、项目组织机构
3.1项目管理机构
4.1.1合同工程内容:高层住宅的桩基础、土建、给排水、采暖、电气、弱电、装饰装修、地库及室外配套工程。
4.1.2合同承包范围:棚户区改造工程为6#、7#、8#楼,施工合同为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的建筑安装工程,建筑面积约68243.925㎡。
4.1.3合同价款及付款、结算方式:
签约暂定合同价:人民币(大写)贰亿元(20000万元)。
4.1.4合同价款计价方式:土建工程:执行20XX年《山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价目汇总表》,装饰装修工程:执行20XX年《山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价目汇总表)》;安装工程:执行20XX年《山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价目汇总表》,取费按照《20XX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标准取费;并随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政策性调整文件调整,材料价格确认:材料价格执行施工同期太原市主管部门颁发的太原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中材料指导价格,特殊材料、信息价中缺项的材料双方询价,并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承包人结算依据。
规费按(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晋建标规费(省属)176号文件执行;人工单价按现行20XX年山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水平执行,并随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政策性调整文件调整。
4.1.5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施工图预算+施工方案+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双方认可的施工方案+政策
性调整文件,本项目采用包工包料的结算方式。
4.1.6工程
预付款:无
4.1.7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及时间:4.1.8支付时间:按单栋建筑考核
4.1.9承包人施工至主体5层顶板后,将已完工程量报告上报至发包人,发包人收到后,审核完毕并向承包人支付经发包人审核后已完工程量的80%。
之后工程进度款按每5层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付至累计已完工程造价的85%,审计完毕(60天内),双方签字认可后支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95%,留5%的质保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发包人满2年后,发包人在14日内一次性支付承包人。
4.1.10现场签证、设计变更、政策性调整等按月计入工程进度,并按合同约定付款比例随工程进度同期支付。
4.2工程分包计划4.2.1分包计划安排
根据合同文件要求,本工程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内容,包括建筑、装饰、给排水、消防、弱电等工程。
本工程施工阶段中的主体结构工程由我公司下
属的劳务分包负责施工,内装修、给排水等专业工程均由我公司下属的专业施工队伍负责施工,其他专业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施工项目的分包计划详见下表:
4.3材料采购计划和采购方式
4.3.1全部材料由我公司(中冶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进行集中采购。
篇三:中冶天工太原市七平房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策划
(最终版)
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七平房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部
太原市尖草坪区七平房棚户区改造工程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编制:
审核:
审批:
中冶天工七平房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部
二o一五年八月
目录
1、工程概况及工程特点................................................. . (3)
1.1工程概况................................................. (3)
1.2工程特点................................................. (3)
2、项目管理目
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