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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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厂防汛管理办法全文内容

水电厂防汛管理办法全文内容

水电厂防汛管理办法全文内容水电厂防汛管理办法全文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电厂的防汛管理工作,确保水电厂安全运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水电厂的防汛管理工作。

第三条水电厂防汛工作的目标是做到防灾减灾,确保水电厂的正常运行。

同时要重视环境保护,将防洪与生态建设有机结合。

第四条水电厂应当建立健全防汛管理责任体系,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加强防汛管理措施的落实,确保防汛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预防和监测第五条水电厂应当建立健全防汛监测体系,及时了解汛情、水情和水文数据,并建立相应的汛情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六条水电厂应当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水情水文数据的分析和预测工作。

并依据预测结果,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第七条水电厂应当定期检查维护水电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以防止因设备故障引发的安全事故。

第八条水电厂应当对水库库容、泄洪能力、泄洪作业程序进行全面评估,确保泄洪工作的有效且安全。

第三章应急处置第九条水电厂应当编制防汛预案,并向上级相关部门备案。

预案应包括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任务分工、应急装备、应急物资等内容。

第十条水电厂应当配备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应变能力。

第十一条水电厂应当建立健全联络机制,与上级、下级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传递信息,协同行动。

第十二条一旦发生水灾情况,水电厂应当立即组织应急响应,按照预案部署人员,调动装备,进行灾情评估和抢险救援工作。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三条水电厂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并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十四条水电厂应当定期检查维护水电设备和防洪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和防护功能。

第十五条水电厂应当加强消防工作,定期组织演练,确保消防设施的有效性。

第十六条水电厂应当建立灾后总结机制,及时总结经验,加强防灾减灾的工作。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水电厂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办法

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办法

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办法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办法为确保农村水电站在汛期能够安全运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规范农村水电站的防汛安全管理工作。

一、组织架构每个农村水电站应成立防汛安全管理委员会,由站长担任委员会主任,其他成员包括安全工程师、水利工作人员、维护工作人员、农村居民代表等。

二、责任与职责1.水利工作人员应及时了解水文情况,及时向防汛安全管理委员会汇报,协调相关部门采取防汛措施。

2.维护工作人员应对机器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同时,做好应急措施,如果出现故障及时进行修复。

3.安全工程师应认真负责地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应急工作流程的顺畅和科学性,同时加强安全监测和防范工作。

三、防汛工作1.在汛期,防汛管理委员会应遵循“防汛先行,保障安全”的原则,加强防汛工作。

2.委员会应指定专人以及协调其他部门落实防汛措施,包括清理河床、堤坝加固、减少溢洪等等。

3.水利工作人员应利用水文专业知识,及时掌握各地水文状况,传达给委员会并协同其他人员采取措施。

四、安全检查1.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每月至少一次,每季度至少一次,确保安全生产的正常开展。

2.注重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3.定期检查维护设备,确保机器正常运转和作业安全。

五、应急预案1.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不断完善,提高其可行性和针对性。

2.定期组织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

3.加强舆情监测,做好舆情防范,及时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

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1.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制,落实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2.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3.定期组织安全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以上就是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办法,通过细致地管理和制度规范,确保了农村水电站在汛期的安全操作和顺畅运行。

2023年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办法

2023年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办法

2023年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农村水电站的防汛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水电站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防汛安全责任1.水电站负责人是本水电站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制定防汛应急预案,并保证其可行性和及时性。

2.水电站应建立健全防汛安全管理机制,确保责任到人,明确人员职责,并落实人员到位和配备必要的防汛设备。

3.水电站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并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坚决杜绝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等行为。

4.水电站应定期开展防汛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确保安全避险意识的增强。

三、防汛安全监测1.水电站应配置完善的防汛安全监测设备,对水位、降雨量、水质等指标进行实时监测,并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和分析,做好防汛安全预警工作。

2.水电站要建立健全防汛信息报送和发布制度,确保及时准确地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周边群众发布防汛信息,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响应能力。

3.水电站应与周边相关单位建立联络联系机制,共享防汛监测数据,加强合作配合,提高防汛安全管理水平。

四、防汛应急预案1.水电站应制定防汛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责任和处置措施,包括人员疏散、设备保护、水库泄洪等内容,并定期进行演练和评估,确保预案的可行性和及时性。

2.水电站应按照预案要求,加强人员培训和技能培养,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突发事件中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措施,保障人员安全。

3.水电站应配备完备的防汛设备和器材,并定期检修和更新,确保设备的完好性和可使用性。

五、防汛安全检查1.水电站每年应进行一次大型防汛安全检查,列出问题清单并制定整改方案,及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2.水电站应定期进行设备巡检,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定期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水电站要加强对施工、维修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工作按照规定要求进行,不得存在违规操作和施工。

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办法范本

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办法范本

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办法范本一、总则为确保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水电站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安全责任制度(一)水电站安全责任制度1. 水电站负责人对本水电站的防汛安全负总责,全面组织、协调、指导防汛安全工作,在汛期前及时组织水库蓄水、泄水,确保水库水位在安全水位范围内波动。

2. 水电站负责人要加强对防汛安全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他们具备相应的岗位技能和操作能力。

3. 水电站负责人与相关部门、单位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接收和传递有关防汛安全信息,做好应急处理。

4. 水电站应制定防汛抢险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保障防汛抢险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各级责任联动制度1. 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水电站的防汛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对水电站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

2. 相关部门要加强与水电站的沟通协调,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管理服务,确保水电站的防汛安全工作能够得到保障。

三、安全管理措施(一)预防措施1. 水电站要配备完善的防汛设备和器材,并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和器材的正常使用。

2. 水电站要建立健全防汛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人员的工作职责和操作程序,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水电站要加强对水库周边的巡视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水库的安全运行。

(二)应急措施1. 水库发生大暴雨等灾害性天气时,水电站要及时组织应急抢险工作,采取措施降低洪水对水库的影响,确保水库坝体的安全稳定。

2. 水电站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在抢险工作中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作用,共同完成抢险任务。

3. 水电站要做好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部署,明确各级责任,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四、防汛安全检查(一)定期检查1. 水电站要定期对防汛设备和器材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其正常运行。

水电厂防汛管理办法

水电厂防汛管理办法

水电厂防汛管理办法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水电厂的防汛工作,确保设施和人员安全,并最大程度减少因洪灾造成的损失。

该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具备抗洪能力的水电站。

2. 防汛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2.1 总体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各项防汛措施。

- 指定总指挥并明确其权限;- 组建应急响应小组;- 制定紧急疏散预案等。

2.2 监测与预警部门:负责监测气象、河流及降雨情况,并提供实时数据和风险评估报告。

- 建立完善监测系统;- 提前发布预警信息给相关单位。

3. 库区排涝方案在极端天气条件下,为了避免库区积涝导致溢坝事故发生,在设计中必须考虑以下要点:a) 确保泄洪通道畅通且足够能承受额外来袭流量;b) 定期检查闸门运行状况,确保其正常工作;c) 建立库区排涝预案,并定期组织演习。

4. 设备及设施防护为了减少洪水对水电厂的损害,在设计和运营中需要考虑以下方面:a) 水泵、发电机等关键设备要设置在高处或采取其他措施进行防护;b) 高低压开关柜应安装在密封且能够耐受一定淹没时间的地方;c)建筑物外墙使用适当材料以提供额外支撑力。

5. 库内人员疏散与安全在极端情况下,必须迅速有序地将所有人员转移到安全区域。

因此需做好如下准备:- 制定详细完善的紧急疏散计划并向相关部门通报;- 安排专业队伍负责指导和协助人员疏散过程;6. 法律名词及注释- 抗洪能力:指水电站所具有的承担大规模降雨引起河流湾曲段上游来袭径流时不溃坝而稳妥通过。

- 紧急疏散预案:指在水电站发生洪灾等紧急情况时,组织人员有序撤离的详细计划。

- 库区积涝:库区内因降雨过多或其他原因导致蓄水量超出设计容量而造成的溢坝现象。

本文档涉及附件:1. 水电厂防汛工作责任分工表2. 应急响应小组名单。

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办法

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办法

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办法一、立即启动预警系统,加强监测和预测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的重要一环是确保水电站的预警系统正常运行。

在雨季来临之前,应立即启动预警系统,并加强监测和预测工作。

通过准确预测降雨量和洪水水位,及时发出警报,提前做好应对措施。

同时,对预警系统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减少故障风险。

二、加强水电站周边环境整治为了减少洪水对水电站的影响,需要加强水电站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

首先,要确保水电站周边的排水系统畅通,防止因排水不畅而造成水库水位上涨。

其次,要清理河道和水库内的淤泥和垃圾,确保水流顺畅,减少水库淤积的风险。

另外,还需要加强对水电站周边河道和水库的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建立健全责任制和应急预案为了有效应对突发洪水情况,需要建立健全责任制和应急预案。

水电站管理人员应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任务,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

同时,要加强对人员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当洪水来临时,快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对措施,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四、加强设备维护和安全检查水电站设备的正常运行对于防汛安全至关重要。

因此,需要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安全检查工作。

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同时,加强对设备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存在的问题。

此外,水电站应建立设备巡检制度,加强对设备运行状态的监测,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五、加强防汛物资准备和保障在防汛期间,水电站应预先准备足够的防汛物资,并确保其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

对于防汛物资的储备和保障,应制定详细的计划,并与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配合。

另外,水电站应建立健全物资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和更新物资,确保其完好和可用。

六、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动协作为了提高防汛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水电站应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动协作。

及时与当地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沟通,共享有关洪水情况和预警信息,确保各方工作协调一致。

同时,要与其他水电站和下游地区保持联系,及时了解河流流量和水位的变化情况,做好风险评估和应对措施。

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办法

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办法

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办法
是指针对农村水电站在汛期进行防汛安全管理的一套规章制度和操作措施。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办法:
1. 建立健全防汛应急预案:制定水电站防汛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组织指挥机构、应急措施等内容。

预案应包括台风、暴雨等不同灾害情形的处理办法,并定期演练。

2. 加强管理组织:设立专门的防汛管理机构或岗位,明确人员职责,建立健全防汛安全管理制度。

3. 落实巡查制度:定期巡查水电站各设施设备的状况,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4. 加强水库调度和监测:根据天气预报和水情情况,及时调整水库水位和流量,确保水库的安全运行。

同时,建立水位监测系统,及时掌握水位变化,预警可能发生的洪水。

5. 做好泄洪管理:严格按照防汛预案和泄洪操作规程,合理安排泄洪量和时间,避免因泄洪不当造成的次生灾害。

6. 强化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进行防汛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水电站工作人员的防汛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7. 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定期检修和维护水电站的设施设备,确保其能正常运行,预防因设备故障引发的安全事故。

8. 建立信息与联络系统:建立与气象、水文等部门的信息交换机制,及时获取天气和水情信息,有效应对突发洪灾。

9. 制定应急处置措施:建立健全水电站防汛应急响应机制和处置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措施。

10. 加强对人员安全的保障: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牌,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同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提高人员在危险环境中的安全意识。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办法,根据具体情况还可以有针对性地制定更具体的措施。

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办法范文

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办法范文

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办法范文一、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水电站是农村地区重要的能源供应设施,也是防洪抗灾的关键设施之一。

农村地区常常面临洪涝灾害的威胁,因此,加强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非常重要。

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需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强技术设备的维护和更新,提高应急响应能力,确保水电站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二、建立完善的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制度1. 建立健全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责任制a. 设立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权限。

b. 制定相关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防汛工作责任,并按照职责分工进行落实。

c. 严格落实防汛安全管理的考核制度,对防汛工作成效进行评估和激励。

2. 加强水电站的检查和监督a. 定期对水电站的设备设施进行巡检和维护,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b. 建立定期的水电站巡查制度,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c. 开展水电站防汛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三、加强水电站的抗洪排涝设施建设和管理1. 增强水电站的排涝能力a. 定期检查并修复水电站的排涝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b. 定期清理水电站周边的河道和沟渠,保畅排涝通道。

c. 加强抗洪设施的建设,增加水电站的防洪能力。

2. 定期进行水库蓄水安全评估a. 针对不同水库的具体情况,制定不同的蓄水安全方案。

b. 加强对水库蓄水过程中的水位、流量等参数的监测和控制,确保蓄水安全。

四、加强水电站的应急响应能力建设1. 制定健全水电站的应急预案a. 根据水电站的具体情况,制定灾害发生时的应急预案。

b.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抗洪抢险的应急响应能力。

2. 加强水电站的通信和信息系统建设a. 建立健全水电站的通信系统,确保与外界的及时沟通。

b. 配备现代化的信息系统,实时监测水电站的运行状态,迅速反应异常情况。

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与协调1. 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a. 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及时掌握降雨情况。

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办法模版

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办法模版

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办法模版一、总则1. 为加强农村水电站防汛工作,保障水电站的安全运行,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农村水电站及其相关单位,包括水电站的管理、运行、维护等各方面。

3. 农村水电站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的具体实施细则,并定期进行修订。

二、防汛责任1. 农村水电站应设立专门的防汛责任机构,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任务。

2. 防汛责任机构应定期组织防汛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三、防汛措施1. 水电站应加强设备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 水库应按照相关规定储备足够的防汛物资和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新。

3. 水库应制定详细的防汛预案,并进行演练,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4. 水库周边环境的维护应做到位,确保水库的安全。

5. 水电站应与相关部门建立紧密的联络机制,及时获取降雨、水位等预警信息,确保防汛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6. 水电站应按照要求建立和完善防汛信息报送和共享机制,加强对防汛信息的整理、分析和利用。

7. 水电站应定期开展防汛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8. 水电站应加强对防汛安全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防汛意识和技能。

四、防汛应急处置1. 在降雨量明显增大时,水电站应立即启动预警机制,督促员工做好各项防汛工作准备。

2. 在降雨引发洪水时,水电站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疏散和转移。

3. 在洪水威胁水电站安全时,水电站应立即关闭闸门,停止发电并采取紧急排水措施。

4. 在发生设备故障时,水电站应立即启动应急维修措施,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五、防汛检查与评估1. 水电站应定期进行防汛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水电站应制定防汛事故的风险评估和防范措施,并将评估结果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六、防汛信息公开1. 水电站应对防汛工作的相关信息进行公开,确保信息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2. 水电站应建立和完善防汛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发布防汛情况和预警信息。

七、法律责任1. 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水电站应及时进行处理,确保责任人受到相应的处罚。

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办法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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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保障水电站设备运行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农村水电站的防汛工作和安全管理。

第三条水电站负责人是农村水电站的第一责任人,对水电站防汛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并确保本办法的贯彻执行。

第四条水电站防汛安全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施策,科学防汛和应急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防汛准备第五条水电站负责人应当建立健全防汛组织体系,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防汛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水电站应当制定防汛预案,明确各项应急措施,并定期进行演练和练习。

第七条水电站应当建立防汛设备和器材台账,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八条水电站应加强与上级防汛指挥部和相关排涝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时传递防汛信息。

第九条水电站应定期清理河道和溪涧,防止堵塞,确保排水通畅。

第十条水电站负责人应当做好洪水漫溢期间人员转移工作的筹划和安排。

第三章防汛措施第十一条水电站应当建立健全巡查制度,加强对设备和设施的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水电站负责人应当做好值班工作,配备足够的值班人员,保持畅通的沟通方式。

第十三条水电站应加强对险情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及时向上级汇报。

第十四条水电站应当制定并贯彻紧急抢险预案,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确保抢险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水电站应加强对危险区域的监控和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章应急处置第十六条水电站负责人应当做好防汛信息收集、发布和传递工作,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七条水电站应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及时调动相关人员和力量,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第十八条水电站应当及时启动紧急抢险预案,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九条水电站应加强对被困人员和财产的救援和保护工作。

第二十条水电站应加强对防汛工作的总结和评估,及时改进完善管理办法。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一条水电站负责人应当严格执行本办法,对防汛安全工作失职失责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办法

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办法

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办法
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1. 预防措施:
- 对水电站及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 加强对水电站周边环境的管护,清理河道淤积物,确保水流通畅;
- 定期检查并修复水坝、闸门、泄洪口等设施,确保防洪措施有效;
- 建立防汛预警系统,及时掌握降雨情况,做好准备工作。

2. 应急响应措施:
- 建立应急预案,制定防汛应急措施和责任分工;
- 定期组织模拟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 配备必要的抢险救援设备和器材,确保应急处置能力;
- 建立与相关部门的紧急联系机制,确保及时沟通和协同行动。

3. 安全教育和培训:
- 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 建立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加强对农村居民的安全知识宣传;
- 配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提醒和引导人员注意安全。

4. 监测和评估:
- 建立水电站的监测系统,实时监测水位、水压等指标;
- 定期进行安全评估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 加强与相关专业机构的合作,提高水电站的安全性能。

5. 法律法规和纪律:
- 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运营管理;
- 加强内部管理和纪律教育,保证工作人员的遵守规定;
- 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以上是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办法的基本要点,具体实施可以根据水电站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制度

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水电站安全生产,预防洪涝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水电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水电站所有在岗员工及临时工、承包商等相关人员。

第三条防汛安全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二章防汛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水电站防汛领导小组,负责防汛工作的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防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防汛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及职责如下:(一)主任:负责全面协调防汛工作,组织召开防汛工作会议,部署防汛任务。

(二)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负责防汛物资储备、人员调配、应急演练等工作。

(三)成员: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防汛工作,具体落实防汛措施。

第三章防汛准备工作第七条防汛前,各相关部门应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防汛设施、设备完好。

第八条防汛物资储备:储备足够的防汛物资,如沙袋、铁锹、救生器材等。

第九条防汛值班:汛期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指挥调度有力。

第十条应急演练:定期组织防汛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防汛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防汛预警与响应第十一条防汛期间,密切关注气象、水文等信息,及时掌握汛情变化。

第十二条预警发布:根据汛情变化,及时发布防汛预警信息,确保员工及时了解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三条响应措施:根据防汛预警等级,采取以下措施:(一)一级预警: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确保人员安全。

(二)二级预警:加强巡查,严密监控水位变化,做好应急物资储备。

(三)三级预警:加强值班,密切关注水位变化,做好日常巡查。

第五章防汛结束后工作第十四条防汛结束后,对防汛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第十五条对防汛工作中的先进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

第十六条对防汛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水电站防汛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水电站汛期安全管理制度

水电站汛期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水电站汛期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水电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水电站汛期安全管理。

第三条汛期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水电站安全度汛。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水电站汛期安全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汛期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成立水电站汛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汛期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汛期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汛前准备第七条汛前,水电站应全面检查水工建筑物、机电设备、通信设施等,确保设备完好、运行正常。

第八条汛前,水电站应制定详细的汛期安全工作方案,包括应急预案、值班制度、巡查制度等。

第九条汛前,水电站应储备足够的防汛物资,如沙袋、水泵、照明设备等。

第十条汛前,水电站应加强对员工的汛期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汛期运行第十一条汛期,水电站应严格执行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

第十二条汛期,水电站应加强对水工建筑物、机电设备、通信设施等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汛期,水电站应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工情等信息,做好洪水预报和预警工作。

第十四条汛期,水电站应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做好洪水调度、泄洪等工作。

第五章应急处置第十五条发生汛情时,水电站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员安全、设备安全。

第十六条汛情紧急时,水电站应迅速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确保生命安全。

第十七条汛情缓解后,水电站应进行全面检查,修复损坏设施,恢复正常运行。

第六章检查与考核第十八条汛期,水电站应定期开展汛期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九条汛期结束后,水电站应组织汛期安全工作总结,对汛期安全工作进行考核。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水电站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办法

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办法

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运行,有效防范洪水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农村水电站的应急救援能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农村水电站的防汛安全管理。

第三条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的规定,执行上级有关防汛安全的指示、命令,强化生产安全管理。

第四条农村水电站所在地政府是对本地区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工作的直接负责单位。

第五条农村水电站应当建立健全防汛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责任。

第六条农村水电站应当加强防汛宣传教育,提高全员的防汛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七条农村水电站应当建立防汛安全监测和预警体系,及时掌握防汛安全信息。

第八条农村水电站应当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第九条所有从事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农村水电站应当配备必备的防汛装备和器材,保证生产安全。

第二章防汛安全责任制第十一条农村水电站的法定代表人是全面负责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工作的责任人。

第十二条农村水电站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责任。

第十三条农村水电站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分工制,明确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和责任。

第十四条农村水电站的防汛安全工作应当由专人负责,明确岗位职责,履行防汛安全管理职责。

第十五条农村水电站应当建立定期进行防汛安全检查和评估的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防汛安全。

第十六条农村水电站应当建立与相关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机制,共同做好防汛安全工作。

第十七条农村水电站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奖惩机制,对防汛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存在安全隐患、违规操作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惩戒和处理。

第三章防汛宣传教育第十八条农村水电站应当建立健全防汛宣传教育体系,不断提高全员的防汛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九条农村水电站应当制作并张贴防汛安全宣传标语、海报等,定期组织开展防汛安全宣传活动。

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办法

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办法

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办法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村水电站的建设与运行日益普及。

然而,由于自然灾害的频繁发生,特别是洪水灾害对农村水电站的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保障农村水电站的正常运行,必须建立有效的防汛安全管理办法。

本文将探讨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办法的重要性、关键措施以及提高防汛水平的参考建议。

一、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办法的重要性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护设施和人员的安全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农村水电站通常位于山区或河边,极易受到洪水的冲击。

防汛办法的贯彻执行,可以有效降低洪水灾害对水电站的影响,减少设施损坏甚至灾害性事故的发生。

其次,防汛安全管理办法的有效执行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安全意识,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及时采取措施应对突发情况,降低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的关键措施1. 提前制定详细的防汛计划:根据历史洪水的发生情况,制定经验丰富的专业防汛人员参与的详细防汛计划。

计划包括洪水发生前、期间和后续的措施,包括预警系统的建设和运行、水库的调度和水位控制、设备的巡检和维护以及人员的培训和演练。

2. 做好洪水预警和监测工作:建立科学、准确的洪水预警系统,对附近河流的水位、雨量、流速等指标进行实时监测并进行预测,确保提前获得可靠的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要及时传达到相关人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提升堤坝、关停闸门等。

3. 加强水库管理和水位控制:实行科学灵活的水库调度制度,根据降雨情况合理控制水位,以减少库容压力。

定期检查和维护水坝、溢洪道等设施的完好性,确保其良好运行。

4. 健全应急预案和演练机制:制定和完善农村水电站的应急预案,包括突发情况下的营救、疏散和物资调度等措施。

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演练,提高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和效率。

5. 加强设备巡检和维护:定期检查水电设备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排除潜在的故障隐患。

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高效性能。

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办法

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办法

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办法一、前言在我国农村地区,水电站是很重要的设施。

同时,我们也要面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如洪水、山洪、泥石流等。

这些自然灾害对农村水电站的运营和管理可能带来巨大的危害。

因此,为了保障农村水电站的安全运行,制定防汛安全管理办法是非常必要的。

二、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方案的目的本管理方案的目的是确保农村水电站在洪水、山洪、泥石流等灾害发生时,保障人身和生产设施不受损害,防止因灾害导致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三、防汛安全管理措施1.防洪设施建设为了保证农村水电站的运行和管理,必须要有一定的基础设施来应对自然灾害。

在这里,我们将在以下方面进行建设:•建设堤防:在水电站周围设置一定的堤防,以承担洪水泥石流等灾害。

•加固水电站淤泥带:在水电站的淤泥带增加支撑设施,以防止误差导致的脱落发生。

•建设安全避泡坑:在水电站建设安全避泡坑,以减少水压,提高稳定性以及保障安全。

2.防汛演习在农村水电站运行和管理过程中,防汛演习是必不可少的。

演习的目的是,更好地理解和掌握防汛安全管理方案,及时发现隐患,以及排除在水电站运营过程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

3.设立防汛值班制度设立防汛值班制度是为了学习和动员农村水电站管理人员在灾害发生时的应对和处置。

值班人员应该密切关注天气预报,特别是短时暴雨,及时掌握气象变化,做好应对措施。

同时,设备应常备备用,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

4.注意防汛安全在水电站运行和管理过程中,每个人都应该高度关注防汛安全。

在此过程中,我们应该出现以下场景:•在水电站周围设置安全警戒线,每个人都要严格遵守。

•气象变化时,应立即开启各种防汛设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

•在汛期期间,全体人员要注意自身安全,合理安排工作。

四、总结从上述措施可以看出,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办法是非常重要的,不仅关系到水电站运行和管理的发展,更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利益。

同时,在汛期期间,我们更应该高度警惕,严格遵守管理办法,以保障水电站的安全运行。

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办法正式样本

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办法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9602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示范文本)编制: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办法正式样本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办法正式样本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

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省农村水电站(以下简称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明确防汛安全管理责任,促进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水电站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单站装机容量5万千瓦(含)以下及民营投资主体管理的单站装机容量5万千瓦以上的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

本办法所指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是指水电站所涉及的水库大坝或山塘、挡水设施、泄洪设施、引水设施、预警设施、监测设施、发电设施、供配电设备设施、管理设施等主体工程和附属工程及管理范围内的高边坡地段、易发地质灾害地段等的防汛安全管理。

第三条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属地负责。

分级管理权限按照水库大坝防汛安全管理权限划分。

第四条水电站防汛工作是基层防汛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将辖区内水电站防汛抢险救灾避险工作纳入基层防汛应急抢险救援体系。

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办法范文第1章总则第1条为了保障农村水电站的防汛安全,规范水电站的运营管理,加强防汛安全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农村水电站的防汛安全管理。

第3条农村水电站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加强对防汛安全的管理,保障水电站的正常运行和生产。

第4条农村水电站的防汛安全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科学的防汛措施,确保水电站能够抵御各种自然灾害的侵袭。

第5条农村水电站的防汛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属地管理,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共同参与防汛工作。

第6条农村水电站的防汛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做到“四个到位”,即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岗位到位、预案到位。

第7条防汛安全管理办法的修改和补充,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经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2章组织机构与责任第8条农村水电站的防汛安全管理工作由水电站所在地的地方政府负责组织和领导,成立防汛安全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工作的单位为水利局和水电站管理部门。

第9条防汛安全管理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应包括水利局、水电站管理部门、社会救援单位、环境保护部门、气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代表,由地方政府主管部门任命。

第10条防汛安全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一)组织制定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二)组织开展防汛工作的组织活动,制定年度防汛工作计划;(三)对水电站的防汛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四)组织开展防汛演练和培训,提高防汛能力;(五)组织应急救援和抢险工作,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六)展开科学研究,改进防汛技术和管理水平。

第11条水电站所在地的地方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防汛安全工作考核机制,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第12条农村水电站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防汛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13条农村水电站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防汛安全意识和应急响应能力。

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制度

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水电站安全度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水电站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水电站的防汛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第一、确保度汛”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水电站应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防汛工作的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编制防汛预案,组织实施防汛演练;2. 负责收集、分析水情、雨情、工情等信息,及时向上级报告;3. 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防汛工作;4. 负责防汛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配;5. 负责监督检查防汛工作落实情况。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1. 生产部门:负责电站生产运行,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2. 技术部门:负责水电站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维护,提高防洪能力;3.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防汛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修;4. 保卫部门:负责防汛期间的安保工作,确保人员安全;5. 财务部门:负责防汛经费的预算、使用和监督。

第三章防汛预案与演练第七条水电站应根据实际情况,编制防汛预案,内容包括:1. 防汛组织机构及职责;2. 防汛物资、设备、人员准备;3. 防汛措施及应急响应;4. 防汛信息报送及沟通;5. 防汛工作总结及评估。

第八条防汛预案应定期修订,确保其时效性和实用性。

第九条水电站应定期开展防汛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四章防汛措施第十条水电站应加强水情、雨情监测,密切关注上游来水情况,及时掌握水库水位、库容等数据。

第十一条水电站应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第十二条水电站应加强对大坝、泄洪建筑物、溢洪道等关键部位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水电站应做好防汛物资储备,确保防汛期间物资供应。

第十四条水电站应加强对下游的预警预报,及时发布洪水预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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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SM-ZD-10513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办法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办法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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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省农村水电站(以下简称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明确防汛安全管理责任,促进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水电站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单站装机容量5万千瓦(含)以下及民营投资主体管理的单站装机容量5万千瓦以上的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

本办法所指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是指水电站所涉及的水库大坝或山塘、挡水设施、泄洪设施、引水设施、预警设施、监测设施、发电设施、供配电设备设施、管理设施等主体工程和附属工程及管理范围内的高边坡地段、易发地质灾害地段等的防汛安全管理。

第三条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属地负责。

分级管理权限按照水库大坝防汛安全管理权限划分。

第四条水电站防汛工作是基层防汛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将辖区内水电站防汛抢险救灾避险工作纳入基层防汛应急抢险救援体系。

第二章防汛责任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水电站的防汛安全负总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督促、组织检查、协调本地区水电站防汛安全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水电站的防汛安全实施行业监管。

第六条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按管理权限实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水库总库容100万立方米(含)以上的水电站,防汛行政责任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领导担任,水库总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下的水电站,防汛行政责任人由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领导担任。

第七条水电站主管部门负责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对水电站防汛安全负管理责任,其主管部门领导任防汛安全管理责任人。

水利、能源(电力)、交通、农业、旅游、管委会、国有投资集团等是其所属的水电站的主管部门。

乡(镇、街道)及农村集体组织所有的水电站的主管部门为当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其他投资主体所有的水电站安全管理责任由业主承担,业主视同主管部门。

第八条水电站运行管理单位负责水电站防汛安全日常管理,对其运行管理的水电站防汛安全负直接责任,运行管理单位负责人为防汛安全直接责任人。

水库与电站分别独立经营管理的,水库运行管理单位与电站运行管理单位各自负责管理区域内的防汛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水库运行管理单位与电站运行管理单位以下统称水电站运行管理单位,按不同运行管理模式可分别为业主、承包经营单位、水库管理机构等。

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下,没有条件建立运行管理单位的水电站,由主管部门指定专职管理人员履行相应的防汛安全管理日常工作的职责。

第三章防汛管理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在建和已建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督查,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程序、工程度汛方案、水库控制运用计划、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抢险预案、安全生产组织机构、防汛安全管理制度等。

第十条水电站主管部门负责确定防汛安全管理责任人和防汛直接责任人,按分级管理权限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备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按分级管理权限向社会公布各水电站防汛安全行政责任人、管理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

第十一条水电站主管部门负责检查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制度、防汛应急抢险预案、工程度汛方案、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水库控制运用计划和防汛度汛保障措施等的编制、执行情况,并报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水电站主管部门应按《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定期组织大坝安全鉴定,对鉴定为二类坝的应限制蓄水运行,对鉴定为三类坝的应空库运行,并限期进行除险加固。

第十三条水电站主管部门须落实专人联系所辖水电站,负责督促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落实应急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责令水电站限期整改防汛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四条水电站运行管理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参加水电站安全管理年检工作,派员参加水电安全监察员及运行人员的持证上岗培训和换证培训,建立健全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制度、日常定期检查巡查制度和安全监测防护制度,组建防汛管理机构,落实专职防汛管理人员,做好防汛度汛预案演练和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五条水电站运行管理单位在汛前要组织对大坝(含活动坝)、引水渠(洞)、压力前池、压力钢管、沿渠边坡、电站厂房等主要设施设备的检查和评级,要加强对库区坍岸、滑坡、下游河道设障阻水及其它有碍水电站安全情况的检查,定期对泄洪闸门、启闭设备、备用电源进行试运转,及时处理所发现的问题。

第十六条水电站运行管理单位在汛期要加强对水库、水电站影响范围内的高边坡地段,易发地质灾害地段、电站厂房、管理房后边坡的监测和防护,发现隐患和险情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水电站运行管理单位必须服从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调度指挥和监督,在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切实履行值班职责,加强通信设施维护,确保大坝与电站厂房之间,水电站与上下游村镇、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间的信息畅通,及时准确向主管部门和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报送水情、雨情、工情、灾情、洪水预报成果等信息。

第十八条水电站运行管理单位要组织或委托编制水电站防汛应急抢险预案。

防汛应急抢险预案应报防汛行政责任人所在县(市、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报上一级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备案。

第十九条水电站运行管理单位在遇有较大洪水实施水库防洪调度前,应根据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水库放水预警方案,做好预警工作,并及时通知水库上、下游受影响地区。

遇特大暴雨洪水或其它严重汛情危及大坝安全,且来不及通知或通信中断无法与外部联系时,可按批准的防汛应急抢险预案执行。

第四章安全度汛第二十条在建(改扩建)水电站项目法人要会同设计、施工等单位编制工程度汛方案,度汛方案包括度汛设计报告、度汛计划与措施、度汛施工计划与措施、度汛组织保证措施、人员应急转移预案、度汛安全管理责任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在建(改扩建)水电站工程度汛方案按照分级管理的权限,报水电站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审批后报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备案。

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水电站,项目法人应将工程度汛方案经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报省、市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省级以下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水电站,对于防洪影响范围不跨县(市、区)级行政区域的,项目法人应将工程度汛方案报所在地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审查、备案;对于防洪影响范围跨县(市、区)级但不跨市级行政区域的,项目法人应将工程度汛方案报所在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防汛指挥机构审查、备案;对于防洪影响范围跨市的,工程度汛方案应报大坝所在县(市、区)初审后逐级上报其共同的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报省、受影响的各市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水电站项目法人必须在每年3月15日前向具备审查权限的部门报送工程度汛方案,运行管理单位必须在每年3月15日前向具备审查权限的部门报送防汛应急抢险预案,4月15日前完成备案。

第二十三条防汛应急抢险预案和工程度汛方案一经确定,水电站运行管理单位和项目法人要坚决执行,严格按预案落实各项措施。

第二十四条水电站运行管理单位要组织编制水库控制运用计划。

水库控制运用计划根据工程的防洪影响范围,按分级管理有关规定,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由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与水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审批。

第二十五条水电站运行管理单位须严格执行经批准的水库控制运用计划,不得擅自在汛期限制水位以上蓄水,并服从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水电站水库的防洪调度运用。

除上级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和原批准机关外,任何组织或个人无权变更经批准的水电站水库的特征水位。

确需调整特征水位时,须经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复核、技术论证后报原控制运用计划审批单位(或相当于原审批单位)审批。

第五章保障措施第二十七条水电站防汛安全工程措施应与水电站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使用。

第二十八条水电站运行管理单位应按有关水库管理要求,对大坝监测设施进行观测,并定期分析观测资料,掌握工程安全状况,应加强防汛监测、预警、洪水预报和信息传输保障等系统的建设,建立汛情预警、预报、信息传输和反馈等方面的应急机制,提高汛情分析判断能力。

第二十九条水电站运行管理单位应足额提取并按规定使用修理费和折旧费,将防汛安全工作日常经费和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维护费用纳入水电站工程建设概算和年度维护运行成本预算。

第三十条水电站运行管理单位应结合当地实际和自身防汛需要,组建员工抢险队伍,储备抢险物资,落实避险安置场所,提高防汛抢险救灾能力。

第三十一条县(市、区)级以上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工作。

第三十二条大力推广水电站自动化、信息化技术应用改造,鼓励水电站引进先进适用技术,对水电站实行自动化、信息化管理。

第三十三条鼓励水电站购买商业性财产保险和员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六章责任追究第三十四条对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造成水电站防汛安全责任事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关部门、人员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由浙江省水利厅负责解释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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