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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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借款,不能追贷以前年度的学费、住宿费等,广 东分行也不授信以后年度的贷款。
四、借款利息
❖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基准利率执行,目 前人民银行5年以上的基准利率为6.55%,以后 按年计收 ;
❖ 起息日为贷款资金划入借款学生存款账户之日; ❖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享受广东省财政全额贴息,毕
业后自付利息 。
借款人的必备Biblioteka Baidu件
(一)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
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刻苦,能够按正常学制顺利完成学业; 5、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
1.将学生违约情况提供银行等金融机构和相关单位; 2.在大学生就业网、学历文凭查询网站及国家助学贷款 网站公布违约学生名单; 3.在有关媒体上,公布违约学生的相关信息; 4.在校园网、校友网上公布违约学生相关信息,并向用 人单位通报情况。
二、借款人数和金额
❖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 ❖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院机构设置、管理水平、
借款学生还款违约等情况确定学院每年的借款额度, 原则上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15%; ❖ 报助学中心最终确定当年的借款总额。
三、借款合同
❖ 学生借款采取一年签订一个《借款合同》的方式; ❖ 《借款合同》由广东分行、高校、借款学生三方签
订,一式三份,签订各方各执一份; ❖ 学生只能向广东分行申请本学年的学费、住宿费等
国家助学贷款简介
2012年8月
1 贷款基本要素 2 国家助学贷款操作流程 3 12-13学年度贷款工作安排 4 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签定讲义
名词简称
❖助学中心:广东省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 ❖经办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 ❖代理银行:支付宝公司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我校专门从事国家助学贷款
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
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部分住宿费)。 (二)由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比高校助学贷款期限更长、政策更
优惠、违约风险更低、手续更便捷,建议已开展生源地贷款省(市)的 学生办理生源地贷款。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受理助学贷款申请,如有特殊 情况,请各学院报学生处审批:
1、非我校家庭经济困难信息库在库学生,即未通过本学期家庭经济 困难认定的学生;
补充:允许有条件的借款学生提前还贷,提前还贷的借款学生
应网上申请提前还款。借款学生提前还款的,按贷款实际期限计 算利息,不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
对违约学生的处理
一、违约学生是指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的借 款学生。
二、对拒不还贷的违约学生,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在不 通知违约学生的情况下采取如下措施:
借款学生毕业前须知
借款学生毕业后开始还息,每年的12月20日为扣息日;毕 业后的第三年的9月20日开始归还第一合同的本息,依此类推, 每年9月20日为银行扣款日,实行每年一次性还清一笔贷款本息, 如有3笔贷款,将分3年归还,一年一次性还清一笔贷款本息。 借款毕业生应在毕业后第三年的扣款日之前,及时足额将贷款本 息存入预留帐户,还清第一笔贷款本息,之后根据自己的贷款笔 数,按一年一次还清一笔,逐年还清所有的贷款本息。学生资助 管理中心根据学生借款合同通知代理银行定时扣款。代理银行按 年度将学生还款情况及时告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学生资助管 理中心对学生还本付息情况进行适时监控,并根据需要提示学生 按期还款。
五、借款期限
❖ 国家助学贷款期限根据学生在校时间、就业及收 入情况综合确定,对四年制学生每笔合同贷款期 限一般不超过7年,其他学生的贷款期限随学制相 应调整;
借款学生毕业前须知
学生毕业离校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学院助学贷款 工作小组组织借款学生办理还款确认手续,预留学生扣款账 号,并确定借款学生毕业后两位固定联系人和学生本人的联 系方式。上述手续办妥后,学校方可为借款学生办理毕业手 续。
学校在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将其贷款情况和诚信档案 并入学生个人档案,如实向用人单位通报学生的贷款信息, 建立与用人单位的联系方式,知会用人单位督促学生按时还 款。
第一章 贷款基本要素
一、借款学生 二、借款人数和金额 三、借款合同 四、借款利息 五、借款期限 六、风险补偿金机制
一、借款学生
❖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普通在校生; ❖ 本专科学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 ❖ 中国国籍、持中国居民身份证; ❖ 家庭经济困难,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
2、有违法违纪行为,受过校级以上处分或学院多次违纪通报的; 3、无心向学,无法按正常学制顺利完成学业的; 4、各类贷款申请书面材料不齐备的。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提供的资料
(一)《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请用A4纸打印) 由学生本人亲笔填写,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理由、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个人学习 及表现情况、对国家助学贷款的认识等。 (二)证件复印件(用B5纸复印,一式两份) 1、借款学生学生证复印件:必须清楚显示学生姓名、学号、相片三项内容; 2、借款学生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B5纸上; 3、家庭户口本首页及家长单页等复印件:家庭户口本首页是指有当地公安局 盖章、有家庭住址的那页。 (三)《家长承诺书》(请用B5纸打印,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 1、内容包括:同意学生贷款;承诺作为贷款学生的永久联系人,并提供贷款 学生的联系方式;承诺督促和协助贷款学生按期还本付息。 2、家庭如无固定电话,可填写附近亲戚或邻居家的固定电话; 3、家庭详细联系地址:城镇家庭必须具体到街道、房号;农村家庭必须具体 到乡村、房号; 4、申请学生的家长必须亲笔签名承诺。 (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请用B5纸打印,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 1、必须加盖村民(或居民)委员会公章并有经办人签名; 2、同时加盖街道办事处、镇或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公章并有经办人 签名(未盖上述部门公章的证明无效,不予贷款)。 (五)《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由学院下发并组织培训填写)
四、借款利息
❖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基准利率执行,目 前人民银行5年以上的基准利率为6.55%,以后 按年计收 ;
❖ 起息日为贷款资金划入借款学生存款账户之日; ❖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享受广东省财政全额贴息,毕
业后自付利息 。
借款人的必备Biblioteka Baidu件
(一)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
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刻苦,能够按正常学制顺利完成学业; 5、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
1.将学生违约情况提供银行等金融机构和相关单位; 2.在大学生就业网、学历文凭查询网站及国家助学贷款 网站公布违约学生名单; 3.在有关媒体上,公布违约学生的相关信息; 4.在校园网、校友网上公布违约学生相关信息,并向用 人单位通报情况。
二、借款人数和金额
❖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 ❖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院机构设置、管理水平、
借款学生还款违约等情况确定学院每年的借款额度, 原则上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15%; ❖ 报助学中心最终确定当年的借款总额。
三、借款合同
❖ 学生借款采取一年签订一个《借款合同》的方式; ❖ 《借款合同》由广东分行、高校、借款学生三方签
订,一式三份,签订各方各执一份; ❖ 学生只能向广东分行申请本学年的学费、住宿费等
国家助学贷款简介
2012年8月
1 贷款基本要素 2 国家助学贷款操作流程 3 12-13学年度贷款工作安排 4 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签定讲义
名词简称
❖助学中心:广东省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 ❖经办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 ❖代理银行:支付宝公司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我校专门从事国家助学贷款
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
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部分住宿费)。 (二)由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比高校助学贷款期限更长、政策更
优惠、违约风险更低、手续更便捷,建议已开展生源地贷款省(市)的 学生办理生源地贷款。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受理助学贷款申请,如有特殊 情况,请各学院报学生处审批:
1、非我校家庭经济困难信息库在库学生,即未通过本学期家庭经济 困难认定的学生;
补充:允许有条件的借款学生提前还贷,提前还贷的借款学生
应网上申请提前还款。借款学生提前还款的,按贷款实际期限计 算利息,不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
对违约学生的处理
一、违约学生是指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的借 款学生。
二、对拒不还贷的违约学生,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在不 通知违约学生的情况下采取如下措施:
借款学生毕业前须知
借款学生毕业后开始还息,每年的12月20日为扣息日;毕 业后的第三年的9月20日开始归还第一合同的本息,依此类推, 每年9月20日为银行扣款日,实行每年一次性还清一笔贷款本息, 如有3笔贷款,将分3年归还,一年一次性还清一笔贷款本息。 借款毕业生应在毕业后第三年的扣款日之前,及时足额将贷款本 息存入预留帐户,还清第一笔贷款本息,之后根据自己的贷款笔 数,按一年一次还清一笔,逐年还清所有的贷款本息。学生资助 管理中心根据学生借款合同通知代理银行定时扣款。代理银行按 年度将学生还款情况及时告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学生资助管 理中心对学生还本付息情况进行适时监控,并根据需要提示学生 按期还款。
五、借款期限
❖ 国家助学贷款期限根据学生在校时间、就业及收 入情况综合确定,对四年制学生每笔合同贷款期 限一般不超过7年,其他学生的贷款期限随学制相 应调整;
借款学生毕业前须知
学生毕业离校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学院助学贷款 工作小组组织借款学生办理还款确认手续,预留学生扣款账 号,并确定借款学生毕业后两位固定联系人和学生本人的联 系方式。上述手续办妥后,学校方可为借款学生办理毕业手 续。
学校在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将其贷款情况和诚信档案 并入学生个人档案,如实向用人单位通报学生的贷款信息, 建立与用人单位的联系方式,知会用人单位督促学生按时还 款。
第一章 贷款基本要素
一、借款学生 二、借款人数和金额 三、借款合同 四、借款利息 五、借款期限 六、风险补偿金机制
一、借款学生
❖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普通在校生; ❖ 本专科学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 ❖ 中国国籍、持中国居民身份证; ❖ 家庭经济困难,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
2、有违法违纪行为,受过校级以上处分或学院多次违纪通报的; 3、无心向学,无法按正常学制顺利完成学业的; 4、各类贷款申请书面材料不齐备的。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提供的资料
(一)《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请用A4纸打印) 由学生本人亲笔填写,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理由、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个人学习 及表现情况、对国家助学贷款的认识等。 (二)证件复印件(用B5纸复印,一式两份) 1、借款学生学生证复印件:必须清楚显示学生姓名、学号、相片三项内容; 2、借款学生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B5纸上; 3、家庭户口本首页及家长单页等复印件:家庭户口本首页是指有当地公安局 盖章、有家庭住址的那页。 (三)《家长承诺书》(请用B5纸打印,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 1、内容包括:同意学生贷款;承诺作为贷款学生的永久联系人,并提供贷款 学生的联系方式;承诺督促和协助贷款学生按期还本付息。 2、家庭如无固定电话,可填写附近亲戚或邻居家的固定电话; 3、家庭详细联系地址:城镇家庭必须具体到街道、房号;农村家庭必须具体 到乡村、房号; 4、申请学生的家长必须亲笔签名承诺。 (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请用B5纸打印,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 1、必须加盖村民(或居民)委员会公章并有经办人签名; 2、同时加盖街道办事处、镇或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公章并有经办人 签名(未盖上述部门公章的证明无效,不予贷款)。 (五)《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由学院下发并组织培训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