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贷款业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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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利息——××借款人户
第四章贷款业务核算
四、利息计算
按贷款实际天数计算
贷款天数自放款之日起到还款之日前一天为止计 算
短期贷款利率按贷款合同签订日的利率计息,在 合同期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中长期贷款利 率一年一定,即每满一年后,再按当时的利率确 定下一年利率
(一)定期结息法
1、每季末月20日或每月20日为结息日,计收贷款 利息
期限 中期贷款: 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
长期贷款:最长不得超过3年
第四章贷款业务核算
六、逾期贷款的核算 贷款到期不能归还且未办理展期,作逾期贷款
处理——到期日营业终了前转入逾期贷款账户 借:贷款——逾期贷款——××借款人逾期贷款户
贷:贷款——信用贷款——××借款人贷款户
贷款本金逾期90天尚未收回时,应停止计提利 息,从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核算,停止计提的 利息收入应在表外科目“应收利息”中核算: 借:贷款——非应计贷款——××借款人贷款户
损失贷款: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一切必要的法 律程序后,本息仍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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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贷款资金来源和贷款风险承担对象划分
➢ 自营贷款:银行以合法方式筹集资金自主发放的 贷款,风险由银行承担
➢ 委托贷款: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受托人(银行) 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 利率等而代理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 风险由委托人承担
止计提利息,并从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单独核 算,停止计提的利息收入应在表外科目“应收利息” 中单独核算: 收入:应收利息——××借款人户
已计提的贷款应收利息,在贷款到期90天后仍未 收回的,或在应收利息逾期90天后仍未收回的, 应将已入账的利息收入和应收利息予以冲销,转到 表外核算: 借:利息收入——××贷款利息收入户 贷:应收利息——××借款人户
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按季预提利息时: 借:应收利息
贷:利息收入
第四章贷款业务核算
贷款到期,收回本金及利息时: 借: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收存款——××借款人活期存款户
贷:贷款——信用贷款——××借款人贷款户 应收利息 利息收入
第四章贷款业务核算
P72例题
逾期贷款利息的核算: ❖ 如果贷款本金逾期90天尚未收回时,逾期贷款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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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录: 借:贷款——信用贷款——××借款人贷款户
贷:吸收存款——××借款人活期存款户
三、贷款到期收回 银行在贷款到期前三天通知借款人准备还款资
金 转账支票、一式四联还款凭证送交会计部门——审
核——计算贷款利息,以还款凭证第一、二联代 借、贷方传票入账 借:吸收存款——××借款人活期存款户 贷:贷款——信用贷款——××借款人贷款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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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贷款风险程度划分:
正常贷款:借款人能够严格履行合同,没有足够 理由怀疑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关注贷款:目前有能力偿还,但存在某种可能会 对偿还产生不利的影响因素
次级贷款: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依靠正常经 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会 造成一部分损失
可疑贷款:无法足额偿还本息,即使执行抵押或 担保,也肯定要造成重大损失
5、按照贷款对象划分:
单位贷款:向企事业单位及机关团体等组织发放 的贷款
个人消费贷款:对个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的担
保贷款
第四章贷款业务核算
三、贷款业务的核算原则
(一)本息分别核算
本金——实际贷出金额
利息——按照贷款本金和适用的利率计算
(二)商业性贷款与政策性贷款分别核算
(三)自营贷款与委托贷款分别核算
商业银行发放委托贷款时,只收取手续费, 不得代垫资金。
(四)应计贷款和非应计贷款分别核算
非应计贷款: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没有
收回的贷款
第四章贷款业务核算
第二节 信用贷款的核算
一、会计科目 贷款——信用贷款 应收利息 利息收入 二、信用贷款的发放 贷款申请书——信贷部门审核、批准——签订借款合
同——用款时,填写一式五联借款凭证——凭证第 一联为借方凭证,第二联为贷方凭证分别代转账借 方、贷方传票入账,第三联为回单,第四联为放款 记录,第五联为借据——信贷部门审核——会计部 门办理贷款发放手续,根据借贷方传票办理转账
贷:贷款——逾期贷款——××借款人逾期贷款户
(表外)收入:应收第利四章息贷款—业务—核算××借款人户
第三节 担保贷款的核算
担保贷款是指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依法提供担保而发 放的贷款,分为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
一、保证贷款 保证贷款是指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
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连带保证责任为前 提而发放的贷款。 ➢ 银行除了和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外,还必须和担保 人签订担保合同 ➢ 贷款到期如借款人无力偿还,则由保证人代为偿还
第四章 贷款业务核算
第四章贷款业务核算
第一节 贷款业务概述
一、概念 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向借款人提供的按约定的利率
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是商业银行资产的重 要组成部分。 二、分类 1、按发放贷款的期限来划分:
短期贷款:期限≤1年 中期贷款:1年<期限≤5年 长期贷款:5年<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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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贷款的保障程度划分: 信用贷款:凭借款人的信用而发放 保证贷款 担保贷款 抵押贷款 质押贷款 票据贴现贷款
第四章贷款业务核算
二、抵押贷款的核算 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抵押物
2、可采用余额表计息,也可采用分户账页计息
应收利息=计息积数×日利率
第四章贷款业务核算
3、会计分录: 借:吸收存款——××借款人活期存款户
贷:利息收入
如果借款人存款账户无资金支付利息: 借:应收利息
贷:利息收入
收回应收利息时: 借:吸收存款——××借款人活期存款户
贷:应收利息
第四章贷款业务核算
(二)逐笔结息法(利随本清) 1、收回贷款时同时计收利息 2、利息=本金×贷款天数×利率 3、分录:
收入:应收利息——×第四×章借贷款款业务人核算户
五、贷款展期
贷款到期日前三天,由借款人填具 “贷款展期申请 书”,向信贷部门提出展期申请
每笔贷款只能展期一次 展期贷款全部以展期之日公告的贷款利率为计息利 率 银行只需在原借款借据和分户账上注明展期后的还 款日期和利率,不须进行账务处理
短期贷款:展期不能超过原贷款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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