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公益慈善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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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基金会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慈善基金会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慈善基金会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慈善基金会的规范化管理,保障慈善基金会的合法权益,促进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慈善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办法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慈善基金会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公开、透明、规范、有效的原则,积极开展慈善活动,服务社会公众。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慈善基金会应当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慈善基金会的决策机构。

理事会成员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专业性和积极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

第五条慈善基金会应当设立执行机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慈善基金会的日常工作。

执行机构设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和理事若干人。

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第六条慈善基金会应当设立监事会,监事会对理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

监事会成员应当具有独立性、公正性和监督能力。

第七条慈善基金会应当设立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负责慈善基金会的某一特定事项。

专门委员会成员应当具有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三章规章制度第八条慈善基金会应当制定章程,明确慈善基金会的宗旨、业务范围、组织机构、资产管理、财务制度等事项。

章程应当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九条慈善基金会应当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决策程序、执行程序、监督程序、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

内部管理制度应当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条慈善基金会应当制定慈善项目管理制度,明确慈善项目的申报、评审、执行、监督等事项。

慈善项目管理制度应当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一条慈善基金会应当制定信息披露制度,明确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时间等事项。

信息披露制度应当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二条慈善基金会应当制定年度报告制度,年度报告应当包括慈善基金会的基本情况、慈善活动开展情况、财务状况、工作人员情况等。

年度报告应当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慈善基金设置及管理办法

慈善基金设置及管理办法

慈善基金设置及管理办法慈善基金是指由自愿捐赠、自主管理、用于公益事业的基金。

为了更好地设置和管理慈善基金,需要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一、慈善基金设置1. 慈善基金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经合法登记注册。

2. 慈善基金可以由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设立,但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核和备案,并按照规定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3. 慈善基金可以代表捐赠人或接受来自公众的捐款,同时也可以自行募集资金。

4. 慈善基金设立时必须明确基金的用途和管理方式,并在其章程中规定。

5. 慈善基金的资产必须经过保护,妥善管理,不得挪用。

6. 慈善基金的运作必须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二、慈善基金管理1. 慈善基金的管理者应该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章程规定管理并传达慈善基金的宗旨,保护捐赠者利益,优化管理效率。

2. 慈善基金的运作需要建立清晰的执行机构和规范的业务流程。

3. 慈善基金在筹集资金时必须遵守公开透明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发布募捐计划以及捐赠信息公示。

4. 慈善基金必须保障捐赠人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和不被非法使用,并将捐赠记录及时、真实、准确地记载,接受公众监督。

5. 慈善基金的资产必须通过科学、全面、稳健的投资方式进行管理,确保基金的稳定运行及持续发展。

同时,慈善基金还应该明确资产的任何变化,及时向捐赠人和社会进行披露,并接受审计机构的审计。

6. 慈善基金的管理要建立制度性、规范化的文化,为业务运作建立完整而健全的服务体系,树立诚信、公平、公开、专业的形象。

三、慈善基金评估慈善基金的评估是评估管理者的能力和基金投资收益的水平。

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进行风险评估,评估基金风险等级、慈善基金投资人的信用度和价值。

2. 进行资源评估,评估慈善基金管理者的资源和能力、执行力以及合法性。

3. 进行收益评估,评估基金的收益水平和基金管理者的自我监测、自我反思和自我纠正的能力。

四、慈善基金信息披露慈善基金应该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准确地发布慈善基金的经营管理、投资状况等重要信息,并按照相关规定和约定向社会和捐赠人提供完整、准确和及时的信息资料。

基金会公益慈善项目管理办法

基金会公益慈善项目管理办法

基金会公益慈善项目管理办法-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市**基金会公益慈善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一条为做好**市**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公益慈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策划、编制、审批、实施、监督等工作,确保项目运行的合法、规范、高效,实现项目的预期目标,切实维护基金会、捐款方和受益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市**基金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基金会章程第二章第七条的规定,资助项目的范围是:(一)资助贫困、病残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二)资助和组织青少年儿童科技、教育、文化艺术、卫生健康、体育比赛、展览展示、心理咨询、学术研究、著作出版等活动;(三)资助和组织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公益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青少年的学习、生活中;(四)资助和组织有关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各种公益慈善活动;(五)奖励优秀青少年儿童和从事**工作的优秀工作者。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基金会每一年度的项目计划由基金会理事会审核批准。

第四条基金会根据项目需要设立项目部作为项目的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项目的征集、筛选、立项、审批等前期工作;负责编制年度项目资金的使用计划、项目实施计划和实施方案;负责理事会以及理事长办公会批准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管、验收工作;协助财务部做好项目决算与审计等工作;负责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建档工作。

第三章项目申报、立项与审批管理第五条项目的类别项目按形式分为以下类别:(一)合作项目:1.省、市基金会、县(区)**公益协会合作项目;2.市内外各类慈善组织、爱心企业和团体,本市具有**工作职能的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开展的合作项目;3.市、县(区)各级**工作委员会与基金会的合作项目。

(二)申报项目:1.市、县(区)各级**工作委员会、政府有关部门推荐的项目;2.社会公益组织申报的项目;3.捐赠方推荐或指定的项目;4.基金会推荐的项目;5.面向社会定向募集的项目;6.其他有关方面推荐的项目。

【规章制度】慈善基金会项目管理制度范本

【规章制度】慈善基金会项目管理制度范本

北京华远达慈善基金会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北京华远达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运行的合法、规范、高效,实现项目的预期目标,维护基金会、捐赠方和受益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北京华远达慈善基金会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基金会正在深入推进的服务性项目和资助性项目。

(一)服务性项目:指执行范围和领域在公众精神生活需求方面的项目,如善行传递、理论研究、安全教育、专业培训等社会公益活动;(二)资助型项目:指根据基金会宗旨直接向贫困地区或弱势群体捐助资金和物资的项目,如奖教助学、灾害救助、扶贫济困、助老助孤等慈善活动。

第三条基金会设立项目数据库,收集、反馈、筛选、确定符合本会章程规定和适合本会服务范围及自身力所能及的项目,并通过基金会的官方网站公开向社会民众公布,供捐赠方和项目合作单位选择。

第二章项目组织管理第四条基金会每一年度的项目计划由基金会理事会审核决定。

第五条基金会秘书处成立项目领导小组,作为基金会项目执行委员会。

第六条基金会项目部、财务部联合组成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行使项目管理职能。

第三章项目管理责任第七条基金会秘书处对项目管理负全责,项目管理部门要分工明确,落实项目管理责任人。

(一)项目部项目管理责任人的主要责任是:负责项目的开发、立项申报,组织项目的实施、检查和验收,报告项目执行结果,落实项目的日常管理,对项目执行情况及时提出书面报告。

(二)财务部项目管理责任人的主要责任是:负责项目资金的收支往来结算,检查、监督、管理项目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积极配合组织项目验收和终结审计工作。

第四章项目立项管理第八条立项原则。

根据《北京华远达慈善基金会章程》的办会宗和业务范围,基金会立项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一)符合基金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二)充分尊重捐资方意愿;(三)优先考虑奖教助学、灾害救助、扶贫济困、助老助孤;(四)综合考虑项目的公益性、可行性和实效性。

慈善基金管理办法

慈善基金管理办法

慈善基金管理办法一、概述慈善基金是指由自愿捐赠者向社会公益事业捐赠的资金,用以支持扶助贫困群体、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等目的的一种特殊资金,其管理对于有效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慈善基金的使用和管理,保证其合法、透明、有效地发挥作用,特制定本慈善基金管理办法。

二、慈善基金的设立和管理2.1 设立程序1. 由慈善基金的发起人提出设立慈善基金的申请,并提交相应的材料2. 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对申请进行审查3. 经批准后,由慈善基金的发起人将资金存入指定的账户。

2.2 慈善基金的管理机构1. 制定慈善基金的管理规章制度,并定期修订2. 监督和审计慈善基金的使用情况,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透明度3. 定期向社会公开慈善基金的收入、支出和使用情况4. 协调、管理慈善项目的执行5. 组织慈善基金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2.3 慈善基金的使用原则1. 公平原则在扶助贫困群体和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过程中,保证慈善基金的使用公平合理,不偏袒任何一方2. 效益原则慈善基金的使用应追求最大的社会效益,确保资金发挥最大的作用3. 透明原则慈善基金的使用情况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4. 高效原则慈善基金的使用应高效灵活,及时满足需要5. 可持续发展原则慈善基金的使用应注重项目的长期持续性,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慈善基金的监督和评估3.1 监督机制慈善基金的使用应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监督机制包括1. 监督部门设立独立的监督部门,负责对慈善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2. 经济社会组织加强与经济社会组织的合作,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3. 公众参与倡导公众参与慈善基金的监督,通过公众投票、咨询等方式收集和反馈意见。

3.2 评估机制1. 资金使用情况评估慈善基金的使用效果和资金流向2. 社会效益评估评估慈善基金的使用对扶助贫困群体和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贡献3. 绩效评估评估慈善基金管理机构的绩效和运作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

善小公益基金会公益项目管理制度

善小公益基金会公益项目管理制度

善小公益基金会公益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基金会公益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运行合法、合规、高效,维护基金会、捐赠方和受助方的合法权益,实现项目的预期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民政部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善小公益基金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包括对项目提出、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项目资金、项目评估、项目信息的管理和项目监督。

第三条项目及项目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确保项目立项和选择执行方的合理性,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与项目有关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理事会是项目管理的决策机构,基金会项目部是基金会项目管理的执行机构。

第五条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的法律、规定及本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章项目提出第六条本基金会理事等的建议;第七条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公众个人等的推荐;第八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公众个人等的申请;第九条捐助者提出并明确所捐赠款、物专项用于指定的使用对象、使用方式等(下称限定性捐赠)。

第三章项目立项第十条所有立项均应符合以下标准:(一)符合基金会章程中明确的本基金会设立宗旨;(二)充分尊重捐赠方意愿;(三)符合受助方的客观需求;(四)综合考虑项目的公益性、可行性和实效性,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五)不得指定基金会管理人员的利害关系人作为受益人。

第十一条项目立项需提交《项目立项报告》,内容包括:项目背景、社会意义、前期调研、可行性分析、实施计划(实施目标、内容、进度及预算)、评估方法等。

第十二条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提出的立项项目均需经理事会会议评审决定,经理事长批准后项目方可进入实施阶段。

必要时可在评审前组织专家委员会评估。

第十三条限定性捐赠项目经基金会实地考察和论证并征得受助方同意后,由理事长同捐赠方签署捐赠立项协议。

基金会项目部应及时将上述限定性捐赠情况通报各理事、监事。

慈善基金会项目管理制度

慈善基金会项目管理制度

慈善基金会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爱佑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运行的合法、合规、合理,实现项目的预期目标,维护基金会、捐赠方和受益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爱佑慈善基金会章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国内外先进的项目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使用爱佑慈善基金会的资助资金,专注于儿童医疗救助项目的管理;第三条本制度包括对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项目资金、项目评估、项目信息的管理。

第二章项目立项管理第四条项目的立项与管理工作须遵循“择优支持、公正合理、平等竞争、激励创新”的原则,符合基金会宗旨和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项目的公益性、可行性、实效性及持续性;第五条项目立项需提交《项目立项报告》,内容包括:项目背景、社会意义、前期调研、可行性分析(包括是否符合基金会宗旨)、实施计划(实施目标、内容、进度及预算)、评估方法等;第六条所有项目均需经过基金会秘书处及理事会审议、专家委员会评估、理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批准,经批准的项目可进入实施阶段;第七条实行项目责任管理制度,配备专职人员,行使项目管理职责。

第三章项目实施管理第八条推行项目负责人制度,对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管,负责整个项目的日常管理、检查验收、定期汇报,确保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资金流转按预算执行、项目效果按绩效输出;第九条组织制订项目年度计划及预算,报基金会理事会批准;项目年度计划应当作为年度内项目执行的基础,但不因此而限制项目的实施与发展;如果在实施过程中出现新的项目机会或项目关键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可适度对年度计划进行调整,并报理事会批准。

第十条项目执行需制定统一的项目管理手册,按照标准组织项目的实施、督导与评估,保证项目顺利执行;第十一条定期组织召开项目阶段性工作总结,及时向基金会秘书处及理事会汇报项目实施进展及绩效完成情况;第十二条项目参与方须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复制、泄露或以任何形式剽窃项目研究内容;不得泄露评议及评审过程中的情况和未经批准公示的评审结果。

基金会项目财务管理办法

基金会项目财务管理办法

基金会项目财务管理办法基金会项目财务管理办法为充分尊重捐赠者意愿,保证本基金会公益项目顺利进行,加强公益项目财务管理,确保公益项目资金安全,充分发挥公益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一、预算管理受助单位和项目执行单位应根据项目总预算和项目执行进度编制年度用款计划,经秘书长审核后报理事会审批。

理事会批准及资助协议签署后,无重大原因,不得修改预算。

如有特殊原因,在不突破预算总额情况下,调整各项目内的预算,需由项目执行人员提出申请,秘书长审核后报理事会批准,并经捐赠人认可后报财务部备案。

二、合同签订本基金会接受捐赠时,应按照捐赠人的意愿,就捐赠资产的种类、质量、数量和用途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与捐赠人签订捐赠协议,在实际收到捐赠后开具捐赠票据。

本基金会使用捐赠资产时,也应与受助单位和项目执行单位签订资助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捐赠资金的拨付捐赠人按照捐赠合同约定将捐赠资金拨付到本会账户。

本基金会将根据与受助单位和各执行单位签订的资助协议将项目资助资金拨付到受助单位和项目执行单位。

四、专项管理受助单位和项目执行单位要对项目资助资金实施专项管理,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单独建账,独立核算,不得开支与项目无关的`任何费用。

受助单位和项目执行单位要建立健全项目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真实、准确、完整地核算和反映项目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活动,并严格执行预算。

按照资助协议约定,定期向本会提交和该项目有关的资助资金使用说明。

受助单位在项目执行期间,应按照相关要求,对受助项目的会计核算资料及相关财务资料进行整理并妥善保管。

项目结束后,应按会计档案管理要求移交项目单位档案管理部门。

五、采购与费用支出管理受助单位应加强项目的招标采购管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严格执行,确保采购过程公开、公正、公平,降低采购成本。

项目发生的采购费用支出,应严格按照受助单位和项目执行单位支出的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执行。

慈善基金设置及管理办法

慈善基金设置及管理办法

慈善基金设置及管理办法慈善是社会的一种公益行为,为了更好地发展慈善事业并确保慈善基金的有效管理和使用,本文将就慈善基金的设置及管理办法进行探讨。

一、慈善基金的设置慈善基金是用于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的特定资金池。

为了确保慈善基金的合法性和透明度,以下是慈善基金设置的相关规定:1. 定义:慈善基金是指由个人、团体或组织捐赠的资金,在特定的慈善机构下设立的用于进行公益事业的资金。

2. 设置程序:(1)设立机构:设立慈善基金的主体机构需具备合法的资格和资质,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公益组织、慈善基金会等。

(2)慈善宗旨:慈善基金的设置应明确宗旨,明确资金用于何项公益事业,确保旨在帮助弱势群体、改善社会问题等。

(3)筹款方式:慈善基金可通过个人、企业捐赠、募捐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确保筹款程序合法合规。

3. 条款约定:(1)基金用途:明确慈善基金的使用范围和目的,确保资金用于公益项目的开展。

(2)资金监管:设立相应的监管机构或委员会,对慈善基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和审计,确保资金安全、合规、透明。

二、慈善基金的管理办法为了保证慈善基金的有效管理和使用,以下是慈善基金的管理办法:1. 资金管理:(1)筹款管理:设立专门的筹款账户,确保资金能够专款专用,切实落实捐款人的意愿。

(2)资金运作:建立专业的资金管理团队,进行科学的投资运作,确保资金保值增值,以更好地支持公益事业的发展。

2. 项目管理:(1)项目申报:建立公开、透明的项目申报机制,确保所有项目具备合规性和社会效益,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和滥用。

(2)项目评估:设立专门的评估团队,对项目进行评估和监察,确保项目的有效执行和成果的实现。

3. 审计监督:(1)内部审计: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或委员会,对慈善基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定期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采取相应措施。

(2)外部监督: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独立机构的监督和审计,确保慈善基金的管理合规合法。

4. 公开透明:(1)定期报告:制定规范的报告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捐款情况、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等相关信息,确保公众对慈善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有所了解。

慈善基金会慈善公益项目管理制度

慈善基金会慈善公益项目管理制度

慈善基金会慈善公益项目管理制度1. 引言慈善基金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旨在提高社会福利并改善民生。

为了确保慈善公益项目能够高效有序地执行,本文档旨在规范慈善基金会慈善公益项目的管理制度,具体包括项目立项、项目执行、监督评估等多个方面。

2. 项目立项2.1 定义项目立项是指根据慈善基金会的宗旨和战略目标,确定慈善公益项目的主题、目标、预算和资源分配等内容。

2.2 流程2.2.1 慈善项目申报项目负责人通过书面方式提交项目申请,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背景、项目目标、项目预算、项目资源需求等内容。

2.2.2 申报审核慈善基金会将对提交的项目申请进行审核,包括项目合规性、可行性、社会影响力等方面的评估,并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通过申请。

2.2.3 项目立项经过申报审核的项目,慈善基金会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最终确定项目的立项决策,并将立项结果通知项目负责人。

2.2.4 项目计划制定项目负责人根据立项结果制定项目计划,包括项目时间表、里程碑节点、资源调配等内容,并提交给慈善基金会进行审核。

2.3 管理要求2.3.1 项目主题与宗旨一致慈善公益项目的主题应与慈善基金会的宗旨和战略目标相一致,确保项目的意义和影响力。

2.3.2 项目预算合理有效项目预算应根据项目目标和可行性进行合理的估算,并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

3. 项目执行3.1 项目组织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计划组织项目团队,明确团队成员的职责和权限。

3.2 进度管理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计划对项目进度进行管理和控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执行中的问题和风险。

3.3 资源管理项目负责人应合理调配项目所需的资源,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等,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3.4 项目沟通与协调项目负责人应与相关利益相关方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协调,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并解决相关问题。

4. 监督评估4.1 监督机制慈善基金会将建立监督机制,对慈善公益项目进行常态化的监督和评估,以确保项目执行的质量和效果。

慈善基金运作管理方式

慈善基金运作管理方式

慈善基金运作管理方式慈善基金作为一种非营利性组织,旨在为弱势群体提供帮助与支持。

为了保证慈善基金的有效运作和管理,需要采用一系列的管理方式和措施。

本文将介绍几种常见的慈善基金运作管理方式。

一、筹款和资金管理慈善基金的运作首先需要筹集资金。

筹款是慈善基金运作的基础,可以通过募捐活动、慈善演出、企业捐赠等多种方式进行。

筹款的过程中,需要制定详细的筹款计划和目标,并确保筹得的资金能够得到妥善管理和使用。

资金管理方面,可以采用专业的会计软件进行财务管理,确保资金的流向清晰可追溯。

二、项目选择与管理慈善基金的目标是帮助弱势群体改善生活,因此项目的选择至关重要。

在选择项目时,应充分考虑受助群体的需求和慈善基金的资源状况,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项目管理方面,可以设立项目管理团队,明确项目目标、时间表和责任分工,定期进行项目进度和效果评估,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和达到预期效果。

三、透明公开与信息披露慈善基金应秉持透明公开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开慈善基金的运作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可以通过定期发布慈善基金的年度报告、财务报表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展示慈善基金的工作成果和资金运用情况。

此外,还可以在慈善基金的官方网站上提供相关信息,方便公众查询和了解慈善基金的运作情况。

四、风险管理与监督机制慈善基金的运作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如资金管理风险、项目执行风险等。

为了降低风险,可以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制定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问题。

同时,还需要建立监督机制,如设立监事会或由独立第三方进行审计,对慈善基金的运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其合规性和效益性。

五、合作与联动慈善基金的运作往往需要与其他组织、机构进行合作与联动。

可以与政府部门、企业、社会组织等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开展慈善活动和项目。

通过合作与联动,可以充分利用各方的资源和优势,提高慈善基金的影响力和效益。

六、评估与改进慈善基金的运作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

可以通过定期的绩效评估和用户调研,了解慈善基金的工作成效和用户满意度,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慈善基金会慈善公益项目管理制度

慈善基金会慈善公益项目管理制度

慈善基金会慈善公益项目管理制度1. 引言慈善基金会作为一种特殊的机构,旨在推动公益事业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为了对慈善公益项目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制定并执行一套规范的慈善公益项目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档旨在明确慈善基金会的慈善公益项目管理规则,确保项目执行的透明度、高效性和遵循性。

2. 背景慈善基金会作为一个慈善组织,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通过筹集和管理捐款资金,向需要帮助的人群提供援助和支持。

然而,慈善项目的管理涉及到资金使用的透明性、项目执行的效率、成果评估的准确性等方面的问题,因此,制定明确的慈善公益项目管理制度对于确保慈善基金会的正常运营和有效发挥其慈善使命至关重要。

3. 项目管理目标和原则3.1 目标慈善基金会慈善公益项目管理的目标是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项目的高效执行,以及项目成果的可持续性。

3.2 原则•透明原则: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决策和操作要公开透明,确保捐款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

•高效原则:合理规划和组织项目,确保项目能够按时按质完成,最大程度地发挥慈善基金会的影响力。

•风险控制原则:对项目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和管理,确保项目顺利进行,最大程度地避免捐款资金的浪费和项目的失败。

•长效公益原则:着眼于项目成果的可持续性和社会的长期影响,鼓励和支持可持续发展的慈善公益项目。

4. 项目管理流程4.1 项目策划阶段•确定项目的目标和愿景,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和时间表。

•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估项目的风险和机会。

•制定项目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明确资金来源和使用规则。

•成立项目管理团队,明确团队成员的职责和权限。

4.2 项目实施阶段•确定项目执行的具体步骤和时间节点。

•监督和管理项目进展,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推动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合作与沟通,确保项目各方的利益得到充分考虑。

•进行项目过程控制和质量控制,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4.3 项目评估阶段•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检查。

•根据项目的目标和指标,对项目的成果进行评估和反馈。

公益基金会项目管理制度

公益基金会项目管理制度

公益基金会项目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公益基金会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发展项目,提高项目的效益和公益性,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项目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公益基金会项目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二、项目管理的定义与原则1.项目管理的定义:项目管理是指基金会为了实现既定的目标和使命,在特定的时间和资源约束下,采取一系列有组织、有计划和有目标的活动,以实现项目目标的过程。

2.项目管理的原则:(1)目标导向原则:项目管理应以实现项目目标为导向,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2)资源有效利用原则:项目管理应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风险管理原则:项目管理应重视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提高项目的成功率。

(4)信息共享原则:项目管理应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分享项目信息,提高项目的协同效应。

(5)持续改进原则:项目管理应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优化项目管理流程。

三、项目管理流程1.项目规划:(1)明确项目目标和范围,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和工作流程。

(2)确定项目的时间、成本和质量目标,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3)制定项目组织架构,明确各个成员的职责和权限。

2.项目实施:(1)按照项目计划,组织项目成员进行项目实施活动。

(2)定期召开项目进度会议,评估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和难题。

(3)建立项目文档管理系统,及时归档和整理项目相关信息。

3.项目监控:(1)建立项目质量评估制度,定期检查项目的质量,确保项目输出符合预期目标。

(2)做好项目的成本控制,确保项目在预算范围内进行。

(3)建立项目风险评估和控制机制,及时发现并应对项目风险。

4.项目评估:(1)对项目的整体效果进行评估,总结项目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

(2)评估项目的社会效益和公益性,确认项目对社会的贡献。

四、项目管理人员的职责1.项目经理:(1)负责项目的规划、实施、监控和评估工作。

(2)协调项目组各成员的工作,确保项目的正常进行。

慈善基金会项目管理制度

慈善基金会项目管理制度

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省XX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运行的合法、合规、合理,实现项目的预期目标,维护基金会、捐赠方和受益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基金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XX慈善基金会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基金会所有项目的立项、管理和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包括对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项目资金、项目监督、项目档案的管理。

第二章项目立项管理第四条基金会所立项目必须符合其宗旨,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

第五条项目立项需提供《项目立项方案》,内容包括:(一)项目背景、政治意义和社会影响;(二)前期调研及可行性分析;(三)项目名称及项目宗旨;(四)项目组织结构;(五)项目受益对象、人数、范围及预期效果;(六)项目实施计划;(七)项目预算(含项目资金来源及数额);(八)项目起止时间;(九)项目监督;(十)项目评估;(十一)其他。

第六条所有项目均需经过理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批准,经批准的项目可进入实施阶段。

按基金会章程或相关法律法规应由理事会审议的项目,经理事会批准后方可进入实施阶段。

第七条实行项目责任管理制,配备专职人员,行使项目管理职责。

第三章项目实施管理第八条严格合法合规实施项目,坚决杜绝违规操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禁徇私舞弊,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慈善组织、受益人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九条项目专业化管理。

由专人对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管,负责整个项目的日常管理、检查验收、定期汇报,确保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资金流转按预算执行、项目效果按绩效输出。

第十条项目实施预算制。

制定项目执行计划与预算,经秘书长批准。

在实施过程中项目关键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可适度调整项目执行计划,报秘书长审批。

第十一条定期总结项目阶段性工作,并向秘书处或理事会汇报项目实施进展及成效。

第四章项目资金管理第十二条项目实行资金专项管理,确保项目资金的合法、合规、高效使用。

基金会规章制度与管理办法

基金会规章制度与管理办法

基金会规章制度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基金会的规范化管理,保障基金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基金会,是指依法设立,以非营利为目的,自愿为社会公益事业进行捐赠、资助、奖励等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基金会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不得危害国家安全、统一和民族团结,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第四条基金会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基金会设立与管理第五条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合法的名称和章程;(二)有固定的住所;(三)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四)有符合条件的法定代表人;(五)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基金会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设立申请书;(二)章程草案;(三)拟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四)验资报告;(五)住所证明;(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第七条基金会应当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

理事会负责基金会的决策、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八条基金会应当设立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第九条基金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报表真实、完整。

第十条基金会应当定期进行审计,并将审计报告公开。

第三章基金会的公益活动第十一条基金会应当依照章程从事公益活动,主要包括:(一)接受捐赠;(二)资助公益项目;(三)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四)其他公益活动。

第十二条基金会开展公益活动,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他人参与。

第十三条基金会开展公益活动,应当合理使用捐赠财产,确保捐赠财产用于符合其宗旨的活动。

第四章捐赠与资助第十四条基金会接受捐赠,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捐赠者的意愿,并与捐赠者签订捐赠协议。

第十五条基金会接受捐赠的财产,应当依法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基金会可以对为社会公益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给予资助。

公益行业慈善捐赠与公益项目管理方案

公益行业慈善捐赠与公益项目管理方案

公益行业慈善捐赠与公益项目管理方案第1章慈善捐赠概述 (4)1.1 慈善捐赠的定义与分类 (4)1.2 慈善捐赠的意义与价值 (4)1.3 国内外慈善捐赠现状分析 (5)第2章公益项目管理基础 (5)2.1 公益项目的定义与特点 (5)2.2 公益项目管理的基本流程 (5)2.3 公益项目管理的核心要素 (6)第3章慈善捐赠政策法规 (6)3.1 我国慈善捐赠法律法规体系 (7)3.1.1 宪法 (7)3.1.2 慈善法 (7)3.1.3 公益事业捐赠法 (7)3.1.4 税收征收管理法 (7)3.2 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 (7)3.2.1 企业所得税 (7)3.2.2 个人所得税 (7)3.2.3 增值税 (7)3.2.4 土地增值税 (8)3.3 慈善捐赠监管与处罚措施 (8)3.3.1 监管部门 (8)3.3.2 监管措施 (8)3.3.3 处罚措施 (8)3.3.4 社会监督 (8)第4章慈善捐赠渠道与方式 (8)4.1 慈善捐赠渠道概述 (8)4.2 在线捐赠平台 (8)4.3 传统捐赠方式 (9)4.4 创新型捐赠模式 (9)第5章公益项目策划与申报 (9)5.1 公益项目策划的基本原则 (10)5.1.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导向 (10)5.1.2 保证公益性质,体现社会责任 (10)5.1.3 结合社会需求和受益群体实际需要 (10)5.1.4 实施可行性强,保证项目成效 (10)5.1.5 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10)5.2 公益项目目标与内容设定 (10)5.2.1 明确项目目标 (10)5.2.2 设定项目内容 (10)5.3 公益项目预算编制 (10)5.3.1 收入预算 (10)5.3.3 预算编制要求 (10)5.4 公益项目申报与审批流程 (10)5.4.1 申报材料准备 (11)5.4.2 申报途径 (11)5.4.3 审批流程 (11)第6章公益项目实施与管理 (11)6.1 项目启动与团队建设 (11)6.1.1 项目启动 (11)6.1.2 团队建设 (11)6.2 项目进度监控与调整 (11)6.2.1 项目进度监控 (11)6.2.2 项目调整 (11)6.3 项目质量与风险管理 (12)6.3.1 项目质量管理 (12)6.3.2 风险管理 (12)6.4 项目评估与反馈 (12)6.4.1 项目评估 (12)6.4.2 项目反馈 (12)第7章慈善捐赠资金管理 (12)7.1 捐赠资金接收与使用 (12)7.1.1 捐赠资金接收 (12)7.1.2 捐赠资金使用 (12)7.2 捐赠资金监管与审计 (13)7.2.1 监管机制 (13)7.2.2 审计制度 (13)7.3 捐赠资金透明度与公开 (13)7.3.1 信息公开 (13)7.3.2 信息披露渠道 (13)7.4 捐赠资金风险管理 (13)7.4.1 风险识别 (14)7.4.2 风险防控 (14)7.4.3 风险应对 (14)第8章公益项目宣传与推广 (14)8.1 公益项目宣传策略 (14)8.1.1 明确宣传目标:确立公益项目的宣传目标,包括提高项目知名度、扩大参与人群、增加合作伙伴、提高捐赠额度等。

基金会公益慈善项目管理办法

基金会公益慈善项目管理办法

基金会公益慈善项目管理办法-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市**基金会公益慈善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一条为做好**市**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公益慈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策划、编制、审批、实施、监督等工作,确保项目运行的合法、规范、高效,实现项目的预期目标,切实维护基金会、捐款方和受益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市**基金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基金会章程第二章第七条的规定,资助项目的范围是:(一)资助贫困、病残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二)资助和组织青少年儿童科技、教育、文化艺术、卫生健康、体育比赛、展览展示、心理咨询、学术研究、著作出版等活动;(三)资助和组织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公益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青少年的学习、生活中;(四)资助和组织有关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各种公益慈善活动;(五)奖励优秀青少年儿童和从事**工作的优秀工作者。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基金会每一年度的项目计划由基金会理事会审核批准。

第四条基金会根据项目需要设立项目部作为项目的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项目的征集、筛选、立项、审批等前期工作;负责编制年度项目资金的使用计划、项目实施计划和实施方案;负责理事会以及理事长办公会批准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管、验收工作;协助财务部做好项目决算与审计等工作;负责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建档工作。

第三章项目申报、立项与审批管理第五条项目的类别项目按形式分为以下类别:(一)合作项目:1.省、市基金会、县(区)**公益协会合作项目;2.市内外各类慈善组织、爱心企业和团体,本市具有**工作职能的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开展的合作项目;3.市、县(区)各级**工作委员会与基金会的合作项目。

(二)申报项目:1.市、县(区)各级**工作委员会、政府有关部门推荐的项目;2.社会公益组织申报的项目;3.捐赠方推荐或指定的项目;4.基金会推荐的项目;5.面向社会定向募集的项目;6.其他有关方面推荐的项目。

慈善基金会项目管理制度

慈善基金会项目管理制度

慈善基金会项目管理制度为规范某慈善基金会(简称基金会)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运行的合法、合规、合理,实现项目的预期目标,维护基金会、捐赠方和受益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某慈善基金会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基金会的项目管理遵循合法合规、审慎高效的原则。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使用基金会的资助资金,并专注于基金会业务范围内的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包括对项目立项、实施、资金、评估、信息的管理。

第二章项目的组织管理第四条基金会理事会负责基金会每一年度项目计划的审核决定。

第五条基金会秘书处围绕理事会的决定负责项目的具体执行。

第六条秘书处设立项目部,配备专职人员,行使项目管理职责。

第三章项目管理责任第七条基金会秘书处对项目管理负全责,项目部要分工明确,落实项目管理责任人。

第四章项目立项管理第八条立项原则。

根据《某慈善基金会章程》,基金会立项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一)符合基金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二)符合机构使命、价值观及战略;(三)综合考虑项目的公益性、可行性和有效性。

第九条项目的立项规定:(一)按捐赠人意愿的立项规定:1.捐赠者有明确意愿及指定用途,并符合基金会章程宗旨的项目可直接立项。

2.捐赠者指定用途,无明确受赠对象的,由基金会管理部门向捐赠者提供建议供选择。

3.由基金会授权代表同受赠方或其执行机构的代表签署项目协议。

4.捐赠者不愿明确指定用途的,其捐赠款列入基金会自主立项项目。

(二)基金会自主立项项目的规定:1.资助型项目:由基金会授权代表同受资助合作伙伴的代表签署资助项目协议书。

具体执行办法:1)秘书处收到项目建议书后,由项目部负责与合作伙伴沟通、接收和完善项目建议书;2)项目建议书经项目部或专家委员会认真评估,获得通过后,由专人制作项目立项报告;3)项目建议书和项目立项报告经项目部负责人及秘书长审批通过;4)由基金会授权代表同受资助合作伙伴的代表签署项目协议书。

2023年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项目管理办法

2023年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项目管理办法现如今,教育进展,捐赠,基金会,管理方法相关内容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那么拟定教育进展,捐赠,基金会,管理方法真的很难吗?下面是我整理的高校教育进展基金会捐赠项目管理方法,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1:高校教育进展基金会捐赠项目管理方法海事高校教育进展基金会捐赠项目管理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科学、规范、有效地组织、管理和监督z海事高校教育进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下各捐赠项目的执行,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和《z 海事高校教育进展基金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本方法适用于基金会全部限定性捐赠项目和非限定性捐赠项目,详细包括以下大类项目:(一)学校进展项目。

设立专项基金,改善教学设施,包括建筑物、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二)奖学助学项目。

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嘉奖资助同学等;(三)学科进展及科研项目。

设立专项基金,资助科研团队、引进高端人才,扶植重点试验室、重点工程训练中心建设等;(四)教学进展项目。

设立专项基金,资助教学讨论、重点课程建设及老师进修、发表高水平论文、企业实践等;(五)国际办学项目。

设立专项基金,资助同学海外游学、实习及国际教育合作等;(六)文化建设项目。

设立专项基金,资助校史馆建设,校友工作及校内文化活动等(七)其他项目。

设立专项基金,用于开展社会公益、重大疾病保障以及有利于高等航运教育事业进展的其他项目第三条项目管理应坚持公开透亮原则,定期向捐赠人及社会公布捐赠款物使用状况,乐观接受各方监督。

第四条基金会秘书处是专职管理捐赠项目的部门,主要负责项目的立项登记、组织协调、检查监督等工作,并定期报告项目进展状况。

其次章非限定性捐赠项目的申请与批准第五条非限定性捐赠项目的受益对象为符合《z海事高校教育进展基金会章程》要求的单位和个人,但不包括为基金会供应主要捐赠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等。

第六条全部非限定性捐赠项目需向理事会秘书处申请,经理事会批准同意后签订捐赠协议(或填写捐赠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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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基金会
公益慈善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为做好**市**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公益慈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策划、编制、审批、实施、监督等工作,确保项目运行的合法、规、高效,实现项目的预期目标,切实维护基金会、捐款方和受益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慈善法》、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市**基金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基金会章程第二章第七条的规定,资助项目的围是:
(一)资助贫困、病残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二)资助和组织青少年儿童科技、教育、文化艺术、卫生健康、体育比赛、展览展示、心理咨询、学术研究、著作出版等活动;
(三)资助和组织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公益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青少年的学习、生活中;
(四)资助和组织有关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各种公益慈善活动;
(五)奖励优秀青少年儿童和从事**工作的优秀工作
者。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三条基金会每一年度的项目计划由基金会理事会审核批准。

第四条基金会根据项目需要设立项目部作为项目的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项目的征集、筛选、立项、审批等前期工作;负责编制年度项目资金的使用计划、项目实施计划和实施方案;负责理事会以及理事长办公会批准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管、验收工作;协助财务部做好项目决算与审计等工作;负责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建档工作。

第三章项目申报、立项与审批管理
第五条项目的类别
项目按形式分为以下类别:
(一)合作项目:
1.省、市基金会、县(区)**公益协会合作项目;
2.市外各类慈善组织、爱心企业和团体,本市具有**工作职能的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开展的合作项目;
3.市、县(区)各级**工作委员会与基金会的合作项目。

(二)申报项目:
1.市、县(区)各级**工作委员会、政府有关部门推荐的项目;
2.社会公益组织申报的项目;
3.捐赠方推荐或指定的项目;
4.基金会推荐的项目;
5.面向社会定向募集的项目;
6.其他有关方面推荐的项目。

第六条项目的申报
(一)项目申报主体
1.合作类项目:由项目合作的发起单位申报(申报单位为党政机关、慈善组织和其它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党委政府批准建立的有关组织)。

2.申报类项目:由申报或推荐单位作为申报主体申报。

(二)项目申报资料
1.申报单位报送项目立项申请书;
2.申报单位提供资助对象的相关信息资料;
3.大额度项目(超过10万元以上资助项目)需提交可行性报告;
4.其他的相关材料。

第七条项目的立项
(一)立项原则
1.符合基金会宗旨和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充分尊重捐赠方的意愿;
3.优先考虑助力脱贫攻坚、帮助困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
项目和患特殊疾病需救助儿童的项目;
4.综合考虑项目的公益性、可行性、实效性和社会效益;
5.具有特色、社会效益好的公益项目,应持续推进,不断完善,打造品牌。

(二)立项的程序
1.项目申报单位按本办法的要求向基金会项目部提交立项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2.项目部进行初审,对基本符合立项围和原则的项目,由项目部提出项目清单,经项目部会议审核后,提出初步方案报理事长办公会审议;
3.理事长办公会审议是否立项。

第八条项目的审批
项目部对已批准立项的项目进行调研论证,按项目资助金额的大小按以下程序报批。

(一)小额资助项目、资助金额在10万元以下,包括慰问、应急项目等,由项目部提出初审意见,经秘书长办公会议审批,秘书长、理事长签字后执行。

(二)资助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项目,由秘书长组织召开基金会项目评审委员会会议,对项目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10万元至100万元以下的公益项目,由理事长办公会审批;1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理事会审批。

由理事长办公会、理事会审定的项目由秘书长、监事会主席、
理事长签字执行。

第四章项目实施管理
第九条基金会实行项目合同制或协议制管理,推行项目负责人制度,对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管,确保项目按合同、协议按时、高效、安全的完成,实现良好的社会效益。

第十条基金会项目部负责对项目实施监管,检查项目实施情况、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指导项目组织、实施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资助协议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项目负责人由项目实施方确定,但须征求项目部意见。

项目负责人对所执行的项目负全责。

其主要职责是:在履行项目实施合同条款及相关项目运行制度的基础上,负责项目的筹备、组织、实施、汇报等工作;配合基金会项目部对项目进行回访和验收,及时向基金会反馈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及效果。

第十二条建设性的资助项目由基金会与项目受益单位签订项目建设合同,明确约定项目的建设目标、要求、项目经费预算及付款条件,项目资助方和受益方及有关方面的责任及违约责任等。

项目建设合同作为基金会检查项目执行情况、项目验收拨付项目资金的主要凭据。

第十三条基金会监事会负责对项目协议(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管、确保项目按协议(合同)实施。

项目部负责向监事会定期报告项目实施情况。

项目受益单位和项目
承办单位要自觉接受基金会监事会、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五章资金管理
第十四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慈善法》和国务院《基金管理条例》、**市**基金会章程、有关法律法规,规使用公益慈善资金。

第十五条基金会对项目资金实行预算制管理。

由项目部根据审核、批准的立项项目编制项目资金预算,按规定报批后,按照《**市**基金会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划拨项目资金。

第十六条财务部根据项目预算和项目协议的付款条件、项目进度,按计划支付资金;负责项目验收决算,需审计的项目做好项目审计工作;按项目设专户、实行明细核算。

第六章项目验收管理
第十七条项目实施方在项目实施完成或项目周期中按照项目合同及时向项目部报送总结报告或项目自审报告及相关材料,提请基金会开展项目验收。

第十八条基金会项目部在收到项目实施方的总结或自审报告后一个月之,对验收材料提出审查意见。

项目验收由基金会根据项目实施合同等资料,组织具体的验收工作。

1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项目部负责验收;1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理事会组织部分理事、监事、项目部的同志组成验收组开展
验收。

涉及建设性的项目,应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验收标准和验收程序及要求组织验收。

第十九条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项目实施方自费组织项目返工,直到合格为止;项目实施方和项目负责人有违纪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项目实施方和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同时基金会在三年不再受理该单位的项目申请。

第七章项目信息管理
第二十条基金会对项目信息实行制度化、常态化管理。

基金会对所实施的项目信息,经秘书长批准,通过基金会官方或媒体按照《中华人民国慈善法》和民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真实地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一条项目承办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项目资料信息的收集、整理、建档、及时报送基金会项目部。

第二十二条基金会项目部负责资料信息的收集、整理、建档。

建立项目信息系统管理机制,保持信息系统处于良性运转状态,保证项目数据的准确性、信息资料的完整性。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经****年*月*日第一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市**基金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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