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下载】南京农业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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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业大学高层次引进人才报到流程图

南京农业大学高层次引进人才报到流程图

南京农业大学高层次引进人才报到流程图
说明:
1.报到准备工作:
●国外当地医院或国内三甲医院开具的体检证明,体检日期在接收引进公函之后;着
手办理回国留学人员证明、学历学位认证(参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办理
指南》)
2.人才办查验材料(行政楼A203):
●体检合格证明
●《南京农业大学引进人才公函》
●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
●毕业证书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学历学位认证
3.签署协议:
●《南京农业大学引进人才工作协议》
●《南京农业大学引进人才五年聘期任务书》。

南京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模板】

南京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模板】

南京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修订)一、基本原则(一)科学规划、按需引进。

高层次人才引进必须与学校的发展目标相一致,既要充分考虑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又要有利于促进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有利于人才队伍的优化和整体水平的提升,有利于团队建设和人才培养,有利于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

重点引进重点建设学科、发展前景较好的新兴学科和学校优势学科急需的高水平大学的博士研究生、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领军人才,同时统筹考虑其他学科建设急需的教学科研骨干。

(三)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高层次人才引进必须严格考核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标准、全面考核、规范操作,确保引进人才的质量。

(四)任务明确、责任落实。

高层次人才引进实行校院(部、中心)两级管理、以院(部、中心)为主体的方式。

学校加强对师资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和重大问题的协调,职能部门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各教育教学单位作为人才引进工作的主体,实行院长(主任)为第一负责人、党政共管负责制。

二、引进对象的层次和条件根据实际条件,将高层次人才分为学术领军人才、学术拔尖人才、优秀学术骨干等层次。

(一)第一层次:学术领军人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治学严谨,开拓创新,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和管理能力;掌握本学科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学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能负责本学科建设工作,带领梯队成员进行科学前沿研究;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突出的学术成果,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的学术知名度,与国内外同行有着广泛的学术联系。

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或已被海外知名高校聘为教授职务,曾担任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省部级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年龄在50周岁以下,近5年来取得的业绩达到了以下条件中的3项(海外归国人才须达到2项以上):①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2项或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多项;②获得过国家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5),或省部级科技进步(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一等奖(前2名),或省部级科技进步(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二等奖(排名第一),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第1名);③经同行专家确认,在本学科权威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一定数量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出版过有一定影响的专著;④经同行专家评议,并经学校组织评定确认在本学科某些领域取得了特别突出的学术成就。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的意见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的意见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的意见
【法规类别】人才流动
【发文字号】宁政发[2012]305号
【发布部门】南京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11.01
【实施日期】2012.1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的意见
(宁政发【2012】30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创新驱动战略,加快推进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现就实施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制定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为重点,从2013年起,力争用5年时间,引进100个高端人才团队。

二、引进对象
高端人才团队是指由南京地区企业引进,以承担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攻关工
作为主要目标的人才团队。

团队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团队必须在引进企业承担具体、明确的创新项目,项目领域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且具有较大的市场前景、创新价值和经济社会效益;
(二)团队核心成员为3-5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且有良好的知识和专业背景;
(三)团队需与企业签定正式聘用合同,。

高级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

高级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

高级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一、引进高级人才的目的和原则为促进高科技产业和人才培养,提高国家创新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的引进高级人才的原则如下:1. 公平公正原则: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引进高级人才时应确保公平公正。

公平公正原则: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引进高级人才时应确保公平公正。

2. 奖励激励原则:给予引进高级人才适当的奖励和激励措施,以鼓励其创新和贡献。

奖励激励原则:给予引进高级人才适当的奖励和激励措施,以鼓励其创新和贡献。

3. 依法管理原则:引进高级人才的行为必须依法管理,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

依法管理原则:引进高级人才的行为必须依法管理,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

二、高级人才引进的条件和程序1. 引进条件引进高级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在相关领域具有卓越的科研或工作成果;- 具有国内外知名学术机构或企业的工作经历;- 在相关的学术会议或期刊上有重要的学术发表;- 有较高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2. 引进程序引进高级人才的程序如下:- 发布引进高级人才的公告;- 组织申请,进行资格审查;- 评审和选拔;- 签订引进合同;- 完成相关手续。

三、高级人才的管理1. 绩效考核对引进的高级人才进行绩效考核,主要从以下方面评估:- 科研成果和创新能力;- 团队合作和带教能力;- 职业道德和社会影响力。

2. 职称评定对高级人才进行职称评定,根据其工作成绩和学术贡献进行评定,并给予相应的职称激励。

3. 人才培养对引进的高级人才进行培养和发展,通过培训、项目支持等方式提供相应的机会和资源,促进其个人和团队的成长。

四、附则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1.11•【字号】宁政规字〔2023〕1号•【施行日期】2023.0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京市人民政府2023年1月11日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安居方式与标准第三章申请与审核第四章房源筹集第五章管理与监督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改善人才安居条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更好吸引和留住各类优秀人才在本市创业创新,加快建设人才强市和引领性国家创新型城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人才安居,是指政府使用财政资金或者提供优惠政策,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人才提供住房保障的活动。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和雨花台区。

江北新区和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可以参照本办法制定本辖区人才安居办法。

第三条人才安居的适用对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属于《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企业范围》中在岗在职人员;(二)符合《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对象(目录)》中A、B、C、D、E、F 类人才的认定条件;(三)本市户籍、自有住房未达到本办法确定的安居标准,或者非本市户籍、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均在本市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

第四条申请人才安居的企业应当依法与各类人才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通过项目合作方式引进的A、B、C类人才,可以不受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的限制。

第五条人才安居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鼓励发展领域的转型升级和创业创新型重点企业。

第六条本市成立市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协调、审议、决策和部署本市人才安居工作有关重大事项。

南京农业大学诚聘优秀人才.

南京农业大学诚聘优秀人才.

南京农业大学诚聘优秀人才南京农业大学是一所具有百年办学历史、直属教育部领导的以农业与生命科学为优势和特色,兼有文、理、经、管、工、法等多科性全国重点大学。

其前身是私立金陵大学农学院和国立中央大学农学院。

学校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百所大学之一。

学校现有11个博士后流动站、8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44个博士学科点、64个硕士学科点、50个本科专业,以及兽医博士、兽医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工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MPA)等专业学位授予权。

现有8个国家重点学科、14个省(部)级重点学科。

建有“作物遗传与种质创新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大豆改良中心”,10个省部级重点开放实验室和工程与检测中心等。

学校设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和“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

目前各类在校学生24000多人,其中研究生3500多人;专任教师1114人,其中院士3人,博士生导师180多人,硕士生导师400多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2人(岗位4个),正、副教授500多人。

学校科技力量雄厚,近年来,共获国家、部、省级科技成果奖364项,其中国家级奖18项。

学校设有农学院、植物保护学院、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园艺学院、动物科技学院(含渔业学院)、动物医学院、食品科技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含土地管理学院)、工学院(含乡镇企业学院)、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16个学院和体育工作部,另设有金陵研究院、成人教育学院、长江学院和日语培训中心等。

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十分活跃,先后与美国、英国、荷兰、日本、韩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俄罗斯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研究机构建立了正式的校际关系或项目交流合作关系。

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南京中山风景区,与举世闻名的中山陵隔岭相望,交通十分便利;校园总面积120公顷,各类试验场、站面积410公顷;校园环境十分优美,是南京市绿化先进单位,有“花园式校园”之称。

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暂行)

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暂行)

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加大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影响力,完善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促进人才工作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人才观念和责任意识,加大对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重视和投入,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后的管理与培养。

第二条坚持人才队伍建设与学科建设规划相一致的原则,保证重点、统筹兼顾。

重点引进学术造诣精深,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在国内外有较高知名度的学科领军人物、学科带头人以及学科专业建设和科研急需的具有发展潜力的学术骨干。

第三条坚持科学规划、公开招聘、公平竞争、科学评价、择优引进的原则,加强对拟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学术水平、教学科研成果等方面的考核与考查,确保引进人才质量。

第四条坚持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强化人才工作责任意识,形成校院联动、各部门协同、系统推进的人才工作责任机制,切实解决人才的实际问题。

第五条坚持人才引进与培养相结合,充分发挥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作用,培育领军创新人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能第六条学校人才工作机构及职能㈠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能学校人才工作按照党管人才的原则、校院分级负责的方式确定工作职能和责任,完善“校院联动”的人才工作责任机制。

学校成立由校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组织、人事的校级领导任副组长,相关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能: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人才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总体战略和促进我校事业全面发展的人才政策;⒉负责全校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统筹规划、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⒊组织、落实人才工作规划,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切实解决人才工作中的突出问题;⒋检查督促各学部(院)人才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执行和落实情况;⒌建立例会与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总结人才工作经验,发现并解决人才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⒍为重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洽谈、协调、落实工作生活条件的直通车服务。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3.04.22•【字号】宁人社[2013]119号•【施行日期】2013.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宁人社〔2013〕11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有关委、办、局,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京化学工业园区、麒麟科技创新园管委会:根据《市政府关于实施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的意见》(宁政发[2012]305号)精神,为了切实做好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发改、经信、住建、科委、教育、公安、财政、人社、工商、卫生、国税、地税等部门联合制定了《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实施细则》(试行)。

现将《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实施细则》(试行)2013年4月22日附件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实施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的意见》(宁政发[2012]305号)精神和要求,做好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下称“团队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我市高端人才团队引进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高端人才团队是指由我市企业自主引进,以承担企业设定的新产品、新技术或新工艺研发项目为主要任务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

第四条在市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市人才队伍建设办公室负责团队计划的总体协调工作。

市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专项办公室(下称“市专项办”)具体负责团队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发改、经信、住建、科委、教育、公安、财政、人社、工商、卫生、国税、地税等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南京农业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协议书 - 南京农业大学人事处

南京农业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协议书 - 南京农业大学人事处

南京农业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协议书 - 南京农业大学人事处南京农业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协议书为加快我校教育教学事业发展,促进学科与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规范人事管理,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南京农业大学(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和同志(丙方),签订如下协议:一、丙方自到甲方报到之日起,须在甲方服务不少于10年,服务期起止时间: 年_ 月至年_ 月。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根据国家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对丙方实施管理。

甲方原则上不予批准服务期未满的丙方提出的辞职、自费出国、调离甲方等申请。

(二)甲方在政府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丙方到甲方工作涉及的人事调进(含接收、录用,下同)等手续。

(三)甲方按有关规定支付丙方工资、津贴,提供相关福利待遇等。

(四)甲方提供给丙方专项资助经费万元,其中,科研经费_ 万元、购房补贴_ _万元。

(五)甲方调进丙方的配偶,丙方的配偶实行人事代理。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负责丙方的日常管理。

(二)乙方负责督促与检查丙方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情况。

四、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丙方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乙方的工作安排,安心本职工作,尽职尽责,完成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二)丙方享受购房补贴后不再享受学校的住房优惠待遇。

(三)、丙方在服务期内,不得提出辞职、自费出国、调离甲方等申请。

丙方在服务期内因不履行《南京农业大学关于新增教职工及其他人员服务期的暂行规定》、《南京农业大学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暂行规定》等约定与义务,需承担继续履行、赔偿等违约责任。

如丙方违约,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万元/年;丙方还需向甲方返还购房补贴,标准为:(学校提供的购房补贴,10年服务期年限)*未服务年限*1.5倍,最高返还购房补贴款不超过学校提供的购房补贴。

为确保本协议的履行,丙方自愿用所购住房设立抵押,房屋产权证等证交学校代保管至服务期满后返还丙方,若丙方违约且不履行本协议相关条款的约定,甲方有权将其抵押的住房拍卖,所得价款用于偿还违约金与甲方所提供的购房补贴等费用,余款给丙方。

南京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

南京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

南京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背景在过去几年中,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创业热潮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兴起。

各地政府也在促进创业环境营造和创业政策制定方面加大了力度。

南京作为江苏省省会城市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依托其良好的创新生态和创业环境,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创业者前来发展。

然而,南京市在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方面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南京市政府决定推出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吸引更多的创新型人才来到南京创业。

目标该计划旨在吸引具有较高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创业人才来到南京市创业,促进南京市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发展。

具体目标如下:•吸引100名高层次创业人才到南京市创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最高1000万元的创业资金支持;•扶持创业成功率不低于50%。

招引方式为达到吸引优秀创新型人才的目的,南京市政府将采取以下措施:招引渠道•利用南京市政府网站、招商引资网站等宣传渠道发布招聘信息;•与高校、国内创业孵化器等机构合作,共同招聘高层次创业人才。

招引条件创业人才条件•35岁以下,在某个具有较高发展前景的领域有过创新创业经历;•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创业计划符合南京市产业政策,同时能够在3年内实现产值达到5000万元以上。

招引政策•提供最高1000万元的创业扶持资金,根据实际创业项目和创业人才的实际需求确定项目的投资额度和期限;•为入选人才提供免费的办公场所;•享受政策红利。

实施步骤招聘信息发布和筛选1.与高校、国内创业孵化器等机构合作,共同招聘高层次创业人才;2.按照招引条件,对应聘者的材料进行筛选。

创业扶持资金发放1.确定入选的创业人才和项目;2.确认创业扶持资金的投资额度和期限;3.根据约定的投资期限和项目预期调整,及时跟踪创业人才的项目进展情况。

其他政策保障1.在市政府网站上建立创业人才引进专栏,并及时发布政策提示;2.在投资、税收、人才招聘等方面为创业人才提供支持;3.为创业人才提供便捷的融资渠道,帮助他们解决资金瓶颈。

关于印发《南京农业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南京农业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南京农业大学文件校人发〔2014〕152号关于印发《南京农业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学院、各单位:为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加强我校教学科研队伍建设,加大青年后备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充分利用博士后制度平台,建立有利于调整和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的人才管理和服务机制,学校制定了《南京农业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京农业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暂行办法》南京农业大学2014年5月21日附件南京农业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暂行办法为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加强我校教学科研队伍建设,加大青年后备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充分利用博士后制度平台,建立有利于调整和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的人才管理和服务机制,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实施范围博士后流动站所在学科以及相关学科可以设立师资博士后岗位,招收符合条件的优秀博士毕业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招聘程序(一)有关学院根据师资队伍建设发展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师资博士后的招聘计划报人事处,经学校审批后发布招聘信息。

(二)应聘者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博士后进站管理的要求提交进站材料,填写《南京农业大学师资博士后应聘申请表》。

(三)人事处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材料送达拟聘学院和相关流动站。

(四)由学院和流动站组织专家对应聘者材料进行审核,考察其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等,形成推荐意见报人事处。

(五)人事处提交校职称评定与教师学术评价委员会审定。

(六)已经在站的博士后取得突出成绩的,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请,经上述程序审批后,转为师资博士后。

(七)经审定同意的受聘者与学校签署协议,按规定办理进站手续。

三、选聘条件(一)应聘师资博士后岗位的人员应符合我校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岗位人员的基本要求,包括学历学位、年龄、毕业学校等。

(二)申请者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应至少达到我校相同或相近学科博士毕业生的要求。

其中自然科学类以第一或者通讯作者的身份发表SCI收录论文2篇以上,或单篇影响因子超过3,或累计影响因子超过5,或取得其他创新性的研究成果。

南京农业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考察审批表汇总

南京农业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考察审批表汇总
南京农业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考察审批表
编号:人才引进( 年)号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最高学历
最高学位
所学专业
及方向
从事专业
及方向
现工作单位、职务、职称
拟接收单位、从事专业及方向
配偶
情况
姓 名
出生年月
最高学历、学位
毕业学校、时间及专业
现从事专业及方向
现工作单位、职务、职称
是否随调
其他随调人员
拟引进的人员(签名):年 月 日
注:本页由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填写。
接收学科意见
引进理由
业务能力
发展潜力
预期成果
拟安排的
工作岗位
`
学科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校人事处意见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关于对部分人员实行人事代理的暂行规定》,该同志(实行、不实行)人事代理。
同意对该同志进行考核。
签 章: 年 月 日
评议考核小组
意见
思想政治
工作表现
语言表达
授课效果
学术水平
业务能力
身体状况
发展潜力
预期成果
综合意见
成员(签名):
单位盖章
投票结果:同意票 拟同意引进到 组长(签名):年 月 日
领导小组意见
同意引进,提交校长审批。
组长(签名):年 月 日
学校
意见
同意引进。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Biblioteka 主要简历政治思想工作表现
近三年来工作实绩
本人及家庭成员是否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态度
1、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南京农业大学人事处

南京农业大学人事处

南京农业大学人事处人(2017) 4号关于做好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预备通知各学院、各单位:为做好2017年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现将有关评聘工作准备事项通知如下:一、评聘标准1、高校教师、教育管理研究及学生思政教育系列正、副高级职称的申报条件执行《南京农业大学教授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校学术委员会六届三次全会公报,2013年第2号)和《南京农业大学副教授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校学术委员会公报,2014年第1号);破格评聘执行《南京农业大学教师破格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暂行规定》(校人发〔2010〕116号);其他系列及中级及以下职称评聘条件执行江苏省及学校原有相关规定。

2、申报教授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出生日期在1977年1月1日之后的,须具有在国(境)外留学、研修、访学、合作研究经历,其中,自然科学类教师要求累计12个月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教师要求累计6个月以上(哲学、文学、艺术、体育类除外)。

二、工作流程(一)个人申报2月27日-3月10日,申请人登陆校园信息门户,在“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系统中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准备相关附件材料。

拟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需同时提交同行专家鉴定材料(正高5份,副高3份)。

(二)材料审核3月14日前,学院审核申报人员资格,将通过审核人员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报送材料包括:《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报名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个人业绩表》(申报系统中打印,1份);《江苏省高校申报高级职务同行专家鉴定表》(申报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提供,申报系统中打印,正高5份,副高3份)及同行专家鉴定代表作。

3月25日前,人事处会同各职能部门复审申报人员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材料送同行专家鉴定。

(三)同行专家鉴定3月26日-4月20日,通过资格审核的正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材料经匿名处理,由学校统一送同行专家鉴定。

三、相关规定(一)关于同行专家鉴定送审代表作1、申报人从任现职以来发表的文章中自行挑选代表作,申报正高级人员选送5篇,申报副高人员选送3篇。

农业工程专业人才引进方案

农业工程专业人才引进方案

农业工程专业人才引进方案一、人才引进的策略1.1 合理配置引进政策根据不同地区和企业的实际需求,可制定不同类型的引进政策,如针对农业企业引进技术研发人才,对农业院校引进教学科研人才等。

针对海外留学生引进,可采取公费或自费留学,或在国外设立培训班等多种形式。

1.2 建立激励机制针对优秀人才,可提供高额薪酬,设立科研项目奖励等激励措施,以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例如,对于农业工程领域特别优秀的人才,可给予一次性激励奖金或购房津贴等福利。

1.3 加强引进宣传利用各类媒体和渠道,广泛宣传农业工程专业人才引进政策和优惠条件,提高人才引进的知名度和吸引力。

二、选拔机制2.1 设立综合评价标准建立一套综合评价标准,包括学术成就、科研项目、工程项目经验、专利成果等多个方面的评价指标。

并设立专门的评审委员会,严格审核候选人的资格和条件。

2.2 优先选拔本土人才对于符合条件的本土优秀人才,应给予优先考虑和选拔,提供更多的发展空间和扶持政策。

2.3 引进海外留学生鼓励吸引海外留学人才回国发展以补充和扩大人才储备,提高国内农业工程专业人才的国际化水平。

为海外留学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发展空间。

三、培养计划3.1 实施行业实践培训在引进后,针对引进的人才,应设立行业实践培训计划,通过实际工程项目和农业生产实践,让引进人才快速融入行业,提高工程实践经验。

3.2 提供进修学习机会为提升引进人才的实践能力和专业水平,设立进修学习机会,引进国内外农业工程领域著名专家学者,开设专业培训班和讲座,开展学术交流合作。

3.3 建立导师制度对引进的青年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导师制度,由资深专家学者负责指导和培养,为引进人才提供专业上的指导和谋划。

四、成果评价4.1 建立激励机制对于引进的人才,应建立专门的绩效考核机制,通过科研成果、工程项目进展、技术创新等方面的评价,给予相应的激励奖励。

4.2 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为引进的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和学习环境,包括舒适的办公室、实验室条件,优良的科研设备和实验器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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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南京农业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为吸引高层次人才来我校工作,加强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实现我校“人才强校”的发展战略及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建设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一)科学规划、按需引进。

人才引进必须坚持与学校发展目标相一致的原则。

引进人才要有利于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有利于教师队伍的优化和整体水平的提升,有利于促进学科建设与发展。

(二)保证重点、统筹兼顾。

优先引进重点学科建设需要的学科带头人和高层次人才,同时全面考虑充实其他学科发展和新学科建设等急需的教学科研骨干。

(三)注重学术、德才兼备。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热爱祖国,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团队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一)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对象应为能带动和促进我校学科发展的学科带头人以及学校事业发展急需的各类骨干人才。

(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身体健康。

(三)根据我校学科建设发展需要,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岗位分为二类:1.第一类岗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年龄不超过65周岁,能够履行所聘岗位的工作职责。

2.第二类岗位: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国家级人才工程培养人选;(2)自然科学类学科:近5年在本学科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研究论文6篇及以上(限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下同)或在影响因子10以上的SCI源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社会科学类学科:近5年在人文社科类核心期刊第一类刊物上发表研究论文8篇及以上或被SSCI收录论文3篇及以上。

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较宽的知识面、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近5年来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学术成就者,经学校人才工作专家委员会评议通过后,也可纳入学校引进人才计划。

三、工作程序(一)制定计划。

各学院根据学科建设规划提出年度和阶段性人才引进计划,并对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工作目标提出明确要求,报学校审批后执行。

(二)发布信息。

学校通过相关媒体和渠道,对外发布招聘信息。

(三)资格审查。

相关学院和校人事处对拟聘高层次人才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四)组织考核。

1.学校成立由校学术委员会相关专家和科技处、教务处、研究生院、人事处、监察审计处负责人组成的人才工作专家委员会,对拟聘高层次人才进行评议。

学校成立由相关学院党政领导、院学术委员会负责人、相关学科教授代表组成的高层次人才考核小组,负责对相关学科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进行面试。

2.高层次人才考核小组根据材料和面试情况对应聘的高层次人才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和发展潜力等进行评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同意票数超过投票人数三分之二者,方可提交学校人才工作专家委员会评议。

3.校人才工作专家委员会召开会议。

学院陈述引进理由,人才工作专家委员会根据学科发展需要及拟聘高层次人才的学术水平、发展潜力等,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同意票数超过投票人数三分之二者方可作为高层次人才引进,同时确定学校可提供的相关条件,并对其专业技术职务进行特别评审。

(五)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批。

(六)经审批拟录用的人员,原则上应在学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由校人事处办理有关录用、调进、聘任等手续。

四、相关待遇(一)学校设立“高层次人才引进专项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资助引进人才开展科研工作、解决住房问题等。

(二)学校鼓励相关学院利用自有经费协助学校对引进人才开展科研工作进行资助、提供住房补贴。

(三)学校采取提供住房补贴、租住高层次人才公寓等方式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解决住房问题。

(四)学校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以下条件:1.第一类岗位(1)提供100万元住房补贴(用于购房补贴、安家补贴,下同);(2)教授一级岗位;(3)校内岗位津贴按我校教学科研类岗位津贴1级标准执行;(4)提供5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提供科研用房,配备科研助手;(5)配偶可随调,校内安排工作。

2.第二类岗位(1)提供租住房或30-50万元住房补贴;(2)根据个人情况,聘任教授三级或教授四级岗位;(3)根据个人情况,校内岗位津贴按我校教学科研类岗位津贴3级或4级标准执行;(4)自然科学类学科提供100-15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社会科学类学科提供30-5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提供科研用房,配备科研助手;(5)根据学校工作需要,配偶可随调,校内安排工作。

五、管理(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到学校报到时,须与学校签订《南京农业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协议书》,在校服务期不少于10年。

在服务期内,学校原则上不予批准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出的辞职、自费出国、调动等申请,若个人坚持要求离开或擅自离开,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与协议处理。

(二)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实施目标管理。

通过签订目标任务书或聘用合同书,明确工作职责、目标任务、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并按照学校的规定进行考核评估。

(三)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申请科研启动费,需填写《南京农业大学高层次人才专项资助科研经费申请表》,经所在学科、学院同意,科技处审核后,报学校审批。

(四)科研启动费按项目进行管理,分阶段下达。

初次下达经费为批准经费的70%,来校工作满3年检查合格再下达批准经费的20%,来校5年考核合格后下达剩余的10%。

(五)科研启动费按照学校财务的规定,严格控制经费的使用范围。

使用范围包括:图书资料费;仪器设备费;实验检测费;培训进修费;学术会议费等。

(六)住房补贴按照《南京农业大学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六、考核(一)考核评估制度。

遵循科学研究和人才成长规律,尊重和保护高层次人才的创新思想,鼓励探索性研究,建立和完善高层次人才的考核评估体系,对引进人才定期进行定量和定性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调整、确定下一阶段的支持和资助力度。

(二)考核形式和内容。

来校工作满3年,学校对引进人才进行中期检查;来校工作满5年,学校对引进人才进行全面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重点是教学科研等工作实绩。

1.三年期检查:对第二类岗位的引进人才,除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来校工作满3年时,在科研工作和学术成果方面须达到所在学科教授(按二级学科计算,下同)的平均水平,具体包括:(1)承担科研项目的层次、到校经费总量;(2)发表研究论文的数量与质量、教学科研奖励的层次与数量。

2.五年期考核:引进人才到校工作满5年时,在科研工作和学术成果方面须超过所在学科教授平均水平。

(三)考核等级。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1.三年期检查,引进人才在科研工作和学术成果方面达到所在学科教授平均水平,五年期考核,超过所在学科教授平均水平者,考核结果为合格。

未达到上述要求者,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2.引进人才在规定期限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考核结果为优秀。

(1)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973”首席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一主持人;(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影响因子10以上的SCI源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发表被SSCI收录的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3)其他由学校认定为优秀等级的。

(四)考核程序。

相关学院学术委员会根据工作目标对引进人才进行综合评议,并签署意见,提交校人才工作专家委员会考核评估,形成考核建议意见报学校审定。

七、其他(一)拟应聘我校的高层次人才应如实提交以下材料:个人简历、2名以上同行专家推荐信、主要学术(工作)业绩、预期工作方案及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等相关材料。

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后,学校将予以辞退。

(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教学、科研等工作量不满时,可适当给予工作量补贴,第一年可补贴标准工作量的50%,第二年为25%。

补贴后的工作量不得超过1个标准工作量。

(三)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配偶随同在校内安置工作的,实行人事代理制度。

(四)本办法规定的“本学科高水平学术期刊”为由学校认定的相关学科的高水平重要学术期刊,“人文社科类核心期刊”是指“南京农业大学人文社科类核心期刊”。

(五)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科学规划、创造条件,为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发挥作用营造良好的环境。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校原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九、本办法由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南京农业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协议书南京农业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协议书甲方:南京农业大学乙方:学院丙方:为加快学校教育事业发展,促进学科与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南京农业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甲方同意丙方作为高层次人才来校在乙方相应的教学科研岗位上工作。

经平等协商,三方自愿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服务期限丙方自到甲方报到之日起,须在甲方服务不少于10年,服务期起止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根据国家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对丙方实施管理。

甲方原则上不批准丙方在协议服务期内提出的辞职、自费出国、调离甲方等申请。

(二)甲方在政府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丙方到甲方工作涉及的人事接收(含调配、录用)等手续。

(三)甲方按有关规定支付丙方工资、津贴,提供相关福利待遇等。

(四)甲方提供给丙方科研启动费万元,住房补贴万元(其中安家补贴万元)。

(五)甲方丙方的配偶在校内安置工作,实行人事代理。

(六)上述相关待遇的支付方式按照《南京农业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和《南京农业大学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暂行办法》及相关文件执行。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负责丙方的日常管理。

(二)乙方负责督促丙方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三)乙方提供给丙方科研启动费万元,住房补贴万元。

四、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丙方享有约定的由甲、乙方提供的相应条件和待遇的权利,同时承担规定的义务和责任。

(二)丙方须服从甲方、乙方的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三)丙方在服务期内,不得提出辞职、自费出国、调离甲方等申请。

丙方在服务期内因不履行《南京农业大学关于新增教职工及其他人员服务期的暂行规定》、《南京农业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本协议条款的,需承担继续履行约定的义务或违约的责任。

如丙方违约,需按违约期限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标准为:12000元/年;同时需向甲、乙方返还住房补贴,标准为:(学校和学院已支付的住房补贴/已服务年限)*未服务年限,最高返还款不超过学校和学院已提供的住房补贴;学校安置的丙方配偶原则上一并离开甲方。

(四)丙方保证在甲方接收(含调进、录用)前向甲方提供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身体状况、学历、学位和科研成果等情况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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