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塞尔与海德格尔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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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象学的基本观点_现象学反思的两难——胡塞尔、舍勒、海德格尔在反思问题上的不同态度及其内在根源

现象学的基本观点_现象学反思的两难——胡塞尔、舍勒、海德格尔在反思问题上的不同态度及其内在根源

现象学的基本观点_现象学反思的两难——胡塞尔、舍勒、海德格尔在反思问题上的不同态度及其内在根源要想探讨现象学方法在胡塞尔、舍勒和海德格尔哲学中的共通性,对本质直观的分析显然是一条可行的途径,因为本质直观一般被公认为现象学方法的第一共同内涵。

反之,要想把握现象学方法以及与此相关的现象学研究领域在这三位哲学家那里的差异性,那么对反思问题的关注将是一个可能的切入点。

在欧洲哲学的传统中,尤其自笛卡尔以降,反思,即哲学的反思性始终是一个受到关注的问题。

笛卡尔从外感知向内感知的回溯,康德对知识如何可能问题的追问,都是希望通过哲学的反思来把握原本的确然性。

尽管后期的英国经验主义重又强调对感觉与反省的先后次序之划分,尽管黑格尔否认反思是达到永恒或真理的唯一途径,但反思在近现代哲学中的重要位置是毋庸置疑的。

反思在康德之后基本上已经被看作是划分科学与哲学的界石。

较之于舍勒和海德格尔,胡塞尔距离传统的位置更近。

这一点也表现在:在胡塞尔的现象学哲学中,反思自始至终是现象学思维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前提。

无论是在前期的《逻辑研究》和《纯粹现象学与现象学哲学的观念》中,还是在后期的《笛卡尔沉思》和《欧洲科学的危机与先验现象学》中,胡塞尔的现象学描述分析都是在反思中进行的。

甚至可以说,反思是胡塞尔现象学的最显著特征。

现象学之所以为现象学,之所以不同于自然的、非哲学的观点,正是因为它不是直向的思维行为,而是一种反思的活动。

我们只需引用些许胡塞尔的原文便足以证明这个对大多数现象学研究者来说已是不言自明的事实:所有困难的根源都在于现象学分析所要求的那种反自然的直观方向和思维方向。

我们不是去进行那些杂多的、相互交迭的意识行为……而是要进行“反思”,即:使这些意识行为本身和其内在的意义内涵成为对象。

现象学描述是在对个体意指和种类意指之体验的反思中进行的。

只要意向性还没有通过反思而被揭示并且因此而本身成为课题,它就是隐蔽的。

现象学要求最完善的无前提性并且要求对自身具有绝对反思性的明察。

论海德格尔哲学与胡塞尔现象学的关联和差异

论海德格尔哲学与胡塞尔现象学的关联和差异

论海德格尔哲学与胡塞尔现象学的关联和差异【摘要】本文将探讨海德格尔哲学与胡塞尔现象学之间的关联和差异。

在将介绍两位哲学家的背景和研究目的。

接着,在正文部分将深入分析海德格尔的存在主义哲学和胡塞尔的现象学,探讨两者的相关性和区别。

结合海德格尔与胡塞尔的理论思想,对二者的共同点进行总结,并对他们的差异性进行深入分析。

通过对这两位哲学家思想的比较和对比,可以更好地理解他们各自的贡献和独特性,从而更深入地探讨和理解存在与现象的关系。

【关键词】海德格尔,胡塞尔,现象学,存在主义,关联,差异,共同点,哲学,论文1. 引言1.1 背景介绍海德格尔和胡塞尔都是20世纪德国哲学家,分别代表着存在主义哲学和现象学这两个重要的思想流派。

海德格尔被誉为20世纪最重要的哲学家之一,他的思想深刻影响了后世哲学界的发展。

而胡塞尔则被认为是现象学的奠基人,他对经验和现象的研究有着深刻的见解。

海德格尔的存在主义哲学强调人类存在的本质和意义,探讨人类在世界中的存在方式和存在的含义。

他深刻思考了人类存在的种种困境和难题,试图揭示人类存在的真正意义和价值。

胡塞尔的现象学则是一种独特的哲学方法论,着眼于研究现象的本质和现象背后的意义。

他强调经验的重要性,认为通过对经验的认真观察和分析,可以揭示事物的本质和意义。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海德格尔的存在主义哲学和胡塞尔的现象学之间的关联和差异,分析两位哲学家在思想上的共同点和差异之处。

通过深入研究他们的思想,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存在主义和现象学这两种重要的哲学思想,以及它们在当代哲学领域的影响和意义。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探讨海德格尔哲学与胡塞尔现象学之间的关联和差异,分析两位哲学家对存在主义和现象学的理解以及在哲学思想上的异同之处。

通过比较两者的观点和思想体系,深入挖掘它们在哲学领域中的重要性和影响,以期能更全面地理解现象学和存在主义在哲学史上的地位和作用。

通过本研究,希望能揭示出海德格尔和胡塞尔在哲学思想上的独特贡献和思想观点,为现代哲学研究提供新的理论依据和启示。

现象学胡塞尔

现象学胡塞尔

布伦坦诺的价值哲学——“一件事情不是因为上帝命令它才是善的,而是因为它本身就是善的,上帝才命令它”现象学胡塞尔胡塞尔——海德格尔吸收现象学方法创立存在主义哲学——二战后期,流行存在主义——六十年代,解释学他的思想分四阶段:对数学和逻辑的研究创立现象学把现象学发展为先验唯心主义向生活世界的转化哲学负有崇高使命,以人类的永久性目标为己任。

现象学名词背后的要求:哲学应该搁置一切过于仓促的世界,毫无偏见地分析在意识中出现的现象。

胡塞尔的目标:借由现象学的方法建立一个作为“严格科学”的哲学。

经验科学是事实科学,无法达到此程度。

而数学作为一种推理逻辑,绝对严格,绝对无时间性的。

经验自然科学是一种“事实科学”。

原因在于:经验中获得的事实是在时间上被规定的东西。

经验科学不具有绝对的无可置疑性。

只能带来暂时的功利,不能提供造福于子孙万代的、超越其特殊的经验世界的知识。

什么是严格科学?科学是代表一种绝对的、无时间性的价值的称号。

严格科学的条件——必须是绝对正确的知识。

必须是无时间性、超时间的真理。

必须为子孙后代造福。

《逻辑研究》中,胡塞尔与当时流行的心理主义决裂。

心理主义宣称逻辑法则不外是心理性法则的表现,逻辑必须还原到心理基础上。

胡塞尔确证纯粹逻辑的理想性:它的法则独立于实际的思考行动里的具体内容之外。

胡塞尔反对科学主义和心理主义哲学要成为严格科学,必须与经验自然科学的事实科学划清界限,克服将哲学混同或归于事实科学旗下的科学主义。

心理主义将绝对的、无可置疑的逻辑规律,降低为以个人心理活动为转移的经验事实,这就陷入主观主义和相对主义。

建立科学哲学的关键:回到事物本身不要像“科学主义”和“人生观哲学那样”,不关心真正的“客观真理”。

回到事物本身的方法:摆脱一切未经考察的偏见和假设,直接面对“事物”本身。

“事物”并非客观存在的具体事物,而是泛指所有可能存在的对象,物质的或者精神的,存在的或不存在的。

现象学的特点:一旦哲学通过直觉描述到了意识到的现象,那就能描述意识活动的结构以及同这种意识活动相应的意识对象的本质结构。

胡塞尔的悲剧:“最后给我最重一击的是海德格尔”

胡塞尔的悲剧:“最后给我最重一击的是海德格尔”

胡塞尔的悲剧:“最后给我最重一击的是海德格尔”胡塞尔1882年在维也纳大学以数学论文获得博士学位后,跟随布伦塔诺学习哲学,1887年皈依路德宗,自认为是“自由基督徒”,“非教条的新教徒”。

同年,胡塞尔被推荐到布伦塔诺的学生斯通普夫任教授的哈勒大学哲学系任教,他在教授资格论文《论数的概念》的基础上发表第一部著作《算术哲学》(1891年),但没有得到认可,弗雷格批评他犯了混淆数学与心理经验的心理主义错误。

通过对逻辑和认识论问题的深入思考,胡塞尔发表了成名作《逻辑研究》(1900-1901年)。

1901年被哥廷根大学聘为编外教授,1905了德国教育部建议学校任命胡塞尔为教授,但遭到哲学系的拒绝,理由是胡塞尔缺乏科学方面的重要性。

1906年6月,胡塞尔被教育部任命为教授。

9月25日,胡塞尔在笔记中写下未来学术发展计划,末尾充满信仰激情:我必须走自己的路, 如此有把握,如此坚定不移,以及如此严肃认,就像丢勒的骑士在与死神和魔鬼抗争。

啊,生活对我而言已然是足够严肃认真的了。

感性享受的欢快对我来说已经陌生,并且必须始终保持陌生。

我不应是被动的(而享受就是被动性),我必须生活在工作、战斗、为真理之花冠所做的角力之中。

欢快是不会缺少的:如果我勇敢而坚定地前行, 欢快的上天便在我上面保佑我,就像在丢勒的骑士上天保佑他一样! 而上帝既与我也与他同在,尽管我们统统都是罪人。

(引自倪梁康译“胡塞尔的私人札记”)丢勒:《骑士、死神与魔鬼》胡塞尔在随后二十多年里认真严肃地教学、写作,把现象学发展成为国际公认的哲学运动。

1928年胡塞尔退休,他举荐海德格尔接替了他的职务。

胡塞尔原以为海尔德格是他最合适的接班人,曾说“现象学就是海德格尔和我”。

1929年夏仔细阅读了《存在与时间》,看到海德格尔用“此在”代替了“纯粹自我”,用“人类学”代替了现象学,令他大失所望。

1931年他在康德学会的年会上发表“现象学和人类学”的讲演,与舍勒的哲学人类学和海德格尔的存在论划清界限。

从“意向性”到“超越性”海德格尔对胡塞尔意向性理论的批判与奠基

从“意向性”到“超越性”海德格尔对胡塞尔意向性理论的批判与奠基

从“意向性”到“超越性”海德格尔对胡塞尔意向性理论的批判与奠基现代哲学史上海德格尔和胡塞尔是两位知名的哲学家,他们均对意向性理论进行了重要的研究。

在胡塞尔的意向性理论中,意向性被认为是意识或思维的本质特征,意识或思维总是指向某种客体或内容,即所谓的“对象”。

这一理论一度被认为是现象学的基石,但海德格尔对这一理论提出了批判和反思,并提出了自己关于超越性的观点,同时也奠定了后来存在主义和后现代哲学的基础。

本文将探讨海德格尔对胡塞尔意向性理论的批判和超越性的贡献,同时举出具体例子证明。

首先,海德格尔认为胡塞尔的意向性理论没有摆脱主体和客体二元对立的问题,即意识总是与某个外在的对象相对应,这使得意识和对象之间的关系显得过于僵硬和静态。

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提出了他自己的存在主义思想,主张超越人类对客体的限制,认为存在应该被理解为一个更广泛、更本质的概念,它超越了主体和客体的二元对立,是一种更为动态的存在状态。

在这种存在状态中,存在者超越了自己的主体和对象,直接与存在自身相遇。

这也可以说是海德格尔对胡塞尔的意向性理论的一种超越。

其次,海德格尔认为胡塞尔的意向性理论没有涉及到个体和生命的独特性,即每个人的意图和意向都是独特的,并不能被简单地视为一种普遍性。

他认为,人类存在的真正意义是将自身的意识、意向和意图投射到世界上,使自己的存在变得更加丰富、具体和独特。

海德格尔认为,这种丰富、具体和独特的存在状态可以被称为“存在的世界”,它既包括了人类对客体的认知和感知,同时也包括了对自身的认识和感知。

这种存在的世界也是超越人类对客体和自身的限制,是存在者与世界相遇的一种方式。

因此这也是海德格尔对胡塞尔意向性理论的一种超越。

第三,胡塞尔的意向性理论中存在一个困境:意向性可以被解释为无限延伸的,这也意味着人类意识可以无限地向外扩张,不断获取新的意向和意图。

但是,这种无限扩张的过程同时隐含着一种不确定性和无穷尽的可能性,人类对世界的认知也会变得越来越复杂和深刻。

胡塞尔与海德格尔的存在问题

胡塞尔与海德格尔的存在问题

胡塞尔与海德格尔的存在问题1962年9月11—13日,海德格尔在黑森林托特瑙堡主持了关于他的“时间与存在”演讲的研讨课,在讨论记录中可以读到这样的看法:“胡塞尔本人在《逻辑研究》中——主要是在第六研究中——已经接近了本真的存在问题,但他在当时的哲学气氛中无法将它坚持到底”(注:参见:海德格尔Zur Sache des Denkens, Tübingen 1988, S. 47. 以下简称:SD。

)。

1973年9月6日,在海德格尔主持的弗莱堡采林根研讨课上,首先讨论的出发点问题是:“在何种程度上可以说,在胡塞尔那里没有存在问题?”(注:参见:海德格尔,VierSeminare, Frankfurt a. M.1977, S. 111. 以下简称:VS。

)我们试图接着这里的问题思考下去。

在海德格尔所主X的存在论的意义上,不仅胡塞尔,而且整个在他之前的西方哲学(从古希腊到黑格尔),应当说都从没有真正地接触到存在问题。

(注:严格地说,海德格尔认为,希腊哲学并非没有接触到存在问题,而是从存在出发,逐渐偏离开存在,因此西方哲学的历史是遗忘存在的历史。

勒维纳斯在这个意义上进一步阐释说,西方哲学史试图从存在出发去达到一个完整地包容存在的存在者——上帝。

(参见:E.Levinas,LeTemps et l'Autre, Montpellier 1979,p.24)据此而论,在胡塞尔那里没有存在问题(即没有海德格尔式的存在问题),这实际上是不成为问题的。

(注:胡塞尔本人当然具有他自己意义上的“存在问题”(参见拙著:Das Problem des Seinsglaubens in derPhanomenologie Edmund Husserls—Ein Versuch mit ihm,Dissertation, Darmstadt, 1990).概括地说,他将纯粹意识领域视作真正的存在(参见胡塞尔在《纯粹现象学与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第1卷第46节中的论述;也可参见海德格尔在《时间概念历史导引》第11节中对胡塞尔这个意义上的存在的四重定义:意识作为“内在的存在”、“绝对的存在”、“被给予的存在”和“纯粹的存在”);并且,胡塞尔在此意义上划分出他自己的“形式存在论”和“质料存在论”(对此可以参见《纯粹现象学与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第1卷的第153节,以及该书的整个第2、3两卷的论述)。

胡塞尔与海德格尔哲学

胡塞尔与海德格尔哲学

胡塞尔与海德格尔哲学胡塞尔与海德格尔的关系被称为类似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其中不同的是海德格尔所持的政治——历史观点使海德格尔对胡塞尔的态度大为不同。

与雅斯贝尔斯的与胡塞尔的彻底决裂不同,海德格尔要隐晦得多,分裂的时间也比较模糊。

1919,4,24海德格尔致胡塞尔的女儿的信中说,他反对的是“那种傲慢不矩的、从根本上说是启蒙式的说教,它把当下的生活和所有过去的生活都固定、死板、单一地砸在一块平板上,于是在这里一切都变得可预测、可控制、可划定、可约束、可解释”。

这里已经看出海德格尔对胡塞尔的“哲学作为严格科学”的理想的抵制。

海德格尔的弟子回忆他曾经举的一个比喻:现象学的分析可以坐在写字桌前进行:例如面对一个茶杯,我观察它的映射、它的显现、它的被给予,我反思我对它的感知,等等,这并无不可,然而这是哲学理论家的做法。

这脱离了生活。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不会对杯子的映射感兴趣,我之所以在进教室时关注到这张椅子,是因为它挡住了我的去路。

哲学应当探讨的不多不少就是这种与日常生活中的兴趣有关的东西。

胡塞尔对这种反叛的反应较迟钝。

1928年才有所言辞。

两者的分裂在于他们的哲学观。

胡塞尔把哲学理解为科学,即基础科学、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第一哲学”,他致力于把现象学建立成一门本质科学(本体论)或观念科学。

胡塞尔对哲学的两个规定:1,第一哲学或先验现象学应当是一门与人类生活此在无关的、探讨先验意识的本质结构的学说。

否则它就不是现象学,而是心理学或人类学了,而这正是海氏的此在现象学所处的境地。

2。

先验现象学对所有科学来说又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它提供了最根本的、奠基性的本质分析和本质结构分析,这是所有此在科学的最终依据。

因此先验现象学应当是对第一哲学原理的把握,是处在人类认识金字塔顶端的科学。

胡塞尔追求传统的延续,是传统意义上的哲学家。

海氏更多地在现代人这里找到知音。

对“哲学的丑闻”,现代人更为坦然对之,而漠视对它的克服的努力。

可见两者的分歧源于传统哲学与现代哲学的兴趣差异。

海德格尔美学思想哲学源流浅析——胡塞尔现象学继承方面

海德格尔美学思想哲学源流浅析——胡塞尔现象学继承方面
喻性 且 自然 的语 言 叙 述 人 的生 命 体 验 。 “ 诗意地栖居 ” 为 人 性 的终 极 关 怀 , 暗 合 整 个 人 类 人 性 正 常 化 发 展 的线 索 , 是 人 类 寄
样而得到精 确和严格 的规定” 。③
二、 现象学的方法
胡塞尔在确 立了 自己的 “ 哲学作 为严格 的科 学”之 目标 后, 转而对传统 自然 主义 、 经验 主义 、 心 理主义 、 客观 主义( 我 们以实证主义为统称 )的批判 ,严 格科 学的基础应该 重新确 立, 对于一切现成 的依 据 , 我们都 弃之不用 , 即胡 塞尔所谓 的 “ 中止判断” , “ 悬隔” , 面 向事 物本 身 , 依照事情本 来的样子来 作为我们的基点 , 现象学还原就是排除一切因袭的传统观点 、

种可能性 。 海德格尔强调 , 他对胡塞尔现象学所形成 的传统
哲学立场的抛弃 , 是基于对“ 我 至今仍然悟守 的现象学原则 的 更加忠笃的坚持 ” 这表明 , 虽然海德格尔形成 了与胡塞尔相对
的“ 科学性” , 强调哲学作为一门严格 的科学 , 它所具有的科学
的立场 , 但他确实认 为他的立场更符合现象学 的原则 , 他才是
响。


哲 学 作 为 严 格 的 科 学
期和先验还原 时期 , 在我们不断还原 的过程 中, 事物就在这个 过程中向我们显现 , 于是先验意识 , 先验 自我便成 了胡 塞尔哲 学里最纯粹 的东西 。
从文 艺复兴到 1 9世纪 , 自然科学得 到了长足 发展 , 而哲 学却一直停滞不前 ,哲学 的发展越 累越受 到 自然实证科学的 影响, 建立科 学的哲学成为一种美好 的愿望 , 由于在方法上过 度依赖 自然主义 的实证方法 ,使哲学 也沦落成 科学的一个部 门 ,这是哲学学科要求 和 自然知识一样具 有科 学性 而导致的

现象学的哲学观_兼论胡塞尔与海德格尔哲学观的差异

现象学的哲学观_兼论胡塞尔与海德格尔哲学观的差异

・外国哲学・现象学的哲学观———兼论胡塞尔与海德格尔哲学观的差异李 朝 东胡塞尔早期十分注意探寻所学的任何一门科学的根据,从物理学、天文学转向数学,又从数学转向逻辑学,最后确定致力于哲学研究。

胡塞尔为自己规定的一般任务是理性批判,即理论(逻辑)理性和实践理性、普遍价值理性的批判。

在其构成领域中,理论理性批判“坚持它的阐明认识和认识对象之本质的任务,那么它就是认识和认识对象的现象学,这就构成一般现象学的首要的和基础的部分”。

(胡塞尔,2007年,第24页)“理论理性批判”也叫“认识现象学”,它的目的是解决认识如何可能的问题,为自然认识提供基础和说明;它的任务是通过对意识的本质分析和本质研究,把握意识的本质规律;它的方法是本质直观、超越论的直观和意向性分析;它的研究领域是全部纯粹意识。

理性批判的“一般现象学”实际上就是超越论的或纯粹现象学,其根本目的是要把哲学建成严格的科学,从而为知识的确实性、必然性和普遍性寻找可靠的基础,并最终解决认识与认识对象的关系这一认识论的根本问题。

一、现象学是作为宾语的哲学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是一个严肃工作的领域,必须在严格科学的精神中受到探讨。

胡塞尔毕生致力于建立一门真正的科学的哲学;在他看来,以往的哲学都不能满足科学性的要求,都不是真正的哲学,科学的哲学将以现象学为开端。

真正的哲学要想给科学提供规范和基础,必须说明自然科学和哲学科学的区别:前者产生于自然的思维态度,后者产生于哲学的思维态度。

自然的思维对“认识可能性”问题漠不关心,而哲学的思维则是要对“认识可能性”问题作出回答。

就是说,自然科学与哲学科学的区分关键在于对“认识可能性”问题的态度。

(同上,第16页)自然的思维态度不关心认识批判。

在自然的思维态度中,认识直接面对着事物,我们的认识判断所涉及的正是这个物体的世界:事物的功能、相互关系、变化及其规律。

对自然的认识(科学)就这样前进着,它在不断扩展的范围中根据诸要素、关系、规律等研究现实的存在,并形成各种关于自然的科学。

现象学反思的两难――胡塞尔、舍勒、海德格尔在反思问题上的不同态度及其内在根源

现象学反思的两难――胡塞尔、舍勒、海德格尔在反思问题上的不同态度及其内在根源

现象学反思的两难――胡塞尔、舍勒、海德格尔在反思问题上的不同态度及其内在根源【摘要】这篇文章探讨了胡塞尔、舍勒和海德格尔在现象学反思问题上的不同态度及其内在根源。

胡塞尔主张通过纯粹的现象学方法来揭示对象本身的意义和本质,强调直接的感知和直觉。

舍勒则认为主体和对象之间存在着不可逾越的差距,主张关注语言和符号的重要性。

而海德格尔强调存在的实际经验和人类存在的先验结构,强调对存在的探究和揭示。

通过比较分析三位思想家的不同观点,可以为现象学的进一步研究提供启示。

各家思想的贡献在于丰富了现象学的理论范畴,展望未来研究需要进一步挖掘现象学的潜力,深化对存在和意义的理解。

【关键词】现象学反思, 胡塞尔, 舍勒, 海德格尔, 不同态度, 内在根源, 比较分析, 启示, 思想贡献, 未来研究。

1. 引言1.1 背景介绍现象学是20世纪哲学中的一个重要流派,其核心思想是通过对现象的描述和分析来揭示事物的本质与意义。

胡塞尔、舍勒、海德格尔是现象学中的重要代表人物,他们对现象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胡塞尔被称为现象学的奠基人,他强调逻辑学与形而上学的统一,在《逻辑研究》中提出了意向性意识的概念,强调意识是指向客体的。

舍勒提出了一种社会现象学,强调个体与社会的关系,他认为个体并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通过社会关系才能获得意义。

海德格尔则提出了存在哲学,强调存在者与存在的关系,强调人类存在的根本问题是存在与时间的关系。

在本文中,将对三位哲学家的不同态度及内在根源进行探讨,并进行比较分析,最后得出对现象学反思的启示。

1.2 研究目的本文旨在通过对胡塞尔、舍勒、海德格尔在现象学反思问题上的不同态度及其内在根源进行深入分析,探讨现象学在哲学领域中的重要性以及对人类思维方式的影响。

通过对三位思想家不同的立场和观点的比较,我们将探讨现象学反思中存在的两难,以及如何解决或权衡这种两难局面。

本文也旨在为后续研究者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启示,探索现象学反思在当代哲学领域的发展方向和可能性。

论海德格尔哲学与胡塞尔现象学的关联和差异

论海德格尔哲学与胡塞尔现象学的关联和差异

论海德格尔哲学与胡塞尔现象学的关联和差异【摘要】海德格尔哲学与胡塞尔现象学是20世纪德国哲学领域两大重要的学派,它们在哲学思想和方法上都有各自独特的特点。

海德格尔强调存在的研究和存在的意义,提出了“存在论”的概念;而胡塞尔则注重现象学的研究,强调意识和现象之间的关系。

尽管二者有着一些共同点,比如对人类存在的关注和对哲学基础问题的思考,但在方法论和主要研究对象上存在明显差异。

本文通过对海德格尔哲学和胡塞尔现象学核心思想的分析,揭示了二者的共同点和差异,为未来研究提供了一定的借鉴和启示。

展望未来,可以进一步探讨海德格尔哲学与胡塞尔现象学在当代哲学研究中的价值和意义。

【关键词】海德格尔哲学、胡塞尔现象学、关联、差异、引言、导言、研究目的、核心思想、基本理念、共同点、结论、展望未来研究方向。

1. 引言1.1 导言海德格尔和胡塞尔都是20世纪哲学领域的重要思想家,对于现象学和存在论的发展都做出了重要贡献。

海德格尔的存在论思想深刻影响了后来的哲学思潮,而胡塞尔则系统地建立了现象学这一重要学派。

探讨海德格尔哲学和胡塞尔现象学之间的关联和差异具有重要意义。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分析海德格尔哲学的核心思想和胡塞尔现象学的基本理念,探讨它们之间的共同点和差异。

通过比较这两位思想家的观点和理论,可以深入理解存在与意识、世界与自我之间的关系,从而拓展对哲学本质的认识。

1.2 研究目的本文旨在深入探讨海德格尔哲学与胡塞尔现象学的关联和差异,以揭示二者在西方哲学史上的重要地位和思想贡献。

通过对海德格尔哲学的核心思想和胡塞尔现象学的基本理念进行系统比较分析,探讨二者在对存在、时间、主体、世界等核心哲学问题的探讨中的相似之处和不同之处。

通过对比研究,旨在揭示海德格尔哲学和胡塞尔现象学在认识论、形而上学、存在论等方面的理论差异,进一步探究二者在现象学传统和存在主义思潮中的地位与作用。

通过对海德格尔哲学与胡塞尔现象学的关联与差异进行全面梳理和分析,旨在为未来进一步研究提供理论参考和方法借鉴,拓展对西方哲学思想的深入理解。

论海德格尔哲学与胡塞尔现象学的关联和差异

论海德格尔哲学与胡塞尔现象学的关联和差异

论海德格尔哲学与胡塞尔现象学的关联和差异作者:秦荣来源:《学理论·下》2017年第06期摘要:哲学的世界就犹如黑格尔所形容的那样是一个“厮杀的战场”,哲学史就是一个以否定之否定的扬弃过程作为发展环节的历史。

在那里,任何一个哲学家的思想都有其合理的成分,却又不是具有普适性的终极真理,这一对“终极真理”不懈追求的过程就蕴含在“刀光剑影”的哲学战场上思想英雄们“前赴后继”的全过程中。

胡塞尔哲学与海德格尔哲学的关系也如这战场所体现的规律一样,不论海德格尔思想的宫殿多么华丽,也不论海德格尔思想内容与胡塞尔的多么迥异,如果没有胡塞尔,那么海德格尔的思想就可能完全是另外一个样子。

这就使得我们有必要探究二者思想之间的关联,这也成为本文论述的宗旨。

关键词:现象学;直观;存在;事情本身中图分类号:B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7)06-0064-02现象学者罗姆巴赫说过:“胡塞尔不是第一个现象学家,海德格尔也不是最后一个现象学家。

现象学是哲学的基本思想,它有一个长长的前史,并且还会有一个长长的后史。

”对于20世纪初在德国兴起的那场现象学的哲学运动,创始人胡塞尔所开创的是一种建立在直观和本质认识基础上的严格的哲学方法,其对后世的影响可谓是无处不在。

其中海德格尔的哲学就正是以现象学为思想前提的,然而海德格尔由现象学出发找到的却是另外一条哲学之路——存在主义。

据此,有人说海德格尔是现象学的继承人,也有人说海德格尔是现象学的破坏者,但无论怎样,一方面现象学作为存在主义的理论渊源对存在主义哲学影响之深,另一方面海德格尔也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和巨大的成就给现象学增添了新的内容。

下面本文就将从关联和差异两方面具体探讨海德格尔哲学与胡塞尔现象学的关系。

一、海德格尔哲学与胡塞尔现象学的关联海德格尔和胡塞尔的思想来源于同一位思想家:弗莱茨·布伦塔诺。

通过对布伦塔诺的意向性学说的进一步改造,胡塞尔获得了构建现象学的重要基石。

胡塞尔和海德格尔的现象学还原与先验主体

胡塞尔和海德格尔的现象学还原与先验主体

胡塞尔和海德格尔的现象学还原与先验主体刘环/文提要:在很多学者看来,胡塞尔与海德格尔之间的根本分歧在于先验现象学与存在论的分歧,其最早显露于海德格尔对胡塞尔现象学还原方法的批判中。

本文首先从胡塞尔的相关论述和芬克的解读入手,澄清海德格尔对胡塞尔现象学还原方法的误解,并将现象学还原重构为双层还原;然后简述这一双重还原本身在海德格尔的存在论研究中如何得到运用,以及两位哲学家在先验主体问题上又各自获得了怎样的理解,由此敞开了一个新的解读视角:胡塞尔与海德格尔的根本分歧并不在于先验意识构建和存在论的兴趣差别,而是两者基于同一现象学方法在探究世界存在问题的过程中,对先验主体所产生的不同理解。

关键词:现象学还原;先验主体;现象学悬搁;胡塞尔;海德格尔中图分类号:B516.5文献标识码:A学界的流行观点认为,胡塞尔和海德格尔的现象学分属两个不同的阵营,前者以研究意识为主,后者则关心存在问题。

这种印象最初源于海德格尔1925年的马堡讲座“时间概念史导论”。

在这一讲座上,海德格尔批判了胡塞尔《观念I》中所阐述的现象学还原方法。

胡塞尔的现象学还原试图通过对自然态度的悬搁以达到一个绝对意识领域。

但在海德格尔看来,胡塞尔的现象学还原所揭示的绝对意识是脱离了周遭世界的存在者,胡塞尔为了对意识进行科学的普遍化研究而忽视了其“在所有科学审视之前所独具的存在意义”①,换言之,胡塞尔遗忘了意识主体的存在问题。

尽管不是所有人都赞同这一批判的最终落脚点,但是他对胡塞尔现象学还原的解读,无疑构成了人们批判现象学还原放弃现实世界主题的重要理论来源。

然而事情却并非如此简单。

因为,一方面,胡塞尔始终主张,还原没有放弃世界主题,不仅如此,它的最终目标是理解世界,并且正是因为这样的目标,我们才必须进一步认识意识主体的先验存在;另一方面,海德格尔承认,他的存在问题研究在某种程度上运用了现象学还原,其作为方法本身有可取之处。

而E.图根哈特(Ernst Tugendhat)等学者甚至认为,海德格尔的基础存在论奠基于现象学还原。

海德格尔的存在哲学

海德格尔的存在哲学

海德格尔的存在哲学海德格尔的存在哲学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1889-1976年与现象学的相遇,几乎构成了其存在哲学形成的必要条件;海德格尔从青年时代起就关注存在问题,但却苦于找不到解决问题的方法,正是现象学方法使他在困境中看到了希望;虽然胡塞尔曾经非常器重海德格尔,甚至说过“现象学,就是海德格尔和我”这样的话,但是无论作为学生还是作为助手,海德格尔都不是胡塞尔理想的继承人,因为从一开始他与胡塞尔之间就存在着分歧;胡塞尔创立现象学的目的是建立一门精密科学性的哲学,即通过现象学方法,弄清科学认识的活动以及生活中的意识活动的结构,以先验还原得到“纯粹意识”、“纯粹自我”,为一切知识提供先验的基础;所以在胡塞尔心目中,作为方法的现象学的目标是成就作为哲学体系的现象学;在这个意义上说,胡塞尔是一个很“科学”的哲学家;现象学对海德格尔的启发是:在传统哲学主客二元式的认识论框架“之前”或者“背后”,还有一个更为本源的世界;即是说,在自我的主观世界与对象的客观世界的背后,存在着一个统一的本源世界,而现象学方法就是描述和直观这个本源世界的有效方法;海德格尔与胡塞尔的分歧主要在于:海德格尔始终将现象学只看作是一种方法而不是先验哲学;对他来说胡塞尔的“纯粹意识”还不够本源,存在比它更源始;与胡塞尔的“科学情结”相反,海德格尔关注的是科学的局限性;总之,海德格尔认为存在问题才是哲学应该关心的问题;胡塞尔后来也意识到了海德格尔与他的分歧;1929年读存在与时间时,胡塞尔在书的扉页上写下了亚里士多德的名言:“吾爱吾师柏拉图,吾更爱真理”;看到自己心爱的继承人与自己分道扬镳,他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总之,现象学对于海德格尔来说就是现象学方法,亦即一句口号:“回到事情本身”;海德格尔意识到,存在总是存在者的存在,因而存在并不在存在者之外,我们总已经处在对存在的领悟之中了,那种将存在看作是认识的外在对象的方法乃是使存在问题无法得到解决的根本原因;所以海德格尔给自己提出的任务是通过对广义的意识活动的描述、直观,展示存在在此的“显现”;人们通常将海德格尔的哲学思想划分为前期和后期,即“海德格尔I”和“海德格尔II”,前期的代表作是存在与时间,自30年代起海德格尔的思想发生了某种“转向”Kehre;不过,这一“转向”并不是彻底断裂式的思想变化,而是思想的进一步深入;换言之,海德格尔的问题没有变,仍然是存在问题,只是他对这个问题的思考深入到了更为本源的境域;正如海德格尔自己所说,“海德格尔I”与“海德格尔II”之间的区别只有在下述条件下才可成立:“只有从在海德格尔I那里思出的东西出发才能最切近地通达在海德格尔II那里有待思的东西;但海德格尔I又只有包含在海德格尔II中,才能成为可能”; 前期的海德格尔试图通过对人这种在者的生存论分析来追问存在的意义,后期的海德格尔则试图深入到更加本源的境域;海德格尔象分析哲学一样对形而上学持批判的态度,不同之处在于他一方面将形而上学的错误同西方文明的种种弊端联系起来,另一方面在批判形而上学的同时亦以重提存在问题的方式而倡导本源之思;一、存在与时间在此,我们主要讨论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的部分内容;形而上学研究的是存在,而且允诺建立关于存在的科学ontology即本体论,但是实际上形而上学自始就遗忘了存在Seinsvergessenheit,整个一部形而上学史就是存在的遗忘史,它以认识存在者的方式去把握存在,忽视了存在与存在者之间的存在论差异,因而存在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当然,存在问题不仅仅是一个理论问题,而且对我们来说是性命攸关的:我们是因存在而存在,并且通过对存在的领悟而存在的,所以对存在的领悟就决定了我们的存在方式;因此,我们有必要重提存在问题;按照海德格尔的观点,存在问题亦即“存在的意义”问题,这里所谓的“意义”并不是“是什么”的本质,因为我们不可能象认识存在者那样认识存在,而只能追问存在是怎样存在的,即存在显现自身的方式;那么,我们怎样追问存在的意义应该从何处入手虽然存在者都是因存在而存在的,但是一问到存在,总是存在者的存在,所以必须从存在者入手追问存在的意义;这就要求我们找到一种存在者,这种存在者与存在有“存在论”的关系,即是说,这种存在者能够追问存在并且因它的存在而使存在显现出来;这种存在者就是我们向来所是的在者,海德格尔称之为“此在”Dasein;一切在者都因存在而存在,但当它存在时,存在却隐而不显了,唯独“此在”这种在者其本性独特,它是“去存在”zu sein,to be,即始终处在去存在的过程之中,因而它的存在就是存在的显现;另外,“此在”还具有“向来我属性”Jemanigkeit;所谓“向来我属性”并不是说此在自始就是一个自我,而是说它在本性上是一个个体性的存在;在海德格尔看来,人这种在者与其他在者的不同之处是,它不是凝固化的、现成的存在者,而是一个未成定型的、始终面对可能性筹划自身的开放的在者,所以“存在”在此能够存在出来,从而显现其自身;就此而论,“此在”是“存在”存在出来的境域da;海德格尔称“此在”的存在就是“生存”Existenz,即站出来存在的活动;虽然此在是存在在此存在出来的境域,但这并不意味着只要此在存在就能够使存在显现;因为此在作为可能性,它可能使存在显现,也可能使存在不显现;当然,所谓“不显现”也是一种显现,即它显现为不显现;所以,此在的存在就有了“本真状态”与“非本真状态”的区别;当此在意识到自己是一个始终处在去存在之中的存在者,因而立足于自身而面对可能性开放地生存的时候,它的存在就是“本真的”;如果此在把自己看作与所有在者一样有着固定的本质因而是一种现成存在的在者时,它的存在就是“非本真的”;于是,以往被传统哲学忽视和轻视的日常生活在海德格尔哲学中就有了重要的意义;因为要想解决存在的意义问题,就必须了解此在在日常生活中的生存活动;因此,海德格尔就对此在进行了现象学分析,他亦称之为生存论存在论的分析,简称生存论分析;此在的生存活动是在世界中展开的,不过这个世界并不是一个空盒子,我与万物被放置于其中;实际上,有一个我主体与一个世界客体相对而立是后来才发生的事,原初的本源世界是此在与世界水乳交融不分彼此的世界,换言之,此在生存着“在世”,我们可以称这个世界为“生存世界”;此在生存着在世界中存在;在这个生存的世界上不仅有在者,还有其他的此在;此在一开始就与其他的此在共同存在,这就是“共在”Mitsein:他人与我共同在此;如前所述,此在本性上具有“去存在”和“向来我属性”;于是我们可以问:在日常生活中存在着的此在究竟是谁看起来这个问题十分简单,具有“向来我属性”的此在当然就是我自己;然而,当此在“自我”、“自我”喊得震天响的时候,它恰恰不是它自己,它在日常在世的生存活动中无时无刻不依赖于“常人”、“他人”或“大家”das Man:“此在作为日常的杂然共在,就处于他人可以号令的范围之中;不是他自己存在;他人从它身上把存在拿去了;他人高兴怎样,就怎样拥有此在之各种日常的存在可能性;在这里,这些他人不是确定的他人;与此相反,任何一个他人都能代表这些他人;……这个谁不是这个人,不是那个人,不是人本身,不是一些人,不是一切人的总数;这个‘谁’是个中性的东西:常人”; 于是,“在这种不触目而又不能定局的情况下,常人展开了他的真正独裁;常人怎样享乐,我们就怎样享乐;常人对文学艺术怎样阅读怎样判断,我们就怎样阅读怎样判断;竟至常人怎样学‘大众’中抽身,我们也就怎样抽身;常人对什么东西愤怒,我们就对什么东西‘愤怒’;这个常人不是任何确定的人,而一切人却不是作为总和都是这个常人,就是这个常人指定着日常生活的存在方式”;在常人统治之下的日常生活乃是一种“平均状态”,“平均状态先行描绘出了什么是可能而且容许去冒险尝试的东西,它看守着任何挤上前来的例外;任何优越状态都被不声不响地压住;一切源始的东西都在一夜之间被磨平为早已众所周知的了;一切奋斗得来的东西都变得唾手可得的了;任何秘密都失去了它的力量;这种平均状态之烦又揭开了此在的一种本质性的倾向,我们称之为对一切存在可能性的平整”;海德格尔所说的“常人”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大家、公众、公众舆论一类的东西;对于始终处于共在之中的此在来说,他向来不是作为自己存在,而是作为他人存在的:我们的一言一行都是以大家、公众为标准,向大家、公众“看齐”的;就此而论,“常人”拿走了我的存在,决定着此在在日常生活中的生存活动;那么,这个常人是谁“常人到处在场,但却是这样,凡是此在挺身出来决断之处,常人却也总已经溜走了;然而因为常人预定了一切判断与决定,他就从每个此在身上把责任拿走了;常人仿佛能够成功地使得‘人们’不断地求助于它;常人能够最容易地负一切责任,因为他不是需要对某种事情担保的人;常人一直‘曾是’担保的人,但又可以说‘从无此人’;在此在的日常生活中,大多数事情都是由我们不能不说是‘不曾有其人’者造成的”;“每人都是他人,而没有一个人是他人本身;这个常人,就是日常此在是谁这一问题的答案,这个常人却是无此人,而一切此在在杂然共在中又总已经听任这个无此人摆布了”;实际上,常人也不能说就无此人,应该说,此在就是常人,常人就是此在自己;只不过此在不是立足自身,而是立足于常人生存在世,所以他不是作为自己而是作为常人生存在世的;虽然这世上只有此在自己而没有常人,此在毕竟是自己存在的,但是当此在作为常人生存在世的时候,他不是以勇于选择并且敢于承担责任的方式生存在世,而是以不负责任的方式生存在世的;换言之,此在以常人的身份在逃避他自己;海德格尔称这种状态为此在的“沉沦”verfallen;我们以为有一个永远公正永远正确的常人、大家或公众舆论决定着日常生活,它能够替我们选择正确的方向,确定恰当的时机,并且为我们承担责任和后果;然而事实上并没有大家、常人、公众舆论,生存在世的是我们自己;海德格尔的话如晨钟暮鼓,当头棒喝,意在惊醒此在沉沦的迷梦;那么,此在为什么要逃避他自己呢因为沉沦状态对此在具有天然的诱惑作用:它免除了我在生存活动中面对可能性进行选择的痛苦和承担责任的负担,它使我感觉到生活中的一切都秩序井然,而且都处在最佳的安排之中;因此,在常人的统治下,我感到一种“家庭般的温暖”;虽然此在的本性是“去存在”和“向来我属性”,但是它从来不是作为它自己而是作为常人而生存在世的,因而自始就已经沉沦于世了;当然,此在的沉沦并不是从一个地方脱落到另一个地方去,而是“从自身脱落到自身”,因为常人就是此在,此在就是常人;此在生存在世的生存论结构就是“烦”;“烦”Sorge是存在与时间中的核心概念之一;中文通常将Sorge译作“烦”,不过它的意思却不是厌恶、烦恼、烦躁等不良的情绪,而是“牵挂”的意思;常言道,“赤条条来去无牵挂”,即是说,我们每个人在“来”之后,“去”之前,是必有牵挂的;生生死死、恩恩怨怨,人生在世只要活着,就要走路、做事、爱与被爱、恨与被恨、为过去悔恨、为现在发愁、为将来担心,这些都是“牵挂”;此在既然是面对可能性筹划自身因而是开放性的在者,它的一言一行中就必有牵挂在;此在是能在,但是它始终不愿意把自己看作是能在;因为作为能在,此在就必须由它自己来决定自己的命运,由它自己来选择自己的人生,并且由它自己来承担这些选择的责任和后果;海德格尔通过“畏”Angst这一情绪说明了此在的现实处境;“畏”不是怕,怕总有可怕的东西,因而也就有逃避的可能,畏却是对不知道什么东西的畏:当你被迫入畏之中时,突然间,诸神隐退,万物消融,世界陷入一片虚无;你,只有你自己,面对空无而无依无靠,就在这无依无靠之中,此在被迫面对它自己的能在或自由;此在被抛入了可能性的境域,无论它愿意不愿意,自觉不自觉,它都是自由的,它必须自己面对自己的生存在世;因而此在在畏中便陷入了惶惶然不知所措的境域,那是一种“不在家”unheimlich的感觉;这就造成了一种奇特的现象:当此在作为它自己而存在时它感受不到家的温暖,而当它作为常人存在的时候它却感到它在自己的家中;这就是为什么此在自始就已经沉沦的原因所在;虽然沉沦的梦看上去很美而且有家的温馨,本真的能在则令人感到无依无靠,无家可归,但是沉沦毕竟是梦幻,我们终究要面对“残酷”的真相;那么,如何从沉沦状态中解放出来,立足于自身而在世呢海德格尔的回答是,“提前到死中去”,“向死而在”;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关于死亡的哲学思考是这本书中最富魅力的章节之一;有人将海德格尔的有关思想称作“死亡哲学”,其实叫做“生命哲学”更恰当,套用中国一句成语,这叫做“置之死地而后生”;当然,海德格尔通过死亡而思考生活的目的还是为了解决存在问题;然而,思考死亡与存在问题有什么关系我们能思考死亡吗死亡似乎是无法思考的;虽然我们每个人都可能经历过他人之死,但是严格说来死亡是不可经验的:任何经验都需要我在场,但是死亡恰恰意味着我不在场;只有死人才能经验死亡,然而人死之后却不会再有经验了;总之,我不可能感觉“没有感觉”,也不可能经验“没有经验”;所以从医学、生理学的角度看,死亡是不可经验的;然而就生存论而言,死亡却是可以“经验”的;对于此在来说,一方面就其生存论本性而言,只要它存在着就总是它的“尚未”,因为它是始终处在去存在之中的“能在”;而另一方面它的“尚未”、它的可能性从来不是外在的规定,“尚未”作为可能之在就植根于此在自身之中--它自己就是能在本身;就此而论,死亡也是此在的“尚未”:当此在存在之时,死亡虽然“尚未”来临,但是作为可能性的死亡已经在此在自身之中了;由此可见,在者状态上的死亡可以看作是“存在到头”或“临终到头”,但是生存论意义上的死亡则意味着一种存在可能性,一种存在方式,海德格尔称之为“向终结存在”;此在走向“尚未”,而“尚未”的至极处却是“终结”即死亡;故当此在存在着的时候,死亡就已存在了,作为“尚未的终结”它总已在此,只不过不是实际在此而是尚未在此然而却一定在此;所以,走向“尚未”的此在也就是在走向“终结”;因此,我们完全有可能从生存论上将死亡理解为“向终结存在”,看作是此在的一种存在可能性;死亡是属于此在的最本己的存在可能性,然而在日常生活的沉沦状态中,此在却千方百计地将死亡看作是外在的偶然的“事件”;例如我们总是说:“有人死了”,这句话就体现了此在通常对待死亡的典型态度;“有人死了”这句话中的“有人”不是指这个人也不是指那个人,而是泛指;不过“有人死了”虽然是泛指,却也不是说人都死了,而是说死“这回事”;在这里,一方面由于它不是具体地有所指,所以“死”被理解为某种不确定的东西;而另一方面它表明,死是一种东西或事件,虽然肯定要从某个地方来,但是当下我自己还没有碰上;“有人死了”这种泛指的方式,就好象是死亡碰到的是常人一般的人,于是我们便可以自我安慰:“不恰恰是我”,然而由于死亡所碰到的常人并不存在,所以死亡也就变成了与我们不相干的东西;换言之,当我们面临抉择并且需要承担责任的时候,我们希望有常人此在,而在死亡这回事上我们感到欣慰的却是“有人死了”等于“无人死了”;因此,死亡被敉平为一种摆在眼前的事件,它虽然碰上了此在却并不本己地属于任何人;常人拿走了此在的生存,也拿走了它的死;这样的日常生活对此在来说当然具有诱惑力和安定作用,因为它既用不着苦恼生存,更用不着害怕死亡;结果,死亡不再是最本己的存在可能性,而变成了在此在之外的、偶然的、不好的事件;不仅如此,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还提倡一种对待死亡漠然处之的“教养”;然而实际上,此在怕死已经怕到了这种地步,它甚至不让我们面对死亡;如此说来,我们之所以会沉沦于世,就是因为逃避死亡的缘故;因此要使此在从沉沦的迷梦中醒来,唯一的办法就是让它直面死亡;于是,海德格尔从生存论上给死亡下了一个定义:死亡是“最本己的、无所关联的而又无可逾越的、确知但却不确定的可能性”; 首先,死亡是此在最本己的可能性;死亡是不可替代的,任谁也不可能拿走他人的死;即使我因为抢救他人而死,他人也决不会因为我的行为而不会死,他仍然终有一死;死亡这回事只能是我自己去经历的,换言之,只能由我自己面对自己的死;即使我一无所有,死亡亦属于我自己;其次,死亡是此在的一种可能性;人一生下来,究竟成为什么样的人还不知道他将会经历怎样的人生也是未知数,但是有一点却是可以肯定的:他必有一死;活着的时候,死亡尚未到来,所以是可能性,然而人必有一死,所以是确知的可能性;虽然是确知的可能性,我却不知道哪一天会死,因而又是不确定的可能性;最后,死亡是“无所关联的而又无可逾越的”可能性;死亡乃人生之大限,死亡将解脱你所有的一切,无论你生前声名显赫还是默默无闻,无论你是“朋友遍天下”还是“孤家寡人”,在死亡面前都会烟消云散;死亡又是无可逾越的,即“超不过”的可能性;在海德格尔看来,如果我们了解了生存论的死亡概念,那么我们就会意识到,死亡是不可逃避的;所以直面死亡不仅使我意识到我应该立足于自身而在世,而且使我意识到我是自由的“能在”,即面临可能性筹划自己未来的此在;因此,“向终结存在”就是“提前到死中去”,不要等到死到临头之时才去思考死亡;所谓“提前到死中去”的目的是“置之死地而后生”,要此在在死亡面前撞回到自身之中去,因而“提前到死中去”亦即“向死而在”,“立足自身而在世”;当然,海德格尔的哲学思考意在解决存在问题,即通过对此在的生存论分析确立一种“基础存在论”,以期在此在身上找到解决存在问题的途径;海德格尔一改传统哲学的做法,不是把存在与永恒,而是与时间联系在一起,其中大有深意;存在之为存在就于存在出来的显现之中,惟其如此,存在才是存在;而万事万物之中,只有此在这种有限的在者是未成定型的开放的在者,所以存在就在此在这里显现出来了;当然,并不是说此在一定会使存在显现出来,实际上只有当此在作为自由的可能之在时存在才能在此显现;因此,海德格尔的目的是通过对此在的生存论分析确定此在使存在显现的可能性和途径;海德格尔的哲学革命体现在他继承了胡塞尔的现象学并且进一步将其推向前进,要求克服或超越传统哲学主客分化的二元式认识论框架,从真正源始的境域去思考此在之存在的根基;然而,当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强调此在的能在时,总有某种此在决定存在如何存在的嫌疑;这样一来,他就在破除所谓主体性的同时,强化了另一种主体性,法国存在主义哲学家萨特所发展的就是这条道路,这显然是海德格尔不想看到的结果,所以他自始至终拒绝“存在主义”的称号;由于种种原因,在30年代,海德格尔的思想发生了某种“转向”:作为“基础存在论”的此在生存论分析“转向”了更深层次的源始境域,他在不断地变换思路去“接近”存在,而真理、艺术、语言、诗、思、技术、历史、天命……等等,成为后期海德格尔思考的众多主题;海德格尔终于意识到,追问存在的意义不是也不可能只是一条路,上穷碧落下黄泉,我们至多是生活在存在的近旁;。

胡塞尔与海德格尔对现象学的不同解释

胡塞尔与海德格尔对现象学的不同解释

胡塞尔与海德格尔对现象学的不同解释一胡塞尔和海德格尔在西方哲学史上都占有十分重要地位。

胡塞尔所创立的现象学继承了西方主流文化的理性主义传统,海德格尔则把现象学改造成了非理性的存在主义哲学的基础。

存在主义经过海德格尔、萨特等人的发展,在20世纪上半叶逐步成了欧洲大陆占统治地位的哲学。

因此,胡塞尔和海德格尔也是西方现代哲学的主要开创者。

许多研究者以胡塞尔的早期现象学所产生的巨大影响为依据,把他与海德格尔划入了同一行列。

然而,无论从他们各自的表白还是各自的学术生涯来看,两人虽然是现象学的师生关系,但两人对现象学的解释却有着本质差异。

最能说明这种差异的是胡塞尔声称自己是一个理性主义者并全力维护西方理性传统,而☻海德格尔却成了存在主义哲学的代表人物并极力解构西方理性传统。

因此,对胡塞尔和海德格尔两人关系的认识不能因为他们共有现象学就视为同类,还要根据他们对现象学的不同解释来分析两人的本质差异。

胡塞尔早期曾受到布伦坦诺的“心智学”(Psychognosy)的影响,于1893年出版了一本论算术哲学的书,对数学过程进行了意向性的却仍然是心理学的说明;为此,他受到了弗雷格的严厉批评。

胡塞尔接受了弗雷格的批评,于1900年出版的《逻辑研究》一书中,在对认识、意向性和意义进行分析的同时,坚决拒斥了把逻辑和数学归属心理学的任何企图。

艾耶尔指出,虽然胡塞尔在《逻辑研究》中维护了逻辑和数学的独立性,但他“却走向了另一个极端,把意向活动的所有对象都当作是具有某种实在性的东西。

”①出版《逻辑研究》之后,胡塞尔的兴趣再次回到了心理学的哲学方面,开始深入探讨意识活动及其对象。

意识活动。

胡塞尔把“先验现象学”从经验科学中分离了出来,特别是从心理学中分离了出来,以保持现象学的绝对独立地位。

把哲学和经验科学截然分开,并不是胡塞尔独创的,而是20世纪大多数重要哲学流派的特征。

胡塞尔从布伦坦诺那里继承了意象性学说,用来创立他的现象学。

他承认有一种讨论心理现象的叫做“现象心理学”的学问,像笛卡儿一样,他又认为那仅仅是另外一种缺乏哲学的确定性的经验科学。

西方哲学史(十二):现象学的胡塞尔与存在主义的海德格尔

西方哲学史(十二):现象学的胡塞尔与存在主义的海德格尔

西方哲学史(十二):现象学的胡塞尔与存在主义的海德格尔现象学并不处在浪漫主义哲学的传统中。

胡塞尔的老师布伦坦诺是通过对心理现象的研究发现了意识的“意向性”问题,这种“意向性”在奥古斯丁那里就是内在直接性,因而它具有存在论意义。

通过意识的“意向性”活动,而有“现象”的显现,这个“现象”就是相,现象学“朝向事实本身”的口号,正是基于这个“现象”而言。

胡塞尔期望通过这一发现,来使哲学成为“严格的科学”,这一设想显然是可能的。

他区分了心理学中的“经验意识”与现象学的中“纯粹意识”之间的差别,认为后者在直接的“意向性”活动中,具有一种意识的先验结构。

现象学其实就是关于实体意识如何运作的科学。

意识的“意向性”活动构成了一个“境域”,这也是胡塞尔通过本质直观所确认的。

本质直观就是通过悬置“经验意识”,使意识的“意向性”活动直接显现事物,从而使事物呈现它的本质存在。

胡塞尔认为,正是这一事物的本质存在能够为科学提供一种具有确定性的基础。

不过,胡塞尔后来又在本质直观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的先验还原,确立了一个“先验自我”,这也许是受到了笛卡尔的影响。

但是,一种脱离了“意向性”活动的“先验自我”的意义又在哪里呢?哲学具有基础意义本质上是通过“意向性”活动实现的,也就是在本质直观中所揭示的人的本质存在已经能够给出这个基础,那么,先验还原就是不必要的。

这个通过先验还原后确立的“先验自我”,其实就是绝对实体。

同时,本质直观是直接的“意向性”活动,它无法通过归纳与推理来作出论证,那么这种直观又何以能够被表达呢?这始终是哲学的难题,胡塞尔同样未能实现对这种知识的确认。

其实,胡塞尔的本质直观没有什么奇特之处,因为它不过是一种感性直观而已。

当胡塞尔执着于先验还原以便为科学确立可靠基础时,他的学生海德格尔却通过引入巴门尼德的存在概念转向了对生存着的实体——此在的考察。

此在就是能够实践“意向性”活动的实体,它区别于主体意义上的人的存在。

胡塞尔和海德格尔关于时间源始性的研究

胡塞尔和海德格尔关于时间源始性的研究

胡塞尔和海德格尔关于时间源始性的研究时间是哲学的重要课题,本世纪更为哲学家关注,海德格尔以其名著《存在与时间》昭世:时间原本就与哲学所思之根本——存在内在地联系着,对时间之真实意义的阐释决定着形而上学的命运。

海德格尔的哲学是受胡塞尔哲学的启发而成立的,在胡塞尔的现象学中,形而上学已开始回归时间,此一时间被称为源始性时间。

以往的哲学家没有提出过(或没有认真研究过)时间的源始性问题,因为自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以来的传统形而上学相信,源始性的唯有‚存在‛,而‚存在‛是超越时间(空间)的。

他们至多是在主客体关系的格局中,从不同方面探讨了时间的本质和结构。

只有柏格森比较深入地考虑过这个问题,他在批评康德先验论的时空学说中开始了对时间本体论意义的追溯,要求从自我意识生命的纯绵延上来把握真正的时间,这就为时间的源始性研究敞开了路径,胡塞尔由此进入了自己独特的内在时间意识的现象学分析。

从胡塞尔的《内在时间意识的现象学》到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时间源始性问题在时间研究中的根本性地位逐渐被人们所认识,而其复杂性也从他们之间学理的分歧中更加显示了现来。

本文拟就这两部著作中的时间源始性研究作一些比较分析。

一在胡塞尔看来,源始时间只有通过分析人的现意识过程才能达到,而在海德格尔看来,它却存在于此在的生存活动之中,大相径庭。

但在探求这一源始的方法上,两人却是一致的,那就是:现象学方法。

按照现象学的‚面向事情本身‛的原则,源始性时间,就是显现的原始时间现象,至于在这一原始现象是否还有‚使其成‛的背后原因,现象学是拒绝考虑的,因为在现象学的现象‚背后‛,本质上就没有什么别的东西,从现象学还原来考虑时间的源始性,其探讨方面并不是自然科学意义上的宇宙时间从无到有的问题,而是哲学意义上的时间‚原始构成‛问题。

胡塞尔对这一原始构成的分析是以内在时间意识两个层次的分析来开展的。

第一个层次,内在时间意识是作为对于内在时间对象的意向性经历出现;第二个层次,内在时间意识是作为纯粹的、构成性时间意识流出现。

胡塞尔与海德格尔方法论比较

胡塞尔与海德格尔方法论比较

胡塞尔与海德格尔方法论比较
胡塞尔和海德格尔都是20世纪德国哲学家,他们的思想方法和
研究领域有很大差异。

胡塞尔主要研究现象学,认为哲学的任务是揭示人类经验的本质。

他主张把注意力集中在经验本身,而不是对经验进行理论化的阐述。

他的方法主要是通过现象学的‘规约化’,即将现象解剖成各个部分,从而揭示其内在结构和规律。

这种方法可以使我们更好地了解现象本身,并获得关于人类经验的深刻洞察。

海德格尔的思想方法则更加宏观和抽象。

他的研究领域主要是存
在论和本体论,认为哲学的任务是揭示人类存在的全貌。

他主张通过
思考存在的问题来揭示存在的本质,而不是通过规约化的方法来揭示
现象的本质。

他的方法主要是通过提出‘存在论问题’来引导人们思
考存在的深层结构和内在规律。

这种方法可以使我们对人类存在的本
质有更深刻的认识,从而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人类行为和思想。

总之,胡塞尔和海德格尔的思想方法虽有所不同,但都致力于揭
示人类经验和存在的本质。

胡塞尔的方法更注重细致入微的分析和解剖,而海德格尔的方法则更注重思辨和抽象。

胡塞尔与海德格尔的“本真”时间现象学

胡塞尔与海德格尔的“本真”时间现象学

胡塞尔与海德格尔的“本真”时间现象学自从胡塞尔第一次将现象学引上道路并且海德格尔第一次对现象学进行彻底改造以来,时间便处在他们的思考中心。

与对原初经验的现象学寻求相符,这两位思想家在时间理解上具有一个共同的基本区分:在所有哲学之前为我们所日常熟悉了的那种时间与一个原初地经验到的时间相对峙,海德格尔在他后期的报告“时间与存在”(1962年)中将后者称之为“本真的时间”。

在“转向”后的思想中,他在这里和其他地方用“本真”(eigentlich)一词来标识这样一种“实事”(Sache),即某种构成现象学的一个根本的争执区域的东西,它在那些对它而言原初是“本己的”东西中表明自身。

[①]据此,“本真时间”应当被理解为如其在对它来说是本己的东西中所显现出来的那种时间。

在海德格尔的主要著作《存在与时间》(1927年)中,“本真”这个形容词已经具有了这个基本含义,但它原发地所涉及的“实事”在当时就是人的此在;被标识为“本真”的是那种此在在其中“决断地”接受它的“必死性”(Sterblichkeit)的生存方式。

尽管海德格尔自三十年代以后放弃了对“本真”形容词的这种生存论分析的使用。

但即使在“转向”之后它也仍然以隐蔽的方式在他的思想中继续起作用。

我在后面还会回到这个问题上来。

无论是在《存在与时间》中、还是在以后的“时间与存在”中,“非本真的时间”都在于:时间对我们显现为各个当下、各个现在的次序(Folge)。

这些“现在”可以在某些发生事情的时段(Phasen)上――用亚里士多德的话来说:在“各个运动”上――被计数(anzählen),通过这种方式,对时间的自然科学理解也成为可能。

自亚里士多德的时间定义以来,流行的――至少在西方文化中――便是这种把时间视为现在次序的观点,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将这种时间观称作“庸俗的时间理解”。

由于现在次序构成一个固定的形式,我们在其中遭遇到所有在时间中个体可定位的客体,因此这种时间在胡塞尔那里叫做“客观时间”。

略论莱布尼茨哲学与现象学的关系--从莱布尼茨到胡塞尔与海德格尔

略论莱布尼茨哲学与现象学的关系--从莱布尼茨到胡塞尔与海德格尔

略论莱布尼茨哲学与现象学的关系--从莱布尼茨到胡塞尔与海
德格尔
略论莱布尼茨哲学与现象学的关系--从莱布尼茨到胡塞尔与海德格尔
向来被视为理性独断论代表的莱布尼茨哲学,受到了胡塞尔、海德格尔等现象学大师的青睐,这似乎出人意料之外.实则莱布尼茨的哲学是多维度的,它的独特的直觉思想超越了近代唯理论与经验论的对峙,表现出现象学的意味,而单子论则富有生存论的因素.胡塞尔与海德格尔从各自的现象学立场出发,对莱氏哲学进行了不同的阐发,考察他们之间的关系对于我们重新理解作为莱布尼茨的思想是颇有裨益的.
作者:桑靖宇 SANG Jing-yu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武汉,430072 刊名: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PKU CSSCI英文刊名:JOURNAL OF 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年,卷(期):2005 37(5) 分类号:B5 关键词:直觉现象学同一律充足理由律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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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塞尔与海德格尔哲学胡塞尔与海德格尔的关系被称为类似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其中不同的是海德格尔所持的政治——历史观点使海德格尔对胡塞尔的态度大为不同。

与雅斯贝尔斯的与胡塞尔的彻底决裂不同,海德格尔要隐晦得多,分裂的时间也比较模糊。

1919,4,24海德格尔致胡塞尔的女儿的信中说,他反对的是“那种傲慢不矩的、从根本上说是启蒙式的说教,它把当下的生活和所有过去的生活都固定、死板、单一地砸在一块平板上,于是在这里一切都变得可预测、可控制、可划定、可约束、可解释”。

这里已经看出海德格尔对胡塞尔的“哲学作为严格科学”的理想的抵制。

海德格尔的弟子回忆他曾经举的一个比喻:现象学的分析可以坐在写字桌前进行:例如面对一个茶杯,我观察它的映射、它的显现、它的被给予,我反思我对它的感知,等等,这并无不可,然而这是哲学理论家的做法。

这脱离了生活。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不会对杯子的映射感兴趣,我之所以在进教室时关注到这张椅子,是因为它挡住了我的去路。

哲学应当探讨的不多不少就是这种与日常生活中的兴趣有关的东西。

胡塞尔对这种反叛的反应较迟钝。

1928年才有所言辞。

两者的分裂在于他们的哲学观。

胡塞尔把哲学理解为科学,即基础科学、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第一哲学”,他致力于把现象学建立成一门本质科学(本体论)或观念科学。

胡塞尔对哲学的两个规定:1,第一哲学或先验现象学应当是一门与人类生活此在无关的、探讨先验意识的本质结构的学说。

否则它就不是现象学,而是心理学或人类学了,而这正是海氏的此在现象学所处的境地。

2。

先验现象学对所有科学来说又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它提供了最根本的、奠基性的本质分析和本质结构分析,这是所有此在科学的最终依据。

因此先验现象学应当是对第一哲学原理的把握,是处在人类认识金字塔顶端的科学。

胡塞尔追求传统的延续,是传统意义上的哲学家。

海氏更多地在现代人这里找到知音。

对“哲学的丑闻”,现代人更为坦然对之,而漠视对它的克服的努力。

可见两者的分歧源于传统哲学与现代哲学的兴趣差异。

分歧的三个方面:1.对哲学作为绝对科学这个理想的追求与摈弃——哲学是否可以把握和表述绝对的真理,或者哲学能否把握第一性的先验层次。

2.对活的此在的排斥与关注——哲学是否应当把人的问题作为哲学的第一性问题来讨论。

3.对体系、奠基思想的信念与怀疑——“抽象秩序”能否为具体的生活提供最终的根据。

海氏对胡塞尔的改造:一是把先验意识的现象学改造为存在现象学或此在现象学。

二是把本质直观的现象学改造为现象学的解释学。

··胡塞尔与海氏各自的现象学概念海氏基本上运用的是现象学的方法,他有双重性。

他一方面在胡塞尔的意义上说话,另一方面则利用胡塞尔的话反驳胡塞尔并论证自己的合理性。

海氏对现象学理解有两层含义,一是方法论意义上的。

现象学方法从消极定义上讲是一种无立场无方向无前设的方法,从积极意义上看是:它要求回到事实本身,除此之外还有“明晰性”——反思的直观朝向事实本身,达到直观的被给予性,这就是说,在反思的直观中使事实明证地被给予。

事实本身是直观明证的。

而这是胡塞尔将称为的“所有原则中的原则”。

海氏说《存在与时间》是以现象学方式进行研究的,这种研究“既不为自己规定一个立场,也不为自己规定一个方向,因为现象学既不是前者,也不是后者,”立场和方向就是说现象学不包括任何前设和成见。

胡塞尔也有相同的说法“现象学:它标志着一门科学,一种诸科学学科的联系,但现象学同时并且首先是一种方法和态度,特殊的哲学思维态度和特殊的哲学方法。

”但是这一定义还有另一个潜在的含义,即如果现象学作为方法在内容上独立于其它哲学,那么同时也会独立于现象学;如果一个理论是无前提的,那么它自身也不以自身为前提。

第二层含义,即内容意义。

在涉及现象学的形式时,海氏与胡塞尔基本一致,但涉及内容和具体研究对象时,则是分歧。

海氏认为,现象学概念一旦接触到事实,便除去了形式,而成为有内容的现象学,这一除去的活动可在两个方向进行。

(一),朝向存在者的方向(病理现象学、心理现象学、生命现象学等具体对象)。

(二),朝向存在者的存在的方向。

故在内容方面,海氏划分了“实证科学的内容现象学”(作为存在者的现象)和“哲学内容现象学”(作为存在的现象)。

“现象”在希腊文有两个含义,1,自身展示——就其自身展示自身,2,虚现——不就其自身展示自身。

第一个是原生意义,第二个是派生意义。

在德文中有三个含义,1,自身不展示,但自身报到。

2,报到之无的自身。

3,在显现中隐蔽着的某物的“报到性发射”。

在他看来,现象和显现的关系是:“尽管显现不是并且永远不会是在现象意义上的自身展示,显现却只有根据某物的自身展示才是可能的”。

海氏的“就其自身展示自身”,存在者因而是自身展示意义上的现象,它的特征是“开启的”“无蔽的”。

前者是自身展示自身的存在者,后者是隐蔽着的存在。

问题是:现象学在什么样的意义上是关于“显现”(第三个意义上的显现,即存在)的科学。

海氏对希腊“逻各斯”的解释是“让看(让人看到)”,因此德语意义上的现象学的解释是“现象学是存在者的存在的科学”,从希腊语的解释是“让人从自身展示之物本身出发,如它从其本身所展示的那样来看它”。

严格意义上的“让看”是与“去蔽”同义。

去蔽即“面向事实本身”综述:两者都主张哲学的态度不同于自然(或自然科学)的态度,进一步说,他们都强调哲学态度相对于自然态度的深刻性和原本性;他们都强调哲学态度对于自然态度的困难性。

···胡塞尔与海德格尔的本体论与形而上学哲学首先看胡塞尔的本体论概念和与其相对立的形而上学概念。

1)胡塞尔的本体论。

基本上同于本质科学、观念科学、先天科学,即本体论是关于纯粹可能的科学,例如纯粹数学、纯粹几何学、纯粹物理学等,而狭义本体论则被用来标志作为本质科学的先验现象学。

概括:现象学作为一种方法、一种形式,与它最初产生时所提出的要求有关,它要成为一种彻底新型的、致力于无成见的哲学方法。

而当现象学在胡塞尔那里不仅仅成为方法,而且要成为哲学时,就在胡塞尔那里接受了构造分析的形态,将“先验意识”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

于是,“存在”获得了先验意识的特征,与现象学在内容上相关的就是意识活动和意识对象。

作为现象学研究内容的“存在”或“先验意识”做形式和质料的进一步划分,便产生出现象学的内部分工:形式本体论和质料本体论。

前者在《逻辑研究》和《观念》1中体现。

后者在《观念2》中。

2)在《逻辑研究》中,胡塞尔就已经将关于外部世界的存在和自然的问题标志为形而上学的问题而加以排斥。

是一个与本体论相对立的概念。

其次海德格尔,他的形而上学与本体论基本上是一致的。

1)海氏的本体是“存在”,他的本体论也翻译为“存在论”他说“存在论就是它本身,就是它是什么和怎样是。

”2)他的形而上学。

《存在与时间》在中说:“我们这个时代虽然把重新肯定《形而上学》视为一个进步,但关于存在的问题今天还是被人们遗忘了”。

他认为,存在是第一性的问题,它既是本体论又是形而上学,当存在论不是面对有形的存在者,而是朝向无形的存在时,它同时就是关于形而上学的学说。

因为一方面,海氏的存在不是一个抽象的悬在空中的臆想,而是隐蔽在存在者之中的东西。

海氏意味在于,存在者虽然不是本体论的研究对象,但也绝对不是本体论所要排斥的东西。

此为对胡塞尔的反抗之一。

另一方面,“存在不应被理解为存在者,因为存在不是一种象存在者那样的东西”,它毋宁是一种‘超越’出存在者之上的东西。

此为反抗二。

····胡塞尔的意向性与海德格尔的此在存在分析存在三意义,在此——忧虑超出——生存在先——理解胡塞尔的意向性为:所有意识行为都可以分为客体化行为和非客体化行为。

客体化行为包括直观(即感知和想象)、符号意识、判断、本质直观等等;非客体化行为是各种情感意识,如意愿、期望、爱、恨、同情、愤怒。

意向是所有客体化行为是最基本结构。

如果从胡塞尔的角度来理解海氏的“忧虑分析”,就可能把海氏的忧虑纳入非客体化行为,或者说,把它纳入胡塞尔的实践行为之中,这是海氏所不愿的,因为他理解的忧虑结构应当是一种比意向性更为根本的东西。

即忧虑不是一个实践行为,也不是一个理论行为,而是一个超越它们的元结构,和超越其它哲学的大哲学。

此在存在结构性因素有三:先于自身的存在,在之中的已经存在,和在之旁的存在。

“先于自身的存在”被海氏定义为“朝向最本己的能在的存在”,在本体论上是“此在在其存在中已经先于它本身”;,“在之中的已经存在”为此在总是已经在世界之中的存在,总是已经被抛入到一个世界之中;,而“在之旁的存在”则意味着忧烦,意味着与其他存在者的相遇。

这就是海氏忧虑的不可分割的整体性。

这里可以看出海氏用忧虑代替胡塞尔的意向性的过程。

在海氏那里,(1)忧虑作为此在的存在所具有的三重本质结构取代了意向性的单一性,(2)忧虑作为亲身在先的存在以其深刻的原本性取代了意向性的原本性。

胡塞尔现象学胡塞尔认为,迄今为止,哲学还没有能成为一门科学,更谈不上成为严密的科学。

为要达到这一目的,首先要找到一种方法,因此现象学首先是作为一种方法而出现的,但是,一旦达到了目的,作为方法论的现象学又成为了一种终极的科学,终极的哲学,方法论与世界观两者合而为一,为了实现自己的目的,胡塞尔曾多次修补现象学的方法和理论,致使他的思想多变而晦涩。

一面向“事实本身”胡塞尔象笛卡儿一样,认为首先应当通过一种方法,找到哲学的出发点、“第一原理”。

他十分敬佩笛卡儿在知识领域中持一种批评、怀疑的态度,赞赏笛卡儿追求知识的明晰性和确实性。

但他不满笛卡儿的普遍怀疑的方法,认为这一方法不够彻底。

因为当一个人怀疑特殊事物的存在时,他实际上是在相信世界的存在这个框架内进行怀疑的;即令将这种怀疑贯彻到底,至多也只能得出否定世界的存在的结论。

胡塞尔也不赞同笛卡儿从普遍怀疑的方法引出“我思故我在”,把它作为第一原理,就是说,胡塞尔反对从普遍怀疑的方法中引出“我”是一个现存的思维实体,反对把我思作为哲学出发点。

因为这样一来就会产生思维实体(自我、心灵)怎样与非思维实体(物质、肉体)相关系的问题,即导致心物分裂的二元论。

他要求有一个新的方法,即“面向事实本身”,但这里的“事物”不是客观的物理存在,而是指一个人所意识到的任何东西,或者说是呈现在一个人的意识中的一切东西,诸如自然对象、数学实体、价值、情感、意志、愿望、情绪等,这些被他成为“现象”而这就是哲学研究的对象和领域。

可见面向事物本身就是返回到现象,也就是返回到意识领域。

这是胡塞尔现象学的一个基本点。

胡塞尔认为,哲学研究既不应当从物质出发去解释精神,把精神还原(归结)为物质,也不应当从精神出发去结石物质,把物质还原(归结)为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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