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项目竣工验收会议纪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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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竣工验收会议纪要
会议时间:2014年12月24日
会议地点:工地现场会议室
主持人:
参会单位及人员:
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房地产开发事业部:
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建筑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勘察有限公司:
深圳市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幕墙):
深圳市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日立电梯:
赛为智能:
2014年12月24日上午,由组织,本项目参建各责任单位参加,在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相关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本项目土建、给排水、电气、弱电、空调等专业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纪要内容如下:
一、由介绍参建责任主体各方主要负责人。
二、由施工单位,总结本项目施工情况,监理单位总结本项目监理情况。
三、各责任主体单位及质量监督总站相关人员会同检查工程实体。
四、监理单位检查实体过程中所发现质量问题如下:
1、土建专业:
(1)24层部分小屋面因无泄水孔,存在积水现象。
(2)24层因部分小屋面比室内楼地面高,小屋面积水渗入室内,发现室内墙角有一处渗水,须防水处理。
(3)5层消防楼梯间小平台墙脚抹灰未收口。
(4)3层防火门未挂上。
(5)地下室负四层人防门未安装。
(6)地下室负四层排水沟盖板未完成。
(7)室外总图和绿化未完成。
(8)东、西侧坡道未施工完成。
2、给排水、通风空调专业:
(1)一楼消火栓箱装饰石材表面未有标识标志,开启不灵活。
(2)地下室管道穿墙局部未封堵。
(3)配电房内防排烟风管、防火阀,应采用支架单独支撑。
(4)配电房通风管道穿墙部位四周未封堵完成。
(5)负一层水泵间生活水箱溢流管,应接至地漏位置,建议在其入户门处设置混凝土门坎。
(6)楼层内明装pvc排水立管穿越楼板,应加装防火圈。
(7)管井内个别立管管洞未进行防火封堵。
(8)大于630mm的防护阀应加单独吊架。
(9)消防管道阀门处应有明显的开启标识。
3、电气专业:
(1)配电房未配备绝缘胶垫。
(2)低区配电柜出线电缆无标识。
(3)负四层水泵房配电箱口未封堵。
(4)水泵房接地扁钢未安装。
(5)强弱电井线槽洞口未做防火封堵。
(6)弱电井线槽通长接地母线未完善。
(7)强电井部分线槽未焊接接地扁钢。
(8)消防线管未刷防火漆。
4、电梯工程:
(1)高区完成时间:使用2台2015年1月5日完成。
(2)底区完成时间:使用1台2015年1月5日完成。
(3)东侧消防电梯29层加门完成时间:2015年1月10日.
(4)验收时间2015年1月15日,18日拿电梯验收合格证。
五、质量监督组检查意见如下:
1、本次按毛坯房验收。
2、室外工程局部未完成;首层大堂入口处雨棚未完成;局部消防门窗和门器未安装完成;5层局部管井封堵未完成。
3、补充提供大理石放射性检查报告;补充提供LOE-E玻璃和安全玻璃的出厂合格证和产品质量书。
4、请设计复核幕墙LOW-E玻璃6+12+6的遮避系数0.544是否符合原设计要求。
5、24层西侧、北侧外阳台地面高于室内局部排水不畅积水,北
面局部幕墙与室内墙体交接处有渗漏痕迹。
6、
7、室内和地下室的建筑垃圾需要清理。
六、验收结论:
1、本次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勘察)、监理、施工等质量责任主体参加,市质安一站依法依规进行竣工验收监督。该工程已基本基本法定竣工验收条件,验收组织形式、参与单位(人员)符合GB50300-2013的要求,已经履行了竣工验收程序。随机抽查中未发现严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问题,各方责任主体验收意见一致(整改后合格)
2、各方责任主体及市质安监一站提出的问题(以三个工作日内发出的监督文书为准)请监理(建设)单位督促相关单位举一反三进行全面整改并完善质保体系,整改完成后以书面形式(各各方责任主体法定项目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回复市质安监一站,市质安监一站将进行复(核)查。
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5号规定,建设单位应在公车上竣工验收前确定工程永久性标牌设置位置,并在竣工验收备案前完成标牌制作和镶嵌。
七、各方责任主体单位相关人员到位并一致同意竣工验收。
会议要求施工单位对上述检查所提出的质量问题应逐条及时整改完善,并及时予以回复(需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