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总部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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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建筑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建筑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范文1.概述本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的企业,为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车辆安全,合理管理车辆资源,制定本车辆管理制度。

2.车辆使用范围2.1.本公司的车辆主要用于施工、运输、巡检、出差等工作;2.2.所有用车需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使用公司车辆;2.3.借用车辆时需出具借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借用。

3.车辆购置及配置3.1.车辆的购置需提前报备,并经相关领导批准后,由采购部门负责统一采购;3.2.购置的车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具备相关手续和证件;3.3.车辆配置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合理规划配备。

4.车辆保养维护4.1.车辆保养需按照厂家要求和保养周期进行;4.2.保养维护工作由指定维修单位负责;4.3.车辆保养和维修费用由负责车辆管理的部门承担;4.4.保养时应及时更换磨损零件,确保车辆正常使用。

5.车辆驾驶员管理5.1.驾驶员需持有合法驾驶证,合格证明和身份证;5.2.驾驶员需经过公司安排的培训,并通过相关考试合格方可上岗;5.3.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酒后驾驶、违规行驶等;5.4.驾驶员需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疲劳驾驶或超载驾驶;5.5.驾驶员需爱护所驾驶的车辆,定期进行车辆清洁和整理。

6.车辆使用管理6.1.车辆使用时需按照预定行程和时间进行,不得私自改变目的地和行程;6.2.驾驶员需保持车辆整洁,车内不得乱丢垃圾,不得在车内吸烟;6.3.车辆使用完毕后需如实填写里程、油耗等相关信息,并交给车辆管理部门备案;6.4.车辆使用完毕后需及时关好车窗、锁好车门,并保证车内设备安全;6.5.长时间停放的车辆需进行防盗措施,并报备车辆管理部门。

7.车辆事故处理7.1.发生车辆事故后,驾驶员应立即向车辆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处理;7.2.对于因驾驶员责任引发的事故,驾驶员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7.3.车辆事故涉及的损失和责任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处理。

建筑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公司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机动车辆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车辆管理坚持“统一管理、合理使用、保障安全、降低成本”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车辆进行统一管理,确保车辆安全、合规、高效使用。

第二章车辆管理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公司设立车辆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车辆管理的决策和监督工作。

车辆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车辆管理委员会下设车辆管理部,负责公司车辆的具体管理工作。

车辆管理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工作人员若干。

第七条车辆管理部的职责:(一)制定和完善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对公司车辆进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车辆档案;(三)负责公司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及年检工作;(四)制定公司车辆的使用计划,合理调配车辆资源;(五)对公司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车辆安全、合规使用;(六)负责公司车辆的保险、理赔及相关事务;(七)组织公司车辆的驾驶人员进行培训、考核,提高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八)定期向车辆管理委员会报告公司车辆管理情况。

第三章车辆使用与管理第八条公司车辆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

车辆使用部门向车辆管理部门提出用车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九条车辆使用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用途和期限使用车辆。

未经批准,不得将公司车辆用于非公务活动。

第十条车辆使用部门应确保车辆安全、合规行驶。

驾驶人员必须持有效驾驶证,并具备相应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一条车辆使用部门应按照公司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第十二条车辆使用部门应建立健全车辆使用、维修、保养记录,并于每月末报车辆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车辆使用部门应在车辆显著位置张贴车辆行驶证、保险标志等证件,确保证件有效期内使用。

建设集团公司行政办公车辆及司机管理办法

建设集团公司行政办公车辆及司机管理办法

建设集团公司行政办公车辆及司机管理办法1.1.1管理原则1、确保公司对外往来的高效有序。

2、外事优先,急事优先,安全第一。

3、车辆及司机由行政部集中统一管理。

1.1.2用车办法1、行政部指定人员调配车辆。

2、各部门公务用车,应向行政部派车人提出用车申请,由行政部统一安排。

3、除总裁、总经理的车辆原则上不调用外,集团公司为其他各级人员所配车辆,在优先满足其上下班及外出用外,行政部可以调配使用。

特殊情况下需用总裁或总经理的车辆时,必须征得总裁和总经理的同意。

5、车辆外借,必须经行政部及综合管理中心负责人同意。

6、节假日或下班后,公务车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地点。

1.1.3司机管理1、安全行车,爱惜车辆,保持车容整洁。

2、服从管理,听从统一调配。

3、严禁酒后驾车和超速行驶。

4、了解随车证照的一切情况,需办理的各种手续应提前两周交综合管理中心统一办理。

5、上班时间未被派车的,应随时在行政部等候出车。

6、总裁配专职司机,其他人员出长途或外联需司机,由行政部调配。

行政部要调配总裁专职司机,必须征得总裁同意。

总裁专职司机在总裁出国或出差不需用车时,专职司机可由行政部统一调度。

1.1.4车辆维修1、责任司机必须对车辆做好例行保养工作,保持车况良好。

2、车辆若需送修,司机必须填写维修申请单,经行政部负责人、财务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送修。

行政部必须做好维修结果的复核工作。

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根据事故责任大小对驾驶员进行相应处理。

负完全责任者,按保险公司赔付款项的2-5%扣款;负主要责任者,按所赔付款项的1%扣款。

私自出车发生事故,由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建筑公司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公车使用管理制度一、目的与原则本制度旨在规范建筑公司的公车使用,保障车辆安全,提高使用效率,节约成本。

所有使用公车的员工应遵守国家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并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行事。

二、管理职责1. 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公车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车辆保养、维修、调度等。

2. 财务部门负责核算公车的运行成本及相关费用报销。

3. 安保部门负责监督公车的安全行驶情况,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

三、使用范围与条件1. 公车主要用于公司业务拓展、项目考察、员工出差等工作需要。

2. 使用公车的员工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件,且具有一定的驾驶经验。

3. 非工作时间,未经特别批准,员工不得私自使用公车。

四、申请与审批流程1. 员工需提前填写《公车使用申请表》,注明用车时间、目的地、预计里程等信息。

2. 申请表需提交至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

3. 特殊情况下,可由公司高层直接批准使用公车。

五、费用管理1. 公车产生的燃油费、过路费等相关费用由使用者先行垫付,后按公司规定报销。

2. 任何因私使用公车产生的费用,应由使用者全额承担。

六、维护与保养1. 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定期对公车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况良好。

2. 发现车辆异常或故障时,应立即上报,并由专人负责维修。

七、安全管理1. 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违反交通安全的行为。

2. 如遇交通事故,应立即通知公司并配合相关部门处理。

八、违规处理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员工,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其他纪律处分。

严重者可能面临解雇。

九、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变更,由公司管理层决定并公布。

建筑企业车辆的管理制度

建筑企业车辆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企业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交通安全,保障企业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企业内部所有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车、公务车、运输车、特种车辆等。

第三条车辆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合理使用,提高效率;3. 严格管理,规范操作;4. 节约能源,降低成本。

第二章车辆购置与报废第四条车辆购置:1. 车辆购置前,应进行市场调研,选择性价比高、性能稳定、符合环保要求的车辆。

2. 购置车辆需经企业领导审批,并填写《车辆购置申请表》。

3. 购置车辆后,应及时办理车辆登记、购置税、保险等相关手续。

第五条车辆报废:1. 车辆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因事故、故障等原因无法修复时,应予以报废。

2. 报废车辆需经企业领导审批,并填写《车辆报废申请表》。

3. 报废车辆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报废处理。

第三章车辆使用与管理第六条车辆使用:1. 车辆使用前,驾驶员应检查车辆状况,确保车辆安全。

2. 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3. 车辆不得用于非法用途,如走私、贩毒等。

4. 车辆使用完毕后,驾驶员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并关闭电源、门窗。

第七条车辆维修与保养:1. 车辆维修应选择正规维修厂,并按照维修厂的要求进行保养。

2. 驾驶员应定期检查车辆,发现故障及时报修。

3. 车辆保养周期根据车辆使用情况及厂家建议执行。

第八条车辆保险:1. 车辆应购买足额的交强险、商业险等保险。

2. 保险到期前,驾驶员应提前办理续保手续。

第九条车辆档案管理:1. 建立车辆档案,包括车辆购置、使用、维修、保养、保险等信息。

2. 车辆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或泄露。

第四章车辆驾驶员管理第十条驾驶员选拔:1. 驾驶员应具备合法驾驶资格,熟悉交通法规。

2. 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驾驶技能。

3. 驾驶员选拔需经企业领导审批。

第十一条驾驶员培训:1. 驾驶员应定期参加企业组织的驾驶技能培训。

集团公司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推进节能减排,降低运行成本,特制定《集团公司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推进节能减排,降低运行成本,根据《中央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部门、专业分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及其所属各级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

控股子公司应当通过法定程序贯彻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公务用车是指用于生产指挥、经营管理和接待等公务活动用车,包括轿车、越野车。

第四条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坚持以下原则:(一)立足国产、保障公务、经济安全、节能环保;(二)以报废更新为主,严格控制新购和新增租赁。

第五条集团公司办公厅负责对直属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数量和配备标准进行审定;规划计划部负责对直属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进行审核;预算管理部负责对直属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租赁方案、运行费用预算进行备案。

第六条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公务用车数量根据企事业单位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工作需要等因素确定:(一)集团公司总部部门和专业分公司所需公务用车,由机关服务中心统一调派。

(二)集团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用车实行职数总量控制,按每人1辆配备。

(三)集团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机关部门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派,配备数量不得超过处室编制数量。

(四)集团公司直属企业所属二级单位视实际情况进行配备。

领导用车实行职数总量控制,原则上按正职每人1辆、副职每两人1辆配备;二级单位机关部门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派,按每20人1辆配备。

(五)直属科研院所和事业单位,除单位领导和机关部门用车外,职工人数在200人以下的,配备公务用车3辆;200人以上的每增加100人增加公务用车1辆。

(六)经集团公司批准实行交通费货币化补助的企事业单位,领导用车实行职数总量控制;除必要公务接待用车外,机关部门原则上不再配备其他公务车辆;所属下级单位机关部门原则上不再配备公务车辆。

中建项目用车管理制度范本

中建项目用车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建项目部用车管理,确保车辆使用安全、高效、经济,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建项目部所有车辆及其使用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合理使用、节约成本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四条车辆购置1. 项目部车辆购置应经项目经理批准,购置预算应合理,不得超出预算范围。

2. 购置车辆应选择具有良好口碑、信誉和售后服务保障的供应商。

第五条车辆登记1. 车辆购置后,应及时办理车辆登记手续,包括车牌、行驶证、保险等。

2. 车辆登记信息应准确、完整,并及时更新。

第六条车辆保养与维修1. 项目部车辆应定期进行保养,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2. 车辆发生故障或维修,应及时报修,并按规定程序处理。

3. 维修费用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不得擅自提高维修标准。

第三章车辆使用第七条车辆使用申请1. 需使用车辆的人员应提前向车辆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车辆使用申请表》。

2. 车辆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审批申请,并及时通知申请人。

第八条车辆使用规定1. 车辆使用人员应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

2. 车辆使用过程中,应爱护车辆,不得损坏车内设施。

3. 车辆使用完毕后,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关闭电源,锁好车门。

第九条车辆使用费用1. 车辆使用费用包括燃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

2. 车辆使用费用应按照实际发生金额报销,不得虚报、冒领。

第四章车辆调度第十条车辆调度原则1. 车辆调度应遵循先预约、后使用、公平、公正的原则。

2. 车辆调度应充分考虑项目实际需求,合理安排车辆使用。

第十一条车辆调度流程1. 车辆使用人员向车辆管理部门提出调度申请。

2. 车辆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度,并及时通知申请人。

3. 调度成功后,车辆使用人员需按时归还车辆。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二条奖励1. 对严格遵守本制度、安全驾驶、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车辆使用过程中,出现优秀表现或创新措施的人员给予奖励。

第十三条处罚1.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车辆损坏、安全事故或经济损失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等处罚。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机关部门用车管理办法(WORD10页)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机关部门用车管理办法(WORD10页)

机关部门用车管理办法为规范公司部门用车,理顺用车管理程序,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降低小车使用费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为更好地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及机关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由公共关系部统一管理和安排机关的业务用车。

第二条机关部门长途用车,必须填写派车单,且有部门负责人签字,特殊情况由部门负责人电话通知公共关系部,否则不予派车。

第三条长途用车必须提前一天将乘车时间、地点、人数告知公共关系部,由公共关系部按工作的轻重缓急统一调度。

第四条机关几个部门人员到同一地点办事时,由公共关系部统一安排用车。

第五条车辆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小车组核算人员根据公司规定的费用开支标准及工作日审定后进行核算,报经公司领导审批,由公共关系部按月将费用核算表报财务部。

第六条为准确反映车辆使用费用,建立单车台账,实行单车核算制度。

第七条为降低车辆使用费用,提高车辆使用效益,实行每季度定期分析报告制度。

小车驾驶员管理办法第一条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国家法令、法规。

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各项规定和细则。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树立良好的驾驶作风,坚持文明行车。

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严禁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等)。

第二条驾驶员公休或有事有病请假需经小车组长和公关部长同意。

每天早晨8:00必须到岗听候出车通知。

8小时以外因公安排任务必须按要求完成。

第三条驾驶员要服从工作安排和车辆调配,按时、安全完成所分配的任务,对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车辆管理调度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四条驾驶员要及时接听和回复公司的电话(5分钟内),通讯设备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

第五条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六条驾驶员必须遵守国家和企业保密规定,不得在任何场所谈论非自己工作范围内的事。

第七条每日上班前必须按照行车技术标准和车容标准、驾驶员仪容仪表标准进行自检。

第八条收车后按车容标准清洁车辆,然后把车开回车库停放,不得外出停放,也不得将非小车组的车辆停放到车库。

建筑公司汽车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汽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汽车管理,确保车辆安全、高效、经济地服务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公务车辆和自用车辆。

第三条公司汽车管理遵循安全第一、经济适用、规范有序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购置与管理第四条车辆购置应经公司领导批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公司财务制度执行。

第五条车辆购置后,应及时办理车辆登记、保险、购置税等相关手续。

第六条公司车辆应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定期进行保养、维修,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第七条车辆使用过程中,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不得酒后驾车、超速、超载、疲劳驾驶。

第八条车辆维修、保养费用应在年度预算内合理控制,严禁私车公养。

第三章车辆使用与调度第九条公司车辆使用实行审批制度,公务出行需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十条车辆调度由办公室负责,根据公务出行安排,合理调配车辆。

第十一条驾驶员应服从调度,按时出车,确保公务出行需求。

第十二条驾驶员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用途,不得将车辆借给他人或用于个人事务。

第四章车辆维护与保养第十三条公司车辆维护保养由办公室负责,按照车辆保养手册和保养周期进行。

第十四条驾驶员应按照规定进行车辆日常保养,保持车辆清洁、整洁。

第十五条维修保养费用应按照实际发生金额报销,不得虚报冒领。

第五章车辆报废与处置第十六条车辆使用年限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标准或因严重事故导致无法修复的,应及时报废。

第十七条报废车辆由办公室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置。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八条对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驾驶员给予奖励。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影响的,给予相应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汽车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各部门、驾驶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公司汽车管理的良好秩序。

建筑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公司车辆管理,提高公司车辆使用效率,保障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促进公司经营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公司所有拥有和使用的车辆,包括但不限于汽车、货车、工程车等各类车辆。

第三条公司车辆管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健全公司管理体系,严格执行车辆使用、维护、保养和安全管理规定。

第四条公司车辆的管理责任属于公司总经理,并由公司安全部门具体负责执行,相关部门协助落实。

第五条随着公司的发展和车辆的更新,本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断完善和调整。

第二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六条公司车辆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员工上下班接送、工作出差、货物运输等公司相关业务。

第七条使用公司车辆需要提前预约并经批准,未经许可严禁私自使用,一经发现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第八条驾驶员接送员工上下班需按照指定路线和时间,并严禁超员行驶,确保员工安全。

第九条货物运输需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装卸地点、时间以及货物分类进行,不得擅自改变路线或增加货物,以确保车辆及货物安全。

第十条在使用公司车辆时,驾驶员需严格按照交通规则行驶,保持车辆整洁,保证车辆正常使用。

第三章车辆维护保养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应根据车辆的使用情况和里程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维护保养工作应由专业的维修人员进行,确保车辆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驾驶员需要定期对车辆进行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向相关部门反映,确保车辆在最佳状态下运行。

第十四条在车辆维护保养期间,如发现严重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修理。

第十五条对于日常保养和定期检查,公司安全部门需要建立档案,记录车辆的使用情况和维护保养情况。

第四章车辆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公司车辆使用人员需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对于公司车辆的安全设备,如汽车行驶记录仪、安全带等,驾驶员必须进行正确使用并保证其完好。

第十八条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应及时报警,同时向公司安全部门进行报告,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建筑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范文(3篇)

建筑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范文(3篇)

建筑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范文为加强本公司车辆管理,降低油耗,节约费用,安全行车,最大限度的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确保公务用车和施工现场用车,特制订本管理办法,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

第一章车辆管理第一条领导用车、部门办公用车由办公室管理。

第四条保障领导的专车,每天用车结束后,用车领导须在台账上签字。

第二章车辆使用第六条司机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煞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及时修理。

第七条车辆不得借给他人学习驾驶。

第八条司机必须严守交通规则。

第九条司机不得擅自将车辆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罚款____元。

公务完成后要及时将车停到公司车库或指定位置。

第十条车辆出车时应将车辆停放于停车场或适当位置。

第十一条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通规则、损毁、失窃,由驾驶人赔偿损失,并予以处罚。

第十二条司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第三章车辆维修与保养第十三条司机应及时对车辆进行检修、清洗以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四条公司所属车辆必须到公司指定的修车点进行维修和保养,在维修和保养前必须提前一天向办公室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出一人一同前去维修、保养。

第十五条如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维修费全额由司机承担。

第四章违规与事故处理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现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责任由司机承担,并予以记过或解除劳动合同。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与他人使用。

第十七条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司机承担。

第十八条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是司机违章造成的,在扣除公司保险承担的金额后,其余部分由司机负担,公司可视情节给予适当的补偿。

第五章申请用车的条件和乘车办理业务的处理办法第十九条工程管理人员去工地安排、检查、指导工作和参加工程例会。

第二十条财务人员去银行取现金(每周星期五)、存款、到项目部发放工资。

建材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建材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建材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加强公司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公司业务顺利进行,同时节约成本,降低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驾驶公务车辆的员工。

第二条车辆管理原则1. 统一管理:公司公用车辆的管理、调度、保养、维护、费用核算,以及车辆的证照保管、年审及保险办理等均统一由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

2. 合理使用:车辆调度实行急事、特事优先使用、先申请先用、外出同路并用的原则,确保各部门工作需要及急事急办者的必要用车。

3. 节约成本:在车辆使用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成本因素,合理规划行程,降低油耗和维修费用。

4. 确保安全:加强车辆安全管理,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车辆使用申请与审批1. 各部门因公用车,需提前向行政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审批后,报行政办公室备案。

2. 行政办公室根据车辆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车辆使用,确保业务顺利进行。

3. 特殊情况下,如需临时调配车辆,应向行政办公室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四条车辆调度与使用1. 车辆调度由行政办公室负责,根据业务需要,合理分配车辆资源,确保各部门用车需求得到满足。

2. 驾驶员应按照调度安排,按时出车,确保业务顺利进行。

3. 驾驶员在用车过程中,要遵守交通法规,注意安全驾驶,确保车辆及人员安全。

4. 车辆使用完毕后,驾驶员应及时将车辆归还至指定停车场,并将车辆状况向行政办公室报告。

第五条车辆保养与维修1. 车辆保养与维修由行政办公室指定的专业机构负责,确保车辆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2. 驾驶员应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确保车辆安全。

3. 车辆保养、维修费用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报销。

第六条车辆保险与年审1. 车辆保险由行政办公室负责办理,确保车辆在保险有效期内。

2. 车辆年审由行政办公室负责,确保车辆符合上路要求。

3. 驾驶员应配合行政办公室完成车辆保险、年审等相关手续。

第七条违规处理1. 驾驶员违反本制度的,一经发现,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建筑公司用车管理制度规定

建筑公司用车管理制度规定

建筑公司用车管理制度规定建筑公司用车管理制度规定一、背景介绍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建筑公司用车管理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个良好的用车管理制度可以提高用车效率、降低用车成本、确保用车安全,并规范公司员工用车行为。

本文旨在通过对建筑公司用车管理制度的规定,促进用车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高效化。

二、用车管理原则1. 遵循合理用车原则:确保每辆车的使用都是经过合理规划和权衡的,避免资源浪费。

2. 健全用车审批制度:建立用车申请、审批、核销流程,防止滥用用车权限,确保用车符合公司利益和正当需要。

3. 安全第一:建筑公司要求车辆驾驶人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安全驾驶规则,保障员工乘车安全。

4. 公平公正:用车资源要向全体员工公开公平,不得偏袒或歧视任何员工。

三、用车管理制度规定1. 用车申请审批流程(1)员工在需要用车时,需提前填写用车申请表,包括用车日期、目的地、用车人员等相关信息。

(2)用车申请需经部门经理审批,超过部门经理权限的申请需向公司总经理提出申请。

(3)用车申请最晚应在出车前一天下午5点前完成,以便进行用车安排。

突发情况需要临时用车时,需向上级报备,并由相关领导审核批准。

2. 用车安排及预订(1)根据用车申请情况,由后勤部门统筹安排车辆,并与相关用车人员进行确认。

(2)公司应建立车辆管理系统,记录车辆的预订情况、用车时间、车辆维修等信息,以便后续查询和管理。

3. 用车行为规定(1)用车人员必须持有有效驾驶证,并按照交通法规要求驾驶车辆。

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违规行为。

(2)用车人员须对车辆进行日常保养,保持车辆整洁,定期检查车辆车况,并及时向后勤部门报告车辆故障情况。

(3)用车人员须将车辆保管妥善,防止车辆被盗、破坏等情况发生。

4. 用车费用管理(1)建筑公司应制定明确的用车费用标准,包括油费、停车费、过路费等。

用车人员在行程结束后需向后勤部门报销用车费用,需提供相关费用发票作为凭证。

(2)后勤部门应建立健全的用车费用核销制度,加强对用车费用的审核和管理,确保费用合理、透明、公正。

中建一局公司用车管理制度

中建一局公司用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车辆使用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行车安全,降低车辆使用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建一局所有车辆的使用、维护和管理。

第三条公司车辆分为公务用车和员工个人用车,公务用车主要用于公司行政、业务、接待等公务活动,员工个人用车主要用于员工上下班。

第二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四条车辆使用范围:1. 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因公外出;2. 接待客人、洽谈业务、参加会议等公务活动;3. 临时性、突发性公务活动;4. 员工上下班。

第五条车辆使用流程:1. 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用车申请,填写《用车申请单》;2. 部门负责人审核申请,符合条件者报公司行政部审批;3. 行政部审批后,通知驾驶员安排车辆;4. 用车结束后,驾驶员填写《用车归还单》,并上交行政部。

第六条车辆使用规定:1. 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2. 驾驶员不得将车辆用于私人目的,不得将车辆借给他人;3. 驾驶员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用途,不得私自转让、出租、抵押车辆;4. 用车人应爱护车辆,不得损坏车辆设施。

第三章车辆维护保养第七条驾驶员应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第八条车辆维修、保养、保险等费用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第九条车辆报废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条驾驶员违反本制度,造成车辆损坏、交通事故等后果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用车人违反本制度,造成车辆损坏、交通事故等后果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车辆使用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行车安全,降低车辆使用成本。

请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公司车辆使用秩序。

建筑公司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公务车辆的管理,确保车辆使用安全、高效、合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公务车辆,包括轿车、面包车、货车等。

第三条公司公务车辆的使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四条车辆调配1. 公司公务车辆由公司统一调配,不得私自借用或占用。

2. 需要使用公务车辆的人员,应提前向车辆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五条驾驶员管理1. 驾驶员应具备合法驾驶资格,且持有有效驾驶证。

2. 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3. 驾驶员应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交通安全培训。

第六条车辆维护与保养1. 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公务车辆进行保养和维护,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2. 驾驶员应保持车辆整洁,发现车辆故障及时报告。

第七条车辆保险与事故处理1. 公司为所有公务车辆购买全险,驾驶员应遵守保险条款。

2. 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公司。

3. 交通事故处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车辆使用第八条车辆使用范围1. 公司公务活动;2. 员工因公出差;3. 公司领导临时公务活动。

第九条车辆使用申请1. 需要使用公务车辆的人员,应提前向车辆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说明使用目的、时间、路线等。

2. 车辆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申请进行审批。

第十条车辆使用费用1. 车辆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燃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费用,由使用部门承担。

2. 驾驶员不得擅自改变车辆行驶路线,增加费用。

第四章车辆监督与考核第十一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公务车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车辆使用规范。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人员,公司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公务车辆管理,提高管、重组脱困,以及拖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期间,不购置(租赁)、更新公务用车。

第四条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总会计师公务用车的配备,按照不超过1人1辆公务用车的编制,集团公司主要领导配备2.5升(含)以下、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38万元以内的轿车;集团公司其他领导配备排气量2.0升(含)以下、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28万元以内的轿车。

集团公司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职务消费管理制度办法拟订工作的政策解答》规定,保障集团公司工会事、机要、财务等必需的公务车。

集团公司公务车使用范围,优先用于董事长、外部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总会计师、工会主席、总经济师、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财务(银行、税务、请款等业务)、机要、外事所需。

第九条集团公司部室如需接送重要客人,应提前一天提出申请,经办公室协调批准后,方可使用(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第十条集团公司公务用车实行定点保养和维修,降低保养和维修费用,不以货币化方式发放给个人。

路过桥费用),按月报销,每年度末在总额范围内清算。

未配备公务车的,享受每月5500元额度的交通补贴,每月随工资发放。

第十四条集团公司工会主席、总经济师、董事会秘书不配备公务专车,享受每月5500元额度的交通补贴,每月随工资发放。

第十五条自2013年7月1日起,集团公司公用车辆保障相关人员履行公务的,计费标准由1.5元/公里调整为1.8元/公里。

第十六条根据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总经理助理、交通费用报销。

总经理助理、部门正职经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核,部门副职以下人员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

第十七条集团公司总部人员在集团公司总部同时兼任多个职务的,按照就高的原则,根据本办法相关规定享受相对较高职务对应的公务用车补贴或报销标准。

建材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建材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建材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材公司车辆管理工作,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和安全性,保障公司车辆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建材公司所有单位和个人使用的车辆。

第三条车辆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据公司内部制度进行执行。

第四条建材公司车辆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确保车辆使用安全、保养维护到位、合理使用、严格遵守管理制度。

第六条公司设立车辆管理部门,专人负责车辆调度、保养维修、燃油管理、事故处理等工作。

第七条公司车辆采用电子车辆管理系统,实行实时监控,确保车辆使用情况明确。

第八条公司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车辆使用情况的统计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

第九条公司车辆管理部门应加强车辆驾驶员的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第十条公司车辆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公司车辆使用台账,包括车辆信息、保养记录、维修记录、事故记录等,做到档案齐全、记录清晰。

第二章车辆使用规定第十一条公司车辆使用范围包括公务用车和员工通勤用车。

第十二条公务用车必须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申请和审批,严禁私自使用公司车辆进行个人活动。

第十三条公务用车使用人员应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不得私自更改目的地或路线。

第十四条公司车辆禁止擅自改装或挪作他用,如有车辆使用需求改变,必须提前向车辆管理部门申请。

第十五条员工通勤用车应按照公司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不得私自更改目的地或路线。

第十六条员工通勤用车必须按照规定的时段使用,不得私自超时使用。

第十七条员工通勤用车不得擅自借给他人使用,如有特殊情况需借车,必须提前向车辆管理部门申请。

第十八条公司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效驾驶证驾驶车辆,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违章驾驶。

第十九条公司车辆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保证车辆安全行驶。

第二十条公司车辆驾驶员应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第三十一条公司车辆驾驶员应对车辆进行日常检查,确保车辆安全可靠。

建筑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档案保管与销毁
车辆档案管理是建筑公司管理 中的重要环节
档案保管要按照规定存放,确 保档案安全
销毁档案需经过审批程序,并 做好记录
车辆档案保管期限需符合公司 规定
监督与考核
监督方式与频次
定期检查:每月或每季度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 不定期抽查:随机对部分车辆进行抽查 驾驶员自查:要求驾驶员每日对车辆进行自查 第三方检查:邀请专业机构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测
特殊情况处理
车辆故障处理:及时联系维修人员,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紧急情况处理:优先保障人员安全,及时报警并联系相关部门 特殊天气处理:根据天气情况调整行车速度,确保行车安全 节假日处理:提前安排好车辆调度,确保员工出行需求得到满足
车辆保养与维修制度
定期保养
车辆保养时间:每行驶5000公里或3个月进行一次保养 保养内容:更换机油、机滤、空气滤清器、空调滤清器、燃油滤清器、刹车油等 保养目的:保持车辆良好状态,延长使用寿命 保养责任人:公司指定专业维修人员或司机自行联系专业维修机构进行保养
考核指标与办法
车辆使用记录:包括行驶里程、 使用时间、车辆维护等信息
考核周期:按照一定时间段进行 考核,如一个月、一个季度等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违章记录:是否违反交通规则、 是否超速等行为
考核结果:根据考核指标进行评 估,得出考核结果
奖惩制度与执行
奖惩制度:明确奖励和惩罚的标准和程序 执行力度:确保奖惩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监督机制:建立监督机制,确保奖惩制度公平公正 考核评估:定期对奖惩制度进行考核评估,不断完善和优化
特殊要求:符合 相关法规和安全 标准,定期维护 和检查
用车申请流程: 提出申请,相关 部门审批,调车、 平板车、吊车等

建筑工程公司用车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用车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用车管理制度一、前言建筑工程公司用车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公司车辆的管理、保障车辆的安全及保养而制定的。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使用的车辆,是公司车辆管理的基本规范,所有职员必须遵守。

二、车辆申请与分配(一)员工应提前至少一天,向公司交通运输部门填写车辆使用和出车计划,公司收到申请后,核实车辆可用情况后,进行批准。

(二)车辆分配一般按照先申请先得的原则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则按照上级部门指示进行办理。

(三)公司车辆不得外借,不得转借,不得超载行驶。

三、车辆保养与维护(一)车辆驾驶员必须按照车辆使用说明及时保养车辆,并做好车辆日常维修工作。

(二)车辆主要由公司内部维修人员进行保养,如车辆需要外部修理,则应通过正规渠道寻找可靠的维修商。

(三)车辆保养以及各项检查、故障排除等管理工作,应在车辆保养和维护管理记录簿中详细记录。

(四)各驾驶员应按照车辆保养和维护管理记录簿的要求,认真记录车辆行驶情况、停车情况以及检查维修情况,以便后续的管理和跟踪。

四、车辆使用安全(一)所有公司车辆必须经过年检合格,并应在车内配备车辆使用说明书,以便司机在紧急情况下使用。

(二)所有车辆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规定时间,规定速度”等原则驾驶车辆,不得超速、酒后驾车、疲劳驾车等违章行为。

(三)所有车辆驾驶员应按照交通部门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处理轻微交通事故。

如遇严重事故,则应第一时间报告公司领导、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

(四)所有车辆驾驶员应执照驾驶所驾驶车辆,在公路、桥梁、隧道、山区、水域等危险路段应特别小心。

五、车辆管理记录(一)公司车辆使用情况,包括车辆申请、使用、保养、维修、保险及费用等情况,应定期记录,方便车辆使用情况的统计和管理。

(二)公司应定期对车辆管理记录进行检查、分析、统计,及时制定针对性的管车措施以及完善的管理制度,以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六、其他条款(一)在车辆管理和使用过程中,驾驶员、管理人员如有违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理,情节严重者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建筑工程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建筑工程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一、总则(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车辆管理,确保车辆的有效运作,更好地为公司各部门服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为公司公务保障使用的所有车辆。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专职驾驶员及因公务用车持有正式驾驶执照的员工。

(三)管理职责(1)、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配、车辆档案、司机培训考核、跟踪、资格验证、车辆年审、保险、修理、安全事故处理。

负责制定车辆管理制度,考察各部门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合法性、合理性、经济性,定期向总经理汇报总体情况并提出检讨改善意见。

(2)、财务部:负责车辆费用预算控制与审计,编制年、季、月费用支出表。

(3)、各部门:负责使用过程中的管理。

二、驾驶员管理2-1办公室建立驾驶员档案,凡本公司的驾驶员必须持有正式驾驶执照。

凡遗失车辆各种证件(含驾驶证照、行驶证照),致使公司车辆不能正常营运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2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驾驶员必须具备高度的事业心、敬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热情为公司服务的精神。

2-3驾驶员出车在外必须随时与公司保持联系,第一时间回复公司的任何联系,并随时注意自身通讯设备的正常使用。

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

如果由于驾驶员疏忽大意造成长时间与公司失去联系者,所发生的一系列事件由驾驶员承担。

2-4驾驶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用车,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2-5驾驶员要绝对服从公司合理的工作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主管副总经理反映。

2-6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坡、紧跟、争道、赛车等)、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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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总部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公务车辆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合理使用车辆,根据《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11]209号)和《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11]159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包括公务活动专用机动车辆的配备、运行管理和处置。

公务用车配备是指车辆的购置(租赁)、更新;运行管理是指车辆的保养、维修及日常使用的管理;处置是指车辆的报废、变价出售等。

第二章公务用车购置
第三条集团公司公务用车的购置,与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相适应,遵循“立足国产、保障公务、经济安全、节能环保”的原则,不攀比,不浪费,不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

公司发生非政策性亏损或被托管、重组脱困,以及拖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期间,不购置(租赁)、更新公务用车。

第四条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总会计师公务用车的配备,按照不超过1人1辆公务用车的编制,集团公司主要领导配备
2.5升(含)以下、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38万元以内的轿车;集团公司其他领导配备排气量2.0升(含)以下、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28万元以内的轿车。

集团公司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职务消费管理制度办法拟订工作的政策解答》规定,保障集团公司工会主席、总经济师、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公务活动用车需求。

第五条正在使用的公务用车,若超过本规定配备标准的,在未达到更新或者报废标准情况下,可以继续使用。

集团公司领导更新或新配备公务用车,应按照第四条配备标准,从集团公司现有公务用车中调配,确无适合车辆的,可以为其购置(租赁)。

购置公务用车须经总经理办公会或集团公司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购买。

第三章公务用车运行管理
第六条集团公司所有公务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配。

第七条集团公司公务车辆不许外借,特殊情况应申报办公室,由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八条集团公司实行交通费用限额报销后,只保留外事、机要、财务等必需的公务车。

集团公司公务车使用范围,优先用于董事长、外部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总会计师、工会主席、总经济师、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财务(银行、税务、请款等业务)、机要、外事所需。

第九条集团公司部室如需接送重要客人,应提前一天提出申请,经办公室协调批准后,方可使用(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第十条集团公司公务用车实行定点保养和维修,降低保养和维修费用,不以货币化方式发放给个人。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公务用车的保养、维修费用,以及日常使用所发生的各种保险费、年检费、车船使用税、燃油费、停车及过路桥费等运行费用,实行单车核算,采取年度限额或年度预算范围内据实报销方式,如实审核和报销公务用车运行费用,不弄虚作假。

第四章公务用车交通费用管理
第十二条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由集团公司提供公务车和专车司机。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会计师配置专用公务用车的,可以选择交通限额报销,也可以选择集团公司提供的公务车和专车司机。

选择集团公司提供的公务用车并配备专车司机的,不再享受交通补贴;选择集团公司提供的公务车而不需要专车司机的限额报销2800元/月(公务发生的加油费、停车费和过路过桥费用),按月报销,每年度末在总额范围内清算。

未配备公务车的,享受每月5500元额度的交通补贴,每月随工资发放。

第十四条集团公司工会主席、总经济师、董事会秘书不配备公务专车,享受每月5500元额度的交通补贴,每月
随工资发放。

第十五条自2013年7月1日起,集团公司公用车辆保障相关人员履行公务的,计费标准由元/公里调整为元/公里。

第十六条根据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总经理助理、部门正职及以下人员交通补贴已并入岗位基薪,按月合并发放(见附件1)。

交通补贴并入岗位基薪后,前往本市城六区外远郊区县履行公务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公共交通费用实报实销;自驾车的,除据实报销来往过路、过桥费用外,每次公务活动补贴150元(其中,延庆、平谷、密云补贴200元)。

自2013年7月1日起总经理助理、部门正职及以下人员交通补贴标准增加600元/月/人。

其中,一是按照300元/月/人的标准增加交通补贴,在工资合并发放;二是对本市城六区内公务交通费用报销,按照部门人均300元/月标准确定部门交通费用控制限额,建立部门员工公务交通费用限额实报实销制度(仅指出租车费用),由部门统一掌握,一事一签,限期报销(一个月内),经办人员报销费用时要注明用途和起止地点,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财务部审核报销,部门主要负责人需严格审核公务报销支出,禁止非公务交通费用报销。

总经理助理、部门正职经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核,部门副职以下人员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

第十七条集团公司总部人员在集团公司总部同时兼任多个职务的,按照就高的原则,根据本办法相关规定享受
相对较高职务对应的公务用车补贴或报销标准。

第十八条驾驶个人车辆因公出京(指北京市行政区划以外的地方),按差旅审批程序批准的同时,应正式报集团公司办公室主任核批同意后,按里程每公里2元的标准补贴于个人,车辆过境费及高速公路费可按实报销(不计入个人交通补贴费用),除此之外不再报销任何费用。

行驶公里数核计由集团公司办公室负责。

第十九条专职司机因公务出车,按每公里元给予里程补助;负责车辆管理及调度的行政主管人员按专职司机的月平均里程补助费给予补助。

里程补助由负责车辆管理及调度的行政主管人员负责统计,经集团公司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按月发放。

第二十条集团公司交通补贴类型、标准及执行时间须由人力资源部填写书面通知单,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后,财务部作为报销标准;标准发生变化时,由人力资源部填写调整后的通知单,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后,通知财务部。

第五章公务车辆的处置
第二十一条集团公司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超过8年的,可以更新;达到更新年限仍能正常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

第二十二条集团公司公务用车的报废和变价出售等处置,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处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公务用车报废应填报《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

第六章公务车辆驾驶员管理
第二十三条集团公司公务车辆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和管理,违反交通法规发生的费用由驾驶员自负。

第二十四条集团公司公务车辆未经办公室批准,不得外借和私自出车使用,一经发现违规,按每公里2元计费,处罚当事人,三次以上者交人力资源部处理。

第二十五条由于集团公司公务车车辆驾驶员的责任造成车辆刮蹭、事故或被盗的,给集团公司造成损失的,按事故费用或车辆现值的10%进行赔付;因私自开车造成损失或被盗的,按事故损失费用或车辆现值的100%进行赔付。

第二十六条集团公司公务车辆维修需填写《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车辆维修审批单》(见附件2),经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到指定修理厂修理,不经车辆维修审批的车辆维修费用不予报销。

第二十七条集团公司公务车辆驾驶员需做到:提前5分钟到达出车地点,说明行驶路线,认真填写出车时间、收车时间,用车人必须签字方可有效。

不得虚报时间和公里,违反者,按每公里2元进行处罚。

第二十八条集团公司公务车辆驾驶员要做到主动、热情周到服务,车况良好,卫生良好。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

原《中
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公务交通和通讯费用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公务交通管理内容和《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应按照本办法制定本企业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同时按照母子关系体系逐级报备。

附件:
1.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2.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车辆维修审批单
附件1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单位:元
附件2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车辆维修审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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