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运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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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运营合同年月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以下简称本项目)运营合作事宜,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项目概况

甲乙双方合作项目名称:老年公寓运营合作事宜

项目地址:

项目总床位:张

二、合作目的及宗旨

为了满足老年人养老的实际需求,同时响应国家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号召。本项目是甲乙双方合作医养结合养老项目,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三、项目合作期限

3.1 双方合作经营期为15年。

3.2 合作运营期计算方式:自项目开业后开始计算。

四、合作内容与方式

甲乙双方合作分三个阶段即培育期、运营期和成熟期。其中前三年为项目培育期(乙方按全年全部营业收入的8.5%提取管理服务费),第4-6年为项目正式运营期(乙方按全年全部营业收入的12%提取管理服务费),7-15年为项目成熟期(乙方按全年全部营业收入的15%提取管理服务费)。双方工作划分如下:

4.1 培育期工作

4.1.1 甲方负责政府手续运作,不参与其他一切运营管理工作。乙方负责项目所涉及人、财物的协调和管理。

4.1.2 乙方从保定市竞秀区泰福春老年公寓委派高管人员负责本项目的经营和管理。乙方以专业养老服务模式为基础,依托专业团队、标准化管理,提升项目的价值。保障本项目整体运营的可持续发展。

4.1.3 乙方每年按全部营业收入的8.5%提取管理服务费。

4.1.4 甲方在培育期不提取项目经营利润。

4.2 正式运营期工作

4.2.1 乙方负责项目所涉及人、财、物的协调和管理。

4.2.2 乙方每年按全部营业收入的12%提取管理服务费。

4.2.3 项目公司按年度纯利润的20%留存发展基金。

4.3 成熟期工作:

4.3.1 乙方负责项目所涉及人、财、物的协调和管理。

4.3.2 乙方每年按全部营业收入的15%提取管理服务费。

4.3.3 项目公司按年度纯利润的20%留存发展基金。

4.4 医疗配套服务

本项目医疗配套服务全程由乙方提供,相关的收益及费用由乙方负责,人员和业务由乙方统一安排和管理。

4.5 财务管理

项目财物管理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派财务人员配合乙方工作。

4.6 其他

涉及各方的任何税费,由各方自行承担。

五、合作费用及费用结算时间及方式

费用的结算:乙方每年提取管理服务费,在下一年度第一个月月底之前提取。

六、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6.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1 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甲方持有关于本项目的基础资料。

6.1.2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运营管理工作,为乙方运营管理工作提供所必须的条件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6.1.3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及

金额向乙方支付所有费用。

6.1.4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借口干扰乙方正常的经营和生产活动。

6.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2.1 乙方负责项目所涉及人、财、物的协调和管理。

6.2.2 乙方负责项目养老运营(包括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的招募和培训、服务标准的植入)、日常管理和宣传推广。项目运营管理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为维护和提高养老机构及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和档次,树立养老机构形象。

6.2.3乙方负责逐步拓展市场,扩大影响,推进本项目的养老服务。

6.2.4乙方按照合同的要求完成运营管理工作。

七、违约责任

7.1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7.2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7.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足额及时支付所有应付款项,逾期支付甲方需要按照应付款项总额每日3%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超过一个月未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双方签订的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应付款项总额每日3%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乙方可以除违约金外另行向甲方主张实际损失。

八、合同的转让、修改、变更与解除

8.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将合同权利和义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方,必须取得另一方的同意。

8.2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8.3因不可抗力及其他不可预见和不可避免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应及时将上述情况通知另一方,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终止本合同,甲乙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否则迟延履行通知义务一方需要向对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8.4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另一方有权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直至解除合同。

九、保密原则

任何一方对因在合作期间知晓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包括对方的资金、财务状况、代理价格、客户资料、药品信息

资源等,在合作期内以及合作终止后,只要该信息尚未经对方自行公开而成为公众信息的前提下,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授权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该商业秘密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否则,应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合同效力

11.1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4本协议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人:法人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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