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库及压缩气瓶的防爆安全参考文本

燃油库及压缩气瓶的防爆安全参考文本
燃油库及压缩气瓶的防爆安全参考文本

燃油库及压缩气瓶的防爆安全参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燃油库及压缩气瓶的防爆安全参考文本使用指引:此安全管理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燃油(原油、汽油、柴油等)库内存放大量的易燃材

料,挥发出许多易燃易爆气体,很可能因为静电、电气设

备、金属工具碰击而产生火花或明火造成火灾事故。油库

万一发生火灾,扑救十分困难。因为贮存油量大,燃烧猛

烈,蔓延快,甚至会造成油库(罐)爆炸。为了保证油库

安全必须从建筑、管理、操作等方面采取措施控制和消除

明火、火星的产生。同时采用密闭、隔离等办法,尽量减

少燃油区与外界接触。

1.油库(罐)的安全防火防爆要求

(1)各种油罐最好采用地下或半地下型式,油罐与周

围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公安部消防条例要求。

(2)小型油罐应装有排气管,排气管上应装有防火

器。大型油罐应装呼吸阀,排气管出口离地面不得低于。

(3)油罐(库)区应有防雷措施。

(4)油泵间和桶装油库的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应不低于二级防火要求,所用的电气设备,

如油泵、真空泵、通风机、照明灯具等必须采用防爆型。

(5)新油罐投入使用前,应用煤油涂刷焊缝作渗透性严密检查,检查时间不应少于,确认无泄漏现象后再进行水压试验,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油库区应有围墙,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悬挂“严禁烟火”的警告标志,并指定专人负责库(罐)区防火安全工作。

(7)负有对车辆或设备等加油任务的油罐及油库,应将防火制度和加油过程中的防火安全注意事项挂在明显位置,值班人员要按规定要求,认真监督检查整个油库

(罐)区及加油过程中的安全防火工作。

2.油库操作与检修的防火安全要求

(1)凡能产生火花的车辆。如汽车、电瓶车等在油罐附近装卸油料时,必须采取防火措

施,汽车排气管必须装防火罩。使用移动式电动油泵,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应尽量避免使用汽油或柴油机泵油,如必须使用时应保证不漏油,排气管要有防止火星喷出的装置(防火罩),并应远离油罐。

(2)使用的工具及装卸设备,应能防止产生火花、火星。检修和开桶时用的工具应用有色金属或镀铜工具。

(3)压缩气瓶与液化气瓶的防火防爆安全:压缩气瓶与液化气体的气瓶,属于高压容器,具有强烈的燃烧与爆炸危险。为了防止爆炸、燃烧事故的发生,以及万一发生事故后能将损失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气瓶库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气瓶(氧气、氢气、氯气等)库应为单层建筑,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屋顶应采用轻质耐火材料,门窗应向外开启,玻璃应涂白色,防止日光直射。

2)气瓶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电气设备、照明灯具必须采用防爆型,或在室外装设投光灯具。

3)气瓶库房严禁动用明火,并应悬挂“禁止烟火”的危险标志。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气瓶库的安全检查要点通用版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671 气瓶库的安全检查要点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气瓶库的安全检查要点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气瓶库的安全检查要点是它的安全间距、库房结构和仓库设施等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一.压缩与液化气瓶库 (1)气瓶库应为一层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一般是指承重墙、柱、屋面均为非燃烧物质的建筑物)。 (2)储存气体的爆炸下限小于10%时,气瓶库房应设置泄压装置(易掀开的轻质屋顶盖、易于泄压的门、窗和墙等),其泄压面积与库房容积之比一般应达到0.14m2/m3。泄压装置应靠近爆炸部位,不得面对人员集中的地方和交通要道。作为泄压用的窗不应采取双层玻璃。 气瓶库的门窗均应向外开启。库房应有直通室外或通过带防火门的走道向室外的出人口。出人口应位于事故发生时能迅速疏散的地方。 (3)气瓶库和相邻的生产厂房,公用和居住建筑以及铁路、公路之间的距离应符合表7-1的规定。 (4)库房温度不得超过350℃,可燃易爆气瓶库内严禁

气瓶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认真贯彻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及相关的法规、规范和标准,确保气瓶的安全营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为~30MPa (表压,下同),公称容积为~3000L,盛装永久气体、液化气体或混合气体的无缝、焊接和特种气瓶(“特种气瓶”指车用气瓶、低温绝热气瓶、纤维缠绕气瓶和非重度充装气瓶等其中低温绝热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的下限为),充装站及经销点、运输、储存、使用等单位。 第三条气瓶充装站及经销点、运输、储存、使用等单位必须认真执行本办法,集团公司安监部特种设备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本办法执行情况。 第四条本办法引用了国家、省、市、集团公司有关特种设备、气瓶安全管理法规、规定、标准和技术要求,如本办法的内容与我国现行条例、规程、标准、技术条件等相抵触之处,应以国家、省、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条例、规程、标准、技术条件为准。 第二章一般要求 第五条气瓶充装站要遵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等规定进行管理。 第六条永久气体气瓶充装站要符合《永久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规定》的要求。 第七条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要执行《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 第八条液化气体气瓶充装站要执行《液化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液化气体气瓶充装规定》的要求。 第九条溶解乙炔气瓶充装站要符合《溶解乙炔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溶解乙炔充装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充装站的基本条件 第十条气瓶充装站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2002年1月26日发布)《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经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同意,会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获准后方可建站。 第十一条充装站应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办理气瓶充装许可手续,省安全生产监督局办理危险化学品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气体充装工作。

加油站周边安全距离标准一览表

加油站周边安全距离标准一览表(规范值实测值)[原创2006-03-29 19:30:11 ] 发表者: 人命关天 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 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m) 加油站外的建构筑物等 项目 埋地油罐 通气管管口加油机一级站二级站三级站 规范 值 实测值 规范 值 实测值 规范 值 实测值 规范 值 实测值 规范 值 实测值 重要公共建筑物5050505050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3025181818 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一类保护物2520161616二类保护物2016121212三类保护物1612101010 甲、乙类物品生产厂房、库 房和甲、乙类液体储罐 2522181818其它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丙类 液体储罐以及容积不大于50m3 的埋地甲、乙类液体储罐 1816151515室外变电站2522181818铁路2222222222 城市道路快速路、主干路108886次干路、支路86665 架空电力线路1.5倍 杆高 1倍 杆高 不应 跨越 不应 跨越 不应 跨越

注:1、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和甲、乙类物品及甲、乙类液体的定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2、重要公共建筑物及其它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应符合附件二的规定。 3、对柴油罐及其通气管管口和柴油加油机,本表的距离可减少30%。 4、对汽油罐及其通气管管口,若设有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本表的距离 可减少20%;当同时设置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时,本表的距离可减 少30%,但均不得小于5m。 5、油罐、加油机与站外小于或等于1000KVA箱式变压器、杆装变压器 的防火距离,可按本表的室外变配电站防火距离减少20%。 6、油罐、加油机与郊区公路的防火距离按城市道路确定:高速公路、Ⅰ 级和Ⅱ级公路按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确定,Ⅲ级和Ⅳ级公路按照城市干路、支路确定。 标签: 危险化学品加油站成品油经营安全设施消防标准国家标准2002

各类安全距离

1、氧气乙炔瓶的安全距离5米,氧气乙炔与火源的安全距离10米。 2、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其规定数值如下:10kV及以下一,35kV—, l10KV一,220kV一,500kV一。该安全距离规定值是指在移开设备遮栏的情况下,并考虑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正常活动范围内。 3、公路施工爆破飞石安全距离不得小于国家安全规程规定的最小200m安全距离。 4、高压燃气管道距建筑物的基础的距离分别为不小于4米(介质压力至)和不小于6米(介质压力至);距街树的距离不小于米;距铁路钢轨不小于5米;距有轨电车钢轨不小于2米;距其它道路的距离无规定。 5、应该是高于2米无防坠措施,才算高空作业。 6、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电压220KV时,沿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都是6米,电压60——110KV时,沿水平方向4米,垂直方向都是5米。 7、制氧站气瓶间空瓶与实瓶应分开存放,间距大于米,并有指示牌。楼主这个米也是安全距离吧。 8、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城市市区,不少于8米; (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0米; (三)村镇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2米; (四)其他地区,不少于15米。 9、消防安全通道,独头通道要在尽头设车场。 10、消防路上官桥高度5米。 11、公路与石油库安全距离40米。 12、高处作业地点应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距普通电线1米以上,距普通高压线米以上,并要防止运输的导体材料触碰电线。高度不足2米,但作业地段的下面是坡度大于45°的斜坡,附近有坑、井、有转动设备或堆放容易伤人的物品,工作条件特殊(风雪天气),有机械震动的地方,在有毒气体存在的房内工作时,均应按高处作业的规定执行。符合以下情况的高处作业为特殊高处作业:在作业基准面30米(含30米)以上的高处作业、高温或低温、雨雪天气、夜间、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突发灾害抢救、有限空间内等环境进行的高空作业及在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场所进行的高处作业。 13、瓶间距8米,最低不得小于5米。 14、石油库与工矿企业的安全距离:一、二、三、四、五级石油库分别为60、80、40、35、30米。

气瓶库的安全检查要点实用版

YF-ED-J1427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气瓶库的安全检查要点实 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气瓶库的安全检查要点实用版 提示:该操作规程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气瓶库的安全检查要点是它的安全间距、库房结构和仓库设施等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一.压缩与液化气瓶库 (1)气瓶库应为一层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一般是指承重墙、柱、屋面均为非燃烧物质的建筑物)。 (2)储存气体的爆炸下限小于10%时,气瓶库房应设置泄压装置(易掀开的轻质屋顶盖、易于泄压的门、窗和墙等),其泄压面积与库房容积之比一般应达到0.14m2/m3。泄压装置应靠近爆炸部位,不得面对人员集中的地方和交通

要道。作为泄压用的窗不应采取双层玻璃。 气瓶库的门窗均应向外开启。库房应有直通室外或通过带防火门的走道向室外的出人口。出人口应位于事故发生时能迅速疏散的地方。 (3)气瓶库和相邻的生产厂房,公用和居住建筑以及铁路、公路之间的距离应符合表7-1的规定。 (4)库房温度不得超过350℃,可燃易爆气瓶库内严禁用明火采暖。地板应采用不产生火花的材料(如沥青混凝土),库房高度自地板至垛口不得少于7.5m。 (5)气瓶库最大容量不应超过3000瓶,并用耐火墙分隔成若干个小间,每间限储存可燃

工业压缩气瓶安全管理规定(2021)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工业压缩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2021)

工业压缩气瓶安全管理规定(2021)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目的:明确压缩气瓶/罐的采办/租赁、运输、储存、使用及定期技术检验的管理,消除气瓶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范围:适用于工用工业压缩气瓶/罐的安全管理。 定义:工业压缩气瓶是指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等于1.0MPa·L的盛装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低于60℃的液体的气瓶(不含仅在灭火时承受压力、储存时不承受压力的灭火用气瓶)。 规定内容 1.0气瓶/罐的安全要求 1.1气瓶/罐体必须是具备压力容器生产资质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 1.2气瓶/罐体外观不允许有锈蚀,撞击、电弧损伤等缺陷,有出厂合格证和定期检验的合格标志。

加油站安全距离

加油、加气站等级划分和安全距离 一、加油站等级划分 注:柴油罐容积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 在城市建成区不宜建一级加油站,在城市中心区不应建一级加油站、 二、加油、加气站安全距离 (一)、汽油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m)

(二)柴油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m)

(三)、加气站、L-CNG加气站、LNG和L-CNG加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 注:在城市建成区不宜建一级加气站、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CNG加气母站。在城市中心区不应建一级加气站、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CNG加气母站。

(四)、 加油与CNG 加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 注:1 柴油罐容积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 2 当油罐总容积大于90 m 3 时,油罐单罐容积不应大于50 m 3 ;当油罐总容积 小于或等于90m 3 时,汽油罐单罐 容积不应大于30m 3 ,柴油罐单罐容积不应大于50m 3 。 (五)、加油与LNG 加气、L-CNG 加气、LNG/L-CNG 加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 注:1 柴油罐容积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 2 当油罐总容积大于90 m 3 时,油罐单罐容积不应大于50 m 3 ;当油罐总容积 小于或等于90m 3 时,汽油罐单罐容积不应大于30m 3 ,柴油罐单罐容积不应大于50m 3 。 3 LNG 储罐的单罐容积不应大于60 m 3 。 (六)、CNG 工艺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m )

注:1室外变、配电站指电力系统电压为35 kV~500kV,且每台变压器容量在10MV?A以上的室外变、配电站,以及工业企业的变压器总油量大于5t的室外降压变电站。其他规格的室外变、配电站或变压器按丙类物品生产厂房确定。 2表中道路系指机动车道路。油罐、加油机和油罐通气管管口与郊区公路的安全间距按城市道路确定,高速公路、一级和二级公路按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确定;三级和四级公路按城市次干路、支路确定。 3 与重要公共建筑物的主要出入口(包括铁路、地铁和二级及以上公 路的隧道出入口)尚不应小于50m。 4 储气瓶拖车固定停车位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储气瓶的安全间距确定。 5 一、二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物面向加气站一侧的墙为无门窗洞口实 体墙时,站内CNG工艺设备与该民用建筑物的距离,不应低于本表规定的安全间距的70%。

爆破安全距离及安全措施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爆破安全距离及安全措施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6 页

爆破安全距离及安全措施 爆破材料仓库的安全距 离 表一项 目单位炸药库容量(t)0.250.52.08.016.0距有炸药性的工厂距民房、工厂集镇、火车站距铁路线距公路干线 MMMM20020050402502501006030030015080400400200100500450250120雷管仓库到炸药仓库的安全距离 表二仓库内雷管数量(个)到炸药库距离(m)仓库内雷管数量(个)到炸药库距离 (m)1000500010000150002000030000500002.04.56.07.58.510.013.575 00010000015000020000030000040000050000016.519.024.027.033.038 .043.0 运输工具相距最小距离表 表三运输方法单位汽车马车驮运人力在平坦道路上上、下山坡时M M50 30020 10010 505 6 爆破作业的安全距离1.爆破飞石的最小安全距离个别飞石的飞散距离与地形、地质药包参数及气象条件有关,可按以下公式计算:R=20Kn2W 式中R—飞石安全距离(m);K—与岩石性质、地形、地质气象有关的系数,一般取1.0—1.5;对着抛掷方向取大值,背着抛掷方向取小值;n—最大一个药包的爆炸作用指数;W—最大一个药包的最小抵抗线(m)。为保证绝对安全,一般按上式计算结果再乘以系数3—4;当遇大风天气,顺风方向的飞散距离还应增大25%--50%,同时参照现行爆破安全规程,爆破飞石的最小安全距离应不小于表四所列数值。爆破飞石的最小安全距 第 2 页共 6 页

气瓶安全检查的内容

气瓶安全检查的内容 定期对气瓶进行试验检查,剔除强度降低的气瓶是很重要的。可燃性和助燃性的气瓶不得混放在一起。各种气瓶应按规定分开存放。有底座的气瓶,若底座损坏,歪斜或者已经松动的,应禁止充装。增强职工安全意识,纠正违章作业,加强气瓶安全管理是可以避免气瓶伤害事故的。 1设备检查 1.1气瓶必须经当地省市自治区主管部门批准或国家级劳动部门审查同意,方可生产;高压气瓶还须送国家劳动人事部锅炉局备案后方可生产。 1.2气瓶必须有质量合格证,钢印标记齐全,其它漆色字样符合规定。 1.3气瓶内、外表面不得有裂纹和重皮。 1.4气瓶附件。 1.4.1瓶阀应有防护装置(如气瓶配带瓶帽,瓶帽必须有泄气孔)。 1.4.2瓶阀侧面接头的连接机构,能防止可燃气体与非燃气体错装。1.4.3气瓶上应配带两个防振圈。 1.5气瓶充装前,必须有专人对气瓶进行检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事先妥善处理,否则禁止充装; 1)漆色字样和所装气体不符或漆色字样脱落,不易识别气瓶种类。2)安全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 3)未判明装过何种气体或瓶内没有余压。

4)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 5)钢瓶超过检验期限。 6)瓶体经外观检查,有缺陷,不能保证安全使用。 7)氧气瓶或强氧气剂气瓶的瓶体或瓶阀沾有油脂。 1.6气瓶充装压力气体时,充装终了时的压力不得超过气瓶设计压力。 1.7充装液化气体 1.7.1严禁过量充装,严格实行充装重量复检制度。 1.7.2必须认真填写充装记录。 1.7.3称重衡器应保持准确。 1.7.4操作人员要相对稳定。 1.8气瓶应专用,要将气瓶改装 盛装其它气体时,须取得充气单位同意,这种气瓶的设计压力不低于改装后的气体使用气瓶的压力,并进行专门清洗,换装相应的附件和更改漆色。 1.9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五年检验一次;盛装腐蚀性介质的气瓶,每两年检验一次。如发现有严重腐蚀或严重损伤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1.10气瓶承压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的1.5倍。 1.11气瓶技术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必须降压使用或报废: 1)瓶壁有裂纹、渗漏或明显变形。 2)经测量最小壁厚进行强度校核,不能按原设计压力使用。

加油站周边安全距离标准一览表

加油站周边安全距离标准一览表 《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注: 1、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和甲、乙类物品及甲、乙类液体的定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2、重要公共建筑物及其它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应符合附件二的规定。 3、对柴油罐及其通气管管口和柴油加油机,本表的距离可减少30%。 4、对汽油罐及其通气管管口,若设有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本表的距离可减少20%;当同时设置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时,本表的距离可减少30%,但均不得小于5m。 5、油罐、加油机与站外小于或等于1000KVA箱式变压器、杆装变压器的防火距离,可按本表的室外变配电站防火距离减少20%。 6、油罐、加油机与郊区公路的防火距离按城市道路确定:高速公路、Ⅰ级和Ⅱ级公路按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确定,Ⅲ级和Ⅳ级公路按照城市干路、支路确定。 加油站的安全距离取决于两方面的因素:一是内部因素,二是外部因素。内部因素,主要是指加油站的建筑规模,规模越大,安全距离越大;规模越小,安全距离越小。现行的国家标准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加油站的建筑规模分为三类,由大到小依次为一级、二级和三级。确定加油站级别的指标有两个,当总容积为≤180m3、≤120m3、≤60m3,单罐容积为≤50m3、≤50m3、≤30m3时,则依次确定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为了降低加油站潜在的油品火灾爆炸事故的危险性,《规范》规定城市建成区内一般不应建一级加油站,以尽量减少易燃易爆品的储存量。外部因素,主要是指加油站周边建筑设施的性质及规模。外部因素的种类繁多,难以一一列举,主要有重要公共建筑、民用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企业厂矿、交通道路、电力线路及通信线路等。不同种类、不同规模的建筑物及设施,拥有不同的安全距离要求。加油站与各种建筑、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主要从油罐(外壁)、通气管管口(中心线)和加油机(中心线)三个部位起算。其中,油罐、通气管管口和加油机与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办公楼、1500人以上座位的体育馆(影剧院)、500人以上的学校、藏书50万册以上的图书馆、车站等重要公共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要求最严,无论加油站级别大小均为50m;而与一般公路的安全距离要求均低,仅有5~8m。加油站与民用建筑之间的安全距离要求,则依据建筑规模确定。如三级加油站油罐、通气管管口和加油机与总建筑面积为1000m2至5000(不含5000)m2之间的居民楼之间的安全距离要求,一般为12m;与总建筑面积不足1000m2的居民楼之间的安全距离要求,一般为10m。按此标准计算,除个别加油站外,目前城市加油站一般均符合标准要求。

危险货物运输停车场设置安全距离参考标准

危险货物运输停车场设 置安全距离参考标准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危险货物运输停车场设置安全距离参考标准 一、国务院法规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十九条: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除外),与下列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居住区以及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 (三)饮用水源、水厂以及水源保护区; (四)车站、码头(依法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通信干线、通信枢纽、铁路线路、道路交通干线、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以及地铁站出入口; (五)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渔业水域以及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基地; (六)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 (七)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设施、区域。 新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要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化工集中区域或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专门区域),与周边设施的间距符合GB50016、GB50160等标准规范的要求外,还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 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为车辆补充燃料的场所、设施外,禁止在下列范围内设立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设施:(1)公路

气瓶的安全管理规定

气瓶的安全管理规定 气瓶是一种特殊的压力容器,主要是指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气瓶。从安全角度看,气瓶与其他压力容器相比具有它的特殊性。一是,气瓶内装的压缩气体、液化气体的压力受温度的影响大,因此,设计要求以60℃时的瓶内压力作为设计压力;二是,由于气瓶直径小,无法进行内部检查,因此,对耐压试验要求高,即要求的试验压力比一般压力容器的要高,试验压力要求为设计压力的1.5 气瓶的设计、制造、检验、安装、使用、运输和贮存均应严格执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和有关的技术标准。气瓶使用前必须检查是否有检验标志,是否超过检验周期。气瓶检验周期的规定是:对于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对于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五年检验一次;对于盛装腐蚀性介质的气瓶,每二年检验一次。气瓶的外观检查主要是检查气瓶外观漆色是否良好,色标与盛装的气体是否相符,外壁有否严重腐蚀或严重损伤的情况。根据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气瓶上应有符合规定的色标,如制造钢印、检验钢印、气体名称、色环和整体漆色等。凡是漆色、字样和所装气体不符合规定的,或漆色、字样脱落不易识别气体种类的;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的;超过检验期限的;外观检查有缺陷不能保证安全,以及安全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等情况的,严禁充装气体。气瓶在使用、充气、运输及储存过程中,应严格管理预防因使用不当而引发事故。 气瓶虽然结构简单,但是瓶内承受压力高,应力状况复杂,瓶内介质种类多且性质各异;再加上气瓶流动范围广,使用条件恶劣等危险因素较多,极易发生 (1)气瓶的产权单位应建立气瓶管理档案,包括:制造单位、气瓶编号、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气瓶改装记录、充装使用记录、定期检验证与记录、气瓶判废通知书及管理 (2)气瓶使用单位必须对气瓶的入库与发放实行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应包括:气瓶类别、编号、定检周期、外观检查,入、出库时间和领用单位,管理责任人 (3 (4 (5)表面漆色、字样和色环标记应符合规

危险货物运输停车场设置安全距离参考标准样本

危险货品运送停车场设立安全距离参照原则 一、国务院法规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十九条: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运送工具加油站、加气站除外),与下列场合、设施、区域距离应当符合国家关于规定: (一)居住区以及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员密集场合; (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 (三)饮用水源、水厂以及水源保护区; (四)车站、码头(依法经允许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除外)、机场以及通信干线、通信枢纽、铁路线路、道路交通干线、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以及地铁站出入口; (五)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养殖社区)、渔业水域以及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基地; (六)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 (七)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她场合、设施、区域。 新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要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拟定化工集中区域或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门区域),与周边设施间距符合GB50016、GB50160等原则规范规定外,还要符合关于法律、法规、规章和国标或者行业原则规定。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7月1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除按照国家关于规定设立为车辆补充燃料场合、设施外,禁止在下列范畴内设立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场合、设施:(1)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2)公路渡口和中型以上公路桥梁周边200米;(3)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照保障公路运营安全和节约用地原则以及公路发展需要,组织交通运送、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范畴。 公路建筑控制区范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距离原则为:(1)国道不少于20米;(2)省道不少于15米;(3)县道不少于10米;(4)乡道不少于5米。 属于高速公路,公路建筑控制区范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距离原则不少于30米。 第十三条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除公路保护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已经合法修建不得扩建,因公路建设或者保障公路运营安全等因素需要拆除应当依法予以补偿。 3、《铁路运送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30号,4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铁路线路两侧距路堤坡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 规范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Q/SY 1365-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气瓶的安全使用以及相关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的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作业活动中使用的可搬运的钢质压缩气瓶(一下简称气瓶)。 本标准不适用于防护用空气呼吸气瓶、灭火器瓶、民用液化气瓶、车载燃料气瓶、医用和家庭用气瓶,以及运输工具上和机器设备上附属的瓶式压力容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7144-1999 气瓶颜色标志 GB 16804-1997 气瓶警示标志 安全目视化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安全[ ]552号 3 职责 3.1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标准。3.2 专业分公司组织推进、实施本标准。

3.3 企业根据本标准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单位的气瓶使用安全管理程序,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程序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考核。 3.4 企业HSE部门对气瓶使用安全管理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3.5 企业基层单位按要求执行本单位气瓶使用安全管理程序,并对实施程序提出改进建议。 3.6 员工接受培训,执行气瓶使用安全管理程序,并提出改进建议。 4 管理要求 4.1气瓶检查 4.1.1企业应从具备气瓶生产或气瓶充装许可证的厂家采购或充装气瓶,接受前应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不合格的气瓶不得接收。 4.1.2 气瓶使用单位应指定气瓶现场管理人员,在接收气瓶时以及在气瓶使用过程中定期对气瓶的外表状态进行检查,并按照《安全目视化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挂贴相应的标签。对有缺陷的气瓶,应与其它气瓶分开,并及时更换或报废。 4.1.3 对气瓶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气瓶是否有清晰可见的外表涂色和警示标签。气瓶颜色应满足GB7144-1999的要求,警示标签应满足GB16804-1997的要求。常见气瓶颜色标识见附录A,瓶装气体危险特性警示标签见附录B。 --气瓶的外表是否存在腐蚀、变形、磨损、裂纹等严重缺陷。 --气瓶的附件(防震圈、瓶帽、瓶阀)是否齐全、完好。 --气瓶是否超过定期检验周期。 --气瓶的使用状态(满瓶、使用中、空瓶)。

加油站防火间距不等于安全间距

加油站防火间距不等于 安全间距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加油站“防火间距”不等于“安全间距” 综合《加油站安全间距应区别对待》、《加油站安全间距监管应规范》、《安全间距不足,安监部门怎么办》三篇文章,笔者谈一些自己的看法。 安全间距和防火间距 以上三篇文章都提到了加油站“安全间距”这个概念,笔者认为,这个说法不科学。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有关规定,正确的说法应为“防火间距”。所谓防火间距是指“防止着火建筑的辐射热在一定时间内引燃相邻建筑,且便于消防扑救的间隔距离”。 那么,防火间距与安全间距有何关系?防火间距的认定主要是从发生火灾后热辐射影响的角度考虑的,是由公安消防部门负责监管的。安全间距除了火灾的因素外,还要包括其他因素,安全间距可能要大于防火间距,但国家安监总局目前还没有出台具体的技术规范。笔者认为,采用防火间距这一概念为好,因为防火间距的具体指数是吸收了前苏联及发达国家的科研成果,结合我国的国情得出的。

消防部门如何确定防火间距是否满足要求呢?根据《消防法》有关规定,消防部门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要进行建筑设计防火审核行政许可,即设计部门在设计好加油站的图纸后,建设单位将设计图纸送消防部门审核,消防部门在审核图纸时将防火间距作为一项重要的审核内容。如果防火间距不符合要求,消防部门会要求建设单位委托设计院重新设计并再次申报审核。只有消防部门审核图纸通过后,加油站方能施工。同时,根据《消防法》第十条第三款之规定,加油站工程竣工后,消防部门还要验收,未经验收合格,建设单位不能投入使用。 安监部门在对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时,应该把防火间距作为检查的重要内容,因为安监部门既是政府安全监管的综合部门,又是危化品经营许可的监管机关,理应对加油站进行监督管理。因此,发现加油站防火间距不足后,安监部门应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对加油站下发责令改正指令书,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给予行政处罚,被处罚单位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是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六十条之规定,将防火间距不足的安全事故隐患移交消防部门处理,并形成记录备查。 加油站“三同时”问题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加油站等“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

危险货物运输停车场设置安全距离参考标准

危险货物运输停车场设置安全距离参考标准 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危险货物运输停车场设置安全距离参考标准 一、国务院法规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十九条: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除外),与下列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一)居住区以及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 (三)饮用水源、水厂以及水源保护区; (四)车站、码头(依法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通信干线、通信枢纽、铁路线路、道路交通干线、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以及地铁站出入口; (五)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渔业水域以及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基地; (六)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 (七)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设施、区域。 新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要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化工集中区域或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专门区域),与周边设施的间距符合GB50016、GB50160等标准规范的要求外,还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 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为车辆补充燃料的场所、设施外,禁止在下列范围内设立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设施:(1)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

气瓶库安全检查要点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气瓶库安全检查要点(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51866气瓶库安全检查要点 Points for safety inspection of gas cylinder storage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气瓶库的安全检查要点是它的安全间距、库房结构和仓库设施等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一.压缩与液化气瓶库 (1)气瓶库应为一层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一般是指承重墙、柱、屋面均为非燃烧物质的建筑物)。 (2)储存气体的爆炸下限小于10%时,气瓶库房应设置泄压装置(易掀开的轻质屋顶盖、易于泄压的门、窗和墙等),其泄压面积与库房容积之比一般应达到0.14m2/m3。泄压装置应靠近爆炸部位,不得面对人员集中的地方和交通要道。作为泄压用的窗不应采取双层玻璃。 气瓶库的门窗均应向外开启。库房应有直通室外或通过带防火门的走道向室外的出人口。出人口应位于事故发生时能迅速疏散的地方。

(3)气瓶库和相邻的生产厂房,公用和居住建筑以及铁路、公路之间的距离应符合表7-1的规定。 (4)库房温度不得超过350℃,可燃易爆气瓶库内严禁用明火采暖。地板应采用不产生火花的材料(如沥青混凝土),库房高度自地板至垛口不得少于7.5m。 (5)气瓶库最大容量不应超过3000瓶,并用耐火墙分隔成若干个小间,每间限储存可燃气体500瓶、氧气及不燃气体1000瓶,两个小间的中间可开门洞,每间应有单独的出口。 (6)互相接触后有可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如液化石油气)及油质一类物品,不得与氧气瓶一起存放。如需在同一建筑物内存放时应以无门、窗、洞的防火墙隔开。 (7)存放可燃气体气瓶的库房,按照电力装置的火灾和爆炸危险场所划分,属Q-2级(即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形成而在不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因此,安装于库内的照明灯具、开关等电器装置应采用防爆安全型。 二.乙炔瓶库 (1)乙炔瓶库与建筑物和屋外变配电站的防火间距,不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1 气瓶检查 1.1 企业应从具有气瓶生产或气瓶充装许可证的厂家采购或充装气瓶,接收前应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不合格的气瓶不得接收。 1.2 气瓶使用单位应指定气瓶现场管理人员,在接收气瓶时以及在气瓶使用过程中定期对气瓶的外表状态进行检查,并按照《安全目视化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安全[2009]552号)的有关要求,挂贴相应的标签。对有缺陷的气瓶,应与其他气瓶分开,并及时更换或报废。 1.3 对气瓶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气瓶是否有清晰可见的外表涂色和警示标签。气瓶颜色应满足GB 7144-1999的要求,警示标签应满足GB 16804-1997的要求。 ——气瓶的外表是否存在腐蚀、变形、磨损、裂纹等严重缺陷。 ——气瓶的附件(防震圈、瓶帽、瓶阀)是否齐全、完好。 ——气瓶是否超过定期检验周期。 ——气瓶的使用状态(满瓶、使用中、空瓶)。 1.4 企业委托具有气瓶检验资质的机构对气瓶进行定期检验,检验周期如下:——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如二氧化碳、硫化氢等),每两年检验一次。——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如空气、氧气、氮气、氢气、乙炔等),每三年检验一次。 ——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氩、氖、氦等),每五年检验一次。 1.5 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超过检验期限的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2 气瓶运输与搬运 2.1 运输气瓶的要求 2.1.1 装运气瓶的车辆应有“危险品”的安全标志。 2.1.2 气瓶必须佩戴好气瓶帽、防震圈,当装有减压器时应拆下,气瓶帽要拧紧,防止摔断瓶阀造成事故。 2.1.3 气瓶应直立向上装在车上,妥善固定,防止倾斜、摔倒或跌落,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 2.1.4 运输气瓶的车辆停靠时,驾驶员与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运输气瓶的车不得在繁华市区、人员密集区附近停靠。不应长途运输乙炔气瓶。 2.1.5 运输可燃或有毒气体气瓶的车辆应备有灭火器材或防毒面具。 2.1.6 夏季运输时应有遮阳设施,适当覆盖,避免曝晒。 2.1.7 所装介质接触能引燃爆炸,产生毒气的气瓶,不得同车运输,易燃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或强氧化剂气瓶同车运输。 2.1.8 车辆上除司机、押运人员外,严禁无关人员搭乘,司乘人员严禁吸烟或携带火种。 2.2 搬运气瓶的要求 2.2.1 搬运气瓶时,要旋紧瓶帽,以直立向上的位置来移动,注意轻装轻卸,禁止从瓶帽出提升气瓶 2.2.2 近距离(5m内)移动气瓶,应手扶瓶肩转动瓶底,并且要使用手套。移动距离较远时,应使用专用小车搬运气瓶,特殊情况下可采用适当的安全方式搬运。 2.2.3 禁止用身体搬运高度超过1.5m的气瓶到手推车或专用吊篮等里面,可采

加油站周边安全距离标准一览表

加油站周边安全距离标 准一览表 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注: 1、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和甲、乙类物品及甲、乙类液体的定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2、重要公共建筑物及其它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应符合附件二的规定。 3、对柴油罐及其通气管管口和柴油加油机,本表的距离可减少30%。 4、对汽油罐及其通气管管口,若设有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本表的距离可减少20%;当同时设置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

系统时,本表的距离可减少30%,但均不得小于5m。 5、油罐、加油机与站外小于或等于1000KVA箱式变压器、杆装变压器的防火距离,可按本表的室外变配电站防火距离减少20%。 6、油罐、加油机与郊区公路的防火距离按城市道路确定:高速公路、Ⅰ级和Ⅱ级公路按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确定,Ⅲ级和Ⅳ级公路按照城市干路、支路确定。 加油站的安全距离取决于两方面的因素:一是内部因素,二是外部因素。内部因素,主要是指加油站的建筑规模,规模越大,安全距离越大;规模越小,安全距离越小。现行的国家标准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加油站的建筑规模分为三类,由大到小依次为一级、二级和三级。确定加油站级别的指标有两个,当总容积为≤180m3、≤120m3、≤60m3,单罐容积为≤ 50m3、≤50m3、≤30m3时,则依次确定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为了降低加油站潜在的油品火灾爆炸事故的危险性,《规范》规定城市建成区内一般不应建一级加油站,以尽量减少易燃易爆品的储存量。外部因素,主要是指加油站周边建筑设施的性质及规模。外部因素的种类繁多,难以一一列举,主要有重要公共建筑、民用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企业厂矿、交通道路、电力线路及通信线路等。不同种类、不同规模的建筑物及设施,拥有不同的安全距离要求。加油站与各种建筑、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主要从油罐(外壁)、通气管管口(中心线)和加油机(中心线)三个部位起算。其中,油罐、通气管管口和加油机与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办公楼、1500人以上座位的体育馆(影剧院)、500人以上的学校、藏书50万册以上的图书馆、车站等重要公共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要求最严,无论加油站级别大小均为50m;而与一般公路的安全距离要求均低,仅有5~8m。加油站与民用建筑之间的安全距离要求,则依据建筑规模确定。如三级加油站油罐、通气管管口和加油机与总建筑面积为1000m2至5000(不含5000)m2之间的居民楼之间的安全距离要求,一般为12m;与总建筑面积不足1000m2的居民楼之间的安全距离要求,一般为10m。按此标准计算,除个别加油站外,目前城市加油站一般均符合标准要求。

炸药库安全距离

炸药库安全距离 一、根据GB 6722-2003《爆破安全规程》,炸药库(小于5t)至小型工矿企业围墙或100户~200住户村庄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300m。 GB6722炸药库外部安全距离 二、单个库房存药量不大于3000kg,依据《小型民爆器材仓库安全标准》(GB15745-1995) 1、仓库外部安全距离: 仓库的外部安全距离按附表对应检查。 2、仓库的内部安全距离: 库区应设置不低于2米的外墙或有效的铁丝网,墙顶应设置攀援措施,围墙距库房的距离不小于5米。 库区各仓库间的距离不小于12米,值班室建在库区围墙外侧,距仓库距离不小于30米。 值班室与库房之间应设防护屏障。 洞库存放爆破器材,两洞间的岩土厚度不宜小于12米,值班室距洞口距离不小于30米。并偏离库轴线,共角度不宜小于70°。 3、防护屏障: 防护屏障应建在值班室与炸药库之间靠近值班室一侧,高度应超过值班室高度0.5米,顶宽不宜小于1米,坡脚距值班室不宜大于2米。 4、建筑与结构: 库房内严禁设辅助用室;仓库为单屋建筑,屋顶宜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砖墙承重,高度不低于3米;门为双层门,向外开,不设门坎;库窗宜配置铁栅和金属防护网,在适当部位设置通风口,并配铁栅和金属防护网。 5、消防: 库区内应配备适当的消防器材,宜设置消防水池,其容量不小于15立方米。 6、电器及防雷: 禁止电器线路跨越各仓库,仓库照明采用室外投光灯; 仓库应设置独立的避雷装置和防感应雷设施,雷管库还应设置防静电装置,且每年至少对其接地电阻监测一次,其电阻值不得超过10欧姆。 7、爆破器材存放要求: 雷管必须单库存放;炸药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8米,雷管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6米,堆垛标志醒目,应通风良好;库内整洁、无杂物。 8、仓库管理: 危险品出入库记录完整、准确,帐物相符;危险品发放应遵循先入先出的原则,无过期产品;各项规章制度齐全;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表7 地面爆破器材库或药堆至住宅区或村庄边缘的最小外部距离 注:表中距离适用于平坦地形,当遇到下列几种特定地形时,其数值可适当增减; ① 当危险建筑物紧靠20~30m高的山脚下布置。山的坡度为10~25度时,危险建筑物与山背后建筑物之间距离与平坦地形相比,可适当减小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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