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产品通用的采购合同范本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化工产品通用的采购合同范本
买受人(甲方):出卖人(乙方):
工商注册号: 工商注册号: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1.标准包装。产品所需包装由乙方合理包装,适合水运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乙方应根据产品运输要求,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注意事项,任何由于乙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包装物由乙方提供,不计费、不回收。
第三条合理损耗的标准及计算方法
1.以双方共同确定的法定计量为准,合理损耗为 %。
2.乙方向甲方实际所交付的产品数量可以有±%的误差范围;在该误差范围内,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也不互补差价。
第四条质量
1.质量标准:按执行。
(1)符合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企业标准( )。
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
(2)本合同产品符合双方商定的技术条件、技术协议或补充的技术要求。
(3)按封存样品质量标准。
2.乙方对质量负责期限:在 _个月的保质期内,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产品均附质检报告单。
如果乙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出卖产品存在质量缺陷,所承担的质量保证期限不受前款质量负责期限的约束,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价款及相关费用
1. 乙方应按合同价向信誉良好的保险公司购买货物运输保险。相关费用及其负担,按以下执行。
⑴运杂费(含保险费) 元,由甲方承担。该运杂费应在甲方支付产品价款时一并支付。
⑵运杂费(含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价款的支付:按以下______履行。
1.一次性支付
⑴产品一次性交付的,甲方应在产品交付并验收合格后,将产品总价款以
方式,汇入乙方账户;产品分批或分期交付的,甲方应在乙方每批产品交付并验收合格后,将该批产品价款以方式,汇入乙方账户。
⑵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和其他相关单据后,应当向乙方支付产品总价款。该等单据包括但不限于:。
2.分期支付
⑴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在本合同生效后的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开具上述款项的收据,甲方收到收据后向乙方支付。
⑵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合同总价款的 % (即
元人民币),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立即支付该款项。
⑶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即元人民币),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甲方在质保期( 个月)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付清。
3.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七条产品交付
1.产品交付方式:本合同选择以下第种方式交付:
⑴乙方送货
乙方应当在年月日至年月
日通过( )铁路、()公路、()轮船、()空运、( )其他方式将产品送到甲方指定的________地点。
⑵甲方自行提货
甲方自派运输工具在年月日至年月
日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提货。
⑶分期交付
乙方按约定在内,分次交付产品,或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批次交付产品。乙方送货的,乙方应当将产品送到甲方指定的
地点交付;甲方自行提货的,由甲方自派运输工具到乙方指定的地点提货。
2.交付和风险、所有权的转移:
(1)乙方送货,根据运输方式不同交付点确定为:按执行。
①铁路运输:以乙方指定地点的铁路罐车封口为交付点。
②水上运输:以乙方指定地点的船舷为交付点。
③公路运输: 。
(2)甲方自行提货,根据计量交接方式不同确定为:按执行。
①铁路罐车计量:以始发站铁路罐车封口为交付点。
②油罐计量:以油罐到运输工具的管线出口为交付点。
③流量计计量:以流量计出口为交付点。
④固体计量:以固体包装不破损交付运输工具为交付点。
(3)产品的风险及所有权自交货之时转移至甲方。
第八条计量及标准
1.乙方送货,在交付地点,甲方进行计量复核。如果产品数量不超过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合理损耗,执行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甲方所用计量器具须经过有资质的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合格,计量人员持有国家规定的有效的资格证书上岗。
2.甲方自行提货,在交付地点,由乙方进行计量操作,甲方进行监督并确认。乙方所用计量器具须经过有资质的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合格,计量人员持有国家规定的有效的资格证书上岗。
第九条验收
1.甲方自行提货的,应在乙方交付产品时,双方按规定提取产品样品,共同封存样品,以备检验。
2.乙方送货的,应保证产品接卸单位的设备具有合法的接卸、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资格,并达到国家关于接卸、储存危险化学品设备安全及数量、质量标准。
3.乙方送货的,甲方在乙方交货后个工作日内(验收期),对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如乙方对产品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应在交货后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封存样品。
4.验收期届满,如甲方未就产品数量和质量向乙方书面提出异议,应视为乙方所交付的产品数量和质量完全符合合同约定。
5.如甲方在验收期内,对产品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甲方应妥善保管产品。
6.在验收期内,如甲方认为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由共同确认的检验机构对封存的样品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产品质量的依据。如检验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检验费由乙方承担。
7.如验收合格,甲方应及时接卸。
第十条合同变更与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单方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将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4)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应履行通知对方义务。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期交付产品,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延迟交付产品货款金额%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超过日的,除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逾期交货而造成的损失。
2.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数量,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合理期限内补足产品数量,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其不完全履约而造成的损失。
3.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甲方有权拒收和/或要求更换和/或终止合同,乙方仍须对甲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未按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额%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总额以逾期付款金额的[百分之五]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