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贿赂犯罪及预防(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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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贿赂犯罪及预防(一 )

论文关键词:贿赂犯罪特点;成因;完善;预防

论文摘要:贿赂犯罪是以权钱交易为核心内容,它通过运用、影响或操纵手中公共权力来达

到个人目标,获取私人利益,满足个人欲望,是权力腐败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贿赂犯罪一

方面严重地败坏国家机关的声誉和公职人员的廉洁性,一方面的特点、成因、刑事责任的完善进行剖析,进而根据实际情况,对遏制和预防贿赂犯罪提出建议。

我国刑法规定贿赂犯罪包括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介

绍贿赂罪,打击预防贿赂犯罪遏制其孳生、蔓延是当前开展反腐败斗争所面临的一项主要任

务,也是推进依法治国,促进经济建设所要解决的问题。

一、贿赂犯罪的特点

从中国历史来看,历朝历代都有腐败,特别是贿赂犯罪行为,腐败已经威胁到政权的存亡,

贿赂犯罪在每个时期都有其特点,当前我国的贿赂犯罪存在以下特点:

(一)由权钱交易向权权交易、权钱交易并向发展

贿赂犯罪的本质特征就是获取不法利益,包括政治上的、经济上的等,在贿赂关系中,一方拥有权力,一方拥有财,受贿者手中拥有权力,这种权力能够产生巨大的物质利益,受贿者

可以根据对方报出的价码来决定是否"出售 " 这种权力,而行贿方为了获得这种利益,不惜花钱,或者利用手中权力为其谋取利益来换取受贿者的权力,这样使得本该用于维护国家正常

秩序的权力偏离了其正常的轨道,成了 "市场上的商品 " 。眼下的买官卖官的行为就是典型的

这种方式,例如原安徽省定远县县委书记陈兆丰,在任时,将其管辖的干部岗位标价,只要你价格能出到位,你就能所愿。据统计,陈兆丰通过这种方式共获取不法利益150 万元。(二)手段更加隐蔽

有些贿赂犯罪人打着各种公开的、合法的旗号掩盖贿赂之实。如有的借逢年过节或者领导干

部生病住院期间、子女上学、婚丧嫁娶之机送超出正常额度的礼金,或其他有价证券,而领导干部在接受礼金之后,往往会借“请客还礼”的宴席来掩盖贿赂的实质;有的甚至巧立名目,如咨询费、顾问费等名义送上大额现金,有的故意借打牌之机,故意输给对方,有的安排旅

游并支付花销,有的以共同经营,合作"分红 "或送 " 干股 " 的方式行贿。贿赂犯罪手段也呈现

一些新的方式:如从即时收益到转调岗位、退职退休时再行受益,实现"期受 " 效果,还有利用自己的配偶、子女等接受行贿,造成自己完全不知情的假象。

(三)内容不断翻新,表现形式多样

从送钱、高档礼品、购物券等发展到送住房、性贿赂等,数额越来越大,有的贿赂双方挖空

心思钻法律空子,逃避法律制裁。如给子女提供国外读书、免费提供旅游,提供赚钱的消息,更加突出的是送汽车的使用权,并且承担汽车的所有费用,名义上是借,实际上是送。如我省某位女副厅干通过出卖自己的肉体,连续征服了先后两任书记,为自己的平步青云打下" 坚实的基础 " 。

(四)贿赂主体由单一个人向单位蔓延

单位为了谋取利益以单位的名义行受贿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最为典型的就是商业贿赂,如医药领域的药品回扣,生产厂家为了能打开药品的销路,给予医院、医生高额的目的,加大了医药的成本,造成眼下药价过高的主要原因。

(五)危害性大,腐蚀性强

贿赂犯罪对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腐蚀是其他犯罪难以比拟的,一方面在思想道德上,它败坏社会风气,贿赂犯罪所遵循的是以权谋私,唯利是图的性条,它与人类的道德准则相违背,

但又与人的贪利动机相符合,其蔓延能够严重影响社会的信仰基础,动摇人们关于公平公正的正义信念,降低社会的道德水准。另一方面在客观后果上,它腐蚀着社会肌体,政治上它公共权力蜕化变质,败坏国家形象,严重时会危及政权的生存,经济上它增加了交易成本,

使经济生活不能有序进行,影响着经济的健康发展。

(六)贿赂犯罪深入到各个领域,渗透力强

突破了以往的 " 实权 " 部门,一些被称为 "清水衙门 "的如文化、科技等部门也成为多发地带。如文

化部门,随着社会经济的平衡发展,过去的冷清单位对社会经济、社会生活的干预也越来越

大,特别是网络的发展,使得文化部门手中的权力上升,文化经营许可证证件的办理、

经营中的管理等都有国家权力的制约,一些经营者为了谋取利益的最大化,公然违反未成年

人禁止上网的规定,但他们却能红红火火的发展,这其中的奥妙应该是显而易见的──文化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收到了经营者的好处。

二、贿赂犯罪的成因

贿赂犯罪作为腐败的一种主要表现形式,其产生、蔓延有着同其他经济犯罪相同的原因,也有着

其自身的特殊原因。

(一)权利是贿赂犯罪产生的前提

权力的存在是贿赂犯罪的前提,没有权力就没有贿赂犯罪,只要权力能够产生利益并且这种

利益是能够产生巨大回报的,就能产生贿赂犯罪的土壤,拥有权力就意味着可以支配一定的

社会资源,当这种资源的支配能够产生利益时,权力就可能成为贿赂犯罪的对象,权力拥有者拥有的权力是公有权力,其产生的利益与自身利益相分离的,他只以工资、薪酬为劳动所得,他只有通过受贿才能从权力的行使中直接获得利益,并且无须承担任何成本,其受贿所得完全是额外所得,因而行贿方只需付出很小的利益就可获得比之大的多的利益。

(二)不良的社会环境因素影响

当前社会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期,新的价值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起来,为贿赂犯罪风气的蔓延营造了环境,市场经济消极的一面,如一切商品化、市场化,金钱万能等对人的思想腐蚀表现得尤为明显,这使得一部分人在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下,以权牟私、中饱私囊,把手中的权力变成牟取私利的工具。“等价交换”的商品经济原则被引入了行政权力系统

之中,使得某些人产生要想获得我手中权力的帮助必须付出相应的支出,这些人忘却了自己手中的权力到底是谁赋予他们的,应该是为谁服务的。

(三)体制不完善给贿赂犯罪的发生找到了可乘之机

在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体制的不成熟为权力市场化提供了条件,成熟的市场经济要求政

府对经济管理实施宏观调控,而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计划经济体制一时难以消除,行政权力仍然会直接干预经济活动之中,造成政企不分,客观上为权力市场化提供了滋生的土壤,同时国有企业改革尚未建立起一种完善的制度,使得经营者的利益与企业的利益紧密结合起来,

两者利益相分离,就使得一些企业人员不惜以企业利益作为交换条件,个人从中捞取 "回扣 "、"手续费 " 等各种名义的贿赂,再加上监督体制的不完善,虽然有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但这

些都只是流于形式,没有一个可操作的程序和标准。如人大监督,我国法律规定,县级以上的地

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

但作为政府的组成部门,他们开展工作,进行行政审批的根本不会向人大常委会提供任何资

料,人大拿什么东西去监督呢?

(四)腐朽的权利欲是贿赂犯罪得以产生的主观因素

一个手中拥有权力,如果其思想受到西方腐朽思想的影响,如崇尚西方的奢侈豪华生活的高

消费、拜金主义,就为贿赂犯罪提供了机会,拜金主义使得人们对金钱的追求推到了不适当

的崇拜程度,使得金钱无孔不入,导致社会道德的沦丧。此外落后的思想也是个人素质低下的

一种重要表现,如" 有权不用,过期作废" 、" 互相攀比" 等等,当今社会攀比之风非常盛行,

如大家互相攀比住房的大小、车子的豪华等,一些权力拥有者光靠自己的工资是难以满足,

那只能凭借手中的权力去换取金钱财富了,这也是" 发家致富" 的快捷之道,一些权力拥有者看

着别人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的 "幸福生活 " 添砖加瓦,而没有受到惩处有时却能平步青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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