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建设的基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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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建设的基本程序

摘要

一、编报项目建议书

二、组织可行性研究

三、组织初步设计

四、申报年度工程计划,组织施工图设计

五、组织工程招投标,申办《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六、组织人防工程项目施工

七、竣工验收投入使用

人防工程建设的基本程序

人防工程建设要以人防规划为依据,贯彻落实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指导方针,选址建设人防工程。

为加强人防工程建设管理,预防和遏止人防工程建设违规违法事件发生,有必要进一步规范人防工程建设程序,依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人防工程建设应当按照如下基本程序进行。

一、编报项目建议书

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根据人防工程建设的中长期计划,委托具有人防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的内容应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建设选址、建设规模、防护要求、战时平时用途、建设条件、环境影响、协作关系、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战备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初步分析等。

项目建议书批准前,应当提供当地发改委的项目建议书批复、合作建设单位投资分摊协议等相关资料,人防指挥工程还需提供工程项目所在地政府出资证明等。

项目建议书完成后,应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报批。大型项目(投资规模2000 万元(含)以上、人防指挥工程1000 万元(含)以上)由省人防主管部门报国家人防主管部门审批;中型项目(投资规模600~2000 万元、人防指挥工程1000 万元以下)由省人防主管部门审批,报国家和军区人防主管部门备案;小型及零星项目(投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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