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功能有机水溶肥企业标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Q/370725JLM002-2015
山东田野肥料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370305TYF001-2015
多功能有机水溶肥
山东田野肥料有限公司发布
2015-9-9发布2015-10-8实施
Q/370305TYF
Q/370305TYF001-2015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编制。
本标准有效期限为两年,到期复审。
在本标准有效期内,如发布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本标准自行作废。
本标准由山东田野肥料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田野肥料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齐云昌。
Q/370305TYF001-2015
多功能有机水溶肥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多功能有机水溶肥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及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本公司生产的含海藻酸及有机质,经加工而成的多功能有机水溶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6678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8170-2008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9969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NY/T1108液体化学肥料包装
GB18382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
HG/T2843化肥产品化学分析常用标准滴定溶液、标准溶液、试剂溶液和指示剂溶液
NY/T887液体肥料密度的测定
NYT1974水溶肥料铜、铁、锰、锌、硼、钼含量的测定
NYT1977水溶肥料总氮、磷、钾含量的测定
NYT1117水溶肥料钙、镁、硫、氯含量的测定
NY/T1973水溶肥料水不溶物含量和pH值的测定
NYT1971水溶肥料腐殖酸含量的测定
NYT1975水溶肥料游离氨基酸含量的测定
NY/T1976水溶肥料有机质含量的测定
NY/T1977水溶肥料总氮、磷、钾含量的测定
Q/370305TYF001-2015
NY/T1978肥料汞、砷、镉、铅、铬含量的测定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
3要求
3.1外观:产品为棕褐色透亮液体,无可见机械杂质。
3.2多功能有机水溶肥产品质量应符合表1要求。
表1多功能有机水溶肥的质量要求
指标名称
指标值
Ⅰ型Ⅱ型
微量元素a(Cu+Fe+Mn+Zn+B+Mo),%的质量浓度,g/L≥20.0 5.0中量元素b(Ca+Mg+S)的质量浓度,g/L≥ 5.0 5.0黄腐酸的质量浓度,g/L≥30.030.0氨基酸的质量浓度,g/L≥100.0100.0有机质的质量浓度,g/L≥100.020.0
氮磷钾c(N+P
2O
5
+K
2
O)的质量浓度,g/L≥10.0500.0
单糖的质量浓度,g/L≥10.010.0
pH值 3.0~9.0 3.0~7.0
水不溶物的质量分数,%≤50.0
汞(Hg)含量,g/L≤ 5.0
砷(As)含量,g/L≤10.0
镉(Cd)含量,g/L≤10.0
铅(Pb)含量,g/L≤50.0
铬(Cr)含量,g/L≤50.0
a微量元素总的质量分数是指硼、钼、锌、铁、铜、锰六种元素中两种或两种以上元素的质量分数之和,单一元素的质量分数小于0.2g/l的不计,其中钼含量不得高于0.5g/l。
b中量元素总的质量分数是指钙、镁、硫三种元素中两种或两种以上元素的质量分数之和,单一元素的质量分数小于0.5g/l的不计。
c氮磷钾总量中氮、磷、钾单一养分含量不得低于1.0g/L。
4试验方法
4.1外观
Q/370305TYF001-2015
目测。
4.2试样密度的测定
按NY/T887的规定进行,结果用于液体试样质量浓度的换算。
4.3铜、铁、锰、锌、硼、钼含量的测定
按NYT1974中的规定进行,同时根据试样密度的测定结果,将分析结果的计量单位换算为克每升(g/L)。
4.4钙、镁、硫含量的测定
按NYT1117中的规定进行,同时根据试样密度的测定结果,将分析结果的计量单位换算为克每升(g/L)。
4.5黄腐酸含量的测定
按NYT1971中的规定进行,同时根据试样密度的测定结果,将分析结果的计量单位换算为克每升(g/L)。
4.6氨基酸含量的测定
按NYT1975中的规定进行,同时根据试样密度的测定结果,将分析结果的计量单位换算为克每升(g/L)。
4.7氮、磷、钾含量的测定
按NYT1977中的规定进行,同时根据试样密度的测定结果,将分析结果的计量单位换算为克每升(g/L)。
4.8有机质含量的测定
按NY/T1976的规定进行,同时根据试样密度的测定结果,将分析结果的计量单位换算为克每升(g/L)。
4.9pH值的测定
按NY/T1973-2010中4的规定进行。
4.10水分的测定
按GB/T8576的规定进行。
4.11水不溶物含量的测定
按NY/T1973-2010中3的规定进行,同时根据试样密度的测定结果,将分析结果的计量单位换算为克每升(g/L)。
4.12氯离子含量的测定
Q/370305TYF001-2015
按NY/T1117-2010中6的规定进行,同时根据试样密度的测定结果,将分析结果的计量单位换算为克每升(g/L)。
4.13汞的测定
按NY/T1978-2010中3的规定进行。
4.14砷的测定
按NY/T1978-2010中4的规定进行。
4.15镉的测定
按NY/T1978-2010中5的规定进行。
4.16铅的测定
按NY/T1978-2010中6的规定进行。
4.17铬的测定
按NY/T1978-2010中7的规定进行。
5检验规则
5.1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5.1.1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外观、微量元素含量、中量元素含量、黄腐酸含量、氨基酸含量、有机质含量、氮磷钾含量、pH值、水不溶物。
5.1.2型式检验项目包括第3章全部项目。
5.1.3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更新关键生产工艺;
b)主要原料发生变化;
c)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检验;
d)停产一年以上又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g)合同规定时。
5.2本产品按批检验,以一次投料生产的产品产量为一批。
5.3本产品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所有出厂产品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批出厂产品都应附有一定格式的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生产厂名称、厂址、产品名称、批号或生产日期、微量元素
Q/370305TYF001-2015
含量、中量元素含量、黄腐酸含量、氨基酸含量、有机质含量、单糖含量、氮磷钾含量、pH值、水不溶物和本标准编号。
5.4以整批产品的包装桶(袋)数作为总体的物料的单元数,按GB/T6678的规定确定采样单元数。
5.5从选取的产品包装瓶中,用两端开口采样器全液位采样;每批产品的采样总量不得少于1000mL。
将采取的样品混匀后,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具有磨口的广口瓶或聚乙烯瓶中;密封贴上标签,并注明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批号、采样日期和采样者姓名,一瓶供检验用,另一瓶密封保存两个月,以备查用。
5.6检验结果按GB/T8170-2008中4.3.3进行判定。
5.7检验结果若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时,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桶(袋)中采样检验。
复检结果即使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判整批产品为不合格。
5.8使用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的规定,对所收到的产品进行检验,检验其指标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6标志、使用说明书
6.1本产品包装箱(袋)上应印有明显牢固的标志,具体按GB18382的要求执行。
6.2本产品使用说明书的内容包括使用方法、肥效说明、贮存使用注意事项,编写应符合GB/T9969的要求。
7包装、运输和贮存
7.1产品用内铝箔袋或聚乙烯瓶或聚乙烯桶包装,每袋(瓶)净体积200mL±2mL、500mL±5mL、1L ±0.01L、5L±0.05L、20L±0.2L,每批平均每桶(瓶)净体积不得低于200mL、500mL、1L、5L、20L。
瓶装产品外用瓦楞纸箱包装,每箱20L,客户对净含量有其他要求时,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7.2本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潮,防晒、防破裂。
7.3本产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库房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