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坪山垃圾填埋场改造工程环境影响分析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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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坪山垃圾填埋场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稿)
南昌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
二○○四年六月
深圳市南山区坪山垃圾填埋场改造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稿)
委托单位: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办公室
评价单位:南昌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2301号
院长:陈俊卿
副院长兼总工程师:欧阳伟
分院院长:钟为民
分院总工程师:刘小生
课题负责:姜炜
课题组成员:曹学新环评岗证字第A23010002号
姜炜环评岗证字第A23010007号
乐海龙环评岗证字第A23010003号大纲审核:曹学新
目录
前言 (4)
1 总论 (5)
1.1 任务的由来 (5)
1.2 评价目的 (6)
1.3 编制依据 (6)
1.4 采用的评价标准 (8)
1.5 控制污染和保护环境的目标 (9)
1.6 评价期限和重点 (10)
2 区域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调查 (10)
2.1 自然环境概况 (10)
2.2 区域社会经济概况 (13)
3 项目概况 (14)
3.1 项目基本情况 (14)
3.2 填埋场历史与现状 (14)
3.3 改造补充建设与封场工程总体设计方案 (17)
3.4 改造补充建设工程 (17)
3.5 封场工程 (18)
3.6 改造补充建设与封场工程的工程量 (19)
3.7 渗滤液处理系统 (20)
3.8 填埋气体处理系统 (23)
3.9 辅助设施与办公生活设施 (23)
3.10 项目定员 (24)
4 工程分析 (25)
4.1 工程及影响阶段划分 (25)
4.2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25)
4.3 污染源统计及污染负荷分析 (27)
4.4 工程影响分析及污染控制措施 (33)
5 生态环境现状评价与影响分析 (38)
5.1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38)
5.2 水土流失 (38)
5.3 防治和恢复措施 (42)
6 地表水环境现状评价与影响分析 (44)
6.1地表水环境现状评价 (44)
6.2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49)
7 大气环境现状评价与影响分析 (53)
7.1 大气环境现状评价 (53)
7.2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7)
8 声环境现状评价与影响分析 (71)
8.1 声环境现状评价 (71)
8.2 声环境影响评价与分析 (73)
9 固体废物评价与影响分析 (78)
9.1 第一阶段工程施工评价与影响分析 (78)
9.2 第二阶段及其以后固体废物环境影响与分析 (78)
10 环境风险与工程安全性分析 (79)
10.1 环境风险识别 (79)
10.2 环境风险影响预测 (80)
10.3 风险评价 (80)
10.4 工程安全性分析 (81)
11 工程景观影响分析 (87)
11.1生态和景观破坏因素分析 (87)
11.2 景观影响分析 (87)
12 环境管理与环境保护措施 (92)
12.1 环境管理 (92)
12.2 环境保护措施 (93)
13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96)
13.1 环保费用分析 (96)
13.2 环保收益分析 (96)
13.3 环保经济损失分析 (97)
14 环境监测与监察审核 (100)
14.1 环境监测计划 (100)
14.2 环境监察审核 (100)
14.3 环保设施的验收 (102)
15 评价结论 (103)
15.1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03)
15.2 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104)
15.3 项目环境可行性结论 (107)
附图
(1)坪山垃圾填埋场照片
(2)坪山垃圾填埋场改造工程总平面布置图
附件
(1)坪山垃圾填埋场改造工程立项文件
(2)《深圳市南山区坪山垃圾填埋场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的批复文件
(3)《深圳市南山区坪山垃圾填埋场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前言
由南昌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深圳市南山区坪山垃圾填埋场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4年6月2日在深圳市帕斯环境评估顾问有限公司会议室组织召开的专家评审会上,与会专家在认真听取汇报后,经过研究讨论,认为“本报告书内容全面,重点突出,评价方法和技术路线正确,环保目标明确,环境结论可信,基本符合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
本报告经补充修改、专家组组长复审后,可报市环保局审批。
”据此,编制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本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如下补充修改。
主要修改内容摘要见下表,主要的及相关的具体修改内容详见报告书正文。
1 总论
1.1 任务的由来
南山区坪山垃圾填埋场是1995年10月投入使用的,用于消纳处理南山区全部的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废物,当时的设计能力为日填埋量300吨,设计库容160万立方米,使用期限为10年。
近年来南山区人口急剧增加,生活垃圾的产生量远远超过了当时的设计处理能力,坪山垃圾场先后进行了两次补充建设,一直使用至今,已基本达到了设计的使用期限。
由于该填埋场设计建设时未按标准设置防渗系统,属于简易的垃圾堆放场,而且填埋操作也不规范,其对周围水、气、土壤等环境造成了污染,并且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南山区城市管理办公室决定对坪山垃圾填埋场实施改造工程,最大限度地减少填埋场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以消除安全隐患。
即包括了改造补充建设和封场两个方面的工程任务。
由于南山区坪山垃圾填埋场改造工程实施过程中会给周边地区的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等造成一定的影响。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规、政策的规定和深圳市环境保护局项目审批的要求,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受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办公室委托,南昌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该院的技术人员在经过现场调查和相关资料调研后编制了该项目的“环评大纲”,作为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和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依据;又根据2004年4月19日深圳市环境保护局组织的专家评审会对该评价大纲的“专家评审意见”,对大纲进行了补充修改,提交了“评价大纲(报批稿)”。
该“评价大
纲(报批稿)”经深圳市环保局审批后,随即开展了环境监测和环境调查、评价工作,在此基础上,于2004年5月编制完成了本《深圳市南山区坪山垃圾填埋场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
1.2 评价目的
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是具有针对性、政策性、科学性和公证性,其目的是贯彻环境保护这项基本国策。
针对本项目特点,本次评价的主要目的为:
(1)通过资料收集和现场调查,掌握本项目的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情况及污染负荷,为各环境要素的影响分析及采取的处理措施提供基础资料。
(2)通过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查清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为预测评价本项目的环境效益与环境不利影响提供依据。
(3)预测本顸目在建设期和运行期各阶段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程度。
(4)通过技术经济的比较分析,提出合理的废水、废气和废渣的治理措施。
1.3 编制依据
1.3.1 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条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10.28;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5.15;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284号, 2000.3.20;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99.12.25;
(6)《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4.29;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29;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10.30;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6.26;
(1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
1998.11.29;
(11)《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7.9.22;
(12)《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2000.3.3;
(13)《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1997.12.17;
(14)《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1997.2.26;
(15)《深圳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审核办法》,深环[2000]104号;
(16)《关于颁布深圳市地面水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深府[1996]352号;
(17)《关于印发深圳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深府[1999]39号;
(18)《关于调整深圳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的通知》,深府[1997]297号;
(19)《关于颁布深圳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的通知》,深府[1996]362号。
1.3.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刚》(HJ/T 2.1-93);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 2.2-93);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 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 2.4—1995)。
1.3.3 项目资料
(1)《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申请表》,环保局编号第10049号;
(2)《坪山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环境影响评估环评委托书》,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办公室,2004.02.28;
(3)《深圳市南山区坪山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冶集团长沙冶金设计研究总院深圳分院,2003.10。
1.4 采用的评价标准
1.4.1 环境质量标准
1.4.1.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坪山垃圾填埋场位于南山区西丽镇坪山村,处于西丽水库的下游,属于大沙河流域。
大沙河的水环境功能为一般景观用水,地表水环境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Ⅴ类水质标准。
1.4.1.2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本区域为大气环境质量二类功能区,大气环境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
1.4.1.3 声环境质量标准
本区域属未划分声环境控制标准适用区的范畴,声环境应执行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2类标准。
/1.4.2 污染物排放标准
1.4.
2.1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坪山垃圾填埋场目前渗滤液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实施改造工程后,经过处理的渗滤液将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经过南山污水排海工程处理后排入妈湾海域。
本项目生活垃圾渗滤液经过处理后的排放限值应达到国家《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中渗滤液二级排放限值;排放的其它污水水质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的二级标准。
1.4.
2.2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根据国家《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中对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本项目大气颗粒物场界无组织排放限值为≤1.0mg/m3;氨、硫化氢、甲硫醇、臭气浓度场界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其它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1.4.
2.3 噪声污染控制标准
本项目施工期应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的要求,运营期的场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Ⅱ类标准要求。
1.5 控制污染和保护环境的目标
1.5.1 水污染控制和环境保护目标
坪山垃圾填埋场在初期设计和建设中没有设置水平和垂直防渗结构,渗滤液收集系统也不完善,目前没有渗滤液处理设施,造成了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污染,因此改造工程应重点控制渗滤液污染,保证达标排放,同时尽量减少填埋场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污染。
1.5.2 大气污染控制和环境保护目标
坪山垃圾填埋场在初期设计和建设中没有设置完善的集排气系统,填埋作业也不规范,已经造成了对周围大气的污染。
改造工程应采取一定的措施保证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减轻填埋场排放的恶臭物质对周围敏感人群造成的影响。
1.5.3 噪声污染控制和环境保护目标
坪山垃圾填埋场改造工程的实施应不使区域噪声值显著升高,也不应对填埋场周围敏感受体造成超标噪声的污染。
1.5.4 环境敏感点
根据填埋场可能产生的污染,以及周边的环境,确定本评价的环境敏感点如表1—1所示。
项目北面的荔枝林填埋场北面约50米地下水环境和土壤环境平南铁路填埋场北面约200米大气环境
留仙大道填埋场北面约300米大气环境
1.6 评价期限和重点
根据坪山垃圾填埋场改造工程的特点,确定评价期限为从填埋场建设运行开始至今的现状评价;改造工程实施过程中以及封场后的长期影响评价。
评价重点为水环境、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以及环境风险与工程安全性分析。
2 区域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调查
2.1 自然环境概况
2.1.1 项目所在地理位置
南山区坪山垃圾填埋场位于南山区西丽坪山秋天龙,其所在位置见图2-1。
该填埋场北面约200m为留仙大道和平南铁路,西面紧靠填埋场有建兴家具厂,西面约600m为红花岭工业区,西北面约500m 为大园工业区,再远的西北面为深圳大学城,距本项目约10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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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 项目区域位置图
2.1.2 区域气候气象
深圳市地处北回归线以南,属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全年温和暖湿,光照充足,雨量充沛,夏长而不酷热,冬暖而有阵寒,干湿季节分明。
(1)日照与温度
深圳市多年统计年平均气温约22.5℃,一月份最冷,平均气温约14.9℃,极端最低气温为0.2℃,七月份最热,平均气温约28.6℃,极端最高气温为38.7℃。
深圳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934.1小时,日照百分率为44%。
(2)降水与湿度
深圳市多年统计平均年降雨天数140天,平均降水量为
1875.1mm,5月至9月为湿季,降水量占全年的75%,多为热带气旋(台风)降雨,最大月平均降雨量为368.0mm,最大日降水量达344.0mm,最大连续降雨日为20天。
本地区平均相对湿度为77%,3~9月份平均湿度较高,在81%以上,10月至次年2月相对湿度较低。
(3)风速与风向
受南亚热带季风的影响,深圳常年主要风向以偏东风为主,盛行风为东东南风,频率为15%,其次为北北东风和东风,频率均为13%。
夏季风向变化较多,多为东南东和西南风;冬季盛行偏东北风。
年平均风速为2.7m/s。
(4)灾害性天气
深圳市的灾害性天气主要有:热带气旋(台风)、暴雨、雷暴、低温冷害、连阴雨、干旱以及局地性的雷雨大风和龙卷风等。
2.1.3 地质地貌
深圳市全境地势东南高,西北低,大部分为低丘陵地,间以平缓的台地,西部沿海一带为滨海平原,区内最高山峰为梧桐山,海拔943.7米。
坪山垃圾场位于塘朗山的西北坡,场区地势为丘陵山地,在地形上为南高北低,区域地质属于第四系的海相一级沉积物地带,基地岩石主要为燕山第三期侵入花岗岩体。
深圳地区属于地质发育的余动期,地震活动强度趋于减弱,有记录以来区内从未发生过破坏性地震,属于弱震区。
2.1.4 水文条件
本区域属于大沙河流域。
大沙河发源于羊台山,向南穿过南山区流入深圳湾。
大沙河全长约15公里,流域面积77.6平方公里,上游有深圳主要的水源地之一的西丽水库。
大沙河西丽水库下游河段的主要功能为景观用水。
2.1.5 土壤植被
本区域主要分布花岗岩赤红壤,质地较轻,含粗砂较多,有一定
的肥力。
本区域山坡上主要为南亚热带常绿阔叶混交次生林,地势较平缓的区域基本都种植了荔枝等果树。
2.2 区域社会经济概况
深圳市全市总面积1952.84平方公里,下辖罗湖、福田、南山、盐田、宝安、龙岗六个区。
2003年末全市常住人口557.41万人,其中,户籍人口150.93万人,占27.08 %,暂住人口364.80万人,占72.92 %。
南山区常住人口约占全市的11.50 %。
南山区位于深圳经济特区最西部,下辖南头、南山、沙河、西丽、蛇口、招商、粤海、桃源共八个街道办事处。
2003年南山区全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607.95亿元,同比增长19.6%,人均国内生产总值9.97万元,同比增长19%;工业总产值1410亿元,同比增长29.6%;农业总产值1.87亿元;地方预算内财政收入19.8亿元,同比增长14.4%。
3 项目概况
3.1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深圳市南山区坪山垃圾填埋场改造工程。
项目建设单位: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办公室。
项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镇坪山村秋天龙。
项目性质:改扩建环卫工程。
项目估算投资:5748.47万元人民币。
3.2 填埋场历史与现状
深圳市南山区坪山垃圾填埋场由上海市政设计院深圳分院设计,未设置防渗系统,属于简易填埋形式的垃圾处理场。
该场于1995年10月建成投入使用。
当时设计总库容为160万m3,日填埋垃圾300 t,服务期10年。
由于南山区人口迅速增加,生活垃圾产生量早已远远超过当时的设计处理量。
坪山垃圾填埋场先后进行了两次补充建设。
坪山垃圾填埋场在地形上为南高北低,呈大致南北向、上分下合的丫字形小型山沟,沟底所见最低标高为29 m,山顶最高标高145 m,汇水面积约为24.06万m2。
坪山垃圾填埋场初期设计建设的垃圾主坝大体呈东西走向,长约275米,坝顶标高为40米,坝体结构为堆土坝;建设时在原有土坝上采用基桩截穿堆土坝体,加筑了高为13米的钢筋混凝土直坝。
填埋场在设计和建设中未对填埋场底部及四周进行防渗处理,仅在场底设置了水平盲沟。
盲沟原则上按沟底地形铺设,轴线方向局部地形起伏较大,凹凸不平的地段局部做开挖或回填碎石处理,使盲沟在纵向(南北向)有一定的坡度。
在垃圾坝外,建有渗滤液收集池,收集池容积为12000m3。
场底盲沟穿过垃圾坝将渗滤液导入收集池,由于填埋场运行维护不当,从目前情况来看,场底盲沟已严重堵塞,渗滤液在场内汇集,在垃圾堆体的低洼处,污水液位至垃圾表面仅40~50cm。
由于场底盲沟无法导排渗滤液,场内的渗滤液汇集到一定的高度后,从垃圾坝旁自然形成的排水沟进入渗滤液收集池。
目前填埋场没有渗滤液处理设施,进入收集池的渗滤液从最西面的溢流口流出,直接向北排入地表排水沟后,再向西流入大沙河。
坪山填埋场也没有设计完善的导气系统,从目前填埋区看,仅有局部区域有导气石笼伸出垃圾表面。
填埋场垃圾堆体内曾经发生过自燃现象。
填埋场原设计建设了截水沟,但目前埋在垃圾下的截水沟已经或堵塞或成为渗滤液导流沟,垃圾堆体以上的截洪沟,由于年久失修,也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目前坪山垃圾场的填埋作业也不规范,场内有大量捡拾垃圾的人员,填埋垃圾压实度不够,覆土也不及时。
3.2.1 垃圾组成
坪山填埋场生活垃圾成分没有专门的统计资料,现据同一个城市类比的经验,摘录《深圳市环境卫生设施总体规划》和《深圳市玉龙坑垃圾填埋场安全防范研究》资料,列如表3-1。
另据深圳市南山区环卫总站最近提供的2003年9月9~16日的现场实测资料表明,每天填埋的垃圾大宗成分如表3-2所示。
3.2.2 垃圾量估算、现有库容与改造规划
本次垃圾填埋场改造工程可研,根据南山区城管办提供的1995年3月测量的场区地形图与最近(2003年12月)新测的地形图资料,
按最近实测的垃圾压实密度0.64 t/ m3,目前及今后5年的垃圾增长情况考虑,以南山区每年生活垃圾的增长率约为10 %(据南山区城管办提供的资料)计,进行了库容对比的校核计算;由核算的结果可知:包括建设初期和两次补充建设在内的填埋场一期总库容达到172.8万m3,垃圾场运行9年来共填埋垃圾量75.3万t,已占用库容117.6万m3,剩余容积55.2万m3。
坪山垃圾场改造补充建设和封场工程的总体设计方案库容计算及其优缺点对比结果详见表3-3。
表3-3 历年填埋总量与改造工程库容计算及其优劣对比结果一
3.3 改造补充建设与封场工程总体设计方案
深圳市南山区坪山垃圾填埋场改造补充建设与封场工程由中冶集团长沙冶金设计研究总院深圳分院完成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推荐的改造补充建设与封场工程总体设计方案为:通过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利用填埋场东面、西面和西南面的自然山体,进行堆填。
坪山垃圾场一期原占地面积为6.8681万m2,改造补充建设与封场工程实施后用地面积需调整为23.4136万m2。
改造工程平面布置见附图,场地现状见现场照片。
3.4 改造补充建设工程
3.4.1 垃圾坝的增设
坪山垃圾场一期初始垃圾主坝大体呈东西走向,长约275m,坝顶标高为40m,为土体结构。
填埋场在本改造工程前的建设过程中,据委托方说明,加高筑坝时已作了坝体强度和稳定性校验,并用基桩穿透原土坝体,然后在其上加筑了高为13m的钢筋混凝土直坝。
但为了保留垃圾进场道路,加筑的直坝两侧与山体之间形成了缺口,其中西侧缺口长约100m,东侧缺口长约30m。
为了增加填埋库容,本次改造补充建设与封场工程拟将这两处缺口均行封住,构成封闭的填埋库区。
增加的坝体总长为130m,坝顶标高为53m,可仍然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亦可采用土体结构,待下步设计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此外,在填埋场西面边界尚需增设5m高块石混凝土挡墙,长约120m。
3.4.2 渗滤液抽排井
由于目前垃圾场场地渗滤液导排管道已经堵塞,大量的渗滤液积存在场内,为了将渗滤液及时排出进入新建的渗滤液处理系统,本次改造补充建设与封场工程拟在垃圾坝内侧原填埋场场底最低处,设置8座渗滤液抽排井,将积存于场内的渗滤液用污水泵抽送至渗滤液调节池。
3.4.3 填埋气体导排井
坪山垃圾场一期没有设置完善的填埋气体导排系统。
为了保证填埋场的安全,控制填埋气体对周围环境的污染,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本次改造工程拟设置填埋气体导排处理系统。
先在填埋场内布设导气井,导气井呈等边三角形布置,每两个井之间的距离为50m,单井作用半径为22m,井深为垃圾厚度的2/3。
导气井采用直径为800mm的HDPE穿孔花管作为外套管,内衬直径为100mm的HDPE穿孔花管做为集气管,两管之间充填碎石。
3.5 封场工程
3.5.1 取土场与覆土工程
垃圾填埋覆盖取土的原则是:首先考虑就近取土,挖掘场内丘坡,运输近;其次是场内修路的余土临时堆存,以备覆盖取土之用,待到后期往上覆盖;根据现场踏勘情况,覆土土源定在垃圾库内南部山脚突起的山梁,标高从71~81m, 占地面积5000万m2 , 取土量24万m3。
东侧山体83 m标高旁边设有营养土堆土场,占地面积3650m2。
取土机具可用挖掘机、前装机与推土机相互配合,灵活安排。
3.5.2 最终填埋完成面
垃圾最终填埋完成面的设计原则为:保证封场坡面安全稳定,同时还要考虑将来土地利用的价值及便利性。
目前填埋场内垃圾堆积标高约为63m,并形成了面积约8.2万m2的平台。
改造工程设计从最北面坝顶53m标高开始,最终填埋坡面以1:3(高:长)的坡度向上,标高每升高5m,在边坡设置一个3m的平台,一直达到83m标高,然后按3%的坡度向南升高,到达87.5m 的最高标高后,开始向南面山体按3%的坡度降低,一直到达南面的山脚,为保持坡顶排水,从中间坡顶平台中线向东西两侧按5%的坡度放坡,一直填埋到东西两面的山体的相应标高。
靠近山体一侧修建场外排洪沟,填埋最终堆体北坡上3m的平台也修建场内排水沟,并与场外排水沟相通。
3.5.3 最终封场覆盖系统
填埋场达到设计标高后应及时进行最终封场覆盖,本项目设计最终覆盖系统包括填埋气体收集层、防渗隔断层以及营养土层等。
封场覆盖结构详见图3-1。
图3-1 填埋场封场层结构图
3.5.4 填埋场运行管理计划与填埋作业指引
本填埋场运行管理计划与填埋作业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管理规范,做到分区堆填,及时覆盖;划定范围,严格清场,满足500m安全距离内无居民点和企业的要求,以确保填埋场的安全;填埋场填埋结束后,将形成一个临时封场坡面。
在不宜作最终封场处理前,可上覆约0.5m厚的土层并压实,以防止雨季雨水大量渗入,夏季蚊蝇蘖生、臭气散发,污染环境。
3.5.5 封场绿化与土地开发利用
填埋垃圾随着有机物的不断降解,填埋完成后的垃圾表面会发生不均匀沉降。
因此设计封场后的土地开发利用要根据填埋场的稳定性条件分步进行。
封场初期场地表面先用浅根植物进行初步绿化,待填埋场最终安定后,再开发成绿化美化用地,注意种植的次生林树种应与当地的土壤和环境相一致,以构成新的人工绿地景观。
3.6 改造补充建设与封场工程的工程量
填埋场改造补充建设与封场工程主要工程量见表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