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内容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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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内容及方法

中水环球(北京)科技发展公司

2016年11月

一、术语

二、本项目必须达到的总目标

三、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及主要控制关键点

四、开工资料的报审及项目划分

五、工程质量检验

六、质量评定的依据、组织与管理

七、工程质量评定

八、单元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隐蔽工程验收

九、资料管理

一、术语

1、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项目建设单位依法应承担水土流失防治义务的区域,由项目建设区和直接影响区组成。

2、项目建设区

开发建设项目建设征地、占地、使用及管辖的地域

3、直接影响区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对项目建设区以外造成水土流失危害的地域。

4、主体工程

开发建设项目所包括的主要工程及附属工程的统称,不包括专门设计的水土保持工程

5、线型开发建设项目

布局跨度较大、呈线状分布的公路、铁路、管道、输电线路、渠道等开发建设项目。

6、点型开发建设项目

布局相对集中、呈点状分布的矿山、电厂、水利枢纽等开发建设项目。

7、建设类项目

基本建设竣工后,在运营期基本没有开挖、取土(石、料)、弃土(石渣)等生产活动的公路、铁路、机场、水工程、港口、码头、水电站、核电站、输变电工程、通信工程、管道工程、城镇新区等开发建设项目。

8、建设生产类项目

基本建设竣工后,在运营期仍存在开挖地表、取土(石、料)、弃土(石、渣)等生产活动的燃煤电站、建材、矿产和石油天然气开采及冶炼等开发建设项目。

二、本项目必须达到的总目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颁布)第19条规定,“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同时验收水土保持设施,并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依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要求,本项目六大措施综合防治总目标为:(1)扰动土地整治率:项目建设区内扰动土地整治面积占扰动土地总面积的百分比,本项目应达到94%。

(2)水土流失总治理度:项目建设区内水土流失治理达标面积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百分比,本项目应达到88%。

(3)水土流失控制比:容许土壤流失量与治理后的平均土壤流失强度之比,本项目应达到0.6。

(4)拦渣率:项目建设区内采取措施实际拦挡的弃土(石、渣)量与工程弃土(石、渣)总量的百分比,本项目应达到93%。

(5)林草植被恢复率:项目建设区内林草类植被面积占可恢复林草植被(在目前经济、技术条件下适宜于恢复林草植被)面积的百分比,本项目应达到95%。

(水土保持种草应采用经济价值高、保土保水能力强、抗污染性能好的优良草种,当年出苗率与成活率在95%以上,三年后保存率在85%以上)。

(6)林草覆盖率:林草植被面积占项目建设区面积的百分比,本项目应达到10%,(一级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应达到25%)。

质量目标:单位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85%以上。工期、安全、环境目标、投产、投资目标与主体工程一致。

三、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及主要控制关键点

本公司将采用科学与管理方法和技术经济手段,合同手段结合本公司管理经验对项目进行动态管理,依据工程的各项建设目标(质量目标、进度目标、投资目标、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等)得到有效控制和实现,达到或超过设计和甲方要求目标。

(一)、监理工作程序、方法:

1、监理程序按“施工准备—施工—三检(自检)合格—报验监理抽检—合格签证等程序进行。施工承包商每完成一道工序或一个单元工程,都应经过自检,合格后可报监理部进行复核检验。上道工序或上一个单元工程未经复核或复核检验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或下一个单元工程施工。

2、施工过程中每道工序及单元必须填写“工序”及“单元”报验单,监理工程师接到报验后,在审查自己资料合格后24小时内,应会同施工单位自检人等对其资料进行抽检,凡未报验及上道工序不验收,决不允许下道工序施工。

工序或单元工程质量控制监理工作程序图

入 下

一 工 序 或 (单 元

程)

3、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包括(材料、机具、设备、劳力、道路、通讯、水电等应齐备)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提交各项检测试验成果,填写“开工申请单”,提交开工申请等文件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批准后,签发合同项目开工令,方可进

行放线开工,施工放样应经监理工程师复核后同意方有效,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备查。

4、施工承包商使用专业分包队伍时,须于分包合同签定前按照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供分包单位的有关资料,征得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才可使用。

5、分部工程开工请,施工承包商应进行分部开工申请,提交分部工程施工措施计划,报监理部进行审核,监理部对施工承包商的分部工程开发条件进行检查,确认后签发分部工程开工通知。

6、单元工程开工在分部工程开工申请获批准自行开工,后续单元工程凭监理工程师签发的上一单元工程施工质量合格证明后方可开工。

7、进场的原材料、苗木、籽种、构配件及工程设备应有出厂合格证明、技术说明和质量检测报告,施工承包商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机构检验,进行核查。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应按监理指示在规定时限内运离工地或进行相应处理。

8、施工承包商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送单元工程质量自检资料和砂浆强度报告。

9、所有申请付款的工程量均应进行计量并经监理机构确认,凡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并签认的工程,可拒绝其工程量,发包人不应进行支付,比如浆砌体细砼标号为C15、F200(防冻指数),施工承包商应提前做好砼配比及抗冻试验准备。

10、每月完成工作量及工程进度款的申报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进行。逾期不进行申报的,监理工程师不再受理。监理工程师收到报告后,七日内完成复核工作,签发付款凭证,由业主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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