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检查标准及处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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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检查标准及处罚细则

1.目的

对物业管理质量实施质量控制, 全面掌握项目管理处的各方面的工作情况,协助部门完善服务中存在的漏洞和缺失,并作为考评和奖惩的重要依据,确保公司内部各项管理工作顺利进行,促使公司的服务水平稳步上升,达到物业管理目标。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项目管理处的日常工作考核范围,覆盖项目管理处所有岗位服务工作以及外包项目。

3.主要职责

3.1品质部负责质量管理检查考核的计划与执行事务;

3.2品质部对检查所涉及岗位考核、评价的严肃性、公正性、客观性负责;

3.3管理处对检查问题的整改措施报告必须提交品质部;

4.考核标准

4.1检查方法

4.1.1计划检查

1)确定检查详实和贴进实际的检查计划;

2)将检查计划告知受检查单位;

3)现场检查活动的开展实施;

4)形成质量检查报告下发受检查单位;

5)检查中问题的整改和跟踪。

4.1.2临时检查

非事前通知不定期质量抽查,实施过程按4.1.1条第3款、第4款、第5款执行。

4.1.3质量检查中出现问题的整改,在公司下一次质量检查中一并进行落实、验证。

4.2检查的内容及扣分标准

质量检查涉及到项目管理处服务的方方面面,公司结合工作的重点制定了主要包括客服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维修与房屋管理、共用设施设备管理、清洁绿化管理、装修管理、公用水电管理、应急测试、后勤服务及员工内务管理、资料管理、问题整改等11项,共56条内容,每项都有明确的检查标准和对应所扣分值(具体标准见公司《质量管理检查服务标准》)。

4.2.1客服管理

4.2.1.1客服前台接待及客服代表。服务人员按规定着装,仪表整洁,不符合每人扣0.5分;前台接待业主没有站立,每起扣0.5分;没有“五声服务”(欢迎声、问候声、致谢声、致歉声、告别声)每起扣0.5分;没有给来访者倒水的扣0.5分;语气生硬,敷衍应答的扣1分;要求回复的没有来访记录每起扣1分。

4.2.1.2办公环境。办公场所堆放杂乱,不整洁,每处扣0.5分;上班时间吸烟、喝酒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起扣1分。

4.2.1.3值班电话。电话无人接听扣1分;三响后接听每起扣0.5分;没有规范用语的(您好,XX管理处等)每起扣0.5分;接听

投诉或反映问题的电话无记录的,每起扣0.5分。

4.2.1.4员工培训。员工应知应会内容,如岗位职责、辖区派出所电话、管理处电话、公司领导及有关部室电话、应急电话和重要车牌号等,不知道一项扣0.5分;新入职员工入职一个月内没有培训和书面考试记录的,每起扣1分;

4.2.1.5上述有关员工行为规范的条款同样适用于工程、秩序维护、保洁、绿化等专业在质量检查中的评分范围内。

4.2.2z秩序维护安全管理

4.2.2.1出入门岗(含车辆出入岗)秩序维护员未向业主(车主)问好,每发现一起扣0.5分。

4.2.2.2车辆收费记录不准确或者记录不完整,没收、少收或超额收费,每一处扣0.5分。

4.2.2.3楼道、辖区巡查没有记录或者记录不规范(巡查记录按ISO9000要求操作),每一处扣0.5分。

4.2.2.4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的,每处扣0.2分;

4.2.2.5辖区内危及人身安全处没有明显警示标识,施工作业时没有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或外来施工单位未规范作业,没有监督到位,每处扣1分。

4.2.2.6辖区内存在安全隐患如:乱接电源、占用、堵塞楼宇消防通道等存在安全隐患,每处扣1分。

4.2.2.7消防器材未进行年检或损坏未及时修理,每一起扣1分。

4.2.2.8没有应急预案或有应急预案而没有演练或不熟悉预案操

作程序的,每一起扣0.5分。

4.2.2.9人员进出严格执行来客登记制度,填写《人员来访登记表》;物品搬离小区应检验《出门证》并签字确认,发现一处未符合规定扣0.2分。

4.2.3维修服务及房屋管理

4.2.3.1维修不及时,接单后超过15分钟未登门维修的,每起扣0.5分;

4.2.3.2维修没按规定收费的,每一起扣0.5分;

4.2.3.3维修在24小时内没进行回访的,每一起扣0.5分;

4.2.3.4违反规定私搭乱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每一处扣0.5分;

4.2.3.5维修记录填写不符合要求的,每起扣0.5分;

4.2.3.6房屋外墙瓷片破损、脱落未及时修补,每处扣0.5分;4.2.3.7房屋天面、通道堆放杂物以及违章占用,每处扣0.5分。

4.2.4公用设施、设备管理

4.2.4.1辖区内道路、路面破损、不平坦,每处扣0.5分;

4.2.4.2各类设施设备标识、状态标识出现缺损、模糊不清,每处扣0.2分

4.2.4.3辖区内污水井漫溢,井盖缺损,排水、排污管道堵塞,每一处扣1分;

4.2.4.4制定供电系统管理措施并严格执行,记录完整;供电设备运行正常,配电室管理符合有关规定,路灯、楼道灯等公共设备

完好,无破损,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

4.2.4.5共用设施设备运行、使用及维护没有按规定记录,操作、保养不规范,每一处扣0.5分。

4.2.4.6电梯维保未按计划组织执行的,记录不准确、不完整,每一处扣0.5分。

4.2.4.7设施设备工作环境与卫生状况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每一处扣0.5分。

4.2.4.8有分包项按合同约定对分包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并填写监控记录,对不合格项要求分包方限时整改,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分。

4.2.5保洁、绿化管理

4.2.

5.1房屋共有部分乱贴乱画,表面不清洁,擅自堆放杂物现象,每处扣0.5分;

4.2.

5.2辖区内绿地、道路等公用场所有纸屑、烟头、石块、宠物粪便等废弃物,乱堆乱放垃圾,每处扣0.5分;

4.2.

5.3公共区域地面、楼梯扶栏、电梯轿厢内、公共玻璃窗等有明显污迹,每一处扣0.5分;

4.2.

5.4绿地被改变使用用途、遭破坏、践踏、占用,有黄土裸露的,每处扣0.5分;

4.2.

5.5树木花草出现病死、枯死的,每一次扣1分;

4.2.

5.6草坪、植物未能及时修剪,每一处扣0.5分;

4.2.

5.7外包保洁、绿化没有按照合同要求进行监督或监督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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