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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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部标准供水水文地质钻探与凿井操作规程主编单位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院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年月日号编号为自一九在实行过程中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一九八七年四月二十五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第三章第一节第二节机具设备的装卸和运输第四章第一节钻探场地修建与基台安装第二节钻塔的空装与拆卸第三节机械设备的安装与拆卸第四节附属设备的安装与拆卸第五章钻探施工第一节准备及开孔第二节护壁第三节冲洗介质第四节一般工艺与规定第五节冲击钻进第六节回转钻进第七节水上钻探第八节第六章成井工艺第一节下管与拔管第二节填砾第三节洗井第七章抽水试验第一节第二节流量测量第三节水位测量第四节水温第五节水样采取第八章机电设备的使用与维护第一节一般要求第二节钻机第三节柴油机第四节第五节泥浆泵第六节第七节深井泵第八节潜水泵第九节电气设备第九章井孔事故的预防和处理第一节预防和处理事故的一般要求第二节井孔事故的处理钢丝绳折断事故第十章井孔爆破第一节一般安全规则第二节爆破器的设计和制作第三节爆破方法和程序附录本规程用词说明第一章总则第条第条求第条本规程以供水水文地质钻探与凿井工程中常用则第二章一般规定第条第条新工人或徒工学习操作时必须在熟练技工的指第条工第条第条必须由机台负责人统第条并应按使不得用油料引火条第条后暂停工作条零件应放在工具包内第条第条气温在第条条拉闸操作第条第条必须详细检查其质量第条第条第条新的或修复的机械设备必须经技术检验和试车第条机具及管材应妥善安放工地必须有第三章施工准备第一节现场准备及设备选择第条开工前电话线构筑物及其它设施的确切位确定井孔位置时水平距离应符合表最小水平距离表及架空输电线路不受表层旧井孔边线的水平距离至少第条井孔结构应做到设备配规格质量合乎要求第条施工前应做好如下三通一准备工作按通行宽度及坡度要求修好通往施工现场的道路桥涵第条第二节机具设备的装卸和运输第条装卸和运输机具设备应遵守交通运输部门的有第条路面好坏塔重量和安设稳妥情况决定是否卸下钻塔移动式钻探设备均应压是否适中第条第条以汽车装运钻杆及风水管时第条第条使用跳板装卸时其坡度不得超过第条第四章钻探设备的安装与拆卸第一节钻探场地修建与基台安装第条匀第条落第条周正第二节钻塔的安装与拆卸一般要求第条第条安装多层钻塔时拆卸钻第条钻机卷第条上第条绷绳位置必须安设匀称绷绳地锚必须一般不大于第条由液压起落钻塔的钻机钻进过程中不得碰桅杆式钻塔第条起落型桅杆式钻塔应遵守下列规定并穿好上部型及更换原装安全销时如自行加工所用材料必须合乎当桅杆升至与地面呈时应有专人拉保护绳以保证桅杆平稳竖立第二节工作人员不得上桅杆在拆除桅杆支撑轴销和连接架子中间螺丝前在第条当钻塔升起到左右时钻塔起立到竖立位置后钻塔落到后托架之后型钻机紧机构松开块小端朝里时放倒钻塔过程中应注意观察钢丝绳等附件所处的工作状态型汽车钻机钻塔立起后必须调整钻塔两脚螺杆使钢丝绳中心与转盘中心对正使锁卡松开第条起落并在地面按顺序把塔腿各节连接好装好天车两条塔腿应放平然后放松放倒后第条应遵守下列规定三脚钻塔第条应遵守下列规定天车轴螺并注意两侧腿在滑行中随着钻塔的升起并应注然后抽出中腿大穿销必须使卡牙使中腿稍许上升使两侧腿同步均匀第条守下列规定用穿钉将塔腿上端孔眼及并在后腿下端拴好钢丝绳套将两前腿底端用横杆固定绞车安装在横杆正中并将绞车上的钢丝绳四脚钻塔第条并使塔底座对准基台相应塔座在靠近塔底处塔底处设力然后由辅助钢丝绳向放倒方向牵引此时应稍松动力钢丝绳使钻塔平稳放第条采用分节建立法起落时应遵守下列规定带滑车挑杆第三节机械设备的安装与拆卸第条动力机械等设备时第条第条第条皮带轮对正连第条第条试运转正第四节附属设备的安装与拆卸第条钻塔上必须按下列规分应分别符合下列要求避雷针应高出塔顶引下线线截面安装时必须与钻塔绝缘良合下列要求可设置垂角钢厚度不小于于数量不宜少于极间距离一般为长度的顶端距地面宜为入地部分长度不小于若土壤电阻率高不能满足径不小于面不小于注避雷装置一般直接用引下线与接地体连接可以不要接地线其搭接焊长度为扁钢宽度的倍或圆钢直径的如用金属接地电阻不大于第条采用接地保护接地装置应符合第条的有关规定接地电阻不大于采用接零保护应考虑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电阻不大于不得一部调整正确第条钻塔安装活动工作台时第条机械设备的传动系统和运转突出部位必须安防第条根据采用的钻进方法和工艺要求设置冲洗液循环槽循环槽的坡度一般为每隔第五章钻探施工第一节准备及开孔第条条件等因素综合第条第条第条后在钻具未全部进入护口管内之前可采用小冲程作单次冲击以防钻具摆动造成孔斜或伤人第条回转钻开孔时钻杆水笼头上的胶管用绳索牵引或在主动钻杆上端加导向装置第二节护壁条第条采用泥浆护壁无论在钻进或停钻时井孔内泥浆面不得低于地面段条采用水压护壁时使压力水头高出静止水位不小于钻进方法选择表第条其外径一般应比开孔钻头直径大一般应在潜水位下当潜水位较深时可根据地层及水位但不得少于护口管应固定于地面并使管身保持正直隙第条对泥浆及水压护壁无效的松散地层可用套管表第条承压自流水含水层钻进中的护壁可参照下列方法进行泥浆密度使井孔中泥浆柱的静压力大于地下水水头压泥浆密度一般不宜低于备用的合格泥浆未达足够数量前第条中心与钻并以水泥浆或其它材料第条第三节冲洗介质第条冲洗介质应根据地层特点和施工条件等因素合一般可按下列规定考虑雾化泥浆第条根注回转钻进时可在泥浆泵的吸第条一般可采用下列方法二挖掘合足够的循环槽和沉淀坑充分发挥其沉淀效果第条致密细腻将各种粘土试样配制成泥浆在不同密度下测定粘度要求在较小密度下当密度为及第第条第条处理剂调整可提高粘度降低含砂量和失水量一般可加入调制泥浆所用粘土重量的加重剂处理可提高密常用加重剂为重晶石粉式中或度为或可提高粘度和胶体率减少加入量以泥浆体积的溶液度为溶液第条由专人管理第条第四节一般工艺与规定第条钻具质量检查方法和标准如下第条第条应根据使用钻机类型第条米以内每隔以后每隔第条井孔允许弯曲标准规定如下一般每不得大于不得大于第条也可用锤球测斜法冲击钻进时还可测量井孔口钢丝绳的位移进行第五节冲击钻进业要点第条钻具的连接与焊补应按下述规定进行钢丝的根数达到总根数的钢丝绳卡子的数第条将钻具下放第条进中用交线法测量钢丝绳位移绷绳在钻进中不得轻易变动第条如超过第第条磨损过多应及时修补第条钻进中扁孔长钻头钻进第条钻进参数一般可以在下列范围内选择第条操作时应注意下列事项保持钻头始终处于当孔内钢丝绳摆动太大时六井孔中遇探头石时宜用填入石块冲击或爆破方法筒钻进第条第条操作时应注意下列事项每回次进尺不宜超过工作情况碎第六节回转钻进业要点第条开钻前其规格可参照表及表第条粗径钻具全长一般不应小于条钻进中一般应用钻铤加压第条第条钻杆规格选择表岩芯钻具规格选择表第条开动泥浆待冲洗液流畅后再用慢速回转至孔底然后开始正常钻进第条钻杆拧卸扣可采用扳手拧卸或钻机转盘自动拧用扳手拧卸时第条在转盘上面第条变径时钻到一定深度第条荷增泥浆泵压力不足等反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止钻进检查原因第条止转盘转动全面破碎无岩芯钻进第条糊钻并经常清除泥浆槽及沉淀池中的砂粒操作者应经常注意钻头所受阻力性孔况第条基岩钻进应遵守下列规定页岩等软岩层时宜用聚丙烯酰胺低固相泥快速宜根据地层特点和设备负荷能力况硬质合金钻进第条可参照表及表硬质合金镶焊数量表硬质合金切削出刃规格表硬质合金切削具的镶焊角表第条钻进技术参数式中每粒合金所需压力数值可参照表常用合金压力数值表应根据岩石性质和钻压选择的相应转数约为大口径相应转数约为一般可按下列公式计算选择式中也可参照表硬质合金钻进泵量表第条井孔内岩粉高渡超过第条井孔内残留岩芯超过或脱落岩芯过多时第条钻粒钻头换合金钻头时第条加减压时第条在钻压不足的情况下钻进硬岩层时不宜采用粒钻进第条钻粒的材质一般应采用钢粒岩石可钻性在钻粒的质量要求及检验标准如下用钳工手锤在铁砧上锤击如被碎为如被锤击为粉末或好钅郎头锤击脆其中不合格的钢粒数不能超过试验数的第条钻进技术参数可按下列规定选用钢粒常规数一般钻头的线速度为口径钻进时转数约为一般可按下列公式计算选择式中值较钢粒采用的也可按表钻粒钻进泵量表第条视钻进需要也可采一次投砂法的投砂量可参照表第条钻具必须带取粉管井孔内岩粉高度超过应进行冲孔提钻后必须清除取第条钻进中应根据孔底情况适当提动钻具或改变查钻头唇部的磨损情况在井孔内条件第条第条第条使每颗合金的压力控制在第条首次投砂量宜为二次投砂量的使钻粒下沉其他钻进方法眼钻进第条第条制应对称式中式中式中第条应根据钻进地层岩性及所需钻进工艺选用钻面钻进时第条施加的钻压必须小于一次弯曲临界钻压值或大于二次弯曲临可由下式求得由下式中常用钻铤的弯曲临界钻压值见表常用钻铤的一次表注泥浆密度假定为转速大小及岩屑的多少可在第条满眼钻进中必须遵守以下规定不得打打停停换接钻杆时间应尽量缩以避免大块岩屑堵钻泥浆大量外溢第条但应具备下列条件第条第条钻头中心第条条井孔内的水流流速应低于在孔壁不稳定的粘土层中钻进如泥浆加处理剂后护壁仍无效第条待主泵进第条第条第条采用双壁钻杆第条的间距和钻进深度可按照表表钻杆内径与风量关系表第条射流反循环钻进时其泵压及泵量等参数宜按使循环管路负压值达到个大优排渣流速一般为管路最大清水流速的孔钻进第条第条扩孔时必须使用有扶正器的钻具直至井孔第条钻进参数宜按下列规定选用一粘性土类地层适于中等钻压中转速大泵泵量不低于不低于第七节水上钻探第条运等部门收集施工地区的下列资料以上述资料为依据条不大的水中或边滩上第条水上钻场设备选择可参照表水上钻场设备选择表第条孔深浪大旋涡多频繁的大江峡谷或浅海中可采用或的铁以内的河流上可采用吨位为钻场工作面积不应小于第条如船尾甲板几第条木船钻场宜用双船拼装拼装应符合下列要求固第条采用油桶筏下列要求以第条链在有覆盖层锚的重量根据钻船吨位和水的流速进行选择一般为每只钻船的锚绳直径按船的吨位和锚的类型参照表面的夹角为于水深的链环直径第条在岸上由测量人员用捞绳长度应大于水深在绳尾系用小船把吊钻具中心对准孔位时无主锚绳时两前锚绳第条采用固定架空钻场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条下列规定的不同长度的短套管以保持基第条水上钻探应遵守下列水上安全规定钻船上应悬挂规定信号或加设航应在上游设立指挥站第八节第条岩简称每在厚度大于砂完整基岩平均不低于风化或破碎基岩平均不低于取芯特别困难的溶洞充填物和破碎带要求顶底板界线清楚注第条第条松散地层中取样应符合下列要求应用专用取样器取样采用打入式取样器应严格控也可在抽筒中或在井孔口第条第条以增加回次进尺深度第条第条压第条松散层土的分类和定土的分类和定名标准表应根据粒径分组由大到小以最先符合者确定野外临时定名可采用一般常用的经验方法名应按表第条的内容表第条在钻探过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中华⼈民共和国环境保护⾏业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华⼈民共和国环境保护⾏业标准HJ/T□□□□□-20□□建设项⽬竣⼯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城市轨道交通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 Urban Rail Transit for Check and Accept of Completed Construction project(征求意见稿)200□-□□-□□发布200□-□□-□□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次前⾔Ⅱ1 适⽤范围 (2)2规范性引⽤⽂件 (2)3术语和定义 (3)4验收⼯作技术程序 (4)4.1准备阶段 (4)4.2编制验收技术⽅案阶段 (4)4.3实施验收技术⽅案阶段 (4)4.4编制验收技术报告阶段 (4)5验收准备 (5)5.1资料收集和分析 (6)5.2现场勘察与调研 (7)6编制验收技术⽅案 (11)6.1总论 (11)6.2建设项⽬⼯程概况 (12)6.3污染及治理情况 (12)6.4环境影响评价、初设回顾及其批复要求 (13)6.5评价标准 (13)6.6监测内容 (13)6.7 验收调查 (18)6.8⼯作进度及经费预算 (19)7现场监测及数据分析整理 (19)7.1现场监测与调查 (19)7.2监测数据处理及调查结果整理 (19)8编制验收技术报告 (20)8.1总论 (20)8.2验收监测结果及评价 (20)8.3验收调查结果 (21)8.4验收结论及建议 (21)9验收技术报告附件 (22)附录A(规范性附录)验收⽅案、报告编排结构及内容附录B(资料性附录)噪声敏感点监测数据统计⽅法(推荐)附录C(资料性附录)验收⽅案、报告附表HJ/T□□□-200□前⾔为贯彻《中华⼈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保护环境,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竣⼯环境保护验收⼯作,制定本标准。

环保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23

环保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23

环保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23概述GB-T -2023 是中国的环境保护部门制定的一项环保建筑评价标准。

该标准旨在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通过评估建筑的环境友好性和资源利用效率,提供指导和准则。

标准内容GB-T -2023 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评价指标:1. 能源利用:评估建筑的能源消耗情况,包括采暖、制冷、照明等方面。

2. 水资源利用:评估建筑的水资源消耗情况,包括供水、排水、雨水收集等方面。

3. 建筑材料:评估建筑所采用的材料对环境的影响,包括可再生材料和可回收材料的使用情况。

4. 室内环境质量:评估建筑内部的空气质量、噪音控制、光照等方面,确保建筑内部环境的健康与舒适。

5. 废弃物管理:评估建筑废弃物的处理情况,包括可回收物的分类和处理方式。

6. 环境创新:评估建筑在环保技术和创新方面的应用,包括节能技术、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等。

实施要求GB-T -2023 针对不同类型的建筑提供了不同的实施要求和评价标准。

具体的实施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新建建筑应符合一定的能源消耗限制,如控制建筑的能源消耗指标不超过一定值。

- 老旧建筑的改造应具备一定的节能改造指标,如设置节能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等。

- 建筑材料的选择应符合一定的环保标准,如使用绿色环保材料、可再生材料等。

- 建筑应具备一定的废弃物分类和处理设施,如设置垃圾分类回收设施。

- 建筑室内环境应满足一定的空气质量和光照要求。

评价方法GB-T -2023 将根据不同的评价指标和实施要求,采用一系列的评价方法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 能源消耗数据的收集和分析。

- 水资源利用数据的收集和分析。

- 建筑材料的环境影响评估。

- 室内环境的监测和评估。

- 废弃物管理的数据统计和处理情况分析。

总结GB-T -2023 是一项重要的环保建筑评价标准,对于推动建筑行业的环境友好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通过该标准的实施和评估,可以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并提高建筑的环境友好性和资源利用效率。

我国环境保护标准

我国环境保护标准

推动环境标准的创新
鼓励技术创新
我国将鼓励环保技术创新,推动环保产业的发展,提高环保标准的科技含量和实施效果。
引入国际先进经验
我国将积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引入国际环保标准,推动我国环保标准的创新和发展。
加强区域合作
我国将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区域合作,共同推动环保标准的创新和发展,促进全球环境保护 事业的发展。
我国环境保护标准
xx年xx月xx日
目 录
• 概述 • 我国环境保护标准的发展历程 • 我国环境保护标准的现状 • 我国环境保护标准的挑战 • 我国环境保护标准的未来展望 • 我国环境保护标准的建议
01
概述
环境保护标准的定义
• 环境保护标准:为了保护环境,通过制定各种环境指标和准 则,来规范和限制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影响。
严格执法监督
加强对环保监管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确保执法过程的 公正、公开和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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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标准的修订与更新
修订原则
我国环境标准的修订遵循与时俱进的原则,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求和科技 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更新机制
我国环境标准的更新机制相对完善,通过定期评估和审查,及时发现和修正 环境标准中存在的问题,并根据需要进行更新和升级。同时,加强对国际环 境标准的研究与借鉴,使我国的环境标准更具国际竞争力。
随着环保意识的提高,传统产业面临转型升级的压力,需要采取更严格的环保措 施,以符合环境标准的要求。
环境标准的制定与实施
制定原则
我国环境标准的制定遵循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 ,以保障标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实施方式
我国环境标准的实施采取强制性措施和引导性措施相结合的 方式。对于重点污染源和违法企业采取强制性措施,同时通 过政策引导和奖励机制推动企业主动遵守环境标准。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部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部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主编单位:沈阳建筑工程学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实施日期:1988年10月1日关于发布部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通知(88)建标字第24号根据(86)城科字263号文件的要求,由沈阳建筑工程学院负责编制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经我部审查,现批准为部标准,编号JGJ46—88,自1988年10月1日起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和意见,请函告沈阳建筑工程学院。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各地新华书店发行。

建设部1988年5月2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用电管理第一节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第二节专业人员第三节安全技术档案第三章施工现场与周围环境第一节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第二节外电防护第四章接地与防雷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保护接零第三节接地与接地电阻第四节防雷第五章配电室及自备电源第一节配电室第二节电压为400/230V的自备发电机组第六章配电线路第一节架空线路第二节电缆线路第三节室内配线第七章配电箱及开关箱第一节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第二节电器装置的选择第三节使用与维护第八章电动建筑机械及手持电动工具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起重机械第三节桩工机械第四节夯土机械第五节焊接机械第六节手持电动工具第七节其它电动建筑机械第九章照明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照明供电第三节照明装置附录一负荷线和开关电器选择表附录二全国年平均雷暴日数分布图(插页)附录三全国年平均雷暴日数区划图(插页)附录四名词解释附录五本规范用词说明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促进建设事业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全民、集体、个体单位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中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380/220V三相四线制的低压电力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以下简称国家标准)是为了保护环境和人民身体健康,促进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

通过科学的方法和技术手段,制定出量化、可操作、监测可控的标准,对环境进行保护和控制。

国家标准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

一、国家标准的意义国家标准是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

它可以规范企业的行为,促进企业环境保护的主动性和创新性,加强环境监管和执法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此外,国家标准还可以促进不同省份之间的环境标准协调和统一,防止环境恶性竞争,有效防止环境问题的跨区域传播。

二、国家标准的类型国家标准按照内容的不同,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限值标准:限值标准是对污染物或其他污染物的排放量或浓度等指标制定的控制标准。

限值标准是对污染源的排放进行规范,是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性标准。

2.排放标准:排放标准是指对排放源直接排放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进行规定的标准。

排放标准可以规定污染源的排放指标,促进工业污染源的减量和治理。

3.质量标准:质量标准是对环境中水、大气、土壤等各种自然介质的污染状况、品质以及生态系统的指标制定的标准。

质量标准用于评价环境的整体质量状况,对于修复生态环境及实施生态综合治理等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4.工艺标准:工艺标准是指针对特定工业过程,规定有关技术参数等指标的标准。

通过优化工艺标准,可以降低污染物排放和能耗,提高资源利用和产品质量。

三、国家标准的实施国家标准在实施过程中,需与环境治理、超标排污治理等工作相结合,以实现对环境的保护和修复。

同时,国家标准的制定也需要充分考虑工业结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不能单纯以环境保护为前提而忽视实际情况。

国家标准的实施需要依靠环境保护部门和企业自身的努力。

环境保护部门需要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对超标排污的企业进行严格处罚;企业则需要提高环保意识,加强科研和技术创新,采取先进的减排技术和措施。

四、国家标准的完善针对现有标准的不足之处,国家标准还需要不断完善。

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是指用来评估和衡量城市环境卫生状况的一系列标准和指标。

它对城市环境中的各项卫生要求进行了明确和规范,以此来指导城市环境的管理和改善工作。

以下是一些与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相关的参考内容。

1. 城市绿地和公园建设标准:城市绿地和公园是城市环境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主要包括绿地面积比例、植被种植及养护标准、绿地设施配套等。

建设部要求城市每千人应当拥有一定面积的绿地用于休闲和健身,以保障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

2. 垃圾处理标准:垃圾处理是城市环境卫生的重要内容。

建设部要求城市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和垃圾处理设施,确保垃圾分类准确、垃圾收集及时、垃圾处理科学。

此外,建设部还规定了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标准,包括垃圾填埋场的建设标准、垃圾焚烧设施的排放标准等。

3. 城市道路清洁标准:城市道路的清洁状况直接关系到城市环境卫生的整体水平。

建设部要求对城市道路进行定期清洁,并规定了道路清洁的频次、清洁方式和清洁设备的使用标准。

此外,建设部还要求城市道路上的垃圾箱设置和管理,确保方便居民和过路人投放垃圾。

4. 空气质量标准:空气质量是城市环境卫生的重要指标之一。

建设部要求城市定期监测和评估城市空气质量,并制定了一系列空气质量标准和指标用于评估和衡量空气质量状况。

同时,建设部还规定了城市在空气质量达标前后应采取的措施和限制。

5. 水环境质量标准:城市水环境是城市环境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设部要求对城市水环境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城市水环境的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

此外,建设部还规定了城市水环境的保护和治理措施,包括水体净化、河道清淤等。

6. 声环境质量标准:城市声环境是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方面。

建设部要求对城市声环境进行监测和评估,并制定了一系列声环境质量标准和指标。

建设部要求城市居民区、商业区和工业区等区域内的噪声水平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并对城市中噪声超过标准的区域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20.01.16
•【文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0年第46号
•【施行日期】2020.08.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定额
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2020年第46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
准》的公告
现批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50325-2020,自2020年8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1.1、3.1.2、3.6.1、
4.1.1、4.2.4、4.2.5、4.2.6、4.3.1、4.3.6、
5.2.1、5.2.3、5.2.5、5.2.6、
5.3.3、5.3.6、
6.0.4、6.0.14、6.0.2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同时废止。

本标准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0年1月16日
附件:《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04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04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04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044]1. 引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044]是根据环境保护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保护国家环境资源,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存环境。

本文档是对该标准的详细解读和说明,包括标准的背景、应用范围、主要内容等相关内容。

2. 标准背景中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面临着严重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044]应运而生。

该标准将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基本国策,旨在促进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标准的制定旨在通过严格的环境保护要求,引导企业和个人改进生产与生活方式,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3. 应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044]适用于以下范围:各类工业企业和生产单位;运输、储存、处置等与工业生产相关的环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家庭和个人的生活行为。

4. 主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044]主要包含以下内容:4.1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该标准规定了大气环境中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标准、排放控制要求等内容。

通过限制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并对排放行为进行监测和管理,旨在改善空气质量,减少雾霾天气等环境问题。

4.2 水环境质量标准该标准规定了水体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标准、水质监测要求等内容。

通过对水污染的控制和排放的限制,保障水体的水质安全,维护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4.3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该标准规定了土壤中各类污染物的浓度限值、土壤监测要求等内容。

通过对土壤污染的预防和治理,保障土壤资源的健康和安全,为农业生产和生态系统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

4.4 噪声环境质量标准该标准规定了各类区域、场所和设施的噪声限值、噪声监测要求等内容。

通过对噪声污染的控制和管理,保护人们的听觉健康,提高居住环境的舒适度。

4.5 废物处置标准该标准规定了废物的分类、储存、处置等要求。

通过对废物的合理处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资源的浪费,促进废物资源化和循环利用。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试行)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试行)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部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 37-87(试行)主编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试行日期:1987年10月1日关于批准发布《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为部标准的通知(87)城设字第178号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主编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经审查同意批准为部标准,编号为JGJ 37—87,自一九八七年十月一日起试行。

试行中如有问题和意见,请函告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以便解释和供今后修订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一九八七年三月二十五日第一章总则第1.0.1条目的为保证建筑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特制定本通则作为各类民用建筑设计必须遵守的共同规则。

第1.0.2条适用范围本通则适用于全国城市各类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

注: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城市规划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所称城市,是指国家行政区域划分设立的直辖市、市、镇(建制的镇)及未设镇的县城。

第1.0.3条与其它规范的关系民用建筑设计除执行本通则外,尚应执行国家或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1.0.4条建筑耐久年限以主体结构确定的建筑耐久年限分下列四级:一级耐久年限100年以上适用于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

二级耐久年限50~100年适用于一般性建筑。

三级耐久年限25~50年适用于次要的建筑。

四级耐久年限15年以下适用于临时性建筑。

第1.0.5条民用建筑高度与层数的划分一、住宅建筑按层数划分为:1~3层为低层;4~6层为多层;7~9层为中高层;10层以上为高层。

二、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总高度超过24m者为高层(不包括高度超过24m的单层主体建筑)。

三、建筑物高度超过100m时,不论住宅或公共建筑均为超高层。

第1.0.6条建筑热工设计建筑物热工设计应与地区气候相适应,按《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程》规定,全国划分为下列四个地区:严寒地区(Ⅰ区):累年最冷月平均温度≤-10℃的地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城 市 测 量 规 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城 市 测 量 规 范

第1.0.9条 在已测有国家三角点和水准点的测区内进行城市测量时,城市控制网宜和国家网进行联结,联结时应对拟利用的国家网点的精度进行具体分析。
国家三角网经分析,其精度能满足城市测量要求时,应直接利用加密或进行必要的改算后加密;若精度不能满足城市测量要求时,也应充分利用其点位的标石及标架,并可选用一个国家网点的座标及一条边的方位角作为城市控制网的起算数据。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2.1.1条 一般城市平面控制网的布设,应遵循从整体到局部、分级布网、逐级控制的原则。首级网应一次全面布设,加密网视城市建设的主次缓急,可分批分期局部布设。具备条件的城市,亦可布设全面网或越级布网。
第2.1.2条 建立城市平面控制网可采用三角测量、三边测量和导线测量等方法。特殊工程控制网宜采用边角网。
比 例 尺
用 途
1:10000
城市规划设计(城市总体规划、厂址选择、区域位置、方案比较)等
1:5000
1:2000
城市详细规划和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等
1:1000
第3.1.2条 在大城市或有地面沉降的城市应建立基岩水准标石作为地方水准原点,并应与国家水准点联测。一般城市可选择一个较为稳固并便于长期保存的国家水准点作为城市水准网的起算点。
第3.1.3条 城市高程控制网的布设,首级网应布设成闭合环线,加密网可布设附合路线、结点网和闭合环。只有在山区等特殊情况下,才允许布设水准支线。
(2.1.4-2)
第三章 城市高程控制测量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3.1.1条 城市高程控制测量分为水准测量和三角高程测量。水准测量的等级分为二、三、四等,是城市大比例尺测图、城市工程测量和城市地面沉隆观测的基本控制。三角高程测量主要用于山地的高程控制和平面控制网点的高程测定。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根据仪器精度和经过技术设计能满足城市高程控制网的基本精度者,可级水准网的国家水准点作为高级控制时,可选择一个较为稳固的国家水准点作为城市水准网的起算点,同时应充分利用测区内的水准点标石。与国家水准点联结时,其联测精度不应低于城市首级水准网的观测精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是中国国家环保局制定和发布的一系列标准,用于规范和指导环境保护工作。

这些标准涵盖了大气、水、土壤、噪音、固体废物等多个环境领域,对于保护中国的生态环境、改善人民生活质量至关重要。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具有以下重要意义:1. 规范环境保护行为:标准在环境保护实践中起到统一、规范的作用,明确了企业、政府和个人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职责和标准,指导各方开展环境保护工作。

2. 保护生态环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制定目标是保护生态环境,预防和控制污染物的释放和排放,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维护生态系统的稳定。

3. 改善人民生活质量: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实施将减少大气、水、土壤和噪音等污染对人民健康的危害,创造清洁、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类别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按照不同的环境要素和领域,可以分为以下几个类别:大气环境标准大气环境质量标准:规定大气中常见污染物的浓度限值,以及空气质量评价和监测方法。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工业、交通、能源等行业固定污染源和移动污染源的排放限值,控制大气污染源的排放。

水环境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规定地表水水质的质量类别和相应的水质指标。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规定地下水中各种污染物的浓度限值,保护地下水资源。

土壤环境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规定土壤中各类污染物的浓度限值,保护土壤质量,减少土壤污染对生态环境和人民健康的影响。

噪声环境标准城市居民区噪声环境标准:规定城市居民区域内的环境噪音限值,确保人们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安静、舒适。

工业企业区域噪声环境标准:针对工业企业区域内的噪声排放进行限制,保护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

固体废物环境标准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规定固体废物的分类、处理和处置方法,确保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控制在安全范围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是专业术语,即政府对产品、服务等的环境性能作出的基本要求,在产品标准方面在中国由环保部主要以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的方式开展,又称之为中国环境标志认证或十环认证。

简介1993年,中国开始开展环境标志计划(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的生态标签运动),经过十五年的摸索成长,中国已由最初的7项环境标志技术要求发展到今天的七十余项环境标准(截至到2009年9月),标准种类涵盖了人们日常生活和工作最多接触的各类产品和工程服务(见附表),作为环境标志的技术内核的产品技术要求也于2009年正式更名为中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同时,从2008年开始,中国政府正式将环境标志与政府采购全面结合,财政部和原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发文明确了今后政府采购的产品必须优先采购获得中国环境标志的产品,标志着中国的绿色采购机制正式实施。

这一段历史,是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的艰辛与喜悦过程中的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笔,是中国政府和社会各界不遗余力地为创造和谐社会所作的努力的真实见证。

清单目录在72项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中,已经纳入政府采购清单目录的有21项,分别为:1、轻型汽车。

2、复印机。

3、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

4、微型计算机、显示器。

5、水性涂料。

6、人造木质板材。

7、木地板。

8、家具。

9、彩色电视机。

10、轻质墙体板材。

11、塑料门窗。

12、白乳胶。

13、建筑用塑料管材。

14、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木器涂料。

15、建筑陶瓷。

16、卫生陶瓷。

17、太阳能集热器。

18、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19、水嘴。

20、复印纸。

21、再生鼓粉盒。

以上产品,将在政府采购工作中,极大地体现环境友好型产品的优质特性,成为引导行业先进技术理念的排头兵,为政府和群众提供更良好的服务。

产品技术技术要求一以下为现行有效的92类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目录序号技术要求名称范围1家用制冷器具500L以下电机驱动压缩式家用电冰箱2无铅车用汽油点燃式内燃机的燃料3再生纸制品以废纸生产的再生纸和装饰及建筑材料4无汞镉铅充电电池各类充电电池5无汞干电池各类干电池6防虫蛀毛纺织品防虫蛀类毛纺织品7包装制品替代不易降解的塑料膜类、袋类包装制品和纸塑复合包装制品8软饮料类不含乙醇的饮料制品9节能荧光灯自镇流荧光灯、单端荧光灯、半灯具10节能低汞型双端荧光灯管双端荧光灯管11节能电子镇流器独立式电子镇流器12儿童玩具为14岁以下儿童设计或明显为他们使用的玩具13低噪音洗衣机额定洗涤容量在8kg(含)以下的洗衣机(包括脱水机)14节能、低噪音房间空气调节器采用全封闭压缩机,制冷量在14000W以下,以创造室内舒适环境为目的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房间空气调节器15节能、低排放燃气灶具使用城市燃气的灶具、烤箱、烤箱灶和燃气饭锅16陶瓷、微晶玻璃和玻璃餐具制品与饮用水、饮料或食物接触的陶瓷、微晶玻璃和玻璃餐具制品17无氟氯化碳工商用制冷设备除家用制冷设备和车、船用制冷设备外的各类制冷设备18家用微波炉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家用微波炉19无石棉建筑制品各种用其他纤维替代石棉纤维的建筑制品(瓦、管和保温材料)20替代卤代烷灭火器ABC干粉灭火器、AFFF水成膜泡沫液、CO2灭火器、水系灭火器、惰性气体、HFC、HCFC等灭火剂制造的灭火器21磷石膏建材产品以磷石膏为主要原材料生产的各类石膏建材产品(板除外)22生态纺织品各类纺织品和各阶段产品如纤维、纱线、辅料等,不含地毯23非铝质压力炊具以铁和不锈钢为主体材质制成的各类压力炊具24安全性防虫蛀剂以樟脑或拟除虫菊酯为原料生产的衣物、书籍类防虫蛀剂产品25低辐射彩色电视机接受彩色广播电视信号的电视接收机26磁电式防垢水处理器应用磁、电原理进行水处理。

城市容貌标准

城市容貌标准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生 园林绿化 绿化 美化应列入城市规划 并和新建 改建 扩建的工程项目同步建设和竣工验收 城市绿化以绿为主 以美取胜 各类绿地 应保持美观 整洁 城市行道树应排列整齐 不能缺株断线 枝干不得影响机动车通行 要枝叶繁茂 不得有
死树枯枝 造型植物 攀缘植物和绿篱 应保持造型美观 绿地中造型花篮 彩色组字等 保持完整
绚丽 鲜明 城市应搞好庭院 阳台绿化和垂直绿化 古树 名木和各种珍贵树种 应重点保护 设置保护标志 城市雕塑应保持艺术的完美 寓教育于艺术之中 河流两岸 水面周围 应用树木环绕
广告标志 读报拦 画廊 招贴栏 户外广告 霓虹灯等 位置设置应适当 布置形式应与街景协调 并
保持完好 整齐 美观 商业橱窗陈设应讲究艺术性 思想性 结合季节 节日变化和新产品宣传 力求做到有时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部标准
城市容貌标准
建标
发布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发布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部标准
城市容貌标准
引言
为了建设清洁 优美 文明的现代化城市 加强城市容貌的管理 特颁布本 标准 本 标准 适用于全国设市城市 县镇可参照执行 各地可根据本标准结合具体情况制订 实施细则 城市的道路 建筑物 公共设施 园林绿地 环境卫生 广告设置 各种标志 贸易市场 公 共场所等的有关城市容貌 均属本 标准 管辖范围
附加说明 本 标准 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城市建设管理局提出 由天津市市容管理委员会主编 北 京 广州 西安等市环卫局参加编制工作 张标 周文在起草 本 标准 为首次发布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全国建筑标准设计管理办法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全国建筑标准设计管理办法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全国建筑标准设计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83.04.30•【文号】[83]城设字第243号•【施行日期】1983.04.30•【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全国建筑标准设计管理办法(1983年4月30日)((83)城设字第243号)为了加强建筑标准设计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建筑标准设计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建筑标准设计是建筑标准化的组成部分,是加速建筑业发展的重要前提。

它对缩短设计的建设周期,提高设计和工程质量,节约建材和能耗,提高工程综合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都有重要作用。

第二条建筑标准设计属于建筑产品标准化的范畴。

这种标准产品的设计,是从建筑使用功能的要求出发,对不同自然资源、施工水平与产品结构,进行统一考虑和综合处理,使使用、设计、施工等方面均得到好的经济效益,从而形成标准化、通用化、系列化的建筑标准产品的技术文件。

第三条建筑构配件(包括建筑、结构和建筑设备)、建筑物、构筑物、公用设施以及单项工程项目等的设计,凡是通用性强而又具备条件的,都应编制建筑标准设计,并应按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上述各种建筑标准设计均应彼此配合,特别是成套的民用建筑标准设计,应建立在统一模数协调、统一接缝做法和配套的标准构配件的基础上,满足建筑多样化的需要。

第四条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技术和自然条件差别较大,应大力发展地方通用的建筑标准设计。

全国通用的建筑标准设计重点应放在具有普遍意义、技术难度较大而又必须在全国统一的项目上,以及属于指导性的技术文件。

各类建筑标准设计,要相互协调,并都应以高质量作为生存和发展的条件。

第五条各级建筑标准设计管理机构在贯彻本办法时,应采取指令性的统一计划与按经济规律办事相结合的原则,做到管而不死,活而不乱,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JGJ 37-87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JGJ 37-87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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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墙身、地下室、变形缝 第七节厕所、盥洗室、浴室 第八节管道井、设备层 第九节烟道、通风道、垃圾管道 第五章室内环境要求 第一节采光、通风 第二节保温、防热 第三节隔声 附录一本通则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目的 为保证建筑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特制定本通则作为各类民用建筑设计必须遵 守的共同规则。 第1·0·2条适用范围 本通则适用于全国城市各类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 注: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城市规划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所称城市,是指国家行政区域划 分设立的直辖市、市、镇(建制的镇)及未设镇的县城。 第1·0·3条与其它规范的关系 民用建筑设计除执行本通则外,尚应执行国家或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1·0·4条建筑耐久年限 以主体结构确定的建筑耐久年限分下列四级: 一级耐久年限100以上适用于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 二级耐久年限50~100年适用于一般性建筑。 三级耐久年限25~50年适用于次要的建筑。 四级耐久年限15年以下适用于临时性建筑。 第1·0·5条民用建筑高度与层数的划分 一、住宅建筑按层数划分为:1~3层为低层;4~6层为多层;7~9层为中高层;10 层以上为高层。 二、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总高度超过24m者为高层(不包括高度超过24m的单层主体 建筑)。 三、建筑物高度超过100m时,不论住宅或公共建筑均为超高层。 第1·0·6条建筑热工设计 建筑物热工设计应与地区气候相适应,按《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程》规定,全国划分为下列 四个地区: 严寒地区(Ⅰ区):累年最冷月平均温度≤-10℃的地区。 寒冷地区(Ⅱ区):累年最冷月平均温度>-10℃、≤0℃的地区。 温暖地区(Ⅲ区):累年最冷月平均温度>0℃,最热月平均温度<+28℃的地区。 炎热地区(Ⅳ区):累年最热月平均温度≥+28℃的地区。 第1·0·7条设计基本原则 建筑设计除应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外,尚应执行下列基本原则: 一、当地城市规划部门制定的城市规划实施条例; 二、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和目的,综合讲求建筑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标准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41—87(试行)主编单位:吉林省建筑设计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试行日期:1988年6月1日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文化馆建筑设计质量,使文化馆建筑符合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文化馆建筑设计。

群众艺术馆、文化站等可参照执行。

第1.0.3条文化馆的建筑设计,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文化需求和民族文化传统等因素,在满足当前适用需要的基础上,适当考虑留有发展余地。

第1.0.4条文化馆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第2.0.1条新建文化馆宜有独立的建筑基地,并应符合文化事业和城市规划的布点要求。

第2.0.2条文化馆基地的选址应满足下列要求:一、位置适中、交通便利、便于群众活动的地段;二、环境优美、远离污染源。

第2.0.3条文化馆的总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功能分区明确,合理组织人流和车辆交通路线,对喧闹与安静的用房应有合理的分区与适当的分隔;二、基地按使用需要,至少应设两个出入口。

当主要出入口紧临主要交通干道时,应按规划部门要求留出缓冲距离;三、在基地内应设置自行车和机动车停放场地,并考虑设置画廊、橱窗等宣传设施。

第2.0.4条文化馆庭院的设计,应结合地形、地貌及建筑功能分区的需要,布置室外休息活动场地、绿化、建筑小品等,创造优美的空间环境。

第2.0.5条当文化馆基地距医院、住宅及托幼等建筑较近时,馆内噪声较大的观演厅、排练室、游艺室等,应布置在离开上述建筑一定距离的适当位置,并采取必要的防止干扰措施。

第2.0.6条文化馆建筑覆盖率、建筑容积率,应符合当地规划部门制订的规定。

第三章建筑设计第一节一般规定第3.1.1条文化馆一般应由群众活动部分、学习辅导部分、专业工作部分及行政管理部分组成。

我国环境保护标准

我国环境保护标准

社会认知不足
公众对环境保护标准的认知程度有限,缺乏 足够的环保意识。
环境保护标准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参与国际标准制定
我国积极参与国际环境保护标准的制定,争取话 语权。
经验交流
与其他国家开展环境保护标准的经验交流,共同 提升全球环境质量。
ABCD
技术引进与输出
引进国外先进的环境保护标准制定技术,同时向 国际社会输出我国的环境保护标准。
固体废物控制标准
固体废物分类标准
根据废物的来源、性质和危害程度,将固体废物分为不 同的类别,并规定了各类废物的处理和处置要求。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规定了危险废物的鉴别程序和指标,以区分危险废物和 其他类型的废物,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处理和处置。
04
我国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与监 督
环境保护标准的宣传与培训
跨国合作项目
参与跨国环境保护合作项目,共同应对全球环境 问题。
未来我国环境保护标准的发展方向
01
强化顶层设计
完善环境保护标准的顶层设计,提 高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提升国际竞争力
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提升我国 环境保护标准的国际竞争力。
03
02
加强技术创新
鼓励环保技术创新,将最新的科技 成果纳入环境保护标准。
作性,更好地服务战与对 策
环境保护标准的实施难点与问题
标准制定难度大
我国环境状况复杂,制定统一、有效的环境 保护标准难度较大。
执行力度不够
由于监管不力、地方保护主义等原因,部分 地区的环境保护标准执行力度不足。
技术更新快
环境保护领域技术发展迅速,标准制定难以 跟上技术进步的步伐。
土壤环境质量分级标准
根据土壤用途和保护目标,将土壤环境质量分为不同的等级,并规定了各级的质量要求 。

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1. 前言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是指导城市环境卫生建设的重要依据,其内容涵盖了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各个方面,包括空气质量、水质量、土壤质量、噪声污染、固体废物处理等。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两个方面对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进行全面评估,以便读者更深入地理解这一重要标准。

2. 空气质量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对空气质量的要求非常严格,主要包括对颗粒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臭氧等多种污染物的监测和控制。

我个人认为,空气质量是城市环境卫生的重要指标之一,良好的空气质量可以有效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减少呼吸道相关疾病的发生。

3. 水质量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对水质量的要求也非常严格,包括对饮用水、工业排放水、生活污水等多种水质的监测和控制。

水是生命之源,保障城市的水质安全对居民的健康至关重要。

4. 土壤质量城市的土壤质量直接关系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对土壤污染物的种类和含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从源头上控制土壤污染的发生。

5. 固体废物处理城市固体废物的处理与环境卫生密切相关。

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对生活垃圾、工业废料、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理和利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促进了城市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利用和减量化处理。

总结与回顾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综合考虑了空气质量、水质量、土壤质量、固体废物处理等多个方面,对城市环境卫生的管理提出了全面而严格的要求,从而促进了城市环境卫生的改善和提升。

这一标准的实施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共同努力,才能真正达到预期的效果。

个人观点和理解我认为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是指导城市环境建设和管理的重要文件,其制定和实施对于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在未来的城市发展中,我们需要更加注重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为子孙后代留下一个清洁、美丽的家园。

结语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的实施对于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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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部标准
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
CJJ 14—87
主编单位:北京市环境卫生科学研究所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实施日期:1988年6月1日
通知
(87)城标字第635号
根据(84)城科字第153号文的要求,由北京市环境卫生科学研究所负责编制的《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经我部审查,现批准为部标准,编号CJJ 14—87,自1988年6月1日起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和意见,请函告本标准管理单位北京市环境卫生科学研究所。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1987年12月2日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公共厕所的建设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纳入详细规划,使公共厕所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符合市容环境卫生要求,更好地为城市居民和流动人口服务,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公共厕所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县、镇独立工矿区公共厕所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亦可参照执行。

第1.0.3条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公共厕所的单位,应负责贯彻执行本标准的各项规定。

第1.0.4条各级环境卫生部门应对公共厕所的设计和建设进行监督指导。

第二章公共厕所的规划
第2.0.1条公共厕所是城市公共建筑的一部分,是为居民和行人提供服务的不可缺少的环境卫生设施,在制订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区的详细规划时,城市规划部门应将公共厕所的建设同时列入规划。

第2.0.2条城市中下列范围应设置公共厕所:
1、广场和主要交通干路两侧;
2、车站、码头、展览馆等公共建筑附近;
3、风景名胜古迹游览区、公园、市场、大型停车场、体育场(馆)附近及其它公共场所;
4、新建住宅区及老居民区。

第2.0.3条公共厕所的相间距离或服务范围:主要繁华街道公共厕所之间的距离宜为300~500m,流动人口高度密集的街道宜小于300m,一般街道公厕之间的距离约750~1000m为宜;居民区的公共厕所服务范围:未改造的老居民区为100~150m,新建居民区为300~500m(宜建在本区商业网点附近)。

第2.0.4条公共厕所建筑面积规划指标:
1、新住宅区内公共厕所:千人建筑面积指标为6~10m2;
2、车站(含站前广场)、码头、体育场(馆)等场所的公共厕所:千人(按一昼夜最高聚集人数计)建筑面积指标为15~25m2;
3、居民稠密区(主要指旧城未改造区内)公共厕所;千人建筑面积指标为20~30m2;
4、街道公共厕所千人(按一昼夜流动人口计)建筑面积指标为5~10m2。

第2.0.5条公厕的用地范围:距公厕外墙皮3m以内空地为公共厕所用地范围,如确因条件限制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亦可靠近其它房屋修建。

第2.0.6条在有条件的地区应逐步发展附属式公共厕所,并应设置直接通至室外的单独出入口和管理间。

第2.0.7条公共厕所的建筑标准:根据其位置的重要程度可分为三类,见表1。

涉外单位可高于一类标准。

旱厕可参照三类厕所标准执行。

如属急需,并近期有建设规划者,可酌情修建临时性厕所。

第2.0.8条选择公厕修建位置要明显、易找、便于粪便排入城市排水系统或便于机械抽运。

第2.0.9条厕所内面积概算指标:厕所每一蹲位(包括大便蹲(坐)位、小便站位、走道宽度以及其它设备等)建筑面积概算指标为4~9m2。

(一类厕所7~9m2,二类厕所为5~7m2,三类厕所为4~6m2)。

第三章公共厕所的设计
第一节设计原则
第3.1.1条公共厕所的设计原则是适用、卫生、经济;在便于排运粪便的前提下,适当注意美观。

第二节设计基本规定
第3.2.1条根据使用情况的不同,男、女蹲(坐)位设置比例以1∶1或3∶2为宜。

第3.2.2条公共厕所室内净高以3.5~4.0m为宜(设天窗时可适当降低)。

室内地坪标高应高于室外地坪0.15m以上。

化粪池建在室内地下的,地坪标高则要以化粪池排水口而定,排水管坡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保证化粪池污水顺利排出。

第3.2.3条公共厕所的建筑通风、采光面积与地面面积比应不小于1∶8,如外墙侧窗采光面积不能满足要求时可增设天窗,南方可增设地窗。

第3.2.4条每个大便蹲位尺寸为1.00~1.20m×0.85m~1.20m,每个小便站位尺寸(含小便池)为0.70m(深)×0.65m(宽)。

独立小便器间距为0.80m。

第3.2.5条厕内单排蹲位外开门走道宽度以1.30m为宜;双排蹲位外开门走道宽度以1.50m为宜。

蹲位无门走道宽度以1.20~1.50m为宜。

第3.2.6条各类公共厕所蹲位不应暴露于厕所外视线内,蹲位之间应有隔板,隔板高度自台面算起,应不低于0.9m。

第3.2.7条通槽式水冲厕所槽深不得小于0.40m,槽底宽不得小于0.15m,上宽为0.20~0.25m。

第3.2.8条一、二类公共厕所的男、女厕应最少各设一个洗手盆,蹲(坐)位数超过10个以上,可酌情增加。

公共厕所内每个蹲位应设置坚固、耐腐蚀挂物钩。

第3.2.9条单层公共厕所窗台距室内地坪最小高度为1.80m;双层公厕窗台距楼地面最小高度为1.50m。

第3.2.10条男、女厕大便蹲(坐)位分别超过20时,宜设双出入口。

第3.2.11条厕所管理间面积为5~12m2,工具间面积为1~2m2。

第3.2.12条通槽式公共厕所以男、女厕分槽冲洗为宜。

如合用冲水槽时,必须由男厕向女厕方向冲洗。

第3.2.13条男厕所小便器(池)与大便器(槽)分室设置为好。

建二层以上公共厕所时,男小便间应设在底层。

第3.2.14条公共厕所的进出口处,必须设有明显标志,标志包括中文(一类厕所可加英文)和图像。

第3.2.15条公厕应考虑防蝇、防蚊设施。

第3.2.16条厕所四周应植树种花以美化环境。

第3.2.17条公厕设计应尽量采用高效、节水型的卫生设备。

第三节公共厕所构造基本要求
第3.3.1条为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源,并便于洗刷厕所,地面、蹲台、小便池及墙裙,均须采用不透水材料做成。

地面应有适当坡度(0.01~0.015),并安设水沟或地漏,以排除洗刷废水。

第3.3.2条厕所换气量:每个大便蹲(坐)位不得少于40m3/h,小便位也不得少于20m3/h,旱式厕所应根据其排气情况适当增加其换气量。

第3.3.3条厕所通风要优先考虑自然通风。

换气量不足时,应增设机械通风。

设计时应着重考虑以下措施:
1、建筑朝向的选择:尽量使厕所纵轴垂直于夏季主导风向,同时要综合考虑防止太阳辐射以及夏季暴雨的袭击等;
2、增大门窗开启角度,改善厕内的通风效果,见图1。

3、加大挑檐宽度导风入室,见图2;
4、开设天窗时应在天窗外侧加设挡风板,以保证通风效果,挡风板的加设方法如图3和图4。

5、增设引气排风道。

第3.3.4条寒冷地区厕所应采取保温防寒措施。

第3.3.5条对外围传热异常部位和构件应采取保温措施。

1、窗的保温:应在满足采光通风等要求下,尽可能减少窗口面积,并改善窗的保温性能。

在寒冷地区可采用双层窗甚至三层窗。

2、冷桥部位保温:围护结构中,应在冷桥构件外侧附加保温材料。

第3.3.6条公共厕所卫生器具数量的确定,见表3。

第3.3.7条设计化粪池(贮粪池)应采用不透水材料做成,池盖必须坚固(特别是可能行车的位置)、严密合缝,检查井、吸粪口等要高出地面,以防雨水倾入,井盖应为圆形,以保安全。

化粪池(贮粪池)的位置应靠近道路以便清洁车抽吸。

第3.3.8条化粪池容积可按表4和给水排水国家标准图集S213、S214选用。

第3.3.9条粪便不能通入排水系统的公共厕所,应设贮粪池。

第3.3.10条旱式厕所和粪便不能通入排水系统的水冲厕所贮粪池容积计算:
第3.3.11条不能修建和厕所用量相当的化粪池时,可因地制宜修建不同形状和容积的截粪井(见附录一),不要求污泥腐化,根据使用情况随时进行清运。

第3.3.12条化粪池或贮粪池宜设置在公共厕所背面或人们不经常停留、活动之处,并应考虑清运粪便方便,化粪池距离地下取水构筑物不得小于30m,化粪池壁距其它建筑物外墙不宜小于5m,如受条件限制时,可酌情减少,但不得影响建筑物基础。

第3.3.13条公共厕所粪便排出口必须设置直径为150~300mm的耐腐蚀材料存水弯,以防下水道恶臭气进入厕内。

第3.3.14条凡排水管道为雨污分流制系统的地区,可将公共厕所粪水直接排入污水管道。

第3.3.15条旱式厕所应在粪便入口两侧设置倒阶梯形防蛆沿(见附录二)。

第3.3.16条通风孔及排水沟等通至厕外的开口处,需加设铁篦防鼠。

第3.3.17条附属式厕所必须是水冲厕所。

设计时如自然采光和通风不能满足照度和排气要求,应考虑人工照明和机械通风。

附录八本标准用词说明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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