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省级交通公路信息资源整合与服务工程

广东省省级交通公路信息资源整合与服务工程
广东省省级交通公路信息资源整合与服务工程

广东省省级交通公路信息资源整合与服务工程工作简报

第一期

广东省省级交通公路信息示范工程推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01月02日

广东省省级交通公路信息示范工程推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在厅召开

2007年12月25日上午,省交通厅王富民总工程师在厅主持召开了广东省“省级交通公路信息示范工程推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省交通档案信息中心就该项目工程《实施方案》所作介绍和演示,厅科技教育处就该项工程实施任务的组织机构、任务分工、工作制度等作了说明。参会人员对《广东省交通厅交通公路信息资源整合与服务工程实施方案》进行了讨论和研究;明确下一步的具体工作,最后王富民总工程师在会上提出了要求:

一、广东省交通厅交通公路信息示范推广工程作为交通部的第一批承担单位,该工程工可与初步设计方案已获交通部批复,建设

工期短,任务重,需要各有关单位大力协助支持。

二、推广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硬件资源的整合、交通虚拟专网的建设、动态交通数据的采集、公路交通数据中心的建立、路网综合运行分析系统的开发、公众出行交通信息服务系统的升级以及通过对已有系统的整合,建立网上行政许可审批系统、交通综合执法系统和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等7项内容。

三、会议明确各个单位的职责与分工。要求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加强协调、认真工作,按时完成示范工程推广工程所确定的各项任务。

四、对于项目进展情况,将编写成工作简报,提交厅领导和各成员单位。

参会人员:省交通厅王富民、陈永树、蒋炽军、李海南、韦绍文、叶万欢、徐元穗、郑晓峰、谭正浩、林陆荣、莫乐群,省交通综合执法局黄展,省公路局李光宏、靳迎,省交通档案信息中心巫建文、郑治勇,广州市交委张孜,省交通集团公司曾洪岸,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罗锦兴、刘英,省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张继,省公路建设公司陈佩林。

发:各市交通局(委),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省交通集团及所属有关单位

送:交通部,厅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共印80份)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节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节能管理专项资金管理 【发文字号】粤财工[2014]362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09.19 【实施日期】2014.09.19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修订《广东省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15)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 理办法》的通知 (粤财工〔2014〕362号) 各地级市以上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局,顺德区财税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 为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3】125号)的有关规定,省财政厅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制定了《广东省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向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反映。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9月19日 广东省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3〕125号)等规定,结合我省节能降耗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广东省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推进全省节能降耗的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涉及多个业务管理部门,按《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联席审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联席审核。专项资金牵头主管部门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以下称为牵头部门),参与管理部门包括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称为参与部门)。

广东省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说明

广东省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说明 1.工程量清单说明 1.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计量支付规则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计量支付规则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本工程量清单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者,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第15.4款的规定,由监理人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 1.4本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计量支付规则”的相应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子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计量支付规则”相应章节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各章内子目号、子目名称、单位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有所调整、补充和修改,编号的基本规则如下: (1)子目号全部使用数字,子目名称所对应的子目号具有唯一性; (2)子目在不同章、节之间调整的,按照调整后所属的章、节重新编排;补充同一级子目的,接续原同级子目号依次增加;补充下一级子目的,自阿拉伯数字“1”始开始依次增加。 (3)补充下一级子目的,首先按结构类型、部位、厚度等划分子目,在已按结构类型、部位、厚度等确定的子目下再补充下一级子目的,则按混凝土(或钢筋、浆砌体等)标号、直径、型号、规格、种类等划分。 (4)名称中具有数字的子目应自上至下由小到大编排。 (5)清单子目名称中列“××以内”的含其本身,列“××…××”范围的含其上限值。 具体划分可参考工程量清单标准格式中“备注栏”中的说明。 1.5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子目标价前,应参阅“计量支付规则”的有关内容。 1.6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1.7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廷。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 2.投标报价说明 2.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2.3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令完成工

高速公路出行信息服务系统

高速公路出行信息服务系统 随着我国高速公路的快速发展,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已初步形成,长期以来交通运输对国民经济的瓶颈制约得到了进一步缓解。而从全国高速公路发展情况来看,高速公路的公共管理正在经历着从建设到管理过程的转变。从公路建设量的扩张逐渐转到公共管理本身上来,逐渐与消费者利益需求相符合,这恰恰也是公路本身的公共属性决定的。如何使交通信息技术更多地给老百姓以便利,在更大范围提供服务,已成为交通信息化的热点,在当前高速公路建设高潮日渐消退的形势下,如何加强高速公路管理、尤其是提升高速公路公共服务能力就显得越来越重要,也是摆在高速公路管理部门面前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在2007年全国交通工作会议上也提出了交通行业“三个服务”理念,即:交通要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李盛霖部长该次会议上还明确提出“服务是交通运输的本质属性。交通运输体系要为中国这个世界上最庞大的交运市场服好务,面向社会提供丰富多样的交通信息服务已成为交通领域的热门话题。 高速公路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就是在这个背景下提出来的。通过建立起实时、准确、高效、大范围和全方位的交通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可充分发挥现有交通基础设施潜力,提高运输效率和效益,改善交通安全以及缓解交通拥挤,提高整个路网的运输效率和通行能力;使车辆行驶通畅,降低油耗,从而减少废气排放,降低汽车运输对环境的污染;可极大地提高使用者的方便性、安全性,节约运输费用,提高经济效益。同时,这种交通出行信息服务系统还将为出行者服务提供实时、准确的资料,服务于大众出行,提高公众的出行质量。 1、国内外发展现状 西方发达国家公路信息化水平较高,对公路交通信息出行服务系统的研究较早,国外诸如美国、日本、德国、荷兰等国家都针对各自国家

公众出行交通信息服务系统解决方案

众出行交通信息服务系统解决方案 一、系统简介 广东省公众出行交通信息服务系统是广东省交通厅发布实时的交通信息和提供互动的交通信息查询服务平台。依托交通部信息资源整合与服务工程推广工程,整合出行信息资源,以公众出行服务网站、移动智能终端、短信服务平台、宣传手册、多媒体查询终端以及嵌入式可变情报板等多种信息服务手段,将出行者所需的各种交通信息进行及时、准确地发布,引导公众高效、便捷、舒适地出行,切实提高交通行业主管部门的公众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系统特色 ●发布最新实时路况信息,提供出行规划服务 系统在获得实时路况方面取得突破。通过应用智能运输系统(ITS)技术,面向省内高速公路和部分城市主干道,按照每五分钟更新的频率,动态发布最新实时路况信息,包括道路通行状况、道路突发事件、道路施工等。 系统还以提供城际“门到门”全程、无缝服务为理念,针对出行规划服务进行升级改造,力求用户只需输入出发地和目的地就可查询出合理化的自驾车行车路线或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的全程行程信息。另外,在规划路线过程中还充分考虑集成动态路况信息,让出行者可及时规避阻断和拥堵路段,方便出行。 ●依托多种服务手段,支持行前、行中、行后一条龙服务 系统将通过触摸屏多媒体信息查询终端、短信、电台、移动智能终端、宣传册、可变情报板等多种服务手段,在出行的全过程中向社会公众提供内容个性化、服务手段多样化的交通信息服务,满足社会公众对“出行前”、“出行中”、“出行后”不同阶段的需求。 出行前:出行者可登陆公众出行网站查看动态交通信息,规划出行路线。升级系统为方便用户,还特别新增“我的出行”栏目为每个注册用户提供个性化服务,在该栏目中出行者可保存和查看自己规划过的出行方案信息,还可通过短信、邮件、语音等方式订阅路况等交通信息。 出行中:升级系统通过完善短信发布平台、开发基于移动智能终端和WAP服务的出行服务子系统,目前已实现在出行途中提供交通信息服务。出行者在出行中可使用手机、移动智能终端等通过移动网络访问系统获得交通信息。考虑到行车安全,系统还结合语音合成技术,将出行途中的行车指引和动态路况、突发事件、交通流信息等以语音的形式发布给用户。 另外,系统还通过对因特网与移动网络支持的一体化,实现了为用户提供个性化、交互式服务访问。用户可在手机终端中调出行前在电脑上保存过的出行方案,也可以短信、语音播报等方式获取在电脑上已订阅过的路况等交通信息。 出行后:用户出行后可对系统提供的出行方案进行评价,系统将根据用户反馈信息不断完善。用户也可通过互动版块将出行中的信息与其他用户共同分享,从而达到人人参与、共享资源的目的。 三、系统功能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度省产业园扩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度省产业园扩能增效扶持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计划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经信园区[2016]76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6.03.29 【实施日期】2016.03.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度省产业园扩能增效扶持资金项 目计划的通知 (粤经信园区〔2016〕76号) 各有关地市及财政省直管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粤东西北地区产业园区扩能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发〔2013〕22号)、《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产业园扩能增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的通知》(粤财工〔2015〕74号)规定和有关资金评审情况,现随文下达2016年省产业园扩能增效扶持资金项目计划,资金额96500万元。具体如下: 一、经评审,下达深圳(河源)产业园等16个省产业园招商选资专题项目计划6.2亿

元(扶持依据为33个招商选资项目,详见附件2)。 二、经评审,下达东莞(韶关)产业园等9个园区共12个企业创新专题(以奖代补类)项目计划510万元(详见附件3)。 三、对由汕头、湛江、茂名、揭阳四市自建的汕头产业转移工业园、湛江产业转移工业园、茂名产业转移工业园、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等4个园区,各安排年度帮扶资金5000万元,共2亿元。 四、下达揭阳市中德金属生态城道路基础设施建设2015年贷款贴息资金1640.92万元,还本资金11155.33万元(含2016年度还本资金1亿元、2017年还本资金1155.33万元);汕头市潮阳区贵屿环境综合整治和贵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2015年贷款贴息资金余额1193.75万元(2015年度已下达贴息资金405万元)。 上述资金除企业创新专题(以奖代补类)资金和贷款还本贴息资金外,其余资金均采取股权投资支持方式,由省产业园所在地政府通过委托有资质的受托管理机构管理或直接注资方式投入园区开发公司,实行公司化运营管理。具体由当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制订股权投资方案报所在地政府审批后实施。 各地股权投资实施方案应在省财政资金下达后一个月内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备案。请各地严格按照规定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加快资金拨付,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及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相关检查及评价情况将作为以后年度资金申报的重要依据。 附件:1.2016年省级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园区扩能增效方向安排资金汇总表 2.省产业园招商选资专题项目计划表 3.省产业园企业创新专题(以奖代补类)项目计划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实施细则

广东省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实施细则 https://www.360docs.net/doc/af14085666.html,/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养护工程管理,提高公路养护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广东省公路条例》,交通部《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公路养护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工作实行“统一指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一) 省交通厅主管全省公路养护工程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规定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养护工程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 省、市、县公路管理机构,市、县地方公路管理机构,对所管辖的公路行使养护工程的具体行政管理职责。 (三) 乡道养护工程的管理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县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行业管理和技术指导。 (四) 企业或经济实体经营的收费公路,其养护工程由经营企业或经济实体根据省交通厅提出的公路服务质量指标,从收取的车辆通行费中,安排资金组织实施,省级公路管理机构或受其委托的管理机构负责监管。 第三条公路养护工程按其工程性质、复杂程度、规模大小划分为小修保养、中修、大修和改建工程,具体划分标准参见附录。 第四条公路养护工程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依法征收筹集的公路养护资金、财政拨款、车辆通行费和国务院、省政府规定的其它筹资方式。 第五条公路养护工程资金,应当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要求,专项用于公路的养护和改建。首先满足小修保养、中修、大修和预留抗灾、抢险费用的需要,再安排改建工程,任何单位不得挪用和挤占。 第六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除高速公路以外的国道、省道、县道的养护工程管理。 乡道和专用公路的养护工程管理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七条养护工程分级管理范围及职责

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双标管理质量控制及标杆工程评选细则年新完整版

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双标管理质量控制及标杆 工程评选细则年新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双标”管理 质量控制及标杆工程评选细则 (试行)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活动实施方案》、省政府《关于开展质量强省活动的意见》、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提升年行动纲要》精神,进一步深化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双标”管理(标准化管理、标杆管理),现对“双标”管理质量控制的有关要求以及标杆工程评选实施意见进行细化,使工程质量管理“比有标准、赶有目标,好则奖励、差则追责”更加明确,更具可操性,以促进我省高速公路建设质量水平持续提升。 1 实体工程质量目标及要求 高速公路建设必须严格按现行标准、规范、规定、设计文件以及本细则有关要求组织施工。本细则所列的精品工程主要质量目标,是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双标”管理的阶段性目标,其它质量指标须满足现行标准、规范以及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有关要求;各表所列检查项目的单点极限偏差是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最低要求,也是相应质量问题处理的主要依据。 路基工程 1.1.1 一般规定 1.1.1.1 路基填筑必须严格控制每层填土的厚度和压实度,填土厚度应通过试验路确定。当压实层厚超过试验路确定的压实厚度20mm时,该层填土层厚判定为不合格;当压实层厚超过试验路确定的压实厚度30mm 时,该层填土层厚压实度判定为不合格。 1.1.1.2 填筑上一层填料时,应认真处理下一层顶面不密实表层,表层的松散粉土、翻浆土、沉积淤泥等必须清除;雨后必须待已压实的填土表面晾干,重新碾压并检测压实度合格后才能填筑上一层。

广东经济和信息化委及委属单位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及委属单位 普法责任清单 工作目标工作要求责任处室(单位) 1.制定本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提供部门普法责任清单、相关工 作台帐、公告公示以及文件通知。 法规处会各处室、各委 属单位 2.坚持党委(党组)对法治宣传教育的 领导,将普法工作列为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职责,明确主管领导,保障普法工作所需经费和人员。提供相关文件通知、制度规范。 提供相关简报、图片。 法规处、人事处、机关 党办、办公室会各处 室、各委属单位 3.根据普法责任以及新法新规,制定本 单位年度普法计划方案和重点推进事项,并报普法主管部门备案。提供相关文件通知报告、制度规 范。提供相关简报、图片。 法规处会各处室、各委 属单位 4.建立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本单位每年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提供相关学法制度文件以及年度 学习计划。提供培训班、专题讲 座学法记录以及相关简报、图片 或视频。 法规处、人事处、机关 党办会各处室、各委属 单位 5.加强宪法、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 增强国家公职人员履行宪法使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提供相关制度文件。提供党章和 党内法规学习记录以及相关简 报、图片或视频。 法规处、机关党办会各 处室、各委属单位

6.建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法律咨询 制度,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相关制度文件。提供相关简 报、图片或视频。 法规处会相关处室、各 委属单位 7.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把学法用法、重大事项 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等纳入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实现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提供相关制度文件、通知。提供 相关考核记录、档案、台帐。 人事处、机关党办、纪 检监察、法规处会各处 室、各委属单位 8.把法治教育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 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在其他各类培训课程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时间不少于40课时。提供相关制度文件、通知。提供 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统计情况,培 训通知、教材,以及相关简报、 图片或视频。 人事处、法规处会各处 室、各委属单位 工作目标工作要求责任处室(单位) 9.组织本单位处级及以下国家工作人员每年参加一次学法用法考试。本部门单独组织学法用法考试的,报送相关情况。提供相关制度文件。年度学法考 试通知、试卷、成绩,以及相关 简报、图片或视频。 法规处、人事处会各处 室、各委属单位 10.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法律知识考察 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正式任职的重要参考。依照法律提供相关制度文件、通知。提供 相关考核记录、档案、台帐。 人事处、法规处会各处 室、各委属单位

道路交通信息服务 公共汽电车线路信息基础数据元(标准状态:现行)

I C S03.220.20;35.240.60 R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 B/T29110 2012 道路交通信息服务公共汽电车线路 信息基础数据元 R o a d t r a f f i c i n f o r m a t i o n s e r v i c e B a s i c d a t a e l e m e n t o f b u s l i n e i n f o r m a t i o n 2012-12-31发布2013-07-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前言 本标准按照G B/T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三 本标准由全国智能运输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 A C/T C268)提出并归口三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公共交通研究所二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二北京中交国通智能交通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卢峰二陈剑雄二齐彤岩二许辉二孙国萍二魏民二焦伟赟三

道路交通信息服务公共汽电车线路 信息基础数据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汽电车线路信息基础数据元的分类二内部标识符编码原则与编码结构二数据元属性描述和基础数据元三 本标准适用于建立公共汽电车线路信息数据库的技术属性数据以及公共汽电车线路信息的采集二处理二发布及应用服务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三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三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三 G B/T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 B/T5655 1985城市公共交通常用名词术语 G B/T7408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 G B/T18391.1 2009信息技术元数据注册系统(M D R)第1部分:框架 G B/T20606 2006智能运输系统数据字典要求 G A36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 3术语和定义 G B/T5655 1985和G B/T18391.1 200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三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 B/T5655 1985和G B/T18391.1 2009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三 3.1 公共汽电车线路b u s l i n e 公共汽电车单方向运行的通路三 3.2 数据元d a t a e l e m e n t;D E 由一组属性规定其定义二标识二表示和允许值的数据单元三 [G B/T18391.1 2009,定义3.3.8] 3.3 注册机构r e g i s t r a t i o na u t h o r i t y;R A 负责维护一个注册库的组织三 [G B/T18391.1 2009,定义3.3.32] 3.4 高峰时间p e a k t i m e 一天中,客流量最大的时段三 [G B/T5655 1985,定义4.1.47]

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指南(试行)

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指南 (试行)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二〇一〇年九月

前 言 为规范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加强进场人员、材料、设备及临建工程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我厅组织有关项目管理单位,依托在建高速公路项目,按照我省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的要求,已印发了《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规定》规定(临建设施、人员管理、材料管理分册)(粤交基〔2010〕435号)。按照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实际,结合部分在建项目的精细化施工管理经验,形成《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指南(试行)》(路基、路面、隧道、桥涵、机电、交安、附属区房建等施工技术管理标准化)。 本指南是在现行路基、路面、隧道、桥涵、机电、交安、附属区房建等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相关标准、规范基础上,总结我省几年来高速公路建设实践经验编制而成。本管理规定着重从施工工序、程序、技术交底、工艺、质量控制的角度对现行标准、规范做进一步补充完善,进一步规范化了施工技术管理,能更有效的消除工程质量通病,全面提高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在此,对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等单位表示感谢。 省交通运输厅 2010年9月

目录 1. 总 则 (1) 1.1目的和范围 (1) 1.2编制原则 (1) 2.1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及动态管理制度 (2) 2.2 关键工序的管理 (2) 2.3首件工程验收制度 (4) 2.4重要隐蔽工程管理 (4) 2.5 常见管理盲点及其工作要求 (5) 2.6 材料管理 (8) 3. 路基工程 (10) 3.1 软基处理 (10) 3.2 路堤填筑 (13) 3.3 路堑开挖 (16) 3.4 支挡防护工程 (18) 4. 路面工程 (21) 4.1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基层 (21) 4.2 透层、下封层、防水粘结层 (21) 4.3 沥青混凝土面层 (22) 4.4水泥混凝土面层 (25) 5. 桥梁工程 (28) 5.1 一般规定 (28) 5.2 桥梁基础 (36) 5.3 桥梁墩台 (40) 5.4 梁板预制及运输安装 (42) 5.5 现浇箱梁施工 (44) 5.6 挂篮悬浇施工 (45) 5.7 桥面系 (47) 5.8 涵洞 (50) 6. 隧道工程 (51) 6.1 洞口、明洞与浅埋段工程 (51) 6.2 洞身开挖 (52) 6.3 初期支护 (54) 6.4 二次衬砌 (55) 6.5仰拱和底板 (57) 6.6 监控量测 (57) 6.7超前地质预报 (57) 6.8 防水和排水 (58) 6.9 照明、临时排水、通风、防尘、防有害气体 (58) 7. 交通安全设施 (59) 7.1管理措施 (59) 7.2主要材料的质量控制 (59) 7.3施工工艺及技术措施要求 (60)

公众出行交通信息服务系统解决方案V1

公众出行交通信息服务系统 解决方案 广东融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方案大纲1市场背景 公众出行网站解决方案2 3广东融讯公司介绍 广东融讯公司优势 4 5成功案例

市场背景 随着近几年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公众出行方式日趋多样化,公众对交通出行信息的需求日益增强。如何辅助出行者迅速获取有效交通信息,提高出行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是交通部门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 早在2006年国家交通部就发布了《公路交通出行信息服务工作规定(试行)》(交公路发[2006]451号)文件,在《规定》 中明确要求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收费公路经 营管理单位应将公路交通出行信息服务工作纳入公路管理的日常业务范围,并作为年度考核评定的目标内容之一。 广东融讯运用专业的电子地图数据及强大的数据查询与检索功能,并充分整合交通信息资源,从而建设一个的信息全面、功能强大的公众出行交通信息服务平台,以求帮助交通主管部门打造“服务型政府”,满足公众交通出行的新需求。

1 市场背景 公众出行网站解决方案23广东融讯公司介绍广东融讯公司优势 45 成功案例 方案大纲

公众出行交通信息服务系统介绍 公众出行交通信息服务系统是依托管理部门整合的各类出行信息资源,通过互联网、呼叫中心、手机、交通广播、车载终端等多方平台,为出行者提供较为完善的出行信息服务。包括路况、突发事件、施工、沿途、气象、环境、票务、营运、站务、转乘、沿途、旅行等信息,让公众切身感受交通信息服务的便利。 公路信息资源 城市信息资源公众出行 交通信息 服务系统 互联网 手机 呼叫中心 交通广播 车载终端 施工养护 出行规划 沿途风景 交通气候 实时路况 交规常识 交通相关 出行者

公路水路交通信息资源目录总体框架

公路水路交通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总体框架 信息资源作为与能源、材料同等重要的战略资源,已经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的重视。公路水路交通信息资源(以下简称“交通信息资源”)是指在公路水路交通建设、生产和管理过程中产生,并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处理的有价值的、数字化的信息,具有信息量大、增长速度快、存放分散、表现形式各异、传输方式多样等特点。 经过“九五”、“十五”期间的发展,交通行业建设了大量应用系统和数据库,交通信息资源总量呈指数级增长,在服务交通行业管理、服务企业和社会公众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长期以来交通信息系统建设和资源开发利用仍然存在着重复建设、系统兼容性差、互联互通不足、信息资源共享程度低等问题,并且缺乏有效的信息资源公开共享机制,直接影响信息资源的整合开发利用,信息资源的价值未能得到充分体现。 交通信息资源目录体系通过对分散在交通行业各部门的信息资源进行有效梳理,并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进行分级分类和格式标准化,实现对交通信息资源的有序组织,为使用者提供统一的信息资源发现和定位服务。建立交通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将便于各级管理者掌握信息资源的分布状况,实现对信息资源建设的统一规划,避免重复建设,并逐步建立交通信息资源共享长效机制,推动交通信息资源整合,为交通信息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奠定基础。 为指导交通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的规划与建设,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以及交通部《关于加强交通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公路水路交通信息化“十一五”发展规划》、《交通(公路水路)信息化建设指南》等,特制定《公路水路交通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总体框架》。 一、总体目标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广东省重点行业能效对标行动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广东省重点行业能效对标行 动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能源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经信节能函[2013]436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3.02.01 【实施日期】2013.0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广东省重点行业能效对标行动方案的通知 (粤经信节能函〔2013〕436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广州、深圳市发展改革委,省有关行业协会:现将《广东省重点行业能效对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有意愿参评2013年能效对标试点行业的省行业协会,于3月20日前按方案要求将申请材料报我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2月1日

广东省重点行业能效对标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任务的意见》(粤府〔2011〕122号)和《印发广东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2〕14号)精神,推进重点行业能效对标活动,提高各行业整体能效水平,特制定此方案。 一、开展能效对标活动的重要意义 我省是能耗大省和人口大省,常规能源资源十分匮乏,全省煤炭、油页岩、油气和水能等一次常规能源储量折算成标准煤约29.45亿吨,仅占全国储量的0.4%,是国内常规能源资源最短缺的省份。虽然我省单位GDP能耗一直处于全国最低行列,但由于经济总量基数全国最大,对能源消费的需求居高不下,并且我省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尚未根本改变,能源供给压力与日俱增。 “十二五”期间,国家下达我省单

广东省公路工程施工表格(第四册)

广东省公路工程施工表格 (试行) 第四册共四册 第一册工程质量评定表第二册工程质量检验报告单及统计表第三册工程施工现场检查检测记录表第四册工程质量检验室 内试验记录表 主要编审人员:张代游罗炳华柴尔乔余峰 广东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 一九九九年十月 说明 1、本套表格适用于广东省公路交通建设用,包括试验、检测、评定及施工检查检测原始记录。 2、本分册试验表格包含目前公路工程常用的检查试验项目(室内),不包括非常规或不常用的试验。如锚具、伸缩装置、支座、桥梁荷载试验等。 3、本表格的使用范围是指该材料拟用的单项工程名称。对于委托试验,送样单位为施工单位或其他有关部门。试验单位应将本套表格相关

项目的全部记录表交付给送样单位,以备查验存档,不得只出报告结果。 4、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核报告结果,并与规范设计值比较,然后签署比如“能否使用,用在何处”并签名的等具体意见。如果是监理工程师抽检平行校核试验,在监理工程师栏注明,并附上施工单位的自检报告。 5、半刚性基层和水泥砂浆配合比强度试压报告未有专用表格,可参照相应的强度试验表格,但应注明是配合比设计。 6、试验规程编号会可能修改,试验单位必须填写现行规程的编号。 7、本表格编制得到了广东虎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广东省公路建设公司、广东省冠粤路桥有限公司、广东长大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提出了很多宝贵的书面修改意见,在此表示感谢。 8、由于时间仓促,和水平有限,难免有错漏,请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函告我站,以作修订时改进。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日 目录 试验表l 水质分析试验记录表 试验表2 水泥物理力学性能试验记录表 试验表3 塑料排水板性能试验表 试验表4 粗细骨料含泥量试验记录表 试验表5 碎石针片状含量试验记录表 试验表6 粗集料筛分试验记录表

道路交通车路协同信息服务数据对象定义

附录 A数据对象定义 A.1 交通运行信息 A.1.1 路段信息 路段信息对象的具体定义见表A.1。 表A.1 路段信息对象 A.1.2 路口信息 路口信息对象的具体定义见表A.2。 表A.2 路口信息对象 A.1.3 区域信息 区域信息对象的具体定义见表A.3。 表A.3 区域信息对象 A.1.4 路段实时路况 路段实时路况对象的具体定义见表A.4。路段实时路况对象A.4 表.

A.2 交通事件信息 交通事件对象的具体定义见表A.5。表A.5 交通事件对象 表A.6 事件类型对象 A01019 急救车辆位置 A.3 交通管控信息 A.3.1 路口交通管制 交通管制对象的具体定义见表A.7。表A.7 交通管制对象

A.3.2 路段限速 路段限速对象的具体定义见表A.8。 表A.8 路段限速定对象 A.3.3 可变车道 可变车道实时运行对象的具体定义见表A.9。表A.9 可变车道实时运行对象 A.3.4 路口信号状态 路口信号状态对象的具体定义见表A.10。 表A.10 路口信号状态对象 说明类型元素名序号. A.4 公交运营信息 A.4.1 线路配置

线路配置对象的具体定义见表A.11。 表A.11 线路配置对象 A.4.2 线路车辆 线路车辆对象的具体定义见表A.12。 表A.12 线路车辆对象 车辆实时位置A.4.3 车辆实时位置对象的具体定义见表A.13。表A.13 车辆实时位置对象 A.4.4 公交运营状态 公交运营状态对象的具体定义见表A.14。表A.14 公交运营状态对象

A.5 急救车辆运行信息 A.5.1 车辆实时信息 车辆实时信息对象的具体定义见表A.15。 表A.15 车辆实时信息对象 A.5.2 车辆优先信息 。A.16车辆优先信息对象的具体定义见表.表A.16 车辆优先信息对象 A.6 交通安全提示信息 A.6.1 交通事故多发点段 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对象的具体定义见表A.17。表A.17 交通事故多发点段信息对象 表A.18 多发事故类型

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规划

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04~2030年) 一、规划的必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至2004年底,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2520公里,占全国7.6%,居全国各省(区)的第二位。高速公路发展水平总体上处于全国领先地位。但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广东现有高速公路规模仍然偏小,尚未形成网络,不能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发展要求。高速公路网的建设和完善仍然任重而道远。 高速公路属于永久性基础设施,造价高,建设周期长,联网要求高,社会影响大,需要有科学的规划来指导建设。1989年省政府批准的《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规划方案》和1998年省计委批复的《广东省公路网规划》(1996~2020),对全省高速公路的建设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随着形势的发展,原有规划已不适应,迫切要求系统编制全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一是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对高速公路建设不断提出新的需求;二是国家于1998年实施了“扩大内需”的积极财政政策,在这一政策的推动下,高速公路的发展速度比规划预期要快,预计到2010年原规划的2020年目标将提前10年基本实现;三是交通部于2001年即着手编制《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要求我省高速公路网与之衔接。在此背景下,省交通厅于2002年初委托省交通咨询服务中心开展研究,着手编制全省高速公路网规划。 二、高速公路网的功能定位 高速公路为专供汽车分向、分车道行驶并全部控制出入的多车道公路。与普通公路相比,高速公路具有行车速度快、通行能力大、运输成本低、安全、舒适等显著的技术经济特征,决定了高速公路在路网中的功能定位和作用:高速公路是公路网中技术标准最高、通道功能最强的干线公路,是公路网的骨架。我省境内高速公路网承担的主要功能为:是构成国家高速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份,承担着省际间的客货运输,是省际间的公路大通道;是主要城市之间的高速通道,是大中城市之间交通联系的理想选择;是港口、机场、铁路运输枢纽客货集散的重要运输方式;是高速公路联网的需要。 三、发展目标 再经过30年左右的时间,全省建成规模适当、布局合理、具有较高通达性和较高服务水平的高速公路网络,达到(部分指标超过)发达国家目前的水平,高速公路网总规模约8800公里左右,其中珠江三角洲约3500公里,高速公路网布局总体上成网格状,在珠江三角洲、东西两翼和区域中心城市周围以环线和放射线加密。 近期,即到2010年,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5000公里左右,其中珠江三角洲达到3000公里,通往邻省(区)的主要高速公路通道建成通车,全省基本形成以广州、深圳为中心向外辐射的高速公路网络,珠江三角洲形成较为完善的高速公路网络。 中期,即到2020年,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7300公里左右,其中珠江三角洲达到3300公里,地级市与地级市之间(包括与相邻省份的地级市之间)基本上通高速公路,沿海重要港口基本上由高速公路连接,全省基本形成网格状的高速公路网络。 远期,即到2030年,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8800公里左右,其中珠江三角洲达到3500公里,高速公路网络进一步完善,全省所有县城基本上能够在30分钟内上高速公路。 四、布局方案 全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布局方案是:以“九纵五横两环”为主骨架,以加密线和联络线为补充,形成以珠江三角洲为核心,以沿海为扇面,以沿海港口(城市)为龙头向山区和内陆省区辐射的路网布局,详见附图和附表。其中“九纵五横两环”总里程约7000公里,路线布局如下: 一纵:汕头至福建龙岩(省界),由汕头(外砂)起,经揭阳、丰顺、梅州、蕉岭至福建龙岩上杭(省界),全长约218公里; 二纵:汕尾至江西瑞金(省界),起自汕尾市,经海丰、陆河、揭西、五华、兴宁、平远至江西寻乌(省界),全长约300公里; 三纵:深圳至江西赣州(省界),由深圳盐田港起,经惠州、河源、和平至江西定南(省界),全长约281公里; 四纵:深圳至湖南汝城(省界),由深圳盐田港起,经东莞、博罗、龙门、新丰、翁源、始兴、仁化至湖南汝城(省界),全长约430公里; 五纵:京珠高速公路粤境路段,起自珠海金鼎,经中山、广州、从化、佛冈、英德、翁源、韶关、乳源、坪石至湖南宜章(省界),全长约465公里; 六纵:珠海至连州,起自珠海横琴,经中山、顺德、广州、清远、阳山至连州,全长约371公里; 七纵:珠海至湖南永州(省界),起自珠海三灶,经江门、鹤山、高明、肇庆、四会、广宁、怀集、连山、连南、连州至湖南永州(省界),全长约451公里; 八纵:阳江至云浮,起自阳江港,经阳春、罗定至郁南(东坝),全长约197公里;

公众出行交通信息服务系统解决方案

公众出行交通信息服务系统解决方案 一、系统简介 广东省公众出行交通信息服务系统是广东省交通厅发布实时的交通信息和提供互动的交通信息查询服务平台。依托交通部信息资源整合与服务工程推广工程,整合出行信息资源,以公众出行服务网站、移动智能终端、短信服务平台、宣传手册、多媒体查询终端以及嵌入式可变情报板等多种信息服务手段,将出行者所需的各种交通信息进行及时、准确地发布,引导公众高效、便捷、舒适地出行,切实提高交通行业主管部门的公众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系统特色 ●发布最新实时路况信息,提供出行规划服务 系统在获得实时路况方面取得突破。通过应用智能运输系统(ITS)技术,面向省内高速公路和部分城市主干道,按照每五分钟更新的频率,动态发布最新实时路况信息,包括道路通行状况、道路突发事件、道路施工等。 系统还以提供城际“门到门”全程、无缝服务为理念,针对出行规划服务进行升级改造,力求用户只需输入出发地和目的地就可查询出合理化的自驾车行车路线或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的全程行程信息。另外,在规划路线过程中还充分考虑集成动态路况信息,让出行者可及时规避阻断和拥堵路段,方便出行。 ●依托多种服务手段,支持行前、行中、行后一条龙服务 系统将通过触摸屏多媒体信息查询终端、短信、电台、移动智能终端、宣传册、可变情报板等多种服务手段,在出行的全过程中向社会公众提供内容个性化、服务手段多样化的交通信息服务,满足社会公众对“出行前”、“出行中”、“出行后”不同阶段的需求。 出行前:出行者可登陆公众出行网站查看动态交通信息,规划出行路线。升级系统为方便用户,还特别新增“我的出行”栏目为每个注册用户提供个性化服务,在该栏目中出行者可保存和查看自己规划过的出行方案信息,还可通过短信、邮件、语音等方式订阅路况等交通信息。 出行中:升级系统通过完善短信发布平台、开发基于移动智能终端和WAP服务的出行服务子系统,目前已实现在出行途中提供交通信息服务。出行者在出行中可使用手机、移动智能终端等通过移动网络访问系统获得交通信息。考虑到行车安全,系统还结合语音合成技术,将出行途中的行车指引和动态路况、突发事件、交通流信息等以语音的形式发布给用户。 另外,系统还通过对因特网与移动网络支持的一体化,实现了为用户提供个性化、交互式服务访问。用户可在手机终端中调出行前在电脑上保存过的出行方案,也可以短信、语音播报等方式获取在电脑上已订阅过的路况等交通信息。 出行后:用户出行后可对系统提供的出行方案进行评价,系统将根据用户反馈信息不断完善。用户也可通过互动版块将出行中的信息与其他用户共同分享,从而达到人人参与、共享资源的目的。 三、系统功能

广东省执行交通部《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的补充规定

广东省执行交通部《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的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指导我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的编制,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交通部2007年第33号公告公布施行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及《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B06-01-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广东省执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含《公路工程概算定额》、《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和《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以下统一简称为《2007编制办法》)补充规定如下: 一、关于《2007编制办法》和本补充规定的执行 (一)2008年7月1日之前,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预算”、“清单预算”等概算、预算不再调整。 (二)从2008年7月1日起,我省公路工程新建(包括改、扩建)项目的概算、预算的编制应按《2007编制办法》、本补充规定及省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按《2007编制办法》和本补充规定编制的概算、预算文件时,需与按1996年交通部《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交工发〔1996〕612号,以下简称《1996编制办法》)、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执行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粤交基〔1996〕340号)及《关于完善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交公路发〔2005〕230号)编制的概算、预算文件进行对比的项目,应将采用的办法、定额及政策性费用调整情况进行说明和分析。 (三)《广东省公路工程造价文件编制办法(试行)》(粤交基函〔2003〕212号)中规定与《2007编制办法》和本补充规定不一致的,应按《2007编制办法》和本补充规定执行。 (四)本补充规定未明确的其他费用项目及其计算标准,均按《2007编制办法》的规定计列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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