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报关员考试《商品编码》必备知识(2)详解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三类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
第四类食品、饮料、酒及醋;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
归类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1、未炼制的猪脂肪及家禽脂肪应归入品目02.09;
2、从乳中提取的黄油及其他油、脂应归入品目04.05;(与1517人造黄油区别开)。
3、可可油、可可脂应归入品目18.04;
4、粗甘油(纯度在95%以下)归入1520,若纯度在95%以上则归入2905.4500丙三醇(甘油)。
第三类历年考题:
1、未经过化学改性的精制豆油
答案:1507.9000 99年
2、精制的玉米油
答案:1515.2900 04年
3、由多种食用植物油调制而成的王牌超级烹调油
答案:1517.9000 98年第1次
4、初榨的亚麻子油
答案:1515.1100 2000年
第四类食品、饮料、酒及醋;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
归类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1、本类的难点是:根据加工程度来区分归入第一、二类还是归入第四类。
★根据加工程度来区分归入第一、二类还是归入第四类。
2、第一、二类与第四类之间的相互关系
各种商品之间的大致相互联系。课下将这些品目做比较,熟悉它们的商品名称。
3、第16章归类要注意地方
★本章的章注一:要说明的一个问题是简单加工的肉、食用杂碎、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极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归入到第二章至第三章,而不归入第十六章。
★章注二:指的是如果是混合食品(动物与植物混合),那么归入本章的前提条件是第二、第三类的动物原料的含量必须在20%以上,其中动物原料可以相加。如果低于20%不能够归入到16章。
例1:含羊肉30%,胡萝卜40%,白菜20%,洋葱10%的食品。
答案:1602.9090
例2:鱼占10%,牛肉占15%,马铃薯占75%的罐头食品
答案:1602.5010
例3:含猪肉18%,22%甜玉米,萝卜40%,马铃薯20%的罐头食品
答案:2005.9991
★另外还要注意16章注二最后一句话。说明的是本规定不适用于哪些品目(1902、2103、2 104)。
例1:湾仔码头水饺(含猪肉30%,30%甜玉米,面粉40%)
例2:以牛肉和蔬菜为基本配料(其中牛肉占25%),制成细腻糊状,专供婴儿食用的食品,200克装。
答案:2104.2000
★注意子目注释一的“均化食品”内容
对于均化食品,只有重量不超过250克才按均化食品归类,如果说超过这个重量,则不能再按均化食品归类。
例:密封塑料袋装婴儿均化食品,成分含量:30%牛肉,65%胡萝卜、5%其他配料,净重500克。
答案:1602.5090
解释:本题为500克,不能按均化食品归类。
本题牛肉的含量是30%,根据16章章注二,肉类货品的含量超过了20%,因此按牛肉归入1602.5090。
注意:关于均化食品:
除了16章1602.10所提到的品目以外,在20章和21章都提到了均化食品,具体品目是2005、2007、2104。
※1602.10:主要是由肉组成的
※2005.10:主要是由蔬菜组成(均化蔬菜)
※2007.10:主要是由果实组成
※2104.20:主要是两种以上混合。
要注意将2104与16章区分开,当由肉和蔬菜混合组成的时候,只要符合了2104的均化食品的条件,则归入2104,不能归入16章。16章的1602.1000均化食品都是由肉组成的。
★课下比较1602.10、2005、2007、2104
4、第17章归类要注意的地方
(1)归类时注意看章注,本章不包括的3种情况,熟悉这些品目都是哪些。
(2)另外还要注意品目1704,包括白巧克力。
因为白巧克力是由糖、可可脂、奶粉和香料组成。白巧克力不含可可。
5、第18章到第24章归类时要注意章注
例题:
1、含有可可的饮料答案: 2202.9000
2、含有可可的维生素C片答案: 3004.5000
3、含有猪肉馅制成的包子(猪肉含量25%,青菜含量75%) 答案:1902.2000
4、鲜榨菠萝汁(白利糖度值为30) 答案:2009.4900
5、掺有30%水的鲜榨菠萝汁答案:2202.9000
6、猫用饲料(每袋净重100kg,进口后用于拆分包装) 答案:2309.9090
第四类历年考题:
1、水煮后经冷冻的去壳对虾
答案:1605.2000
2、密封塑料袋婴儿均化食品,成分含量:30%牛肉(可见小肉块)、65%胡萝卜、5%其他配料;净重500 克
答案:1602.5090
解释:根据16章子目注释关于“子目注释”,本题的已知条件“每袋净重500克”,每件净重已经超过250克,不符合均化食品的条件。由于肉的含量已经超过20%,因此归入16章,牛肉的含量最大,因此按牛肉归类。
3、煮熟的猪肝罐头
答案:1602.2000
解释:本题商品猪肝是杂碎,煮熟其加工程度已超过第二章所列范围的产品,应该归入第16章。
4、一种可用微波炉加热的方便快餐食品,净含量250克,其中含面条150克、鸡块50克、卷心菜30克、鱿鱼丝20克,食品已预先烧制过,装于一次性泡沫塑料盒中答案:1602.3299
解释:本题商品中鸡和鱿鱼的含量超过了20%(鸡块加鱿鱼丝70克,占28%),因此本题归入16章,鸡块的重量比鱿鱼的含量高,因此归入1602.3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