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行政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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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行政会议事规则
篇一:小学行政会议议事规则
学校行政会议议事规则
一议事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坚决贯彻执行上级教育部门和区委、区政府的决定,行政会议决
定的重大事项坚持及时、如实向教育局汇报的原则。

2、坚持依法治校的原则,依据法律行使行政管理权力,保护师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决策
的合法性。

3、坚持依法接受监督的原则,依法接受党支部的领导与监督,依法接受教代会的监督。

4、坚持依法接受社会监督的原则,坚持校务公开制度,提高办学的透明度。

5、坚持民主集中制指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原则,校长对学校工作的处理有决定权,但必须充
分听取意见,集中集体的智慧,保证工作决策的民主性与科学性。

二议事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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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习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根据上级的文件精神及工作部署,研究本校贯彻、落实
的具体措施。

2、分析教育发展形势与趋势,研究、制定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方案。

3、根据上级工作意见,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制定学校工作计划,指导学校管理与教育教
学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4、总结每学期的学校管理与教育教学等工作情况,讨论与总结工作经验,吸取教训,力使
学校各项工作走向科学化。

5、研究学校重大开支、人事调整、人事分工、级科组长任免、招生、评选先进等问题。

6、研究学校发展中如体制改革、校园改造等重大问题。

7、审议以学校名义上报上级的改革方案、重要材料等。

8、研究学校领导班子在日常工作中个人职权范围内,班子成员个人单独决定不了的问题。

9、其他需要提交行政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

三议题的准备
1、行政会议的议题由校长决定或班子成员就自己分管的工作中的实际需要拟定,提交行政
会议讨论的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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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级组长、科组长及其他教师如有问题需提交行政会议研究者,可直接向校长或分管行
政提交议题,再由行政会研究并给予答复。

3、行政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时间固定。

必要时,校长可决定召开临时会议,研究急
需解决问题。

四议事的程序和有关事项
1、行政会议由校长主持,或由校长指定一名副校长主持。

主持人的任务是:主持会议,组
织与会人员讨论有关问题,掌握会议进程,综合会议讨论意见,对议题作出决定。

2、行政会议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包括中层干部)组成,必须有半数以上的成员到会才能召
开。

成员因故不能到会,需在会前提前请假,其意见可以书面表达。

3、行政会议的议事程序是:提出议题,主管人汇报情况,展开讨论,与会人员发表意见,
校长综合意见,进行表决,校长作出决定,分工抓落实。

4、行政会议采取逐项表决制,一般采用举手表决形式,必要时可采用无记名投票等其它表决形式。

5、根据需要,可增加党支部委员、级组长或工会委员列席会议,广泛听取意见,集思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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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

6、每次行政会议由专人负责记录,必要时可以会议纪要的形式,由校长签发至各年级组。

7、研究学期工作安排、计划、预算、人事、重大改革实施方案、重大基建项目等,需召
开行政和支委会联席会议讨论。

8、行政会议作出决定后,如需对决定作重大调整和变更,需提出议案后,由行政会议研究
决定,再进行调整,任何个人无权随意更改行政会议的决定。

五议事纪律
1、对行政会议作出的决定,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

如确有不同意见,或在工作中出现新
的情况,可以向校长建议在下次行政会议上讨论,但在集体没有作出新的决定之前,应坚
决执行集体决定,在言论和行动上不得有任何公开反对的表示。

2、对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及会议讨论的情况,必须严守秘密,不得向外泄露。

3、对违反议事纪律的,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本议事试行规则自制订之日起实施,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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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修改权属于龙湖古城小学行政会。

篇二:行政会议议事规则
行政会议议事规则
为充分发挥学校领导班子人员在教育教学中的核心作用,增强班子人员之间的团结和协调,提高班子的整体工作水平和办事能力,促进学校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一、总则
1、充分发挥校领导班子的集体作用,提高领导班子议事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度,认真履行领导班子的职责。

2、领导班子办公会议制度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二、议事的范围和议题的选定
3、讨论研究制定学校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

4、研究落实上级部门部署和交办的重要工作。

5、研究决定学校中层干部任免事宜和学校教职工的调配工作和教师聘用事宜。

6、研究讨论学校教职员工教效管理与考核相关事宜。

7、研究数额较大的费用开支及自身建设方面问题。

8、讨论和研究学校日常教育教学的各项工作。

包括:
(1)学校工作目标,学年、学期计划;
(2)制订或修改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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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校性教育教学活动的安排(包括教师校本研修、教育教学研究、教育科研、校园“四节”活动活动等);
(4)分析各条线工作执行、完成情况。

9、各类先进(包括师生)、教师职评等的评选、上报及奖励。

10、学校设备设施的添置、更新或报损报废。

11、研究处理突发性重大事件。

12、需要提交办公会议研究的其它重要事宜。

13、领导班子各成员要加强调查研究,对属于议事范围内确需讨论的事项,应准备好议案,事先征得校长的同意,方可正式提交领导班子会议讨论。

会议的议题由校长确定。

三、议事的方法
14、除有特殊情况或处理突发性事件外,行政领导班子办公会议一般每周一次。

即周五工作碰头会(周五上午),由校长召集,如遇特殊情况,校长视具体情况召开会议,班子人员也可向校长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

15、召开会议时,领导班子成员除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外,都应出席。

正常情况下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成员出席才能召开会议,特殊情况下,应有过半数人员到会;不能出席会议的班子成员若对会议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议召开前提出;若没有半数领导班子成员出席,校长有权处理突发性事件,但事后要向班子成员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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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重大事项的讨论,会前校长应事先向有关线和校负责人征询意见。

17、在议事中,要做到一事一议,决不拉杂。

每位参加会议的成员要畅所欲言,对需要决议的事,必须明确表示赞成、反对或弃权,
并说明理由,议事时要认真听取每位同志的发言,不随便打断发言人的讲话,即做到认真听,认真分析,认真笔记。

18、会议中,对议题涉及的有关部门,必要时可通知有关人员列席,汇报情况,接受咨询,该议题讨论完毕,列席人员应立即退出。

19、会议中,如果有议案涉及某领导班子成员或其直系亲属的,该成员一般应主动回避。

20、每次会议要指定专人记录。

四、议事要求
21、领导班子办公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充分发扬民主,一切从实际出发,不能盲目主观,意气用词,力求用事实说话。

22、讨论问题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允许保留个人意见,凡形成决议后,必须无条件服从,贯彻执行。

23、凡会议决议的事项,由分管人负责落实,分管人要经常检查决议的执行情况,对执行不力的要及时予以督促催办,在适当的时候,应把决议的执行情况向办公会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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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决议一经形成,必须坚决执行,需要向上级汇报的,必须按决议汇报。

在执行决议的过程中,如果发现新的情况,新的问题,可以在内部提出复议要求,但在领导班子办公会议没有做出新的决议前,任何人在言行上不得有相反的表示,不得擅自违背决议精神和改动原决议。

每位成员在决议贯彻中要立足本职,纵观全局,同时注意信息反馈。

25、班子人员要维护集体利益,加强内部交流与沟通,增强班长的团结和统一,议事中要体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的良好作风。

26、参加会议的所有成员,除了可以传达和公开的会议内容外,必须严守秘密,坚决杜绝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违者,将追究其责任。

xx小学
篇三:学校教代会议事规则
全体教职工大会议事规则
一、学校全体教职工是在党总支领导下,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

二、学校全体教职工大会由正式代表和列席代表参加。

工会做好筹备工作,由学校领导小组召集并主持会议。

三、学校全体教职工大会每学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增加次数,具体召开时间由工会主席听取党总支、校长意见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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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校全体教职工大会的组织准备工作
1、由工会主席征求党总支、校长意见后确定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的主题和召开日期。

2、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的主题、讨论和审议诸事项必须形成文件,提前半个月送达教职工和教师代表,以广泛征求教工意见。

3、教职工各类提案必须在全体教职工大会召开前一周送达工会主席。

由工会归类分档后,以书面形式在全体教职工大会召开前三天送达校长。

4、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前一天,工会主席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主席团预备会议,讨论通过全体教职工大会各项议程。

五、学校教职工大会议事内容
1、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反馈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

2、听取审议学校财务收支情况工作报告。

3、审议学校工作的重大问题(发展规划、改革措施、规章制度等)。

4、讨论通过教职工生活福利、奖金修订等方案。

5、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员的人选、评议学校行政领导干部,根据有关规定对校级干部提出奖惩建议。

六、学校全体教职工大会议事规则
1、校长做主题报告或对改革措施、规章制度等草案作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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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说明。

2、校长或有关行政领导对教职工提案作解答或说明。

3、分组讨论会议主题报告、有关改革措施、规章制度等草案。

对行政领导关于教职工提案的说明充分发表意见。

4、由各组组长或代表向主席团或直接向大会作汇报,然后由主席团形成中心意见或小结,便于向教职工传达。

5、对需要教代会代表表决的有关改革措施、生活福利等草案进行表决。

(到会代表必须超过2/3,赞成票必须超过到会代表的半数方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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